KR2f0008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清-允祿 (master)


[144-1a]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一百四十四
  雍正十二年六月
上諭七道
  初三日奉
上諭據湖廣總督邁柱奏稱忠峝宣撫司田光祖等十五
 土司齊集省城公懇歸流緣土民見永順保靖桑植諸
 處改土以來撫綏安輯所以望風歸嚮願入版圖等語
[144-1b]
 楚省各土司如永順保靖桑植諸處前經改入内地安
 輯撫綏各得其所而容美一司又現議改隸今忠峝等
 十五土司復望風歸嚮願入版圖同向該督衙門懇切
 呈請朕俯念輿情准其一併改設其設官定制移營安
 汛幷一切善後事宜著總督邁柱詳畫妥酌定議具奏
  初七日奉
上諭近來外省不應題補之缺督撫提臣等悉遞行題補
 者較前過多在部候缺之人未免銓補壅滯嗣後若實
[144-2a]
 因地方𦂳要務需熟諳風土之員不得不題補者著於
 本内聲明亦只可將現任簡僻地方之員調補如此則
 所遺之缺仍歸部選内外銓用方各得其平
  初十日奉
上諭從前拏獲賭具議叙從優者原為力禁地方賭風起
 見倘該員等但察究數案為倖叨議叙之舉其餘仍怠
 於稽查是徒邀國家之恩而於地方毫無裨益嗣後所
 屬地方有賭博之事失於覺察除照例議處外將從前
[144-2b]
 議叙之加級紀錄俱照案銷去永著為例
  十七日戸部議覆甘省紳衿未完錢糧應將順慶府
  知府潘祥等斥革仍照數催徴完報奉
上諭潘祥著照議革職其餘拖欠錢糧之紳衿等理應俱
 照例斥革朕念年來西陲用兵甘省紳衿士庻等俱有
 急公効力之處著格外加恩寛期三年令其完納倘再
 有逾限不完者即照部議黜革著該督撫通行曉諭知
 之
[144-3a]
  二十五日刑部議覆正黄旗滿洲㕘革佐領那星阿
  致死家人一案奉
上諭那星阿並非查弼納親生之子前被家人控告劣蹟
 經歩軍統領㕘奏請交刑部治罪朕以憫念查弼納陣
 亡之故特恩寛宥復靣加訓飭冀其改過自新豈料兇
 暴性成不遵朕㫖仍將夏有仁毒打斃命且伊將查弼
 納身後之事種種措置不堪其不孝之罪衆所共知著
 交該旗永逺枷號其所有財産人口悉交與查弼納親生
[144-3b]
 之子収管不許絲毫存畱此因伊違背朕訓玷辱家聲
 特行治罪以懲敗類與尋常打死家人者迥然不同並
 將此宣諭衆人知之
  二十六日奉
上諭據總督尹繼善等奏稱黔省遵義府除遵義仁懐兩
 大稅之外又有遵義縣小板塲等一十四山場綏陽縣
 永興山場桐梓縣新街山場共小稅銀四百十九兩零
 到場之物皆係遵義仁懐兩大稅處已經徴稅者查黔
[144-4a]
 省原有各山場小稅久經豁免遵義因向隸川省是以
 仍循舊規今既改隸黔省應請一例邀免等語遵義等
 縣山場小稅既於遵義仁懐兩大稅處已經徴収若分
 販小場又復抽取未免重複催頭衙役更得藉端需索
 均有未便著照黔省通例一併加恩豁免該部即遵諭
 行
  又雲貴廣西總督尹繼善議覆貴州布政使常安條
  奏苗疆文武各官處分定例奉
[144-4b]
上諭新定苗地全賴撫綏撫綏之方先除擾累尹繼善等
 雖已令該管文武互相稽察如有縱容兵役滋擾者即
 行嚴㕘治罪但未定嚴例仍恐視為具文且或係故縱
 或係徇隠或係失察其滋擾之由不一而啟釁之害則
 同若不倍治文武官弁之罪何能徧查兵役使之奉公
 守法著交部詳悉定議具奏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一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