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08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清-允祿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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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三十八
  雍正三年十一月
上諭十道
  初一日
諭大學士等今年直𨽻州縣被水小民乏食朕軫念殷切
 除截留漕米發給常平倉榖外又將通倉米六成以上
 者著托時陳守創親交余甸蔡起俊運赴天津分散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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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糶於被水之州縣今朕訪得所發之米朽爛不堪現有
 米樣二種在此爾等共看其髙者不過三四成低者全
 屬灰土朕軫恤災黎宵旰憂勞無時或釋乃托時等全
 不仰體朕心將此無用之米運給各處有名無實小民
 何所資藉托時陳守創等皆由小臣㧞至卿貳不知感
 激朕恩為朕愛飬百姓殊為可惡此次姑從寛免容其
 改過自新嗣後若再不實心辦事定嚴加治罪此已運
 成色米十萬石著賞給各處窮民再另發六成以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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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萬石令托時陳守創余甸蔡起俊自備脚價運徃天
 津再今歲秋季所發官俸兵糧米色俱不好嗣後若再
 如此亦必從重治罪康熙五十五年曾發通倉米五萬
 石分貯各州縣備用歴年已久聞俱陳腐甚為有司之
 累著從寛豁免莽鵠立奏稱直𨽻按察司浦文焯修倉
 推諉朕曾詢問蔡珽據奏現有賑濟事務留浦文焯料
 理今賑濟已有頭緒浦文焯著解任修倉若辦理得好
 朕尚有任用之處倘仍前怠忽必加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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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日
諭諸王大臣廉親王允禩㑹同内務府大臣等請將妄行
 嚷鬧之内府佐領人等治罪朕為此案曾屢降諭㫖今
 據廉親王等審擬具奏特將此案始末詳諭爾等知之
 内府佐領渾托和等從前康熙三十年間所用錢糧不
 過三十餘萬兩今增至七十餘萬兩總計十年則需七
 百餘萬兩朕思以國家徴輸之額賦而飬此並非正項
 兵丁無用人口且逐年增添無所底止甚非經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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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朕曾屢詢廷臣商酌變通之法一日廉親王奏事
因言及此據廉親王奏稱旗下披甲人每一佐領只二
十四名内府佐領亦應照此辦理朕云内府佐領下人
等甚多若照八旗裁減恐不可行廉親王奏稱臣屬之
圖巴海佐領俱係六七人内始得一副甲錢糧照此辦
理無不可行等語朕因將此事交與莊親王及常明來
保同廉親王確議乃廉親王議將内府佐領下增甲九
十餘副等語廉親王在朕前奏請裁減内府佐領之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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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議奏反議增添誠不知其何心若果前奏難行亦
當陳明從前所奏之誤何以面奏可裁而又議加增叵
測隂邪莫此為甚伊從前種種奸謀欺騙諸臣在廷共
識其奸伊計無所施又借此摇惑此等卑下之人欲以
擾亂政事且邀結人心沽取名譽而加朕以不美之名
朕念内府佐領披甲之人多係家道殷實官員之家人
即如來保常明家人披甲者甚多且渾托和人等即㓜
稚亦有錢糧其披甲錢糧乃分外多得之項將此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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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嘗不可因酌量定額每佐領准其留甲五十副裁其
家下披甲内之多者且目前亦不即行裁減俟其缺出
扣除不補乃來保常明自顧其私將不甚緊急事件連
夜通傳守夜歩軍不能禁止以致内府佐領無頼之人
齊集廉親王府門妄行嚷鬧彼時亷親王來奏此事適
本日朕將廉親王之舅家撥給廉親王朕意謂其必因
撥給之事來奏未曾召入諭令於諸王大臣奏事之日
同奏而廉親王並未聲明内府佐領人等嚷鬧情由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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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退去次日莊親王内務府大臣奏稱内府佐領下人
等至亷親王處嚷鬧朕降㫖云親王之邸何得擅入嚷
鬧且 母妃在内豈可驚擾爾等速行逐散如不散爾
等即行鎻拏若不能鎻拏即將莊親王革去王爵來保
常明即行正法伊等遵㫖前去乃是日並未至廉親王
處嚷鬧朕徃旃檀寺瞻禮問及提督阿齊圖奏稱三十
日至廉親王處嚷鬧次日至李延禧家嚷鬧且搶去物
件派出官兵拏獲數人等語朕始聞知而内務府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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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未向朕奏明後莊親王與常明來保等拏獲數人審
  訊奏稱據供嚷鬧李延禧家係廉親王所使廉親王亦
  直認不辯朕意若果係廉親王所使廉親王必不肯認
  今既承認必非廉親王所使朕素深知廉親王之無恥
  奸詐因令阿齊圖研審各犯果供並非廉親王所使及
  再問廉親王廉親王乃云此等無知小人我原替他應
  承來廉親王隂致人於死地而又於此等處代為應承
  冀人感激其居心之卑鄙大抵如此廉親王允禩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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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羮堯居心相𩔖期於必遂其縁木求魚之大志主意斷
  不改悔也况内府佐領下人數百名前徃嚷鬧此等不
  法之事伊視為淡然不行入告置之而去豈非欲加朕
  以不美之名耶朕與允禩聲名之賢否闗係
皇考之聲名在伊猶小在朕甚大伊怙惡不悛始終奸詐朕
  亦無可如何只得從闗係大處行事矣現今此案搶奪
  李延禧之家固屬不可至於親王府邸擅入嚷鬧尤為
  大干法紀允禩從前巨惡不可枚舉朕何難治以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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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盡從寛免豈有縱容内府人等肆行不法之理耶
此俱係莊親王來保常明等始則孟浪通傳致起事端
繼又不行據實奏聞所致情由可惡莊親王著罰親王
俸三年常明來保俱著革去内務府總管來保著枷號
三個月鞭一百廉親王審定為首嚷鬧之五人著廉親
王查明具奏交與夸岱額騰吉同刑部侍郎二人監看
正法其餘為從四十餘人著交與刑部定擬斬絞監候
秋後處決至王邸自有守門官員兵丁此等之人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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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入著將伊等交與今日面奉諭㫖之王大臣㑹同察
議具奏近日廉親王乗醉將伊門下之䕶軍酷打致死
隠匿不行奏聞恐致死者家人申訴又遣太監等囑令
寢息今日朕當諸臣之前面問廉親王初猶支吾反覆
窮詰始俯首無詞廉親王外市慈厚之虚名而内忍行
慘酷殺人之實事雖工於矯飾而欲盖彌彰著交領侍
衛内大臣與宗人府㑹審具奏
 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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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諭此次謁
陵著莊親王随去常明著署理内務府總管五十一著授内
  務府總管其帶豹尾鎗行走人員著另行請㫖李延禧
  五十一著留京從前莊親王代來保賠補銀兩著追還
  著莊親王出銀一萬兩常明出銀五千兩來保出銀五
  千兩給與李延禧
   初三日奉
 上諭前降諭㫖著將來保革去内務府總管鞭一百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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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月論來保之罪不容於誅來保本係辛者庫賤役
  自朕即位後㧞入佐領下授為内務府總管理應凡事
  加謹効力乃並無一事輸誠陳奏一味茍且因循沽名
  釣譽思以惡名歸之於朕來保甚屬下賤不堪自以為
  能其實毫無可用之處今姑從寛典免其枷責伊兄現
  在跟随誠親王著同伊兄一處行走効力應給李延禧
  銀兩著速即給與倘或推諉遲延必治以重於枷責之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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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四日奉
上諭朕曾降㫖著廉親王允禩察奏為首嚷鬧之五人即
 行正法今據廉親王允禩將為首嚷鬧應行正法之五
 人姓名開列具奏朕前有㫖自首者即赦其罪今此五
 人之内即有自首一人又有一人堅供抱病未去而廉
 親王允禩據厨子認識遂入於五人之内可見廉親王
 所審甚不足憑人命闗係重大豈可草率定案廉親王
 允禩生出事端擾亂政事若此等嚷鬧妄為之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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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治則國法何在若即據廉親王允禩所審正法則其
 中不無寃抑實令朕難於辦理此事原不必急廹可將
 案内衆犯交與刑部監禁著内大臣大學士議政大臣
 九卿等公同詳確㑹議
  又原任京倉監督殷式訓遵
㫖陳奏攤賠任内虧空米石實非本身虧折不應賠補奉
上諭從前通倉霉爛虧耗米石原任倉場總督法敏等議
 令歴年監督槩行賠補並未分晰明白朕疑此奏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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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敏與隆科多商議故為此難行之事以希冀朕之
  加恩豁免一日朕問隆科多爾看法敏此奏果可行否
  隆科多奏稱恩典出自皇上朕思人臣辦理政事應當
  據理而行豈可故為輕重以待朕之斟酌改易此風斷
  不可長且歴年倉塲監督疎忽怠玩茍且因循情弊種
  種多不稱職是以朕姑允從法敏等之議視其能行與
  否而所降諭㫖中原有著不肯賠補之人自行陳奏之
  語随有原任監督數人申訴得理朕已施恩寛免今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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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殷式訓分晰陳奏之處甚為明白著大學士九卿
  等將此案始末詳悉查明具奏其有應問法敏之處行
  文法敏應問陳守創者問陳守創至於歴年監督等有
  屈抑不應賠補之處著徃都察院具呈申訴
   初五日諸王大臣等奏十三日
聖祖仁皇帝三週祀典
 皇上親詣
景陵行禮十二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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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莊文皇后梓宫安奉
地宫請於
 躬詣
景陵祭奠之日即於
昭西陵先期行禮奉
 上諭十二月初十日
皇曾祖妣孝莊文皇后安奉
地宫朕本欲親徃祭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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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考聖祖仁皇帝三週祭期去十二月初十日甚近一月之
  内兩次徃還天氣嚴寒沿途官民未免迎候供役朕意
  正在躊躇覽諸王大臣所奏援引典禮請於十一月十
  三日先期祭奠於禮既盡於心亦安所奏是著照此行
   二十一日九卿議設各省廵察官員奉
 上諭依議浙閩二省目前且不必派官前徃江寧安徽二
  處共派一員湖北湖南二處共派一員山東河南二處
  各派一員著大學士九卿等於小京堂及科道各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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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内揀選引見至九卿所議請寛承緝盗首之處分一
 條議得甚是當日鄂爾奇條奏請嚴承緝盜首之處分
 彼時朕意即與九卿今日之議相合因詢問隆科多據
 隆科多奏稱承緝盜首之處分必當從嚴且盜首不能
 假借斷無錯悞之事朕以隆科多久任歩軍統領專司
 緝盜之責所言自應不謬故從鄂爾奇所奏今既不便
 著照九卿所議行俟隆科多事竣回日將此詢問隆科
 多令其回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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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日奉
上諭兵部户部工部等衙門議覆天津衛設立水師本内
 廉親王允禩不畫題列名及朕降㫖詰問據允禩稱患
 病不能看稿因不畫題所以本内未曾列名等語此案
 㑹議時日甚久廉親王允禩何得以患病不能看稿為
 辭且前日西花園穿孝齊集之處廉親王允禩並無疾
 病明係躱避此事借病推諉不與㑹議著宗人府大學
 士等察議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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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日奉
上諭天津衛設立水師前令户部兵部工部㑹議遲延數
 月迨朕查問始行覆奏明係工部耽誤其逾限之處科
 道為何不行查叅著大學士等將遲延之故查奏從前
 朕屢降諭㫖期諸臣洗滌怠緩之習訓誡再三仍未悛
 改殊不能體朕勵精圖治之意凡速議事件與平常事
 件朕業已定有限期嗣後務遵定限議覆歸結倘事件
 之内有行查他處咨提人犯不能依限歸結者可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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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之日將情由寫明交送内閣奏聞如並無别項情由
 而逾限不結科道即行查叅倘科道不行查叅著内閣
 都察院一併叅奏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