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08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清-允祿 (master)


[021-1a]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二十一
  雍正二年六月
上諭十七道
  初三日
諭刑部向來盜案有滚案之弊強盗被獲審實定罪者於
 别府州縣或隣省未結案内賄囑他盗供稱同夥官即
 闗提質審一案甫畢一案復起名曰滚案展轉相連動
[021-1b]
 歴年嵗或更中途脱逃遂使已結之案終歸未結刼殺
 大盗借此支延無所畏懼而州縣轉喜此等供扳可為
 獲賊過半之地附㑹了事此弊不除無以鋤莠安良爾
 部定例議奏
  初五日宗人府奏管理禮部事務貝子允裪誤寫妃
  姓將允祹革去貝子降為䕶國公照例留三佐領其
  餘佐領俱行歸公又因誤禁寺廟燒香人等議将允
  祹革去辦理禮部事務又因儀注内遺漏清文允祹
[021-2a]
  無可罰之俸應無庸議三案折本内閣覆奏奉
上諭允祹原係器小庸劣之人前尚守其無能謹愿可憫
 後漸詡其才識自以為能改易其心自孫國泰之事以
 後凡辦理事務往往悖謬卑汚不堪不能勝禮部之任
 若仍留在禮部其餘大臣官員受伊妄為之累屢獲罪
 譴允裪著革去禮部任其禮部事務著裕親王保泰辦
 理理藩院事務著隆科多兼理今覽議處允祹三疏或
 失之重或失之輕此三事著交囘宗人府一併再議具
[021-2b]
 奏
  又直𨽻巡撫李維鈞奏捕役王福等誣指張七為盗
  照例治罪又福建巡撫黄國材奏呉道等以鳥鎗傷
  許招等三人斃命應分别斬絞刑部俱議駁具奏奉
上諭刑部議駁二本特故尋巡撫李維鈞黄國材之隙耳
 巡撫李維鈞因張七審非此案正盜将捕役王福等擬
 罪具題部内議稱憑何質証即信張七等非此案正盜
 應令該撫另委賢員再加詳審並查故出故入之承審
[021-3a]
各官治罪等語此事從前該縣雖曾将張七等審係正
盜經知府徐琳駁囘再審知非此案正盜因而改正有
何可駁之處至於巡撫黄國材将鳥鎗傷人之吳道吳
保等擬以斬絞具題部議稱呉道吳保以鳥鎗致死人
命情同罪異等語呉道係鳥鎗傷人胸膛登時斃命吳
保係鳥鎗傷人左腿囘家身死且許招曽率領族人尋
毆吳保謂之情同罪異可乎此等駁議非有意尋隙而
何馬爾齊哈自五臺囘奏稱直𨽻盜賊潛匿朕降㫖詢
[021-3b]
問李維鈞俱係無影響之事此定係馬爾齊哈屯荘親
族在直隸地方李維鈞並不照看約束嚴𦂳因此懐恨
将伊所奏事件漫行捜駁部内係總理各省事務之地
宜揆情度理将應駁者駁囘應行者准行方是若将應
駁事件不行駁議是屬狥私應行事件妄行駁議是屬
攬權太過不可不及亦不可從前刑部駁議數事朕曽
降諭㫖以為甚是伊等遂開妄駁之端今伊等若因此
諭㫖遂於應駁事件亦不駁議朕必仍著議處此二本
[021-4a]
 著發囘俱照該撫所題議奏刑部堂官交部察議具奏
 阿爾松阿馬臘到任未乆著免議俟過一年後事有情
 弊再将伊等一併察議
  初七日戸部奏江寧安徽福建陜西四省未完民欠
  與
恩詔年久應免之條相符者候
㫖豁免奉
上諭此事部議自康熙十八年至四十五年止舊欠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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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項豁免著将五十年以前舊欠銀米等項俱察明豁
 免議奏
  初十日
諭戸部八旗給放米石原係七月開倉今年因有閏月恐
 食米人衆不能接續故特施恩令六月開倉給放但放
 米原有限期現今雨水之際車價必貴若依定限催促
 衆人領運則車價多費而時又暑熱今既已開倉仍照
 常給放外其有願俟天晴路乾領米者不必催促六月
[021-5a]
  開倉不在限内仍照七月開放之限将此傳諭八旗及
  該部倉場侍郎
   十一日
 諭禮部民間祈求晴雨一事甚不合理朕以誠心祈禱猶
  慮
上天不即感應乃一應人等任意設壇觸犯鬼神聚集不肖
  僧道妄行求雨殊屬非分如果欲求雨只宜各存誠心
  叩禱而已何必種種作法嗣後除奉㫖外或在寺廟誦
[021-5b]
  經求雨尚可如私自設壇借求雨之名妄作法術即以
  妖言惑衆治罪該部即通傳八旗五城嚴行禁止
   十二日
 諭大學士王頊齡在廷諸老大臣皆
先帝掄擢培養畀之朕躬以贊不逮能不眷之况卿學識優
  達品行端安増重巖廊年雖耄耋體常康寜今力辭禄
  位朕弗忍焉即不獲已而諒闇之年卿其可不强事耶
  蓋一日之留勝千里之暌也卿當少安體朕眷舊之至意
[021-6a]
   又
 諭内閣諸老臣皆係
皇考簡用畀朕之人如因衰老休致朕心不忍大學士王頊
  齡著仍在内閣辦事但伊係年邁之人或身力疲倦不
  能支持間時行走可也朕手書諭㫖爾等給與王頊齡
   又刑部将毆斃家人之䕶軍九哥照例定擬具題奉
 上諭覽九哥毆斃家人達子一案達子並無兇惡别情只
  緣酒醉之故伊主即行毆斃殊屬暴戾九哥著枷號三
[021-6b]
  個月鞭一百達子之母與伊妻所供之詞甚屬可憫俱
  著從伊主家開放嗣後遇毆斃家人事件詳其情罪分
  作三等定例議奏刑法者上闗
天和下係民命實為治之要也朕御極以來讞斷必加詳慎
  務期當罪而得其平惟明克允所以體
天心而重民生也向來八旗官軍人等待家人過嚴微小之
  失必加毆責甚至傷體斃命以致奴僕畏懼逃遁者頗
  多奴僕至於背主而逃即緝拏追獲亦難信任使令夫
[021-7a]
 奴僕雖賤彼亦人子况性命攸闗何得任意荼毒致其
 無容身之地耶朕於刑部成獄除强盜故殺謀殺等犯
 不得不依律正法其餘罪犯畧有可恕者俱行寛免從
 未降㫖特殺一人朕大君也於有罪者尚不忍輕殺一
 人臣下乃可毆死無辜之奴僕乎且奴僕奔走服役勞
 苦殊甚兼其質本愚昧易獲過愆全賴上人之矜恤原
 宥即有酗酒為非之人雖應加懲治亦不宜過重致於
 死地以逞一時之憤暴該部即行文曉諭八旗嗣後務
[021-7b]
 宜待下以寛不得擅自毆死家人以副朕仁愛生人之
 至意
  又刑部等衙門奏准兩廣總督孔毓珣奏生員陳為
  翰打死何壮深擬絞監候秋後處决奉
上諭此事尚未審得實情何壮深係陳為翰種地交租之
 人斷無先動手打陳為翰之理陳為翰定係劣衿倚仗
 威勢将何壮深踢死此事著交與巡撫李紱務必審出
 實情具奏若不審出實情朕必另行遣官往審再将陳
[021-8a]
 為翰考取増生之學道與現管之教官一併查奏從前
 朕因僧人係皈依佛教行善之流豈可毆人致死曽特
 降諭㫖著定治罪之例夫皈依佛教之人尚不可任其
 毆人致死况在聖門讀書之人乎既讀書而欺凌百姓
 毆人致死實大有玷於斯文不可照常人例論嗣後有
 生員欺凌百姓毆人致死者作何加等治罪之處該部
 㑹同九卿定議具奏
  又
[021-8b]
諭膳房凡粥飯及肴饌等𩔖食畢有餘者切不可抛棄溝
 渠或與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則哺猫犬再不可
 用則晒乾以飼禽鳥斷不可委棄朕派人稽查如仍不
 悛改必治以罪
  十四日山西布政使髙成齡條奏州縣耗羡銀兩當
  解司庫以憑大吏分撥奉
上諭此事著總理事務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平心静氣
 秉公持正㑹議具奏少有一毫挾私尚氣阻撓不公者
[021-9a]
 國法具在斷不寛宥著各出己見明白速議具奏如不
 能畫一不妨兩議三議皆可
  十九日
諭吏部直省督撫統轄屬員必中正和平推誠體察屬員
 有一善則奨勸誘掖以成之其微瑕小疵於事尚無大
 碍則多方訓導使之省悟至怙過不悛即據實題叅如
 此始能激濁揚清於地方有益若妄自尊大暴戾恣睢
 甚而一言不當即加叱辱如四川巡撫蔡珽慢罵屬官
[021-9b]
 以致重慶府知府蒋興仁憤激而死似此褊急任性不
 惟有乖大臣之體且恐屬吏相率顧畏阿順取容氣節
 一壞欲其建立功名安可得乎爾部行文各督撫須仰
 體朕意正巳率屬虛懷待下即檄行申飭亦無慢罵之
 理至尊卑相見尤有一定之儀毋得倨傲致長諂諛之
 風其部院堂官亦當和衷翕受待屬員以禮始不負朕
 委任之意
  二十一日刑部等衙門奏七十應即正法奉
[021-10a]
 上諭七十甚屬妄亂應即行正法示衆但朕自御極以來
  除强盗故殺謀殺人犯外並未降㫖特殺一人七十雖
  應處斬亦不足以當朕之初命正法之人常明之惡甚
  大
皇考亦未加戮但行發遣後因在發遣處仍復妄行始行正
  法七十著從寛免死僉妻子發往三姓地方若感朕再
  造之恩在彼安分自守則已倘不改舊惡仍造言生事
  揺惑彼處官兵妄作妄為則是伊自殺其身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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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地逺謂朕無聞此諭㫖亦著曉諭七十
   二十三日奉
 上諭前為五旗王貝勒貝子公等屬下人已諄諄降㫖議
  定條例想王等必傾心敬遵矣凡府佐領下人有用於
  部院者亦有用於外省州縣者王等宜為國家得人起
  見奨成循吏俾勤勞官職竭力自効是亦門戸之光榮
  乃反令其酷害地方百姓侵剋錢糧妄取財物伊主顔
  面置於何地今如王成勲只一州縣伊主星尼只一公
[021-11a]
 爵尚如此勒取數千兩若官大於此而屬於王府者尚
 可問乎将王成勲事遍諭五旗王貝勒貝子公等嗣後
 仍不悛改猥瑣不堪将國家公事漫不闗心𩔖此再有
 三事發覺朕必将五旗府佐領下人一槩裁革永不叙
 用爾時王等莫怨朕躬乃爾等自取也
  又衍聖公孔傳鐸奏報闕里
聖廟火災奉
上諭據奏
[021-11b]
先師大成殿以及兩廡俱被火災請出
聖像牌位新建崇聖祠幸得無恙等語朕心驚惕不安朕
 惟
孔子道髙徳厚為萬世師表所以維世教立人極者與天
 地同其悠久朕臨御以來思極尊崇之典用申仰止之
 忱今闕里
聖廟被災豈朕尊師重道之誠有未至歟朕在諒闇之中
 素服齋居無庸更事減膳撤樂惟謹擬親詣國學
[021-12a]
文廟䖍申祭奠宣讀告文以展朕跼蹐不安之誠先期齋
 戒二日於二十七日不設鹵簿朕隨身素服前往諸王
 大臣官員陪祀者亦皆常服從事仍遣官馳赴闕里祭
 告以慰神靈幸新建崇聖祠無恙
聖像神牌不至露處朕心稍寜遣工部堂官一員㑹同該
 撫作速計材料工擇日興修務期規制復舊廟貎重新
 告成之日朕將親詣行禮該部遵㫖速行
  二十七日禮部奏
[021-12b]
皇上親詣
文廟祭告儀注奉
上諭不陪祀王等大臣官員不必迎送亦不必鳴鐘自東
 華門出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