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08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清-允祿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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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二十二
  雍正二年七月
上諭七道
  初三日大學士等奏松江提督髙其位奏飛鴉食蝗
  一摺請
㫖發抄並宣付史館奉
上諭若以飛鴉食蝗為瑞則起蝗之初得無有由乎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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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奏摺與諸王大臣看者誠恐爾等體朕憂民之意不
 釋於懐故將蝗不成災之處令衆知之非以為瑞也其
 發抄及宣付史館不必行
  初四日
諭直省督撫引見月官内經朕改調人員特因地方緊要
 觀其言動舉止人似可用者調用記名然必俟任事後
 方可定其賢否若督撫不實心訪察而因朕一時稱許
 遂爾優容任其恣意行事可乎再㨂選命往各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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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撫亦不可因係揀選之人聴其妄為不行糾叅此等
 人係朕特用必當益加勉勵實心愛民方不負簡拔之
 意倘任意放縱有玷官箴便當従重治罪嗣後督撫題
 叅官内有此等官員著將原係奉㫖調用或揀選命往
 不思報効辜負擢用之處於叅本内聲明
  初六日總理事務王大臣九卿科道等議覆山西布
  政使髙成齡條奏提解火耗奉
上諭髙成齡提解火耗一事前朕曽降諭㫖令爾等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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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靜氣秉公㑹議今觀爾等所議亦屬平心静氣但所見
 淺小與朕意未合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因通省公
 費及各官養亷有不得不取給於此者然非可以公言
 也朕非不願天下州縣絲毫不取於民而其勢有所不
 能且厯來火耗皆在州縣而加派横徴侵蝕國帑虧空
 之數不下數百餘萬原其所由州縣徴收火耗分送上
 司各上司日用之資皆取給於州縣以致耗羡之外種
 種饋送名色繁多故州縣有所藉口而肆其貪婪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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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瞻徇而不肯叅奏此從來之積弊所當剔除者也
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
縣乎爾等奏稱火耗分數不可不分别酌定朕思一省
之内州縣有大小錢糧有多寡地大糧多之州縣少加
火耗已足養廉若行之地小糧少之州縣則不能矣火
耗不定分數倘地方遇差多事繁之時則酌量可以濟
用或是年差少事簡則耗羡即可減矣又或偶有不肖
有司一時加増而遇清亷自好者自可減除矣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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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則將來竟成定額必致有増無減此火耗分數之
不可以酌定者也又奏稱提解火耗將州縣應得之項
聽其如數扣存不必解而復撥等語現今州縣徴收錢
糧皆百姓自封投櫃其拆封起解時同城官公同騐看
耗羡與正項同解分毫不能入己州縣皆知重耗無益
于己孰肯額外加徴乎是提解火耗既給上下養亷之
資而且留補虧空有益于國計若將州縣應得之數扣
存於下勢必額外加増私行巧取浮於應得之數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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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况屬之督撫顯然有據屬之州縣難保貪亷此州
縣羡餘之不可扣存者也又奏稱巡撫諾岷清勤敏幹
布政使髙成齡操守亦優應令二人盡心商確不致流
弊於山西省内照所奏試行此言甚非天下事惟有可
行與不可行兩端爾如以為可行則可通之於天下如
以為不可行則亦不當試之於山西譬如治病漫以醫
藥試之鮮有能愈者今以山西為試行之省朕不忍也
况天下撫藩豈盡不如諾岷髙成齡而謂二人獨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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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乎又奏稱提解火耗非經常可久之道凡立法行政
孰可厯久無弊從來有治人無治法文武之政布在方
䇿其人存則其政舉朕謂有治人即有治法法有因時
制宜者譬如人有疾病因症投藥病愈即止今提解火
耗原一時權宜之計將來虧空清楚府庫充裕有司皆
知自好則提解自不必行火耗亦可漸減矣爾等所議
為國計乎為民生乎不過為州縣起見獨不思州縣有
州縣之苦上司亦有上司之苦持論必當公平不可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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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又朝廷之與百姓原屬一體朝廷經費富足民間偶
 遇歉收可以施恩賑恤百姓自無不足之虞是清補虧
 空於國計民生均有益也天下督撫有如諾岷等不避
 嫌怨實心任事自能酌量行之通省羡餘絲毫不能隐
 匿又孰敢此外多取一錢以干罪戾乎朕於臣下期望
 甚殷即州縣官員亦冀其為臯夔稷契自此各加勉勵
 勿侵蝕國帑勿貪剝小民各省火耗自漸輕以至于盡
 革此朕之願也爾等所奏與朕意不合若令再議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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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遵朕諭議覆准行朕亦不能保其將來無弊否也各
 省能行者聽其舉行不行者亦不必强可將此諭旨並
 爾等所議之本交存内閣
  初九日
諭吏部逺省州縣員缺部選官領慿赴任必需數月甚而
 懸缺日久署印屢易其官以致遺誤地方者不少若將
 揀選舉人選期尚逺者挑選命往各省聽候缺出委用
 署事至應選時仍來京候選庶逺省署事不致乏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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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吏治有益爾部可定議具奏
   十三日都統世子𢎞昇等議覆丈量查哈兒右翼四
   旗地畝奉
 上諭誠親王及允禵皆係鑲藍旗伊等馬厰在正黄旗地
  方不合限三年内令其搬移或有不能搬移之處令伊
  等自行陳奏𢎞昉乃一閒散宗室設立馬厰無用原是
  御馬厰分出著仍歸併御馬厰再黄河岸一帶有撥回
  歸化城地畝一百六十頃著賞給右衛兵丁暫停徴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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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於何年起科著將軍吳禮布定議具奏
   十六日
 諭諸王貝勒公滿漢文武大臣官員等朕即位後扵初御
  門聽政日即面諭諸王文武大臣諄諄以朋黨為戒今
  一年以來此風猶未盡除
聖祖仁皇帝亦時以朋黨訓誡廷臣俱不能仰體
聖心毎分别門户彼此傾䧟分為兩三黨各有私人一時無
  知之流不入于此即入于彼朕在藩邸時敬慎獨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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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朋黨為戒不入其内從不示恩亦無結怨設若朕當
  年在朋黨之内今日何顔對諸臣降此諭㫖乎
皇考深知朕從無偏黨欲保全爾諸臣名節故
命朕纘承大統今日大小臣工所以安然無事得享太平之
  福者皆我
皇考之恩賜也朕平日並未樹立黨援而登踐寳位爾等亦
  可知朋黨之無益矣夫朋友亦五倫之一往來交際原
  所不廢但投分相好止可施於平日至于朝廷公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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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秉公持正不可稍渉黨援之私朕今御製朋黨論一
  篇頒示爾等須洗心滌慮詳玩熟體如自信素不預朋
  黨者則當益加勉勵如或不能自保則當痛改前非務
  期君臣一徳一心同好惡公是非斷不可存門戸之見
  即爾等彼此亦當互相砥礪時常訓誡行事共求當理
  諸臣不負朕心則朕可不負
皇考付託之重朕之不負
皇考全在爾諸臣之共相贊成朕為天下之令主也諸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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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朕朕豈負諸臣乎朕之用人加恩容有未當之處或
不能保其將來至於治人以罪無不詳愼或寛貸之處
人有不能知者即下一嚴㫖亦求至當從未隨意輕加
呵斥如七十之惡亂舉國皆知發遣在道竟寛其械繋
臨行時王大臣内多有贈遺此朋黨未消之明驗也夫
朕用一人而非其黨者嫉之罰一人而是其黨者庇之
使榮辱不闗於賞罰則國法安在乎嗣後朋黨之習務
宜盡除爾等須捫心自問不可陽奉陰違以致欺君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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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悖理違天毋謂朕恩寛大罪不加衆倘自干罪戾朕
雖未必盡行誅戮或千人之中百人百人之中十人爾
等能自保不在百人十人之列乎書云禹拜昌言朕即
效昌言之拜以求爾等斷絶黨私同心輔佐盡誠極言
勿使朕躬有過此朕所厚望於爾等也凡人於朋友箴
規尚不可背况君臣大義耶爾等當上念朝廷任用之
恩下為身家子孫之計各勉之慎之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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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刑部嗣後具題案内官員人等有一人扵兩案犯罪一
 案罪䡖先行題結俟後案審明從重歸結者至後案從
 重題結之日仍將前案所擬輕罪罪名叙入扵後案内
 然後再引本案所犯重罪按律例定擬如前案已擬重
 罪後案罪名䡖於前案者至後案題結之日亦必將前
 案所犯重罪罪名聲明仍歸前案定擬如再有數案犯
 罪者亦必將各案所擬罪名俱簡明叙入最後題結本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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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