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通典卷八十八
刑九/
考訊
臣/等謹按決獄之平始於聽訟故考訊所闗綦重
所以精五聽而成信讞也倘濫刑之不禁則誣服
者多或完結之無期必牽連者衆我
朝嚴立章程於刑具之重輕頒有定式於案情之緩
[088-1b]
急勒有限期不待奏讞之成早已肅清諸弊我
皇上慎重獄情至公至當猶恐奉法或有瞻徇
特諭直省督撫遇有要案親行研審毋得假手下僚責
任専而聽斷益歸平允矣
順治元年八月刑科給事中孫襄疏請文職官犯
罪先下吏部核議如所坐重大必請
㫖革職然後送部問擬武官隸兵部亦如之府州縣各官
被㕘革職應逮問者行該撫按就近提訊具獄報
[088-2a]
讞法司但於爰書覆核不必徑行勾攝凡經審結
之案非竒寃積枉不得重滋株累民間婦女輒拘
訊公庭亦傷㢘恥俱乞嚴禁悉如議通行二年十
二月
諭嗣後民間詞訟在外歸撫按監司在内歸順天府大興
宛平二縣五城如有寃抑赴通政司投告察審送部問
擬刑部不許濫收詞訟八年七月申定職官有犯未奉
㫖革職毋得徑行提審八月增設刑部理事官十四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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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月定宗室有犯除大罪請
㫖定奪外餘皆斟酌輕重永除鞭鎖之禁十七年七月嚴問
刑官濫用夾訊之禁凡未有真贓確證及户婚田
土小事概不許輕用夾訊十八年二月
聖祖仁皇帝御極是月定校衛干連詞訟不服拘提之禁
諭嗣後校衛犯罪先拏議罪後移文鑾儀衛
康熙十九年十二月兵部題内外滿漢文武問刑
衙門除夾棍拶指外有别用非刑者吏兵刑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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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之例輕重不一查吏部例不論己未致死革
職提問兵刑二部例未經致死者降級調用今應
畫一定例凡滿漢文武官員用非刑者俱革職免
其提問從之二十年
諭刑部犯人各有應得之罪今聞爾部枷孔大小不一板
有厚薄賄囑者板薄而孔大否則板厚而孔小所帶項
鎖亦有輕重此等情弊爾部嚴察禁止三十七年
諭各監口有刑具曰大鐐與匣床無異又短夾棍止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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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大枷重一百二十斤瓦様重板此皆酷虐之刑著嚴
行禁止三十九年十二月申濫用夾棍之禁凡内外問
刑官濫用夾棍致斃人命者嚴行治罪其學政鹽
院以及佐貳官不許擅用夾棍如有應行刑訊事
送問刑衙問審理
雍正三年六月部議嗣後京城八旗提督衙門五
城等處解部案件審係無干即行釋放笞杖人犯
先行懲責發落至直隸山海闗古北口等處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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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完結之案笞杖人犯并證佐干連之人俱免解
部釋放取保倘必須審訊再行拘提命案屍親亦
止申送口供免其解部直省州縣案件必須申解
上司者笞杖等犯亦取供保釋不得濫行監禁差
押從之
乾隆元年六月部議各省州縣所用刑具務照定
式不得用短夾棍及大板重枷至徴比錢糧應用
小板輕枷薄以示懲下限完糧即行釋放又强盜
[088-4b]
十惡謀故殺人等重犯仍照例用鐵鎖杻枷鐐各
三道其餘鬬毆人命以及軍流徒犯止用枷杻各
一道笞杖人犯止用鐵鎖三年定審擬旗民交涉
案件之例向例奉天所屬旗民交涉案件由地方
旗民官畧具案情送部審擬應質人犯多屬牽連
及部提解駁查往返遲延不無滋累至是奉
諭地方官身既親民平日習知人情臨時自易體訪令
就近旗民官㑹同承審定擬止將罪犯解部覆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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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其餘一切牽連對質人於審明之日即行省釋五
年七月部議御史永夀奏請佐貳㣲員審理批發
奉委事件有應夾訊者係上司批委詳明上司改
委印官審理係印官批委呈明印官掣回自審其
佐貳官不得擅用夾訊九年九月巡視西城御史
舒敏奏請五城凡有事件必令滿漢二員進署公
同審理其私設刑具傳集人犯獨行審問之處應
㮣行停止從之二十二年九月禁止隆冬停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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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每年四月至七月農忙停訟至隆冬原無不收
呈詞之例而外省相沿亦行停訟至是奉
諭嗣後除農忙停訟外不得再沿隆冬停訟之陋習應
准理者即行准理應完結者即行完結以免稽滯二
十七年六月更定旗人犯軍流徒罪不准枷貴完
結之例三十五年二月婁縣知縣謝鎮藩於客民
王忝詳等被刦規避處分刑勒報竊至將事主夾
傷右足江蘇按察使呉壇以刑夾事主已成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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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律例内並無作何治罪明文今謝鎮藩刑夾事
主致成殘廢雖例無作何治罪之條而律内苦累
事主致死照故勘平人律斬候則致成殘廢者亦
自應按其傷之廢疾篤疾照故勘平人律分别擬
以徒流部議律載官吏懐挾私仇故勘平人者雖
無傷杖八十折傷以上依凡鬬傷論因而致死者
斬監候又例載官員因畏懼處分抑勒諱盜或諱
盜為竊者均革職若苦累事主致死照故勘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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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治罪官吏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斬監候各等
語查律稱照凡鬬傷論是折傷以上已包癈疾篤
疾在内例稱照故勘平人律治罪又已包折傷以
上在内是律例已屬周詳惟在問刑衙門按照律
例分别定罪不必重復又立科條平人例内又稱
不得刪改律文内懐挾私仇字様混引故勘平人
槩擬重辟在外不核實具題在内含混准覆照官
司出入人罪律分别定罪等語臣等伏思州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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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畏避處分苦累事主至於死傷即屬挾私自應
從重治罪但有等奸民倚恃事主挾制官長串通
胥役誣良為盜擇殷而噬一經地方官查問即以
苦累上控而州縣官恐干畏避處分之罪不復詳
審致長刁風亦事所必有臣等酌議嗣後民間呈
報盜案州縣官輒敢抑勒苦累事主至於死傷州
縣官仍照定例議罪如果有奸民以竊報强挾制
官長希圖誣良索詐者許州縣官詳明督撫另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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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州縣官查訊照律辦理則承審官既無畏避處
分之嫌刁民亦無所施其挾制之技而是竊是强
定案更得詳慎奉
㫖依議五月奉
上諭據李侍堯奏守備楊春榜在㕘將王希曾衙内自
用小刀戳傷身死請將王希曾暫行解任審究一摺
閲案内情節疑竇頗多著交該督悉心研鞫務得實
情即行定擬覆奏至所稱委員研審一節甚屬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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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督撫每遇應行審擬之案動輒委員查訊最為
惡習其在尋常案件或可循用審轉成規若事闗重
大及案涉疑難亦復假手下僚則瞻徇朦蔽顢頇之
事諸弊皆所不免獄情何由得明今此案以守備赴
㕘將署中稟事怱爾自戕必非無因而致當切實根
究況所騐該備屍傷共有五處更屬可疑人情無不
知䕶痛者既已自刺要害負創已深豈復能連戳多
傷並不縮手其理尤人所易曉是該備自殺情實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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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曖昩未明該督既將王希曾提至省城何難督率
司道親行研訊使案情底裏畢露乃必委員代審其
意何居督撫為朕簡任大臣其才識自勝於僚屬而
心亦公平無所顧忌斷獄或易得實情何憚而不躬
親鞫問豈其自顧謂不若有司之明習吏事乎抑狃
於外任養髙積習全不問事理輕重惟恐身親讞牘
之損失威重乎朕日理萬幾事無鉅細莫不詳為披
省日召諸臣講論施行倘如該督之見一切付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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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核覆竟可不身親綜覽耶嗣後督撫於應行提審
要𦂳案件務須率同司道等親行研審毋得仍沿委
員陋習自取咎戾著為例三十六年正月江西按察
使歐陽永琦奏查定例每年於小滿後十日起至
立秋前一日止如立秋在六月内以七月初一日
為止將枷責等輕罪人犯照例減等發落笞罪寛
免又例載直隸各省熱審之先審擬具題到部遇
熱審仍行減等發落督撫熱審時審擬減等具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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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過熱審之期到部亦仍行減等發落其原題時遇
熱審有情罪不符駁回後具題逾熱審亦減等完
結等語是以州縣於熱審時定擬之案上司批轉
已屆秋凉倘或經駁回覆審具詳者則越時更乆
竟有至冬令始奉批允發落者祗因原審定例在
於熱審期内仍同減等寛免臣竊以熱審之所以
減免者葢以時當炎暑笞杖所加更為酷烈是以
加恩矜恤定例之意如此若發落之時已屆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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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仍減免似失定例本意且為時既乆姦匪易於
勾通胥役提前捺後更啟避重就輕之弊雖減免
止於杖笞輕罪但刑法所加無論大小輕重總宜
均平畫一據臣管見應請將熱審減免之例總以
發落之時為凖如原審未屆熱審而在熱審時發
落者照例減免但發落時已逾熱審即在熱審期
内定擬者不得濫邀減免庶
朝廷矜恤之例名實相符而刑法亦昭平允部議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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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四十四年三月奉
上諭三法司題覆直隸獲鹿縣民李三邦年因姦殺死
伊妻李氏并砍死伊嫂戎氏一案按律定擬斬候已
依擬行矣李三邦年因妻李氏與人通姦懷孕用刀
砍死復妄生猜疑至伊兄李大邦年屋内乘伊嫂戎
氏卧炕立時砍斃此等兇犯地方官自應迅速審辦
定擬俾兇頑知所懲創乃此案該省自四十二年正
月呈報至十月二十七日始行審擬具題雖本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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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封印及承審官公出監犯患病各日期而細核案
情並非難辦其為藉詞延玩實屬顯然向來審案定
限展限日期原因地方或有𦂳急公務或案涉疑難
人証不齊未能速結者准其於本内聲明免議及相
沿日乆地方官恃有此例既扣公出日期又扣監犯
病限重疊聲請冀圖延緩該上司亦任其托故不加
督責州縣公出尚有文報月日可稽至監犯患病多
有勒取醫生出結随詳具報尤屬無憑稽核陋習如
[088-11b]
此尚復成何治體朕臨御四十餘年於鉅細政務勵
精圖治未嘗片刻自安此中外大小臣工皆所共悉
自應仰體朕意各加整頓何至任意延竟置公事
於不問耶外省此等積習直隸如此即各省皆所不
免著傳諭該督撫嗣後辦理案件務須督率屬員振
刷精神一切案件速行完結毋得藉有扣限托故稽
延將此通行飭諭各督撫知之至此案非尋常兇犯
又非難辦之案乃恃限遲延不可不示以懲儆著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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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禮并承辦此案各官一併交部議處
[088-12b]
皇朝通典卷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