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通典卷八十一
刑二/
刑制
雍正元年三月嚴八旗科派之禁更定䝉古盜牛
治罪之例七月定偽造假銀為首絞候為從及知
情買使枷杖之例二年閏四月定私刨人參審結
之例定銷毁刺字枷責之例嚴禁運丁私忿持戈
[081-1b]
放箭殺傷及搶奪民間衣物奉
㫖嗣後有似此者該督撫即行奏聞於彼處正法五月
命刋刻毆殺律頒示儆衆六月定八旗毆死家僕處分之例
凡官員違法責打致死及殺死者分三等定以罰
俸降革鞭責平人犯者分三等鞭責枷號有致死
族中家僕者均從重擬定命案留養追銀給屍親
之例十一月嚴私開奏摺之禁十二月
諭殺人之犯因親老家無次丁奏請留養然亦須查被毆
[081-2a]
之家有無父母是否獨子若親老又是獨子一旦被殺
以致無人贍養而殺人之人反得免死留養於情理未
協應行文直省督撫務將被殺之人有無父母以次成
丁之處一併聲明謹按康熙四年二月定凡死罪非常/赦不原者若親老家無次丁准開具
所犯奏母年未聞乂按六年申定斬絞/人犯父 七十者不准援請留養三年三月
定被逼行竊將强逼之人殺傷分别流徒之例五
月嚴僧人犯法之例六月定笞杖輕犯及牽連人
速結之例十月
[081-2b]
頒行
大清律集解共三十卷律文四百三十六條律後附例
八百二十四條分為三項曰原例曰增例曰
欽定例謹按順治元年外十二勅修/ 頒示中 年 大清律二年成/頒行滿文
大清律康熙八年/行則例至是復 頒頒發現/ 行是書四年正月定官
犯侵欺錢糧一千兩以上者照監守自盜律擬斬
准徒五年二月定收書侵蝕漕米之例定捕盜無
分疆界之例四月嚴糧船私帶火礮鳥鎗之禁定
[081-3a]
盜犯越獄其未殺人之首盜與傷人之夥盜原擬
斬决者越獄於犯事地方斬决梟示其免死發遣
之夥盜越獄斬决若殺傷兵役斬决梟示六月嚴
鬭毆重傷擡赴衙門驗看之禁九月申嚴賭博之
禁造賣為首者軍為從杖流販賣為首者杖流為
從杖徒隠匿不報杖失察奪俸三月誘賭及放頭
杖流官員犯革職永不敘用上司與屬員聚賭罰
如之仍枷杖不准折贖十月定逃人在外生事被
[081-3b]
人毆死不用擬抵之例十一月定漢人奴僕干犯
家主照滿洲家人例治罪定包攬錢糧士人發遣
黑龍江民人聴人包攬滿杖例五年二月嚴稽察
凶苗漢奸之令三月嚴勒索外地人財物之例凡
官弁勒索應分别數目治罪贓追還主得
㫖此等應追入官銀兩即限内全完亦不寛免其罪著為
例定虧空錢糧官吏一同監追例閏三月定監犯病斃
獄官處分例嚴匪類惑民之禁七月嚴旗下家奴
[081-4a]
結黨生事之禁八月定凡罪犯闗係軍機兵餉事
不准援赦例十一月嚴演習拳棒之禁定強盜拒
捕傷官兵例奉
上諭凡強盜拒捕將官兵傷死之案除同夥傷人之時該
犯不在一處者仍照例議罪外同在一處或三五成羣
雖非下手之人既在旁目睹即係同惡共濟法所難寛
嗣後應照舊例立决十二月定因姦殺本夫復計娶姦
婦者立斬謹按七年又定姦夫殺死本夫後將奸/婦拐逃嫁賣及帶逃子女賣與人為奴
[081-4b]
婢者皆/斬决六年二月
諭披甲人查書夫妻父子弟妹及叔祖母九人俱被賞伊
為奴之紀二殺死甚可駭異凡屬免死發遣為奴之犯
皆係秉性兇惡之徒發遣之後往往恣意妄行不服管
束此等人已犯死罪格外寛免嗣後仍有凶暴者不論
有應死不應死之罪伊主便置之於死不必治罪但將
實在情節報明該管官咨部存案發遣當差之犯不守
法度被該管官打死者該管官亦免議但將情由報部
[081-5a]
存案若當差為奴人等與平人鬭毆被打身死者平人
從寛減等則凶惡之徒有所畏懼不敢為非矣六月定
假冐職官發遣之例嚴旗兵買民為奴之禁定斬
絞等犯父母年未七十者不准援請留養七年四
月申嚴符咒之禁自明年為始犯者為首立斬為
從絞候又更定盜竊鞘銀除贓至八十兩者仍照
律定擬至一百兩者擬以立絞謹按向例照常人/盜倉庫例至八十
兩者絞係雜犯准徒五年/贓數雖多亦仍照例定擬五月申定盜犯親屬禁
[081-5b]
例閏七月嚴官員互揭之禁八月定歸旗人員逾
限逗遛按其年月之多寡以為枷號之限期例九
年三月嚴廢鐵出境照販硝磺同科之例七月嚴
私出口之禁十年五月定秋審應决人犯因文書
遲悮已過冬至者仍决之例謹按乾隆十年奉至/ 㫖改定適值冬
者著於冬至七/日以後行刑八月定奉天人命盜案旗員所轄
地方有民人失事者將該管旗員查㕘疎防限緝
民官免㕘仍令協緝其民官管轄地方有旗人失
[081-6a]
事者亦照此例處分人命等案㑹同查騐仍照該
管地址分别議處十一年四月復直隸省盜案分
别首從例謹按雍正八年以直𨽻盜案多於他省/奉 㫖不分首從皆行正法至是
特頒省分别恩諭仍/照各 辦理嚴邪術避刑之禁申定強盜
同居親屬等有知情而又分贓者分别流徒得財
而不知情者照本犯減二等竊盜同居父兄等不
分贓而知情者杖得財而不知情者照本犯減三
等知情而又分贓者減二等其竊盜罪止杖刺知
[081-6b]
情而不分贓者笞不知情分贓知情分贓各照本
犯遞減五月申定書役偽造印信誑騙財物其自
行雕刻者仍照原律其倩人雕刻者銀十兩以内
錢十千以内杖一百流三千里十兩十千以外發
黑龍江五十兩以上照枉法贓應流二千里者擬
絞監候餘人仍照舊例十月
諭因姦致死本婦向來例無正條俱引因姦威逼人致死
之律擬斬監候但其間情事不同如係強姦既成本婦
[081-7a]
羞忿自盡者擬以斬候固屬允當若強姦不遂將本婦
立時殺死如此滛凶之犯非立决不足蔽辜至於强姦
未成或但經調戲本婦即羞忿自盡者非引照擬抵固
無以慰貞魂而一概擬斬監候又覺未為平允應擬絞
監候至秋審時俱以情實請㫖如此庶為輕重得宜十
二月改定竊盜誣扳除積匪慣盜有意陷人者仍
照本犯贓數目一兩至九十兩俱發邊衛充軍外
如初次為匪畏罪混扳者計其贓數一兩至四十
[081-7b]
兩俱加等徒三年五十兩至九十兩應徒者俱加
等發邊衛充軍謹按雍正七年定竊盜有意誣扳/良人者應加等比照三犯竊盜例
分别贓數多寡/擬罪至是改定十二年四月
諭宗室犯枷責罪者俱准折贖覺羅犯枷責罪者照平人
例完結朕思覺羅亦係宗室照平人例則宗室覺羅逈
然各别如概令折贖伊等亦不知儆懼嗣後宗室覺羅
犯枷責之罪應酌其罪犯輕重即在宗人府或拘禁或
鎖禁分别年限期滿釋放以抵其罪其如何酌定年限
[081-8a]
之處著宗人府㑹同該部定議尋定有職宗室覺羅仍
照例降罰其閑散宗室覺羅分别鞭笞之數革去
每月應領錢糧犯徒者照旗人應折枷號日期在
宗人府分别拘禁犯軍流者在宗人府鎻禁滿日
釋放六月嚴煎挖窩頓販賣硝磺附近苗疆五百
里以内之禁十斤以下杖一百計等遞加其百斤
以上者擬軍七月嚴強姦服親例凡強姦内外緦
麻以上親及緦麻以上親之妻并妻前夫女同母
[081-8b]
異父姊妹未成本婦羞忿自盡者斬監候已成本
婦羞忿自盡者斬立决九月定凡因姦致死人命
除以手足行強已成未成仍照凡姦本律如執金
刄戳傷本婦及拒捕致傷旁人已成姦者斬候未
成者絞候十月改定遣犯逃後為匪即於拿處正
法不必解回遣所例又定白晝搶奪財物者杖一
百徒三年計贓重於徒者加竊盜二等贓至百二
十兩以上者照竊盜滿貫律絞候例又定保舉賢良
[081-9a]
方正出身人員犯軍流以下罪名加等科㫁例又
申定因姦同謀殺死親夫之案有姦夫起意殺死
本夫者無論有無謀娶擬斬立决姦婦知情同謀
殺死本夫本夫不知通姦情事即雖知通姦情事
迫於姦夫之強悍非係有心縱容者姦婦仍照例
凌遲其有縱容抑勒妻妾與人通姦審得確據或
被妻妾起意或知情同謀姦婦皆擬絞决十一月
定另户旗丁潛匿照逃人治罪例又定逃兵拐帶
[081-9b]
餉糧馬匹及知情容隠者分别邊衛附近充軍例
十三年二月
諭官兵駐劄外邊原為防衛䝉古而設若盜取䝉古馬匹
是不能防衛而轉行擾害應加重懲嗣後官兵及跟役
等有偷盜䝉古馬匹者訊實即在本地正法五月定兵
丁犯竊盜審明即移回本營綑打插箭遊營之後
再送有司照例發落六月定刨墳夥犯計次數加
重之例三次以外者照三犯竊盜律擬絞候二次
[081-10a]
者照三犯竊盜贓數不多例改遣一次者照定例
發附近充軍八月定因戲謔殺旁人例將本犯免
死減等僉妻流三千里至配杖一百仍追埋葬銀
二十兩給屍親又嚴官吏賑災不力之令時黔省
逆苗掠入内地旋經𠞰馘
上念逼近苗疆州縣不無被其荼毒
特敇辦理苗疆事務大臣竭力撫綏勿惜公帑並
諭若稽查不力董率無方以救災之資飽汚吏貪官之腹
[081-10b]
不令窮民得沾實恵朕必將大小官員在該省即時正
法以示衆九月
皇上御極
特諭本年恩詔赦欵甚多但奴僕告家主之案名分攸
闗情罪可惡毋得援恩赦免嗣後遇有奴僕首告家
主者雖告皆實亦必重治其罪著為令十月定文武
生員犯賭加常人一等治罪例嚴衙役逼詐例凡
索詐貧民致賣子女者均照蠧役恐嚇詐贓科㫁
[081-11a]
臣/等謹按道濟寛嚴刑臻明允
世宗憲皇帝懋纘
鴻圖單心民瘼十有三年奸暴革心黎民徧徳我
皇上敬承大統率由舊章罪視其人不為已甚復於每
嵗秋審時彚天下大吏所進讞詞
命部臣研窮再四期於無枉無縱仍恭呈
御覽凡經
指示惟允惟平伊古以來政刑之當未有如今日者也
[081-11b]
乾隆元年三月
諭姦宄不鋤不可以安良善風俗不正不可以興教化
閭閻之大惡有四一曰盜三代聖王不待教而誅者
也二曰賭博干犯功令貽害父兄以視周官之罷民
未麗於法而繫諸嘉石收之圜土者罪有甚矣三曰
打架即周官所謂亂民孟子所謂賊民也四曰娼妓
則自周以前人類中未嘗有此此四惡者刼人之財
戕人之命傷人之肢體破人之家敗人之徳為善良
[081-12a]
之害者莫大於此是以我
皇考愛民之深憂民之切嚴申糾禁積嵗月之乆然後道
路少響馬及老𤓰賊而商旅以寧賭博及造賭具者
漸次改業而家室以安聚黨打架者斂跡而城市鄉
鎮鮮聞鬬囂娼妓逺藏不敢淹留客店此
皇考十有三年政教精神所貫注而海内臣民顯見其功
效實享其樂利者也朕嗣位以來增廣赦條恵保良
民使得從容休息而無識諸臣誤謂朕一切寛容不
[081-12b]
事稽察民間訛言諸禁已開風聞直省四惡皆㣲露
其端倪是守土之官敢悖
世宗憲皇帝之明㫖墮十有三年之成功而戕賊善良傷
敗風俗也自後州縣官有政令廢弛使四惡復行於
境内者該督撫即行嚴㕘督撫司道郡守有不能董
率州縣殚心輔治者必以溺職治罪與通苞苴受賄
賂者等决不輕貸禁止䘮祭演唱佛戲四月定聚衆
械鬭分别首從科斷流徒例嚴禁仵作妄報匿傷
[081-13a]
之弊五月嚴私斃人命之禁六月分别光棍定擬
例申嚴畨役嚇詐騙害之禁申定施用刑具務照
定式之例八月定遣犯逃後為匪行凶者其斬絞
均改為立决徒以上改為絞候其計贓傷人甚輕
止於杖者加枷一月九月
諭律載兄故殺弟者杖一百流二千里故殺妻者絞朕
思兄弟乃手足之親較妻為重今殺妻擬抵而於弟
轉輕其情理未協其如何更定律例之處著九卿㑹
[081-13b]
議尋議故殺期親弟妹照故殺大功弟律均擬斬候
其毆至死者亦改照本律滿徒加一等杖一百流
二千里更定生監包攬錢糧侵收入已者計贓科
罪包攬交納至八十兩以上者杖八十其不及八
十兩者仍如原律十月設立循環監簿二年三月
定犯人已就拘執捕役致死者以鬭殺論賄屬謀
殺者以謀殺論又定鹽徒十人以下傷一人不得
照傷二人例五月停族人致死族匪免抵之例六
[081-14a]
月定本宗為人後者之子孫於本生親屬有犯俱
照所後服制定擬異姓義子犯所生親屬仍依本
宗服制科㫁照律歸宗七月定圗財害命分首從
例十月定私越畨地之例十二月嚴借盜銷案之
禁三年二月定考試聚衆為首從者罪三月改定
窩逃例其知情逾三月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不知
情逾半年者杖一百年乆者遞加四月改定毆斃
奴僕例凡家主將奴僕之妻佔辱或圖奸不遂致
[081-14b]
斃者均發黑龍江當差奴僕罪不至死應照故殺
例問擬降調者雖有加級不准抵銷七月定旗人
竊盜三犯枷責後復犯竊雖五十兩以下不准計
贓俱發寧古塔當差定製賣賭具描畫者減一等
科罪之例定捕役誣良不准援赦例十月定强姦
不遂毆傷本婦越日身死者照因姦威逼致死律
十一月定成案未著為例者不得援引十二月定
辦賑侵漁不得概准限内完贓減免四年正月定
[081-15a]
運丁潛逃照守禦官軍在逃正律治罪仍刺逃丁
二字於面二月定非登時殺死姦婦本夫擬徒姦
夫仍科以犯姦之罪定繼母毆死前母之子分别
定擬之例凡傷重身死審明委無欲殺之心者將
本生偏愛之子杖流前子受虐情急自盡者將本
生偏愛之子杖徒三月嚴各部書吏需索之禁定
停訟時仍行審斷事例禁止道官差法員潛往各
省考選道士及開壇傳度受籙犯者照違禁例五
[081-15b]
月定年幼被脅為盜俱擬滿流不准收贖定殺功
服以下卑幼一家非死罪二命擬絞决例五年三
月申定免死人犯為匪計贓科罪例六月定強奪
良家妻女未成姦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例閏六月
定旗差協同緝逃之例七月定兩家互毆各斃一
命例九月申嚴佐貳官不許夾訊之例
頒行
大清律例凡四十有七卷律文四百三十六條悉仍集
[081-16a]
解舊本刪律總注其注内有與律義相發明者别
立一條著為成例附例計千有四十二條删原例
增例各名目凡乾隆四年十二月以前奏准通行
之例俱逐條以次附列其五年以後之例依元年
奏准五年一次陸續增修附律例之後
頒行直省永著為例謹按雍正三年文四百頒大清律/集解三十卷律 三十六條
律後附例八百二十四條分為三項/曰原例曰增例曰 欽定例六年四月定
販私鹽誣扳平人照律加等例五月申嚴誣告越
[081-16b]
訴例定私鑄例六月申定遞回原籍人犯潛逃來
京二次以外從重歸結地方官分别議處七月定
原毆傷輕保辜餘限因風致死照毆人至廢疾例
杖一百徒三年十月
敇律例毋得輕議紛更嚴捕役分地坐緝之禁十二月
更定打死贖身家人非死罪而剉骨燒埋之罪犯
者絞决八年十二月嚴
盛京驛站餽遺之禁九年九月申定發遣在配為奴
[081-17a]
人犯不服伊主管束或欺凌别人被伊主及平人
斃命者伊主免罪平人減等發落定陣亡子孫免
死一次分别是否因公獲罪之例十月定尊長毆
卑幼至篤疾者斷給財産之例十二月定夥盜自
首分别定擬之例十年七月定人夫領帑脱逃照
常人盜倉庫錢糧律計贓治罪十月定强盜不同
居父兄一體處分例又定書吏燒燬册籍之罪犯
者以故燒公廨律全科十一年四月定毆死大功
[081-17b]
以下尊長雖有尊長使令毆打情事而輒行疊毆
傷多情重者不得照律減等例十二年六月定姦
夫拒捕刄傷應捉姦人擬絞候例十三年四月定毆
死一應有服尊長不得濫請承祀例九月定親屬
相盜其外姻尊長親屬非律圖内載明者不准一
概援引十四年六月奉
㫖更定凡滿洲互相殺傷概入情實例謹按舊例滿洲/互相殺傷俱擬
斬决雍正年間按律以謀鬬分别斬絞亦即正法/乾隆二年以旗民條例輕重懸殊酌歸晝一俱擬
[081-18a]
監候至秋審時除謀故重情概入緩/决至是以法輕易犯故有是 命更定民人行
竊䝉古牲畜照䝉古治罪例更定鬬殺案内實係
理曲或金刄傷及雖非金刄而連毆多傷致死情
重之犯不准留養例十一月定强姦十二嵗以下
幼女未成發遣例十二月定姦夫臨時拒捕殺死
本夫姦婦在場并不喊阻救䕶事後又不首告者
擬絞候例十七年十二月分别留養人犯若在他
省獲罪即属忘親不孝之人不准援請例十八年
[081-18b]
二月定斬絞重犯在監行兇致斃人命例五月
諭嗣後各省有毆差奪犯致斃人命者俱著不分首從
即行正法其但經聚衆奪犯無論曾否毆傷差役即
照因而傷人律從重擬絞若數年後此等案漸少再
為酌量降㫖仍復舊例謹按舊例只坐首犯其未傷/人者即首犯亦不至死故有
是命/定鬬毆誤傷尊長不准聲請減等之例六月
定殺三人以上之案速審題達不得照限完結九
月定
[081-19a]
御駕巡幸地方民人具呈妄控者照衝突
儀仗例杖戍定聚衆械鬬一命一抵俱入秋審情實
册内請
㫖勾决十月河南巡撫蔣炳審奏禁卒賄縱重犯擬絞
候奉
諭禁卒典守監獄乃於斬絞重犯受財故縱此非尋常
因事受財可比自應按照本律與囚同罪但則例又
載有擬絞緩决候逃囚得獲審豁之條未免法輕易
[081-19b]
犯嗣後監犯脱逃審出禁卒得賄情節即視所縱囚
罪全律科㫁如本犯應入秋審情實者亦入情實應
絞决者亦擬絞决應斬决以上者亦即擬以斬决著
為例十二月定旗人跑迷如十五以上俱照逃人例
㓜孩跑迷至十五嵗不自行投回逾十五嵗外即
自行投回亦照逃人例治罪謹按向例旗人跑迷/著該旗止于年底彚
奏無議罪定條至是議准其有/年未至十五者仍照舊例辦理十九年閏四月定
情罪重大案犯遇停勾另奏之例二十一年正月
[081-20a]
定旗下家奴告主徒滿後交與各該旗照例官賣
仍令為奴價給原主二十二年九月
諭官犯審題結案在該省行刑之日以前者皆補疏題
請或情實或緩决其情實予勾即行刑之日已過亦
著行刑其在行刑以後審結者乃入下年册内又奉
諭嗣後除農忙停訟外不得再沿隆冬停訟陋習應准
理者即行准理應完結者即行完結以免稽滯二十
三年五月定絞犯秋審三次緩决者均照強盜免
[081-20b]
死減等發遣例科斷其年老有疾者仍入秋審具
題九月奉
諭限内完贓發往軍臺効力此雖向例但思完贓減等
之例實屬未協苟其因公挪移尚可曲諒若監守自
盜肆行無忌豈可以贓完限内遂從末減耶且律令
之設原以防奸非以計帑或謂不予減等則孰肯完
贓是視帑項為重而弼教為輕也使人果知犯法在
所不赦孰肯以身試法其所全當更多耳嗣後除因
[081-21a]
公挪移及倉穀霉浥情有可原等案仍照舊例外所
有實係侵虧入已者限内完贓之例著永行停止十
月定嘓匪結黨輪姦俱照強盜律不分首從皆斬
但經同行尚未同姦者仍依本律絞候因而殺死
人命者無論成姦與否俱照強盜殺人例斬决梟
示又嘓匪止一二人在曠野攔搶者分别首從犯
該徒罪以上者俱發巴里坤等處種地其有潛逃
他省仍行結黨犯法即照新例懲治二十四年七
[081-21b]
月申定罪人拒捕至殘廢篤疾在折傷以上者均
照律絞候其但係刄傷仍照本律加本罪二等問
擬九月申定偽造憑劄自為假官例偽造憑劄並
將有故官員憑劄賣與他人者及買受憑劄冐名
赴任者俱擬斬監候知情説合者杖一百流三千
里又凡無官而詐稱有官並冐稱現任官員姓名
並未造有憑劄止於圖騙一人行一事犯在徒罪
以下者發邊衛充軍軍流罪者擬絞監候又假冐
[081-22a]
頂帶自稱職官止圗鄉里光榮無所求為亦無憑
劄者杖六十徒一年假胃生監頂帶者杖一百十
月更定䝉古偷盜四項牲畜滿十匹以上者首犯
擬絞監候秋審時入於情實九匹以下者計匹數
多寡分别烟瘴邊逺附近等處驛地充當苦差其
民人在䝉古地方偷盜九匹以下者照此例分别
一體充軍又
行圍巡幸地方如有偷竊馬匹者不分䝉古民人五匹
[081-22b]
以上擬絞立决四匹以下分别發往烟瘴邊逺地
方充軍俱交驛地充當苦差為從及知情故買者
係民人減本犯一等係䝉古仍照䝉古辦理十一
月申定白契奴婢殺傷家長及家長緦麻以上親
均照紅契奴婢一體治罪家長殺奴婢仍分紅白
契辦理又雇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契年限及雖無
文契而議有年限或計工受值已滿五年以上者
於家長有犯均依雇工人定擬若隨時短雇受值
[081-23a]
無多者仍同凡論二十五年二月定斬絞軍流重
犯在監及解審發遣俱給衣赭色布服與鎖杻互
為標式易於識認弗致有疎脱漏網之虞三月定
代刻假印審係同謀分贓者將起意與雕刻之人
俱擬斬監候為從減等擬流若僅受些微價值代
刻並未分贓者以為從論四月定解役開放重犯
鎖杻以致脱逃將解役嚴禁俟拿獲逃犯究明賄
縱情節即照本犯罪名一律全科如僅係疎脱並
[081-23b]
無别故仍照例發落十一月定犯人假冐土苗定
案時取具地保隣里各結如流徒軍遣等犯揑稱
土苗者各依本律發配外先於本犯地方枷號一
月揑結之隣保分别治罪又申定壓寳誘賭及同
賭之人俱照開場賭博例一體治罪又生監兵役
人等窩頓土娼照窩賭治罪如係偶然存留為日
無多枷號三月杖一百若日月經乆杖徒再犯杖
流其得受娼家財物者仍照枉法計贓從重論又
[081-24a]
僧道尼僧犯姦和姦照軍民相姦律加一等於本
寺觀門首枷號兩月杖一百其犯有夫之婦及刁
姦者分别杖徒仍於本寺觀門首枷號二月二十
六年三月
諭凡有發遣巴里坤等處逃犯經原籍及過路省分盤
獲即由各省督撫奏聞於拿獲處所正法示衆四月
定強盜為首傷人傷輕平復抱贓自首者改為應
斬監候又定刼盜夥犯審係得財與盜首一律擬
[081-24b]
斬立决之例七月定刼奪江海商船但經得財而
未經傷人者首犯杖一百流三千里從犯杖一百
徒三年之例又定子孫誣告蒸檢祖父母父母屍
如係挾讐妄控擬斬監候其有並無挾讐誤執傷
痕告官蒸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二
十七年三月定旗人造賣賭具初犯照例發落再
犯加枷號一月三犯擬以實遣不准折枷該管官
隠匿不報者嚴加議處四月定誘拐案内婦人為
[081-25a]
首者所犯軍流一概的决不准收贖例又定鬬毆
誤殺旁人審係被毆者之祖孫父子均依鬬毆律
科斷其餘親屬仍照定例辦理五月申定奉天等
處偷竊馬匹民人俱照盜牛及宰殺例治罪旗人
盜竊牛馬不及十匹者按律科罪仍折枷責完結
至十匹以上及盜殺者照定例枷號應得軍流予
以實遣其黒龍江吉林各將軍一體遵照辦理又
定得受賄賂頂認正兇按本犯斬絞之罪一律全
[081-25b]
科代為説合之犯減正犯一等其本犯買人頂兇
者如原應入情實者即擬為立决應入緩决者秋
審擬入情實軍流等犯照軍犯脱逃加徒調遣例
從重治罪徒杖以下按律加一等六月更定旗人
犯軍流徒罪非係尋常事故不准枷責完結之例
又申定窩留積匪除造意及同行分贓代賣照本
犯一律科斷外其未經造意又不同行者酌減本
犯一等治罪例七月增定發塚開棺見屍者於面
[081-26a]
上刺發塚字為從及發塚見棺與未見棺罪在軍
流以下者初次刺臂再犯刺面其盜未殯未埋屍
柩者刺盜棺字亦如之十月旗人六十七賣身為
奴盜取什物審擬發遣回城中途脱逃該管官奏
請拿獲即行正法其解送疎忽之弁兵照例治罪
奉
諭六十七即行正法嗣後此等罪犯脱逃拿獲即行奏
明正法無庸候㫖把總等解送罪犯致令中途疎脱
[081-26b]
雖無故縱情弊若僅照例治罪無以示懲著從重治
罪凡解送發往各回城罪犯如有中途脱逃者除將
該犯嚴拿外解送官兵人役問擬死罪監候俟逃犯
拿獲再治伊應得之罪若經年不獲將正法之處奏
聞請㫖即著為例十一月定旗民盜圍場木植牲畜
初次二次發往烏嚕木齊等處種地三次發往烏
嚕木齊等處給種地兵丁為奴之例謹按刑部於/二十八年奏
准私入圍場未得牲畜木植之犯均以已得罪上/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再犯即未得牲畜木植
[081-27a]
亦與已得者/同擬外遣又定逃人妄扳窩主先將本犯加等
治罪之處改為發遣再有妄扳即發巴里坤等處
種地兵丁為奴窩家分别於舊例應得罪上加一
等治罪至旗僕為匪畏罪逃走初次枷號兩月二
次即發烏嚕木齊等處給賞緑旗官兵為奴十二
月定回民行竊結夥在三人以上情狀可惡者不
分首從不論贓數次數照積匪猾賊例科斷如有
本地回民窩藏者照窩留積匪例分别治罪二十
[081-27b]
八年正月定命案内因追埋葬銀兩勒限三月追
完如係十分貧難照例量追一半若限滿勘實力
不能完者即取具隣族州縣官甘印各結咨請豁
免四月增定派往伊犁等處滿漢兵丁遇有脱逃
者拿獲發原派地方枷號兩月遊營示衆充當苦
差十年無過查奏准回旗籍再犯逃者即行正法
並議無論京内京外在伍緑營兵丁脱逃俱杖一
百枷號一月永不許入伍又定職官負罪潛逃除
[081-28a]
應斬决絞决毋庸另議外其犯該監候者改為立决
軍流滿流改為絞監候徒罪以下改發邊逺充軍
杖笞者改為杖一百徒三年遇赦不准援減又定
竊盜倉庫錢糧未經得財者即照得財充軍例首
犯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從犯仍減一等杖九
十徒二年半五月改定親屬受財私和命案應計
贓准枉法論從重科斷又定殺一家非死罪二人
者除照例治罪外仍將該犯財産酌斷一半給付
[081-28b]
死者之家若係毆死一家二命原無必殺之心者
不得援引此例七月申明搶奪財物聚至十人以
上及雖不滿十人但經執持器械依糧船水手例
分别首從問擬十月定採參工人偷竊人參照偷
參已得例不論多寡杖一百流三千里仍刺竊盜
字十二月定販賣私鹽在三百斤以上不將窩頓
透漏之家供出者於本罪上加一等定擬二十九
年二月增定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之妻子審定
[081-29a]
未同謀加功者發往伊犁等處給駐防索倫等兵
丁為奴定期親尊長故殘卑㓜照兄姊毆死弟妹
杖一百流二千里例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伯叔
姑外祖父母照毆死姪孫外孫杖一百徒三年例
減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三月定禁卒將斬絞重
犯鬆放獄具以致脱逃者將禁卒監禁俟拿獲正
犯之日究明賄縱屬實照律全科如係徇情或擅
離以致潛逃者亦照故縱律治罪又定子殺人而
[081-29b]
父認凶者除斬决絞决照所犯罪名科斷犯擬斬
候絞候者改斬决絞决軍流徒杖照例遞加四月
定承辦城工應追核減銀兩未完者照知府代州
縣官分賠侵蝕錢糧未完計分數治罪例五月定
命盜案内斬絞等犯於具題之日概先刺字例六
月更定拿獲重犯供出他省曾犯行刼者行文闗
查毋庸解往質審如贓跡必須研訊或失事地方
有夥犯待質者即照解送重囚新例辦理七月定
[081-30a]
匪船誘賭審係一二次者仍照開場誘賭例杖徒
如三次以上及再犯者照積匪猾賊例科㫁並將
首犯先於拿獲地方再枷號一月其船户知情分
贓者初犯照為從論再犯與犯人同罪船隻變價
入官九月部議朝鮮國王咨覆越江偷打貂皮之
樸厚贊等十犯例擬斬决應照所請得
㫖改為監候秋審法司仍照前咨奏請即行正法復奉
㫖令入緩决並
[081-30b]
諭向來此等罪犯曾邀格外從寛然中朝字小之恩不
妨過厚而藩服越邊之例禁又豈可稍弛嗣後遇有
似此罪犯應將首惡明正典刑其屬在脅從者仍令
分别議緩庶情法皆無偏任此案不即照此處分者
以未經申諭於前事同不教而殺所不忍為耳刑部
可即行文該國王知之十一月更定論功免死條例
凡已經優免一人一次者不准再行聲請又定苗
人圖財害命照强盜殺人例斬决梟示十二月定
[081-31a]
指引逃匪偷越出口照故縱律與犯人同罪至再
犯三犯各按本罪以次遞加得財故縱者計贓從
重論又增定糧艘縴夫勒價攢毆將為首及下手
傷人之犯俱發邊衛充軍餘俱杖一百枷兩月河
干示衆三十年四月增定侵盜倉庫錢糧入已一
百兩以上至三百三十兩即於徒罪上加一等杖
一百流二千里三百三十一兩至六百六十兩加
二等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六百六十一兩至一
[081-31b]
千兩加三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一千兩以上照舊
例斬監候六月
諭毆打宗室覺羅人之例較毆打平人較重者原係優
待宗室覺羅之意伊等當自知尊貴嗣後凡宗室覺
羅若繫黄帶紅帶被毆者仍照舊例辦理其不繫帶
被毆者即照毆打平人例辦理八月增定售賣毒藥
致死人命雖不知情亦照不應重律治罪例又增
定派往各省駐防兵丁中途脱逃拿獲日即銷除旗
[081-32a]
籍責八十板帶鎖發往伊犁充當歩甲苦差如再
脱逃拿獲即奏明正法九月定奴婢毆死家長之
期親及外祖父母擬斬立决例十一月增定
盛京旗下家奴莊頭人等盜賣田産至五十畆者依
子孫盜賣祖遺祀産例發邊逺充軍不及前數者
照盜賣官田例治罪謀買人與串通説合之中保
均與盜賣之人同罪田産給還原主賣價入官又
定軍流官犯脱逃無論本罪重輕拿獲日俱改擬
[081-32b]
絞監候秋審時將原犯情罪聲明具奏又定婦女
通姦致本夫父母羞忿自盡姦婦比照姦夫自殺
其夫姦婦擬絞律擬絞監候姦夫比照姦婦因姦
情敗露愧迫自盡姦夫擬徒例杖一百徒三年若
本夫縱妻通姦後因姦情敗露愧迫自盡者姦夫
姦婦止科姦罪十二月增定租賃船隻出洋為匪
犯流罪以上者船户雖不知情照夾帶違禁貨物
接濟外洋原保結之人治罪例科斷失察官議處
[081-33a]
三十一年七月申定卑㓜毆傷緦麻尊屬保辜餘
限内身死果係本傷死者仍擬斬監候如䝉
恩准減等比限外身死者酌加為邊逺充軍仍追埋葬
銀給屍親收領九月奉
㫖伊犁係新設駐防之處非内地可比法必從嚴而後
衆知儆懼可免妄行逃避之事嗣後伊犁駐防兵丁
内有逃避者即行正法十二月增改奴僕過失殺家
長絞監候改為絞立决妻過失殺夫妾過失殺家
[081-33b]
長律亦如之又增改強佔良家妻女中途奪回尚
未姦汚者照已被姦佔減一等定擬若已被姦汚
而婦女自盡者照强姦已成本婦羞忿自盡例擬
斬監候若未被姦汚而自盡者照強姦未成本婦
自盡例擬絞監候三十二年二月定新疆人犯未
滿年限身故其妻子即准為民如中途病故之妻
子分别遞籍安插例四月定管解新疆人犯中途
疎脱應問絞候監禁一年無獲之兵役内有為首
[081-34a]
情重者改發伊犁等處為從情輕之兵役仍以杖
流問擬又簽解原應改發新疆今仍改發内地人
犯之兵役如有疎虞與疎縱新疆遣犯一例辦理
七月定發新疆改遣内地人犯毋庸簽妻其自願
攜帶者不得官為資送例閏七月定新疆改發内
地十六項人犯隆冬盛暑仍照舊例毋庸停遣例
八月定新疆改發内地遣犯一概停刺清字例十
月奉
[081-34b]
諭據熊學鵬奏拿獲應發烏嚕木齊改發烟瘴之脱逃
監犯孫耀周即於該處正法等語此等積匪猾賊本
係免死發遣之犯在烏嚕木齊等處如有脱逃被獲
本應即行正法今既改發烟瘴乃於監禁時伺隙潛
逃其情罪與發遣烏嚕木齊之犯無異熊學鵬所辦
甚是著傳諭各省督撫嗣後凡遇此等改發之犯再
有脱逃被獲者均照此例辦理毋得稍有寛縱即至
配所亦應照烏嚕木齊之例十二月定湖南省隣近
[081-35a]
苗疆之沅陵等縣仍行派發軍流解交巡撫衙門
酌發其道州永明等縣照向例解交該府酌發例
三十三年正月定免死發遣盜犯在配脱逃無論
有無行兇為匪照新疆遣犯脱逃例拿獲日即請
正法二月定原犯滿流及免死減流人犯在配脱
逃即按配所地方定地充發例五月定東三省出
口之人收買奴婢票上無名令守闗兵弁即時拿
送分别治罪八月申定例得承祀之犯定案時止
[081-35b]
將應行承祀縁由聲叙并毆妻致死情輕留養之
犯遇有父母先存後故與承祀之例相符者俟秋
審時確查取結另行聲明又定回民行竊刺回賊
二字例應改發者仍再刺改遣二字又定私鑄銅
錢不及十千之案毋庸具題即咨部完結例九月
駁定秋審人犯無論新舊次數仍應概行勘審十
一月奉
諭昨直隸省查出保安州逆犯孫顯富等妄布逆詞希
[081-36a]
圗復興邪教一案審擬時究出該犯於乾隆十五六
年間即有入教之事該州僅取改過甘結從輕完案
實屬姑息養姦因交該督查㕘今據楊廷璋將前任
保安州知州喬淳㕘奏已交部察議矣邪教煽惑愚
民最為人心風俗之害久經嚴禁地方遇有此事州
縣官一經訪聞即禀明該上司徹底查辦督撫等亦
即當據實具奏按律重懲庶可盡絶根株共知儆畏
若僅從輕完結奸徒毫無顧忌怙惡不悛日久必復
[081-36b]
煽誘藉邪教以圖斂錢財深為閭閻擾累而無識愚
民亦以獲罪甚輕仍易被其簧鼓如保安州一案即
有司輕縱釀成之明騐也嗣後著各該督撫通飭所
屬州縣如有潛倡邪教之案立即查拿報明上司據
實具奏嚴行按法懲治以靖奸匪而安善良若州縣
諱飾不報私自完結即著該督撫查明㕘處督撫等
若存化有事為無事之見匿不上聞或徇庇劣員不
行糾劾將來别經發覺惟該督撫是問將此通諭知
[081-37a]
之十二月奉
諭據彰寳奏審擬江隂縣保正沈添益等欲圖熟田緩
徴聚衆閧堂一摺已批三法司核擬速奏矣摺内有
詢據該犯糾約四鎮保正同衆挾制縣官其下墅桃
花利城三鎮均已隨同赴縣獨前周一鎮並無一人
聴從入城等語鄉民散處村落良莠本屬不齊犯法
者必懲安分者賞奬刑賞一秉大公各隨其人自取
此案不法奸民已按律定擬其並未隨行附和之前
[081-37b]
周鎮保正民人等奉法不敢為匪實屬可嘉著彰寳
即行確查將保正酌量加賞該鎮民人所有本年應
完漕米加恩特予緩徴仍將此出示曉諭使知滋事
匪徒不能倖逃憲典此外能知大義皆吾善良赤子
原不惜格外施恩優加體恤庶衆人共知激勸並將
此通諭知之三十四年二月奉
諭方世儁奏四川兇犯葉觀星前經兩次脱逃復在江
西省被獲轉解至灃州地方該知州張中煜並不遴
[081-38a]
選幹役管押致該犯復至中途脱逃等語已降㫖將
張中煜革職留於該省協緝並傳諭該撫上𦂳嚴拿
務獲即於所在地方正法不必仍拘向例解赴川省
該犯本係殺人應抵重囚始則賄差釋放繼復毆役
潛逃情節實為兇惡及經復拘到官已應罪無可逭
祗以案在川省復展轉解審致該犯得以乗間兎脱
皆由拘泥成例之故著傳諭各督撫嗣後若遇此等
兇犯既逃復獲其情罪重大者一面移查該省原案
[081-38b]
審訊明確即在該處照擬辦理毋仍往來解送致滋
疎誤至外省吏治闒冗廢弛積習牢不可破每視遞
解隣省要犯為無闗輕重殊堪痛恨著該督撫力為
整頓嚴飭各州縣一切認真辦理毋再漫不經心自
取罪戾著於各督撫奏事之便傳諭知之四月酌定
應配栁州潯州桂林三府人犯俱解巡撫衙門通
融酌發到配半年外安分匀交内地收管例又奉
諭部議廣東省何長子姦汚十嵗㓜女致己母廖氏服
[081-39a]
毒身死比照婦女與人通姦父母羞忿自盡例擬絞
又稱二罪相等從一科斷合依姦十嵗以上幼女雖
和同強論律擬絞監候議擬甚屬錯謬何長子之母
廖氏因伊子姦汚幼女事敗潛服毒草殞命是該犯
罪不可逭全在致母戕生其姦汚幼女一節轉屬罪
之輕者該部乃援此為定罪正條且比照婦女與人
通姦父母羞忿自盡之例擬以絞候曾不思此例乃
指被姦婦女之父母而言與何長子姦人女而致令
[081-39b]
已母畏懼自斃者情事絶不相䝉何得謬為比附况
定例過失殺父母者即應絞决誠以為子而傷親至
死雖事出無心亦不可偷生人世若何長子罪案較
之過失殺孰重孰輕不待再訃而决也明刑所以弼
教此等敗倫傷化之徒不使早正刑章則所謂弼教
者安在且依經定律其理本屬相同春秋著許世子
之條義具在特罪其不親嘗藥即難逃一字之誅刑
部堂官中豈無讀書通經義者何竟漫不思省而引
[081-40a]
例紕謬若此耶設以為該犯之母已死非命不忍復
以其子立置重典則不明大義庸愚姑息之見司刑
者豈宜出此所有此案定擬失當之刑部堂司各官
著交部嚴加議處都察院大理寺向惟隨衆畫諾而
退有後言至此等敗倫傷化之事反置而不問則何
用其㑹議乎亦著交部察議此本著發還另行核擬
具奏並將此宣諭中外問刑衙門知之六月定起解
餉鞘編列號數解鞘兵役知情同盜者照例分别
[081-40b]
首從其雇替潛回者減首犯一等如法管解偶有
疎失者減二等例七月定積匪猾賊竊贓滿貫改
發烟瘴之犯在配復犯徒流軍罪者分别枷號例
八月定綠營逃兵立即緝拿分别刺字各營混收
犯法逃兵入伍照拔補非人例處分十二月奉
諭錢度奏賀縣疎縱逃軍熊俊越獄脱逃一案請將典
史謝霖革職拿問而於知縣鄭之翀請革職留任殊
屬非是該縣監禁脱逃匪犯既不上𦂳辦理又不嚴
[081-41a]
宻巡訪致要犯夤夜兎脱非尋常疎縱監獄可比自
應將該縣即行革職仍留該處協緝事理方為允協
今錢度初到粤西輒爾心存寛縱請將該縣留任使
庸玩劣員仍得優遊戀棧何足以示懲儆明係錢度
有意沽名沾染外省惡習不知悛改錢度著交部嚴
加議處鄭之翀著革職仍留該地方協緝嗣後有似
此者均照此辦理著為令至改發新疆積匪猾賊在
配及中途脱逃情罪甚為可惡一經拿獲即應立正
[081-41b]
典刑又何必闗查原案往返需時致令匪賊在獄日
久得以乗間潛逃辦理本屬未善將來各省如盤獲
此等要犯訊究明確即行正法毋致曠時貽誤將此
通諭各督撫知之
皇朝通典卷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