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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山東通志卷三十五之十三
藝文志十三説/
顔真卿守平原説 宋/蘓 軾
古之任人無内外輕重之異故雖漢宣之急賢蕭望
之之得君猶更出治民然後大用非獨歴試人材亦
以維持四方均内外勢也唐至中世重内輕外大臣
非以罪不出守郡雖藩鎮帥守亦以不如寺監僚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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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郡縣多不得人祿山之亂河北二十四郡一朝降
賊獨有一顔真卿而明皇初不識也此重内輕外之
弊不可不為鑒戒
周禮三徳説 宋/朱 熹
或問師氏之官以三徳教國子一曰至徳以為道本
二曰敏徳以為行本三曰孝徳以知逆惡何也曰至
徳云者誠意正心端本清源之事道則天人性命之
理事物當然之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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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云者彊志力行畜徳廣業之事行則理之所當為
日可見之跡也孝徳云者尊祖愛親不忘其所由生
之事知逆惡則以得於己者篤實深固有以真知彼
之逆惡而自不忍為者也凡此三者雖曰各以其材
品之髙下資質之所宜而教之然亦未有專務其一
而可以為成人者也是以列而言之以見其相須為
用而不可偏廢之意蓋不知至徳則敏徳者散漫無
統固不免乎篤學力行而不知道之譏然不務敏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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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於至則又無以廣業而有空虚之弊不知敏徳
則孝徳者僅為匹夫之行而不足以通於神明然不
務孝徳而一於敏則又無以立本而有悖徳之累是
以兼陳備舉而無所遺此先王之教所以本末相資
精粗兩盡而不倚於一偏也其又曰教三行一曰孝
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
長何也曰徳也者得於心而無所勉者也行則其所
行之法而已蓋不本之以其徳則無所自得而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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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自修不實之以其行則無所持循而徳不能以
自進是以既教之以三徳而必以三行繼之則雖其
至末至粗亦無不進而徳之修也不自覺矣然是三
者似皆孝徳之行而已至於至徳敏徳則無與焉蓋
二者之行本無常師必協於一然後有以獨見而自
得之固非教者所得而預言也唯孝徳則其事為可
指故又推其類而兼為友順之目以詳教之以為學
者雖或未得於心而事亦可得而勉使其行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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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於心焉則進乎徳而無待於勉矣况其又能即
是而充之以周於事而泝其原則孰謂至徳敏徳之
不可至哉或曰三徳之教大學之學也三行之教小
學之學也鄉三物之為教也亦然而已矣
樂記動靜説 宋/朱 熹
樂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
何也曰此言性情之妙人之所生而有者也蓋人受
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純粹至善萬理具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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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也然人有是性則即有是形有是形則即有是心
而不能無感於物感於物而動則性之欲者出焉而
善惡於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謂情也又曰物至而
知知而後好惡形焉何也曰上言性情之别此指性
之動處為言而情在其中也物至而知知之者心之
感也好之惡之者情也形焉者其動也所以好惡而
有自然之節者性也好惡無節於内知誘於外不能
反躬天理滅矣何也曰此言情之所以流而性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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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失也情之好惡本有自然之節惟其不自覺知無
所涵養而大本不立是以天則不明於内外物又從
而誘之此所以流濫放逸而不自知也茍能於此覺
其所以然者而反躬以求之則其流也庶乎其可制
矣不能如是而惟情是徇則人欲熾盛而天理滅息
尚何難之有哉此一節正天理人欲之機間不容息
處惟其反躬自省念念不忘則天理益明存養自固
而外誘不能奪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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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
人欲何也曰上言情之所以流此以其流之甚而不
反者言之也好惡之節天之所以與我也而至於無
節宰制萬物人之所以為貴也而反化於物焉天理
惟恐其存之不至也而反滅之人欲惟恐其制之不
力也而反窮之則人之所以為人者至是盡矣然天
理秉彛終非可殄滅者雖化物窮欲至於此極茍能
反躬以求天理之本然者則初未嘗滅也但染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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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難覺而易昧難反而易流非厲知恥之勇而致百
倍之功則不足以復其初爾
舜典象刑説 宋/朱 熹
聖人之心未感於物其體廣大而虚明絶無毫髮偏
倚所謂天下之大本者也及其感於物也則喜怒哀
樂之用各隨所感而應之無一不中節者所謂天下
之達道也蓋自本體而言如鏡之未有所照則虚而
已矣如衡之未有所加則平而已矣至語其用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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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至虚而好醜無所遁其形以其至平而輕重不能
違其則此所以致其中和而天地位萬物育雖以天
下之大而舉不出乎吾心造化之中也以此而論則
知聖人之於天下其所以為慶賞威刑之具者莫不
各有所由而舜典所論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
庸與夫制刑明辟之意皆可得而言矣雖然喜而賞
者陽也聖人之所欲也怒而刑者隂也聖人之所惡
也是以聖人之心雖曰至虚至平無所偏倚而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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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之間其所以處之者亦不能無小不同者故其
言又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此則聖人之㣲意也然
其行之也雖曰好賞而不能賞無功之士雖曰惡刑
而不敢縱有罪之人而功罪之實已曉然而無疑則
雖欲輕之重之而不可得是又未嘗不虚不平而大
本之立達道之行固自若也故其賞也必察其言而
審其功而後加以車服之賜其刑也必曰象以典刑
者畫象而示民以墨劓剕宫大辟五等肉刑之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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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其曰流宥五刑者放之於逺所以寛夫犯此肉刑
而情輕之人也其曰鞭作官刑扑作教刑者官府學
校之刑所以馭夫罪之小而未麗於五刑者也其曰
金作贖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所以贖夫犯此鞭扑
之刑而情之又輕者也此五者刑之法也其曰眚災
肆赦者言不幸而觸罪者則肆而赦之其曰怙終賊
刑者言有恃而不改者則賊而刑之此二者法外之
意猶今律令之名例也其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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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則聖人畏刑之心閔夫死者之不可復生刑者
之不可復續惟恐察之有不審施之有不當又雖已
得其情而猶必矜其不教無知而抵冒至此也嗚呼
詳此數言則聖人制刑之意可見而其於輕重淺深
出入取舎之際亦已審矣雖其重者或至於誅斬斷
割而不少貸然本其所以至此則其所以施於人者
亦必當有如是之酷矣是以聖人不忍其被酷者之
銜寃負痛而為是以報之雖若甚慘而語其實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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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得其宜雖以不忍之心畏刑之甚而不得赦也惟
其情之輕者聖人於此乃得以施其不忍畏刑之意
而有以宥之然亦必投之逺方以禦魑魅蓋以此等
所犯非殺傷人則亦或淫或盜其情雖輕而罪實重
若使既免於刑而又得便還鄉里復為平民則彼之
被其害者寡妻孤子將何面目以見之而此幸免之
人髮膚支體了無所傷又將得以遂其前日之惡而
不知悔此所以必曰流以宥之而又有五流有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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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三居之文也若夫鞭扑之刑則雖刑之至小而其
情之輕者亦必許其入金以贖而不忍輒以真刑加
之是亦仁矣然而流專以宥肉刑而不下及於鞭扑
贖專以待鞭扑而不上及於肉刑則其輕重之間又
未嘗不致詳也至於過誤必赦故犯必誅之法則又
權衡乎五者之内欽哉欽哉惟刑之恤之㫖則常通
貫乎七者之中此聖人制刑明辟之意所以雖或至
於殺人而其反復表裏至精至宻之妙一一皆從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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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虚明心中流出而非私智之所為也而或者之論
乃謂上古惟有肉刑舜之為流為贖為鞭為扑乃不
忍民之斬戮而始為輕刑者則是自堯以上雖犯鞭
扑之刑者亦必使從墨劓之坐而舜之心乃獨不忍
於殺傷淫盜之凶賊而反忍於見殺見傷為所侵犯
之良民也聖人之心其不如是之殘賊偏倚而失其
正亦已明矣又謂周之穆王五刑皆贖為能復舜之
舊者則固不察乎舜之贖初不上及於五刑又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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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穆王之法亦必疑而後贖也且以漢宣之世張敞
以討羌之役兵食不繼建為入穀贖罪之法初亦未
嘗及夫殺人及盜之品也而蕭望之等猶以為如此
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恐開利路以傷治化曾謂三
代之隆而以是為得哉嗚呼世衰學絶士不聞道是
以雖有粹美之資而不免一偏之弊其於聖人公平
正大之心有所不識而徒知切切焉飾其偏見之私
以為美談若此多矣可勝辨哉若夫穆王之事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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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之殆必由其巡遊無度財匱民勞至其末年無以
為計乃特為此一切權宜之術以自豐而又託於輕
刑之説以違道而干譽耳夫子存之蓋以示戒而程
子䇿試嘗發問焉其意亦可見矣或者又謂四凶之
罪不輕於少正夘舜乃不誅而流之以為輕刑之驗
殊不知共兠朋黨鯀功不就其罪本不至死三苗拒
命雖若可誅而蠻夷之國聖人本以荒忽不常待之
雖有負犯不為畔臣則姑竄之逺方亦正得其宜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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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為是以輕之也若少正夘之事則予嘗竊疑之
蓋論語所不載子思孟子不言雖以左氏春秋内外
傳之誣且駁而猶不道也乃獨荀况言之是必齊魯
陋儒憤聖人之失職故為此説以夸其權耳吾又安
敢輕信其言而遽稽以為決乎聊并記之以俟來者
山東通志卷三十五之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