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f0001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清-聖祖玄燁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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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三集巻四
  勅諭
   諭河道總督張鵬翮
 此間邵伯更樓地方舊日被災形状與山東饑民無異
 豈朕今日觀此地安居景象而忘山東之饑民乎朕念
 運糧賑濟事不可緩乘今日順風爾作速回清江料理
 轉運截留漕糧差官前往山東散賑至距揚州十五里
[205-1b]
 沙壩橋河道情形朕自細閱回鑾時靣諭爾知之康熙
 四十二年二月初七日
   諭偏沅巡撫趙申喬
 湖南地方介在邊遠之境聞向來官吏積習相仍無藝
 私征種種不一計每歲科派有較正供額賦増至數倍
 者有司徵收錢糧加取火耗又視别省為獨重百姓窮
 蹙不支致多流離轉徙非将宿獘逐一剔除無以砥礪
 官方大甦民困除從前已往諸事姑免察究外爾到地
[205-2a]
方嚴飭大小屬員痛改前非洗心奉職力減加耗盡革
私徵務使流移者復返鄉閭守業者獲安隴畞庶副朕
軫念遠省民生至意如仍有藐法不遵重為民害者即
據實糾叅從重治罪決不輕宥特諭康煕四十二年二
月十二日
  諭扈從大學士馬齊張玉書學士色德里劉光美
趙申喬分文不取信然但朕至杭州諮訪百姓言趙申
喬好收詞訟民多受累大凡居官固貴清亷尤必和平
[205-2b]
乃為盡善如果好收詞訟刁民興訟者必多縱使即為
審理其被訟之人一家産業已蕩然矣如此民何以堪
聞阿山亦喜受民詞總之為督撫者務以安靜不生事
為貴耳康熙四十二年二月二十日
  諭扈從大學士馬齊張玉書學士色德里劉光美
   起居注揆敘滿保
凡人告訐之言未可盡信朕所見事多矣試舉一事爾
等共聽之昔年朱瑪喇奉命往擒于七時阿哈碩色曽
[205-3a]
以司官同往忽有一人出首于七隱匿在彼邨中大兵
即往圍其邨邨民不納知縣窘甚祼體入邨謂衆人曰
以爾等隱藏于七是以大兵來圍爾等可速将于七送
出邨人曰邨中實未藏于七如不信試遣人入捜之大
兵入邨徧捜果無于七首告之人即指邨中一生員曰
此即藏于七之人也朱瑪喇遂執而殺之首告之人乃
笑而言曰此人並未藏匿于七實與我有仇是以告之
今既殺之我願畢矣縱殺我亦無怨朱瑪喇憤極又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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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告之人殺之人情之可恨如此彼時知縣身亦受傷
無辜百姓亦有被殺者阿哈碩色曽向朕泣奏此事夫
害人者身受顯戮宜矣而無辜之人橫罹荼毒曽謂告
訐之言可輕信乎康熙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諭河道總督張鵬翮
王公堤闗係運道民生最為緊要堤岸單薄樁工漸朽
應再加幫以資捍禦不可因淤灘可恃而忽之也康熙
四十二年三月初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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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諭河道總督張鵬翮
高堰工程闗係重大保守最為緊要朕今日乘舟由洪
澤湖閱視見有殘缺石工以葦草鑲塡儻遇水發危險
堪虞至六壩見新修石壩堅固方慰朕懷其殘缺石工
著即興修乗水未長之前完工用資捍禦至高家堰防
險之人用候選縣丞經歴等微員此不過例監書辦出
身家産微薄儻有疎忽干係不小須於候選官員内擇
其職銜稍大身家殷實者委令防險如此則彼知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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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又有選用之望自然盡心防守有禆工程康熙四
十二年三月初三日
  諭河道總督張鵬翮
王家營對面鮑家營應開挑引河洩黃河汎漲之水以
保障清江淮安地方著即行興工仍兩岸築堤以衞民
田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初三日
  諭河道總督張鵬翮
清口西壩乗此水淺時再加長數丈有益又半路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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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埽灣堤岸單薄應築挑水壩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初
四日
  諭内閣九卿等
朕此番南巡徧閱河工大約已成功矣曩時總河于成
龍不遵朕指授修築故未能底績今張鵬翮一一遵諭
而行是以成功向來黃河水高六尺淮河水低六尺不
能敵黃常患淤墊今将六壩堵閉洪澤湖水高力能敵
黃則運河不致有倒灌之患此河工所以能告成也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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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御極以來無時不以民生為念雖纖悉之事不肯怠
忽今四十餘年矣四海乂安民生富庶河工適又告成
朕欲頒詔天下大加恩賚故星夜回鑾詔内款項爾等
可㑹同詳閱有應増入者即議増入康熙四十二年三
月十六日
  諭内閣
頃朕往察河工原任侍郎任克溥於山東途次迎駕見
其年将九十現在諸臣未有如其久者朕深為眷念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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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刑部尚書銜以示優遇老臣至意可諭吏部知之康
熙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諭工部
王起元等工程既竣著令回京張鵬翮疏内稱髙承爵
工尚未完朕今歲南巡徧閱河工見高承爵所修工程
水深成潭難於修築高家堰所闗甚要儻工程有悮縱
重治高承爵罪於事何益著移文總河張鵬翮如此處
可修則另派委賢能官修築如不可修則宜另築越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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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錢糧仍令高承爵發給康熙四十二年五月初四

  諭禮部
國子監文廟現勅廣善庫官員動帑修理順天府學尊
經閣等處亦著一併督修用宏文敎康熙四十二年五
月十九日
  諭内閣
各省督撫俱係朕簡用之人今以督撫所舉劾人員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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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更張令九卿詹事科道逐一稽察能保九卿詹事科
道比督撫盡皆公正耶若此反多夤緣将益増紛擾許
志進條奏必有情獘所請不准行下所司知之康熙四
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諭户部
洪澤湖水勢洶湧更甚於大江黃河之水這失風漂沒
漕糧准從寛豁免嗣後糧船經行洪澤湖失風者著照
大江黃河漂沒例定議奏聞康熙四十二年七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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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諭大學士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等官
六月内因有二王之事朕心不勝悲慟至今猶未釋然
又兼災祲頻告愈加憂鬱身體不安頃往坐湯泉始得
稍解仍未全愈至於饑民救養之計未嘗時刻不厪於
懐近有李煦人來詢知郯城至㤗安田穀稍有可望由
㤗安至德州被災甚重今歲口外田穀大收口内各處
田禾俱屬平常合共計算所糶之穀必不能多今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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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糧多行截留於山東沿河州縣邨鎭有名馬頭俱各
存貯其捐納事例雖廣行無濟於事且日後必至紊亂
東省人民現今乏食總使行此數事民有大半至於逃
亡朕意八旗滿洲䝉古漢軍佐領一千有餘每三佐領
下共出一人可得三百人每三佐領借與銀三千兩餘
外捐助車輛駱駝頭口分派各州縣仍照前去人員養
至來年七月及今八月内可以到彼况前往撫養地方
民人甚有禆益今雖疊被災傷民人仍帖然未動此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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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之效也這事情爾等可確議至東省今歲錢糧漕
米俱應速行停徵著議奏為此手書特諭康熙四十二
年七月二十七日
  諭户部
賑濟東省饑民事闗緊要應差大臣分為三路每路差
大臣一員将先派去人員一併往返巡察於事有益自
㤗安至郯城為中路著穆和倫去自濟南至登州為東
路著辛保去自德州至兖州東昌濟寧為西路著卞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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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去截留漕糧闗係緊要總漕桑格現今無事令作速
前來親㸔截留其賑濟饑民人員所領雖係公物而勉
力自効有濟於民事成回時著一併議叙康熙四十二
年八月初二日
  諭户部
邳州等處地方屢被災傷不減於東省但尚有水路可
通著該督撫親往察閱應作何速行拯濟一面頒賑一
面奏聞俟具題到日将應蠲豁錢糧另議具奏康熙四
[205-9b]
十一年八月初四日
  諭東省在京官員
朕四次經過山東於民間生計無不深知東省與他省
不同田間小民俱依有身家者為之耕種豐年則有身
家之人所得者多而窮民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則
已身並無田畞産業有力者流移於四方無力者即轉
死於溝壑此等情状爾東省大臣庶僚及有身家者亦
當深加體念似此荒歉之歲雖不能大為拯濟若能輕
[205-10a]
減所入田租以各贍養其佃户不但深有益於窮民即
爾等田地日後亦不致荒蕪如果民受實惠豈不勝謝
恩千百倍耶這奏謝已悉所司知之康熙四十二年八
月十一日
  諭兵部
現今頒發特㫖遣養饑民則閭閻小民斷不致有復為
盗賊肆行搶掠之事今若特撥兵丁増設於各要路則
兵丁食何糧饟以資防守兵丁無糧仍必致於擾民爾
[205-10b]
部並不詳加籌畫即議将李登瀛條奏准行殊屬草率
况地方設立官兵原以衞民其地之遠近衝僻分晰甚
明今並未議撥何地兵丁駐於何處又稱官兵應不時
出海巡察防緝盜賊並未指令坐何船隻用何處水師
殊屬糊塗著再確議以聞康熙四十二年九月十一日
  諭内閣部院等官
朕因山左災荒勞心殫思屢行諮訪山左歲歉非止今
歲為然地方官歴年隱匿不報今春朕因閱視河工親
[205-11a]
 見災黎情形始行籌畫賑濟今歲田禾雖云失望尚有
 薄收之處巡撫布政使為伊等素有欠缺欲巧圖完補
 故甚其詞以奏報又夤緣科道紛紛急奏言盗賊蜂起
 人民相食私冀或開事例或撥銀兩因於其中侵蝕託
 言賑濟而實欲完補虧空以施鬼蜮之謀也朕㡬墮其
 術中今京師遣往三路賑濟人員俱掣簽派撥州縣並
 不分成災與否一槩散賑遣去人員未奉有稽察諭㫖
 惟視巡撫布政使所指地方賑濟應将此事交與三路
[205-11b]
 大臣加意稽察至於條奏盜賊蜂起人民相食之員亦
 當明白詢問如盜賊蜂起必有殺人放火搶奪財物糧
 米之處與失事之人如人民相食亦必有被傷之人與
 食人之人如有不實即為巡撫布政使急請設發銀兩
 而言也大學士九卿諸臣㑹同議奏言官並不實心為
 民專為巡撫布政起見不誠可愧乎康熙四十二年九
 月十四日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三集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