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01 大方廣佛華嚴經-東晉-佛馱跋陀羅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二


東晉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


離世間品第三十三之七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淨喜。何等為
十?所謂:發菩提心淨喜;捨一切所有淨喜;
於犯戒人不生惡心,教化成就淨喜;於一
切諍訟眾生,悉令和合得無上智淨喜;不
[042-0661b]
惜身命守護正法淨喜;遠離五欲常樂
正法淨喜;令一切眾生不著資生之具,常
樂正法淨喜;見一切佛恭敬供養無有厭
足,而不壞法界淨喜;令一切眾生常樂禪
定解脫三昧相續淨喜;令一切眾生專求寂
靜,除滅亂想得無上慧,遠離邪見滿足諸
願,究竟菩薩苦行淨喜。佛子!是為菩薩摩
訶薩十種淨喜;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喜,則
得一切諸佛無上清淨大喜。


「佛子!菩薩摩訶
薩有十種淨捨。何等為十?所謂:一切眾生
恭敬供養不生愛著,一切眾生輕慢毀辱,不
生瞋恚淨捨;常行世間,不為八法之所
染污淨捨;於器知時,於非器不生惡心淨
捨;不求聲聞、緣覺、學、無學淨捨;遠離五欲
一切煩惱,乃至不生一念惡心淨捨;不歎
修行二乘及厭生死淨捨;遠離世間語、非
涅槃語、非離欲語、戲笑語、惱他語、聲聞緣覺語、
乃至一切障菩提語淨捨;若有眾生待時
受化,菩薩淨捨;若有眾生應受佛化,菩薩
淨捨;菩薩摩訶薩遠離二法,無上、無下、無取、
無捨、無虛、無實,觀察平等安住真實得忍淨
捨。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淨捨;若菩
薩摩訶薩安住此捨,則得一切諸佛無上清
淨大捨。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義。何等
為十?所謂:多聞義,如說修行故;法義,善巧
方便分別解故;空義,解第一空故;寂滅義,
令一切眾生離生死故;不可說義,一切語
言無所著故;如義,一切三世等觀察故;入
法義,悉一味故;如來義,順如來故;實際
[042-0661c]
義,覺真實故;大般涅槃義,滅一切苦,不
斷菩薩行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
義;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義,則得一切諸
佛無上一切智義。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
種法。何等為十?所謂:真實法,如說修行故;
無害法,遠離瞋恚故;無諍法,除滅一切諸
煩惱故;寂滅法,離熾然故;離欲法,永離
欲垢諸煩惱故;不虛法,離虛妄故;不生
法,一切諸法悉虛空故;無為法,離三相故;
性淨法,自然清淨故;報身煩惱滅無餘涅槃
法,行菩薩行受持不捨故。佛子!是為菩
薩摩訶薩十種法;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
則得一切諸佛無上之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
有十種功德具。何等為十?所謂:勸發眾生
起菩提心是功德具,不斷三寶故;隨順十
種迴向是功德具,斷一切不善法,集一切
善法故;智慧正教是功德具,於三界功德
最殊勝故;心無疲厭是功德具,度脫一切
眾生到彼岸故;悉能捨離內外所有是功
德具,於一切物悉無著故;相好滿足,精進
不退是功德具,止心馳騁故;不輕三品善
根是功德具,善巧方便迴向菩提故;於邪
定犯戒眾生不起輕慢,增長大悲是功德
具,顯現大人法故;恭敬供養一切如來,
於一切菩薩起如來想,於一切眾生所作
究竟是功德具,長養守護正直心故;菩薩
摩訶薩於阿僧祇劫,具足修習一切善根,
皆悉能捨,與一眾生,心無憂悔,如一眾生,
一切眾生亦復如是,是為第十虛空界等大
[042-0662a]
功德具,具足成就廣大智慧故。佛子!是
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功德具;若菩薩摩訶薩
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無上大功德具。


「佛
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智具。何等為十?所
謂:親近真實多聞善知識,恭敬、尊重、禮拜、供
養、奉給、隨順,不違其教,是第一智具,遠離
諂曲故。離慢下意,心無放逸,身、口及意皆
悉柔軟,無有輕躁,心常歡喜,護持淨戒,和
顏愛語,先意問訊,遠離邪偽,是第二智具,
自然成就佛法器故。安住念慧,不捨正
覺,除滅亂想,修習六念,行六和敬,不求
其報,是第三智具,出生長養十種智故。
樂法樂義,勤修正法,學無厭足,遠離世
論及世間語,樂聞離世間語,遠離小乘,樂
求大乘,是第四智具,修習正念,不可思議故。
正求六波羅蜜,受持修習,具足成就四種梵
住,順諸明法,能問智人;遠離惡趣,專向
善趣,慈心調伏,離訶責譏論,防護他心,是
第五智具,如說修行諸佛真實法故。常樂
出家,不樂三界,守護自心,遠離三覺,不
生惡心,身、口及意,皆悉柔軟,善知心性,是
第六智具,令自、他心俱清淨故。觀陰如幻
界、如毒蛇入、如空聚,觀一切法如化如
焰、水月鏡像、如夢、如電、如呼聲響、如旋
火輪、如空中字、如因陀羅陣、如日月光、
非常非斷、無來、無去、無住,深心信解,不起誹
謗,是無生住滅第七智具,具足成就一切
法空淨智慧故。無我、無眾生、無福伽羅、無
思、無義、無貪恚癡、無所有、無毀、無譽、無取、
[042-0662b]
無捨、無主、無行,究竟涅槃,若菩薩摩訶薩
聞此深法,能信能解,除滅疑惑,是第八智
具,究竟具足深解脫故。以正方便思惟
止觀,調伏諸根,一切諸法無所造作;無生
無為,皆悉寂滅,眾生計我者,究竟無所有、無
縛、無脫、無身口心、亦無精進,觀察一切眾
生、一切法、一切心、一切行,無前無後,皆悉平
等,是第九智具,遠離一切相,究竟到彼岸
故。菩薩摩訶薩善知緣起故,見法清淨;見
法清淨故,見剎清淨;見剎清淨故,見虛空
清淨;見虛空清淨故,見法界清淨;見法界
清淨故,則見智慧;是第十智具,積集一切
智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智具;若
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一切
法中,無上無礙清淨大智。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明足。何等
為十?所謂:深知佛法明足;一切法中除癡
闇明足;遠離邪見明足;慧光清淨普照
諸根明足;正方便勤修精進明足;深入菩
薩真諦,正趣離生明足;滅煩惱業,成就
盡智、無生智明足;思惟淨慧清淨天眼明
足;清淨憶念,念宿命明足;具足淨地清淨
諸明,除滅諸漏,漏盡智明足。佛子!是為菩
薩摩訶薩十種明足;若菩薩摩訶薩安住
此法,則得一切諸佛,一切法中,無上大明。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求法。何等為十?
所謂:直心求法,離於諂曲虛偽心故;精勤
求法,離懈怠故;一向求法,不惜身命故;
為斷一切眾生煩惱求法,不求資生具故;
為饒益一切眾生求法,不自利故;為深
[042-0662c]
入智慧求法,不輕彼故;欲令正法常堅固
求法,不樂世間故;為愍悼眾生求法,不
捨菩提心故;為隨一切眾生所問能答求
法,悉能除滅諸疑惑故;為具滿佛法求法,
不樂餘乘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
求法;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則得一切
諸佛法中無上無礙智,不由他悟。


「佛子!菩
薩摩訶薩有十種明了法。何等為十?所謂:
隨順世間明了法,為欲長養一切世間凡
夫善根故;無礙不壞信明了法,解法真性,信
行人故;安住法界明了法,解法行人故;遠
離八邪,向八正道明了法,解八人故;除滅
眾結,斷生死漏,見真實諦明了法,解須陀
洹故;觀味是患,還來受生明了法,解斯陀含
故;乃至須臾不樂三界,不著受生,專求盡
漏明了法,解阿那含故;六通自在,遊八解
脫,隨意正受九次第定諸辯明了法,解阿羅
漢故;常樂寂靜,因外緣解知足少事,不由
他悟,成就智慧明了法,解緣覺故;成就勝
智,諸根明利,心常解脫,長養無量功德智
慧,滿足諸佛十力、四無所畏,一切佛法明了
法,解菩薩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
明了法;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則得一
切諸佛無上大智慧明了法。


「佛子!菩薩摩訶
薩有十種向法。何等為十?所謂:隨順恭
敬善知識向法;覺悟諸天向法;於一切
佛常懷慚愧向法;哀念眾生不斷生死
向法;究竟一切事,不起虛妄心向法;遠離
餘乘,專修菩薩大乘向法;遠離邪道,專求
[042-0663a]
正道向法;降伏眾魔,滅除煩惱向法;安住
佛地,知一切眾生諸根,隨應聞法,廣為演
說向法;安住無量無邊清淨法界向法。佛
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向法;若菩薩摩訶
薩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無上向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十?所
謂:五陰魔,貪著五陰故;煩惱魔,煩惱染故;業
魔,能障礙故;心魔,自憍慢故;死魔,離受生
故;天魔,起憍慢放逸故;失善根魔,心不悔
故;三昧魔,味著故;善知識魔,於彼生著心
故;不知菩提正法魔,不能出生諸大願故。
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魔;應作方便,
速遠離之。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
何等為十?所謂: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
為魔業;惡心布施,瞋持戒者,是為魔業;棄
捨惡性懈怠眾生,輕慢厭惡亂心無智眾生,
是為魔業;慳惜正法,訶責法器眾生,貪
求利養,為人說法,為非器人說深妙法,是
為魔業;不聞波羅蜜,雖聞不修行,生懈
怠心,不求深妙無上菩提,是為魔業;遠離
善知識,親近惡知識,樂求二乘,於受生處,
起離欲、寂靜、除滅之心,是為魔業;於菩薩
所起瞋恚心,說其過惡,斷彼利養,常求罪
釁,惡眼視之,是為魔業;誹謗正法,不聞
契經,聞不讚歎,若有法師說法,不能恭敬、
下意、自謙,我說是義,彼說非義,是為魔
業;學世間論,巧於文字,善於句味,手筆文
誦,樂說二乘,隱覆深法,開演雜語,於非
器所說甚深法,遠離菩提,安住邪道,是為
[042-0663b]
魔業;已度已安者,親近恭敬而供養之,未度
未安者,永不親近恭敬供養,亦不教化,是
為魔業;墮增上慢,增長諸慢,輕蔑眾生,
不求正法真實智慧,諸根散亂,難可化度,
是為魔業。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魔
業;菩薩摩訶薩應速遠離,正求佛業。


「佛子!
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捨離魔業。何等為十?
所謂:親近善知識捨離魔業;不自尊舉、不
自讚歎捨離魔業;信佛深法,不生誹謗,捨
離魔業;未曾忘失一切智心捨離魔業;安
住不放逸,修習甚深法捨離魔業;安住菩
薩藏,正求一切法捨離魔業;常欲聽法,樂
聞深義,心無疲倦捨離魔業;歸依十方一
切諸佛捨離魔業;信心正念一切諸佛菩提
樹捨離魔業;一切菩薩出生善根,皆悉不
二,捨離魔業。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
捨離魔業;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業,則離
一切諸魔業道。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見
佛。何等為十?所謂: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
覺故;願佛,出生故;業報佛,信故;持佛,隨順
故;涅槃佛,永度故;法界佛,無處不至故;心
佛,安住故;三昧佛,無量無著故;性佛,決定故;
如意佛,普覆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
見佛;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則能覩見
無上如來。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佛業。
何等為十?所謂:勸化眾生是第一佛業,隨
順長養諸佛法故;夢中見佛是第二佛業,發
起過去諸善根故;多聞是第三佛業,逮得
無疑決定智故;為悔纏所纏者,善巧方便
[042-0663c]
說悔過法,是第四佛業,除滅一切諸疑悔
故;若有眾生起慳心、無智心、聲聞心、緣覺心、
害心、疑心、憍慢心者,現如來身相好莊嚴,
化斯等類,是第五佛業,出生長養過去諸善
根故;正法難時,廣為眾生說淨妙法,眾生
聞已,便得具足陀羅尼智慧神通,如應示現,
饒益眾生,是第六佛業,心力清淨故;若魔事
起,種種方便速遠離之,以虛空界等微妙
音聲,亦不輕蔑他人,除滅一切魔業,具足
忍辱,是第七佛業,正直功德故;行無量行,
不證聲聞、緣覺,離生聖行,諸根未熟者,不
為彼人說解脫果,但除愛本,是第八佛業,
出生本願故;斷除一切生死漏縛,一切諸
結,出生菩薩行,於一切眾生,長養大悲,深
心信解菩薩所行,究竟涅槃,是第九佛業,不
斷菩薩行故。菩薩摩訶薩為自他故,求
解脫道而無厭足,離一切行及一切法,於
如來色身無所染著,精勤專求無礙智慧,
不由他悟,令一切佛剎嚴飾清淨,決定了
知皆悉虛空,教化成熟一切眾生,而不捨
無我性;安住法界,諸通自在,具足成就一
切種智而不捨菩薩行;轉淨法輪,令一切
眾生皆得歡喜,廣為眾生說甚深法;示現
如來無量自在而不捨菩薩身,現大涅槃
而不捨離一切處生。佛子!菩薩摩訶薩出
生如是等,乃至翻覆三昧,是第十佛業。佛
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佛業;若菩薩摩訶
薩安住此業,則得一切諸佛無上無師大
業,不由他悟。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慢
[042-0664a]
業。何等為十?所謂:於尊重福田、和尚、阿闍
梨、父母、沙門、婆羅門所,而不尊重恭敬供
養,是為慢業。有諸法師得勝妙法乘,於
大乘深知,出生死道,得陀羅尼;成就多聞,
具智慧藏,善能說法,而不信受恭敬供養,
是為慢業。聽受法時,若聞深法,發離欲
心,歡喜無量而不讚法師,令眾歡喜,是為
慢業。起憍慢心,自高降彼,不省己實,不
調自心,是為慢業。起計我心,見有功德
智慧者,不讚其美,見無德者,反說其善;
若聞讚他,於彼人所起嫉妒心,是為
慢業。若有法師,知是法、是律、是實、是佛語,
以憎嫉故,說言非法、非律、非實、非佛語,欲
壞他信心故,是為慢業。自敷高座,我為
法師,不應執事,不應宗敬,供養餘人;諸
修、梵行、尊長、有德,悉應恭敬供養於我,是
為慢業。遠離嚬蹙、惡眼視彼;常以和顏,
等觀眾生,言常柔軟,無有麁獷,離恚恨
心;而於彼法師,求其過惡,是為慢業。以我
慢心,於多聞者,不往恭敬,起聞法留難;亦
不諮問何等為善,何等不善,何等應作,何
等不應作,作何等業,長夜饒益一切眾生;
作何等行,不益眾生;作何等行,從明入
明;作何等行,從冥入冥;如是人輩,為我
心漂沒,不能得見出要正道,是為慢業。
起慢心故,不值諸佛難得之法,消盡宿世
所種善根,不應說而說,起訶責心,更相譏
論,住如是法;應入邪道,但菩提心力故,而
不永捨菩薩所行,雖不捨菩薩道,而於無
[042-0664b]
量百千萬劫,尚不值佛,何況聞法,是為慢
業。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慢業;若菩薩
摩訶薩離此慢業,則得一切諸佛十種無上
清淨意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智業。何等為
十?所謂:信解因緣,不壞因果,是為智業;
不捨菩提心,常念一切佛,是為智業;親近
一切諸善知識,恭敬供養,心無懈怠,是為智
業;樂法樂義,多聞無厭,專求正法,遠離邪
念,修習正念,是為智業;於一切眾生,不
起我心,於一切菩薩,起如來想,愛樂菩
薩猶如己身,愛重正法如惜己命,愛敬
如來如護己目,於持戒者,生諸佛想,是
為智業;離身、口、意諸不善業,修行清淨身、
口、意業,歎諸賢聖隨順菩提,是為智業;不
違緣起,離諸邪見,除滅癡闇,照一切法,
是為智業;於十迴向起慈母想,於諸波羅
蜜起慈父想,於巧方便起菩提想,是為智
業;於布施、淨戒、多聞,專求止觀、功德、智慧,
心無疲厭,是為智業;若業,諸佛所讚,能降
眾魔,滅除煩惱、諸纏、障礙,教化眾生,順智
律儀,攝取正法,嚴淨佛剎,正向通明,是為
智業。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智業;若菩
薩摩訶薩安住此業,則得一切諸佛出生
巧妙、方便、無上智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
種魔所攝持。何等為十?所謂:懈怠心魔所
攝持、捨佛正法魔所攝持、貪求無厭魔所
攝持、專念自度魔所攝持、不發大願魔
所攝持、遠離煩惱常樂寂靜魔所攝持、
[042-0664c]
斷生死漏魔所攝持、捨菩薩行魔所攝持、
捨教化成熟一切眾生心魔所攝持、於正
法中生疑惑心誹謗佛法魔所攝持。佛子!
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魔所攝持,應速遠離。
若菩薩摩訶薩能棄捨此魔所攝持,則得一
切諸佛十種攝持。何等為十?所謂:佛攝持故,
初發菩提心;佛攝持故,常於生生未曾忘
失菩提之心;佛攝持故,覺一切魔事能悉遠
離;佛攝持故,聞六波羅蜜如說修行;佛攝
持故,知生死苦而不厭惡;佛攝持故,觀甚
深法得解脫果;佛攝持故,為眾生說聲聞、
緣覺、解脫,而不樂彼乘;佛攝持故,觀無為
性,心不樂住,於有為法,不生二相;佛攝
持故,令不相續,得寂滅相續;佛攝持故,得
一切智自在,而不捨眾生種姓、所行。佛子!
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佛攝持;若菩薩摩訶
薩安住此持,則得一切諸佛十力所持。


「佛
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法攝持。何等為十?
所謂:一切行無常法所攝持;一切行苦法所
攝持;一切法無我法所攝持;寂滅涅槃法所
攝持;法從緣起,無緣則不起法所攝持;不
正思惟故,起無明行乃至老死,不正思惟滅
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乃至老死滅法所攝
持;三解脫門,出生聲聞乘,決定無諍法,出生
緣覺乘法所攝持;六波羅蜜、四攝法,出生大
乘法所攝持;知一切剎、一切法、一切眾生、一
切世間,是佛境界法所攝持;斷一切念,捨
一切取,離過去、未來、隨順涅槃法所攝持。
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法攝持;若菩薩
[042-0665a]
摩訶薩安住此持,則得一切諸佛無上法
持。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兜率天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所謂:菩薩摩訶薩為欲界諸天
說離欲法,縱逸自在皆悉無常,一切快樂皆
悉苦惱,勸發開導彼諸天子發菩提心,是
為住兜率天第一所行事業。菩薩摩訶薩為
色界諸天,說諸禪解脫三昧相續,起彼諸禪
支有味著者,因味起身見、邪見、無明煩
惱,為說實智,於一切妙色起顛倒心,妄想
取淨,為說不淨,觀察無常,勸發開導彼諸
天子發菩提心,是為住兜率天第二所行事
業。菩薩摩訶薩住兜率天,正受三昧,名光
明莊嚴,於自身中放大光明,普照一切三
千大千世界,隨其所應,以種種音聲而為
說法;彼諸眾生聞說法已,皆大歡喜,起恭
敬心,命終之後生兜率天,復為說法,皆悉令
發菩提之心,是為住兜率天第三所行事
業。菩薩摩訶薩以無礙淨眼,普觀十方一切
兜率天菩薩摩訶薩;彼諸菩薩亦見此菩薩
摩訶薩,各相見已,為彼菩薩廣說正法;謂:
降神母胎,出生世間,捨家求道,往詣道場,
以大莊嚴而自莊嚴,發起過去所行,憶過
去行,成就功德,不離此座;現如是等一切
諸事,是為住兜率天第四所行事業。菩薩摩
訶薩住兜率天,十方一切兜率天菩薩欲
見此菩薩摩訶薩,恭敬、供養、禮拜故,皆來
詣此;爾時,菩薩摩訶薩欲令彼諸菩薩皆
悉歡喜,滿其願故,說大法門,隨彼菩薩所
[042-0665b]
住之地,所行、所斷、所修、所證,具足廣說;彼諸
菩薩聞說法已,皆大歡喜,各還本剎所住宮
殿,是為住兜率天第五所行事業。菩薩摩訶
薩住兜率天,講說正法時,欲界主天魔波
旬眷屬圍遶,詣菩薩所,壞亂說法;爾時,菩
薩住金剛智所,攝般若波羅蜜巧妙方便深
入智門,說甘露法,承佛神力說如來法,皆
悉降伏彼諸魔眾;時,彼魔眾見菩薩如是自
在神力,又聞說法,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是為住兜率天第六所行事業。菩薩摩
訶薩住兜率天,知欲界天子不識苦故,不
樂聞法;爾時,菩薩摩訶薩放大音聲,告諸
天子:『今日菩薩摩訶薩出內眷屬,若欲見者
應速詣此。』聞是音已,無量億那由他天子
悉往詣彼;爾時,菩薩摩訶薩普現宮內一切
眷屬,彼諸天子未曾聞見;見已,皆大歡喜。
此菩薩眷屬音樂之中出如是聲而告之
言:『諸天子!一切眾行皆悉無常,一切眾行
皆悉大苦,一切諸法皆悉無我、寂滅、涅槃。』
又復告言:『汝等皆應修菩薩行,究竟菩提,
具一切智。』時,諸天子聞是音已,心大恐怖,
一向正求無上菩提,是為住兜率天第七所
行事業。菩薩摩訶薩住兜率天,不捨兜率
天所坐之處,悉能往詣一切佛所,見諸如
來,恭敬禮拜、供養、聽法;爾時,諸佛為菩薩
說甘露灌頂授記之法,一切諸明菩薩行地,
欲令菩薩以一念相應慧,具足一切枝、一
切種,深入一切智,是為住兜率天第八所行
事業。菩薩摩訶薩住兜率天,以法界、虛空
[042-0665c]
界等一切供養,恭敬供養一切世界諸佛,
見此供養時,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是
為住兜率天第九所行事業。菩薩摩訶薩住
兜率天,出生無量無邊法門,示現一切世界
中,種種色、種種形、種種威儀、種種方便,隨其
所應而為說法;欲令一切眾生悉歡喜故,
是為住兜率天第十所行事業。佛子!是為菩
薩摩訶薩住兜率天十種所行事業。若菩薩
摩訶薩具足此業,則能下生人間。


「佛子!菩
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有十種示
現事。何等為十?所謂:菩薩於兜率天,臨
命終時,於足下相輪放大光明,名安樂莊
嚴,普照三千大千世界一切諸難惡道眾
生,觸斯光者,滅一切苦,皆得安樂;爾時,
眾生咸作是念:『今日忽有奇特大人出現于
世。』是為第一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
率天,臨命終時放眉間白毫相光,名曰覺
悟;普照三千大千世界,觸彼宿世同行菩
薩摩訶薩身。觸已,咸作是念:『彼菩薩摩訶
薩於兜率天,今將命終。』時,諸菩薩即化作
無量無邊供養之具,疾往詣彼菩薩摩訶薩
所,是為第二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臨命
終時,於右掌中出大光明,名淨境界;悉能
嚴淨三千大千世界,此世界中,若有無漏諸
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若不覺者,光
明力故,徙置他方餘世界中,一切諸魔及眾
外道,有見眾生悉皆徙置他方世界,除如來
住持所化眾生,是為第三所示現事。菩薩摩
[042-0666a]
訶薩從其兩膝放大光明,名曰離垢清淨
莊嚴,普照最下諸天宮殿;上至淨居諸天
宮殿,無不明了;時,諸天子咸作是念:『今此
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將捨壽命。』時,諸天
子疾辦供具、香華、瓔珞、塗香、末香、衣蓋、幢幡、
及諸音樂,詣菩薩所,恭敬供養,我等咸皆
隨侍守護,從此命終乃至示現大般涅槃,是
為第四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
臨命終時,從其心中放大光明,名曰金剛
淨妙莊嚴,普照一切世界金剛力士;爾時,百
億金剛力士咸作是念:『此是菩薩摩訶薩於
兜率天將欲命終故,以此相示現我等,
我等咸當隨侍守護。』乃至示現大般涅槃,
是為第五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率
天臨命終時,從一切毛孔放大光明,名曰
分別一切眾生,普照三千大千世界,遍觸一
切諸菩薩身,觸已,復觸一切諸天世人;時,諸
菩薩咸作是念:『我等當往詣彼,恭敬供養
如來,并復教化彼諸眾生。』是為第六所示
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於
摩尼寶藏正法堂中放大光明,名善調伏;
隨彼菩薩所降神處,普照王宮,彼諸菩薩
各作是念:『隨此菩薩所生之處,若於其家、
若於聚落、若於城邑,若閻浮提內受生之
處,我當生彼,為欲教化諸眾生故。』是為
第七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
命終時,天樓閣中放大光明,名淨莊嚴一切
宮殿;放斯光明照所生母,照已,彼菩薩母
安隱快樂,具足成就一切功德,其母身內自
[042-0666b]
然樓閣七寶莊嚴,為欲安處菩薩身故,是
為第八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
臨命終時,放足下光明,名曰安住;若諸天
子及諸梵天其命將終,蒙斯光故,皆得住
壽供養菩薩;從此命終,乃至示現大般涅
槃,是為第九所示現事。菩薩摩訶薩於兜
率天,從其小相放大光明,名嚴淨日眼,示
現菩薩種種諸業。時,有人天或見菩薩在
兜率天,或見命終、或見處胎、或見出生、或
見捨家、或見成佛、或見轉法輪、或見如來
大般涅槃,是為第十所示現事。佛子!菩薩摩
訶薩或於坐處、或於樓閣、或於宮殿,放
如是等百萬阿僧祇光,放斯光時,顯現無
量諸菩薩業。佛子!菩薩摩訶薩具足如是
等一切淨業故,從兜率天下生世間。


「佛子!
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事故降神母胎。何等
為十?所謂:為教化成熟小心眾生故,示現
處胎;不令小心眾生作如是念:『菩薩自然
化生,善根智慧不從行得。』是為第一事示
現處胎。又復欲令父母諸親長養宿世同
行善根故,是為第二事示現處胎。菩薩摩訶
薩初受胎時,遠離愚癡,正念思惟,除滅亂
想,成就念慧,心未曾亂,是為第三事示現
處胎。菩薩摩訶薩處母胎時,常講說法,十
方世界諸菩薩眾,釋梵四天王,來詣菩薩,菩
薩即時廣為說法;示現菩薩自在神力,菩薩
摩訶薩具足成就無量無邊諸智慧故,現
如是等奇特之事,是為第四事示現處胎。
菩薩摩訶薩於母胎中,為化眾生故,令彼
[042-0666c]
眾生本願滿故,是為第五事示現處胎。菩薩
摩訶薩於人中成道,應具人法受生故,
是為第六事示現處胎。菩薩摩訶薩於母胎
中,三千大千世界眾生,普見菩薩處於母胎,
如明鏡中見其面像;爾時,大心諸天龍、夜叉、
乾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
人等,悉詣菩薩,恭敬供養,是為第七事示
現處胎。菩薩摩訶薩處母胎時,餘方世界,
一生補處,在母胎者,悉共講說菩薩無盡智
慧之藏,是為第八事示現處胎。菩薩摩訶薩
初受胎時,正受離垢三昧,一切兜率天宮,
一切供養莊嚴之具,悉入母胎三昧力故;令
其母身無諸苦患,是為第九事示現處胎。
佛子!菩薩摩訶薩處母胎時,具足成就
無量無邊功德藏故,十方世界一切供具,悉
以供養一切如來,彼諸如來為此菩薩,演
說無量無邊法界法門,是為第十事示現處胎。若菩薩摩訶薩住此法門,則能示現菩
薩十種微細趣。何等為十?所謂:菩薩摩訶薩
處母胎時,示現初發菩提之心,乃至甘露
灌頂授記之地;在母胎中,又復現處兜率陀
天;在母胎中示現出生;在母胎中示現童
子地;在母胎中現在宮殿色味之間;在母
胎中示現出家;在母胎中現行苦行,往詣
道場成等正覺;在母胎中現轉法輪;在母
胎中示現大般涅槃;在母胎中示現微細
諸法,一切菩薩行,一切如來自在神力無量
行門。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微細趣;若
菩薩摩訶薩安住此趣,則得一切諸佛無上
[042-0667a]
智慧大微細趣。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