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5g0029 道法會元-明- (master)


[252-001a]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二宫八
 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詔書天律
   神吏符使
諸神吏符使旣受勑命法官驅使無故而雜
 科坐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受牒及指揮前徃捉神鬼及治
 病驅邪不依所限時刻者杖一百過三時
 者針决流三千里晝夜處斬治病驅邪而
 不用心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追捉鬼神而不盡類者徒三年
[252-001b]
諸神吏符使前徃擒崇而受賂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被呼召而應對遲緩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無故脅迫鬼神者杖一百邪神
 淫鬼者勿論
諸神吏符使故意放崇逃竄者以鬼罪罪之
諸神吏符使前徃治病而返加禍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被差鎮守他人屋宇而不去者
 處斬去而放崇剋害人者針决流七千里
 邪崇傷人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相爭鬬者杖一百詞曲説者流
[252-002a]
 一千里鬭死者償命
諸神吏符使考問鬼神情罪而以人情者杖
 八十再三犯者流七百里
諸神吏符使不得指揮而妄受民間財物享
 祀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差使守鎮他人屋宇而返興禍
 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出入而不隨行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法官到處而放鬼伺候法官及
 探行司公事者針决流九千里故意希求
[252-002b]
 財物引至令來者一例分形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申章進表而不如法具
 朝服并各處斬從别關請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所在處設醮而不整肅
 者流三千里無據而登壇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獄官而放鬼令走竄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承受指揮依所限時刻昭報如
 或法官未有寤寐即於本司左右四相處
 申説違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高聲對法官及設辭應對并各
[252-003a]
 依抗法律斷罪
諸神吏符使拒逆正法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遣符勑水而不在旁祗候者所
 差官將及當直神將符使并各針决降入
 北院卑下窠坐如是差官司已行下指揮
 而神吏符使故違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牒上冩不候印者須火
 急奉行不得以常日爲例違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早晩兩衙及月一日十五日須
 得列班唱喏南院自列班居左北院自列
[252-003b]
 班居右不得差違者彈劾處斬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須要嚴備獄器在前違
 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飛斗而神吏倒持者降
 入下班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下罩法而網羅不堅宻
 者處斬因而鬼神逃竄者分形或違時刻
 者分形處斬
諸神吏符使見法官以巾頂指前或以丁立
 或以直視者須得非法勘鬼神及嚴備器
[252-004a]
 械違者針决降入北院卑下窠坐差役
諸神吏符使不得指揮而妄相唤其窠坐處
 斬
諸神吏符使被呼召而交相應對或當直神
 吏而不在法官傍而亂替應對者并各處
 斬
諸神吏符使勘斷鬼神情罪無論輕重限三
 日案具回申法官違者徒三年公案不具
 并不帶隨行取禀者處斬有疑難先得取
 禀不待臨時藉口
[252-004b]
諸神吏符使勘斷鬼神情罪只得失入不得
 從輕違者針决降入卑小窠坐故意從輕
 者處斬因而乞覓財物而務欲椎托從輕
 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妄有放留鬼神而不取禀者杖
 一百乞覓財物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勘斷鬼神而公案内令坐原赦
 者處斬仙官符使者法官律定審訂而行
 不得妄與原赦如是果經天地原赦者原
 定情罪若赦前赦後并犯者加一等知赦
[252-005a]
 而故意犯者不赦
諸神吏符使勘斷山魈木客者公案内下法
 須得加一等違者徒九年諸鬼神非用此
 律但依常律
諸神吏符使伺候法官出入而行司妄放鬼
 神入行司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差出或㕘隨法官出入見山魈
 木客而不即時擒者以邪神魔鬼之罪罪
 之
諸神吏符使神差擒龍伏虎而放令剋害生
[252-005b]
 民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妄示外神吏正法及行司事者
 處斬
諸神吏符使被差訪問邪神魔鬼剋害生民
 而不具實申者針决流二千里受財賂而
 不具實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被法官出入有城隍社令沿路
 土地等不迎送而不申舉者針决降入吏
 兵行伍窠坐
諸神吏符使承受指揮前徃他人家擒崇而
[252-006a]
 妄起動人先祖者杖一百乞覓錢物者處
 斬
諸神吏符使知法官有灾而不能解者徒三
 年伺候法官爨隙而爲灾反鬬頭聚議法
 官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侮文弄法高下其手者處斬受
 鬼神情囑而諾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轉官遷職而不申謝者針决降
 入北院卑小差使令其引重至逺
諸神吏符使被呼召吞食魔鬼邪神而不盡
[252-006b]
 其妖炁者杖一百不爲人吞收病炁者同
諸神吏符使被差放火鎔鐵流灌鬼神而不
 即具備者杖一百再三呼召而不備者抗
 法律斷
諸神吏符使被差爲病人回骸起死拘留魂
 魄而不火急宣力者處斬故意妄興艱難
 者分形
諸神吏符使見法官身中三屍作病九蟲爲
 殃仰即誅治逆者流四千里
諸神吏符使被法官申章奏表投狀天曹而
[252-007a]
 故炁遏截不解時即擒縛送至天獄者處
 斬
諸神吏符使被五嶽四瀆仙官正神具狀經
 行司稱論事件而不即時昭報法官者針
 决
諸神吏符使五嶽四瀆名山大川正神仙官
 申賀法官報啓奏書并躬親詣謁而不即
 時通報及昭報者準前罪
諸神吏符使被差尋骸骨精魅而不依所在
 之處報應者依弄法條治罪
[252-007b]
諸神吏符使勘斷鬼神而非其職分妄有論
 訴者徒六年是其職分而泄與非職分者
 並各處斬
諸神吏符使若遇法官盡差他處屯駐者須
 得驗認法官花押印記及詢問法官信任
 之神方得前徃違者并各降三官承受文
 字者斬
諸神吏符使雖被天牒差徃它處屯駐常日
 隨衛精兵一千人鐵罩鐵城不得離去違
 者徒九年首領分形
[252-008a]
諸神吏符使參隨法官拜進表章各於天門
 外祗候不得分散行伍違者各降一官首
 領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遇法官差使申奏文狀關牒沿
 路開拆住滯時刻揩磨污損者處斬
諸神吏符使天地赦日不得考打獄内鬼神
 及追捉事件違者處斬木客山魈者非
諸神吏符使見上天差官採訪民間善惡及
 探法官所爲不得呈其惡簿違者徒七年
諸神吏符使若聽爲犯非法律及律所不載
[252-008b]
 者仰法官量其輕重斷罪
   生民
諸生民毁謗正法背正向邪者誅五代見身
 萬事不遂父母妻子咸受其殃身没之後
 送下酆都萬劫不原
諸生民恃勢毁法官道士剋害良民者減壽
 已甚者滅身殃及九祖
諸生民以正爲邪以邪爲正謾駡法官如此
 之人身没之後考入酆都七祖九先咸蒙
 其禍已身見在必多殃咎如佩籙者加二
[252-009a]
 等已甚者校勘多寡增罰
諸生民經文符篆所在之處腥言穢語者徒
 二年
諸生民茹葷飲酒對上真者徒六年知而故
 犯者加一等
諸生民病苦求覓符水而心不至誠者徒二
 年
諸生民妄効法官步履星斗者徒二年履具
 人星者减壽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諸生民狡猾爲害於人者九祖咸殃身謝之
[252-009b]
 後淪没陰司萬劫不原法官道士見滅其
 身
諸生民建齋醮反不至誠者徒三年
諸生民恃勢毁壞寺觀毁僧駡道侵害良民
 者減壽已甚者滅身殃及七祖
諸生民將經書文字祕訣符篆入穢污之處
 者徒二年行法官道士加一等
諸生民呪詛天地日月裸露三光呵風指雨
 怨咎天地者徒九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諸生民以竈下火燒香對北小遺破人持戒
[252-010a]
 者徒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諸生民妄祀神鬼及不干祀典神鬼徒三年
諸生民不奏名姓傳受祕法而盗視靈文者
 徒三年
諸生民不行正法於家内盗蔵祕法者徒二
 年
諸生民怨望君相不孝二親不友兄弟不信
 師友不睦夫婦不恤貧窮及憎凌辱者徒
 七年甚者滅身
   仙官
[252-010b]
諸仙官失職者降二等除名責下凡世七十
 年
諸仙官遇法官統制差使違時刻者徒三年
諸仙官恃其官品尊崇權柄至重妄行威福
 者責降凡世除名仙籍損一人者償命
諸仙官遇下方申奏不能即時通違者降三
 官責凡世四十八年
諸仙官不聽法官驅使者依鬼神抗法律治
 罪斷
諸仙官未奉勑旨妄行世間巡察者徒三年
[252-011a]
 得勑旨而巡察違時刻者責下凡世三百
 二十年五生五死及巡察而妄奏事者處
 死
諸仙官按察諸曹及行法官不當者以罪罪
 之失入輕者責陰司判官
諸仙官朝奏失儀者徒七年降七官如官不
 及七品者責陰司諸王
諸仙官巡察下方妄有漏泄天機一分者處
 斬
諸仙官下降監察齋醮者仰有善惡即時申
[252-011b]
 奏不盡者徒四年
諸仙官雖及九品官見行司官不回避者徒
 一年申奏而回避者加一等若八品以下
 者加二等若高聲抵對及不伏者仰依神
 吏抗法條斷罪
諸仙官遇下方法官道士申章進表雖不合
 格而可以通進者不得用龍頭書刀點畫
 違者徒三年錯上四科而不進者非故意
 點畫合格處以爲救病者除名落籍責凡
 世永不注名
[252-012a]
諸仙官朝現班次差錯者除名責受陰鬼官
 永不朝見上帝
諸仙官所行不合條律者仰玄都御史法官
 原清定罪下方仰諸司法官留寄行司獄
 定罪申奏若罪及三分者一面斷罪訖奏
 者聽
諸仙官帝君三元及月一日十五日校録只
 得言善不得言惡若惡分數多者用善一
 分赦貸惡一百分全舉惡者徒三年
諸仙官帝君遇生民受籙行法仰即時轉籍
[252-012b]
 入仙曹違者徒四年日數過多者降三官
諸仙官帝君被民間設齋醮有罪上申及關
 白者仰隨時下降受香燈祭獻違者徒三
 年
諸仙官帝君見行法官及同僚轉遷者須得
 具禮服展賀違而不講者杖一百
諸仙官帝君巡察見生民殺牛供滋味者追
 取魂魄伺身謝之後淪没幽塗九祖同罪
 得喫牛肉者仰遣九祖爲牛令其常食先
 祖之肉身謝之後永没酆都彼牛自死而
[252-013a]
 喫者减壽半紀不知是牛肉而喫者非
諸仙官見生民有冤讎執對者不待壽限仰
 具狀即時上進
   法官
諸法官所在去處見水旱盗賊及害於人者
 狡猾之人許令立便申奏待天誅戮違者
 徒三年若差官誅戮而其人不如申狀之
 意者加一等若其人果如申狀内坐説者
 加二官
諸法官弟子駡度師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
[252-013b]
 者加一等
諸傳法見度師純懷精粹不以師禮相待者
 徒三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諸受法始勤終怠徒九年知而故犯者加一
 等
諸法官道士入壇關白上真言語重叠及朝
 禮菲儀存念雜真并以手觸天門先以右
 足登壇者徒三年
諸法官道士能以太上祕呪文訣進章拜表
 報應分明道與他人者减壽一紀
[252-014a]
諸法官道士申狀内説時拜上朱章而
 時不至者徒九年
諸法官道士不得私祀神鬼惟二月八日祭
 竈違者徒三年故犯者加一等
諸行法官職列七品者録功不書過若能進
 章表知其官職恃而作過者减壽半紀
諸行法官以正法而爲戲者徒三年
諸行法官行法陽行陰報不得始勤終怠滅
 身殃九祖
諸行法官被民間請符乞水而妄人情艱阻
[252-014b]
 者徒六年被請符而反輕正法不給付者
 非
諸行法官被人陽病而故意行陽符陰病而
 行陰符或左煞而右生有傷於人徒九年
 如未有昭報不辨陰陽者非
諸行法官妄以行法增崇一言毁及同僚應
 行法者徒三年如辨論公事曲直及探正
 法而爭者非
諸行法官妄以正法傳之非人意求財利者
 减壽半紀
[252-015a]
諸行法官行持不精到處行役神吏不擇紙
 筆便冩符勑水者天司奪養道之資令使
 見身窮窘
諸行法官非時妄動神吏侵害生民者减壽
 半紀
諸行法官無故不得妄入正神廟宇及持正
 法而妄擒正神者徒二年如是法官出入
 正廟前後不迎送加罪者非
諸行法官受民間詞狀而不即時行遣者徒
 一年如狀不合格式者非
[252-015b]
諸行法官出入民間私祀邪神娌鬼者仰即
 時行遣神吏擒縛依律斷罪如或見聞而
 不根治者徒三年
諸行法官持科奉戒而或犯者徒七年
諸行法官非斬鬼神而口中稱急急如律令
 者减壽半紀
諸行法官篆符而以筆頭指左者徒九年知
 而故犯者減壽半紀
諸行法官勑水而以水左轉者徒九年知而
 故犯者減壽半紀
[252-016a]
諸行法官妄以正法示之非人者減壽半紀
諸行法官篆符故意倒書横冩及朱書不從
 左墨書不從右者徒一年
諸行法官奏弟子行法度師北院出官者令
 從北院出官計銜南院出官令從南院計
 銜違者徒八年
諸行法官奏弟子行法看其人心術正方可
 保奏如或人情或勢力而亂奏者并各徒
 三年若得其人者補三官
諸行法官奏弟子名姓用庚申甲子二日保
[252-016b]
奏不論有無合入並得參佩正法及便宜
 申請令人四五品官者聽
諸行法官非庚申甲子日而輒欲申請非次
 遷擢者并各徒九年再三申請者减壽半
 紀
諸行法官傳弟子正法者須得已身佩受一
 千日方許保奏違者除名落職徒三年
諸行法官補奏弟子銜位籍注左判官方許
 補右判官左大判官方許補右大判官違
 者並各徒九年知而保奏者并各除名滅
[252-017a]
 身殃三代
諸法官職列八品者許奏左大判官違者准
 前律
諸法官職列五品者許奏七品官職違者准
 前律
諸法官職列四品者許奏六品官職違者准
 前律
諸法官職列四左相者許奏上宰違者准前
 律
諸法官職列眞人者許奏酆都使違者准前
[252-017b]
 律
諸法官職列四相者許奏左右卿違者准前
 律
諸法官職列九天諸使者許奏翊衛仙卿違
 者准前律
諸法官職列仙卿者許奏斬邪使伏魔等使
 違者准前律
諸法官職列諸司君者許奏上宰及真人并
 判酆都等使違者准前律
諸法官職列帝君品者許辟奏五嶽四瀆等
[252-018a]
 官及充替應有司仙官鬼官者許
諸法官職列高真者許奏洞陽等帝君違者
 准前律
諸法官職列上章典者許進章表違者徒六
 年
諸法官不受都功籙者不得申黄剌及進章
 表違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滅身如或不
 知者積罪後貫盈差三官追取令使萬劫
 受罪或入石炭等獄
諸法官及道士俗人受正一籙者方許關行
[252-018b]
 文牒及申黄剌違者徒九年
諸法官職列七品不許牒天曹并五嶽及六
 品官方許違者减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
 一等
諸法官職列南司及品官者許便宜申奏
諸法官職列北司及品官者許遷入南司從
 别計銜違者除名落籍舉過不論功
諸法官職列九品者不許牒地司及八品方
 許違者徒二年
諸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燒香進章上
[252-019a]
 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
 祖風刀萬劫不原佩籙者加三等
諸法官道士受三洞大洞經籙者不論天下
 極品仙官及鬼神並可指揮驅使或受經
 而无籙或受籙而無經者同
諸法官道士能以呪文祕法而身歷天曹進
 章上表朝禮上真須得經諸司取禀然後
 方得前徃如官及七品者非待經歷諸司
 聽違者除名
諸法官進章上表朝禮而失儀减三官官卑
[252-019b]
 者徒九年
諸法官道士上章拜表而不五重下對者徒
 四年
諸法官道士申狀不合稱臣者减壽半紀知
 而故犯者加一等
諸法官道士申狀合稱臣而不稱者徒三年
 知而故犯者徒九年
諸法官道士進章表醮意不得過一百七十
 六字違者並各徒四年醮詞冒瀆天聽者
 同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252-020a]
諸法官道士設醮登壇而不恭謹及語笑諠
 譁斜目曲視皆立唾壇呼童叫僕不以臣
 禮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諸法官道士進章上表而不合格式者徒二
 年錯二字者加一等錯三字者不違高功
 醮者并徒九年
諸法官道士進遷拔章只得奠金籙白簡八
 十副黄籙齋只得奠一千八十副進八十
 一訟章只得奠八百副過此數副者並不
 執用醮主關奏並各徒九年知而故犯者
[252-020b]
 加二等
諸法官道士不及五品已上并不受都功籙
 而關行女青詔書追魂者減壽半紀知而
 故犯者加二等
諸法官道士及五品而行詔書須得朱書牒
 内云伏覩混洞赤文元始符命許令告下
 十方無極世界禱官之庭遷㧞亡人進入
 道宫以副
 太上好生如違此語詔書陰界不執用關
 奏醮主各徒三年
[252-021a]
諸奠簡每面長九寸厚二分闊二寸四分正
 面冩呪背面篆符外用青絹或紗盛之如
 力不及紙亦可用違此式者南昌地府並
 不執用遂爲虚誤關奏醮主并各徒二年
諸法官見世間有異常人者許令上章表或
 申狀被坐此人所爲外函冩朱表不下天
 曹直進太上御前以待差官超擢填上元
 八品見缺如是常日章表申狀而經諸司
 檢驗者徒八年
諸法官傳受弟子祕訣而隱真出僞或傳而
[252-021b]
 留一字或呪是而訣非或訣是而呪非者
 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諸法官傳受弟子正法須得給統兵印并都
 攝符令其統制神吏驅役鬼神統兵印文
 是仙都統攝之印作兩行疊篆都攝符即
 三元符也以黄絹篆之於符兩部寫墨勑
 給付某人收執驅役一切神鬼後度師冩
 姓名僉押違者此神吏不聽受法之人驅
 使遂爲虚設非徒行法無益又且天譴必
 臨
[252-022a]
諸法官言話口是心非者徒二年如事出不
 得已者非
諸法官妄以己身尊崇叱咤弟子者徒二年
諸傳法人褻慢師保者徒八年知而故犯者
 加二等
諸法官不能□忍於人責望弟子補報其功
 者徒二年
諸法官有功於人而自稱説者徒一年
諸弟子叱駡師保者减壽半紀知而故犯者
 加一等
[252-022b]
諸行法官以勢而欺辱下賤及不孝父母者
 减壽半紀
諸法官道士俗人見人設醮不整肅而輒登
 者減壽半紀茹葷酒者身入酆都七祖受
 罪如未開壇登者非
諸法官道士行持滅裂爲人關奏進上章表
 而不如式希求財利及不至誠者减壽半
 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諸法官行符呪水符篆未曉者須得務求勝
 己以師問之如或未曉爲曉未通爲通妄
[252-023a]
 以己勝他人者徒三年
諸法官道士爲人申章進表須得如法其餘
 醮筵隨力建功請行法事如或貧窮下賤
 力所不及一燈一花亦自足矣但不至誠
 者徒五年
諸法官道士進章表惟天樞院申狀玄都黄
 刺章表頭上醮意不得差錯一字違者醮
 爲虚設章表不進上醮官關奏名各徒五
 年
諸法官道士列銜差錯及冒稱官位者减壽
[252-023b]
 半紀
諸民間設醮不得燒檀香安息香乳香但只
 以百和香則上真降鑒有力燒降真香足
 矣違者三代家親責罪己身受殃法官道
 士减壽三年
諸看女青律須得先整肅衣冠定心不得雜
 想沐浴畢入淨室中燒百和香面北念罩
 法三遍并啓告
 三清上聖十極高真玄中大法師三天大
 法師守䕶條律威王金童玉女畢方得開
[252-024a]
 讀道者杖一百知而故犯者徒三年
諸看此律須得遮掩只留一行檢閱如開兩
 行者徒一年知而故犯者减壽半紀如可
 行數上五行先滅一身後殃九祖風刀萬
 劫不原法書符篆同此
諸四季天地赦日不得行符呪水看閱條律
 違者先滅一身後殃九祖
   五雷使院律
諸鬼神興禍欲人祭祀者杖八十送城隍司
 斷遣鬼神係勑額要祭祀者加一等反正
[252-024b]
 歸邪杖一百家親門丞户尉知情者杖八
 十勾連引用不能自正者加一等
諸親亡鬼崇纏繞人身求祭祀者杖一百令
 人病者加一等外親之屬或不面覩爲崇
 求血食者流罪鄰州編管令人患重至死
 者絞押付東嶽斷罪牒送酆都依條施行
 其本人家某人等各知情不遣者杖一百
諸廟神無故於人家抛磚擲瓦調弄鷄大作
 怪之類欲人祭祀者杖一百住宅等神門
 丞户尉外鬼侵主人家意不同失覺察人
[252-025a]
 口無事免罪失覺察不遣當委無心力論
 即牒所屬差换
諸廟神樹神等偷盗人家物色者杖一百拖
 延欺瞞者流罪係宫廟祭祀者加一等或
 被放火走火者流三千里配罪本家神祇
 知情同罪或力不及者免
諸邪神害人民六畜攝生病者杖八十死傷
 者或偷盗者並徒三年編管千里本家六
 神不能自主放令外鬼偷盗和合者同罪
 邪神聚衆力不及制者免罪
[252-025b]
諸邪神犯奸欺人家婢子者徒三年編管五
 百里病患亡者絞因染而死者斬
諸邪神犯奸者分等降邪神者或經法官治
 者若諸正神受祭祀者法外論
諸邪神犯奸於尊長者曾受符籙驅而不去
 者拒逆者絞牒送酆都行遣正神知而故
 犯者送酆都勘斷施行
諸山林樹木成器者或有廟堂輒求祭祀者
 法當杖八十
諸依草附木爲神耗損人家資財及六畜之
[252-026a]
 類者杖一百
諸邪神依草附木或憑人家男女通名禍福
 求血食祭奠受錢財等徒三年
諸瘟神附人家女發猖狂妄走失禮樂人事
 者徒三年藥餌符藥禁而不愈至死者斬
 在外染家神可免罪
諸水神溺水死人者或天限未滿有人陳訴
 者當徒
諸水神鬼崇欲人代者或有天年未盡者絞
 牒送依法施行
[252-026b]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