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02 唐會要-宋-王溥 (master)


[041-1a]
欽定四庫全書
 唐㑹要卷四十一
             宋 王溥 撰
  㫁屠釣
武徳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詔自今已後毎年正月九日
及毎月十齋日並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冝㫁屠釣
如意元年五月禁天下屠殺
聖厯三年㫁屠殺鳯閣舍人崔融議曰春生秋殺天之
[041-1b]
常道冬狩夏苗國之大事豺祭獸獺祭魚自然之理也
一乾豆二賔客不易之義也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莫不
揮以鸞刀烹之鶴鼎所以充庖厨故能幽明感通人祗
輯穆百王千帝殊途同歸今若禁屠宰㫁弋獵三驅莫
行一切不許便恐違聖人之達訓紊明主之善經一不
可也且如江南諸州乃以魚為命河西諸國以肉為齋
一朝禁止百姓勞弊富者未革貧者難堪二不可也又
如貧賤之流刲割為事家業儻失性命不全雖復日戮
[041-2a]
一人終慮未能禁絶但益恐嚇唯長姦欺外有㫁屠之名
内誠鼓刀者衆勢利依倚請託紛紜三不可也雖好生
惡殺是君子之用心而考古㑹今非國家之大體但使
順月令奉天經造次合禮儀従容中刑典自然人得其
性物遂其生何必改革方為盡善
景龍元年遣使江淮分道贖生以所在官物充直中書
舍人李義府疏曰江南水鄉採捕為業魚鼈之利黎元
所資雖雲雨之施有沾於末類而生成之惠未洽於平
[041-2b]
人何則江湖之饒生育無限府庫之用支供易殚費之
若少則所濟何成用之儻多則常支有闕在于拯物豈
若優人且生鬻之徒唯斯是視錢刀日至網罟年滋弛
之一朝營之百倍未若逥救贖之錢物减貧戸之徭賦
治國愛人其福勝彼
景龍二年九月八日勅鳥雀昆蟲之屬不得擒捕以来
贖生犯者先决三十冝令金吾及縣市司嚴加禁㫁
先天元年十二月勅禁人屠殺雞犬
[041-3a]
二年六月勅殺牛馬騾等犯者科罪不得官當䕃贖公
私賤𨽻犯者先决杖六十然後科罪
開元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勅諸州有廣造簺滬取魚
並宜禁㫁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勅毎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
起十三日至十五日並宜禁㫁宰殺漁獵
二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勅两京五百里内宜禁捕獵如
犯者王公以下錄奏餘委所司量罪决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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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寶五載七月河南道採訪使張倚奏諸州府今後應緣
春秋二時私社望請不得宰殺如犯者請科違勅罪従

六載正月二十九日詔令屬陽和布氣蠢物懐生在扵
含養必期遂性其滎陽僕射陂陳留篷池自今以後特
宜禁㫁採捕仍改僕射陂為廣仁陂篷池為福源池
七載五月十三日勅文自今已後天下毎月十齋日不
得輒有宰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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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徳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勅三長齋月並十齋日並
宜㫁屠釣永為常式
乾元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勅毎月十齋日及忌日並不
得採捕屠宰仍永為式
建中元年五月勅自今已後毎年五月宜令天下州縣
禁㫁採捕弋獵仍令所司㫁屠宰永為常式并委州府
長吏嚴加搦捉其應合供陵廟並依常式
貞元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勅毎年中和莭及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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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已後逼節放三日開屠
開元二年八月勅慶成莭宜令内外司及天下州府但
以素食不用屠殺永為常式
會昌四年四月中書門下奏正月五月九月㫁屠伏以
齋月㫁屠出扵釋氏縁國初風俗猶近梁陳卿相大臣
頗遵此教又弛禁不一只㫁屠羊宰殺驢牛其數不少
鼓刀者坐獲厚利糾察者皆受賄財比来人情共知此
弊臣等商量正月一嵗之首萬物生育之初諸起元日
[041-5a]
㫁三日毎遇列聖忌日㫁一日家國崇𤣥祖之道竭嚴
奉之誠既以𢎞闡其風即須參用其教仍望准開元二
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勅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各㫁屠
三日餘望並停縁㫁屠日數既少法令所宜畫一望委
御史䑓别條流聞奏従之
大中二年二月制爰念農耕是資牛力絶其屠宰須峻
科條天下諸州屠牛訪聞近日都不遵守自今以後切
宜禁㫁委所在州府長官並錄事叅軍等嚴加捉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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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牛主自殺牛並盗竊殺者宜准乾元元年二月五日
勅先决六十然後准法科罪其本界官吏不鈐轄即委
所在長吏莭級重加科責庶令止絶
五年正月勅畿甸及天下州應屠宰牛犢宜起大中五
年正月一日後三年内不得屠宰仍切加禁㫁如郊廟
饗祀合用牛犢者即以諸畜代之其年五月勅壽昌節
天下不得屠殺
咸通十一年六月勅文其京城久旱未降雨澤宜權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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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
天祐元年九月勅乾和節文武百寮諸道進奏官准故
事扵寺觀說齋不得宰殺許酒菓脯醢
  左降官及流人
貞觀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制流罪三等不限以里數
量配邉要之州十五年四月勅犯反逆免死配流人六
嵗之後仍不聽仕
垂拱四年十一月一日勅犯罪諸色授以文武逺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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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未滿方便解退者宜令依舊重任績前考滿
長壽三年五月三日勅貶降官並令扵朝堂謝仍容三
五日装束至任日不得别攝餘州縣官亦不得通計前
後勞考
開元七年三月十六日勅左降入考未滿間重有犯應
解免及放歸田里者並申奏更據状輕重量貶若是五
流及餘犯自依常法
十年六月十二日勅自今以後準格及勅應合决杖人
[041-7a]
若有便流移左貶諸色决訖許一月内将息然後發遣
其縁惡逆指斥乗輿者臨時發遣
天寳五載七月六日勅應流貶之人皆負譴罪如聞在
路多作逗留郡縣阿容許其停滯自今以後左降官量
情罪稍重者日馳十驛已上赴任流人押領綱典畫時
遞相分付如是更因循所由官當别有處分
十三載二月初九敕文左降官承前遭憂皆不得離任
孝行之道鬱而未通情禮之間深可哀恤如有此數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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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放還仍申省計至服滿日准法處分自今以後編入
常式
乾元元年二月五日勅莭文其左降官非反逆縁坐及
犯惡名教枉法强盗賊如有親年八十以上及患在牀
枕不堪扶侍更無兄弟者許停官終養其流移人亦准

建中三年正月勅諸流貶人及左降官身死並許親屬
収之本貫殯葬其造蠱毒移鄉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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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年四月御史臺奏天下㫁獄一切請待讞報以正刑
名唯除殺人當罪自徒以上結竟者並徙置邉州京兆
尹嚴郢駁奏曰臣伏以徙置邉州者流之異名流罪者
有三等一例移配或恐未當其死罪除殺人之外又有
十惡重罪造偽刻印并主典偽用印及强盗光火等若
一切免罪徙邉扵法太輕不足懲戒其徒罪條目至多
或鬭毆爭競小有傷損或夫妻離異不犯義絶或養男别
姓或立嫡違式或私行度關或相冒合户如此之類不
[041-8b]
可悉數今一切徙邉與十惡造偽同等即輕重懸殊又
准刑部格京城殷雜愆犯百端觸網陷刑徒罪偏廣若
皆送覆繫滯寔多其徒已下罪非除免官當及勅杖者
准外州縣例量事處分今若天下徒罪悉申所司皆待
讞報法司㫁結准式有程州縣禁囚動盈千百計毎月
徒配必不啻五六十人此則百姓動揺刑章紊撓又邉
州及近邊犯死及徒流者復何以處伏請下刪定使詳覆
然後施行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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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三年五月詔停省天下州府官員其左降官仍舊
 十一年五月左降官于邵劉鄴並量移授官故事量
移六品以下官皆吏部考授至是特授之
元和三年閠十二月廬州奏量移官司户參軍員外置
同正員顔䪻母在揚州十二月二十七日身亡今請奔
喪者准貞元十八年五月十九日勅自今已後流人左
降官稱遭憂奔喪者宜令所司先奏聽進止
八年正月刑部侍郎王璠奏天徳軍五城及諸邉城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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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人臣等竊見諸處配流人毎逢恩赦悉得歸還唯前
件流人皆被本道重奏稱要防邉遂令沒身終無歸日
臣又見比年邉城犯流者多是胥徒小吏或是鬭打輕
刑據罪可原在邉無益伏請自今已後流人及先流人
等准格例滿日六年後並許放還冀扺法者足以悛懲
滿嵗者絶其愁怨従之
十二年四月勅應左降官流人不得補職及留連宴賞
如擅離州縣具名聞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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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年七月勅自今已後左降官及責授正員官等並従
到任後經五考滿許量移今日以前左降官等及量移
未復資官亦宜准此處分考滿後委本任處州府具元
貶事例及到州縣月日申刑部勘責俾吏部量資望位
量移者仍毎季具名聞奏并申中書門下其曽任刺史
都督郎官御史并五品以上及常叅官刑部檢勘其所
犯事由聞奏中書門下商量處分其月勅左降官等考
滿量移先有勑令因循日久都不舉行遂使幽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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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澤不及自今已後左降官及責授正員官等宜並従
到後經五考滿量移今日已後左降謫逺等官量移未
復省官亦宜准此處分如是本犯十惡及指斥乗輿妖
言不順假托休咎反逆餘累及贓賄數多情状稍重者
宜具事由奏聞其曽任刺史督都郎官御史五品以上
常參官刑部檢勘具元犯事由聞奉並申中書門下商
量處分未滿五考已前遇恩赦者准當時即處分其復
資度數准元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勅諸道左降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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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五考滿日許量移者具貶降官日授正員官或無責
授並請至五考滿然後許本任處申闕并餘左降官縁
任處州府多是遐逺至考滿日其有申牒稽遲致留滯
者其刺史本判官録事參軍等並請准天寳貞元两度
勅文依舊支給其本犯十惡等罪已有正名仍請依舊
従之 其年十月勅自今已後流人不得因事差使離
本處
十四年十一月吏部奏今請應責授官前制已改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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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勒依今任考數停替日便放東西合選時任自參選
不要及更有檢轄庶使人無凝滯事有指歸勅㫖依奏
長慶元年正月三日制應亡官失爵及放還流人如先
有荘田已經沒官被人請射作主如本主及子孫到並
委州府却還務令安業
四年四月刑部奏准其年三月三日起請准制以流貶
量移輕重相懸貶則降秩而已流為擯死之刑部論理
條件聞奏今謹詳赦文流為减死貶乃降資量移者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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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年數流放者便議歸還准今年三月勅文放還人其
中有犯贓死及諸色免死配流者如去上都五千里外
量移校近處如去上都五千里已下者則約一千里内
與量移近處如經一度两度移六年未滿者更與量移
亦以一千里為限如經三度两度量移如本罪不是减
死者請准制放還如左降官來復資遇恩滿五考者准
元和十二年九月勅與量移又准今年正月徳音諸色
流人與减一年除減外滿五年即放還収叙其配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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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音已後者不在減限又天徳五城流人准長慶元年
正月三日制以十年為限又限准三月十二日勅縱違
恩勅不在放歸限今請待十年滿即放歸仍任取配流
日計年數不在援引徳音減年之限制可之開成元年
二月勅貶責降資授正員官及曽經悞累停免未經引
用者並與進改左降官有事情可恕才用足稱者中書
門下量才處分
四年五月勅諸州府有責授六品以下正員官起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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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宜委吏部許終四考滿與替仍先具事由申中書門
下取指檢不得同尋常員闕使用其年十月五日勅
節文今後流人宜准名例律及獄官令有身名者已後
聽赦無官爵者六年滿日放歸
㑹昌六年五月赦書莭文應徒流人在天徳振武者官
中量借糧種佃令耕田以為生業
大中三年六月勅先經流貶罪人歿扵貶所有情非惡
逆任經刑部陳牒許令歸葬絶逺之處仍量事給棺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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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正月勅徒流人比在天徳者以十年為限既遇鴻
恩許量减三年但使循環添換邉不闕人次第放歸人
無怨苦其秦原威武諸州諸闕先准格徒流人亦量與
立限止扵七年如要住者亦聽 其年十一月勅收復
成維扶等三州建立已定條令制置一切合同其已罪
配流人宜准秦原威武等州流人例七年放還 其年
五月御史臺奏起請赦書莭文流人該恩例須磨勘文
書雖曰放還尚為拘絆其人經三度量移者赦書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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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長吏子細檢勘無可疑者便任東西訖具名聞奏
臣今條流其流人毎毎量移之時請委刑部具先流甚
處相承牒准赦文當日放東西訖具名聞奏其流人未
有處分者請委刑部准此磨勘牒報本道并其事由報
臺庶免留滯五年十一月中書門下奏今後有配長流
及本罪合死遇恩得减等者並勒将妻同去有兒女情
願者亦聽如流人所在身死其妻等並許東西州縣不
任勾留情願住者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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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符元年九月十六日勅應殘疾篤廢犯徒流罪或是
連累即許徵贖如身犯罪不在免限其年十五以下者
准律文處分 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刑部侍郎李景荘
奏配州府流人流刑三等流二千里至流三千里毎五
百里為一等准律諸犯流應配者二流俱役一年稱加
役流三千里役三年役滿及㑹赦免役者即扵配所従
户口例今後望請諸流人應配者依所配里數無要重
城鎮之處仍逐罪配之唯得就近勅㫖従之
[041-15a]
  酷吏
載初元年九月来俊臣主制大獄毎鞫囚不問輕重多
以醋灌鼻禁地牢中或盛之扵甕圍炙以火絶其餱糧
至有袖衣絮以噉之者又令寢處糞穢備諸苦毒但入
新開獄者自非身死絶不得出毎有制書赦宥囚徒俊
臣必遣獄吏盡殺之然後宣示公卿入朝黙邅収捕故
毎出必與家人訣曰不知重相見否其月於都城麗景
門内别置推事院謂之新/開獄作大枷凡有十號一曰定百
[041-15b]
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魄
六曰實同反七曰反即是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
曰求破家
天授二年正月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来俊臣
等用法嚴酷上疏曰臣聞陳平事漢皇謀疎楚君臣乃
用黄金五萬斤行反間之術項王果疑臣下陳平反間
遂行今告事紛紜虚多實少當有兇慝焉知必無陳平
先謀疎陛下君臣後謀國家良善陛下昨語臣云我比
[041-16a]
来已作此意是愚臣管測先天而天弗違至如羅織之
徒即疎開之漸陳平反間其逺乎哉王制曰凡用刑史
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以獄成告扵大司冦大司冦聽
之棘木之下與孤卿大夫公侯伯子男以獄成告于王
王命三公参聽之三公以獄成又告于王王三宥之然
後制刑臣竊見比日獄官一單車使推従萬事即定法
家隨㫁不令重推或有臨時使决不待聞奏此權由臣
下非審懼之法儻有寃濫何由可知况乎九品之官専
[041-16b]
命推覆既不在秋官官省審復不由門下事非可久物
情駭懼老子云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今日假此威權
便是窺國家之利器也不可不慎
長壽元年有上封事人言嶺南流人有隂謀逆者乃遣
司刑評事萬國俊攝監察御史就案之若得反状便許
斬决國俊至廣州徧召流人擁之水濵以次加戮三百
餘人一時併命然後鍜錬曲成反状仍誣奏云嶺南道
流人咸有怨望若不推究為變不遥則天然其奏又命
[041-17a]
攝監察御史劉光業王徳壽鮑思恭王大貞屈貞筠等
分往劔南黔中安南嶺南等六道案鞫流人扵是光業
誅七百人徳壽誅五百人其餘少者不减數百人時周
興来俊臣相次受制推究大獄又與侯思止王𢎞義郭
覇衛遂忠等招集告事者數百人共為羅織以陷良善
又造羅織經一卷其意㫖皆網羅前人織成反状海内
震懼道路以目麟臺正字陳子昂上書曰臣聞之聖人
出必有驅除蓋天人之符應休命也日者東南㣲孽敢
[041-17b]
謀亂常陛下順天行誅罪惡咸服豈非天意欲彰陛下
神武之功哉而執事者不察天心以為人意惡其首亂
唱禍法合誅屠將息奸源窮其黨與遂使陛下大開詔獄
重設嚴刑兾以懲創于天下故大或流血小禦魑魅今
朝廷惶惶莫有固志海内傾聽以相驚恐愚臣昧焉竊
恐非五帝三皇伐罪弔人之意也頃年以来伏見諸方
告宻牽連至百千輩大抵所告以揚州為名及其窮竟
百無一實遂使奸惡之黨快意相讐睚眦之嫌即稱有
[041-18a]
宻一人被訟百人滿獄使者推捕冠蓋如市或謂陛下
愛一人而害百人天下唱之莫知寧所伏願念之即天
下幸甚萬年縣主簿徐堅上疏曰臣聞書有五聽之道
慮失情實也令著三覆之奏恐致虚枉也比見有勑勘
當反逆命使者得實便行决殺人命至重死不可生儻
萬分之中有一不實欲訴無路懐枉誰明飲恨吞聲赤
族従戮豈不痛哉此不足肅姦逆而明刑典適所以長
威福而生疑懼臣望絶此處分依法覆奏則死者甘伏
[041-18b]
知泣辜之恩生人歡悦見詳刑之意鳯閣舍人韋嗣立
上疏曰臣聞堯舜之日畫其衣冠文景之世幾致刑措
厯兹千載以為美談今四海多銜寃之人九泉有抱痛
之鬼並自揚蔡之後刑獄漸興用法之伍務扵窮竟連
坐相牽數年不絶遂使巨姦大猾伺隙乗間内包豺狼之
心外示鷹鸇之跡隂圖潜結共相影㑹至以似是之言
成不赦之罪皆深為巧詆恣行楚毒人不勝痛便乞自
誣公卿士庶連頸受戮道路籍籍雖知非辜而鍛鍊已成
[041-19a]
辨占皆合縦皋陶為理于公定刑則謂汙宫毁柩猶未
塞責雖陛下仁慈哀念恤獄緩死及覽辭状便已周宻
皆謂勘鞫得情是其實罪雖欲寛舍其如法何扵是小
乃身誅大則族滅相縁共坐者不可勝言此豈宿構讐
嫌将申報復皆圖茍成功效有求官賞當時稱贓謂為
羅織弄法侮文傷人實甚且如仁傑元忠俱罹枉陷被
勘鞫之際亦皆已自誣向非陛下至明無以省察則葅
醢之戮已及其身欲望輸忠聖世安可復得陛下擢而
[041-19b]
升之遂名為良輔國之棟幹稱此二人何乃前非而後
是耶誠由枉陷與甄明耳陛下倘録垂拱以来伏法者
並追還官爵縁累之徒普霑恩造如此則天下皆知比
所陷罪元非陛下之意監察御史魏靖上疏曰夫酷吏
者資矯佞以事君行刻薄以臨下矯佞似乎用意刻薄
類乎無私侮憲害公弄權骩法臣見周興来俊臣等恣
意騁暴縦虐含毒讐疾在位安忍朝臣罪隨情加刑隨
意改當其時也囹圄如市朝廷以目既而神靈不昧寃
[041-20a]
魂有託竊見来俊臣身處極法者以其羅織良善屠陷
忠賢籍沒以勸将来明戮以謝天下臣又聞之道路上
至聖主傍洎貴臣明知有羅織之事矣使臣既死推者
獲㓛胡元禮超遷裴談受榮賞中外稱慶朝野載安破
其黨者既能賞不逾時被其陷者豈可銜寃累嵗且稱
反之徒須反状唯據片辭即請行刑拷楚妄加疑似何
限臣又聞之郭覇自刺而唱快萬國俊被傷而遽亡崔
獻可臨終膝拳扵項李仁敬将死舌至扵臍備在人謡
[041-20b]
不為虚説伯有晝見殆無以過此亦羅織之一據也臣
以至愚不識大體倘使平反者數人衆共詳覆来俊臣
等所推大獄庶鄧艾獲申扵今日孝婦不濫扵昔時矣
后悟乃下詔以来俊臣所推鞫人身死籍沒者令三司
重檢勘有寃濫者並皆雪寃聖厯元年則天謂侍臣曰
往者来俊臣等推制獄朝臣遞相牽引咸承反逆中間
疑有枉濫更遣近臣就獄親問皆得手状承引不虚近
日俊臣死更無聞有反者然則已前受戮者不有寃濫
[041-21a]
耶夏官侍郎姚元崇對曰比破家者皆是枉酷自誣告
者持以為功天下號為羅織甚至陛下令近臣就獄親
問者近臣亦不得自保何敢動揺今日已後臣之一門
百口保見在内外官吏無反者乞陛下得告状収掌更
不須推則天大恱曰以前宰相皆順成其事陷朕為淫
刑之主
萬嵗通天二年九月初契丹平命邠寧道大總管河内
王懿宗按撫河内諸州懿宗所過殘酷有犯法應死者
[041-21b]
必生取膽然後殺之雖流血盈庭言笑自若先賊帥何
阿小攻陷冀州亦多屠害士女故時人號懿宗阿小為
兩河語曰唯此兩河殺人最多嫉之甚矣
神龍元年三月二日制故司僕少卿徐有功執事平恕
追贈越州都督特授一子官又以劉光業王徳壽王處
貞劉景陽屈貞筠丘神勣来子珣周興来俊臣魚承曄
王景昭索元禮傅遊藝王𢎞義張知黙裴籍焦仁亶侯思止
郭覇李敬仁皇甫文備鮑史恭等二十三人自垂拱已
[041-22a]
来枉濫殺人所有官爵並令追奪唐奉一李秦授依前
配流至開元二年二月一日勑周利貞裴談張福正張
思敬王承劉暉楊允姜暐封行已魚承曄張知黙衛遂
忠公孫琰鍾思㢘等十三人皆為酷吏比周興来俊臣
侯思止等事跡稍輕並宜放歸田野終身勿齒至十三
年三月十一日勅周酷吏来子珣等身在者冝長流嶺
南身沒子孫亦不許仕劉景陽丘神勣劉暉王景昭李
嘉言魚承暉皇甫文備傅逰藝宜配嶺南身沒子孫亦
[041-22b]
不許干仕進
寶應元年貶御史中丞敬羽為道州刺史尋有詔殺之
初肅宗收復兩京時刑官多以失出得罪自毛若虚敬/羽以深文巧詆相繼為中丞皆為上所親信乃作大枷
有□鼈榆著即悶絶又掘地為坑實以棘刺以敗席覆/之領囚臨坑訊之多墜其中萬刺攅之以就死又有裴
昇畢曜亦以酷聞當/時有毛敬裴畢之稱
貞元二十一年二月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實為
京兆尹目國哀已後殘害人吏悉不聊生無辜斃踣者
甚衆及譴日市井歡呼爭投瓦礫間道乃免
[041-23a]
元和十四年七月沂海觀察使王遂為衆所殺遂初到
鎮好以汙俗詆将卒日肆殘賊喜怒不中理其将王弁
乗人心不堪率衆為亂遂竟遇害始遂毎有笞撻其杖
率過制既遇禍監使封其杖来獻上命出示扵朝以作
誡焉
  雜記
貞觀十一年正月勅在京禁囚毎月奏自立春至秋分
不得奏决死刑十三年八月四日勅身體髪膚受之父
[041-23b]
母不合毁傷比来訴競之人即自刑害耳目自今以後
犯者先决四十然後依法
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詔盗賊之作為害實㴱州縣官
人多求虚譽茍言盗發不欲陳告鄉村長正知其此情
遞相勸止十不言一假有被論先拘物主爰及鄰伍久
嬰縲絏有一扵斯實虧正化自今以後勿使更然
永徽五年三月制州胥吏犯贓一匹以上先决一百然
後准法
[041-24a]
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詔投匿名書國有常禁凡厥寮
庶咸應具悉近遂有人向朝堂之側投書扵地藏其姓
名誣人之罪朕察其所陳皆極虚妄此風若扇為蠧方
㴱自今已後内外法司及别勅據事宜並依律文勿更
别為酷法其匿名書亦宜准律處分
永淳二年二月制官人犯法經㫁後得雪者並申尚書
省詳定若前被枉㫁及有妄雪者具状聞奏
延載元年勅盗公私尊像入大逆條盗佛殿内物同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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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物
神龍三年八月七日勅反逆縁坐人應没官者年至十
六以上並配嶺南逺惡州為城奴
景雲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勅新授官已上者不得更訴

開元三年二月勅禁别宅婦人如犯者五品已上貶逺
惡州婦人配入掖庭
四年正月六日勅除長官以外因公事責决罰不過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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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其私事専執當者不得過二十
二十二年十月九日勅犯罪逃走者其贓即先徵納後
捉獲推勘贓數减少不在却還之限
天寳五載十一月五日其偽畫印宜用偽刻印鑄印之
例處分永為常式
九載十二月二十九日勅責情状専知官有二十减十
下自今已後判司縣令一人犯奪太守一季祿丞簿尉
一人有犯與縣令中下考三人已上既量事貶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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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元年二月十五日勅責情状宜准格式處分至正
元六年十一月八日勅自今已後太守縣令有犯贓者
宜令加常式一等
至元年建丑月二十一日京兆尹魏少逰奏令長職在
親人丞簿尉有犯無不委悉比来各相䝉蔽悉狥人情
百姓艱辛職由於此今已後丞簿尉有犯贓私連坐縣
令其罪减所犯官二等冀遞相管轄不得為非勅㫖依
天下諸州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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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元年二月五日勅節文州縣佐官已下笞杖不得
過十下已上須取長官處分
廣徳元年七月十一日勅節文應天下刑獄大理正㫁
刑部詳覆下中書門下處分
元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御史臺奏决囚准令以未後
者不得申時如州府及諸司已至未後者許至来日仍
請勒本司官准制與御史同監引决従之
長慶二年九月勅應犯贓罪今後不得以散試官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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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三年四月勅應勲官及六品以下階宜准散試官
例不得當罪
大中五年四月應勅諸道州府及京諸司所有推勘奏
狀宜令具小節目狀扵大狀前同進今天下謂之小/狀自此始也
七年四月六日勅法司㫁罪毎脊杖一下折法杖十下臀
杖一下折笞杖五下則吏無逾制法守常規
 
 唐㑹要卷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