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06 大藏一覽-明-陳實 (master)


大藏一覽第二卷
寧德優婆塞陳 實謹編
秀水居士姚舜漁重緝


第四門


姚用中校


「 良由善惡二途
 故使升沉六道」



三歸品



「 先自歸依佛法僧
 由是修持身口意」



羯磨經云。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
功德。五分所成。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
欲無欲。滅諦涅槃。歸依僧者。歸於第一義僧。謂
良𧙗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也。入字函第一卷


大方便經云。三歸。是三業性。身口意業也。又云。
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護為義。譬人有罪於王。
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來無畏。莫出
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
有生死罪。歸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三寶。更
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器字函第六卷


華嚴經云。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紹隆
佛種。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平字函第
四卷


宗鏡云。教中道自歸依佛等。終不云。歸依於他。
故云自性不歸。無所歸處。夫歸者。是還源義。眾
生六根。從一心起。既背自原。馳散六塵。令舉命
根。總攝六塵。還歸其本。一心之原。故曰歸命。一
心即具三寶。又云。一體三寶者。只是一心。心性
自能覺照。即佛寶。心體本自性體。名法寶。心體
[002-0460c]
無二即僧寶。又云。璨大師問可大師曰。但見和
尚。即知是僧。未審何者是佛。云何為法。荅曰。是
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無二。汝知之乎。侈字函第六卷


「 天福垂盡將豬報
 佛授三歸證道因」



折伏羅漢經云。昔忉利天子。壽命垂盡五衰相
現。觀壽終後墮豬胎中。愁悶不樂。有天語之。佛
能脫卿之罪耳。即到佛所。作禮未問。佛告天子。
一切萬物。皆歸無常。汝素所知。何為憂愁。天具
白佛。佛言。欲離豚身。當誦三歸。即從佛教。晨夜
自歸。七日壽盡。下生維耶離國。作長者子。在母
胞胎。日三自歸。始生墮地。亦跪自歸。舉家深怪。
謂之熒惑。意欲殺之。惟父有識曰。此兒者非凡
流。世人百歲。尚不曉自歸三尊。況初墮地。而能
稱南無佛。好視養之。兒年七歲。路逢舍利弗等。
小而能禮。眾咸驚怪。兒言。道人不復見識。我在
天上應生惡道。佛授自歸。故得為人。願以我言。
因請世尊。諸菩薩僧。及仁等也。受請而去。兒還
以告父母。願辦供食。父母異其年幼。開發大心。
喜而營之。佛及眾僧。各作神足。來應兒供。以為
說法。兒及父母。內外親屬。皆得阿惟越致。靈字函第
二卷


十善品



「 聞見如來得清淨
 修種善根悉不虛」



華嚴經云。一切眾生。若有得見如來色身。眼得
清淨。若有得聞如來名號。耳得清淨。若有得嗅
如來戒香。鼻得清淨。若有得嘗如來法味。舌得
清淨。具廣長舌。解語言法。若有得觸如來光者。
[002-0461a]
身得清淨。究竟獲得無上法身。若於如來。生憶
念者。則得念佛三昧清淨。若有供養如來所經
土地。及塔廟者。亦具善根。滅除一切諸煩惱患。
得賢聖樂。設有眾生。見聞於佛。業障纏覆。不生
信樂。亦種善根。無空過者。乃至究竟入於涅槃。
復次應知。於如來所。見聞親近。所種善根。皆悉
不虛。出生無盡覺慧故。離於一切障難故。決定
至於究竟故。譬如丈夫。食少金剛。終竟不銷。要
穿身出。何以故。金剛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故。
種少善根。亦復如是。穿煩惱身。過究竟處。何以
故。善根不與煩惱共故。黎字函第二卷


「 修一善能破百惡
 投星火可爇聚薪」



大涅槃經云。富有二種。一者象馬種種畜生。二
者金銀種種珍寶。象馬雖多。不敵一珠。眾生亦
爾。一者惡富。二者善富。多作諸惡。不如一善。修
一善心。破百種惡。如少金剛。能壞須彌。亦如少
火能燒一切。遐字函第九卷


華嚴經云。假使乾草。𧂐同須彌。投芥子火。必皆
燒盡。何以故。火能燒故。種少善根亦復如是。必
能燒盡一切煩惱。究竟涅槃。何以故。此少善根。
性究竟故。黎字函第二卷


「 禮佛頓獲五種福
 持患能消百八愆」



珠林舉增。一阿含經云。禮佛有五功德。一者端
正。以見相好。生尊上故。二得好聲。以歌詠佛等
正覺故。三多饒財。以具香華。為供養故。四生處
高貴。以膝著地。長跪禮故。五生天上。以念佛功。
法應爾故。稿字函第十卷
[002-0461b]


木患經云。波琉琉王白佛。我國中災患。使我憂
勞。不得修行。願賜易修要法。佛告王言。若欲滅
煩惱障報障者。當貫木患子。一百一八。以常自
隨。行住坐臥。恒當志心。無分散意稱佛陀。達磨
僧伽名。乃過一木患子。如是漸次度木患子。若
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萬。若能滿二十
萬遍。身心不亂。無諸諂曲。捨命得生第三炎天。
滿百萬遍。當得斷除百八結業。始名背生死流。
趣向泥洹。斷煩惱根。獲無上果。大王禮謝。即辦
木患。以為千具。六親國戚。皆與一具。王常誦念。
雖親軍旅。亦不廢置。又作是念。世尊大慈普應
一切。若我此善。得免長淪苦海。佛當現身。為我
說法。願樂迫心。三日不食。佛即應形。至其宮內。
而告王曰。莎斗比丘。誦三寶名。經歷十歲。得成
斯陀含果。漸次習行。今在普香世界。作辟支佛。
王聞是巳。倍復修行。佛告阿難。何況能誦三寶
名。經歷萬數。但能聞此人名。生一念隨喜者。未
來生處。常聞十善。眾喜奉行。學字函第四卷


「 臨難一稱南無佛
 隨聲大救滿船人」


除滅獄火


智度論云。念佛三昧。有大福德。能度眾生。如昔
日有五百估客。入海採寶。值摩伽羅魚王開口。
海水入中。船去駃疾。船師問樓上人。汝見何等。
荅言。見三日出。白山羅列。水流奔趣。如入大坑。
船師言。是摩伽羅魚王開口。一是實日。兩是魚
眼。白山是魚齒。水流奔趣。是入其口。我曹了矣。
各各求諸天神。以自救濟。是時諸人。復求所事。
都無感應。中有五戒優婆塞。語眾人言。佛能救
[002-0461c]
厄。當共同聲。稱南無佛。此魚先世。是佛破戒弟
子。聞稱佛聲。得宿命智。心自悔悟。即便合口。船
人得脫。以念佛故俱免死厄。聖字函第七卷


珠林舉譬喻經云。昔有國王。煞父自立。有阿羅
漢。知此國王。不久命終。計其餘命。不過七日。若
命終後。必墮阿鼻地獄。一劫受苦。此阿羅漢。尋
往化之。勸教至心稱南無佛。七日莫絕。王便一
心稱念。晝夜不廢。至于七日。便即命終。魂神趣
向阿鼻地獄。乘前念佛。至地獄門。即便大聲稱
南無佛。罪人咸聞。一時同聲稱南無佛。地獄猛
火。即時化滅。一切罪人。皆得解脫。稿字函第三卷


法華偈云。
「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巳成佛道。」



樹字函第一卷


「 四方山合王何計
 一念檀修自可超」



涅槃經云。佛告波斯匿王。有親信人。從四方來。
各作是言。有四大山。從四方來。欲害人民。當設
何計。王言。世尊。設有此來。無逃避處。唯當專心
持戒布施。我即讚言。善哉。大王。我說四山。即是
眾生生老病死。常來切人。云何不修戒施。王言。
世尊。持戒布施。得何等果。佛告大王。於人天中。
多受快樂。體字函第九卷


「 受佛付囑賓頭盧
 為世福田檀越供」



珠林云。賓頭盧尊者。受佛教敕。為末法人。作大
福田。有一長者。凡三次如法施設大會。至心敬
請。於氍氀下。遍敷好花驗之。大眾食訖。發視氍
氀之下。花悉萎黃。懊惱自責不知過所從來。復
請百餘法師。求請所失。懺謝罪過。有一上座告
[002-0462a]
之。三會請我皆來。以我年老。衣服弊壞。汝自使
奴。門中見遮。我遂強入。被打頭破。右額瘡是。第
二會來。復打。額中瘡是。第三會來。復打。左額瘡
是。汝自為之。何所懊惋。言巳不見。長者乃知是
賓頭盧。自爾以來。諸人設福。皆不遮門。精誠感
徹。無不至也。或在上坐。或中下坐。人求其異。終
不可得。坐花不萎。乃知之矣。今見齋家。多不依
法。但逐人情。安置凡俗。全不愛佛。及於聖僧。如
經所說。施主闔家虔誠。預前七日。掃灑佛堂。及
安置聖僧坐處。洗浴潔身。燒上名香。懸繒幡蓋
散眾雜花。手執香爐。盡誠敬仰。奉請三寶。及以
聖僧。十方法界。一切聖凡。受弟子請降屈聖儀。
若是貧家。無好香花。復無安置之處。臨時斟酌。
僧未坐前。先上好處。安置佛座。次聖僧座。敷設
新淨軟物。布綿在上。若施主心重有感。似人坐
處。即知報身來赴。若無相現。但化身來。若是輕
慢。報化俱不至。其坐不得綵畫。錦綺綾羅。金銀
雜飾。及散花置上。雖是羅漢。然共凡僧同受二
百五十別解脫戒。所以不受雜綵金銀等物。若
是諸佛菩薩。大乘之人。非局出家相者。所以得
受種種供養。安聖僧座及以獻食高處安置。尺
六巳下。不得作塑形。聖僧在座安置。儻報身自
來。豈可推卻塑像而坐。若有聖僧。錢還入聖僧
用。然燈燒香。冬夏四時。隨宜供養。豈得互用。若
巳用者。並須倍還。不還得罪。四分律云。許此處
不得。異處得罪。若是隨家常食。每旦及午供養
三寶。心常不絕。功德無量。漆字函第二卷
[002-0462b]


「 食有四種時非時
 果及一切聽不聽」



珠林問。何名。食時。何名過時。荅曰。依四分律云。
謂明相出時。始得食粥明相未出即是非時。乃至日中。按
此午時為法。即是食時僧衹律云。過此午時影一髮一瞬草葉等即是
非時也


毗羅三昧經佛說。食有四種。旦天食時。午法食
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令同
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巳後。同於
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也。


處處經云。佛言。中後不食。其有五福。一者少婬。
二者少臥。三者得一心。四者無有下風。五者身
得安隱。亦不作病。


優婆塞戒經云。凡所食者。要先施於沙門梵志。
然後自食。當作是念。初下一匙飯時。願斷一切
惡盡。下第二匙時。願修一切善滿。下第三匙時。
願所修善根。回施眾生。普共成佛。


四分律云。一切苦辛鹹甘等。不任為食者。聽非
時。盡形作藥服。


善見論云。一切樹木。及果根莖枝葉等。不任為
食者。並得作盡形藥服。黎字函第二卷


「 雖獻一香一佛所
 能遍無量無邊方」



三昧海經。佛告阿難。若禮一佛。當作是念。諸佛
心智。無有限礙。我今禮一佛。即禮一切佛。若思
惟一佛。即見一切佛。見一一佛前。有一行者。接
足作禮。皆是巳身。若以一華。供養佛時。即當作
想。身諸毛孔。令一毛孔。出無數華雲。運想擬意。
供一切佛。一一佛上。化成華臺。諸佛受之。於十
[002-0462c]
方界。施作佛事。供養香等。亦復如是。當發是願。
願此華香。滿十方界。供養一切佛。化佛并菩薩。
無數聲聞眾。受此香華雲。以為光明臺。廣於無
邊界。無量作佛事。禮佛若坐禪。起是供養心。常
當發是願。繒蓋幢幡。音樂偈頌。亦作是願。我今
設此少分供具。願此供具。遍供十方一切諸佛。
諸佛受之。於幢幡中。化光明雲。於伎樂中。偈頌
之中。演好法音。覆字函第十卷


「 五事不懈漸加功
 十善圓成無上果」



四十二章經云。眾生以十事為善。十事為惡。身
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婬。口四者。兩舌。惡罵。
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不信三尊。以邪為真。
優婆塞。行五事。不懈退。至十事。必得道也辭字函第
七卷


華嚴經云。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
因。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入聲聞緣覺菩薩乘。
又上上品。十善業道。成就菩提。愛字函第五卷


「 佛尚貫鍼貪少福
 人何厭善不勤修」



增一阿含經云。阿那律尊者。以凡常之法。而縫
衣裳。便作是念。得道阿羅漢。誰與我貫鍼。世尊
至而告曰。汝持鍼來。吾為汝貫。阿那律曰。向所
稱說者。謂世間欲求福者。與我貫鍼。世尊告曰。
世間求福之人。無有厭足。無復過我。如字函第一卷


「 滴善寄佛祝藏之
 經劫還渠終不失」



泥洹經云。佛告阿難。若有眾生。於諸佛所。一發
信心。如是善根。終不敗亡。何況復作諸餘善根。
譬如有人。毛端霑一滴水。持至我所。而作是言。
[002-0463a]
我以此水寄付瞿曇。莫令風日飄暴乾竭。不令
鳥獸飲之令盡。勿使異水而有和雜。如來即受
彼寄。置恒河中。隨流而去。使不入洄。復無遮礙。
諸鳥獸等。不能飲盡。如是水滴。共大水聚。漸入
大海。毗嵐風起。壞世界時。而來我所言。所寄水
今有無耶。如來知我水滴住處。不雜餘水。不增
不減。平等如故。持還彼人。如是如來。應正遍知。
大智多能。於受寄人中最尊最勝。經於久遠。而
不虧損。此義應知。毛端者。喻心意識。恒河者。喻
生死流。一滴水者。喻一發微少善根。大海者。喻
佛如來。所寄人者。喻彼長者居士等。久遠不虧
者。喻善根不失。歸字函第三卷


「 畜生念佛皆成道
 蛤兒聞法也生天」



般泥洹經云。若復有人但心念佛。一生敬信。我
說是人。當得涅槃果盡涅槃際。且置人中念佛
功德。若有畜生。於佛世尊。能生念者。我亦說其
善根福報。當得涅槃。歸字函第二卷


經律異相云。迦羅池中。有一蛤兒。聞佛說法。即
從池出。入草根下。是時一牧牛人。見眾圍繞。聽
佛說法。前詣佛所。欲聞法故。以杖剌地。誤著蛤
頭。蛤即命終。生忉利天。尋即思惟。我先為畜。何
因緣故。生此天宮。觀見因於聽法。得此果報。時
蛤天人。即乘宮殿。往至佛所禮謝。佛為說法。得
須阤洹果。啟字函第八卷


布施品



「 給孤謀略纔營寺
 天界宮成先待渠」



經律異相云。佛大檀越。須達多長者。居舍衛國。
[002-0463b]
常施孤獨。故曰給孤獨。因往王舍城。護彌長者
家。為男求聘。因見其家。請佛說法。須達本事外
道。忽聞佛法。生歡喜心。接足作禮。而白佛言。我
舍衛國。人多信邪。弟子欲營精舍。請佛往化。願
垂聽許。佛默受請。即遣舍利弗。指授規則。遍處
求踏。唯有衹阤太子一園。廣八十頃。林木鬱茂。
幽靜可居。既得勝地。往白太子。太子𢨘曰。滿以
金布。便當相與。須達喜曰。此園巳屬我矣。太子
對曰。我戲語乎。兩成興諍。時首阤天下為評議。
以太子法。不應妄語。價既巳決。不宜中悔。須達
出金。布八十頃。須臾欲滿。尚缺少地。祗陀即語
須達。園地屬卿。樹林屬我。共以上佛。捉繩定基
之際。舍利弗忽笑。須達問其故。荅曰。汝始於此
經營。而六欲天宮殿巳成。汝果報也。即借須達
道眼果見。問。舍利弗。是六欲天。何處最樂。舍利
弗言。第四欲天。補處菩薩。常彼說法。須達言。我
願生此。出言既竟。餘宮悉滅。精舍告成。凡千二
百處。白王遣使。請佛安居。靈字函第三卷


「 阿育曩生因施土
 厥功後世報為王」



阿育王經云。佛在世時。入王舍城乞食。見二小
兒。一名德勝。二名無勝。弄土而戲。擁以作城。舍
宅倉庫。以土為[麩-夫+少]。著於倉中。見佛相好。德勝歡
喜。掬倉中土。名為[麩-夫+少]者。奉上世尊。而發願言。使
我將來。蓋於天地。廣設供養。緣是善根。發願功
德。佛般涅槃一百年後。作轉輪王。王閻浮提。府字
函第一卷


又雜阿含經云。阿育王問諸比丘言。誰於佛法
[002-0463c]
中。行大布施。諸比丘言。給孤獨長者。捨百億千
金。乃大檀越。王亦欲施百億千金。時造八萬四
千寶瓶及諸幡蓋。付諸夜叉。於閻浮提一切國
土。乃至大海起塔。諮耶舍尊者云。欲於一日一
念之中。起八萬四千寶塔。一時俱成。於彼。一一
塔中。復施百千金。復作五歲大會。會有三百千
比丘。用三百億金供養。如是計用九十六億千
金。王後得病。以未滿願。即辦珍寶。送雞雀寺中。
諸臣白太子。庫藏巳竭。令典藏者。勿復出與。大
王用之。時王既知索物不得。所食金器。盡送寺
中。太子令斷金器。敕以銀器。王復送寺銅器亦與
用瓦器。時大王只有半箇訶摩勒果在手。悲淚
呼傍臣言。此閻浮提。是我所有。今於財寶。不得
自在。惟此半果。我得自由。令送寺中。研磨為漿。
和石榴羹。供養眾僧。庶得周遍。此是最後檀波
羅蜜。哀憫我故。受納此施。時王復問群臣。誰是
閻浮提王。臣奏。大王是也。王曰。我今以此閻浮
提。施與三寶。隨意用之。而說偈曰。


「 今此閻浮提
 多有珍寶飾
 施與良福田
 果報自然得
 以此施功德
 不求天帝釋
 梵王及人主
 世界諸妙樂
 如果等果報
 我悉不用受
 以是施功德
 疾得成佛道
 為世所遵仰
 成得一切智
 世間作善友
 導師最第一」



川字函第五卷


「 舉家皆福隨人感
 往世同餐施佛來」



五分律云。昔跋提城有長者。名文茶。舉家兒婦。
以至奴婢。皆大福德。長者入倉。空中雨穀。出而
[002-0464a]
後止。婦取飯器。分布內外。隨取隨滿。兒捉金囊。
瀉出真金。注而不竭。兒婦出米一斛。供家一月。
而亦不盡。其奴耕時。輒成七壟。其婢磨香半兩。
塗家內外。亦不減盡。四方人聞。莫不來觀。及瓶
沙王。與天眷至。果見如是。歎服不巳。長者白佛。
我兒婦等。皆云巳福。竟是誰力。唯願說之。佛荅。
汝等共有此福。昔王舍城。一織師家。因辟支佛。
持缽乞食。織師令以巳飯施之。婦讓夫食。持我
分與兒至奴婢。遞相讓施。辟支佛言。汝等皆巳
捨分與我。善心為畢。可共減與。汝食不少。我亦
得足。人減一匙。平滿彼缽。辟支受施。神變而去。
彼等命終。生六欲天。展轉七反。餘福生此。織師
眷屬。今汝等是。和字函第一卷


「 兒婦行檀宮殿樂
 公姑障施渴飢羸」



譬喻經云。舍衛城東有一婆羅門。大富。其子娶
得事佛家。女。奉五戒。持六齋。常好布施。勸夫行
檀。夫即開解。白其父母。父母大恚。謂破吾家。婦
持錢帛與夫。夫持與守閣婢。婢持與守門奴。奴
送佛寺布施。夫婦誓言。施若有福者。當使天下
人。皆共見之。然後國俗。三月三日。舉國人民。皆
至水上作樂。忽東南角。有一天人。騎一白馬。乘
空而過。眾人仰問。是何神靈。荅曰。問後來者。須
臾復見七寶宮殿。有一玉女。獨坐其上。四大天
神接殿飛行。眾人又問。君何功德。玉女亦令問
後來者。俄而復見。大七寶殿。一天一女。共坐其
中。前後妓樂。十二天神。共接其殿。眾人又問。有
何功德。亦荅。問後來者。須臾復見二薜荔鬼乃餓
[002-0464b]
鬼之異名身長三丈。黑瘐醜陋。饑渴苦痛。身中燋然。

各捉大棒更相撾打。眾人又問。荅曰。諸君還聞。
舍衛城東。大富婆羅門否。騎白馬者。是守門奴。
小殿玉女者。是守閤婢。大殿二人。我兒與婦。二
鬼是婆羅門夫婦。前世愚癡。不信正法。今當厄
禍可復柰何。啟字函第一卷


「 婢施一金公主貴
 貧捨兩錢正后榮」



法苑珠林云。阿育王宮。有一婢使。見王作福。自
剋責言。王先身時。布施如來一掬土故得此富
貴。今日復作。將來轉勝。我先身罪。今日廝下。又
復貧窮。無可修福。將來轉賤。何有出期。思巳啼
哭。偶因掃地。得一銅錢。即施眾僧。心生歡喜。不
久病終。託阿育王夫人腹中。為女出世。端正殊
妙。右手常捲。年滿五歲。王抱膝上。摩手取開。有
一金錢。隨取隨生。而無窮盡。須臾之間。金錢滿
藏。王怪所以。往問夜奢羅漢。荅言。此女先是王
婢。掃糞壤中。得一銅錢。布施眾僧。生為王女。報
應如此。又云。耆闍崛山。多有僧住。送供者眾。有
一乞女。作是思惟。彼諸人等。先世修福。此生富
貴。今復重作。未來轉勝。我先不修。此生貧苦。今
若不作。未來轉劇。傷心啼哭。先於糞中。拾得兩
錢。恒常保惜。乞不得時。當用買食。我今捨於不
得食意。即施眾僧。時維那僧。前欲為咒。上座不
聽。自為咒願。復留食與。諸人既見上座與食。皆
減與之。女大歡喜。便得果報。出到樹下。食竟而
臥。施福所感。黃雲覆之。時值國王。喪大夫人。遣
使訪有福德者。至彼樹下。見此貧女。相師占之。
[002-0464c]
堪為夫人。沐浴更衣。千乘萬騎。迎至王所。王喜
甚重。後念。我今得是福報。緣以兩錢施僧。即白
王言。聽往報恩。便以車載珍寶飲食。詣山布施。
上座即令維那咒願。夫人念言。前施兩錢。上座
為咒。今載珍寶。何不為咒。年少比丘。亦嫌此事。
上座爾時。與夫人言。我佛法中。唯貴善心。不貴
珍寶。夫人先施兩錢之時。善心極勝。今施珍寶。
吾我貢高。是以我今不為咒願。年少比丘。聞巳
慚愧。時為說法。夫人眾僧。皆證初果。啟字函第一卷


「 三錢布施五里歡
 後生伏藏如斯廣」



雜寶藏經云。昔惡生王遊觀林苑。見一金貓。入
西南角。遣人發掘。得一銅盆。盆受三斛。滿中金
錢。漸漸深掘。復獲一盆。次第而得。三重之盆。復
從傍掘。展轉不巳。滿五里中。盡得銅盆。滿盛金
錢。如初不異。時王奇怪。即詣尊者。迦旃延所。具
論得錢因緣。欲用得無災患否。尊者荅言。此王
福報。但用無苦。毗婆佛時。有諸比丘。於四衢道。
施大高座。置缽在上。而作是言。世人能於堅牢
藏中。若舉錢財入此藏者。水不能漂。火不能燒。
王不能奪。賊不能劫。有賣薪人。得三文錢。聞此
語巳。生歡喜心。捨著缽中。誠心發願。去舍五里。
當還家時步步歡喜。既到其門。向勸化處。至心
復願。然後入舍。爾賣薪人。今王是也。緣施三錢。
世世尊貴。常得如是。三重盆錢。緣五里歡。常滿
五里。有此錢藏。王聞宿緣。歡喜而去。驚字函第七卷


「 施一果多劫無病
 施一食七反為天」



付法藏經云。毗婆尸佛時。有一比丘。頭痛之患。
[002-0465a]
薄拘羅尊者。夙為貧人。因持一阿梨勒果施之
病愈。緣施果故。九十一劫。天上人中。享福快樂。
未嘗有病。最後生婆羅門家。其母早亡。父娉後
妻。拘羅年幼。見母作餅。從而索之。後母憎嫉。即
捉。拘羅。擲置鏊上。鏊雖燋熱。不能燒害。母後煮
肉。拘羅復索。母益瞋恚。尋擲釜中。亦不能煮。母
後向河。拘羅逐去。尋擲水中。大魚吞之。遭捕入
市。遇父買歸。將剖魚腹。拘羅尚活。告父安庠。無
至傷兒。父既見子。喜抱而出。長大出家。得羅漢
果。鏊熱不燋。釜煮不爛。水溺不漂。魚吞不死。刀
割不傷。年百六十無疾。由施病僧一果。漆字函第二卷


達磨顯宗論云。無滅尊者。昔於殊勝福田。因一
施食。異熟從茲七反生三十三天。七生人中。為
轉輪聖帝。最後生在大釋。自字函第三卷


「 施一縷成就菩提
 施一燈亦得作佛」



寶積經云。旁耆羅私佛在世時。有紡績者。名績。
常紡微線奉施如來。因白佛言。願愍我故。受此
縷線為攝受處。以此善根。於未來世。得成如來
能攝一切。如是日施一縷。滿千五百。由此福故
十五拘胝不墮惡趣。千拘胝反為轉輪王。千拘
胝反作天帝釋。奉覲千拘胝佛。又以香華衣服
之屬。供養如來。從是以後。經一阿企耶劫。出現
於世。證大菩提。號善攝受如來。由施微縷。發心
大故。次第展轉成滿佛法。當知由心。不由於縷。
而說頌曰。
「 ○行施不求妙色財。亦不願感天人趣。為求無上勝菩提。施微而獲求大果。」



鳥字函第一卷


阿闍世王受決經云。王飯佛巳。還於祗洹。王多
[002-0465b]
然燈。具百斛油。從宮直至精舍。時有貧母常欲
供佛。而無資財。見王作此功德。彌切傷感。乞得
兩錢。至麻油家。就買食膏。當於佛前然之心計。
此膏。不足半夕。乃自誓言。若我後世。得道如佛。
膏當通夕。光明不消。作禮而去。王所然燈。或滅
或盡。雖有人幹。常不周匝。貧母一燈。迥然獨耀。
通霄不滅。膏又不盡。及至明朝。佛告目連。可滅
諸燈。目連乃滅。唯有貧母一燈。三滅不滅。便舉
袈裟扇之益明。乃以神通。引毗嵐風。吹之轉熾。
上照梵天。傍照三千大千世界。佛告目連。止止。
此當來佛之光明功德。非汝威神所滅。此母宿
曾供養百八十億佛巳。從前佛受決。務以經法
開化人民。未暇修檀。故今貧窮。無有財寶。後三
十劫功滿作佛。號曰須彌燈光如來。傷字函第七卷


「 花奉慈尊蒙記莂
 草蓋如來證辟支」



採花違王上佛經云。王敕園監。晨採好花。皆送
入宮。中路遇佛。聞法歡喜。以所持花。悉散佛上。
佛授決曰。汝巳供養九十億佛。卻後百四十劫。
汝當作佛。號曰妙華如來。傷字函第七卷


菩薩本行經云。佛在鬱單羅延國。領千二百眾。
行村落間。時天盛熱。路無蔭涼。一牧羊人念言。
三界之師。冒涉盛暑。編草作蓋。用覆佛上。捉隨
佛行。去羊大遠。放蓋擲地。還趣羊邊。佛告阿難。
此人敬心。草蓋覆佛。十三劫中。天上世間。生尊
貴處。常有自然七寶之蓋。而在其上。竟十三劫。
出家為道。成辟支佛。名阿耨婆達。器字函第卷


「 採花上佛方途半
 偶亡乘善達天中」


[002-0465c]


譬喻經云。昔有牧羊小兒。因見池生五色蓮花。
採以上佛。未及於寺。遭牛觸殺。生忉利天啟字函第
四卷


「 施寺未住雨為壞
 蒙佛曾臨福必然」



毗柰耶經云。昔六眾闡阤。化一長者。捨造一寺。
下無水竇。上無泄渠。寺方成巳。明日慶讚。佛知
此寺。夜後崩隤。施主大惱。而取命終。敕諸苾芻。
有定力者。於初夜分。往詣闡阤所造寺中。各修
善品。世尊於後夜分。亦往彼寺。起世俗心。諸佛
常法。起世俗心者。帝釋諸天。皆悉知意。而來雲
集。佛為宣說諸法無常。時諸苾芻。與佛俱去。至
後夜時。風雷大雨。水無出處。寺便崩倒。天明施
主詣寺慶讚。作如是念。捨無量財。未曾受用。遂
見崩隤。悶絕于地。少頃蘇醒。佛令難阤告長者
曰。多有施主。奉為如來造立房舍。然佛世尊。竟
不受用。於彼施主。福亦隨生。何況汝寺於初夜
時有耆宿德苾芻。皆入受用。世尊亦往。諸天來
集。宣說妙法。福利無邊。長者聞巳。深生歡喜。而字
函第十卷


又云。房始成時。一新受戒年少比丘戒德清淨。
入此房中。巳畢檀越信施之德。若起億數種種
房閤。種種莊嚴。下至金剛地際。高廣嚴飾。猶如
須彌。設若有一淨戒比丘暫時受用。巳畢施恩。
何以故。佛於無量劫中。修菩薩行。今得成佛。始
體解波羅提木叉。以授眾生。非世間法。是背離
世俗。向泥洹門。凡房舍臥具。飲食湯藥。是世間
法。非是離世間難得之法。子字函第七卷
[002-0466a]


「 人厭佛乞太頻頻
 佛告汝福亦數數」



雜阿含經云。佛於晨朝。入舍衛城。乞食。到突邏
闍婆羅門家。盛滿美飯。以奉世尊。於第二日。及
第三日。復詣乞食。彼婆羅門作念數來。佛知所
念即說偈言。
「 ○天雨數數降。五穀數數熟。道人數數乞。檀越數數與。數數生天上。數數受果報。婦女數懷妊。數數生子息。數數𣪬牛乳。數數得酥酪。數數受於生。數數消滅盡。數數至於死。數數悲苦惱。亦復數數嬈。數數埋塚墓。得斷後有道。則止不數數。若不數數生。亦不數數死。得不數數憂。亦不數號哭。」



時婆羅門。施食奉上。世尊
不受。當以與誰。佛言。我不見沙門婆羅門。若魔
若梵。若食此食。有能如法得消化者。佛復言。此
食宜應置於無蟲水中。無蟲草中。時婆羅門。承
佛教敕。尋置水中。即時熾然。煙燄俱出。滑滑振
聲。婆羅門歎言希有。投佛出家。息字函第四卷


「 因兄勸施必獲報
 開庫望來何太忙」



布施望即報經云。目連有弟。巨富。兄告之曰。聞
卿慳吝。不好惠施。佛常顯說。惠施之者。獲報無
數。弟既聞之。開藏布施。更新立庫。欲受其報。未
經旬日。財寶竭盡。故藏悉空。新藏無報。向兄曰。
何誤乎。目連曰。止止。無使邪見之士。聞此麤言。
吾今權且示汝微報。以神足力接其弟至第六
天上。彼有宮殿。七寶合成。庫藏盈滿。玉女營從。
數千萬眾。純女無男。弟問目連。是何宮殿。巍巍
乃爾。目連告弟。汝自往問。天女報曰。目連有弟。
大富布施。命終之後。當來生此。作我等夫。其人
[002-0466b]
聞喜。詣兄懺悔。還於世間。廣施不倦。丙字函第四卷


「 ○病僧須肉買俱無
 ○斯那割股誠可切」



賢愚因緣經云。昔優婆夷。摩訶斯那。常以四事。
供養佛僧。見病比丘。問欲何食。答言。欲熱肉汁。
市禁屠殺。即使人以金錢等。重尋買俱無。斯那
思惟。往昔菩薩。以一鴿故。猶自割肉。不惜身命。
況佛弟子。而不濟彼。作是念巳。即割股肉。合諸
藥草。煮以為臛。送病比丘。食巳頓愈。盤字函第三卷


「 若飯凡夫百有眾
 不如持戒一善人」



四十二章經云。飯百凡人。不如飯一善人。飯千
善人。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飯持五戒者萬人。
不如飯一須阤洹。飯須阤洹百萬。不如飯一須
阤含。飯斯阤含千萬。不如飯一阿那含。飯阿那
含一億。不如飯一阿羅漢。飯阿羅漢十億。不如
飯一辟支佛。飯百億辟支佛。不如以三尊之教。
度其一世二親。教親千億。不如飯一佛。辭字函第七卷


「 供養無量百千佛
 不如無心一道人」


施有
三法


指要錄云。佛為須達。說布施果報。謂多施少報。
少施多報。供養百千白衣。不如供養一淨行。乃
至供養百千諸佛。不如供養一無心道人溪字函第
四卷


法苑云。施有三法。一送食至寺名上。就舍供養
名中。造舍乞施。發心供養名下。漆字函第二卷


「 施食獲五無量福
 供僧亦七無盡功」



食施獲五福報經云。佛言。食施有五功德。一口
施命。二曰施色。三曰施力。四曰施安。五曰施辯。
[002-0466c]
何謂施命。人不得食。七日壽終。智者能施。則為
施命。其施命者。世世長壽。財富無量。何謂施色。
人不得食。顏色憔悴。智者能施。則為施色。其施
色者。世世端正。人見歡喜。何謂施力。人不得食。
身羸意弱。智者能施。則為施力。其施力者。世世
多力。終無耗減。何謂施安。人不得食。心愁身危。
智者能施。則為施安。其施安者。世世安隱。不遇
災患。何謂施辯。人不能食。困不能言。智者能施。
則為施辯。其施辯者。世世通達。人採法言。是為
五福。食之報也。漆字函第二卷


尊那經云。尊那尊者白佛。無盡功德。還可得否。
佛答。無盡功德。甚深微妙。若人歸心。獲大果報。
乃有七種。若善男子。信心布施。園林池沼。充四
方僧經行游止。此是第一無盡功德。復於彼中。
建立精舍。眾僧安止。此是第二無盡功德。彼精
舍內。布施坐臥之具。所謂床椅氈褥衣被。種種
受用之物。此是第三無盡功德。復施財穀。供養
眾僧。此是第四無盡功德。復於往來眾僧常施
所須之物。此是第五無盡功德。復於病苦者。能
行布施。及看病者。亦行布施。此是第六無盡功
德。乃至雨雪寒冷。能修種種飲食湯藥。衣被鞋
履之屬。供給眾僧。得大安樂。此是第七無盡功
德。若人具足此法。獲大果報。輦字函


「 廣施七種梵天福
 敬施五人大果功」



佛說福田經云。廣施有七。一者興立佛圖僧房
堂閤。二者園果浴池樹木清涼。三者常施醫藥
療救眾病。四者作堅牢船。濟渡人民。五者安設
[002-0467a]
橋梁。過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飲。七者
造作清廁。施便利處。是為七得梵天福。漆字函第三卷


雜毗曇心論云。施五種人得大果。何以故。父母
長育。生身恩故。施得大果。病者無依。增悲心故。
施得大果。善說法者。示善惡故。施得大果。近佛
地者。積集功德。攝眾生故。施得大果。華字函第八卷


又雜阿含經云。波斯匿王白佛。應施何處當得
大果。佛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譬如戰鬥集諸
戰士。而有婆羅門子。從東方來。剎利童子。從南
方來。鞞舍童子。從西方來。首阤羅童子。從北方
來。不善兵法。畏憚前敵。如此士夫。王當賞不。王
白佛言。不賞。佛告大王。臨戰鬥時。有婆羅門等
童子。善學武藝。能破巨敵。如此戰士。加重賞不。
王白佛言。重賞。佛告大王。如是沙門婆羅門。遠
離五支。成就五支。建立福田。施此田者。得大福
利。得大果報。何等為捨離五支。謂斷貪欲蓋瞋
恚。睡眠。掉悔。疑蓋。何等為成就五支。謂成就無
學。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不字函第二卷


「 施潘咒福唒其虛
 示舌覆面言何妄」



普曜經云。諸婆羅門。因共立制。若與佛食共佛
語者。罰金錢五百。時佛入城乞食。人皆閉門。空
缽而出。有一使女。以破瓦器盛臭潘澱二音翻殿
門棄之。見佛空缽。信心清淨。欲興供養。無由如
願。云此弊食。須者可取。佛知彼意。即受其施。而
說女人。施食。十五劫中。天上人間。受福快樂。不
墮惡道。後得男身。出家學道。成辟支佛。婆羅門
云。佛為食故。妄語如此。不堪臭食。果報爾重。佛
[002-0467b]
即出舌覆面上至髮際。語婆羅門。汝見經書。頗
有此舌。作妄語不。婆羅門言。如此。舌者。必不妄
言。禮佛悔過。佛為說法。得初道果。即大聲告眾
曰。甘露門開。如何不出。諸婆羅門。迎佛供養。皆
得淨信。啟字函第一卷


壽命童子經偈曰。
「 日月星辰可墜地。山石從地可飛空。海水淵深可令枯。佛語決定無虛妄。」



營字函第二卷


「 施少福多誰肯信
 種小樹大我何誣」



雜譬喻經云。舍衛城外。有清信女。佛至分衛。飯
著缽中。作禮。佛為咒願。種一生十。種十生百。種
百生千。乃至生萬生億。得見道諦。其夫不信。問
佛。何過甚哉。施一缽飯。得爾多福。復見道諦。佛
言。卿見尼拘類樹高幾許。答。高四十里。歲下數
萬斛實。佛言。汝語何過甚乎。種如纖芥。高四十
里。下萬斛子。答曰。實爾。佛言。地者無知。其報力
爾。何況歡喜。持一缽飯上佛。其福不可稱量。夫
婦心意開解。得須阤洹道。圖字函


「 鼠雀有侵依我活
 慈悲無害施功深」



優婆塞戒經中云。若復田倉。多有鼠雀犯暴穀
米。但作是念。如是鼠雀。因我得活。念巳歡喜。無
觸惱想。當知是人。得無量福。剋字函第五卷


「 富貧因乞俱生惱
 苦樂良由一念差」



法苑云。有二種人。一則大富。一則貧窮。有乞者
來。如是二人。俱懷苦惱。有財物者。懼其乞索。無
財物者。我當云何得少財物與之。如是二人。憂
苦雖同。果報各異。貧悲念者。生人天中。受無量
[002-0467c]
樂。富慳貪者。生餓鬼中。受無量苦。府字函第一卷


「 貧施富慳由夙習
 既富無榮悔施愆」



彌勒所問經云。富人慳惜。貧者能捨。其義云何。
答曰。彼人過去。雖久習慳。忽遇清淨福田。少行
布施。是故願得今身富樂。以習成性。慳猶不捨。
貧能施者。彼人過去。於非福田。無信心故。不至
心故。為名稱故。為求事故。求尊重故。彼人能施。
以是義故。不得富報。習施來故。今猶能捨傳字函第
三卷


雜阿含經云。舍衛城長者。名摩訶南。無有子胤。
遇患命終。家財入官。金銀珍寶數千億萬。不可
稱計。以慳貪故。惜不食噉。所可食者。極為麤澀。
若食羹時。煮薑一把。煮巳還取。賣為財用。所可
著者。唯衣麤布。乘朽故車。連綴樹葉。以為傘蓋。
未曾見其修少布施沙門婆羅門。貧窮乞兒。又
復不能供養父母。妻子奴婢。佛言。愚人。非善丈
夫。此摩訶南曩施辟支一飯。不至心施。不自手
施。撩擲而與。後復生悔。由先施食。得生富家。有
悔心故。自然不喜享用。而又往世為錢財故。殺
異母弟。經地獄苦。後報人中錢財七反常沒於
官。摩訶南。施辟支食。受福巳盡。入于地獄息字函第
三卷


「 ○食不出生非佛子
 ○施非隨分豈智人」



大涅槃經云。佛遊聚落。樹下一神。名曰曠野。純
食肉血。日食一人。我為說法。然彼愚癡不受教
道。我即化身為大力鬼。動其宮殿。令不安所。彼
鬼迷悶。我以慈憫。手摩其身。即還坐起。生善信
[002-0468a]
心。我復本相。為說法要。受不殺戒。彼鬼白言。我
及眷屬。唯仰血肉以自存活。今以戒故。當云何
活。我即答曰。今敕弟子。隨有修行佛法之處。令
施汝食。不能施者。非吾弟子。一字函第七卷


施食偈云。
「 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七粒遍十方。一切鬼神共。」



優婆塞戒經云。若多財寶。有良福田。內無信心。
不能奉施。亦名貧窮。是故智者隨有多少。任力
施與。剋字函第四卷


「 愛心擇捨福不廣
 棄親著施果尤虧」



法苑云。佛之姨母摩訶波闍波提。佛巳出家。手
自紡績。預作一端金色之㲲。積心係想。奉上如
來。佛令持施眾僧。波提重白佛言。自佛出家。心
每思念。故手自作。唯願垂愍。為我受之。佛告之
曰。知母心專欲用施我。然恩愛心。福不弘廣。若
施眾僧。獲報彌多。我知此事。是故相勸。府字函第一卷


優婆塞戒經云。若惱眷屬。得物以施。是人未來
雖得大報。身當病苦。若先不能供養父母。惱其
妻子。困苦奴婢。而布施者。是假名施。不名義施。
名無憐愍。不知報恩。是人未來。雖得財寶。常失
不集。不能出用。身多病苦。剋字函第五卷


「 施有五種為如法
 復於五事所不應」



法苑論云。財施有五種。一至心施。二信心施。三
隨時施。四自手施。五如法施。又云。所不應施復
有五事。一非理求財。不以施人。物不淨故。二酒
及毒藥不以施人。亂眾生故。三罝羅機網。不以
施人。惱眾生故。四刀杖弓箭不以施人。害眾生
[002-0468b]
故。五音樂女色。不以施人。壞淨心故。府字函第七卷


「 ○莫謂非理施無益
 ○也從惡趣得優游」



大智度論云。若人鞭打拷掠閉繫非理得財。而
布施者。生象馬牛中。雖受畜形負重鞭策羇絆
乘騎。而得好屋好食。為人所重。以人供給。又如
惡人多懷瞋恚。心曲不端。而行布施。當墮龍中。
七寶宮殿妙色好食。又如憍人多慢瞋心布施。
墮金翅鳥中。有如意珠。以為瓔珞。變化萬端種
種所須無不如意。又如宰官之人。枉濫得財。以
用布施。墮鬼神中。作鳩槃茶鬼。種種變化。五塵
自娛。又如多瞋狼戾好嗜酒肉之人而行布施。
墮地夜又鬼中。常得種種音樂飲食。又如有人
剛暴強梁而能布施。車馬代步。墮虛空夜叉中。
而有大力所至如風。又如有人妒心好諍。能以
房舍臥具衣服飲食布施。生宮觀飛行夜叉中。
種種娛樂。有便身物。若惱前人。強求其物而營
福者。反招其罪。不如淨治內心。得利轉勝。德字函第
二卷


「 既我無施宜緘口
 遮彼行檀自取殃」



百緣經云。目連入王舍城乞食。見五百餓鬼白
言。尊者。願垂哀愍。語我家中。言我等輩。為長者
子。在自放逸不好布施不信三寶。見諸沙門入
城乞食。既不自施。逆遮他人。言此道人。不自生
活。但仰百姓。今若與者。後日復來。終無厭足。以
是業緣墮餓鬼中。唯願尊者語諸親里。共設大
會。請佛及僧。使脫此身。目連告曰。汝等至會所
不。餓鬼答曰。身如燋柱。腹如太山。咽如細針。髮
[002-0468c]
如錐刀。肢節洞然。馳走求食。了不能得。設見甘
膳。變成膿血。云何能詣會所。目連如言語其眷
屬。為設會時。入定遍觀。彼諸餓鬼不見。怪其所
以。尋往白佛。佛告目連。彼諸餓鬼。業風吹去。非
汝聲聞所能知見。蒙汝設會。罪垢得除。吾自能
令來至會所。佛為說法。其夜命終。生忉利天。經字
函第五卷


「 貧者雖窮應可施
 阿誰無線并[麩-麥+夌]塵」



優婆塞戒經云。無財之人。自說無財。是義不然。
何以故。一切水草。人無不有。雖是國主。不必能
施。雖是貧窮。非不能施。何以故。貧窮之人。亦有
食分。食巳洗器。棄蕩滌汁。施應食者。亦得福德。
若以塵[赻-走+夌]施於蟻子。亦得無量福德果報。天下
極貧。誰無塵許麩耶。誰有三日食三揣[赻-走+夌]命不
全者。是故諸人。應以食半。施於乞者。善男子。極
貧之人。誰有赤裸無衣服者。若有衣服。豈無一
線施人。天下之人。誰貧無身。如其有身。見他作
福。身應往助。亦名施主。亦得福德。剋字函第四卷


「 天下至難惟有五
 困中能施以推先」



四十二章經云。天下有五難。貧窮布施難。豪貴
學道難。判命不死難。得睹佛經難。生值佛世難。


「 不知足雖富而貧
 若知足雖貧而富」



四十二章經云。佛告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
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隱之處。知足之人。
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
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
不知足者。常為五欲所牽。為知足者之所憐愍。
[002-0469a]
辭字函


「 財屬五家非我物
 慳不散施後生貧」



寶積經云。善安大梵天王太子。語父母曰。金銀
琉璃。水精硨磲。碼瑙明珠。寧可藏乎。欲濟貧乏。
況一切財業。非是真寶。水火盜賊縣官惡子。五
家有分耳。父母言。善。如子所志。便取廣施師字函第
四卷


優婆塞戒經云。若人得財。貪惜不施。當知即是
未來世中。貧窮種子。剋字函第五卷


「 親與非親應等惠
 捨并不捨豈常存」



寶積經云。在家菩薩。於自子所。不應極愛。若於
子所。生於極愛。非他人所。則為自毀。應以三法
而自訶責。何等為三。菩提道。是平等之心。非不
平等心。菩提道。是正行所得。非邪行得。菩提道。
是無異行得。非離行得。復次應訶巳心。於自子
所生怨家想。惡知識想。非善知識想。違逆佛智
平等之慈。害我善根。彼應隨處自調於心。如愛
其子。一切亦然。如愛自身。一切亦然。應修是觀。
我異處來。子異處來。何以故。一切眾生會為我
子。我亦是彼諸眾生子。終不生念我子彼非。何
以故。去至六趣。而復為怨。或復為子。我其當作
等親非親。我以何故。於其所親倍生愛與。於非
親所。一切不與。若我生於愛不愛心。不能趣法。
何以故。不等之行。至不等處。行平等行。至於等
處。我不應行是不等行。我學等心。與諸眾生至
一切智。又云。在家菩薩乞者來求。隨所施財。應
至心念。我所施財。及不施財。但當散滅。不滿所
[002-0469b]
願。必當歸死。我不捨財。財當捨我。我今當捨。令
作堅財。然後乃死。捨此財巳。死時無恨。始字函第二卷


「 獨輸牧女最先供
 復羡純陀末後餐」



釋迦譜云。佛成道時。林外有一牧牛女人難阤
波羅。時淨居天來下勸言。太子今者。在於林中。
汝可供養。女人聞巳心大歡喜。于時地中。自然
而生千葉蓮華。華上有乳。女人見此。生奇特心。
即取乳糜至太子所。頭面禮足而以奉上。太子
即便受彼女施而咒願之。今所施食欲令食者
得充氣力。能使施家安樂無病。終保年壽智慧
具足。太子復言。為我成熟一切眾生。故受此食。
即受食之身體光悅堪受菩提。彩字函第三卷


經律異相云。佛臨入滅。有拘尸城。工巧之子。名
曰純陀。泣告世尊。我等從今無主無救。貧窮孤
困。欲從如來求將來食。唯願哀受我等微供。然
後涅槃。佛言。我今為汝斷除貧窮。以無上法雨
雨汝身田。令生法芽。令汝具足檀波羅蜜。純陀
號哭。復白大眾。同共禮勸。佛莫涅槃。佛告純陀。
諸佛法爾。有為亦然。速辦所施。不宜久停。是時
天人皆來奉供。佛悉不受。大眾唱言。善哉純陀
成就大福。我等供具則為唐捐。世尊欲滿眾望。
一一毛孔化無量佛。一一諸佛各有無量諸比
丘僧。悉皆受供。釋迦如來自受純陀所奉設者。
食滿八斛。以佛神力。皆悉充足一切大眾靈字函第
四卷


「 薩埵投身憂虎餓
 達王割肉貿鷹饑」



金光明經云。曩世有王摩訶羅阤。生三太子。長
[002-0469c]
子名曰。摩訶波那羅。次子名曰。摩訶提婆。小子
名曰。摩訶薩埵。出遊林野。見有一虎。適產七日。
而有七子。周匝圍繞。饑餓欲絕。第一王子。怪其
饑逼。必還噉子。第三王子問言。此虎所食何物。
第一王子報言。此虎食新肉血。第三子言。君等
誰能與此虎食。第二子言。此虎饑困。餘命無幾。
不容餘處為其求食。設餘求者。命必不濟。誰能
為此不惜身命。第三王子。作是念言。我從昔來。
多棄是身。都無利益。復觀是身。如水上沫。多諸
蟲戶。不淨可惡。我今捨離。以求寂滅無上法身。
慮兄遮難。同還中路。薩埵潛身。復至虎所。作是
誓言。我今為利一切眾生。求於菩提。捨難捨故。
臥餓虎前。虎無能為。求刀不及。即以乾竹。剌頸
出血。於高山上。投身虎前。于時大地六種震動。
是虎即舐王子身血。噉食其肉。唯留餘骨。二兄
見地大動。疑弟捨身。共復虎前。果見如此。佛言。
爾時薩埵。今我身是。大王羅阤。今頭檀是。王妃
夫人。今摩耶是。第一王子。今彌勒是。第二王子。
今調達是。虎瞿夷是。虎七子者。今五比丘。及舍
利弗。目揵連是。


度無極經云。昔薩婆達王。普施眾生。恣其所索。
天恐奪位往而試之。帝釋即現。命邊王曰。薩婆
達王。慈潤滂沛。福德巍巍。懼奪吾位。即化為鷹。
邊王作鴿。趣王足下。恐怖告曰。哀哉大王。吾命
窮矣。王曰。莫恐。吾今活汝。鷹尋後至。云鴿此來。
鴿是吾食。願王見還。王曰。鴿來逃命。終始無違。
苟欲得肉。即當相與。鷹曰。唯願得鴿。不用餘肉。
[002-0470a]
王曰。以何等物。令汝置鴿。歡喜而去。鷹曰。若王
慈惠。憫眾生者。割王肥肉。而以易鴿。吾當欣受。
王乃大喜。自割髀肉。對鴿稱之。令與鴿等。鴿之
愈重。割身肉盡。故未能敵。瘡痛無量。王以慈忍。
又命近臣曰。殺我稱髓。令與鴿等。吾奉佛戒。濟
眾危厄。雖有眾惱。由如微風。焉能動太山耶。鷹
復本身。稽首問曰。大王何志。苦惱若茲。曰。吾不
志天帝釋。及飛行皇帝。吾觀眾生。沒于肓冥。誓
願求佛。救度彼眾。帝釋驚曰。我謂大王欲奪吾
位。是以相試。王曰。使我身瘡瘳復如舊。志常布
施。天藥傅之。瘡痍頓愈。稽首繞王三匝。歡喜而
去。靈字函第十卷


「 竭析全軀書一偈
 求聞半偈捨全軀」



智度論云。釋迦文佛。為菩薩時。名曰樂法。時世
無佛。不聞法語。四方勤求。了不能得。爾時有魔
變作婆羅門語。我有佛所說一偈。汝能以皮為
紙。以骨為筆。以血為墨。書寫此偈。當以與汝。樂
法念言。喪身無數。不得是利。即自剝皮曝之令
乾。欲書其偈。魔便滅身。佛知至心。即從下方涌
出。為說深法。得無生忍。立字函第九卷


涅槃經云。過去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作婆羅門。
修菩薩行。遍求經典。不聞名字。雪山坐禪。精修
苦行。釋提桓因。變作羅剎。形甚可畏。唱過去佛
所說半偈。
「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說巳便住。是苦
行者。聞此半偈。心生歡喜。四顧無人。唯見羅剎。
而作是語。適所聞偈啟悟我心。羅剎說耶。或非
說耶。他答我言。我不食來。巳經多日。饑渴所迫。
[002-0470b]
心亂謬語。非我本心之所知也。我復語之。汝所
說者。義猶未備。若能為我說是偈竟。我當終身
為汝弟子。羅剎答曰。汝但念法不念我饑。實不
能說。我即問言。所食何物。答。所食者。唯人暖肉。
及所飲者。唯人熱血。我語。但為全舉是偈。當以
身施。羅剎答言。誰當信汝。為八字故。棄所愛身。
我即答言。捨不堅身。得金剛身。諸佛菩薩能證
是事。羅剎即說。生滅滅巳寂滅為樂語。汝巳聞
具足偈義。當施我身。時我踊躍。若石若樹。處處
寫巳。即上高木。自投而下。羅剎復還帝釋之身。
接我置地。以是因緣。超十二劫。在彌勒前。成就
菩提。一字函第四卷


「 施雖多而獲福少
 施雖少而獲福多」



菩薩本行經上云。賢者須達。居家貧窮。至信道
德。往佛聽法。佛問。在家之士。當行布施。不布施
也。須達白佛。當行布施。多施耶。少施耶。以好意
施耶。不好意施耶。佛言。所施雖多。而獲報少。所
施雖少。而獲報多。何謂施多而獲報少。雖多布
施。而無至心。無恭敬心。不大歡喜。貢高自大。所
施之人。信邪倒見。非是正見。不得快士。所施雖
多。而獲報少。猶如耕田。薄地之中。下種雖多。收
實甚少。何謂施少而獲大福。所施雖少。歡喜心
與。清淨心與。恭敬心與。不望報。與所施之人。復
得快士。佛及辟支。沙門四道。應正見者。所施雖
少。獲報弘大。猶如良田。所種雖少。收實甚多。器字


又般若經云。何多行布施。攝受少福。少行布施
[002-0470c]
攝受多福。若諸菩薩。雖經殑伽沙劫。恒捨無量
珍財。施諸有情。亦不回向無上菩提。願與有情。
皆同證得一切智智。如是菩薩。多行布施。攝受
少福。若諸菩薩。雖經少時。施有情類。少分財物。
而能回向無上菩提。如是菩薩。行少布施。攝受
多福。珍字函第九卷


「 論其先苦而後樂
 復有先樂而後苦」



增一阿含經云。比丘問佛。以何因緣。先苦後樂。
先樂後苦。先苦後苦。先樂後樂。佛答。若人百歲
之中。作諸功德。或百歲中。造諸惡業。彼於異時。
或冬受樂。或夏受苦。如少時作福。長時作罪。後
生之時。少時受福。長時受罪。若少時作罪。長時
作福。後生之時。少時受苦。長時受樂。若復少長
常作功德。分檀布施。彼於後生。先後皆樂。又云。
若有人生卑賤之家。然無邪見。以知昔日施德
之報。感得富貴。不作施德。恒值貧賤。能改所作。
後生饒富。是謂先苦後樂。或有人生豪族之家。
然彼邪見。與邊見相應。後生地獄。若得為人。在
貧賤家。是謂先樂後苦。或人先生貧賤之家。然
懷邪見與邊見。後生地獄。若貧賤家。是謂先苦
後苦。或人先生富貴之家。敬重三尊。恒行惠施。
後生人天。恒受富貴。是謂先樂後樂。馨字函第一卷


「 或有身樂心不樂
 或復心樂身不樂」



增一阿含經云。或有人身樂。心不樂。或有人心
樂。身不樂。或身心俱樂。或身心俱不樂。若作福
凡夫。於四事中。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無所乏短。
但不免三惡道苦。是謂身樂心不樂。若阿羅漢。
[002-0471a]
不作功德。於四事供養之中。不能自辦。但免三
惡道苦。是謂心樂身不樂。若凡夫人。不作功德。
不得四事供養。復不免三惡道苦。是謂身心俱
不樂。若作功德阿羅漢。四事供養。無所短乏。復
免三惡道苦。是謂身心俱樂。馨字函第一卷


「 或施有果而無用
 或施有用而無果」



彌勒所問論云。布種果。有四種。一有果無用。二
有用無果。三有果有用。四無果無用。初有果無
用者。謂不至心施。不自手施。輕心布施。彼如是
施。雖得果報。不能受用。如舍衛天主。雖得種種
珍寶。不能受用。二有用無果者。謂自不施。見他
行施。起隨喜心。以是義故。雖得受用。而自無果。
如天子物。一切沙門婆羅門等。雖得受用。而自
無果。又如轉輪聖王四兵。雖得衣食而不得果。
三有果有用者。謂至心施。不輕心施。如樹提伽
諸長者等。四無果無用者。謂布施巳因即滅盡。
或為出世聖道障故。猶如遠離煩惱聖人傳字函第
四卷


「 ○未離欲施生人天
 ○能起悲心成佛道」



智度論云。未離欲布施。生人中富貴。及六欲天
中。若離欲心布施。生梵世天上。乃至廣果天。若
離色心布施。生無色天中。離三界布施。為涅槃
故。得聲聞道。布施時。惡厭憒悶。好樂閑靜。喜深
智慧。得辟支佛。布施之時。起大悲心。欲度一切。
得成佛道。名字函第三卷


「 受者因物以為惡
 施人推憫有何愆」



文殊所問經下云。佛告文殊。如有一人日月施
[002-0471b]
食。有人來乞。因得食故。劫盜他財。是誰得罪。文
殊白佛。非施主得罪。施主唯有施意不令作盜。
佛答。如是如是。墨字函


「 但知不等為平等
 那識將兒付與兒」



文殊所問經下云。文殊白佛。菩薩能以妻子布
施。如醜婆羅門。聞須達拏太子好施。不逆人意。
就求二子。以為僕使。歡喜施之。子拒不隨。被婆
羅門鞭縛將去。何無平等慈心。佛告文殊。如人
有兩兒。以其小兒。施於大兒。此父母。是平等心
否。大兒打拍小兒遂死。誰當得罪。文殊白佛言。
世尊。父母等心。無有罪過。大兒自得此罪。我於
眾生。常平等心。如羅睺羅可愛可念。提婆達多。
亦可愛可念。是故菩薩無有罪過。墨字函


「 供養在心不在事
 ○施先論心後論田」



智度論。問曰。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尚
是難事。何況十方諸佛及僧。答曰。供養在心。不
在事也。若菩薩以一食。大心供養十方佛僧。不
以遠近為礙。是故諸佛。皆見皆受。問曰。諸佛有
一切智。故皆見皆受。僧無一切智。云何得見得
受。答曰。僧雖不見不知。而其供養。施者獲福。譬
如有人。遣使供養彼人。彼雖不得。而此人巳獲
施福。如慈心三昧。於眾生雖無所施。而行者功
福無量。名字函第二卷


又問曰。菩薩遇得。便以供養。何以隨意求索。答
曰。福德從心。於所愛重持用供養。得福增多。如
阿育王因地小兒時。以所重土持用奉佛。得閻
浮提王。若大人雖以多土施佛。而無所得。非所
[002-0471c]
重故。有人偏貴重華。以其所貴。持供養佛。得福
增多。乃至隨宜。寒衣熱扇。亦復如是。建字函第十卷


宗鏡云。如舍利弗。以一缽飯上佛。佛即回施狗。
而問舍利弗。汝以飯施我。我以飯施狗。誰得福
多。舍利弗言。如我解佛法義。佛施狗得福多。舍
利弗者。於一切人中。智慧最上。而佛福田最為
第一。不如佛施狗惡田得福極多。以是故知。大
福從心生。不在田也。如舍利弗千萬億倍。不及
佛心。問曰。如汝說福田妙。故得福多。而舍利弗
施佛。不得大福。答曰。良田雖復得福多。而不如
心。所以者何。心為內主。田是外事。菩薩本緣經
偈云。若行惠施時。福田雖不淨。能生廣大心。果
報無有量。故知福從心生。不因田出。別請五百
阿羅漢。不如依次一凡僧。何者。以平等心福勝。
取捨心福微。則勝劣由心。豈在田乎。施法既爾。
六度萬行亦然。車字函第四卷


「 施雖悲田勝敬田
 君但心等其福等」



諸經要集。問。若施聖人。得福多者。云何經說。智
人行施。不簡福田。答。今釋此意。義有多途。明能
施之人。有愚智之別。所施之境。有悲敬之殊。悲
是貧苦。敬是三寶。悲是田劣而心勝。敬是田勝
而心劣。若取心勝施佛。則不如施貧。故有諸眾
生。見他聚集。作諸福業。但求名聞。傾家財物。以
用布施。及見貧窮孤獨呵罵驅出。不濟一毫。如
此眾生。名為顛倒作善。癡狂禍福。甚可憐憫。用
財甚多。獲福甚少。善男子。我於一時。告諸大眾。
若人捨阿僧祗身。供養十方諸佛。菩薩聲聞。不
[002-0472a]
如有人施畜生一口飲食。其福勝彼百千萬億。
乃至施與蟻等。悲田最勝。如舍利弗。一飯上佛。
佛回施狗。若據敬法重人。敬田即勝。故。又經云。
若施畜生。得百倍報。乃至須阤洹。得無量報。羅
漢辟支尚不如佛。況餘類也。若據平等而行施
者。無問悲敬等心而施。得福弘廣。故維摩經云。
分作二分。一分施佛難勝如來。一分與城中最
下乞人。福田無二也。對字函第十卷


「 施藏無盡分十門
 此義相對復五種」



華嚴經云。十無盡藏中。第六施藏。而有十種。謂
分減施。竭盡施。內施。外施。內外施。一切施。過去
施。未來施。現在施。究竟施。


分減施者。謂菩薩
好行惠施。若得美食。不專自受。要與眾生。然後
方食。凡所受物。悉亦如是。若自食時。念我身中
有八萬戶蟲。我身充樂。彼亦充樂。我身饑苦。彼
亦饑苦。我受此食。願令眾生普得充飽。為施彼
故。而自食之。


竭盡施者。謂菩薩資生之具。有
人來言。悉當與我。菩薩念。自無始。以饑餓故。喪
身無數。未嘗毫許饒益眾生。而獲善利。我今當
同往昔捨命。隨其所有一切皆施。饒益於彼。盡
命無吝。


內施者。謂菩薩受輪王位。有人白言。
重病將死。若得王身手足頭目。我必存活。菩薩
念言。身後必死無一利益。念巳施之。


外施者。
謂菩薩受輪王位。有人言。貧。願求其位。菩薩念
言。榮盛必衰。至於衰時。不能饒益。我今隨彼充
滿其意。


內外施。謂菩薩處輪王位。有人白言。
王處巳久。願捨與我。及王為我臣僕。菩薩念言。
[002-0472b]
身及王位。悉是無常。當以不堅。而求堅法。即便
施之。乃至以身恭勤作役。


一切施。謂菩薩處
輪王位時。有貧人。而乞國土。或髓腦或妻子。菩
薩念言。一切恩愛。會當離別。以此皆施。


過去
施。謂菩薩聞過去諸佛菩薩。所有功德。聞巳不
著。了達非有。但為教化取著眾生。成熟佛法。而
為演說。復觀過去諸法。十方推求。都不可得。畢
竟皆捨。


未來施。謂聞未來佛之所修行。了達
非有。不取於相。不別樂生諸佛國土。亦不生厭。
不以善根回向於彼。亦不於彼而退善根。但欲
因彼境界。攝取眾生。成熟佛法。然此法者。非有
處所。非無處所。非內非外。非近非遠。復作是念。
若法非有。不可不捨。


現在施。謂菩薩聞諸天
王。乃至二乘。具足功德。聞巳心不迷沒。但觀諸
行。如夢不實。無有貪著。為令眾生。捨離惡趣。修
菩薩道。成就佛法。而為開演。


究竟施。謂菩薩
假有眾生。諸根殘缺。告言方便。捨巳所有。令我
具足。菩薩觀身。臭穢不淨。云何戀著。應以捨彼。
經僧祗劫諸根不具。亦不悔惜。復念。此身危脆
不堅。我今云何而生戀著。應以施彼。充滿其願。
章字函第一卷


諸經要集云。布施五種相對。謂田財對。輕重對。
空有對。多少對。染淨對。對復有四。


第一田財
相對。一田勝財劣。如童子施土與佛。二財勝田
劣。如將珍寶施貧人等。三田財俱勝。如將寶施
佛。四田財俱劣。如將草施畜等。


第二輕重相
對。一心重輕財。如貧女將一氈施大眾得福弘多。
[002-0472c]
二財重心輕。如王夫人心慢多將寶物施眾僧。
得福尟少三四類前可知


第三空有相對。一心空不
空境。如雖學空觀照。惜財不施。還得貧報。二空
境不空心。知其財施。得富弘多。樂捨得福三四類前
可知


第四多少相對。法句喻經云。施有四事。一
施多。得福少者。如愚癡之人。祭祀費用。無有福
慧。是為施多得福少。二施少。得福多者。如以慈
心供道德人。精進學誦。此施雖少。其福彌大。是
為施少得福多。三施少得福少者。慳貪惡意施
邪見人。俱兩愚癡。是謂施少得福亦少。四施多。
得福多者。若有覺世無常。建立塔寺。供養三尊。
福如大河流入于海。世世不斷。是為施多。其報
亦多。


第五染淨相對。一施者清淨。受者不淨。
二施者不淨。受者清淨。三施受俱淨。四施受俱
不淨。且解一句。餘三可知。何等。三俱清淨者。如
寶積佛。寄華奉上釋迦文佛。對字函第十卷


「 大施三輪清淨空
 一檀具六波羅蜜」



般若經云。舍利子問善現言。云何修檀波羅蜜
多。答有二種。一者世間。二出世間。善現答言。若
菩薩為大施主。能施沙門婆羅門。孤露乞者。隨
其所須。悉皆施與。若復有求妻子王位頭目髓
腦。內外之家。並皆施與。雖作是施。而有所依。謂
作是念。我施彼受。以有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
情。同共回向阿耨菩提。復作是念。我持此福施
諸有情。令得此世他世安樂。乃至證得無餘涅
槃。彼著三輪。而行布施。一者自想。二者他想。三
者施想。出著此三輪而行施故。名世間布施波
[002-0473a]
羅蜜多。何緣此施。名為世間。以與世間同共行
故。舍利子言。云何出世間布施。波羅蜜多。善現
答言。若菩薩行布施時。三輪清淨。一者不執我
為施者。二者不執彼為受者。三者不著施及施
果。是為菩薩行布施時。三輪清淨。舍利子。若菩
薩以大悲為首。所修施福。普施有情。於諸有情。
都無所得。雖與有情同共回向阿耨菩提。而於
其中。不見少相。由都無所執。而行施。故。名出世
間布施波羅蜜多。何緣此施。名出世間。不與世
間同共行故。能超越出世間法故。乃至持戒安
忍精進靜慮。般若五波羅蜜中。唯出世間三輪
清淨。一者不執我能修。二者不執所為有情。三
者不著其果。餘義與施皆同。恭字函第五卷


又金剛般若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菩薩
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
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
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
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
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
菩薩但應如所教住。頌曰。
「 若論無相施。功德極難量。行悲濟貧乏。果報不須望。凡夫情行劣。初且略稱揚。欲知檀狀貌。如空遍十方。」



智度論云。一念中能行六波羅蜜多。謂布施時。
如法捨財。是檀波羅蜜。安住大善道中布施。不
向二乘。是尸波羅蜜。慳等煩惱。及魔等來。不能
動心。是羼提波羅蜜。布施不息。是精進波羅蜜。
[002-0473b]
攝心不散。無疑無悔。是禪波羅蜜。與者受者。乃
至財物。俱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正字函第一卷


「 ○先讚彼施使破慳
 ○後毀此檀令勿著」



大乘論曰。譬如如來。先為一人讚歎布施。後還
毀。呰。釋曰。有眾生。如來先為讚歎布施功德。後
時或毀此施。何以故。若人於財物。有慳吝心。為
除此心。故先為讚歎布施。若人巳樂行施。施是
下品善根。如來復毀此施。令彼渴仰其餘勝行。
若不由此意。讚而又毀。則成相違。由有此意。故
一施中。雖是讚毀。違而不違。與字函第六卷


「 ○財施輪回非解脫
 ○法檀出世永逍遙」



未曾有經云。帝釋問野干曰。施食施法。有何功
德。答曰。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
一世之乏。增益繫縳。說法教化。名為法施。能令
眾生。出世間道。奄字函


大丈夫論云。財施者。人道中有。法施者。大悲中
有。財施者。除眾生身苦。法施者。除眾生心苦。財
施者。為其作無盡錢財。法施者。為能無盡智。財
施者。為得身樂。法施者。為得心樂。財施者。為眾
生所愛。法施者。以為世間所敬。財施者。為愚人
所愛。法施者。為智者所愛。財施者。能與現樂。法
施者。能與涅槃之樂。盡字函第九卷


法苑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能教化人
具足施戒多聞智慧。若以紙墨。令人書寫。若自
書寫如來正典。然後施人。令得讀誦。是名法施。
如是施者。未來天上。得好上色。何以故。眾生聞
法。斷除瞋心。以是因緣。未來世中。得成上色。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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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聞法。慈心不殺。以是因緣。未來世中。得壽命
長。眾生聞法。不盜他財。以是因緣。未來世中。多
饒財寶。眾生聞法。開心樂施。以是因緣。未來世
中。身得大力。眾生聞法。離諸放逸。以是因緣。未
來世中。身得安樂。眾生聞法。除愚癡心。以是因
緣。未來世中。得無礙辯。眾生聞法。信心無疑。以
是因緣。未來世中。信心明了。故知法施殊勝過
於財施。經字函第十卷


又偈云。
「 百千世界中。滿中真金施。不如一法施。隨順令修行。」



隸字函第七卷


又金剛經偈云。
「 寶滿三千界。齎持作福田。唯成有漏業。終不離人天。持經取四句。與聖作良緣。欲入無為海。須乘般若船。」



「 行世間檀心顛倒
 出世間施聖稱揚」



智度論云。出世間檀清淨。不雜諸垢。智慧和合。
是聖人所稱譽。世間檀不清淨。雜諸結使。顛倒
心著。是聖人所不稱譽。問曰。云何名檀。答曰。布
施心相應善思。是名為檀。又云。有信有福田。有
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為
檀。檀有種種利益。檀為寶藏。常隨逐人。檀為破
苦。能與人樂。檀為善御。開示天道。檀為善府。攝
諸善人。檀為安隱。臨終不怖。檀為集樂。能破苦
賊。檀為大將。能伏慳敵。檀為妙果。人天所愛。檀
為淨道。聖賢所由。富貴安樂之林藪。得道涅槃
之津梁。德字函第一卷


又云。檀有三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三者無畏
施。持戒自檢。不侵一切眾生財物。是行財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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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說法。令其開悟。名為法施。眾生畏死。持戒
不害。名無畏施。德字函第四卷


「 聲聞雖施終此岸
 菩薩行檀始那邊」



智度論。問曰。阿羅漢。辟支佛。亦能到彼岸。何以
不名波羅蜜。答曰。羅漢辟支度彼岸。與佛度彼
岸。名同而實異。彼以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
而不能度檀之彼岸。所以者何。不能以一切物。
一切時。一切種布施。設能布施。亦無大心。或以
無記心。或有漏善心。或無漏心施。無大悲心。不
能為一切眾生施。菩薩施者。知布施不生不滅。
無漏無為。如涅槃相。為一切眾生故。是名檀波
羅蜜。德字函第二卷


法苑云。云何布施。得到彼岸。不得彼岸。答曰。如
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度彼岸。時有人
來。就乞其眼。舍利弗言。眼無所任。何以索之。若
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答言。不須。唯欲得
眼。尒時舍利弗。出一眼與之。乞者得眼。於舍利
弗前。嗅之嫌臭。唾而棄地。又以腳踏。舍利弗思
惟。眼實無用。而強索之。如此人輩。不可度也。不
如自調。早度生死。於菩薩道。退回小乘。是名不
到彼岸。府字函第一卷


「 迷心利巳墮聲聞
 達法利他超菩薩」



智度論云。不為眾生。亦不為知諸法實相故施。
但求脫生老病死。是為聲聞檀。為一切眾生故
施。亦為知諸法實相故。是為諸佛菩薩檀。於諸
功德。不能具足。但欲少許分。是為聲聞檀。一切
功德。欲具滿足。是為諸佛菩薩檀。畏老病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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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是為聲聞檀。為助佛道。為化眾生。不畏老病
死。是為諸佛菩薩檀。德字函第二卷


「 不惟布施能生福
 元來慳吝也招殃」



正法念處經云。不施資財。不以法施。不施無畏。
常懷慳嫉。以是因緣生餓鬼中。初字函第六卷


「 施法雖是善因緣
 為財翻招惡果報」


法施
分三品


諸經要集云。為財物故與人說法。不以悲心利
益眾生。而取財物。或用飲酒。或與女人共飲共
食。如伎兒法。自賣求財。如是法施。其果甚少。生
於天上。作智慧鳥。能說偈頌。是名下品法施。為
名聞故。為勝餘法師故。為人說法。得報亦少。生
於天中。受中異報。或生人中。是名中品法施。以
清淨心。為欲增長眾生智慧。及邪見者。令住正
法。不為財利。如是法施。自利利人。無上最勝。乃
至涅槃。其福不盡。是名上品法施。又云。若慳吝
法。障他慧明。由是常生邊地。無佛法處。此則不
如賣法他人。反勝過此。悵字函第二卷


「 修慧無福乾慧貧
 修福無慧癡福濁」



經律異相云。迦葉佛時。兄弟二人。共為沙門。兄
持戒坐禪。一心求道。而不布施。弟乃修福。而常
破戒。後報生中。兄雖為人。從釋迦出家。得阿羅
漢。衣常不充。食常不飽。弟生象中。能卻怨敵。國
王所愛。金銀珍寶。瓔珞其身。封數百戶邑。以供
給之。時兄比丘值世大歉。遊行七日。乞食不得。
末後得少麤食。知象是前世弟。而語之曰。我昔
與汝。俱有罪也。象識宿命。憂愁不食。王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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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此象不。答曰。唯一沙門。來至象邊便去。王覓
沙門問之。對以前因。王意乃悟。丙字函第七卷


「 財法二施始成功
 福慧兩全方作佛」



法苑云。前五度譬同盲人。第六般若事同有目。
若不得般若開道。前五便墮惡道。不成出世。若
聞法施。過於財施。愚人不解。即便秘財。唯樂讀
經。若行此法。不如有人解心布施一錢。勝如迷
心讀經百千萬卷。是故如來設教意存解行解即
慧行即福。唯解無行。解即便虛。唯行無解。行即便孤。

要具解行。方到彼岸。復次唯解無行。如人有目
無足不。能遠涉。唯行無解。如人有足無目。不能
見道。是故要須解行雙行。方成佛果。經字函第十卷






大藏一覽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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