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f0010 牧齋初學集-淸- (master)


[105-1a]
牧齋初學集卷第一百五
太祖實錄辨證五
洪武十三年九月永嘉侯朱亮祖病卒
 實錄記亮祖之殁以爲病卒而 高皇帝壙
 志則曰朕怒而鞭之父子俱亡亮祖父子之
 死 高皇帝未嘗諱也實錄云 上親製壙
 志仍以侯禮賜葬後有讀御製文集者則可
 考而知之矣亦所謂諱而不没其實者與亮
 祖在鎭不法爲道同所論列 上雖怒之亦
 但知其爲胡惟庸所使擅專貪取而巳二十
[105-1b]
 三年正月其次子昱始以胡黨事提問則知
 亮祖之坐胡黨亦發于二十三年也鄭曉異
 姓諸侯傳云罷職居江寧又坐胡黨十三年
 卒影響傅會似是而實非不可以不正 太
 祖于朱文正云鞭後而故于朱亮祖亦云朕
 怒而鞭之父子俱亡蓋皆斃于杖下也 太
 祖不諱而 國史槩從諱詞何哉
十三年四月改封胡美爲臨川侯
 胡美實錄不載所終開國功臣錄異姓諸侯
 傳俱云二十六年卒王世貞功臣表云二十
[105-2a]
 六年坐藍黨論死國除今按 高皇帝手詔
 則美於洪武十七年以犯禁伏誅而据吳也
 先之招原係臨川侯火者十七年本官爲事
 撥李太師家其證佐甚明是知諸書皆繆而
 功臣表藍黨之說尤爲無稽又按鄭曉異姓
 諸侯傳云十三年董建潭王府後坐黨事二
 十六年卒美于十七年伏誅而胡黨之發露
 則在二十三年相去巳七年矣鄭所記甚繆
 今竝正之
洪武十三年七月復封鄭遇春爲滎陽侯
[105-2b]
 按遇春與陸亨唐勝宗俱以多起驛馬降充
 指揮發山西捕四達子此洪武八九年閒事
 見于庚午詔書及姦黨錄諸招者也實錄略
 載仲亨事而不及勝宗遇春獨于十三年七
 月書復封鄭遇春爲滎陽侯而不詳其讁降
 之故惟十年五月番酋寇凉州書指揮鄭遇
 春擊却之六年書滎陽侯鄭遇春仍守朔州
 而十年書指揮者蓋遇春奪爵之後降爲指
 揮守凉州也考之諸招仲亨三侯俱以八年
 責降九年復爵詔書亦云期年取回復爵遇
[105-3a]
春家人楊保兒招亦云九年回京實錄書遇
春之復爵乃在十三年何也九年復爵則十
 年又何以書指揮也豈實錄前後錯互其不
書于八年九年者爲脫略而書于十年十三
年者爲贅誤耶開國功臣錄亦記十三年復
封與實錄合鄭曉異姓諸侯傳則云坐累奪
爵逾年復侯鄭所据者蓋庚午詔書也
洪武十五年三月命濟寧侯顧時子敬襲爵
實錄不載敬所終按昭示姦黨錄老濟寧侯
妻舅李賽兒招云姊夫領大舍顧敬時嘗到
[105-3b]
 丞相家商議十九年五月小濟寧侯以給親
 具奏今因事發提問則二十三年敬以胡黨
 連坐明矣推國史不書卒之例則敬之伏法
 可知鄭曉異姓諸侯傳云先是坐黨 上特
 釋時以故子得嗣侯後竟除時殁時黨事未
 發故身得贈謚子得嗣侯安有黨事巳敗而
 獨釋時之理乎鄭氏之傳妄矣然庚午詔書
 獨列顧時而不及其子敬者何也蓋當時諸
 小侯從胡謀逆者若顧時之子敬陳德之子
 鏞楊璟之子通皆其父謀逆而其子亦與謀
[105-4a]
 故詔書列其父而不及其子舉其重而書之
 也至如申國公鄧鎭小淮安侯華中則其父
 不與逆而其子自爲之也故獨列其子之名
 以著其爲首惡也詔書之書法簡嚴眞不減
 于春秋矣
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曹國公李文忠薨
 按曹國之薨 太祖痛悼輟朝恩䘏備至而
 王世貞史乗考誤載野史云文忠多招納士
 人門下 上聞而弗善也又勸 上裁省內
臣 上大怒盡殺其門客文忠驚悸暴卒
[105-4b]
 上殺諸醫及侍者百人世貞初疑其誣後以
 十九年景隆襲爵誥文考之而知野史之言
 有自來也誥云非智非謙幾累社稷身不免
 而自終又云爾其鑒前人之失保爾富貴
 太祖之叮嚀告誡不釋然於曹國也可謂深
 切著明矣曰身不免而自終其與夫獲考令
 終者則有閒矣兪本記事錄云文忠病淮安
 侯華中侍疾進藥 上疑其有毒致薨貶淮
 安侯放家屬于建昌衛醫士全家被誅淮安
 進藥之事與劉誠意之死狀略同胡惟庸之
[105-5a]
 毒誠意也奉 上命挾醫而往淮安之侍藥
 豈亦傳 上命耶惟庸之於誠意淮安之於
 曹國與夫德慶之於龍鳳卒皆用以致辟豈
 其事亦有相類者耶若曹國得罪之故史家
 闕如無可徵考吾不得而知之矣嗚呼親則
 甥舅功則元勲殁享大烝生傳帶礪五刑無
 隱誰薄衛醫之鴆萬歲爲期如賜漢儀之酒
 若乃中山馬肝之謗開平杜郵之疑汲冡之
 科斗與孔壁而竝傳隱桓之異辭徵寶書而
 莫辨悠悠百世可爲隕涕者也
[105-5b]
洪武十七年四月進封征南功臣傅友德等
 洪武十二年封仇成等十二侯惟成以舊勲
 餘皆以征西有功也食祿皆二千石子孫世
襲指揮使至十七年四月論征雲南功進封
潁川侯傅友德爲潁國公副總兵永昌侯藍
 玉安慶侯仇成定遠侯王弼等先爲有功身
受侯封今功著南征當爵及子孫食祿二千
 五百石仍各賜鐵劵實錄但舉永昌安慶定
遠三侯而不及其他然其他多世襲如安陸
侯之子傑宣國侯之子鎭則皆以十九年四
[105-6a]
 月襲封矣鳳翔侯之孫綱宣德十年猶乞襲
封矣蓋十二侯皆于十七年論功加世爵而
實錄紀之從省文耳安陸宣德皆先卒其功
 自當與十二侯竝論考襲封底簿自明
洪武二十年靖寧侯葉昇進討東川諸蠻平之
黃金開國功臣錄載梁國公胡顯以洪武二
 十一年討東川功得封顯昭敬皇妃之父也
 顯之姓氏始終不見於實錄考實錄二十一
年討東川者靖寧景川也二十二年討九溪
者靖寧東川普定也靖寧獨得賊首頒賞最
[105-6b]
 厚不聞援信國潁國之例自徹侯進封而從
 征之胡顯以椒房故獵封大國 聖祖愼䘏
 名器豈宜有此且國封大事國史雖多脫略
 寧有没而不書之理耶二十三年五月詔書
 自三年大封以後條例封公侯者凡五十七
 人獨不及顯洪武末年封爵詔書不載者惟
 永定越雋二侯皆二十三年五月以後封者
 也顯果以二十二年七月封何不在建功一
 十五人之列耶顯之不封此其明證也王世
 貞云据兵部黃及胡氏親供甚明余考吏部
[105-7a]
 公侯伯襲封底簿皆据兵部貼黃絶無梁國
 襲封始末王氏又何從見之斯亦妄矣又按
 楚昭王行實云王生母昭敬太充妃胡氏都
 指揮同知胡顯之女昭王行實爲王孫季堄
 所編載充妃爲顯之女而開國功臣錄謂充
 妃爲泉之妹顯之姑則紕繆甚矣行實稱顯
 止云都指揮同知則其未嘗開國封又明矣
 行實載昭王事蹟甚詳若有入奏召還胡顯
 之事安得不備載耶其爲傅會無疑也余故
 据楚昭王行實合之國史詔書徑削去之恐
[105-7b]
 後人尚承其譌故存其辨于靖寧之後
洪武二十一年十月常昇襲封開國公
 按實錄昇自二十一年襲封同諸功臣屢出
練兵自二十六年二月陜西召還之後遂無
聞焉公侯伯襲封底簿載茂有弟嘗昇昇生
繼祖發雲南臨安衛安置而不記昇之所終
鄭曉名臣記靖難兵至浦子口昇與魏國公
分道力戰巳而昇見 上得釋諸家記革除
事皆爲昇立傳叅列于魏曹二國之閒今以
逆臣錄攷之則昇爲藍玉之甥初與通謀玉
[105-8a]
 旣伏誅又于三山聚兵謀逆反狀巳具爰書
 臚列而得免于 聖祖之刑僇有是理乎然
 則昇以二十六年伏法無可疑者襲封簿不
 記其所終蓋諱之也昇旣伏法又安置其子
 于雲南者茂旣無嗣不忍復誅昇之子此議
 功議親之法也若如鄭曉所記則昇於拒戰
 得釋之後 成祖遂釋而貰之乎抑亦旣釋
 而終不免乎若釋而貰其罪則昇旣得釋矣
 不應又放其子于臨安也若旣釋而仍不免
 則以怒昇之故放其子于臨安不應兩年之
[105-8b]
 内旋召見而厚賜之也故嘗昇之事當以逆
 臣錄襲封簿二書爲正其它革除諸書所載
 一切削去可也王世貞撰開平世家云昇抗
靖難師得罪安置臨安以憂卒此尤爲附會
 不足置辨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賜李善長從子佑及吉安
侯陸亨等死
按洪武實錄延安吉安平凉南雄四侯皆吉
 安家奴封帖木所告與胡惟庸等同謀爲變
 者也實錄于五月乙卯但記賜善長從子佑
[105-9a]
 及陸亨等死而不詳其事延安等三侯旣不
 爲立傳亦不載其所終黃金開國功臣錄於
 四侯皆云二十六年卒王世貞高帝功臣表
 皆書二十六年卒追論姦黨國除仲亨之賜
 死國史旣大書其事無可疑者然延安三侯
 皆與惟庸等約日爲變厥罪惟均旣賜亨死
 則勝宗聚庸安得同罪而異罰耶實錄書云
 賜亨等死曰亨等則其非一人可知以書法
 推之蓋包括勝宗聚庸而爲之詞其必以同
 時賜死無疑也按昭示姦黨第二錄載延安
[105-9b]
 侯唐勝宗招云今蒙提問胡黨情節從實開
 招于後又載平凉侯費聚全招則勝宗與亨
 等俱下獄卽訊明矣又延安家人汪成招云
 洪武二十三年正月延安侯往黃平公幹差
 成往蘇州閏四月成到黃平回話回還彼時
 胡黨事正發恐本官家被人招出藏匿江寧
 縣舊識人吕二家本人同高里長赴官首告
 送問按實錄二十三年正月勝宗討平貴州
 平越苗蠻卽命同鳳翔侯往黃平等處屯田
 練兵與汪成招相合汪成自黃平還卽恐胡
[105-10a]
 家事發藏匿人家旋被首告則勝宗之逮問
 亦必以是年閏四月也實錄云 上復命諸
 司官讞之亨等皆具伏曰亨等皆具伏則勝
 宗聚庸舉在其中矣實錄自二十三年五月
 後延安四侯皆不復見其以五月被誅可知
 二十三年六月載從勝宗之請給雲南諸衛
 耕牛蓋勝宗在黃平請之也實錄云先是勝
 宗請給至是詔給與之則是年六月勝宗不
 在黃平又可推矣黃金於功臣之誅皆從諱
 詞槩云二十六年薨殊爲失實世貞曽見國
[105-10b]
 史多所援据而於延安諸侯悉因黃金舊文
 不可曉也今悉從庚午詔書及昭示姦黨三
 錄又叅互以實錄一一釐正如左
 平凉三侯與吉安同罪同辟無可疑者開國
 功臣錄費聚傳云二十三年自雲南召還賜
 金帛還鄕優老二十六年卒 上爲輟朝遣
 祭黃金未見國史故妄爲粉飾如此鄭曉異
 姓諸侯傳云聚坐胡黨 上曰聚往征姑蘇
 朕嘗詈責遂有反謀後竟得釋鄭氏所記亦
 出庚午詔書苐未見其全文所謂後竟得釋
[105-11a]
 者則因功臣錄記其卒于二十六年且有祭
 恤之典求其說而不得而曲爲之詞也史家
乖繆不可考信如此
洪武二十四年東川侯胡海卒
海之卒也史爲立傳記 上爲輟朝致祭鎦
 三吾又爲撰墓志其獲考死無疑矣然贈謚
 恩䘏槩未有聞焉實錄云海嘗有罪收其公
 田藍玉對胡王云你家也是爲事的則知海
 雖死牖下其實亦伏罪而沒也是時藍黨未
發其亦以胡黨牽連者與黃金錄云當時黨
[105-11b]
 論一興元功宿將惴惴焉朝不謀夕海獨擺
脫衆中一辭莫逮卒荷寵靈考終牖下其亦
 以得託肺附之故幸而免哉東川三子長斌
 以從征死次玉坐藍黨次觀尚主卒其子忠
授孝陵指揮觀之子得不坐藍黨者或以南
康之故而東川之有罪與其得免則史旣不
書他亦無可考也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江夏侯周德興以帷薄不
脩伏誅
 王世貞開國功臣表大書于德興之下曰十
[105-12a]
 八年坐亂宮死攷庚午詔書條列臨川侯胡
 美罪狀蓋如世貞所書而德興則以帷薄不
 修伏誅見於國史未可以美之罪坐之也豈
 世貞所見庚午詔書載在九朝野記者首尾
 脫略不及深考而誤繫於德興之下耶或如
 逆臣錄所載王誠之招則德興之子驥實犯
 禁而幷坐德興耶抑國史所記帷薄不脩蓋
 亦史官之微詞耶余於諸招自臨川侯外如
 李善長之二子及費聚之子越楊璟之子通
 達德興之子驥皆削而不載後之取徵者考
[105-12b]
姦黨逆臣二錄全招則知之矣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凉國公藍玉謀反與吏部
尚書詹徽等俱伏誅
鄭曉異姓諸侯傳云藍玉反獄上集羣臣廷
議玉强辨轉展扳染不肯服詹徽叱玉吐實
無徒株連人玉大呼曰徽卽吾黨遂倂執徽
按逆臣錄載徽招云近日 上位好生疑我
必是連我也拏下則玉先伏誅而徽後始敗
露也鄭曉所記蓋出稗史近于戲矣又史敬
德招云二月初九日詹尚書對敬德說凉國
[105-13a]
 公見拏在衛你可打聽如招我便來報我知
 道此招亦可以徵鄭記之妄
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宋國公馮勝卒
 按實錄于宋公之卒書其日月又爲立傳然
 考國史之例書卒而以誅死者王弼是也書
卒且立傳而以誅死者廖永忠是也宋公之
 卒也國史書其卒則如潁國定遠書其卒而
立傳則又如德慶然而宋公實以誅死則國
 史正用二公之例不可得而掩也勝之得罪
 不獨以北征之故如平凉之役代大將軍總
[105-13b]
 制軍事不俟朝命輙自引還跋扈不臣罪狀
 顯著 高帝豈能貰之二十七年手詔以家
 人違令瑣事頻煩戒諭至云禍福之來皆人
 自致念卿兄弟相從開國有功且連姻親不
 忍不爲卿君臣之際猜疑切責如此求其令
 終豈不難哉本傳記北征之事但云 上以
 此深責之其有所諱耶抑亦使人習其讀而
 問其傳耶兪本記事錄云宋國公勝潁國公
 友德等爲黨逆事伏誅家屬悉令自縊毁其
 居室而焚之非兪本之錄大書特書則宋潁
[105-14a]
 𬒳誅之事遂不可考矣凉國之誅在洪武二
 十六年而宋潁相繼伏誅兪本云爲黨逆事
 其爲藍玉之黨可知也宋潁誅而開國之元
 功盡矣豐沛舊臣如晨星之僅存者惟長興
 武定耳嗚呼微 孝廟之繼絶則開平之苗
 裔尚夷愍隷微世廟之議禮則靑田之帷幄
 孰與享烝又况菹醢隕身叅夷湛族者乎史
 家疏繆不稽本末昧丹書之慘酷悼信誓之
 凌夷斯則文獻無徵可爲嘆息者矣
 又按黃金開國功臣錄凡功臣賜死與伏誅
[105-14b]
 者皆諱而書卒李善長陸仲亨之類是也鄭
 曉大事記及列傳別起一例於李善長傅友
 德之類皆書曰暴卒惟藍玉書伏誅以暴卒
 別于伏誅所以別諸公于玉也曉之微指也
 攷之實錄則義例尤錯互不一有直書自經
 及賜死者善長亨之類是也有直書其事而
 曰伏誅者藍玉周德興之類是也有于卒之
 年月立傳且書其賻恤而實以誅死者廖永
 忠也有於卒之年月立傳而不載賻恤者馮
 勝也有卒之年月但書曰卒而別立傳於封
[105-15a]
 爵之年月者傅友德也有止書其卒而封爵
 之年月幷不立傳者王弼也有其人以誅死
 而沒其事幷不記其所終者胡美黃彬之類
 也有不記其所終而略舉其事或在奉朝請
 之下或在封爵之下者陸聚孫恪之類是也
 國史大書特書發凡起例在諸公必信而有
 徵立乎定哀以指隱桓將使誰正之哉夫班
 馬傳漢不沒韓彭之嬰僇歐宋書唐必著文
 靜之撫膺山河之誓未乾麒麟之圖安在逝
 者不作來者難誣安用出入多端掩沉䰟于
[105-15b]
靑史推𫾣隻字寄隱獄于丹書也哉愚不能
 深知國史之微詞亦不敢妄效諸公之別例
傳疑傳信良懼厚誣前人知我罪我庻幾俟
諸百世云爾
牧齋初學集卷第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