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f0010 牧齋初學集-淸- (master)


[103-1a]
牧齋初學集卷第一百三
太祖實錄辨證三
洪武元年九月陶安卒
 黃金諸書皆稱安追封姑孰郡公攷實錄本
傳但追封其祖父父爲姑孰公祖母母爲夫
 人此安爲江西叅政時事安固未嘗贈公也
 安本集載誥詞甚明又安妻喩氏追封姑孰
 郡夫人繼妻陳氏封姑孰郡夫人俱有誥文
 安之署銜則止云中奉大夫江西等處行中
書省叅知政事耳洪武二年追贈劉基祖父
[103-1b]
爵皆永嘉郡公妻封永嘉郡夫人基時官御
史中丞蓋國初推恩之制如此
洪武三年七月中書省左丞楊曅伏誅
按實錄楊憲嗾侍御史劉炳劾奏汪廣洋又
 敎炳誣奏刑部侍郞左安善 上下炳於獄
 太史令劉基盡發憲奸狀及諸隂事令羣臣
 按問伏誅然則劾奏楊憲者劉基也而開國
 功臣錄則以爲李善長按劉辰國初事墳云
楊憲爲御史中丞 太祖嘗曰楊憲可居相
 位數言李善長無大才胡惟庸謂善長曰楊
[103-2a]
 憲爲相我等淮人不得爲大官矣憲因劾汪
 廣洋不公不法李善長奏排陷大臣放肆爲
 奸等事 太祖以極刑處之又云楊憲淩說
 高見賢夏煜嘗言李善長無宰相材 太祖
 曰善長雖無宰相材與我同里自我起兵事
 我涉歷艱險勤勞簿書功亦多矣我旣爲君
 善長當爲相蓋用勲舊也今後勿言按國初
 太祖用勲舊相李善長胡惟庸以鄕曲相依
 附而楊憲輩新進喜事專務搏擊善長等皆
 畏之 太祖亦曰有此數人譬如惡犬則人
[103-2b]
 怕則憲等氣燄可知憲等數言善長無相材
 居然有蔡澤欲代應侯之意故善長乗其排
 陷廣洋激 上之怒而亟剪之善長非欲援
 廣洋也以自救也劉誠意則因淩說之彈善
 長爲善長解於 上前且又嘗言憲不宜相
 耳行狀云公與憲素厚亦不載發憲奸狀之
 事實錄誠意本傳云憲等欲誣陷基未及發
 而伏誅故知盡發憲奸狀及諸隂事者善長
 也非誠意也此國史之誤當以國初事蹟正
 之善長與惟庸結黨相比蓋巳有年庚午之
[103-3a]
 禍肇於此矣
洪武三年詔天寧寺禪僧祖闡瓦官敎僧克勤
䕶送日本僧祖來還國
 宋文憲送無逸勤公序與實錄記僧祖闡克
 勤奉使日本事互相發明序云日本疑祖來
 乞師中國欲拘辱之無逸力爭得免據實錄
 祖來爲良懷所遣良懷方以竊據被逐日本
 疑祖來因疑䕶送祖來歸國者此其情也序
 又云王欲延闡住持天龍寺先遣無逸還無
 逸再三以死爭之日本旣以祖來疑中國其
[103-3b]
 請住持雖曰延之實則拘留耳此卽聖諭所
 謂拘留二載及十四年遺書所謂加以無禮
 者也無逸歸見 上端門備陳其故闡亦附
 奏島夷不知禮義微勤臣不能再覩天顏矣
 此實錄所載今年五月去舟纔還備陳本國
 事體云云也所載白金文綺之賜皆與實錄
 同 上顧侍臣言勤一沙門乃能不辱君命
 諭其父華毅使冠巾出仕則日本之於闡勤
 以拘留始以慙服終蓋克勤之力居多安得
 謂二僧攘趙秩奉使之功洪武六年克勤官
[103-4a]
 考功監丞見實錄十年 高皇帝手詔諭山
 西布政司華克勤見 御製文集皇明馭倭
 錄謂野史之言皆僧徒粉飾誤也實錄主存
 大體故紀載頗略賴文憲集稍志一二 高
 皇帝御製詩見於文憲䟦甚確文憲身在禁
 林豈肯附會僧徒與國史牴牾耶日本之崇
 佛自唐巳然臨濟一宗流傳最盛 聖祖遣
 僧化導有微權焉萬曆初虜王求僧及經江
 陵命宣大巡撫勿拒且云經必有 高皇御
 製序文方可與之嗚呼知 聖祖之微權者
[103-4b]
 江陵也
洪武四年十二月追贈汪興祖爲東勝侯
按黃金開國功臣錄興祖以洪武三年封東
勝侯人有言其過者 上弗與誥劵令仍以
都督職從征自效四年死於蜀命省部議封
贈授以原封鐵劵實錄於洪武三年十一月
大封功臣紀封侯者凡二十八人不及興祖
是年十二月又封薛顯爲永城侯讁居海南
亦不記興祖封侯不與劵之事但於四年十
 二月賞平蜀功之後記追封興祖爲東勝侯
[103-5a]
 及載其誥文而已本傳記追封興祖與實錄
 同合國史前後觀之則興祖之侯出於追贈
 無可疑者然公侯鐵券式所載封興祖制詞
 首尾完備確然可据又不得以功臣錄爲誣
 也考洪武二十三年詔書條列所在隨軍征
 討累有戰將之功未有總兵之名而論舊封
 者十九人東勝侯汪興祖居第十詔書所條
 列凡追贈者皆不與焉此三年先封之明證
 也况又有鐵劵可据耶昭示姦黨第二錄載
 德勝男張宣云東勝侯巳前那裏不曾厮殺
[103-5b]
 洪武二年投北來降的人被別人殺了却將
 東勝侯貶上海南去不是因四川厮殺那裏
 肯取他回來以此招推之則所謂封侯後人
 有言其過者言其殺降之過也封侯而不與
 劵讁居海南亦如薛顯之例次年乃以征蜀
 召還令從征自效也顯於五年正月以征和
 林召還則興祖之召還又先於顯也興祖封
 侯之後以有過而奪券及其從征死事則盡
 復原封以授其子實錄獨書追贈又稍節約
 其誥文盡没三年封侯之實斯可謂脫誤之
[103-6a]
極矣然則以鐵劵覈之三年封侯當爲二十
九人幷永城爲三十人不當云二十八人也
 不然則或以十二月與永城竝封而同貶不
當幷其封而削之也今幸有劵文詔書可以
考証不然未有不据國史而刋別錄者矣國
史之不足徵如此又按兪本皇明記事錄洪
武三年大封功臣第二十二人開國輔運推
誠柱國晉王府左相東勝侯汪興祖兪本所
載與功臣鐵劵式合又可以證實錄之闕
洪武八年三月德慶侯廖永忠卒
[103-6b]
 德慶侯廖永忠之卒也實錄爲之立傳備書
 其功次與其卒之歲月而又曰 上賻遺之
 甚厚以其子權襲爵史家因之無異詞矣劉
 辰國初事蹟載永忠以僣用龍鳳不法等事
 處死王世貞史乗考誤援据洪武十年 聖
 祖戒諭勳臣之詞與永樂中紀綱獄辭有廖
 永忠開國功臣僣犯被誅之語謂劉辰所載
 爲不誣於是永忠之被誅始著而人皆以國
 史之書法爲有隱矣余偶讀通鑑博論記丙
 午年事云是歲廖永忠沉韓林兒於瓜歩
[103-7a]
 大明惡永忠之不義後賜死博論蓋洪武二
 十九年寧憲王奉 勑編定旣成表上之鏤
 版内府其書實我 聖祖所注意者然後知
 永忠之被誅雖爲其僣侈犯上實以沉韓林
 兒之故也滁陽卽世 上方孤軍無倚渡江
 以來聲勢翕合實有藉於龍鳳開省稱王承
 制行事十餘年不改姑蘇之役猶稱皇帝聖
 㫖吳王令㫖 聖祖何嫌於奉龍鳳哉安慶
 之圍 聖祖拒劉基之諫躬擐甲胄出之水
 火之中 聖祖何汲汲焉若是哉丙丁之閒
[103-7b]
 大命旣集彼一牧竪耳其何能爲聖公旣死
 光武猶憐而葬之且存其祀盆子亦食均輸
 稅以終其身 聖祖何難於待韓氏而必欲
 剪㓕之哉永忠以小人之腹爲君子之慮一
 旦沉林兒以逢上指論功之日使所善儒生
 窺瞰上意可謂果於誣上而巧於要君矣
 聖祖對廷臣訟言之以逆折其邪心厥後卒
 以不義賜死 聖祖之心事百世而下昭然
 如日月之中天永忠有掩靣於地下而已豈
 不愚而可憐哉然則 聖祖之誅永忠也何
[103-8a]
 以不明正厥辟而以僣犯爲詞曰念其兄也
 念其功也正其辟則弗可以襲矣殺其罪以
 存其嗣忠厚之道也高帝之誅丁公也不遑
 錄其後光武之封子宻也不及正其辜我
 聖祖之於永忠斯所謂義之盡仁之至也歟
 于國史則諱之于博論則彰之其又何居曰
 國史之諱之爲一時也博論之彰之爲萬世
 也曰沉韓林兒於瓜歩曰大明以永忠爲不
 義後賜死於林兒則書其名於大明則紀其
 號於永忠則正其罪曰不義曰賜死其詞簡
[103-8b]
而該其義博而嚴愚以爲此非寧憲王之書
法而 聖祖之書法也博論之修其卽我
聖祖之作春秋也歟然則今之史家刋落龍
鳳之事使元宋之際不得比於秦楚之月表
此後世媚臣腐儒之所爲而豈 聖祖之志
 也哉
洪武十年三月復永城侯薛顯所食祿
按永城以始封時削祿至十年三月全給實
錄載之甚明王世貞功臣表乃云七年加千
石誤也實錄凡列侯祿千五百石者七年增
[103-9a]
千石蓋謂唐勝宗等是時顯全祿未給當不
在此例也顯坐胡黨見於庚午詔書及實錄
本傳甚明而表以爲二十六年追論藍黨國
除世貞以熟習典故自負往往無所援据鑿
 空杜撰聾瞽後世以爲無從駮正而姑妄爲
 之說也豈不異哉
洪武十一年靖海侯吳禎卒
靖海之功不减於江隂其殁也恩禮備至而
 實錄不爲立傳僅附數語於江隂之後而巳
 今攷庚午詔書靖海死後亦坐胡黨國史之
[103-9b]
 闕傳豈爲是耶然公侯坐胡黨者詔書所列
 先後二十二人獨靖海之子忠襲封不替豈
 靖海之功大而罪未著 聖祖特宥之耶凡
 庚午詔書坐胡黨者皆不得祀雞鳴山功臣
 廟今得與享東序者亦惟靖海一人
 按庚午詔書載通胡謀逆者公侯二十二人
 生者上刑死者孥戮不待言矣其有死而子
 仍襲侯者靖海也子不襲而弟仍襲侯者南
 安也身死而子得䧏指揮者六安也皆所謂
 巳死不知其反之繇者也如六安之例其子
[103-10a]
降指揮者宣德也所謂爲胡陳所誘朝廷於
禮無欠者也詳 聖祖備條亂臣之意一則
涉於疑似一則近於脇從於罪爲稍輕故其
子孫幸免參夷得及寛政若滎陽汝南永嘉
 之類反狀著明負罪深重則其後必無噍類
雖欲爲愍隷而不可得矣哀哉
十二年正月宜春侯黃彬往臨淸練兵
彬不知其所終考實錄不書卒之例知其非
令終也考庚午詔書及奸黨錄知其坐胡黨
 也開國功臣錄云十二年練兵臨淸召還後
[103-10b]
 數年卒鄭曉異姓諸侯傳云練兵臨淸後坐
 胡黨 上念其未嘗失朝廷禮宥之數年卒
 鄭氏不見庚午詔書全文誤以彬等之坐黨
 在十三年故傅㑹以爲 上曲宥之不知彬
等黨事皆發於二十三年詔書所謂朝廷於
 禮無欠者謂朝廷待彬未嘗失禮豈謂彬未
 嘗失朝廷禮哉鄭氏之誤解近於郢書燕說
 而大書特書標於史傳疑誤後人豈非大繆
 哉王世貞功臣表書十七年薨亦未足据也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書右丞汪廣洋貶海南
[103-11a]
自縊卒
 廢丞相汪廣洋勑見 高皇帝御製文集實
 錄所載與御製文集同但稍文其辭耳勑云
遣人追斬其首特賜勑以刑之而實錄云廣
 洋得書慚懼遂自縊卒又云坐事貶海南死
於道乃知凡實錄所書自經賜死皆史臣有
隱之詞非事實也實錄廣洋本傳云至是御
史中丞凃節言誠意伯劉基遇毒死廣洋宜
 知狀 上問廣洋云云廣洋貶死在十二年
 之十二月蓋此時凃節巳上變告惟庸惟庸
[103-11b]
等當亦下吏其獄成伏誅則在十三年之正
 月耳据昭示姦黨錄諸招廣洋實與惟庸合
謀爲逆而 上但以坐視廢興誅之蓋此時
 胡黨初發其同謀諸人尚未一一著明也
國初諱誅爲廢曰廢丞相汪廣洋者蓋誅之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節告左丞相胡
惟庸與御史大夫陳寧等謀反
 自洪武八年以後惟庸與諸公侯約日爲變
 殆無虛月或候 上早朝則惟庸入内諸公
[103-12a]
 侯各守四門或候 上臨幸則惟庸扈從諸
 公侯分守信地皆聽候惟庸調遣期約舉事
 其閒或以 車駕不出而罷或以宿衛嚴宻
 不能舉事而罷皆惟庸宻遣人麾散約令再
 舉見於姦黨三錄者五年之中期會者無慮
 二百餘噫亦危矣諸公侯多嚄唶宿將惟庸
 輩亦文法老吏一旦舉事如中風狂走朝堂
 攘臂而大言道塗連袂而抗議島夷草地交
 關宻約流傭厮養參預祕計夜集曉散會比
 期門彼挽此推號同邪許此豈非天厭其惡
[103-12b]
 神奪其鑒乗輿無觸瑟之驚廟門鮮袨服之
 恐使之貫盈敗露自取㓕亡也哉如其不然
 則爰書具在豈無傅致一時反狀巳明抑或
 傳疑百世後之君子摩挲簡牘必有俛仰心
 悸徬徨涕流者矣爲撮其要辭臚列如左
 嘉靖中贈故大監雲奇爲司禮太監以其守
 西華門發胡惟庸謀逆也南京城西華門内
 有大門北嚮其高與諸宮殿等後堂甍棟其
 在曰舊丞相府卽胡惟庸故第前有眢井卽
 所謂醴泉出邀 上臨幸伏甲謀不軌者也
[103-13a]
 雲奇之事國史野史一無可考嘉靖中朝廷
 因中人之請而加贈何孟春据中人之言而
 立碑王世貞舊丞相府志据國史以駮之其
 辨甚正第亦疑惟庸私第不當在禁中而未
 有以覈其實也余考奸黨第二錄載盧仲謙
 招云洪武九年秋太師令金火者引仲謙同
 儀仗户耿子忠等往見丞相前去細柳坊胡
 府門首又汝南侯火者壽童招云胡丞相在
 細柳坊住與我官人住近嘗與丞相往來飮
 酒則惟庸私第在細柳坊明矣按洪武京城
[103-13b]
 圖志廣藝街在上元縣西舊名細柳坊一名
 武勝坊又攷街市圖廣藝街在内橋之北與
 舊内相近此惟庸私第不在禁中之明證也
 世貞云 高帝初下金陵以元御史臺爲中
 書省後爲吳王徙居舊内而別立中書省按
 實錄丙申 上入金陵居富民王綵帛家七
 月諸將奉 上爲吳國公以元御史臺爲公
 府置江南行中書省 上兼總省事丙午八
 月拓建康城初舊内在建康舊城中因元南
 臺爲宮稍庳隘 上乃命劉基等卜地定新
[103-14a]
 宮於鍾山陽戊申正月自舊内遷新宮一統
 志云舊内城在京城中元爲南臺地本朝旣
 取建康首宮於此比皇城大内宮殿成此稱
 爲舊内然則舊内則元御史臺也世貞謂
 上爲吳王徙居舊内誤也又云省中丞相以
 下至六尚書侍郞當各有堂閤按洪武元年
 命置六部固云國家之事總之者中書分理
 者六部不聞六部皆属中書省爲省中僚屬
 也世貞疑五部五府卽故中書省大都督府
 之遺址而又云 上下金陵卽有此省府及
[103-14b]
 臺自當與舊内相近其後改卜大内居都城
 左偏一隅不應預建省府及臺於宮之兩傍
 夫 上爲吳王居舊内則省府當近舊内及
 旣卽大位改築新宮則省府當近大内此不
 待辨而明者洪武京城官署圖宗人府五部
 在承天門外御街之東五府太常寺在承天
 門外御街之西志刻於洪武二十八年 上
 詔禮曹繪圖鋟梓以今之五部五府推之則
 昔之省府其不與大内相遠亦明矣苐未知
 卽此地否耶俟詳考之
[103-15a]
牧齋初學集卷第一百三
[103-1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