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04 般若燈論釋-唐-龍樹菩薩 (master)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釋曰。今此品者。亦為遮空所對治。令解顛倒
無自性故說。


自部人言。有分別故。起諸煩惱。如是煩惱從
顛倒起。以顛倒故則有貪等。彼若無者。義不
相應。故論偈言。


「 分別起煩惱
 說有貪瞋等
[014-0121c]
 善不善顛倒
 從此緣而起」



釋曰。諸論中說貪瞋等。隨次第起善不善者。
謂愛非愛從此緣起。非不從緣。應知不正思
惟分別。能為起煩惱緣。此中立驗。第一義中
諸陰等有自體。是第一義中陰等從因緣起
故。譬如貪等。若無自體不從緣起。譬如虛空
華。論者言。是義不然。如論偈說。


「 愛非愛顛倒
 皆從此緣起
 我無自體故
 煩惱亦非實」



釋曰。非實者謂貪等煩惱非第一義中起。以
是故汝闕譬喻。是立義有過。汝若言我以世
諦為喻非第一義者。無有所成立法。若於世
諦中有成立者。反成我義。如論偈說。


「 我若有若無
 是二皆不成
 因我有煩惱
 我無彼不起」



釋曰。此謂我者非世諦得成。亦非第一義中
得成。以是故。若離於我則煩惱不有。所以
者何。能依無體故。所依亦無體。為開此義故
如偈說。因我有煩惱者。煩惱是我法。亦是
所受用故。然我自體不成。如觀我品中觀煩
惱無能依處故。其驗如是。第一義中貪等皆
無。我依止無體故。譬如石女不生子。何得說
言子色白黑耶。自部人言。雖無有我但心與
煩惱和合故有煩惱起。而煩惱是心上法。汝
立無我義者。其因不成。論者言。汝語非也。其
過如論偈說。


「 誰有彼煩惱
 有義則不成
 若離眾生者
 煩惱則無屬」



釋曰。此謂煩惱是眾生者。於一切處推求眾
[014-0122a]
生不可得。若離眾生煩惱無屬心起者。先已
遮故。亦除識自體故。亦遮有實故。汝心義不
成。非我因義不成。自部人言。彼受無煩惱義
者。則以無為體。無體之體成故。諸體更互無
體相。論者言汝今欲得諸體若瓶若絹及餘
物等有者。為是體。為是無體。而言能起有覺
因耶。欲令瓶是無體者。則不應說此瓶與青
黃黑色等和合。亦不應說青黃等色示人。若
有無瓶絹處不可說。青黃等色亦不可指示
於人。無依止處故。是諸煩惱畢竟無主無體
義者。如石女兒無青黃相可說故。是故以無
為體義不成。今當次答自部人等。如論偈說。


「 身起煩惱見
 緣於我我所
 煩惱與染心
 五求不可得」



釋曰。名色聚集因名為身。緣於自身起染污
見。是名身見。貪等三種與此義同。如觀如來
品中偈說。非陰不離陰。陰中無如來。如來中
無陰。非如來有陰。諸煩惱亦如。五種中無煩
惱者。能起苦故名為煩惱。染者非煩惱。今為
遮不異義故。若染者即煩惱。能燒所燒同得
一過。亦不異煩惱有染者。此義已如先遮。復
次若異煩惱得有染者。則離煩惱獨有染者
過。是故異體不成。染者中亦無煩惱。煩惱中
亦無染者。亦非染者有煩惱。如是五種求煩
惱無體。以煩惱無體故。則無能成立法。是汝
譬喻有過。如論偈說。


「 愛非愛顛倒
 本無有自體
 以何等為緣
 而能起煩惱」



釋曰。如我法中愛非愛顛倒本來無體。以是
[014-0122b]
故。第一義中煩惱非是從緣起法。無能成立
法故。是汝立義之過。復次有自部人言。色等
六物能起顛倒。云何無耶。彼謂無者。其義不
爾。故論偈言。


「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愛非愛為緣
 於物起分別」



釋曰。此謂緣六種物能起諸煩惱。此中說驗。
第一義中有愛非愛顛倒為緣能起貪瞋癡
等。第一義中物有體故。若言無者。非六物體。
譬如生盲者眼識。又貪瞋等能起顛倒分別。
如我所說。因有力故。有諸顛倒。以是因緣譬
喻無過。論者言。汝語非也。皆是虛妄。如論偈
說。


「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如乾闥婆城
 如焰亦如夢」



釋曰。如是等自體皆無自體。勢分亦無。乃至
世諦誹謗之過亦無。無何過耶。以無此物故。
云何如乾闥婆城。以時處等眾人共見故。是
名如乾闥婆城。云何如焰。譬如愚者。見熱時
焰。謂言是水。逐之不已。徒自疲勞。竟無所
得。如是一切諸法自體皆空。著法凡夫亦復
如是。故言如焰。云何如夢。有時有所思念因
果體及一切法無自體故。是名如夢。若色中
有者。如論偈說。


「 若愛若非愛
 何處當可得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釋曰。第一義中愛非愛皆不可得。何以故。第
一義中色像等自體空故。云何如幻化人。於
不實境界顯現相似故。云何如像。不待人工
[014-0122c]
而能起現。與形相似故。以是因緣。汝上出因
立義等不成。何以故。第一義中物體不成故。
亦違汝義。如論偈說。


「 若不因彼愛
 則無有不愛
 因愛有不愛
 是故無有愛
 無不愛待愛
 無愛待不愛
 若以愛為緣
 施設有不愛」



釋曰。愛無自體。其義如是。以是故。不應有不
愛。不愛無體故。愛不待不愛而言有愛者。是
亦不然。如論偈說。


「 無有可愛者
 何處當起貪
 不愛若無體
 何處當起瞋」



釋曰。彼二無體故癡亦無體。是故如所說過。
今還在汝。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愛
非愛顛倒。如佛經所說。若經中說者。當知是
有譬如說無我定是無我。今經中現有此語。
所謂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
淨。是名顛倒。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如是愛
非愛顛倒。論者言於世諦中有愛非愛顛倒。
非第一義中有。是故我說無過。如論偈說。


「 於第一義中
 畢竟無顛倒
 如來終不說
 是我無我等」



釋曰。第一義中亦不說我無我故。汝譬喻及
出因無體。復次若修多羅人意言。第一義中
不欲得有顛倒。何以故。顛倒者有二種。一者
隨順生死。二者隨順涅槃。云何名隨順生死。
所謂無常常倒。無我我倒。無樂樂倒。無淨淨
倒。云何名隨順涅槃。所謂於空執空。於無常
執無常。有如是等故名顛倒。若欲得無分別
[014-0123a]
智者。當斷此二種顛倒。為是智障故。自部人
言。若於無常之物起無常見是顛倒者。其義
不然。論者言。顛倒者是何義耶。自部人言。實
是無常。謂是常者可名顛倒。論者言。是說不
善。其過如論偈說。


「 無常謂常者
 名為顛倒執
 無常亦是執
 空何故非執」



釋曰。謂彼智所緣顛倒境界故。此言即是顛
倒義。譬如人言。離三界欲已。何故不名解脫。
如此之言即是解脫。自部人言。汝今復說無
常亦空。云何不是第一義耶論者言。無起故。
此無起義。道理如先已遮。譬如涅槃無起亦
無無常。復次此無常體能起常分別智。若言
是顛倒執常覺。所緣境界則無有體。是故如
前偈說。無常亦是執空何故非倒者即是顛
倒。何以故。有分別故。譬如常執者。此中立
驗。第一義中色無常者。即是顛倒。是分別故。
譬如執色為常。自部人言。智分別者。言諸
行空。其智非一向顛倒。論者言。亦是顛倒。我
說無過。自部人言。若如是者。此空智非是得
解脫因。是倒故。譬如內入是苦樂等智之境
界。論者言。汝立義中是何義耶。自部人言。緣
眼空智非是得解脫因耶。論者言。若爾者反
成我義。云何成我義。以無分別智得解脫故。
若言眼空。眼空之智是有分別故。且置是語。
今還為汝說我本宗。如執無常為常。即是顛
倒。無我為我。無樂為樂。不淨為淨。亦如是
說。有自部人立義分別言。有如是執。以有能
執所執故。然其起執凡有三種。而不是無。論
[014-0123b]
者言。汝義不然。如論偈說。


「 執具起執者
 及所執境界
 一切寂滅相
 是故無有執」



釋曰。執有三種。謂具起及境界等。執具者。是
能執總緣物體智。起執者。謂所執心。或妄
置。或非撥等。又須執者。謂起執人所執境界
者。謂所計常樂我淨等境界。此之三法皆自
體空。如我所說道理。欲令開解執具等一切
皆寂滅相。是故無執。而彼執者。以有有之言
令物解者。無有譬喻。以是故。如論偈說。


「 執性無有故
 邪正等亦無
 誰今是顛倒
 誰是非顛倒」



釋曰。第一義中誰是顛倒。誰是非顛倒。菩薩
摩訶薩住無分別智。不行一切分別。無正無
邪。無顛倒無不顛倒。復次若人言定有顛倒。
有具足顛倒者故。譬如有蓋則有持蓋者。凡
夫有顛倒亦如是。由有顛倒者。是故有顛倒。
論者言。是義不然。如上偈說。執性無有故。邪
正等亦無。此二道理先已令開解故。有起者
亦不成如是如是。顛倒及顛倒者亦不成故。
如上偈說。誰是顛倒誰非顛倒。此言謂無顛
倒。無顛倒故顛倒者亦無。復次若有顛倒即
有非顛倒。以是故。汝因義不成。第一義中
譬喻無體。亦違汝義。復次世間人言。與顛倒
合者名顛倒人。此之顛倒。為與已起倒者有
合耶。為與未起倒者有合耶。為與起倒時有
合耶。今答此三種與顛倒合者。是皆不然。如
論偈說。


「 已起者無合
 未起亦無合
[014-0123c]
 離已未倒者
 有合時不然」



釋曰。此謂已有倒者。更與倒合。則為無用。何
以故。倒者空故。譬如餘不倒者。若言有倒與
時合者。此有俱過。離倒不倒與時合者不然。
作是觀時悉皆不然。若言有者。汝今當答。此
之顛倒與誰合耶。是故無有與倒合者。以是
義故。汝得如先所說過。復次如第一義中一
切諸體皆無自性。說此道理已令開解。以是
故。如論偈說。


「 無起未起者
 云何有顛倒
 諸倒悉無生
 何處起顛倒」



釋曰。此謂偈意顯無生故無有顛倒。汝出因
等。皆是有過。如論偈說。


「 常樂我淨等
 而言實有者
 彼常樂我淨
 翻則為顛倒」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有常我等。應知亦是顛
倒。如論偈說。


「 我及常樂等
 若當是無者
 無我苦不淨
 而應是可得」



釋曰。此謂無我等自體能除我等倒。以有相
待故。無我等亦不成無。無我故何處有我。是
顛倒見故。譬如無人。終不於杌起人想顛倒。
如是因等其過難免。以是觀察常無常等顛
倒及不顛倒。無有因故。無因者。如論偈說。


「 以彼無因故
 則無明行滅
 乃至生老死
 是等同皆滅」



釋曰。此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
生及老死等。由無顛倒因故證得無自體息
諸煩惱。其義得成。諸說有自體者。是諸煩惱。
[014-0124a]
為有實體。為無實體。今何所問。如論偈說。


「 若人諸煩惱
 有一自實體
 云何能斷除
 誰能斷有體」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不可壞故。若諸煩惱無
實如兔角者。亦如此偈說過。云何不能斷。謂
無者。不可捨故。如虛空華不可捨。無自體故。
如馬體無。不可令捨此無。復次若作是意。謂
有實煩惱。聖道起時能斷故。謂此說無過者。
此實煩惱似何等相。對治道起而能斷耶。汝
之立義難令物解。以是故起有實體無實體
煩惱分別。而能斷此分別者不然。是中立驗。
第一義中煩惱無。自體是斷故。譬如幻作女
人雖是幻化而諸凡夫起染欲心。後知非實
染心自捨。煩惱無實亦復如是。此中已說外
人所成立驗有過。顯我自成立驗無過。令解
顛倒無自體故。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
顯成。如金光明女經中偈說。言語非是色。一
切處無有。畢竟無有故。煩惱亦如是。如語
無實體。不住於內外。煩惱體無實。亦不住內
外。佛告舍利弗。若解染污即如實義。無一染
污顛倒可得。眾生起染。若無實者。即是顛
倒。若彼顛倒是無實者。於中無真實相故。舍
利弗。如是解者說為清淨。以煩惱無實體故。
如來成正覺時。所說煩惱。非是色。非是無色。
非受想行識。非無受想行識。非非識。非非無
識。不可見故。不可取故。解者無所斷除。證時
亦無所得。不以證。不以得。無證無得。無相無
為。但假名字。猶如幻化。於諸法不動相非取
非不取。如影如響。離相離念。無生無滅。
[014-0124b]


《般若燈論》釋觀聖諦品第二十四



釋曰。今此品者。亦為遮空所對治。令解四聖
諦無自體義故說。


自部人言。若謂聖諦空無自體。是義不爾。故
論偈言。


「 若一切法空
 無起亦無滅
 說聖諦無體
 汝得如是過」



釋曰。如彼所說道理。令物信解者。是事不然。
空故如虛空華。以是故。彼招此過。起滅無體
故。即無苦諦體。苦諦無體故。能起集諦。亦無
體。集諦無體故滅諦亦無體。滅諦無體故向
苦滅道。以正見為首。道諦所修即為無體。如
上偈說。彼得此過。以是故。諸有怖畏生死眾
生。於四諦境界勤行精進。苦應知。集應斷。滅
應證。道應修。此等皆無。云何無耶。故論偈
言。


「 若知及若斷
 修證作業等
 聖諦無體故
 是皆不可得」



釋曰。四聖諦者。謂能作聖人相續體故。名為
聖諦。又復諦者。謂真實義。若說無者。是義不
然。故論偈言。


「 聖諦無體故
 四果亦無有
 以果無體故
 住果者亦無」



釋曰。此謂身見疑戒取等眾過為薪。聖諦為
火。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見聖
諦火能燒煩惱。住果者。謂得須陀洹道。須陀
洹果。又名不為他緣和合故。所有天魔不能
破壞。又與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和合故名
僧。是僧名為無上福田。彼若無者。其義不
[014-0124c]
爾。故論偈言。


「 若無有僧寶
 則無有八人
 聖諦若無體
 亦無有法寶」



釋曰。若無僧寶不應有四道四果差別。復次
無僧寶故。亦無法寶。法寶無故。亦無佛寶。故
論偈言。


「 若無法僧者
 云何有佛寶
 若三寶皆空
 則破一切有」



釋曰。佛者謂自覺聖諦。復能覺他。故名為佛。
云何為寶。謂難得故。如經偈言。應解我已解。
應修我已修。應斷我已斷。由是故稱佛。此謂
於一切法有自體中得平等覺是故名佛。如
修多羅中偈言。於無體法中。覺了盡無餘。諸
法平等覺。是故名為佛。此謂諸佛所覺境界。
若言無體者不然。如上偈說。若三寶皆空則
破一切有。是義有過。故論偈言。


「 若因果體空
 法非法亦空
 世間言說等
 如是悉皆破」



釋曰。此謂作是說者。而不欲得有過。此過云
何免耶。若不立空而有起滅諸體有自體者
彼得無過。是中作驗。諸體有自體有起滅故。
若言諸體無自體者。不應見有起滅譬如空
華。論者言。汝所引者義皆不然。如論偈說。


「 汝今自不解
 空及於空義
 能滅諸戲論
 而欲破空耶」



釋曰。空者能滅一切執著戲論。是故名空。空
義者謂緣空之智。名為空義。汝今欲得破壞
真實相者。如人運拳以打虛空。徒自疲極終
無所損。汝若作是言。如上偈說。若一切法空。
[014-0125a]
無起亦無滅。汝作如是說者。亦徒疲勞不解
中意。何以故。如論偈說。


「 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一謂世俗諦
 二謂第一義」



釋曰。世諦者謂世間言說。如說色等起住滅
相。如說提婆達多去來。毘師奴蜜多羅喫食。
須摩達多坐禪。梵摩達多解脫。如是等謂世
間言說。名為世諦。是等不說名第一義。第一
義者云何。謂是第一而有義故。名第一義。又
是最上無分別智真實義故。名第一義。真實
者。無他緣等為相。若住真實所緣境界無分
別。智者名第一義。為遮彼起等隨順。所說無
起等及聞思修慧。皆是第一義。慧者云何。是
第一義。能為第一遮作不顛倒方便因緣故。
是故復名第一義也。如論偈說。


「 若人不能解
 二諦差別相
 即不解真實
 甚深佛法義」



釋曰。此謂若人不解二諦差別。不錯亂境界
相者。不正思惟。多者此人不解甚深佛法。而
起有體無體執覺。深者云何。難涉渡。佛者
如先已解。法者為令天人證得甘露法故。行
者於如是等甚深境界。應知應斷應證應修。
復次說不顛倒教者名甘露法。是人於第一
甚深無分別智道理不解故。雖行不顛倒住
真法境界。而於無起無滅法體說眾生。於非
境界起境界見。作如是說者。不解中論道理。
而言世諦中起滅等法。一切皆無。作是分別
者。其過亦如上偈說。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
滅。有如是分別者。不解諸佛如來隨順世諦。
[014-0125b]
說有持戒修定生住滅等諸法體。無智之人
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作是虛妄分別者。墮
在諸有曠野之中。無有出期。


自部人言。若以第一義諦得解脫者。不應宣
說二諦。論者言。以是事故。如論偈說。


「 若不依世諦
 不得第一義
 不依第一義
 終不得涅槃」



釋曰。世俗諦者。一切諸法無生性空。而眾生
顛倒故妄生執著。於世間為實。諸賢聖了達
世間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自性。於聖
人是第一義諦。亦名為實。佛為眾生依二諦
說。云何為第一義諦。謂普過一切言語道故。
一切小乘所分別者。令離一切分別因故。復
次若無世諦不能證得第一義諦。以是故。煩
惱及生等滅者。是涅槃相。若不依第一義諦。
涅槃之道終不可得。復次外道中。若有聰慢
者。作如是分別。有空不空。云何為空。謂見諸
陰空。以彼執見無體故。云何不空。謂見諸陰
不空。而言我已見我。今見我當見如是諸陰
空。不離諸陰有空。空中見諸陰。諸陰中見空。
作是見者。是不正思惟。名增上慢。如論偈
說。


「 少智愚癡者
 以惡見壞空
 如不善捉蛇
 不如法持呪」



釋曰。此謂與無分別慧命作障礙故。如是等
為惡見所壞。復次於諸無體起有體見。亦名
壞空。譬如不善捉蛇之人。自害其命。於空
執有體者。亦能害解脫命。如持呪人不依呪
法而自損壞。以是故。不善解空者。能作種種
[014-0125c]
不饒益事。如論偈說。


「 諸佛以是故
 迴心不說法
 佛所解深法
 眾生不能入
 汝今若如是
 於空生誹謗
 謂法無起滅
 乃至破三寶」



釋曰。誹謗者。謂言一切是空。汝瞋忿故。欲與
空作過者。空終不被汝過。何以故。諸體無自
體者。於第一義中空故無體。無體義者。我亦
不用以有執著相故。復次為遮自部人所分
別空者。今遮此空故而言空無自體。亦不執
空作是分別。空者今應捨故。如寶積經中說。
佛告迦葉。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亦不作增上
慢者起於空見。以是義故。不見色空。不見色
不空。如論偈說。


「 若然於空者
 則一切皆然
 若不然空者
 則一切不然」



釋曰。此謂正見空者何等為一切皆然。謂有
起等。云何然耶。謂有無等及眼等。皆自體空。
如幻丈夫。丈夫自體。空何以故。一切藉眾
緣聚集為體故。云何為體。體謂苦也。云何為
苦。謂此起者名苦。見苦等行名為苦諦。云何
為集。謂起苦因者名集。復次集者。謂從此
起苦故名集。若見集等行名為集諦。滅苦因
者名之為滅。見滅等行名為滅諦。為得滅苦
因方便故。而名為道。若見道等行名為道。
諦彼聖諦如是有故其法得成。以自然智覺。
於一切行故乃名為。佛隨順聲聞說者。如經
言。佛告諸比丘。如是苦者我於往昔不聞諸
法中得眼起智起明起覺起是等諸體自體皆
[014-0126a]
如幻故。第一義中見無起等名見聖諦。如文
殊道行經說。佛告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
無起。即解苦諦。若見一切諸法無住。即能斷
集。若見一切諸法畢竟涅槃。即能證滅。文殊
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自體。即是修道。以是
義故。摩訶衍中聖諦道理得成。道理成故。智
慧得成。智慧成故。一切皆可然若誹謗空者。
如上偈說。若不然空者。一切皆不然。如論偈
說。


「 汝今持自過
 而欲與我耶
 亦如人乘馬
 自忘其所乘」



釋曰。若汝不欲令空有過失者。今當說之。如
論偈說。


「 汝若見諸法
 皆有自體者
 諸體無因緣
 還成自然見」



釋曰。若見諸體有自體者。則無諸體從因緣
生。不待因緣而有體故。復次若見諸體有自
體者。今當說過。如論偈說。


「 若因果無待
 作者及作業
 及至起滅等
 一切法皆壞」



釋曰。此謂不待因緣者。因果等義皆亦不成。
汝云何於空義妄生分別。譬如小兒見畫夜
叉而生怖心。發聲大叫。若色等是空無有自
體。如虛空華。作是分別者。不應於此而生怖
畏。以是故。如論偈說。


「 從眾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
 但為假名字
 亦是中道義」



釋曰。眼等諸體從緣起者。諸緣中眼等非有
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非無。非異非一。
[014-0126b]
非自非他。亦非俱非不俱。所有從緣起者。第
一義中自體無起。依世諦故有眼等起。我說
此起空者。謂自體空故。如經偈言。從緣不
名生。生法無自體。若有屬緣者。是即名為空。
世間出世間。但是假施設。其有解空者。名為
不放逸。如楞伽經說。自體無起。體無起者。如
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空。若言從緣生者。亦
是空之異名。何以故。因施設故。世間出世間
法。並是世諦所作。如是施設名字即是中道。
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云何名中道。謂離
有起無起及有無等邊故。名為中道。所謂諸
體無起無不起。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
非不空。修中道者。觀察之時。不見眼有體。不
見眼無體。乃至色受想行識不見體。不見無
體。又如寶積經說。佛告迦葉。有是一邊。無是
一邊。離二中間。則無色無受想行識。如是中
道名為得證實相方便。以是故。如論偈說。


「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如是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釋曰。此謂從緣所起物。譬如幻等丈夫畢竟
無體。僧佉人言。如虛空等不從緣生。從緣生
法為出因者。於彼宗中一分之義此義不成。
是彼出因之過。論者言。虛空之過已如先說。
大過咎者。今聚汝身難可逃避。云何過咎。如
論偈說。


「 若一切不空
 無起亦無滅
 無四聖諦體
 過還在汝身」



釋曰。此義云何。若苦非空有自體者。則無作
者。無作者故。不從緣生。執是有者。世諦之中
[014-0126c]
亦所不信。何況第一義耶。以是故。如論偈說。


「 不從緣生者
 何處當有苦
 無常即苦義
 彼苦無自體」



釋曰。此謂若不從因緣生者。即是常。常則
非苦。修多羅人言。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若
無我者。則無自體。以如是故苦無自體。論
者言。汝所說者義不相應。如論偈說。


「 苦既無自體
 何處當有集
 以集無有故
 是則破於空」



釋曰。此謂苦體無起。何以故。若有自體者。不
待因緣有。如論偈說。


「 苦若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釋曰。若先不見苦性。得聖果時亦應不見。何
以故。性若定者。云何可見。如論偈說。


「 苦若有體者
 不應有滅義
 汝著有體故
 即破於滅體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道若可修者
 即無有定性」



釋曰。此謂若有滅體即有苦體。修者云何數
數起正見等。故名為修。若此道體先已成就
而有起者不然。若欲避此等過。而說道可修
者。如論偈說。


「 若道是可修
 即無有自體
 苦集乃至滅
 是等悉皆無」



釋曰。此謂道有起義若成亦不離無自體。以
是故。如上偈所說道理。無起苦者。以苦無故。
滅則無體。若言是滅苦之道者。如論偈說。


「 為滅苦者道
 何有道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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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解苦自體
 亦不解苦因」



釋曰。此謂如汝所說道理苦有自體。有自體
者則不可解。亦不解苦因之過。斷義不成。不
斷因體故。斷即無體。愛體無盡者。有盡義不
成。滅名無體。無體故證滅義不成。若無證滅
趣滅之道。有自體者。則無有修。若無修道亦
無證四果人。若欲得有證果人。而執有自體
見不捨者。今問何故不捨。若所證之果有自
體者。云何復說有能證人。以是故。如論偈
說。


「 既無果自體
 住果向亦無
 以無有八人
 則無有僧寶」



釋曰。八人者。謂四道四果。人有差別故。人者
云何。謂人中勝人士夫等。若四聖諦無自體
者。非獨無僧。如論偈說。


「 若無四聖諦
 亦無有法寶
 無有法僧故
 云何當有佛」



釋曰。佛者能以法覺弟子故名佛。復次今問
執有自體者。佛婆伽婆為有自體。為無自體。
問曰。此有何過而作是問耶。答曰。若汝欲得
佛有自體者。則不藉覺了真如而名為佛。如
論偈說。


「 不以覺為緣
 佛墮無緣過
 不以佛為緣
 覺墮無緣過
 佛有自體者
 諸菩薩修行
 為佛勤精進
 不應得成佛
 是法及非法
 無人能作者
 不空何須作
 有體作不然」



釋曰。此謂若法有自體而起作者不然。又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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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謂亦不長小令大。亦不了闇令明。此過已
如前說。自部人言。云何作者皆無自體。論者
言。處處作者。皆見無自體故。譬如幻所作事
內入等。有作亦如是。而此內入亦無自體。若
有一物有自體者。即違先義。此謂無有所作
體故。汝執有自體義。體若有者。汝可分明為
我說之。若言有作及有體者。似何等物。是故
汝所說者。皆是邪見。如論偈說。


「 無法非法因
 果得無因過
 若離法非法
 汝得無待果」



釋曰。若汝意謂不違世論。作如是說。欲得有
法非法者。如論偈說。


「 若汝欲得有
 法非法因果
 從法非法起
 云何不是空」



釋曰此謂凡有起者皆空故。譬如幻所作事。
非獨違汝自宗。今更有餘過咎。如論偈說。


「 一切言說事
 世間皆被破
 若壞緣起法
 空義亦不成」



釋曰。言說者謂作是言。作瓶作衣提婆達多
言將白牛來我欲飲乳。若瓶等有自體須。作
者不然若不欲得從緣起者。如上偈說。若壞
緣起法。空義則不成。汝壞空義得何等過。如
論偈說。


「 一物不須作
 亦無人起業
 不作名作者
 則壞於空義
 無生亦無滅
 是則名為常
 種種諸物類
 皆住於自體」



釋曰。云何為物類。譬如畫壁有種種色。種種
形。種種性。種種量等差別。云何名住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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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無作者名住自體。以不壞故。而名為常。若
言常者。如論偈說。


「 未得者應得
 及盡苦邊業
 一切煩惱斷
 以無空義故」



釋曰。此謂世間出世間所證勝法者。及盡苦
邊者。不須修對治法。所說之相。而不欲得。如
是故欲得從緣起法。如幻如焰。自體無起。為
有體無體等。有過失故。瞖慧眼者妄見諸法
不從緣起。此見是世諦見。妄執為第一義。其
見何等。如論偈說。


「 所謂苦與集
 乃至於滅道
 見有生滅者
 是見名不見」



釋曰。云何不見。謂不見如實緣起法故。自部
人言。若離見苦等諸行無有別見諦法。論者
言。見諦者有何義耶。自部人言。謂見內諸
入等有自體。不顛倒故。論者言。汝所說起等
道理。先來已遮。見苦等無起。是見諦義者。得
成汝向說。見內入等有自體不顛倒者。是語
顛倒。汝之所欲。其義不成。應細觀察。云何見
苦。非如子從母索歡喜丸。指手言。得此品中
為自部人所說有過遮空對治明聖諦無體。
令物信解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
如梵王所問經說。佛告梵王。以此門應知苦
非聖諦。知集滅道亦非聖諦。復次云何是聖
諦耶。梵王。若苦無起。是名聖諦。集無能起。
是名聖諦。見一切法畢竟如涅槃無起滅者。
是名聖諦。若知諸法平等無二修於道者。是
名聖諦。是故經說。若見因緣法。是人能見佛。
亦見聖諦。能得聖果。滅諸煩惱。
[014-0128a]


釋觀聖諦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