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04 般若燈論釋-唐-龍樹菩薩 (master)




《般若燈論》釋卷第七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薪火品第十



復次前品已遮取及取者。除其執見。今復令
解不一不異緣起法故。有此品起。外人言。第
一義中有取取者。何以故。由此二法互相觀
故。譬如火薪。云何知耶。如佛所說。第一義
中有陰等取及以取者。此因成故。我義得立。
論者言。總遮起故。薪火亦遮。汝今未悟猶言
有實。如觀陰品說。若離色因。色不可得。因亦
[007-0084b]
如此。雖先已破。今當復遮。汝應諦聽。此遮方
便火薪二種欲令有者。為是一耶。為是異耶。
若爾有何過。薪火一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如偈曰。


「 若火即是薪
 作者作業一」



釋曰。由彼地等譬喻無故。此不相應。有人言。
四大是薪。煖界是火。復有人言。彼諸大中
煖界增起故名為火。論者此中更方便說。第
一義中薪火二事不為一體。何以故。作者作
業故。譬如斫者所斫有異。火為作者。燃為作
業。以作者業異故。薪火不為一。復次若火
即是薪作者作業一。若定爾者。汝不應言是
薪是火。薪外有火者。一體義壞。以不煖不
燒火即無用。法體無別故。立義有過。汝言薪
火一者。是義不然。復次薪火異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如偈曰。


「 若火異於薪
 離薪應有火」



釋曰。以其異故。譬如餘物。而不欲爾。此中說
驗。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如
薪自體。如是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
有觀故。如火自體。若言火薪別物。皆有相觀。
一切有觀故。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彼一切等觀義相似亦同遮故無過。若定欲
得火薪異者。有過失故。如偈曰。


「 如是常應燃
 以不因薪故」



釋曰。不觀薪故。彼應常燃。縱無薪時。火亦不
滅。以其異故。又乾薪投火亦無焰起。義皆不
然。如偈曰。


「 復無燃火功
 火亦無燒業」


[007-0084c]


釋曰。無可燒相業無體故而不欲爾。何以故。
幼男小女盡知有因。皆欲有業故。此中立驗。
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因故。有起
作故。有業故。如薪自體廣如前說。薪門亦
爾。以薪為燃因。有起有業。皆同火說。是故非
因。譬喻不成。若汝意謂火正燃時名為薪者。
是亦不然。如偈曰。


「 若火正燃時
 汝謂為薪者
 彼時唯有火
 誰是可燃薪」



釋曰。於世諦中。未燃時名薪。正燃時名火。以
薪是火緣。於正燃時唯說火故此起亦唯聚。
唯是獨自故能為燒煮照明果因故說為火。
第一義中起不可得。先已遮故。復次若汝意
謂四大齊等。火界不增。說名為薪。或說三大
名之為薪。彼三或四是其所燒。火亦如是。大
聚和合故說為火。如是說者。今當立驗。第一
義中火不燒薪。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水大。
如是色故。有故。麁故。色陰所攝故。外故。有
生故有因故。如是因驗此應廣說。如彼意謂
第一義中火能燒者。是則不然。復次如前偈
說。彼時唯有火。誰是可燃。薪者唯是何義。謂
唯大積聚故。起別觀故。於世諦中說為薪火。
汝謂於正燃時說為薪等者。是義不然。問
曰地等和合中。有火能燒故。汝立喻者。此喻
不成。答曰。成立相似者彼亦同破地等自相
我引為喻。汝言喻不成者。我無此過。以第一
義中遮故。不壞世間所解故。復次鞞世師言
火薪微塵我之一分。此一分塵與後塵合。此
業作和合依止二塵。彼二微塵和合起作名
[007-0085a]
陀臘脾毘佉反唐言實。如是三塵已去漸次起已作光
明故。名為火陀臘脾。如是薪塵與薪塵合。彼
薪火二更互相觀。以相觀故。得成因果。論者
言。彼亦如前偈說。若火異於薪。離薪應有火。
如是等執。前已廣遮。此中應說。復次非第一
義中火作光明。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餘
大及遮彼起第一義中火大微塵不能起作火
陀臘脾。何以故。以微塵故。如餘微塵。問曰。
汝前立義有何所以。為起餘塵。為都無起。若
起餘塵立義則壞若都不起。則譬喻無體。答
曰。汝語不善。如先分別。非我所欲。後分別
者。譬喻亦成。何以故。如火微塵不能起火。地
等諸塵一一皆爾。復次第一義中彼火微塵
不能起火。何以故。以異故。譬如水。如是作
故。壞故。起故等諸因。此應廣說。復次僧佉人
言。如我立義彼薩埵唐言明相遏邏闍唐言塵
觸色增時說名為火若多摸唐言暗增時說名為
薪是故定以薪為火因。以薪為因故。觀薪說
火。論者言。彼亦有過。以第一義中煖非火
體。何以故。以大故。如前譬遮。復次偈曰。


「 若異則不到」



釋曰。若火異薪者異故則不到。譬如未到火
薪。由作者喻火。作業喻薪。此二和合名為作
相。義正如是。復次偈曰。


「 不到故不燒
 不燒故不滅
 不滅住自相」



釋曰。由此火無因離薪得成故。則住自相。住
自相故名之為常。既無此義故。知火薪不異。
若立異者。如先已遮。此應廣說。如後偈曰。
[007-0085b]


「 此物共彼物
 異者則不然」



外人言。若異不到者得如是過。如前偈言。異
則不到。不到不燒等由異有到無如上過。云
何驗耶。如女人丈夫異故。相到世間所解無
能破者。如偈曰。


「 然異於可燃
 此二能相至
 如女至丈夫
 如丈夫至女」



論者偈曰。


「 若然異可然
 此二相到者」



釋曰。汝意立異譬。彼男女縱如是者。則互不
相觀。以薪火處同而起。到相復是異故。不相
觀者可言我得因非一向。如偈曰。


「 火薪既有異
 則不互相觀」



釋曰。互不相觀者。此義云何。謂作者作業和
合則空。如薪火異。意不欲爾。何以故。彼二無
到故。汝說作者作業和合相異者。是義不然。
執法別故。立義有過。何等過耶。汝說異故。而
能相到。如男女者。二不可得。以異門不成故。
非非一向因過。但彼外人自迷於義。智慧輕
薄。作如是說。品初成立薪火一異。譬喻無故。
二皆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薪有火。何以
故。互相觀故。此若無者。彼二相觀則不得有。
譬如兔角。由有薪火更互相觀故。得說言此
是火薪。此是薪火。以是義故譬喻得成。論者
偈曰。


「 若火觀於薪
 若薪觀於火
 何等體先成
 而說相觀有」



釋曰。若相觀者。為薪先成。為火先成。汝應分
別。如是此二。無一先成。別相觀者。以第一義
[007-0085c]
中觀不成故。因義不成。亦譬喻過。若汝言於
世諦中立此因者。與義相違。又無譬喻。成
立有過。若汝意謂彼薪先成故無過者。是義
不然。如偈曰。


「 若火觀薪者
 火成已復成
 薪亦當如是
 無火可得故」



釋曰。汝若定作如此分別者。火已先成。後觀
薪故。此義云何。由薪不觀火薪先成故。語意
如是。而不欲然。此中說驗。第一義中薪在火
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以有觀故。如火自體前
已廣說。外人言。若薪與火無一先成者。今薪
火相觀一時而有。如牛左右角同時起故。此
義得成。論者偈曰。


「 若此待得成
 彼亦如是待
 今無一物待
 云何二體成」



釋曰。此謂火體相。彼謂薪體相。外人意欲薪
火俱成。一一有故。此義不然。何以故。由彼自
因更互相觀生不成故。語義如此。復次牛角
喻者。亦如是問。彼二角中何等是左何等是
右。世人所解由相觀故。第二得成。無如此義。
復次如偈曰。


「 若體待得成
 不成云何待
 不成而有待
 此待則不然」



釋曰。謂彼物。不成此無所待。語義如是。此中
說驗。第一義中薪不觀火。何以故。火體不成
故。如地水等。復次偈言不成而有待者。外人
若作如此說者有過失故。云何過失。偈言此
待則不然。以無待故。如虛空華。復次此待不
然。何以故。薪體無故。譬如餘物火門。亦應作
[007-0086a]
如是說。復次觀察彼者。如偈曰。


「 無火可觀薪
 薪非不觀火」



釋曰。薪不觀火薪體不成。如此道理如先已
說。亦遮異體。彼別相續。異不成故偈曰。


「 無薪可觀火
 火非不觀薪」



釋曰。遮相待故及遮異體應知。復次偈曰。


「 火不餘處來
 薪中亦無火」



釋曰。遮異體故。及遮去實并薪火故。或有人
言。無薪有火。或言有待。或言無待。二俱不
成。何以故。若無薪體火無所依。依止無故。去
則不成。薪中亦無火者。是義云何。由有起故。
譬如識。復次已破薪火。餘亦同遮。偈曰。


「 如薪餘亦遮
 去來中已說」



釋曰。如第一義中已去未去。去時無去。已燒
未燒。燒時無燒。義亦如是。何以故。以燒故。
如火自體。諸如是等此中應說。復次如去者
不去。未去者不去。離亦無去。今亦第一義
中燒者不燒。未燒者不燒。離亦無燒。如是等
驗。先已廣說。何以故。二作空故。無燒者故。
二俱過故。譬如土塊。應如是說。復次如偈
曰。


「 即薪非是火
 異薪亦無火」



釋曰。遮一體故。遮異體故。如其次第。先已解
說。偈曰。


「 火亦不有薪
 火中亦無薪
 薪中亦無火」



釋曰。如有牛者。如水中華。如器中果。彼如是
故火薪不成。譬喻無體。如品初立義。有取取
者互相觀故。如火薪者。此譬無故。不免過失。
[007-0086b]
薪火一異。遮無體故。由如此義根本不成。如
偈曰。


「 已遮火及薪
 自取如次第
 一切淨無餘
 瓶衣等亦爾」



釋曰。云何方便遮自取耶。此中立驗。第一義
中彼自取二。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作業故。
如斫者所斫。彼自及取亦不異體。何以故。以
有觀故。亦餘物故。如取自體。取門亦應如是
廣說。此復云何。第一義中取與自我不得異
體。何以故。以有觀故。亦餘物故。譬如自我。
如是第一義中調達之取。若成不成。不為調
達我之所取。何以故。以有觀故。亦以我故。譬
如餘調達我。復次第一義中調達之我。不取
調達之取。何以故。以取故。如耶若取。如是調
達之取。若成不成。不觀調達我。何以故。以取
故。如耶若取。如是火薪我取次第已說。一
切無餘者。法喻不成故。瓶衣等者。彼瓶等物。
若果若因。總實別實。應如是知。云何驗耶。如
瓶土二。第一義中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及
業故。如斫者所斫。亦不異體。何以故。有觀故
亦果故。如土自體。如遮薪火。色非色法。亦應
類遮。此復云何。如佉陀羅樹。根莖枝葉與佉
陀羅樹不得一體。何以故。斫一枝時。非斫一
切故。譬如棗樹。復次第一義中佉陀羅樹與
佉陀羅根莖枝葉不得異體。何以故。根等壞
時。樹亦壞故。如根等自體。復次第一義中彼
經緯等與絹體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此等
壞時。彼亦壞故。如經自體。如一體異體及一
異。俱如前過失。此應廣說。由如是故。第一義
[007-0086c]
中如理諦觀。若一若異。此體不成。於世諦中
自在說者。不違世所解。隨順戒定慧世諦中
說。世人執為第一義諦。為遮此故。如偈曰。


「 若計我真實
 諸法各各異
 應知彼說人
 不解聖教義」



釋曰。云何不解聖教義耶。現見及驗義皆不
成。而執為實故名不解。此意如是。以是義故。
此品中明不一不異。別緣起義。開示行者。是
故得成。如梵天王問經中偈曰。


「 離身不見法
 離法不見身
 不一亦不異
 應當如是見」



釋曰。如是見者。謂不見彼見。如是等諸修
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薪火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生死品第十一



復次前品已遮諸法無性空所對治。自性無
故。今欲令他解悟生死無自體性。有此品起。
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五陰。何以故。由婆
伽婆作別名說。及為盡彼故。勤方便說。此若
無者。如來不應作別名說。亦不為盡彼故。作
如是說。如無第二頭。不可言眼病。由此有故。
作別名說。及為盡彼故。說如是言。諸比丘生
死長遠。有來無際。諸凡夫人不解正法。不知
出要。是故汝等為盡生死故。應隨順行。應如
是學。由如是義說因有力。是故當知有彼陰
等。論者言。汝雖引聖言而未詳聖旨。是義云
何。由佛世尊見諸凡夫。無始已來。於生死中
未起對治。無對治故流轉不息。從煩惱生業。
從業生生。由生相續盛受諸苦。如世庫藏。佛
[007-0087a]
見此已故說是言。生死長遠猶如幻焰。又生
死苦種種無量。如來為欲盡生死故。建立眾
生於勤精進。若諦觀察生死涅槃於第一義
中無毫釐差別。若汝欲令第一義中生死涅
槃有差別者。因義不成。若世諦中分別因者。
譬喻無體。如佛先說生死無際者。為對破彼
說無因輩明。有因為初。能生諸法。言有起者。
如來為彼一分眾生作如是說。有諸外道。欲
求過失。問佛世尊。如偈曰。


「 生死有際不
 佛言畢竟無
 此生死無際
 前後不可得」



釋曰。未起聖道對治已來。由生老死相續不
息。展轉為因。初起無定。是故無際無邊成立
世諦中說。非第一義。有信心人。信婆伽婆不
顛倒語。非不信者。何以故。顛倒心人說相
似驗。為對彼故。作如是說。彼劫初眾生。身根
覺聚皆由前世善不善業集因所成。何以故。
能為苦樂法等起因故。如今現在身根聚等
如是不共取境因故。可饒益長養故。能為他
作饒益故。作他嗔喜因故。可散壞法故。為
共取境界因故。如此等因立義譬喻如前廣
說。應如此知。外人言。生死有初。何以故。以
有邊故。法若有邊非謂無始。譬如瓶等。由正
智起時見生死邊。如我所說因有力故。是故
定知生死有初。論者偈曰。


「 非獨於生死
 初際不可得
 一切法亦然
 悉無有初際」



釋曰。瓶等無初。何以故。展轉因起故。初既不
成。譬喻則壞。立義過故。汝言有邊為因者。義
[007-0087b]
亦不然。何以故。虛妄分別生死有因佛不記
故。此義如後當說。外人言。若汝欲得生死無
始者。如是生死亦應無終。何以故。以無始故。
譬如丈夫。及彼虛空。論者言。汝言丈夫及餘
法無起者。於世諦中亦不應爾。何以故。法體
不成。譬喻無故。彼稻穀等。世諦門中雖復
無始。而見滅壞。汝立難者與義相違。復次有
異聰慢者言。汝婆伽婆無一切智。何以故。彼
說生死無初際。自欲顯己無智故。譬如死屍
無所覺了。論者言。遣執著故。作如是說。此義
云何。諸外道等分別生死謂有初際。是故佛
言無有初際。無初際者。即說生死無始。云何
無始。以其無故。如是生死無始故。初際不可
見。非婆伽婆於彼無智。復次生死無際者。此
中立驗。第一義中諸陰似先不如是有。何以
故。無前際故。譬如幻主作幻丈夫。外人言。由
無分別識取彼幻主所作幻人色等為境。彼
諸色等於後時中亦如是有故。譬喻無體。論
者言。幻主所作幻丈夫者。自無實體。見亦如
是。由無分別識色境界中幻作丈夫自體空
故。譬喻得成。無無體過。是故汝言生死是有
及為盡彼故。引佛說為因者。此皆不成。外人
言。第一義中有陰相續。是名生死。何以故。彼
中有故。此若無者。彼中亦無。譬如兔角。由生
死中有染有淨故。生死是有。我所欲義既成
立故。汝言為因不成及違義者。是則不然。論
者偈曰。


「 此既無前後
 彼中何可得」



釋曰。如彼中體不可得故。語義如是。譬如幻
[007-0087c]
師幻作丈夫。於彼相續求中體者。無如此義。
何以故。以前後不成中無體故。汝喻非也。如
所說過。今還在汝如是諦觀生死無體。偈曰。


「 是故前後中
 次第此不然」



釋曰。前中後者。謂生老死。外人若言生死有
自體。何以故。生老死有故。如石女無兒。不可
說有生老死者。此執不然何以故。彼石女兒
生老死初中後不成故。因義不成。譬喻無體。
以第一義中一物生等自體不成故。復次云
何生等初中後次第不成。應審觀察。如偈曰。


「 若謂生是先
 老死是其後
 生則無老死
 不死而有生」



釋曰。若汝意謂生為先者。應離老死獨自而
生。若定有物離彼生者。如此物體。終不可得。
譬如火馬。自體無起。何以故馬非火故。語意
如此。先無今起名生。新新變異名老。命根斷
壞名死。復次不死而有生者。謂前世不死如
是而生故。然非所欲。復次此中立驗。老死之
先不得有生。何以故。彼自體故。譬如火在煖
先。復次若汝欲避如此過失。作如是言。先有
老死。後有生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未生則無因
 云何有老死」



釋曰。無法未生而有老死。以依止無體故。語
意如是。復次此中立驗。先生老死。是則不然。
何以故。以彼為體故。譬如住外人言。老死隨
著生故。無如是過。論者偈曰。


「 生及於老死
 俱時則不然
 生時即死故
 二俱得無因」


[007-0088a]


釋曰。何故不然。生時即死無如此義。何以故。
生無體故。此義世間所無。生無體者。得何過
失。二俱得無因過二謂老死同時故。以共生
故。如老死非生因今生亦非老死因。是故老
死同時起者。此義不然。由此觀察故。偈曰。


「 若彼先後共
 次第皆不然
 何故生戲論
 謂有生老死」



釋曰。以是義故。第一義中不應起戲論。如品
初所說。以生老死為因。成立生死者。此義不
成。以不免前所說過失。如生老等。約前後中
觀察不成。自餘諸法皆亦類破。此復云何。今
當顯示。如偈曰。


「 如是諸因果
 及與彼體相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不但於生死
 前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悉亦無前際」



釋曰。一切法者。謂能量所量知及所知。得
解脫者。解脫行等。如彼所立因果體相。是皆
不然。其義云何。今說少分。謂第一義中彼稻
穀等芽先不有。何以故。以其果故。如芽自
體。若汝欲得因先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第
一義中因先無果。以無因故。僧佉人言。有如
是因。能了彼果。論者言。汝謂有因能了果
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彼因種種果亦別故。譬
如泥團作彼瓶等。復次能了之物。及所了物。
彼有別異。此無別異。如日寶珠燈及藥草光
有差別。瓶等無別故。若謂因果同時者。是亦
不然。以第一義中稻芽二種不得同時。何以
故。一時起故。如牛二角。復次垂𩑶等相在
[007-0088b]
牛體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依止無體故。如壁
與畫。如是相先有體。是亦不然。何以故。以其
體故。譬如大丈夫體不在丈夫相先。又如地
不先堅。復次體相二法同時起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同時起故。譬如香味。如前廣破。如品
初成立。及與彼過所說苦空。令人了達。是品
所明。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
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生
不死。如是受想行識不生不死。若色受想行
識無生無死。是名般若波羅蜜。復次極勇猛。
如涅槃無際。一切法亦無際。如是等諸修多
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生死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