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三十三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陳如品之二



起卷是第六外道文為二。初論義。後歸伏。論
義有二番。初番問眾生何法故起常無常等
六十二見。佛答。不知色故起常無常。乃至不
知識故起常無常等。夫言色者。先業為因。今
世父母衣食為緣。虛偽假合謂有定性。所以
能起常無常等。乃至不知於識亦起諸見。次
番更問。知何色知何識故不起諸見。佛言。知
色但是因緣和合無主無我即無諸見。乃至
知識亦復如是。梵志言唯願為我下。二是歸
伏。文云。捨故等者。故名無明與愛。新名取有。
解者為二。一云。無明與愛是過去所以名故。
取有現在所以名新。愛是現在那忽言故乃強
解云由行得愛。此解不然。二云。若據煩惱無
明愛為新。若據業者取有為故。此亦不可。取
是煩惱那忽為新。無明愛新那忽屬業。最為
不可。又一解云。不須云過現及煩惱業。但論
無明與愛是起身本。取從無明愛起即是枝
末。所以名新。無前諸失。上云。無明為父貪愛
為母。若尊敬此死入無間。又云。生死本際凡
有二種無明與愛此豈非故。今約三世現在
望過去無明。是故。未來望現在愛即是故。與
觀師同又不失三世。文云。我今已得正法淨
眼。或法眼淨此應無異。特是左右之異。十五
[033-0224c]
日後得羅漢者。悟有早晚。犢子梵志下。第七
外道文為三。一緣起二論義。三歸伏。亦以默
然為緣起者。不得例前表其儒雅。是故徐詳
待三方答。犢子言下二是論義。此無自執但
咨正義故因佛默。先問默意。次佛思。默意乃
開問端。次犢子言下正論義。既無自執但問
正義。於中二。先問法。次問人。初問法中二。
先問。次佛答。答中又二。先許。次正答三種十
種。於中先雙釋。次雙結。於釋中云解脫欲者。
此是無貪善根。次問能修善斷惑之人者。其
欲修習先訪其人。若有高例我亦隨修。此中
但問出家。二眾兼得。四眾。斷一切有者。此明
羅漢即出家二眾。得阿那含者。即問在家二
眾。度疑彼岸者。少分稱得度。此中再明優婆
塞者。有離欲者有妻子者。文云。受五欲樂而
心無疑網者。是佛皆答非一二三乃至五百
者何。如大品明大數五千分。然諸經中多明
五百弟子。此是數方之言。從世尊我於今者
樂說譬下。第三歸伏。於中五。先請述。次佛許。
三述己。四請出家。佛令四月試。優婆塞經明
必四月。言四月者只是。一時。根性不同復不
一種。聞不一種即求出家。五佛聽出家。出家
後修行得益。言二法者。或言止觀。或定慧。奢
摩舍摩輕重音異。報佛恩者。依法修行是報
佛恩。納衣梵志下。第八外道。此亦出家外道
常服此納。因衣名人。此間亦有麻襦。杯度之
流。文為二。初論義。後歸伏。論義又二。初執後
破。初執者。開善分初文為八復次。一據煩惱。
二據五大。三據鐶釧。四據自性。五據五塵。六
[033-0225a]
據五根。七據小兒。八據有無。招提分此文為
二。初難正義。後立邪義就初復二。一非業行。
後難煩惱。觀師分為四初一復次難因緣義。
次三復次立自性義。三一復次重難正義。四
三復次重立自性。但分文在人孰是孰非。且
依觀師諸師多云。納衣正問眾生之始三界
流來。弘廣問終咨決如來涅槃。問始是問流
來。問終是問反出。觀師據三文推之。一陳
如若弘廣云。若人來問常無常有始佛常默
然。若納衣問始佛何故答。二其初難。眾生無
量世中作善不善業。未來還得善不善報。此
問行業因果。何關問始。三可中問於初流來
者。佛答不去。何者界外初起一念流來。此之
流來。復何處來。向前推之永不可得。知答不
去。由不作此問故如來解釋。納衣正問因緣。
愛闡生義。惡因緣死見地獄時。反更生愛而
生其中。善因緣死則見天堂。而生愛者則生
其中。解此數論不同。數人言。於生陰前起愛
潤生。有身有惑同在一時。亦起愛心即便得
身。此即身先煩惱在後。論人云。於死陰後起
愛潤生。即煩惱在前身乃在後。初難因緣又
兩。初領旨而非。次難煩惱文又為四。一領旨。
二雙難。三別難。四總結。此下牒佛所說。煩惱
與身故云領旨若因煩惱下。第二雙難又三。
先兩定。次兩難。三兩結。初兩定可見。兩難者。
初云。若煩惱在先全未有身。那得煩惱。煩惱
何處住。煩惱因誰生。若煩惱復因煩惱。煩惱
知不是先故言不可。次難身在先者。則不從
煩惱而得是身。身既不從煩惱。煩惱亦不因
[033-0225b]
身。此俱不可。若言一時下三別難。既言因果
不應一時。先後一時下。四是總結三義。三皆不
可。故知諸法不從因緣。復次瞿曇堅是地性
下。次立邪自性之義有三復次。彼明地性堅
乃至空性無閡。體性如此非因緣成。五大
既爾一切亦然。即自性義。復次世間之法有
定用處。證成前義。在額名鬘等者。如此土嚴
具。故初舉工匠揆木為難。直者任床。曲者任
機。復舉五道為難。乃言。自性生地獄等。又舉
陸龜生即入水。海裏蚶蛤誰之刻畫。三舉貪
欲。一復次更難因緣前非佛旨。後乃作難。難
有四意。一難貪不對塵。如人睡時亦不對塵
而生欲貪。二難小兒初生無所分別亦復生
貪。三難賢聖在於山林。雖離五塵亦復生貪。
四難自有對塵貪對塵不貪。並是自性。第四
有三復次重立邪義。初明五根不具而多財。
五根雖具而少祿。根若不具則過去作惡。今
生何以多財。若根具者過去行善。今生何以
貧窮。並是性爾不關因緣。第二復次可見。第
三復次舉有無難。彼以虛空為有。兔角為無。
誰作虛空之有。誰使兔角令無。二事既然一
切亦爾。皆是自性。佛言下答。以答望問略有
三異。一有無。二鄭重。三不次第。言有無者。
前有四難為八復次。今但七復次。何故爾。佛
答七難竟其即領解。是故不答第八難也。鄭
重者。重答第二難。何故爾。性是其宗故再破
之。不次第者。第一答第二。第二答第三。第三
答第四。第四答第一。第五重答第二。第六答
第五。第七答第六。第八答第七。初答第二破
[033-0225c]
立自性義者。彼以五大不從緣生。例一切法
亦不從緣。佛逐破之。汝立五大不從緣生。是
故名常。例一切法不從緣生。亦應是常。汝言
用處下。是第二答第三破其證義。彼云。鐶釧
無有因緣。佛破云。皆從因緣得名。亦從因緣
得義。名鬘名纓。此是從因得名。匠為箭槊。此
從因得義。若性是箭無假工匠。況本是鐶。今
打為釧改釧為鐶。向是曲者任機。熨機直為
床。向時直者為床。今熨床曲為機。皆是因緣
何性之有。汝言如龜陸生下。第三破彼第四
復次。中有七事。為破七事。此即初事。何不入
火𡂡角。正反彼宗。若言諸法悉有自性下。第
二事。其上復次中全無此語。但言誰有教者。
而今有此破者。既云利是性爾。鈍亦如之。豈
有教而長耶。若一切法有自性下。第三事。明
婆羅門不應祠祀。世間語法有三下。第四事。
明皆有造作之語寧是自然。若言諸法悉有自
性下。第五事。縱則應定。若一切法有定性下。
第六事。明既其無定則應從緣。汝說一切法
下。第七事。明說喻故。故知無性。若使解則性
解何勞為說。若不解者性自不解。雖復說喻
無所成益。善男子汝言身為在先下。第四追
破彼第一復次。但前難本有四。一領旨。二雙
難。三別難。四總結。今答不一一相對。但總答
之。而此四意。但正難中本來有三。一者難身
在先。二難煩惱在先。三煩惱與身一時。別難
中即無。結難中有之。今亦答三。初答身在先
難。次答一時之難。後答煩惱在先難。初又二。
先雙非。次正答三難。此下第一答身在先。然
[033-0226a]
佛之本義說煩惱為身因。則彼應正難煩惱
在先所以。又難身在先者。相對而來。非其本
意。今欲答正先發遣旁。故先云。我無此說。汝
義亦然。何忽難此本。欲難我還成我義。善男
子一切眾生下。第二答一時之難。就文為三。
初明一時。次明前後。第三更取意答。初言一
時者。除彼所計之一時。若是其所解言一時
者。此則不可。今言一時此是前後而一時。亦
是一時而前後云云。第二文中言其前後者。此
是一時中之前後。無前後異一時。亦無一時異
前後。今只於一時義中說有前後。即煩惱為
前。身屬於後。煩惱是因身即是果。豈非因前
果後。若如中論所明緣成由果。此有別意云云
私謂。諸大乘經云無始者。不獨云身。不獨煩
惱。若一在前一則有始。今經從於對治化機
以說。故云。要因煩惱故而得有身。仍帶理說
故。云雖無前後。雖是不盡之詞。不盡是有餘
之說。故知實理却是權道之有餘。實而言之。
非但過去言無先後。只於現在煩惱為身。而
作因時亦無先後。何以故。因果無二色心體
一。三道三德一念無乖。五陰五脫剎那理等。
貴在衲衣執破。破已了性同空。空無前後內
外誰施。三十六軸唯從涅槃。五十二眾咸成
佛性。至此不了終歸結緣。此兩段只有二行。
餘經文是釋疑之要也。從汝意若謂如人二眼
下。第三更取意破。若言煩惱與身是一時者。
不應前後。如牛二角左不因右右不因左。是
事不爾。如炷與明是一時有。而要因炷有明。
終不因明有炷。煩惱與身亦然。但炷是燈器
[033-0226b]
因燈有明。而云炷者但齊火燒者名炷。未燒
之時不得名炷云云。明佛此義正是一時因果。
舊說多謂此明眾生之始是一時因果。今謂
不然。此不明眾生之始。但明眾生用業得身
必由煩惱。自有二種。一者潤業。二者潤生。若
潤業者身果為奢。今之所明正取潤生。若依
數解。正以生陰之初有染污識。為潤生惑。即
結一期果報。是為煩惱與身一時而有。於義為
便。但今依後解。若靈味法師亦用生陰。云初
起潤生愛。極似數義。其餘師並云。死陰之中
起潤生愛。得言一時因果者。此前迦葉章中
云。由愛無明二因緣故得住壽命。十地經云。
有漏有取心生熱惱種子漸備。經云。有漏有
取心生有漏種子。潤生之惑雖在前起。而正
由識。是有漏故潤生之愛。所以結之是為取
識。有漏已有即是一時因果之義。故此義意
微采靈味之說。彼前難云。若言一時義亦不
可。今答一時而有此義。殊堪反於邪難故也。
故云汝意若謂如人二眼下。正取彼意破之。明
雖俱是同時實有。相因之義如炷之有明。一
時而有而復相因。汝意若謂身不在先下。第
三答煩惱在前難又二。此先牒彼難。何以故
下正破。但此中文有兩家讀之。一云。若以身
先無因緣故名為無者此是牒於難。汝不應
說者即是非之。汝不應作如此說一切皆有
因緣者。還明一切法實有因緣。然不須如此分
句。直云。汝不應說一切法有因緣也。然彼是
自然之義無有因緣。而言汝不應說一切法
有因緣者。然此三師外道。云有二十五諦皆
[033-0226c]
悉相生。即因緣義。而與佛因緣義異。佛法據
過去為因現在得果。彼家直據現在一世相
生以為因緣。又如勒叉婆有依諦主諦。如五
大造五根。五大是主諦。五根是依諦。並是因
緣。如火大造眼令能見色。色是火家之求那。
亦如空大造耳可能聞聲。聲是耳家之求那
云云。若言不見下。復取彼意破之。汝若言不見
身因故不說者。今現見缾從泥出何故不說。
見故不說乃是違心。若見不見下。此明誰論
汝見與不見。但云現論諸法皆從因緣。善男
子若言一切諸法悉有自性下。第五重破第
二五大性難。先且破其地大。佛翻其義酥蠟
等物是彼家地。但酥蠟不定或時為水或時
名地。是不定後更破之。白蠟等物舉為五大
云云。不言三大四大寧非因緣耶。此中兩雙。
前謂汝義說有五大。後說有香為地有色為
火。如論文香相品中明。衛世師義。不言香為
水色為地。寧非因緣耶。後雙者前謂汝義云
從泥出缾從縷得衣。寧非因緣。後謂汝義濕
是水大。假使由寒緣故凍。汝猶隨濕緣。是水
不隨寒緣是地。又水凍時不名為地。故名為
水。何故波動時不名為風者。此是芰角並難。
若例難者。應言水本流性凍時不流而尚名
為水者。風本動性。應有物不動尚不名風。而
今此文若作芰角並意者。水本流性。凍時不
流尚為水者。風本動性。波既是動應名為風。
波雖是動不得名風。水既不流不得名水。又
解此是例難。如水本流遇寒因緣凍而不流。
而猶隨本為水。風本性動。遇水因緣激而成
[033-0227a]
波。應猶隨本是風。若波動遂逐因緣成水。不
名為風。凍時亦應逐因緣成地。地非是水。並
意為水。本是流濕之性。凍時無流。守本濕性
猶名為水者。風本動性風激成波。猶自名水
不名風者。水凍成氷應名為地。水凍成氷守
本濕性猶名水者。何異波動時守本動性應
名為風。只為波動名水凍時名凍。所以得並。
動是風大。水為浪時雖藉風為緣。猶隨因屬
水。不隨動為風。寧非因緣。汝言非因五塵下。
第六破彼第五。明五塵但為外緣。復由覺觀
內因善惡。覺觀即生貪瞋。汝言具足諸根下。
第七破彼第六。明業因不同致果報參差。如
汝所言世間小兒下。第八破第七。明兒有啼
笑則知有緣。又不破第八者二解。開善舊云。
第八是二種。無法無不從緣。則無勞破。二冶
城云。此破七竟。彼便領解是故不破。梵志言
若一切法下。此是第二歸伏文為二。初作兩問
汎爾求解。次從唯願為我去是正歸伏。佛知
根利。直說二邊及與中間。彼即領悟。夫破義
多方不唯一種。隨病用藥不定後前。若棄通
從別須論次第。初起道樹多用因緣破性。次
用無常苦空以破因緣。次用體破析。次用分
別破析體空。次用中道破於二邊。次用圓常
破於偏漸。如此等義。遍乎經論。今大涅槃圓
常極說。而用因緣破彼納衣自性計者。蓋隨
其病以此初藥而後用之。初後既然中間亦
爾。於一切處以智方便。或隨欲隨宜隨治隨悟
互用無失。而次第宛然。私謂。四悉義兼祕密
不定。雖祕不定次第宛然。若得此意應具作
[033-0227b]
所以使文義分明。因緣破性雖具經文。更須
懸作無常析空乃至圓常等義。令法行成就。
節目顯然皆與修多羅合。此義若成。破諸外
道邪教邪執。破一切內道正教正義。破一切
小乘聖賢教行位理。破一切大乘賢聖教行
位理。包括佛法尚盡。況復執性外道耶。於十
仙文中一一須作具載。則文煩故於納衣章
中略出此意。得斯問意將對前後。縱橫用之
云云。復有婆羅門名弘廣下。第九外道文為二。
初論義。後歸伏。彼無所執直問知心念不。佛
知其念故作異說。其本有四念。佛亦作四句
答者。涅槃是常。有為無常。曲即邪見。直即八
正。此四義者與其名同而意則異。故重問之。
佛方為說即云。乞食是常。別請無常。曲是戶
蘥。直是帝幢。即是以所懷之事默以試佛。佛
知其意乃跨節用所表之理而以答之。答過其
表所以更請。然𨷲字應門裏作。說文云。函𨷲
下柱。今經中草下作。此乃草名。說文言雀麥
也。後問八正能令滅盡。佛不答者。以此問意
眾生修道皆滅盡者。應無復眾生。然至理中
眾生無盡。是故不答。若有可盡即是有邊。私
謂。準文恐且約事。舊用此文謂弘廣問終。善
哉善哉下。二此明歸伏。其中發迹植因已久
賢劫近成云云。靈味以此一人例九外道皆。並
是權觀。師不許。並云。若見一人發迹例九非
實。亦可九人是實反例一人非權。但諸人直
云證果不明是迹。此人欲知城知道自作守
門。既發大心非為小事。隨文判之不須盡例。
爾時世尊下。第十外道有人云。此章有三與
[033-0227c]
前小異不止化外。一為付囑。二為降魔。三化須
跋為付囑者。以說經竟須付囑阿難。為降魔
者。正法之障本由天魔。今以呪降令法無壅。
為化須跋者。前諸外道恊邪難佛。佛降伏竟。
須跋自恃不來。顧命阿難喚來得道。今明不
然。皆化外道。詞異意同。何者。佛大慈無量非
但當時破執。亦使將來救邪。所以顧命阿難
付囑流通。阿難現為魔羂。魔亦能羂。障未來
故以神呪呪之。使二世無壅。須跋自很表將
來背化。遣阿難往召表流通傳法。故須跋來
而得道。表於將來咸得歸正。作此消文。化外
義成。流通不失。就文為四。初顧命阿難。二更
論義。三正命阿難。四兼化須跋。初文二。先問。
次答。此下是問。欲為付囑此經兼化須跋。所
以顧命阿難所在。陳如言下二答。文為二。初
明眾魔為亂。次明阿難受亂。先眾魔亂中二。
先眾說為亂次。神通為亂。初眾說中云。毘伽
羅那即是論文。亦言和伽羅那。梵音不同。然
此中魔說。盡明佛法正義。不說魔邪之法。若
說魔義念阿難解之。然其常聞如來所說。纔
聞異義即不信受。若爾云何為亂。解云。或說
十二因緣。或說四緣。復說四諦八諦等。以為
惑亂。文云。三觀者有多種。一云。苦無常無我。
一云觀陰入界。亦云。觀三毒。言七方便者。數
人云。不淨觀總別四念處并煗法頂忍世第
一。成論人云。一者觀色苦。二觀苦集。三觀苦
滅。四觀苦道。五觀苦過。六觀苦出。七觀苦入。
約一切法皆爾。從世尊阿難比丘見是事已
下。二明阿難受亂。而阿難得初果親為佛侍。
[033-0228a]
而今忽受眾魔所亂。此有二義。一者迹中現
受。表神呪功方能降魔。二者阿難既不在座。
欲令如來顧問。文殊往復論其德業。堪為付
囑。河西解云。阿難所以為魔所惱凡有五義。
一者陳如應是對揚化諸外道所以阿難不來
在座。二者謂魔得度故示在彼。三者欲顯阿
難內德八事。四者欲令阿難往召須跋。五者
欲折阿難高心。爾時文殊白佛下。第二更論
義釋疑。復為二。初問。次答。問中復二初問。
具出菩薩自能流通。從何因緣故下。此問阿
難何為獨蒙顧問。爾時世尊告文殊言下二
答。文為三。初具述本緣。次現前稱歎。三正答
二問。此初具述本緣。即是如來昔於僧中。命
覓侍者之本緣云云。文殊師利阿難下。第二現
前稱歎。若阿難在眾豈得歎美。又二。前歎八
事不可思議。次歎希有。又云。毘舍浮佛七佛
之名。定應如此脫。有本有舍浮者非。從如汝
所說下。第三正答二問。明菩薩雖能流通。各
有重任調伏眷屬。故不付囑。阿難下果。親為
侍者。多聞最上。所以付之。長壽品初盛明聲
聞不堪菩薩堪受。今付阿難不付菩薩。此有
三義。一者前訶實行故言不堪。今明是權故
言其堪。二者對揚大法弘宣深理其即不堪。
於教文言受持章段其即堪能。下文自云。若
阿難所不知者。弘廣菩薩自為宣說。深義正
理即付菩薩。三者明聲聞者自有與奪。奪故
不堪與故言堪。文云。是吾弟者。此是從弟但
欲論近。不復言從直云是吾之弟。所未聞者
弘廣菩薩當能流布者。此有三解。一冶城云。
[033-0228b]
十外數中迹居第九。實是菩薩。是故佛言弘
廣菩薩自能流布。二者招提云。佛法之中大
士。何[阿-可+昆]而忽取同外道名。謂能弘經言弘廣
者。非據一人。但能弘通教化利益即是弘廣。
故大智論。結集法藏中具明其事。迦葉對阿
難則出修多羅阿毘曇。對優波離出於毘尼。
即是律藏。若文殊師利與彌勒等對阿難出
大乘藏。是則文殊彌勒即是弘廣菩薩。第三
解。既非外道又非通說。別有菩薩名為弘廣。
如言普賢文殊等之流。從文殊師利阿難比
丘今在他處下。第三正命阿難。舊明三義。而
文中唯有降天魔。喚須跋應有付教之事。文
少不來。今就文有五。一佛命文殊。二如來說
呪。三文殊奉命。四魔王發心。五阿難致敬。第
一佛命文殊。令其持呪以解阿難。文云大陀
羅尼者。翻音不同。亦云總持。亦云能持。能持
正法不失邪法不起。故謂為持。亦翻辯才。是
梵音兼義。正翻為持。故其文云。聞是持名。其
中令持呪人行於五事斷辛等。悉如文爾時
世尊即便說之下。二如來說呪。呪之名義已
如前解。但呪中云若竭裨。經本不同。或作衣
邊。或為土邊。今以衣邊為正。而有二音。一徐
愛音云此是卑音。今以為婢離反。然土邊作
亦有二音。又云婆嵐彌。其字山下風。此本是
攜字。若作攜音者字當作[山/几@上/土]。說文云。從嵐省
從圭聲。又賴綈之字或為第音。今為提音。說
文云。厚繒也。然新金光明經陀羅尼淨地品。
佛為十地菩薩說十篇呪。此之一呪即是彼
經第十篇擁護十地。此呪正護第十地菩薩。
[033-0228c]
若爾當知。阿難位行即高乃是十地菩薩。如
來說呪而擁護之。彼經云。得此呪者不畏毒
蛇師子虎狼等。圓教一生既許超登十地。肉
身未免如是等畏故呪護之。然阿難縱非此
生始證本迹何殊。呪護之意思之可見。若不
爾者菩薩斷煩惱無復怖畏。今何得云得呪
方乃免怖。故人多釋。或云其事實是難知。不
可淺情所度。而有一義。法身之體而無所畏。
就應身為論此當示畏。如來道登種覺尚有
九惱。況乃菩薩。皆依前釋。爾時文殊受呪下。
第三文殊奉命。魔王聞是下。第四眾魔發心。
文殊與阿難俱下。第五明阿難致敬。但古來
呪文不譯而有五義。一是三寶名。二四諦名。
三空境名。四勝行名。五鬼神名。總此五義故
稱為總。能持善不失。持惡不生。故名為持。三
寶名者。請觀音云。南無佛陀達摩僧伽。但三
寶名種種不同。或當如此。所以摩竭大魚聞
三寶名即便合口。四諦名者。賢愚經中。聞四
諦名鸚鵡生天。空理名者。真境無名無所不
名。故聞此空名。即便悟道成聖斷惑。勝行名
者。大品言。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呪無上明呪。
又請觀音明六字章句。即六妙門。一數。二隨。
三止。四觀。五還。六淨。鬼神名者。一者善神
王名。二者惡神王名。佛告阿難是娑羅林外
下。第四兼化須跋。文為三。一緣起。二論義。
三歸伏。初緣起又三。一告阿難。二阿難奉命。
三相隨而來。初文須跋陀羅此有二翻。一云
好賢。二云善賢。雖得五通未捨憍慢者。慢是
散心之惑。既得上定應伏下惑。而言未捨憍
[033-0229a]
慢者。數論兩解。若依數義。慢從他使背上而
起。彼既得非想定。即緣彼地而起慢也。故言
未捨憍慢。若依論解。慢是散心煩惱此實已
伏。非想一地猶有慢在。且慢本自高。而彼得
下定我心殊多。以有我心故得名為未捨憍
慢。生一切智起涅槃想者。此是須跋長存之
想。謂生一切智想及涅槃想。又云。其人愛心
習猶未盡者。可有二義。一云。此是善愛。謂父
慈子孝之愛。此乃有煩惱愛故生此心。但生
判屬世中之善。而謂為習猶未盡者。未必便
是習氣。但明數起。此善其事既數數習不已。
是故便云習猶未盡。二者此論煩惱之習。若
煩惱習有二解。舊云。要永伏斷方始起之。即
是所用。二解。明凡夫所起之習。而言未盡者。
以其得上地定伏於重惑。餘輕者在故云習
猶未盡。時須跋陀到已問訊下。二是論義。文
為二。初論業行。後論解脫。初業行者。即是世
間解脫即出世間。具與佛論世出世二事。就
前文為四。此下第一求聽。佛言。今正是時。第
二佛許。瞿曇有諸沙門下。第三彼正問佛。四
如來答。前二如文。第三問佛中。不云是其己
義。但言世間有諸沙門等皆作此說。何故不
自出己義宗。此亦有意。前來聞佛破諸外道
所立之義。所以今時不自立宗。恐為佛破。直
舉諸人所解問佛。明一切善惡果報皆由本
業。無有現身起業及現因緣。有業之義殊近
正說。但無現在因緣即便為邪。只因過去之
業能感苦樂二報。若現在能修斷苦樂報既
能修道。現在此身便得涅槃。故云。一切眾生
[033-0229b]
苦樂果報。皆悉不由現在之業因在過去。現
在受果現在無因未來無果。若有沙門下第
四佛答。文自為三。初難彼邪說。次責其邪師。
後為明正義。此下先難彼邪說有四重假設。
皆立一彼一我相對。文皆可見。從我言仁者
下。第二責彼邪師。文中言彼若見答富蘭那。
然須跋之師實是欝頭藍弗。故下文云。汝師
欝頭藍弗利根聰明。而今言是富蘭那者。是
假設之詞。蘭那是六師之宗。其人邪見撥無
實不說業行。但云假使是火師富蘭那者。亦
須併責。文云下苦因緣受中上苦不者。實論
因果則下因得下果。亦有轉障隨緣不定。故
言下因得中上苦上因得下果。可有轉障。又
云。能令樂業受苦果不者。謂行善是樂業。而
轉於地獄獲報人中受果。即是樂業受樂果
也。苦業受樂果者。即是為王除賊。此是苦業
而得富貴。是苦業受樂果。令無苦無樂業作
不受果者。此非無起之業為無苦無樂。今以
下善為捨受之因。即是無苦樂業隨緣異故
都不得報。故云不受果也。又文云。能令無報
作定報不者。此非超然無報。正謂無定之報
能令作定報不。仁者當知定有下。第三正義。
仁者若以斷業因緣力故下。第二論解脫義。
此有五番。此初番也。世尊我已先調伏心下。
第二述已自陳。佛言汝今云何下。第三重責。
世尊我先思惟下。第四文云。我先觀欲是無
常無樂無淨者。然外道所觀多作六行。謂苦
麁障止妙離。若佛法弟子作八行觀。謂無常
苦空無我不淨如癰如創如毒如箭。今此須
[033-0229c]
跋亦作八觀。但例而為言。應觀欲界為無常
無樂無我無淨。而今獨不言無我者。以外道
為我修禪令我出離無無我觀。然此須跋次
第斷三界煩惱。得非想處謂為涅槃。是先謂
心。佛言汝云何下。第五如來重破。汝雖言調
心。而猶有計非想處而為涅槃。涅槃無想汝
自計之。豈是調心。前斷三界思惟煩惱。是除
麁想。而復計有涅槃。是存細想。其中云汝師
欝頭藍弗後退非想定作飛貍身。所以然者。
此外道本欲界身得非想定。為眾鳥所鬧乃
發誓願。願作飛貍殘害魚鳥。後時退定遂受
此身。然其得定以為涅槃。生大邪見後墮無
間是受惡身。世尊云何能斷諸有下。第三歸
伏。文為三。一請說無想之法。二時眾得益。三
須跋悟道。私謂。此悟道文少應如後分。此下
請說無想之法又二。先請。次答。答文自二。初
略後廣。此初略說實想者。若從境為名應言
實相。若從智為名即云實想。想是智名。相是
境名。須跋言云何下。第二更請廣說。於中先
請。次佛答。答中文云。隨所滅處名真實想者。
此有二義。一者以真實智斷諸煩惱。故云隨
所滅處。二以此空遣於俗有。故言隨所滅也。
又言。名第一義諦第一義空者。涅槃果上亦
有此名。如師子吼初說。今文中則正明真空
為第一義。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得緣
覺菩提者。古來有解。謂三乘異觀。今此文中
明三乘同觀第一義空。但智有下中成三乘
別。例如三獸度河得水深淺。三乘同觀中道
深智即得無上菩提。淺智但得辟支與聲聞
[033-0230a]
菩提。說是法時十千菩薩下。第二明時眾得
益。文云。得一生實相二生法界者。謂十地補
處大士以為一生。九地則是二生。若具論者
則如法華經損生義說。須跋陀羅下。第三明
須跋悟道。應有正付囑。而文來未盡。開善云。
自斯已後幾可哀傷。然皆已蒙作得度因緣。
故如來滅後得道不一。今經教滿足。唯宜自
勵脫復不遇沒苦。如何居士請僧經云。涅槃
後分更有燒身品起塔品囑累品。此文三品
不來。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