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邪正品



邪者魔也。正者聖也。邪魔多種。謂邪惡邪俗
邪偏邪漸。邪惡者闡提謗法四重五逆十惡
四趣等果是也。文云。聽畜八種不淨即謗佛。
執九部經謂無方等即謗法。若欲行淫應脫
法服。即犯四重。此等名為邪惡。邪俗者通謂
二十五有。因緣煩惱業陰天魔等是。文云。依
因父母愛欲和合生育是身。愛即煩惱是身
即陰。以有漏形作無漏身即是天魔。往昔苦
行即是業等即其義也。邪偏者謂聲聞緣覺。
無常苦空邪曲涅槃等是。文云。如來無常變
異宣說無我即其義也。邪漸者謂分別歷別
棄捨二邊別求中道。亦三昧魔菩提心魔等
[011-0100a]
是。文云。如來於諸外道邪論無所知。於世
間湯藥無所知。無所知故故名如來。於刀割
香塗不生憎愛。唯能處中故名如來。即是其
義。正者名聖。聖正多種。謂執正善正真正方
正。對於四邪以論四正。四邪既出於文翻邪
即正不俟更論。此四邪四正即四悉意。邪惡
尤重眾邪之根即世界也。邪俗之邪為清升
者。立此名字即為人也。邪偏偏破生死入涅
槃即對治也。邪漸所到之處即是常住。從歷
別門立此邪名即第一義。正亦如是執正是
魔是欲界主執正。欲界即世界也。善正是世
間之善。為成眾善即為人也。真正是出世之
法。對破世間方乃名正。是次第大乘能到實
相。實相即第一義。通塗邪正其相如是。今經
所指兩法兩人。謂魔經魔律。持魔經律是為
四魔。此意則寬該前諸邪正亦四種佛經佛
律。持佛經律是為四正。則冠前四正。從此立
名故言邪正品。此品答前迦葉問。云何知天
魔為眾作留難。如來波旬說云何分別知。然
四依有廣大之德。邪正有分別之能。雖二義
相成。而四依答廣大邪正答分別。兩品備有
形聲兩偽。而前品多明形亂。後品多明聲亂
云云。文為五。一略明邪正。二廣明邪正。三論
義。四領解。五述成。初略中有問有答。問則牒
上四依。答則出邪三寶。魔即邪佛。所說即邪
法。受持者即邪僧。如百論迦毘羅自謂為佛
所說。弟子等為此惑亂須上四依。迦葉白佛
去。二廣說邪正。有問有答。問中雙問邪正三
寶云何分別如文。上問云何知天魔為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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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難。是問形亂。如來波旬說云何分別知。此
問聲亂。今問魔及所說即上兩問。而言隨魔
行者即是徒黨還隨魔作形聲兩亂。廣答文
為二。先答形亂。次答聲亂。初云七百年者正
法。千年。由度女人減五百年。六百七百入像
法時。摩耶經云六百年馬鳴出。七百年龍樹
出。是時魔盛。即有四依。魔有有漏通。能變為
四部四果及佛色像。猶如獵師外被袈裟內
懷殺害。魔亦如是。外為聖像內挾邪謀。夫無
漏在心不在於色。云何言作無漏之形。聖人
有無漏威儀亦是無漏五陰故魔學之。從是
波旬當作是說下。二是明聲亂文為五。一亂
佛身。二亂結戒。三亂佛德。四亂經律。五亂罪
福。初亂佛身者。又四。一亂生。二亂行。三亂
入廟。四亂納妃。初文者若言實生是魔說。言
不生生是佛說。次就行中亦應例爾。今不爾
者。明不行是魔說。行是佛說。何者。魔邪常欲
隱佛之德顯佛之過。名亂佛行。入廟納妃皆
如文。從佛在舍衛去。是亂結戒如文。六十四
能者。佛有三十二相。外道夸毘謂倍勝佛。故
云有六十四能。又佛有三十二相并業。外道
攀對求等故立六十四能。三從若有說言去。
是亂佛德。此中明佛不知好惡不別冤親。刀
割香塗悉不欣惡。如即人云刺眼不眴。此以
癡意亂德。四從若有說言如來為我者。是亂
經律。初通就經律作亂。後就常無常作亂如
文。五從復有人言去。是亂罪福。文為三番。初
明正。次明邪。三更明正。初比丘自知非聖。答
云非聖是則無犯。次從復有說言無波羅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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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是邪。三從若復說言於諸戒中去。更明正。
若過一法者。說戒時最初問清淨不。三唱不
答。即犯妄語云云。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
戒者。佛性是正因。持戒是因緣云云。迦葉白
佛去。是第三論義。文有三番。一論佛性。二論
過人。三論夢覺。初番先問云云。次答中。如來
或說我。或說無我。是名中道者。中論云諸法
實相中。無我非無我。我無我皆是假名。言我
是假。言無我是實。非我非無我即是中道。次
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答中先明犯。次明不
犯。後重明犯如文云云。第三番問答中二。先
問次答。夢淫無罪寤已應悔。若寤已贊歎得
罪大品中意亦爾云云。摩訶楞伽此云赤色。與
下文被服赤色相違云何通。解云。下文說未
制戒時。此中說制戒後。又一解。赤亦多種。
大赤則遮如乾陀。輕赤此則不遮云云。迦葉白
佛去。第四是領解。第五述成。


四諦品



此品。答上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舊云佛
昔隨情但說有量四諦。止在界內聖心不暢。
今緣常住說無量四諦。出三界外故佛心喜。
亦名有為無為四諦。亦名有作無作四諦。今
問。有量出分段不出變易。無量亦不出變易。
不出既同俱是有量。量與無量是對小大兩
緣何足為喜。又有量是有為者。那言三是有
為一是無為。若爾有為義不成。若無量是無
為者。那得猶有變易生死。解言。不為分段身
命所為故言無為。不無三相。若爾實非無為。
無為不成。無作亦壞。勝鬘雖有此之名教別
[011-0101a]
為一緣。不得用彼無量四諦釋此經文義不
相會。舊又明五時四諦初時約事如苦是逼
迫相云云。第二時至第四時約理。如五受陰洞
達空無所有。是苦義義即是理。解言。入觀之
時亡名絕相無此四事。藉四方便故言四諦。
如見諦入真無八忍八智但緣一滅。言忍智
者。從方便為名。為此義故四時不明佛性。佛
心不喜。第五時以智為諦。文云無苦而有真
實故說佛性。佛心則喜。今問若還是前有量
無量已如前難。若非有量無量復是何諦則
無別名。既無別名則無別理。復何用此以釋
今經。今明此品與聖行品有同有異。聖行具
明四種四諦。今文但明一實四諦。其相云何。
佛性實相遍一切處。能於四事明了實相乃
可稱諦。若不了者倒而非諦。經有明文何須
致惑。謂知如來甚深境界常住不變。微密法
身。名之為諦。此乃且舉佛果為端。實通一切
畜生地獄陰界諸入。悉了常住法身不。變名
苦聖諦。於不淨中而生真智。不壞正法名集
聖諦。於斷滅中識如來藏名滅聖諦。明識三
寶及正解脫名道聖諦。諦非四數約四了諦
故名四諦。如來出世元為說此。覆相今開塗
乳獲洗故言心喜說真諦。從此立名故言四
諦品。文為二。初明四諦。二領解。初四諦即為
四章。章章各六。但有次第不次第之殊。苦諦
六者。一明惑。二明惑果。三明解。四明解果。
五結解。六結惑。一即是四四即是一。名不思
議。此文明矣。初明惑又兩。先直明苦。後不解
故苦。下明苦有三種。一是苦非諦非實。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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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是諦非實。三非苦非諦是實云云。當知是人
必墮下是明惑果。若有能知下是明解。若一
經耳下是明解果。若如是知下結解。若不知
下結惑。次集章亦六。次第如前此初明惑。以
是不知下明惑果。若有深智下明解。以是因
緣下明解果。又牒昔迷舉非顯是。若能知下
結解。若人不能下結惑。次滅諦章亦六次第
小異。初明惑。言多修空者。一是二乘沈空二
是外道撥無。即是多修空。次修苦滅者是明
解。亦應言逆聲聞而偏語外道。有二義。一前
來以訶聲聞。二聲聞乖理即是外道。若有修
習下明惑果。若有不作下明解果。若能如是
下結解。若有不能下結惑。道諦章亦六還如
前次第。但後結小異。初即明惑先出所惑。次
正明惑。以是因緣下明惑果。若能發心下明
解。乘此一念下明解果。若有人言三寶無常
下結惑。若修是法下結解。實結道滅。言四諦
者。道滅是四諦之後當於第四。迦葉白佛去
二是領解。


四倒品



倒者惑也。上云醉人眩亂日月迴轉。況顯惑
義但倒數不定。或一二三四八乃至眾多。一
者只是無明虛妄羅籠自繞。二者是見想取
著而致毀傷。三者癡心心倒狂狷想倒分別
見倒。四者常樂我淨偽藝無實。八者無常樂
我淨瓦礫非真。眾多者但涅槃佛性畢竟清
淨非倒非諦。從解惑因緣而說倒諦。先佛出
世破倒之教遺法在世。時去聖遠執字亡旨。
不知方便藥變成毒。即起常樂我淨四倒。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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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世投無常藥而倒瀉之。病去藥存執之為
是。迷佛方便起無常等。佛觀是病應用常等
以治其病。若後末世常等為病。傳付後佛乃
能治之。通亘前後皆名四倒。若治常等則如
昔教。治無常等如哀歎品。此品但明迷惑之
病。若其解病即能解藥。離倒無諦。緣宜別說。
故明四倒。文明八倒以四題品。經家從略就
合為四。今從合題者欲對四諦使相成故。近
論三品相成。魔說佛說總論邪正。四諦別明
正解。四倒別明邪惑。若但解諦倒者如偏識
人。入單知杌人非具足知。不名正善具成就。
不能作善業。雙解邪正倒諦俱通。即是正善
具成就。能作善業業者即如來性。次第相成
合為四倒。其義則便故言四倒品。文為二。先
明四倒。後領解。初就四倒。即為四章。初章
為三。一出苦境。二出苦體。三結。於佛果非苦
為苦此即是惑應招苦報。遂言是解即是苦
中生於樂想。無常變異者謂佛行苦。捨身入
滅謂佛壞苦。彼言如來是常謂為倒。無常謂
為諦。我若說言下。正是倒心樂生苦想云云
無常常想即第二倒。境中雙舉二想。體中偏
釋一想。上已雙舉不欲煩文亦出倒境。後明
倒體并結可見。所言不修者。即是不修般若
空慧。後二倒可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解。後
述迷。別論取撥無因果名邪見。迦葉久無通
取一切倒心為邪。迦葉猶有云云


如來性品



此題。不標佛而言如來者。允同三世。三世諸
佛皆初號如來。又舉初以標後。又如名不異
[011-0102a]
破諸異計。又如來即佛佛即如來。故言如來
性品。四悉檀云云。又如來是極果之勝號。性
是至理之本名。非但極果名曰如來。眾生本
性亦名如來。又如來擬果。性擬於因。雖因果
雙列。意在於因。故言如來性品。又果之本性
性隱難辨。舉顯以目隱故言如來性品。又性
理含藏備種種性善惡三乘。舉勝棄劣故言
如來性品。又如來名通。夫有心者悉未來如
來。四依開士猶如如來。十方諸佛同稱如來。
就一佛之上有化應報法皆稱如來。今文中。
正辨如來藏之如來。二十五有悉皆有我。以
我同故故名如。以如示人故言來。常不可壞
名之為性。從此立名名如來性品。當知此如
來藏即佛性也。諸師解藏義不同。論師言佛
果在當。即時未有故名為藏。又言佛性眾生
心神。心神自能避苦求樂。即是心神。開善云。
六法是佛性。義皆不然。此品以如來自性。不
以心神。不以六法。又如來藏隱。心神六法皆
顯。又如來藏常。心神六法遷變無常。與如來
性全不相關。今皆不用。地人云。惑覆於理名
之為藏。是義不然。私謂非無一邊但不與此
品題合。彼以惑與理異故惑能覆理。今依經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那得無性之惑覆
於無惑之性。不會經旨故不用也。私謂非但
惑性相即。一切何所不收。涅槃何法不在。一
切眾生即涅槃相。一切國土即涅槃相云云。又
論人云。當果為性此即在外。六法為性此即
在內。地人云。惑覆黎耶此亦是內。興皇云。非
內非外偏據正性。地人偏據本有。論人偏據
[011-0102b]
緣了。復據當果果性果果性。悉為經訶。如盲
觸象不會玄旨。今明四句平等清淨無爭故
名為如。以四悉檀巧示眾生故名為來。常不
變易故名為性。豈獨一法為藏性耶。又人執
云。如來藏者不得不有。是義不然。佛性非有
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那得獨言是
有。雖非此四有因緣時於一門中作四悉說。
故言如來藏者不得不有。以有接斷。以有破
常。以有令悟。悟佛性時佛性非有。三門亦爾。
云何執有而害三門。如人問橋多爭何益。今
明佛性其意若此。若得此意。亦在本性中間
極果。亦隱亦顯亦外亦內。如經舍內金藏大
小不知。善能掘出宗仰是人。即其義也。問藏
性理三云何同異。答只是一義。若欲分別理
惑合論名之為藏。全不論惑稱之為理。不可
改變稱之為性云云。有師。生起五譬。初問二
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舉貧女藏答。明其有我
但隱而不顯。若爾何不早說。佛舉毒塗譬之。
由常病未歇不得洗乳。前後兩病就眾生論。
隱顯塗洗就佛教論。若爾眾生等有何故六
道區分升沈碩異。佛舉因鬪失珠。致有悲喜
不等。若爾何故鬪耶。佛舉甜藥真正停留在
山。寡德所招流乎鹹酢。若爾真味不變誰能
毀傷。若叵毀傷則無殺罪。佛舉利钁能穿石
砂不損金剛。如佛不可害興心逆罪。性不可
毀毀陰得罪。然一答可解何故聯翩。只為佛
性難明。須萬斧劈樹。生起五譬是彼之巧思
故今存之云云。然此一品答上兩問。初答云何
作善業。次答能見難見性。此兩相成只由善
[011-0102c]
業能見於性。性由善業。業始性終從終題品。
論人解。善業義者假名行人能御善惡。御善
則陶練心神得成正覺。中論人問。生死中有
假人此人是佛性不。彼答不得是佛性。即並
亦不得是我。既其無我誰御善業。又汝明假
者是不自在。我是自在二事相害。地人明。法
界之體有善惡用。體用具足在妄惑內。如土
覆金無能沮壞。妄惑若爾此用無用何能作
業。今明此義如經金藏不可見者。是時不能
作於善業。掘出藏已何須善業。耘除草穢。小
乘運作非是善業。異人方便示子金藏。於舍
掘之。正是能作善業之義。若約六位。初位不
能。後位不須。中間四句是作業位。若約四句。
隱不能顯不須。亦隱亦顯正能作業。就答善
業又二。一明佛性為善業作緣。二明佛性正
起善業。初為善業作緣又二。一明業緣。二論
義。初業緣中復有問答。問近從四倒品生。一
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出世真我名為
佛性。是故興問。二十五有若定有我。有則非
有。若定無我誰作善業。故言二十五有有我
不耶。佛以兩譬答之。初譬則明本有不可見。
次譬不即得說以釋疑。初譬中有法譬合。法
說為兩。一本有。二不可見。然佛性非本非當
為緣說之。次譬文為四。一譬本有。二譬不可
見。三譬緣感。四譬顯說。初文意者窘乏緣了
故言貧。有能生力故言女。棲託五陰故言舍。
有正佛性故言金。此性包含故言藏。此性廣
博故言多。次家人大小不知者。舊解四果聖
人為大。三界凡夫為小。此皆不知。中論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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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菩薩為大。但聲聞為小。亦皆不知。今明人
天為小。析空二乘為大。析空二乘為小。體空
二乘為大。但空聲聞為小。但空菩薩為大。但
空菩薩為小。出假菩薩為大。皆亦不知。三時
有異人去譬緣感。於中問答。先以小道逗之
故言耘除草穢。緣不肯受故言不能。若示子
金緣為化力。欲先於人。我亦欲見。即是後己。
四是人即去。顯說三合。譬有二。先合次帖。合
可見。第二譬為二。先譬次合。初譬為四。一明
起有我病。二說無我藥。三邪我病息。四真我
教興。意同哀歎。彼譬顯此譬隱。舊解女人良
醫凡四師說。一云女譬法身。醫譬應身。二云
女譬實智。醫譬權智。三云女譬前佛。醫譬後
佛。四云女譬佛智。醫譬機緣。上文貧女譬眾
生身。此女既不言貧用譬佛智勝應。生育一
子譬於眾生稟教生解。以解微故故言嬰孩。
著邪常故故言得病。次是女愁惱下。譬說無
我之藥又三。一佛智觀機。二得機設化。三斷
邪我。初文者權智起悲故言愁惱。覓無我機
故言求醫。次良醫既至即得機施化。設三種
藥譬無常三修。三因告女人下。斷邪我教。此
中乳譬真我。真我非時故言莫興。苦味塗乳
者譬以無我覆於真我。如苦與甜其性相違。
前合三藥中何故復有乳。此亦是無我苦味
與常相違。三其兒渴乏下。譬邪我病息。先明
病息。次明藥消。真我緣起故言渴乏。我無我
相違故言毒氣。無我治邪。邪消藥息故言藥
消。四母乃洗乳。譬真我教興。又四。一為說。
二違情。三重說。四受行可見。次如來亦爾者
[011-0103b]
合譬也。但合二藥。不合二病。本意疑於我無
我異。是故合藥。治病是旁是故不合。哀歎亦
爾。問隱名如來藏我是佛性者。一切眾生有
我性耶。答一切眾生皆悉有性。未即是佛。是
故有我未是我德。何者人別法通。法通故有
性有我。人別故非佛非德。問法是人法昔既
無別人。法是誰法。解云。法屬法性云云。迦葉
白佛下。第二論義問答。初問者前明二十五
有有我。今難此義初總唱無。次何以故下。別
作十二難。合為四意。初四難約果。次兩難約
因。三四難又約果。四兩難難處。初為兩雙。謂
始生終沒差別勝負可見。次因難又兩十惡
等是約惡因。酒後是約惡緣可見。三重約果
四難者。一據苦果。二據苦緣。三據忘失。四據
憶念。四責處兩難。初難別在何處。次難遍在
身耶。或可但作六雙為十二難。或可十難難
現用。二難難處所云云。二佛告下答也。還酬
十二難。初舉兩譬答覓現用。後利钁譬答覓
處。所言現用者。其難真我若常應無生滅。次
差別勝負難。佛答意實有真我為瞋癡所覆。
不能得見故有終沒升沈。前譬得而失。後譬
失而得。但此妙解凡夫未得那忽言失。此是
理數之言。應得不得故言得而復失。得無別
得還得於失。失無別失還失於得。得無所得
失亦無失云云。於初二譬中。初譬三意謂譬合
結。譬為四。一本有性理。二遇緣起惑。三根緣
扣召。四聖應破惑。初文中。言王家者佛所統
處。力士者。譬眾生有能降魔制外之用。故言
力士。眉間者中道也。金剛珠者。或言理或言
[011-0103c]
解。或言理。解圓淨不可破壞如金剛珠。次與
餘力士者。即遇緣起惑失本有理。又二。一起
惑二失理。初文餘力士者。天魔外道諸惡知
云云。角力相撲者。斷常乖於正觀。正觀破
於斷常。故言相撲。以頭觸之者。乃以身見觸
中道解。次其額上珠下。明失正理。沒在斷常
邪見身中。三其處有創即是機緣感苦。二見
傷正解為創。舊云感生死苦果為創。即命良
醫機召於佛。時有明醫即聖智達知失理招
苦。即便停住者明失非失。四是時良醫下說法
破惑又二。初譬偏說。次譬圓說。初偏說者無
我撿邪如就覓珠。力士驚答譬稟教作於無
我之觀。從迷得解故言驚答。將非幻化即無
我觀。為何所在即無常觀。憂愁啼哭即是苦
觀。此為說偏教。次是時良醫下。譬說圓教又
為四。一為說。二不受。三重說。四即受。譬說
佛性一往不受也。初文中。言皮裏者隱斷常
中。影現外者。舊云。當果在當。興皇云。佛智
默照。今明。性理虛通遍一切處。是影現於外。
次是時力士下。是眾生不受。舊云。皮裏譬現
在。筋裏譬未來。若在現在何不破惑而出。若
在未來不應可見。興皇云。惑輕曰皮。惑重曰
筋。三時醫執鏡去。是如來重說。鏡譬圓經。照
信心面。文明理顯信諦明了。四力士見已。即
是信受。次善男子下。合譬但合三。不合第一。
初合第二遇緣起惑。譬中有二。今唯合一起
惑。合相撲。次故墮地獄下。合第三招苦感失。
此中併得通答前十難。三如彼力士。合第四
聖應說法。初合偏說。前有佛說眾生作無我
[011-0104a]
觀。今但合後意又二。先合作觀。後明不知。中
有牒譬正合也。譬如非聖下。是雖觀無我亦
不能解。何者若解真我方識無我。既不解我
所以無我不成。先牒譬後合也。次如來如是
下。合為說圓。前譬有四但合後二。此初合第
三如來重說。是諸眾生下。合第四信受。先合
後舉譬帖。正合中先明有惑時不信。後明除
惑時信受。第三結歎不思議。次復次善男子
下。雪山甘藥譬。舊云。助答上問。觀師云。譬
失而復得。開譬合譬。開為四。一失。二得。三重
失。四重得。初明失中二。初理性。次辨失。初
文者雪山譬眾生身。一味藥譬中道不二。故
云一味。此理能除倒惑故名藥。名曰樂味。其
味極甜者。教理相稱即是教樂理甜也。次在
深叢下者。明煩惱覆所以失理。煩惱深邃倒
惑交加致使不見。次有人聞香下。是第二明
德又二。先少分得。後具足得。初分得中云聞
香者。一云依經信知故言聞香。二云十住菩
薩見未明了故言聞香。過去世中下。第二明
具足得。即是前佛已證此理。造作木筒者。即
是說教。譬十地了因以因承果故言接藥。在
在處處者。過去生生修十地因。從地流出集
木筒中者。因果相應了因克正故言流出。三
王既沒已下。重明失。即是前佛去世眾生縱
逸。構諸煩惱致使失之。六味譬六道。本味真
正從起惑後流入六道。或酢或醎是藥真味
停留在山。譬眾生身正性不異。隨六道流是
故有異。凡夫薄福加功不得者。譬有著心苦
行禪慧求覓真理而不可得。亦譬種種掘鑿
[011-0104b]
欲覓性理了不相關。四復有聖王下。重得。即
是今佛復證此理。善男子下。第二合譬。但合
兩失不合兩得。此初合有理而失。前云在深
叢下。今合為煩惱叢林所覆。前次譬云人無
見者。今合云無明眾生不見。以煩惱下。合第
三重明失。即是或酢或醎。正酬前勝負差別
之問。佛性雄猛下。第二答前十二中後二責
覓處所之問也。前有別總之責。今正答總問。
雖約五陰論有此性。而身可毀性不可毀。身
是性之住處。身家之性即是佛性。性家之身
無非佛性。又二初正說。次論義。初正說為三。
初牒不可壞。次廣辨。三總結。迦葉白佛下。二
論義有問有答。問者。前云佛性雄猛不壞應
無殺生之罪。次佛答為二。先法次譬。初法為
四。一云。五陰可殺故成惡業。所言住五陰中
者。他用六法以為佛性。非解此文。六法只是
五陰。何容五陰住五陰中。眾生還住眾生之
中。若用心神為佛性者。心是四陰是則心神
還住心神。他解。當果為佛性者。當果繼屬眾
生。故言住五陰中。當果若有復非當果。當果
若無何所繼屬。地人以梨耶為佛性為惑所
覆。釋此乃便復當前難。若有佛性即生之日
便應有知。今用下文釋之。佛性不即六法不
離六法。不即故不如諸師所解。不離故言住
五陰中。實理言之佛性豈應有住不住特是
為緣。作此異說。若定執此妨前後文。畢竟清
淨寧有內外當之與現住不住耶。私謂此說
終窮。又五陰中者。約五陰論得有此性不約
草木。私云。作此說者仍挾方便。次以業因緣
[011-0104c]
下釋疑。疑云。或謂唯應殺墮地獄。那復得有
二十五有。故今釋云。業緣不同致諸趣異。三
非聖之人下。簡諸外道。自謂得聖計我不同。
四出世我相下。明正我相。二復次善男子下
譬也。又二。先譬。次合。初譬為二。先為五陰
可毀作譬。後為佛性不可毀作譬初譬中云。
善知伏藏者譬能殺人。利钁譬殺具。多殺於
磐石砂。鹵等。次唯至金剛下。為佛性不可毀
作譬可見。次合中唯合不壞。從善男子方等
經者下。是第二章。正明佛性能起善業文為
二。初明作善業。次論義。初文者有人云。佛性
能起。起於正道所作善業。今觀前譬。佛性但
為善業之緣。今文明以佛性教作善惡業故
喻喻之。從迦葉復白佛去。二論義。初雙問甘
毒如文。次佛答為三。一明愚智二人。次明一
體三寶。三明中道圓觀。妙解次第相生由智
不惑。教識一體三寶妙觀得成能作善業。愚者
反此善業不成。初約愚智中三。先佛更徵問。
次迦葉答。三佛為釋。釋中初有七行半偈又
二。前四行半雙辨愚智。次三行偏明智者。初
文兩譬兩合。前一行同服甘露有夭有壽。次
半偈同服毒藥有死有生。古來三解。一云。同
稟大乘有得有失。後譬同稟小乘有得有失。
二云。約師弟。師說大乘無得之教。弟子解者
為壽迷者為夭。小乘師說有得之教。弟子作
大解為生。守小教為死。三者只是一大乘經。
於其得者作甘露名。於彼失者作毒藥名。又
只作一甘露名。說其稟行者有得有失。只作
一毒藥名。說諸有稟者有生有死。反覆相成。
[011-0105a]
今明於其失者俱名甘露及以毒藥。保愛染
著名為甘露。傷毀破壞故名毒藥。於其得者
俱名甘露亦名毒藥。入理生善故名甘露。顯
體破惡故名毒藥。具此二義名善業教。諸文
之下各有合譬。尋之可見。譬如癩人服鴆病
差。解藥還醒。譬學無常苦空斷惑。知是大方
便即入摩訶衍。從聲聞及緣覺下。偏明智者
皆約人辨。初約二乘。次約菩薩。後約眾生。似
約三諦而作善業。菩薩即中增進善業。二乘
即空而中以作善業。眾生即假而中便作善
業。故舉三人意或在此。從迦葉汝今當去。第
二辨一體三寶。然昔初教舉非顯是破邪歸
正。明別體三寶此義易知。前長壽中明護法。
舉法歸依諸佛已成一體三寶不許歸別。歸
別體者歸戒不具。今文勸歸己身當成一體
三寶。顯於自體成善業。故又免魔縛各有所
據。就文為三。一勸。二論義。三領解。初文中
云善分別者。勸令分別己身之中一體三寶。
先勸。次釋。初如文。次若能諦觀者釋勸也。得
入祕藏者。即生理善甘露之義。是人已出世
者。即是破惡毒藥之義。二俱有得即此明文。
又知我者是佛寶。我所者是法僧。二寶雖無
異體義說為三。又佛覺法不覺僧和合。於一
佛性說此三義。二爾時迦葉下。論義有二番
問答。初併不受。後併歸依。佛皆不許。初問有
十偈為四。前一行半唱不知。次兩行問昔別
體。三四行半問今一體。四兩行結問請答。就
初總云不知。次無上者別不知歸佛。無畏者
不知歸僧。云何作無我者不知歸法。次云何
[011-0105b]
歸佛者。兩偈問昔別體為三。此半偈問佛寶。
得安慰者如前四相中說。次一行問法。三半
行問僧。轉得無上利者。如前波闍波提供僧
得佛法功德。僧是傳法之人故言轉得無上
利。三云何真實說下四行半問今一體中又
四。初一行半法說。未來若不成去。己身中隱
三寶未來當成可得歸依。若其不成為可依
不。不如次第依於別體。無預知者無預約自
照。次第約從他。次云何未懷妊一行三句是
譬說。懷子譬解。懷子必十月。十月譬十地。若
有解者十地若滿可得成佛。若無解者徒自
萬月亦不成佛。三眾生業亦然一句合譬。四
如佛之所說下。一行難佛不定說。或令歸現
或令歸當。致令愚者輪迴墮苦。四假名下。二
行結問請答。初一行明我不知結請。次一行
明佛知故請答。二迦葉汝當知下。佛答還酬
四問。從後為次。初一行許斷疑酬其請答如
文。次一偈酬問一體。前舉懷妊據了因作問。
佛以中道正因為答。明諸菩薩與佛不異。那
得云無十地包胎不可歸依。於諸菩薩者。舊
有三釋。一是及字即是汝及諸菩薩等。於第
七佛偈文迮不安及字。二改於為及。三不須
改明諸菩薩皆同是佛。賢劫則第四。若七佛
數即第七佛。佛是覺義能覺佛性與佛義同
云云。三兩行酬其別體之問。翻邪入正故須歸
依。邪者天神為佛寶。殺法呪羊云。是婆藪殺
汝而得生天即是法寶。能殺之人即是僧寶。
翻此三邪。歸於三正。問昔以正三翻於邪三。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若以無我翻邪我者。
[011-0105c]
何不以無三寶翻邪三寶。答對治之法略有
二種。一用有門為對治者立正破邪。二用空
門為對治者。故用無我破於邪我。各有便宜。
三寶是境歸馮有在宜用有門。邪我是內患
宜以無虛之云云。四如是下半偈酬前唱不知。
今言能知得無所畏不應不知。迦葉白佛下。
第二問答。初問中意者。併欲歸依。三種三寶
皆是佛說何所取捨。初一行欲依昔別體別
既翻邪即是正路。次兩行欲依自隱時一體。
後一行欲依他顯時一體。既出生死已成正
覺。故言諸有所無有。又解諸有有現成佛。無
有無二十五有。二爾時佛告下。佛答佛欲更
為分別不得妄依。文為三。初昔之別體有依
不依。二顯時一體有依不依。三隱時一體正
是所勸一向須依。初依不依者為二。先明今
不須依。次明昔則須依。初又二。初別體既是
昔時為緣。今不須依昔依時翻邪昔日須依。
次所以者何去。更釋不依之意。於佛性中有
法僧二寶者。非但已成之佛。佛性之中具有
法僧。只當成佛亦具二性即佛法。法佛不二
即是僧寶。身既具三何須依於別體三寶。次
須依又二。初為欲化度下。明昔則須依。次若
欲隨順下。更釋須依之意。興皇明四假。理緣
就緣對緣因緣。昔即是對邪明正是故須依。
若依龍樹四悉即對治意云云。次從菩薩應作
下。明顯時一體又二。有依不依。不依文為二。
初明不依。文云。我今此身歸依佛者。即是自
歸己身佛寶豈敬他佛。次何以故下。更釋不
依之意。然我與他佛既無異。何須歸他。次若
[011-0106a]
欲尊重去。明有依義。為相尊重。是故須依。
又二。先正明後解釋。初正明者法身是本地。
舍利是應身。欲令眾生敬我意者為欲亦化眾
生生善。三從亦令眾生去明今之所勸。隱時一
體。一向須依。文有三。法譬合。初法中為五。
一分別一體有三。此初文則自身有佛寶也。
一切眾生皆依下。即是自身有於法寶。又有
歸依非真下。即自身僧寶。問身有法僧可爾
何為有佛。答身中佛性。佛性即是法身佛寶。
能說此法即是法寶。能受持者即是僧寶。他
尚歸依我身三寶。我今豈可不自歸耶。問會
三乘歸一乘。名一乘者。亦應會三寶歸一寶
名為一寶。若會三乘歸一乘無三乘異。會三
寶歸一寶亦無三寶之異。論師數師不敢為
例。觀師例之。會三寶歸一寶。上義說佛法僧
異。亦如會三乘為一乘義說三乘異。故法華
云。真是聲聞真阿羅漢云云。從若有分別下。
次為他作一體三寶。舉體是佛。佛是覺義。舉
體是法。法是不覺。舉體是僧。覺與不覺而不
相違。從於生盲下。三結別體。為生盲凡夫作
此分別。復當為諸下四結一體。為二乘得聖
之人說我身有一體三寶。如是菩薩下五雙
結兩義。為惡眾生而作佛事。則結自身說於
別體。為諸智者而作佛事。亦結自身說於一
體。次譬說為三。一大將。二太子。三大臣。所
以舉三譬者。大將譬了因。太子譬正因。大臣
譬緣因。亦譬三寶。太子譬法寶。大將譬佛寶。
大臣譬僧寶。大將建意三。一臨陣制敵。二我
最第一。三諸兵依我。諸兵依我譬緣。制勝譬
[011-0106b]
了。第一譬正。太子亦爾。紹繼霸業譬正。調伏
王子譬了。餘王子依譬緣。如王如先王成前
譬。王子大臣者王子即屬大臣譬也。三菩薩
亦爾。合譬中二。先正合。後結勸。初合者所言
三事與一體者別說於三。即是一體。一體之
上義說於三。如涅槃中具有三點實非別異。
次如來下。結勸又二。先勸捨昔別體之三。次
勸取今一體之三。初捨中又二。先出昔三寶。
後乃勸捨。昔別體中。舉頭譬佛寶。頭最為上。
支節手足譬法僧。為化眾生示此梯隥。次是
故汝今下勸捨。次汝於大乘下結勸。取自身
中一體。如大將大臣於自身中建決定意。不
取別體及他已成。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文
為四。一領解。二佛勸持。三稱歎。四佛述成。
初文又三。一發迹。二自領解。三誓化他可尋。
善男子下。第二佛勸持還只勸前自解化他。
自解即是高升祕藏。化他即是下度愚迷云云
迦葉復言下。第三稱歎。稱歎佛性即是隱時
一體。相好等即是顯時一體。爾時佛讚下。第
四述成從。我今當更為汝下。是第三明中道
圓觀。文為三。初許說。次正說。三歎教。初中
云。入如來藏者。入藏由觀。非觀不入。次若我
住下是正說。文為二。初略後廣。略又為三。一
標中道。二明乖中之惑。三辨破惑之觀。初標
中道即明非有非無。若我住者明非有。我住
在身中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常即是我。身即
是苦此即是有。此有非道。若無我者明非無。
若定是無則無修因趣果。亦無父母世間善
法。此無非道。既作有無兩責。不得有無。即非
[011-0106c]
有無。名中道說。次若言諸法下。是明乖中之
惑又二。初明惑。次結惑。初明惑。中有六句。
三雙相對。三句計常。三句計斷。於生死中自
作此計。障理不明故名為惑。若開善云。生死
一向是苦無樂。光宅云。生死之中有定實樂。
莊嚴云。生死之中有虛妄樂。妄樂乃為行苦
所偪。故非實樂。然三師所說皆為此訶。開善
云。生死是苦即是此中斷見。光宅云。一向是
樂。即是此中常見。莊嚴云。妄樂又為行苦所
逼。即是此中亦常亦斷。亦應有第四句計不
知是誰。次從修一切法常下。結惑又三。謂法
譬合。初法中言修一切法常下結。墮斷見者
解有二意。一云。本自執常他將斷難。常義不
立。便執於斷。本自執斷。他將常難。斷義不
立。更執於常。二云。兩見相因。見修斷過即自
修常。見修常過即自修斷。如步屈蟲下譬。六
卷云折腰蟲。周易云。尺蠖之屈以求伸也。時
俗云。桑枝變作。未必全爾。桑根為蟬。腐草為
螢。其例亦然。此蟲腰折。修常斷者合譬。明斷
因常生。常因斷生。故有此譬。以是義故下。第
三明破惑之觀又二。初正明。次結解。初亦有
三雙六句。對前無我只應言我。而經中言常
者有二解。一云誤。二云。常是通名。我等是
別。佛果萬德通得名常。言餘法者中道之外
皆名餘法。常樂我淨即指如來祕藏佛法僧
正解脫等。當知中道只是真法二邊為餘。當
知如是下是結解又二。先法。後譬。初法中云
愚人無疑者有二解。疑為解津愚既無解。所
以不疑。二云。中道分明顯然易解。愚尚不疑。
[011-0107a]
何況智者。依文似如後解為勝。如羸病人下。
譬說還餘前二解。若依惑意即愚人分別而
生諸見如服酥輕便。若依後解酥是好藥。健
人服者本來自好。羸人服者亦得輕便。譬中
道法。愚人亦解。六卷云。服已迷悶。即是不解
迷惑意也。有無之法下。第二廣明中道又二。
初約諸法有無顯中道。二約諸法不二顯中
道。初文者夫有無者不可定取。說有為無。說
無為有。有是無有無是有無。於無上說有。有
不定有。於有上說無。無不定無。不有不無即
是中道。次不二者。無二異不二。無不二異二。
二不二不可得。乃是非二非不二。是名中道。
初文有無中。有法有譬。初法說極略。唯此一
句。直標有無其性不定。若他明。三無為定無。
不可為有。三聚定有。不可為無。此非不定不
名中道。譬如四大下。次舉譬。先譬。次合。初
譬中。欲明有無不定。如佛赴緣。若執有者破
有說無。若執無者破無說有。四大亦爾。如善
醫師別知諸病。若水病者以火藥治。若火病
者以水藥治。地風亦爾。不善醫師不別病相
妄授於藥。次善男子下合譬。初總合。次別合。
初可見。次若言不別合又二。先舉有無為合。
後舉常無常例合。初又二。先別破有無。後總
結為誡。初文三句。初句云智。不應染者有二
解。一云。智聞佛說佛性是有不應染著。愚便
責其現用處所。或六根中或遍身中。二若聞
佛性是有應知佛意不定專在於有有即表
無。無即妄語者。是第二句。破無。亦二意。一
云。道理不無定無乖理故是妄語。二云。佛
[011-0107b]
性雖有未有現用故言是無。汝有智人不應
云妄。若言有者是第三句。為執有情多。故更
重破不應默然者。若有佛性應能現瑞。何以
默然。二云。若定有有者。就汝推撿。何以默然。
次亦復不應下結。不許爭論。言有言無。乃至
四句並是戲論。若說於苦下。第二舉苦無常
等例合復有五。一約苦。二約無常。三約我無
我。四約空寂。五約幻化。皆解惑對辨可見。文
云。雖有去來而常住無變者。此是即去來不
去來。即動而寂。從若言無明下。是第二約不
二不異。明中道亦有法譬。法說為三。一約因
緣明不二。二約觀行明不二。三總結明不二。
因緣是境。觀是智照。總結是境智。初十二因
緣明不二又三。先舉無明。次舉行識。三舉善
惡。舊解。無明是惑明即是解。又云。無明行是
過去。識等是現在。三世分別。此不會經。經訶
云。明與無明行識等異是愚人法。智者了達
其性無二。若言應修下。第二約觀行明不二
又三。一苦。二無常。三無我。我與無我下。第三
總結不二又三。一結歎。二結勸。三結會。結歎
又二。先結佛所歎後結說已。結勸又二。初勸
持不二法。二勸持不二。經如我下三結會。懸
指般若。舊云。引深奧品中燈炷喻。或云。大品
度不盡。外國本經應有此文。或言。大品雖不
的當。而不二之義無差。又云。諸有二者名有
所得。無有二者名無所得。又二是眼識。識內
了別。眼外見色。此則是二。眼識無二。乃是智
者了達諸法亦爾。從如因乳生酪下。第二譬
成因緣不二之義。如五味相生無自他性。即
[011-0107c]
是因緣。因緣即是中道。其意顯然。文為三。初
列五味。二廣破自他。三結因緣義。初列五味
者。五味相生成前不二。次如是酪性下。廣破
自他。先立章門後解釋。初章門中酪從乳生
為章門。次例四味。就初又兩。初從乳生酪即
是章門。從自生他生。並是非門。次若從他生
下。第二釋二章門先釋非門。次釋是章門。初
非門中。先釋不從他生。次釋不從自生。初破
他生可見。破自生中云。不應相似相續自生
是一往。將誰相似相續。而今見續乳後有酪
等味。故知不從自生。自生即應五味一時。既
前後相續豈得一時。雖不一時下。釋是章門。
破自他之後。因緣假記云酪從乳生。而不自
不他。而言先有者亦是因緣。甘味多故不能
自變者。乳味即甜酪味即酢。下論義難此。是
牛食啖下。第三結是因緣。先譬。次合。初譬中
食水草譬稟經教。血變成乳譬變惡為善。若
食甘草譬稟大教。若食苦草譬稟小教。雪山
譬此經。肥膩譬佛性牛若食者譬眾生。醍醐
譬佛果。能依此經。修行得無上佛果。無有青
黃赤白等色。譬依教而修無聲聞天人之果
純得醍醐涅槃果也。此中六位文義宛然云云
是諸眾生下。第二合譬中先合。次論義。初合
中。先合二。後合不二。不二中。云無明轉變為
明者。他經復云。明起斷無明。舊三解。一云。
只斷是變。變是斷。文兩義一。二云。變語就
體。斷語就用。一心體上有善惡兩義。只己心
上變善為惡。變惡為善心即不變。次就用
者。須斷無明。只得於明。不斷不得即莊嚴師
[011-0108a]
解。開善嫌莊嚴淺近。就修習緣了兩緣釋之。
從迦葉下第二論義。從前乳中先有酪性生。
文為二。先難。次答。難中又二。先定。次難。難
中二。先難定有。次難定無。初難定有為三。一
正難乳中有酪者。即是已有云何言生。夫生
義者。先無而有。乃名為生。次法若本無下釋
難。若言乳中下三並難。若乳是酪因。草亦乳
云云。又倒並若草為乳因。亦應乳為草果。
草為乳因草中得有乳者乳為草果。乳中亦
應有草。乳酪因果亦例此。並文中但舉一耳。
若言乳中下。二難定無者只應難有。不應難
無。恐佛轉計度入無中。是故逆遮而難無也。
善男子下。二佛答文為三。初研譬。二重為合
譬。三結譬意。初又三。一非定執。二以理解。
三結非定執。初非執中。先作三章門。後次第
釋破。一定有門。二定無門。三他生。釋三門
者。初釋不得定有。云乳中有酪。何者。乳白酪
黃。乳甘酪酢。色味既異何得定有。次釋乳中
不得定無酪者。文云。置毒乳中酪即殺人。先
得置毒於乳後時乳變成酪。飲此酪者毒猶
殺人。何得言乳定無酪。是牛食啖下。第二以
理解釋又二。先明乳從草生還是因緣假說。
後明酪從乳生亦是因緣假說。兩文各二。初
二者先云。從緣而有。後結是因緣。眾生福力
者有三義。一牸牛之福欲飲子時血變為乳。
二犢子之福令母有乳。三𤛓人之福。人若無
福子尚不足。況得充人。是乳滅已下。二明酪
從乳生又二。初明緣生。後結因緣。醪是以物
攪之。燸是火氣。經本或作酢字。而今酉邊著
[011-0108b]
翏者非。以物攪字亦非酒名。酒名應酉邊。作
孝蓋書者謬。是故不得定言下第三結非定
執。善男子明與無明下。第二重為合。譬此中
開轉斷義如前釋云云。以是因緣下。第三結譬
意。善男子眾生薄福下。第三歎教勸持又二。
先歎佛性理。次歎教。歎理為二。先舉忍草。後
牒兩譬。於中先牒兩譬。次諸眾生下總合兩
譬。次從譬如虛空下。是歎教又二。先歎經後
勸信。初文有譬有合。虛空譬法身。雷震譬說
法。起雲譬慈悲。象牙譬眾生。華譬佛性。有三
解。一云別有象牙草聞雷生華。二云。是象牙生
華。經云。四象優鉢羅等。聞天雷時牙上有華。
三云。此象牙非別生華。直是牙上有文彩如
華。眾生佛性下合譬。有三番合之可尋。若有
善男子下。是第二結令勸信。從迦葉白佛下。
品中第二答能見難見性。文有四問答。初兩
番辨深行證見。後兩番明淺行聞見。聞見酬
其能見。證見酬其難見。於證見中總有二番。
初番可見。次番中有問有答。答中總舉十譬。
初以百盲通譬一切眾生。百是一數之圓。例
如世姓甚多而言百姓。求解見性譬如治目。
造詣良醫者。根緣感佛。是時良醫。譬佛垂應。
金錍四解。一云譬此經一指。三指譬昔三乘
教。亦云。金錍譬佛方便慧一指。三指譬根緣
悟道。除膜譬斷無明煩惱。二云。三指譬三慧。
三云。初教一指。般若至法華二指。涅槃三指。
四云。譬三忍信順無生。解三忍為二。一云。十
信信忍。三十心順忍。十地無生忍。又初地至
三地是信忍。四地至六地是順忍。七地至十
[011-0108c]
地是無生忍。今明不然。經合佛性豈可餘釋。
一指示之答云不見者。譬入真諦則不見性。
二指不見者。譬空假二諦亦不見性。三指示
之答言少見。此譬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為
佛性。初住初地則能分見故言少耳。善男子
下合譬又二。前正合。此況聲聞。初文者。若尋
合文金[鏍-糸+廾]譬涅槃教。三指譬佛性。即是三德
三諦等也。文云。無我惑亂者即是不了。昔教
惑於無我故不見性。今教真我乃見佛性。次
九譬可尋也。迦葉白佛下。是第二有兩番。明
淺行聞見。初番問可尋。佛答有四。一譬。二
合。三勸。四褒貶。初譬中云非想非非想天者。
三有四空之頂。無身而有識。無想而有想。此
事難知。佛性亦爾。非二乘所了。二合等三文
可見。迦葉白佛非聖凡夫下。第二番問答。初
問中云。非聖凡夫者即外道也。其自稱聖如
來奪之故言非聖。若理內凡夫即聖凡夫。內
道外道俱云有我。有我之性兩事云何。佛舉
貧富二人譬。有三。初譬。次合。三結成。譬為
三。初菩薩施化。二聲聞施化。三如來施化。初
菩薩化又為四。一說教。二稟受。三捨應。四起
惑。共為親友者。能化所化化道交通義言親
友。王子富於法財。真我顯現故言富眾生。取
我在身具足諸見故言貧人。互相往反者。感
應相關。是時貧人下。是第二眾生稟。受見王
子刀者非是證見。聞菩薩說真我佛性。好刀
譬中道佛性真我。心中貪著者。愛樂此法。王
子後時下。第三菩薩捨應。持真我去故言持
刀。機感事密是故言逃。更化餘處故言他國。
[011-0109a]
貧人於後是第四凡夫起惑。菩薩捨應眾生
流轉。受五陰身故言寄宿。眠是闇時譬無明
昏。自號有我故喻囈言。古本曰讇言。寱者典
誥囈字。旁人聞下。第二聲聞施化。應具論四
果。文略闕第三王。初王是初果。私謂餘子之
言。可兼二三。舊即旁人譬機。機將是人是感
初果。故言收之。興皇云。旁人是五方便似解。
王是初果真解。似伏真斷破彼我見。言至王
所。眾生對初果。義言君臣。屠割者。譬分析五
眾求我叵得。曾稟此法。故言素為親厚。能化
所化既非異轍。故言一處。眼見譬聞慧。手觸
譬思慧。取譬修慧。並不得思修。故言不敢手
觸。況當故取。羊角者邪曲計我。欣笑譬悲慘。
未欲破此邪計。故言隨意。去尋立餘子即二
果施化。次第四王即四果。却後下。是第三如
來施化。但是前逃菩薩今還成佛。數時者數
耳。唯明無我。不言真我者。望下文合中。應有
說我教也。優鉢羅華者。婆羅門計神白色。羊
角者。剎利神色黃。火聚者。毘舍神赤。黑蛇
者。首陀神黑。善男子合譬。還合三譬。譬云。
有一好刀。合云。說我真相。譬云。持是淨刀逃
至他國。合云。說已捨去。聲聞緣覺下。合前第
二四果施化。為斷如是下。合第三。如來施化
又二。先明無我之教。正是合前。善男子下。第
二更明真我之教。前譬中無但有其義。善男
子若有凡夫下。第三結成答意。在文可見
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011-010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