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七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



諸師。謂梵行四心為體。聖行三品為體。引經
云。說四無量是梵天道名轉梵輪。說四諦是
第一義天道名轉法輪。又師言。慧定戒為梵
行體。七善悉知知即慧也。四心是十二門禪
即定也。後明持戒得失即是戒也。若然與聖
行何異。異者梵是化他聖是自行聖。以慧為
正。戒定相成梵以戒為正慧定相成。聖是聖
人所行。梵是淨道。道通凡聖。聖先戒後慧。梵
先慧後戒。是為梵聖異也。又師言。因果是梵
行體。梵者言淨是涅槃因。能得涅槃故以因
果為梵行體。義皆不然。若四心為體。斯乃梵
天道。非大涅槃。若三品為體。雖異聖行不出
二乘。非大涅槃。因果為體者尚存因果。云何
名淨非大涅槃。若非大涅槃是誰梵行名義
無取故皆不用。今言梵者名淨。淨義有三。謂
淨淨。不淨淨。非淨淨非不淨淨。云何淨淨。所
謂七善四無量心三品六念。如是等法悉是
[017-0137a]
出世涅槃淨道。今以梵行遍淨諸淨。文云。誰
是一切諸善根本。當言慈是。是名淨淨。云何
不淨淨。我說是慈有無量門。所謂。神通。調象。
調狂。治眼。治創。慈游世間悲入湯鑊。慈善根
力無所不現。使諸不淨悉皆得淨。是名不淨
淨。云何非淨淨非不淨淨。所謂大乘大般
涅槃。非因非果非自非他。非染非淨畢竟清
淨。即是如來常樂我淨。文云。慈若有無是有
是無是聲聞慈。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如是之
慈是如來慈。如來慈者乃是非淨淨非不淨
淨。若此三慈縱橫並別。非妙非淨即一而三即
三而一。不可思議。乃得名為清淨梵行。從三
得名名梵行品。文為二。初明梵行。次歎經。初
梵行為三。先七善。次四心三持戒。初七善中
二。初徵次釋。釋中三標釋結。標則標章。唱數
列名。此七善者。前三通自他。次兩專自行。後
兩是化他。若旁正言之。正是化他旁是自行。
釋中二。初明別七善。次明圓七善。別七善中
即為七章。初釋知法者。法通自他。以知法故
能自行化他。此章亦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
釋中二。先列。次釋。釋中十二部經為十二段。
初云修多羅者。舊云。無翻五義訓釋。或云。契
經是用此代彼。或云。契經是正翻。開善云。但
通無別。莊嚴云。有別即是偈頌長行。引成論
云。祇夜頌修多羅。祇夜者。具足應云路伽祇
夜。祇夜翻為句亦云頌。開善云等句。莊嚴云
等頌光宅云重頌。是頌長行之偈。受記者。梵
云和伽羅那。論云解義經。此翻受記。即授六
道三乘等記。伽陀經。一云不等句。二云不等
[017-0137b]
頌。三云直偈。即孤起偈。所言除修多羅者。除
別相被頌長行。又言及諸戒律者。又除戒律
中有此偈。知前有長行。無長行者即是孤起。
優陀那。論云。無頌之長行。經云。無問自說因
緣。此偈出法句。尼陀那論云。本末次第即因
緣經阿波陀那。論云。即譬喻經。伊帝目多伽。
論云。一竹伊帝目多伽。開善翻如是語。莊嚴
翻為本事。言我所說名界經者。各有界別。欲
明各有封印。名如是語。闍陀伽。論云本生。然
本生本事不異。即合第九為本生。第八為如
是語。開異者第八名本事。第九名本生。毘佛
略者。論云廣。今經方廣。亦云鞞佛略。直廣是
小乘中名。方廣是大乘中名。阿浮達磨即未
曾有。優波提舍。即論義。亦云大教。亦云解義。
大乘中沒解義名。光宅。以前和伽羅那名解
義。謂解受記義云云。菩薩若能下。是第三總
結。次釋知義者。即知十二部經所詮之理。今
明此解極略應言解十二部經空平等義。又於
一句解無量義。又解畢竟清淨義。若解三義
義勢則周。第三知時。如是時中任布施善即
是化他。餘句多是自行。四釋知足下。兩善是
自我。五自知者。諦視善不善。如曾子曰。吾日
三省吾身。六云何知眾下。兩善皆屬化他。知
眾者應備知十法界眾。文中略舉人及二乘。
於一一眾施三業化。但略舉身口。又化他多
用身口。少用意是故略之。七知尊卑者。應備
知十界尊卑。文亦簡略。不信是闡提。即地獄
界。此則極卑。不往僧坊。無事中福德。即餓鬼
界。不禮拜是憍慢。即畜生界。不聽法不受法
[017-0137c]
訓。諂曲很戾即修羅界。不至心聽散善不專
即人界。不思義者雖至心聽不能思義是天
法界。不能修行。但有聞思。無有修慧。是二乘
方便道淺劣皆卑。但求小乘無大志願。雖復
發真此亦為卑。若求大乘此乃為尊。次第相
望乃至圓別。是佛菩薩界。如是節節迭為尊
卑。善男子去。即第二明圓七善舉兩譬者。如
意珠譬圓生善。甘露譬圓滅惡。一善一切善無
善不備。一滅一切滅無惡不除。故舉兩譬。先
譬。次合譬可見。次如是下合譬云。於人天中
最尊最勝。若直以世人天解者未為允當。於
賢聖人天中尊勝乃應合文。善男子是名下。
第三總結。能具七善即梵行中之一品。第二
明四無量心者亦名四等。無量從境。四等從
心。何者前境非一故名無量。在境雖多。我心
一相故名為等。通而為言。境亦名等。心亦無
云云。文為二。初明四心。後明心果。初辨四
心又二。先明次第四。後明圓四。次第又三。一
略標。二論義。三領解。初標如文。次迦葉下論
義。先問次答。問開五難。一難四心應三。二難
四心應一。三重難四心應三。四難四心應二。
五重難四心應一。合而言之亦成三難。第一
與第三難四令三。第二與第五難四令一。第
四一難難四令二。且依經文而分五難。第一
以兩心無異同能治瞋應同是一。喜能與樂
捨能除癡。是故但三不應有四。慈有三緣下。
第二皆同有三難令唯一。先唱三緣。次釋三
心。三緣深淺但為一義。然約境雖異緣心無
別。如緣貧窮即眾生緣。知此貧人應須衣食
[017-0138a]
即是法緣。若知眾生須知如來受第一樂。則
無所須即是無緣。能緣既一不應有四故只
是一緣五陰名眾生緣者。五陰從何而生。緣
所須物而施與之。是名法緣。若緣如來不須
此物。即是無緣。欲明緣境心遍。乃至上緣於
佛況復餘境。慈之所緣下。第三舉三緣難。眾
生境淺法空則深。無緣兩無是故極深。既有
三緣寧得有四只應有三。成論人云。緣生是
生空。緣法是法空。緣如來是平等空。此失文
意。文云。緣眾生者。緣於父母妻子願與其樂。
何時云空。人有二種下第四難。人有二種。見
行利根。愛行鈍根。利人好瞋為教鈍者。十遍
不解是故生瞋。為此義故須修慈悲以捨瞋
心。鈍見利者恒生嫉妬。所以令其修於喜捨
即除嫉妬。若爾只見有二不應有四。夫無量
者下。第二以名字離合作難既言無量豈得
唯四。既其但四不應無量。若無量者唯應是
一。次如來答為二。先破定四之執。次答無四
之難。初有三。一明教門廣略不定。二明反常
不定。三明治惑不定。既其不定何必須四。初
約十二因緣不定為答。或十一乃至二一因
緣。隨機利益不可為定。除生一法者。河西云。
薩遮尼揵。聰明鍱腹。頭戴火冠來至佛所。其
心高逸不聽佛法。密迹杵擬怖方聽法。其父
是梵志母是尼揵。俱共出家。以從非法父母
生故。唯此為恥。餘無所憚佛將護之。故除生
一法唯說十一。為迦葉說。以辟支根利復無
忌諱。具說十二。善男子如來方便下。第二反
常不定。或謂口密不定。佛實具足常樂我淨。
[017-0138b]
亦說無常不淨。生死實是無常不淨。亦說常
樂我淨。善男子或有眾生下。第三治惑不定。
謂身密不定。作轉輪王施財是捨。與五欲樂
是喜。作僕使趨走是慈。訶諫是悲。善男子是
無量下。第二答無四之問。又二。前總後別。總
又二。初舉二事。次總非前問。舉二事者。前舉
體異。次明用異。初體異者。得報不同。慈得遍
淨。悲得空處。喜得識處。捨得不用處。處異故
治惑不同。如是無量伴類下。第二明用異者。
貪取人物。慈與人物。瞋與人苦。悲拔人苦。嫉
忌人樂。喜與人樂。癡長憎愛。捨亡愛憎。以是
義故下。二總結前非。非一者非第二第五。非
二者非第四。非三者非第一。第三如汝所說
下。第二別答五問即為五章。此初答第一治
惑難唯三無四。今明。雖同治瞋。瞋有輕重。是
故成四。有六復次如文。是故迦葉是無量下。
答第二同緣難。治惑不同伴類有四。何得令
同。有三緣但共為一。復以器下。答第三淺深
難。難令有三。今明隨用有四。豈逐行為三。或
言器是境。以行分別下。答第四據人利鈍難。
欲明雖有兩人而有四行不得為二。以無量
故下。答第五名字難為二。初列四章門。次廣
解釋。欲明無量有四句。何妨得有四種無量。
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如文。世尊頗有菩薩
下。第二明不次第即圓四心又二。初料簡小
慈。次顯大慈。此之大小小亦不小。不可以凡
夫為小二乘為大。二乘為小菩薩為大。何以
故凡夫二乘俱不住於大涅槃故。今以次第
慈為小。不次第慈為大。此兩俱住大涅槃故。
[017-0138c]
有人。以似為小真為大。此亦不然。次第似真
俱小。不次第似真俱大。故簡小有兩問答。初
問有菩薩住大涅槃有慈悲心。非是大慈心
不此正問次第梵行。次佛答為三。一唱有。二
釋有。三結有。初倡如文。次釋有中二。先出境。
次明觀。初境有九品。冤親中人各有三品。或
謂中人唯一但七。中人於我無冤無親不須
開三。一往如此。然此中人不無愚智貴賤之
殊。故可分三便成九境即有九慈。次是菩薩
下正明修觀。若全未修。但欲與其三親三樂
三冤三苦。三種中人不與苦樂。若初修慈。於
三親中與三品樂。於三中人與三品樂。於三
冤人上冤與下樂。中冤與中樂。下冤與上樂。
第二修時。上冤與中樂。中下兩冤與其上樂。
第三修時。三冤併與上樂。未是親中三種之
樂。第四修時。即以中人下樂併與三冤。第五
修時。以中人中樂併與三冤。第六修時以中
人上樂併與三冤。第七修時。以三親下樂併
與三冤。第八修時。以三親中樂併與三冤。第
九修時。以三親上樂併與三冤。是名上冤與
增上樂。爾時得名慈心成就。又直取三品樂
與九種境。初入觀時三親與三樂。第二時中
親與上樂。下親與中樂。第三時下親與上樂。
第四時下中人與下樂。第五時下中人與中
樂。第六時下中人與上樂。第七時上冤與下
樂。第八時上冤與中樂。第九時上冤與上樂。
是名慈心成就。今文中但略有四番入觀。初
番三親等與上樂。此總三親以為一番。別開
三冤以為三番。若明修觀實有九品修習不
[017-0139a]
同。而今文中但明三品。善男子是名得慈下。
第三結有。世尊何緣下。是第二番亦先問。次
答。答為三。一倡難成。二釋。三結。初文但次
何以故下釋先法。次譬凡舉四譬如文。惑彊
慈弱不得名大。達惑慈成方名大慈。以是義
下第三結。善男子菩薩住初地下。是第二顯
大明圓四心方是大慈。文為二。一明大慈。二
明虛實。初大慈又三。一正明大慈。二明兼用。
三明善本。初正明大慈又三。謂倡釋結。初倡
如文。次釋中意者。上來於上冤與上樂。未於
闡提與其上樂。今此圓慈。緣於闡提。但見實
相不見其過。故不生瞋方是大慈。三結如文。
善男子為諸眾生下。是第二明慈兼用者。若
慈但與樂悲唯拔苦則非兼用。今明慈亦拔
苦悲亦與樂。捨中亦二如文。唯四無量心下。
第三明善本為三。初為六度本。次為發心本。
三自相本。迦葉白佛下。第二明虛實開善謂
為實觀亦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奪難。二縱難。
三遮難。初奪難者又二。先法。次譬。初法者明
雖欲拔苦實未拔苦。皆是虛言。雖欲與樂。實
不得樂。此是假說。次舉譬顯。亦如比丘作假
想觀。觀羹為薉而實非薉。雖言與樂實不得
樂。世尊若非虛妄下。第二縱難。縱有實益何
以不見得安樂者。若實與樂今佛菩薩無量
無邊。何以不見與眾生樂。若當真實下。第三
遮難。佛若答言是虛無實如來亦由往昔行
慈得為梵主。最勝最上何得無益。是故遮云。
不得無益故名遮難。次佛言善男子下。答前
三難。初答遮難。次答奪難。三答縱難。初答遮
[017-0139b]
難為二。先歎其遮。次正答。答中四偈為三。初
一行明大慈。次一行大悲。三兩行格量。實能
與樂功福無量。善男子夫修慈者下。二答奪
難。又二。初倡真實。故舉聲聞假想之非。顯菩
薩是實。云何知耶。第二廣明是實。又五。一實
能轉境。二實能治惑。三實能善本。四實能遍
諸法。五實不可思議。初為三。一倡。二釋。三
結。初如文。釋中意者。解此有二。一實能轉
境。二但能令見。若轉金為土則可實轉。若令
眾生為非眾生但能令見。一師云。經云能成。
云何二解。菩薩非但能轉金成土亦轉眾生
成非眾生。非眾生者即是草木。轉非眾生成
於眾生。若言眾生本來虛妄無所有者。當知
眾生有非眾生。若言諸法有安樂性。即非眾
生亦是眾生。情與無情有性無性準此可知。
私問。若眾生與非眾生實更互轉。情作無情
無情作情是義難信。若不實轉聖力徒施。總
而言之只是諸佛菩薩。自既依正。不二而二
二而不二。能令眾生亦復如是。此則永轉。若
暫轉者。不無斯義。亦令轉者不自覺知。況復
慈即如來如來即慈。慈即佛性佛性即諸法。
敬請後德思之思之。復次善男子下。第二明
實能治惑。又三。謂倡釋結。舊云。四等但是功
德猗樂相伏非究竟斷。此中四等即是般若
即是能斷。復次善男子四無量下。第三明實
為善本。又二。先明能為大乘善本。次明能為
三乘善本。初又二。初明通為一切善本。次明
能為布施之本。初文可見。善男子菩薩下。二
偏明為布施之本。又五。一正施本。二無相為
[017-0139c]
得。三有相為失。四明一心即四心。五廣發誓
願。初明施本舉八事。為下八事作本。如是施
時下。第二明無相為得。又三。初總。次別。三
結。初如文。次別中云。不見因果者。施時是
因。得報是果。得果是常。不得是斷。菩薩皆不
作如此施。三雖復下結如文。善男子菩薩若
見下。第三明有相為失為三。法譬合。法如文。
譬中。人譬淺行菩薩。箭譬慳起。眷屬請醫譬
知識勸施。言且待者。譬不肯時施。我當觀者。
取相分別。毒箭誰射。譬分別福田若持若犯。
何箭竹柳。譬分別施物何物可捨何物不可。
所有毒者。譬執施之人竟不知施。而命終者。
既不得施為慳所蔽斷善根命。合譬如文。復
次善男子下。第四一心即四。顯圓慈相。明行
施時具有四等。施時生慈及以起悲施時心
喜施已是捨。菩薩於慈心中下。第五廣發誓
願。凡有八重。初明施食乃至燈明。初三如文。
第四施衣云離身一尺六寸者。一依理云。裂
諸見衣除十六知見。二依事云。面各四寸即
一尺六。第五施華香中云無戒者。是無戒之
戒非是不受及受不得之無。華嚴云。如虛空
戒無所依戒。大集云。無所住戒見住戒非故。
言無作戒者非是非色非心之無作。乃是此
戒。不作生死涅槃之戒。餘如文。善男子一切
聲聞下第二為三乘本。又三。初明三乘。次一
切法。三總結。以此章用慈攝一切法無法不
遍。圓慈之義轉更明顯。然善本者。即是利他。
利他之中慈悲最勝。初文即是三乘。菩薩摩
訶下。第二別列一切法。不淨與出入息即是
[017-0140a]
二甘露門。七方便者數師云。一不淨。二別相。
三總相。四煗。五頂。六忍。七世第一。論師云。
一色苦。二色集。三色滅。四色道。五色過。六
色味。七色出。三觀處者。謂苦無常無我。此小
乘名。若大乘者。觀十二因緣苦業煩惱。以為
三觀。又瓔珞云。明三觀者。二諦觀。平等觀。
中道第一義觀云云。無爭有三解。一云。慈心成
故無爭。二云。空解明故無爭。三云。隨心覺照
與物不爭。本際智者二解。一空解為本際故。
阿若憍陳如。名了本際。二以邊際智。緣延促
自在為本際智。以是義下。第三總結。善男子
能為善者下。是第四實遍即是諸善。亦是遍
於一切善法。明圓慈轉顯。又二。先明即大乘
諸善。一十五句。次明即小乘諸善。有十六句。
初十五句。句句中皆結是如來慈。慈若無常
下。是第二遍小乘善法十六句。亦句句後皆
結是聲聞慈。善男子慈若有無下。第五明實
不可思議。又四。一歎大慈體。二歎行慈人。三
歎詮慈教。即大涅槃。四歎說慈主。初歎慈體。
舊有三解。一云。眾生慈緣有。法緣緣無。無緣
緣非有非無。二云。初地至三地。空心多故是
無。四地至七地。有心多故是有。八地至十地。
有無並觀故云非有非無。三云。同據佛果妙
有故是有。無生死界故是無。冥真故非有非
無。今言不然。緣五陰法如何是無。若是無者
即應入真。既不入真何得是無。有若是無。無
緣何異。又初地至三地。豈一向空。又非有無豈
皆佛地。今文歎於行慈之人。但行慈者皆有
雙非。不必唯佛此乃正明梵行中意。若緣淨
[017-0140b]
淨是無。若緣不淨淨是有。若緣非淨非不淨。
是非有非無。不並不別。又緣於三諦。緣真故
無緣。俗故有緣。中故非有非無。中論云。因
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道義。問四句是戲
論何以釋經。答定性四句即是戲論。假名四
句非是戲論。菩薩住於下。第二歎行慈人。是
大涅槃下。第三歎詮慈之教。諸佛如來下。第
四歎說慈之主。迦葉白佛下。第三追答第二
縱難。前難云。慈悲若實應有利益。故更牒問
請答。還復進退兩難一就實修慈為難。若佛
實修應與眾生。何以眾生不得慈益。若慈不
能與眾生益。慈即無用。答又三。初明實有益。
二引事證。三結歎不思議。初又三。前倡有益。
次善男子下釋益。三以是義故下結益。初如
文。次釋益。若定業不轉則不得益。若不定業
則得益也。雖是定業若修善者還成不定。如
定壽八十此不可轉。若中間非橫慈即益之。
云何定業。如初興殺起重毒害。殺時決定殺
後暢快。並起恚心。此業即定則不能與樂。若
不定者慈能與樂。問業自不定自應得樂。何
須慈與。答業雖不定或轉成定。若得慈益轉
重為輕。見虎豹等自然生怖者。喻行慈者人
見生喜。善男子我說是慈有無量門下。第二
引事為證。凡舉八事慈運神通以救眾生。初
事中文云。謂呼是血者。有三解。此是十二年
前未制壞色故純著赤。二云。五部不同。十誦
一衣三種雜點。五分四分三隨著一。謂青泥
木蘭。木蘭赤色。三云三色。衣中一衣即用三
色點之。如大豆許。但諸弟子併著點衣但其
[017-0140c]
點雖小遙望猶赤。次五事可見。第七事初云
憍薩羅舍衛者。或有言是一國異名。或云。憍
薩是附庸國。其國有賊故波斯遣兵。善男子
下第三結歎。夫無量者。不可思議乃是通歎
菩薩所行。不可思議歎次第慈。諸佛所行即
歎圓慈。是大乘典即是歎教。皆不思議俱會
一圓。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說不可量。


梵行品之二



起卷。是第二明四心果。又為二。初明三心極
愛地果。次明捨心空平等地果。舊二解。一云。
三心未成但共一果。一心已成獨得一果。二
云。三心同是有行故共一果。一心空行獨得
一果。義皆不然。三心未成何以得果。又四心
同緣眾生。同緣於法。同是有行。同緣無緣同
是無行。有無既同三一應等。今亦一往別圓
兩判。別者即理而事。慈悲喜三與愛相扶故
制一果。捨心扶空故獨一果。若圓判者。上明
一慈即悲喜捨。圓慈即遍一切諸法。無法不
收果豈隔別特是文略亦是互現云云。一子地
文為二。初明地果。後論義。初先倡章門。次解
釋初文。舊云。是性地。二云。八地已上。三云。
是初地。今明不然。先明聖行即是自行已云
初地。此明梵行即是化他。先之自行已入初
地化他何容但是性地。何容超至八地已上
斯皆若過若不及。正是初地證化他果。云何
此地去。是解釋。先標兩章。謂極愛一子。然極
愛故一子。一子故極愛。不應有異。而今分別。
極愛就心。一子就境。子非我內故言外境。次
釋中凡舉五譬。初譬釋極愛。四譬釋一子。結
[017-0141a]
判分明。初如文。譬如父母下。第二譬菩薩見
諸凡夫起惡。因是生悲。如人小時下。第三別
譬發心學人起於取著。土塊等譬五陰。下文
合云。身口意業。左譬實智。右譬權智。又左譬
定觀。右譬智拔。捉頭救其身非。挑出救其口
過。譬如父母下。第四別譬眾生感於苦果。故
言同生地獄。譬如父母下。第五通譬救因果。
迦葉白佛去。第二論義。兩番問答。初番論義。
次番領解。初中先問次答。初問為二。一直申
不解。次若諸菩薩下。正是論義。或云五難。或
云三難。一難殺婆羅門。二難罵提婆達多。三
舉須菩提為況。初殺婆羅門。又三。一何故殺。
二應護念。三何不墮獄。若使等視者。是第二
罵調達。三舉須菩提小乘況大。小乘尚乃護
生若此。況佛果滿猶有殺罵。若慈何故令人
增長煩惱。汝今不應下。第二佛答。答前三問。
但不次第。初答況難。次答殺難。三答罵難。問
何故不次。答只是逐近何必須次。是例甚多。
然況難最劇。何者說師無慈不及弟子。是故
前遣仍訶責之言其不應。先總訶。次舉七事。
別別訶之。初言蚊嘴者。鳥口尖者曰嘴。蚊口
似此。以類名之。中五可見云云。最後文中更有
多事。於中云寧與毒蛇等。總寄迦葉誡制愚
蒙。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第二答殺難。還酬三
意。今初答何故。殺而實非殺。廣舉六度。文為
三。先牒問。次正答。三結。實不殺汝向所問
下。酬其護念問亦三。先牒問。次我時已得下。
是正釋上迦葉問。未得不動地時得破戒不。
佛答言得。此中答云。殺時已得一子之地。二
[017-0141b]
文云何。一解云。上問家。問未得。佛答云。得
地及破戒。二解云。上言未得未得於真。此中
言得即得於真。舊解云。是見機殺故云無罪。
河西云。一大悲心恐其墮獄。二為護法。其既
謗法。是故殺之令免謗罪。三為滅邪見。四生
其信心。作此觀之亦似實殺。興皇云。是示現
殺。如前童子盜聽。如後罵於調達。今問若是
化殺豈有地獄三念。甘露十劫之事。若皆是
化。如來所作為利益誰。若俱非化。童子死已
後生何處。故知二解不可偏用。若得意者理
在其間。三以是義下結。善男子若人掘地下。
三酬其不墮問又三。一更反問。二迦葉答如
文。佛讚下第三正答。又三。一歎述。二簡內外
諸殺。三會通所問。此初歎述。明惡心殺草尚
得罪者。若無惡心殺人無罪。婆羅門法下。次
簡內外。初簡外殺如文。佛及菩薩下簡內。善
男子若有能殺下。第三會通。言殺無罪者。下
文云。施一闡提得千倍報。施一餓狗得百倍
報。而此中云殺闡提言無罪者。互明與奪。若
據闡提現在無善。害之無罪。過去五戒感報
人身。勝於畜生故報千倍。汝上所言下。第三
答其罵難亦為三。牒問。正釋。結會。初如文。
次釋中引昔七事為證。又為二。初總略述意。
次如我一時下。別舉七事。我於爾時下。三結
會所問。迦葉白佛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
次述成。四味者即四諦味。出是出苦味。離是
離集味。滅道如文。迦葉白佛下。第二明捨心
果。文為二。初明空平等。二辨知見。所以然者。
即寂而照。即空而有。即實而權。上三心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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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而理。而後結云諸佛境界。即事而理。與今
互顯。初又三。一明平等果。二辨空義。三明利
益。初文先問後答。答中二。初略明空門果。後
廣明空門果。歎須菩提者。於聲聞中解空第
一。舉小況大以明地體。舊有二解。一云七地。
引經云。七地能入寂滅。二云八地。空有並觀
故是平等。今云。初地與一子地。理同能異。故
立別名。何得淺深。例聖行中戒定之果。同在
初地。善男子下。第二廣明空門果。又三。法譬
合。初法說具明人法二空。不見父母等即是
生空。不見陰界即是法空。而復言眾生壽命
者。更牒前生空。次譬如虛空下。舉事空為譬。
一切諸法下合。迦葉白佛下。第二廣辨空門
義。又二。先問。後答。答又三。一列十一空章。
二一一解釋。三結。初文者。若大品明十八空。
或論七空。今處中說故但十一。然大品廣空
而略性。此經廣性而略空。總其二經互顯其
美。菩薩云何下。解釋十一空。舊有二說冶城
云。前六空是互無空性空。下五空是任理空。
任理是真諦空。互無是世諦空。莊嚴用之。開
善皆是理空。而廣斥冶城。仍分為四。初六是
假名空。次二是實法空。次一是平等空。次二
是佛果空。以修行有漸故。觀師云。此十一空
皆是破病。引釋論云。如藥有十一破十一病。
空十一有名十一空亦得皆明理。亦得言前
八是破病後三是顯真。今明羅列十一。界分
不同即世界。緣宜十一說之生善是為人。治
十一病是對治。聞一一空即能見理是第一
義。通方融治豈應定執。私謂經論不同不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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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該括漸頓融通顯密豈逾於斯。此十一
空即為十一段。初文明內空云無外法外空無
內法。冶城呼為互無空。開善明外空時例解
內法亦空。內空時亦例解外法亦空。知有為
是空時例知無為亦空。知無為時有為亦空。
有人評此二解。謂冶城於文為得於理為失
開善於理為得於文不便。有師言。待內明外
既無內即無外。此還扶開善解。文解內空無
有常樂三寶等。後文又云。如來法僧不在二
空。解言。前云無者。無理外橫計。後言不無者。
即理內正法。若釋內外空作互無釋。極不相
應。若作相待意則易見。既待內外得離內外
以為二空。既無內外即無內外合為一空。有
為空者。如內外空。無為空者。而言佛等四法。
非有為非無為。即中道正法。無始空者。一云。
破外道冥初。故言無始。二云。遠討其根無初
來處非今始空始破。明無無無有始。性空。一
云。破性說性空。二云。本性皆空。如貧窮人一
切皆空。舊云。從眼生滅去。就法空明第一義。
從何等去。就人空明第一義。開善云。何得用
於淺近生法兩空釋大涅槃。又諸經無不前
明生空。何故此中前明法空。觀師云。眼生時
無所從來即不生義。滅時無所去即不滅義。
還是中論兩不之義。若眼是有不應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推其實性無眼無主。推一切法
亦應如是。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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