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九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迦葉品之二



起卷詶其第三結問。如來善知根性。何故作
不定說使其爭論。文為二。初歎理深。次簡疑
執。初歎又二。初明不定之說。是佛境界故是
理深。非佛故作不定相違之說。令其爭論。由
其不達所以執爭。若人於是下。次誡勸又二。
先勸生疑。次誡勿執。聞不定說而生疑者必
牽於解。是故有勸。若聞不定執之為是必成
惑本。是故有誡。初文者。夫疑是解津復是惑
本。若十使中疑者是見疑。此疑非解津不能
破惑。如須彌山者。一云。煩惱高廣如須彌之
隆闊。疑能破之。又云。煩惱磐固如須彌之安
峙疑能拔之。故以為喻。迦葉白佛下。二簡疑
執為二。前兩番問執。後四番問疑。前兩番各
有問答如文。後問意者。未見涅槃那忽疑之
為有為無。佛答。生死名苦涅槃非苦。其必因
苦以疑。非苦定有非苦能斷苦耶。第二番舉
現事問疑。若見苦疑非苦者。人見初果應疑
墮苦。佛答中四。初責斯乃定義不合疑之。我
唯定說此果不墮未嘗說墮。亦如言佛定一
切智。何得於定生不定疑。次何以故下。出疑
心相以顯不疑。中有三譬。並云。先見後疑。三
一切眾生先見二物下。結定疑執。四何以故
下。釋出疑由。次第三番問有二。先問涅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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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濁水。如此事理並未曾見而亦生疑。何必
先見後生疑耶。佛答。亦先想度涅槃生死。生
死是所治涅槃是能治。故使比度能治為有
為無。汝意若謂下。答後濁水又二。先牒問非
之。次何以故下正答。將餘先見有淺有深。以
疑此中深之與淺。次第四番問答如文。迦葉
白佛下。大段第三明斷善之見又三。一更出
其人。二明起見。三能斷善根。前已出善星。今
更出者。將明起見。故更舉人。離是四事下。第
二出其起見文為四。一有六復次明無施業。
二六復次明無父母。三三復次明無因果。四
九復次明無聖人。夫福從緣生。施受緣合自
能生福。如種良田天雨地水因緣具足則能
生芽。豈容施貧還得貧報。貧是劣果施得勝
報。不應種穀而變為稗。田瘠收少置而不論。
私謂。若施貧得貧應下種於地冬收水土。若
起見斷善。斷善起見者。多在閻浮。三洲柔弱。
諸天著樂。地獄苦重皆無剛決。故少此心。初
六復次中。先一復次以子果相似以明無因。
第二復次能施所受財物皆無。第三復次施
與前人。前人得物作善作惡。作惡既其不資
施主善亦不資。若有施主施其利刀令殺前
人。此惡寧不資於施主。第四復次施既施物。
物既無記。焉得善果。第五復次作不可見。推
施由意意不可見。施豈可見但見於善惡之
果。第六復次無作無受。若為過去亡者修福。
何處有人而受此福。無父無母下。第二六復
次明無父母如文。第三三復次明無因果。第
二文中云。行善死生三惡行惡者死生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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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云。皆由臨終一念善惡。而墮而升。餘未償
者終不敗亡。以現生後三世分別理則可思。
餘悉可見。第四九復次悉如文。作是觀時下。
第三能斷善根又為二。初明斷善。次料簡利
鈍。悉如文。問闡提昔有智慧習因應有習果。
何以斷善。答但有世智無出世智。以世智慧
斷出世善。亦能斷於清升善根。世間此例其
實不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為上虞令犯事
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此
上智人闇於世事。而是闡提雖有世智。何必能
知出世之法云云。迦葉白佛下。是大段中第二
明生善。文為三。初雙明中道生善。二單明中
道。三單明生善。初有五番問答。亦可為三。初
一番明生善時節。次一番明不斷佛性。三三
番因性生善。初番問如文。佛答中二。先明時
節。次明生善。初文者。利人初入鈍者後出。道
理應有中根之人。在中生善在獄受苦。無暇
能生。是故不說。善有三種下。更對生善而論
斷善。但斷現善不斷過未。由有此善令善得
生。又三。先唱三世。次釋。三結。釋中二。過去之
善。善已隱伏不可得斷。因雖滅盡果未熟者。
未來未起復不可斷。三是故不名下雙結又二。
初明過未世不可斷。次明現善可斷。初文者。
過未二世皆不可斷。過去即結過去不斷。又
言果字即結未來不斷。次斷三世下。正明斷
三世因者。正斷現在善因。現善因滅即無當
善。當善不起義說為斷。既無現未。過去亦息
義說為斷。即是具斷三世之善。習因既盡亦
不能牽三世習果。第二番問答明佛性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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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二。初問佛性是三世不。次問佛性是可
斷不。初先領旨。次定宗。後結難。於定宗中有
四問。即是通別三世結難。但難別三世義。初
難云。若過去者。佛性若常即非過去。云何乃
言過去斷耶。若未來者即有兩難。一難令非
未來。二難令在未來。佛性既常。常非未來。若
非未來者。未來皆當得三菩提。豈非未來。現
在亦兩難。初難令非現在。以其常故。二難令
是現在。何者性既可見寧非現在。如來亦說
下。第二問可斷不可斷又二。先舉六事。次方
正問。初之六事為問緣起六義二解。一云是
了因。二謂正因。望下法性即是九地佛性故
其數相應。若斷善根下。第二正問中三問。初
問闡提若有佛性不應斷善。此從六事中第
四佛性是生善。若無佛性下。第二問若斷佛
性云何說言一切悉有。此從六中第六可見
生。既一切可見云何斷耶。若言佛性下。第三
問懸取答意難。若謂往時等有後自被斷者。
則亦有亦斷。云何言常此從六中第一常生。
佛答為二。初唱四章門。次解釋。釋中先解三
門。仍重釋分別。後方釋置。釋前三答即為三。
文就重釋分別答正用遣問。所以重釋前答
後問。後答前問。初答後問有四。一從如來十
力下舉佛性七事。次舉後身六事。若七若六
皆是答之緣由。如汝先問下三正牒問。其問
有三。今牒初問。亦有如來下正答。初明雖有
而無。後明雖無而有。即通答前三。如來佛性
非過去下。第二追答前三世問。前問佛性是
常。則非三世佛今答之。先分別如來九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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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等佛性不同。然斷善人悉皆有此七種六
種等性。未來當得故不得言非三世。法當相
即非三世所攝。而未來得復云未來。文為五。
一如來及後身佛性。二九住佛性。三八住至
六住佛性。四五住至初住佛性。五結其所問。
初又四。一如來性則非三世。二後身性則有
三世。現在少見未來全見。三重明如來因是
三世果有是非。若善五陰猶是三世。若菩提
果則非三世。四重明後身皆是三世可見。九
住下。第二九住六事。但言可見與前為異。八
住下。第三明八住至六住。但有五事不與常
名。五住下。第四明五住至初住。但有五事言
善不善異前後身六事。言少見者。其位既高
能得少見。隨分見性故言少見。九地至初地
其位既下未能見性。當應得見故言可見。五
地至初地言善不善者。善有修不修義。修得
是善不修不善。並云。亦應真不真。解云。真實
是佛性體不有而已有。即真實只為此真。所
以有於善不善異。舊解。六地般若現前有時
失念。失念不善不失是善。問後身與九地同
有六事。六事之中同有常之一事。八地至初
地同有五事。何故無常一事。人解云。後身位
高九地位下。故長有常。仍未遣難。故更並五
地至初地。位下同有無常一事。後身望佛亦
應無常。有人答云。佛隨自意語不可彊分別。
難亦未去。問後身有常淨何意無我樂。答菩
薩常具二慧。化物故言常。境智俱明故言淨。
真是對偽實是待虛。無惡名善。分見故少。無
八自在是故無我。有報身在是故無樂。今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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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解非圓後當別釋。是五種六種下。五結詶
前問。若有說言下釋置答。先正釋。後明問答。
置答有二。置而不答。是置答。反質答之。亦是
置答。私云。以置為答名為置答。迦葉白佛下。
是第三明因於佛性而生善者。為三番問答。
初明因果性。次正明因性生善。三釋疑。初番
問意言。如來果性非三世攝。可是佛性因中
因果是三世者。何名佛性。佛答為二。先正答。
次結性為惑隱。初為三。一分別因果二性有
是三世有非三世。次出因果性體。三引證。初
又二。初明因果章門。次則解釋。初章門中。所
言五陰有因果者。五陰之中惑業為因。善陰
是果。因中二乘即是三世。若大菩提則非三
世。前文云。如來未得菩提時因性即是過去。
未來果性不爾。有是過未有非過未。今至此
中方始解釋。次釋因者。一切無明煩惱結業
惡五陰者。因佛性也。從於無明煩惱等生善
五陰者。即是果性。惡法五陰一向因性善五
陰者。即通因果。因即三世果非三世。前文云。
果性亦三世亦非三世。有人解云。應身果性
是三世。法身果性非三世。善男子一切無明
下。第二出因果體為二。初出因體。次出果體。
初文者欲明中道性即諸法。若約煩惱即名
為因。從無明行下。第二出果體又二。初明善
陰果性通因。即是四果十地之果即是三世。
次明陰果唯在於果即非三世。是故我於經
中下。第三引證又二。初證因有法譬合。是故
我說下。二證果亦有法譬合。就果中備有因
中之果及菩提果。現在煩惱下。第二結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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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隱。還明中道而被惑覆。又為三。法譬合。迦
葉白佛五種六種下。第二番正明因性生善。
先問。次答。問中先牒前七六五佛性。次正問
中意既在未來。云何。言有而能生善。佛答為
三。一雙譬。二雙合。三雙結。初又二。先舉過
去業故現受樂報。次舉未來業未生故終不
生果。有現在煩惱下。二雙合又二。初一句合
前過去業現在樂果。即合現在。以煩惱故能
令斷善。必由過去。今言現在煩惱者。本是過
去今來現在。次若無煩惱下。合第二譬未來
業未生終不生果。即合未來佛性因緣故能
生善根。是故斷善根人下。三雙結如文。迦葉
言未來云何下。第三番釋疑。疑云。未來未有
云何生善。佛答又二。先譬。次合。初文先舉燈
日譬。若鏗然固執燈日未出不能破闇。若因
緣假名燈日未生亦能破闇。次佛性亦爾下。
合眾生皆有未來之善能生佛性。迦葉白佛
若言五陰下。第二單明中道為成生善眾生
若無中道之理何能生善。由有佛性依持建
立。文為三。一明非內非外中道。二非有非無
中道。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得言前兩正明
中道體。後一廣明中道用。初文兩番問答。初
番如文。次番先迦葉自申非是我意專為利
物。佛答有六復次。一就解惑明中。二約內外
道明中。三就果內外明中。四就內外因緣明
中。五就內外行明中。六就身內外明中。六中
為二。初一略明大意故約解惑。後五廣此非
內非外。初略明又三。一標是中道。二釋。三結。
此初標。善男子我為眾生下。第二釋總明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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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非內者非內六根。非外者非外六塵。但後
五別為破兩執。是故如來下第三結。私謂。此
之一經大分五章皆稱涅槃。涅槃只是佛性。
即三而一即正因性。即一而三即三德性。今
明。眾生有佛性者備此二義。章安至此稱為
中道。豈有無真俗之中名佛性耶。是故佛性
中道。佛性咸遍。故上下文。多處論遍。所以至
此云非內非外。言雙非者。不唯雙非復應雙
是。故下諸文云亦內亦外。若無雙是云何言
遍。故文斥云。凡夫眾生或言佛性在五陰中。
如器中果及如虛空。世言佛性唯有情者。如
器中果耳。尚未能計猶如虛空。安能曉了非
內非外。況經文自釋。根塵合故乃名中道。根
塵合者豈非體一。豈非相即。豈非性遍。豈同
器果。今問牆壁為是根耶。為是塵耶。為二合
耶。為雙非耶。若雙非者亦非五陰。何但牆壁。
哀哉世人。苦哉講者。請細將六門以括一部。
願以一部統收一期。釋迦以望十方三世理
無二。是事弗毫差。所失不輕。故勤勤耳。復次
下。第二廣明中道有五復次。皆明非內非外。
於中二。初一復次先出二執。次四復次正結
中道。善男子眾生佛性非有非無下。第二文
二。一明宗。二廣破執。初明宗又三。先明非
有非無。次明亦有亦無。三結非有非無。初又
三。先倡兩非。次釋兩非。三結兩非。次亦有亦
無文為三。雙倡。雙釋。雙結。倡釋如文。有無
下結。是故佛說下三結兩非如文。善男子若
有人問下。二廣破乖中之執。多寄譬文。文為
三。初種子譬破次乳酪譬破。三舉鹽鹹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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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種子中三。譬合結。私謂合文為二。先示。次
釋。初示中言眾生別有佛性。是義不然。次釋
云。眾生即性性即眾生。既非內外。又亦內外。
內外不二。亦可云。色即佛性佛性即色。故前
第二復次以相好為外。力無畏等為內。若色
等無相好亦無。下三復次準此可知。次乳酪
譬中二。先正作乳譬。次更為乳作生識譬。初
又三。先正定中道。次破偏執。三結就性理。初
正定中。先問。次答。答中為三。初定。二結假
說亦有亦無。三釋。善男子二破偏執。亦應雙
破有無。今但破有。文為三。初作因果同時互
出難。次明因中有果例並難。三明果中有因
例並難。初明乳酪既其同時亦應酥醍醐等
一時而出。以同時故是故更責。若不時出誰
作次第。善男子若有下。第二因中有果難又
二。先作例並。次難不例。初例並者。乳是酪因
而能出酪。水草乳因亦應生乳云云。次何以故
下不例。善男子若言乳中下。第三果中有因
例並難。言例並者。乳為酪因酪為乳果。乳為
酪因因中有果者。酪為乳果果應有因。其中
又二。先正難。次結難。於中二。先結本無。次
結非有非無。善男子是故如來下。第三結性
理又二。先結離偏。後結中道。次善男子四事
和合下。二舉生識譬為譬。作譬又二。先正舉
生識譬。次乳中酪性下。還以乳酪合譬又二。
初正合。次破執。破執又二。先牒執。次正破。
破中二。先兩章門。次釋章門。初一異因異
果。是初章門。次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
從一因生。是第二章門。如是四事下。二釋兩
[029-0206a]
章門。先釋後章。然眼識者但生眼證。即不能
生耳鼻等識。豈是一因生一切果。乳能生酪
亦復如是。必待眾緣。眾緣生者即是無。後釋
前章門。初釋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從
一因生章門。如文。次是故我於下。追釋前異
因異果章門。因生故計有。因滅故計無。有滅
不滅即異因異果。善男子如鹽下。第三舉鹽
鹹破又二。初正舉譬。次更破執。破執為二。先
牒執。次破執。初牒中凡牒二執。一牒鹽中有
鹹執。二牒種子中有四大執。次鹽性亦爾下。
正破二執又二。先破不鹹中有鹹。次破四大。
初破又二。先非。次何以故下正破又二。先責
難。次例餘物。正責難意者。若鹽置不鹹而鹹
者。當知即無本性。本來無鹹而今鹹者。豈非
本無。次並之。將一升鹽置多水中失本鹹性。
而水中又無鹹性。既兩處皆無。何有鹹性。次
例一切皆爾。若言外四大下。二破四大。即破
其後執亦二。先破。後例云云。如我所說十二部
下。第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云明用為三。一
依理起教用。二明修因趣果用。三習解除惑
用。初教用中又二。先標。次釋。釋中又二。初
通明三語。次別明自意語。初又兩。一就昔教
明三語。次就今教明三語。初昔教中具解三
語為三文。初隨自者。如諸比丘各說身因佛
亦自說。即隨自意語。如長者稱幻佛隨其說
幻。即隨他意語。隨自他意可知云云。善男子
如我下。二就今教明三語。文亦自三如文。善
男子如來或時下。次別明隨自意為三。初廣略
隨自意。次明七種隨自意。三明有無隨自意。
[029-0206b]
初文者就一法即略。就無量法即廣。次七種
又二。先列次釋。釋中自為七文。初因中說果
者。行善見天人行惡見地獄是也。次果中說
因者。見貧知慳見富知施是也。餘五如文。三
如來復有下。明有無隨自意為三。一正明有
無。二明眾生不解。三作四句分別。就有無又
二。初就如來佛性有無。二明闡提佛性有無。
初明如來又二。初明有無。次類例釋。初又二。
初明無所有。次明有所無。初文者。十力無畏
等並是無有而有。次明有所無者。不善無記
一切煩惱等並是昔有今無。次如有無善不
善下。舉二十二雙法雙類前二事。有漏無漏
者。有漏類有所無。無漏類無所有。世間類有
所無。非世間類無所有。下去皆爾。次一闡提
佛性下。是明闡提佛性有無。皆悉反上如來
有無。如來有善闡提即無。如來無惡闡提即
云云。我雖說下。次明眾生不解如來是語又
二。初正出不解。次引昔證。初文有二。初不
解。次舉深況淺。深行菩薩尚自不了。況復淺
人。次我往一時下引證。佛說世諦聲聞不解
者。二解。一云。世諦種別事關業行。因果深隱
故難解。二云。應身為世諦故二乘不了。問佛
於何處說世諦五百不解。一云。華嚴中說五
百聾啞。二云。外國經多度此者少云云。天台大
師解此別有所關云云。或有佛性下。第三四句
分別此為二。先正約四句。次勸分別。舊解者。
闡提人有。有於惡邪境界性。善根人有。有萬
善了因亦名緣因。二人俱有併有正性。或眾
生性。俱無者。無果果果性。河西云。闡提有有
[029-0206c]
惡五陰不善性。善根人有有善五陰善性。二
人俱有者。俱有無記五陰性。俱無者。俱無妙
絕涅槃果性。此與舊語異意同。興皇釋此從
一句至七句。一句只是中道。二句是如來闡
提佛性。若有若無。三句是三種語。佛自語闡
提有性。他語闡提無性。自他語亦有亦無。四
句是此中四句。七句是七眾生。前二人是惡
後五人是善。復作三種釋。一總就諸義。二就
理內外。三單就理內通。就諸義者。理非善惡
而有善惡二用。善根人有有善用。闡提人有
有惡用。俱有者各有一邊。俱無者各無一邊。
次就理內外者。佛性本非得無得。約緣故有
得無得。理外闡提是有得。理內是無得。善根
人有無得之性。闡提有有得之性。俱有俱無
如上說。次單約理內。闡提即是善星。善根人
即是羅云。此是順逆二化。闡提有逆化不善
之性。善根人有順化善法之性。俱有俱無如
上說。謂此為能解難解之說。今明。欲依此
文作四句者。闡提人有但有於沒。善根人有
但有於出。二人俱有俱在恒河。二人俱無俱
不到岸。欲思作者亦應無量。略出如此云云。又
約三諦者。闡提人有者世諦惡因。善根人有
者出世善因。二人俱有俱有世諦果報之身。
二人俱。無俱無中道因果。次我諸下勸分別
如文。如恒河中下。第二修因趣果。用亦是約
譬明中道有譬合結。譬說二。先總次別。舉七
眾生不同而佛性是一。如是微妙下合譬。具
合前品以河譬生死。今以河譬涅槃。初合總
如文。次常沒者下合別譬。合初常沒闡提為
[029-0207a]
四。初合背善。次作是念下合其向惡。三如惡
法住下合住惡。四是人具足下合是斷善人。
我雖復說下。合第二暫出還沒人亦四。初起
行背理。即是為有修善。次何故名沒下。是第
二釋出沒義。是人雖信下。第三明行不具足。
出還沒下。第四別出其人就行不具足又二。
初正出五事。次結。初五事者。一信不具。二
戒不足。三聞。四施。五慧信。可見。第二戒中
言威儀戒者。內無實德外揚廉儉欲人恭敬。
從戒戒者。內外相稱不為人事。但求實利而
持戒者。謂從戒戒也。求戒者。求三有也。捨戒
者。捨三有也。第三聞中云信六部不信六部
者。河西云。修多羅。祇夜。毘伽羅。優陀那。伊
帝目多伽。優波提舍。此六顯現易解故信。餘
六深隱難解故不信。復有人言。但於十二中
信六不信六。餘者可見。是人不具下第二結。
第二之人下。第三合得住之人。準理應言第
三。那云是第二人耶。解云。此第二人習行應
得作第三人。故言第二。師子品通五方便三
十心皆是得住。今此中但據初得位且據小
乘。即前二方便念處煗法。若作七方便即前
四方便。從頂法忍法已上至初果便屬觀方
人。若據大乘則通三十心為觀方人。登地已
上屬到彼岸。文為四。一本起。二出其人。三明
得住。四辨行法。前三在此卷末。今第一明本
起。因前第二為今第三。或改為第三者非。我
佛法中下第二出其人。應出似解之人。而今
身子目連並是真解者。舊有二義。一云此第
三人位通上至羅漢。所以通舉其人。二者取
[029-0207b]
其昔。初是似解人修得入真。今仍本似位所
以列之。云何為住下。第三明得住。問涅槃河
中四人同得涅槃。羅漢支佛菩薩佛。生死河
中唯佛一人。是第七人餘三未度。有人解云。
涅槃河中三乘同得涅槃。所以皆是第七人。
生死河中四果未免生死河。故不得度也。羅
漢後雖無生而猶有此生在。故是不度。所以
得涅槃未必免生死。度生死已必得涅槃云云
今評此解解語似去其理未明。今更問。涅槃
河中四人同得涅槃者。四人同見佛性不。彼
若答云同見性者。此殊不見理。若答不同見
者。亦不同得涅槃。那忽前文同為第七。既同
第七有見性不見性者。故知涅槃有異生死
不同。今觀經意。生死河者亘於變易。唯佛得
度餘悉河中。涅槃河者專在分段。通於四人
即小乘七人。故釋論云。阿羅漢地名為佛地。
又迦葉共佛同解脫床。即是其義。通別互舉
適悅時宜。不可定執。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