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六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三



起卷。第三明縛解。眾生雖有佛性。為惑所覆
不能得見。須修萬行解生惑盡。佛性理彰故
明縛解。文有五番問答。初問答中初問為二。
先領旨唱無。次是五陰下。生滅為難。若正性
不生不滅故無縛解。緣性念念不住。又無縛
解。此惑體性即起即滅。云何此惑能縛眾生。
既其無縛即亦無解。有法有譬有合。答為二。
初誡許次正答又二。初明縛後明解。就初縛
[026-0186b]
為三。一死陰二中陰三生陰。就初死陰中三。
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日既西沒。雖
殘光東照終不歸東。人命將盡。雖有餘氣終
不更生。此陰滅已彼陰續生。此乃即死明生。
眾生下合又二。先正合。次如燈生闇滅重更
引譬。次如蠟印印泥下。第二明中陰又二。先
譬後合。蠟譬死陰。泥譬中陰。印滅文成者。譬
死陰若滅中陰即起。文非泥出者。此身非是
中陰所出。又非無因亦不餘來。藉於死陰而
得現也。不可求其處所。但因緣故有。問亦有
不受中陰者不。答通論皆受。如大理獄責定
行刑。中陰亦爾。覈定善惡惡墜善升。若有別
從猛利善惡。如五逆者徑墜。十善者徑升。𥎞
矛離手遂到彼方。則不論中陰。現在陰滅下。
第二合譬。初正合次二眼三食。初又二。初正
合次舉譬帖合。二料簡二眼三食者。自無摶食
既是改報。寧得有飯而摶。既有想陰則有思
食。有身故則有觸食。以有意故則有識食。俱
舍中廣明中陰等。古人有四食章等。於此非
要。父母交會下。第三明生陰。通論六道並有
生陰。且就人道。初明起三煩惱。次明具四顛
倒。所以為縛。不得難言念念滅故故無有縛。
三煩惱者。一愛二瞋三謂己有。此是我見亦
即是癡。是人若得下。第二明解又四。初明近
聽思行。皆如文。師子吼言空中無剌下。第二
番先問後答。初問又二。初作逆喻舉空中無
剌。後舉陰無繫者。云何繫縛。上德王云。心
本無貪。云何貪欲能繫於心。即是此義。答為
二。謂法譬。初法者就理為論。謂續故不斷。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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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常。不斷不常非縛非解。若未達斯理即
有縛解。舉屋舉拳。約掌合時論縛。掌離時論
開。本不合時論不縛不開。繫縛等三即此意
也。縛即論假。脫即論真。不縛不脫即論中道。
乃是三諦相即之相。師子吼言如眼下。第三
番先問次答。此問躡前答文作難。前云名色
縛眾生眾生縛名色。名色只是眾生。云何自
縛。如刀不自割。故後復難。若其眾生只是名
色者。還是名色縛於名色。云何名色能縛眾
生。答如文。師子吼言若有名色是繫縛下。第
四番問答。問如文。答中有法譬合。初法說
中。羅漢子爛故無縛。報在故有縛。而言未見
佛性者。大乘望之子果俱縛。小乘不爾。次譬
合如文。師子吼言燈之與油下。第五番亦先
問次答。初問意者。佛前言燈喻眾生油喻煩
惱。今難此語有兩解。一云。燈覽眾法。明油器
等共成一燈。明名燈明器名燈器。二云。明與
油異正取明為燈。燈是火性油是濕性。正取
後意為難。燈之與油二性各異。眾生煩惱本來
不異。云何為喻。佛答為二。初舉八喻。後合燈
喻。八喻為二。初列章次解釋。從小向大為順
喻。從大向小為逆喻。現者取現事為現喻。前
逆順亦是現事。除逆順邊取餘現事。非者都
非其類。先者先喻後合。後者先法後譬。渧此
是帝音。滴此是的音。先後可解。此中應作養
音上。看下為養。下看上為樣音。遍喻者盡其
始末。師子吼言眾生五陰下。大段第四明修
道。既其有縛云何得脫。故論修道而脫其縛。
文有四問答。初明道可修。二正明修道。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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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用。四勸修。此四次第者。諸法雖畢竟空
而道可修。是故正修。修能斷惑是故有勸。初
番有三問答。初問五陰眾生人法皆空何故有
修。佛答。諸心念念相續不斷。雖念念滅煩惱
連接。所以有修。是故第二更問。心念念滅何
有修道。佛答。雖念念滅得論修道。如燈雖念
念滅而能破闇。汝言念念滅下。更復取意解。
汝言無增長者不爾。後舉六譬皆明有增長。
如文。第三番問更躡前六譬為難。雖念念滅
而能破闇等。修道亦爾。初雖未圓久能破惑。
師子吼承此更難。如初果人善法五陰。亦應
相似相續生淨國土。那忽至於惡國生殺羊
家。佛答。雖生惡國不失名者。名謂無漏無漏
恒在。陰則不爾。善陰惡陰由業所得。非無漏
法之取招也。故佛答不相似。雖生惡國不作
惡者。由無漏力持故。答中先法兼出六譬。香
山譬初身。師子譬見諦無漏。雪山譬惡五陰。
飛鳥走獸譬諸惡法。又香山譬善陰。雪山譬
惡陰。雪山鳥獸並不敢住。譬在善惡兩國之
中皆不生惡法。此關習報兩因之義。習因種
類相似常生終不為惡。報因牽於異類之果
故生惡國。有人譬須陀洹身。貲產巨富譬見
諦無漏斷惑之功。唯有一子者。四果中之初
果也。又見思兩道中。唯是見道故言一子。先
已終亡者。見諦無漏而不現前。出觀則無。其
子等者。思惟無漏因見諦生。故言其子有子。
復在他土者。思惟無漏望於見諦名為他土。
奄便終亡者。須陀洹人七生終沒。孫聞是已
還收產業者。思惟道中還承接前見諦之功。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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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財貨非其所有者。見諦無漏非思惟中無
漏。無遮護者。見思雖別同一無漏。師子吼言
如佛說偈下。第二正明修道又二。初明修道。
次明修道因緣。初又二。先釋次論義。初舉偈
問者。上兩句修道。下兩句得果。能修三品不
退得果。三品是因近大涅槃是果。初牒偈問。
次一一請答。答中三番解釋。初番真偽對辨。次
番偏為破惡。後番偏為生善。就真偽為二。先
偽次真。初偽為三品。下下一向不能持戒。下
中畏於惡道之苦是故持戒。下上為度眾生
苦惱是故持戒。此三並偽。今取此人尚不可
得。次真者知諸法空而能持戒。為諸眾生而
求佛果。果不可得眾生尚無。況有佛果。名真
持戒。次能破十六惡律儀者。此就滅惡更釋
三品。魁儈者。舊云。是販魚肉典軍之人。又云
是行杖者。無身三昧者。空定滅色故言無身。
無邊心者即識處定。淨聚者即不用處。世邊
者非想。此定能知八萬劫以此為邊。又非想
在三界表故言世邊。世斷者八萬劫外既不
能知。便謂為斷。世性者即是冥初。是世之本
性。世丈夫者。以此定力能見劫初水中丈夫。
即韋紐天。非想非非想者。即是存亡觀為定
體。修習戒者為身寂靜下。第三就生善釋三
品。諸有者即是三有二十五有。諸界者即是
三界及十八界等。諸諦者即二十五諦及以六
諦。師子吼言不生不滅下。第二論義。因前修
道故見佛性。得菩提涅槃。今難涅槃及以佛
性。凡七番問答。初三番難涅槃。次四番難佛
性。初云若不生滅為涅槃者。只凡夫人亦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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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應是涅槃。凡人一期從生至老不更生故。
故名不生。而復未滅亦是不滅。此不生滅是
涅槃不。又云。若以三相中生相為難。只此一
念生已生故故是不生。復未滅故故是不滅。
是涅槃不。答中先印述之。後解。既非涅槃為
始終故。亦須更通上之兩解成始終義。初生
為始命盡為終。一念三相生相亦爾。初起為
始念滅為終。世尊下第二難。明生死法亦無
始終。十二因緣輪轉不住。何有始終。佛答者。
生死之法有因有果。十二因緣輪轉不住。過
去二因現在五果故非涅槃。第三番難。明涅
槃之中亦有因果。戒定慧等能得涅槃。豈非
因果。佛答涅槃有因而非果。又復是果而非
所得。又佛性為涅槃因。復不能生涅槃之果
云云。第二有四番問答論佛性義。初番就共有
不共有為難。先標兩章門。後釋如文。佛答又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言不一不二。不一故非共。
不二故非各。雖爾終是一切眾生同共有之。地
人云。一切眾生同梨耶識法界體性。若爾一
人得時應多人得。成論師云。眾生各有佛性。
但成佛時權智齊等同一法身。力無畏等亦
復如是。若爾佛性可數即是無常。正當此難。
然佛性平等非一非二非共非各。亦如今之
持戒修行之人。不可一不可異。人人各修豈
得是一。我解彼解彼解我解。是故不異。又如
五種佛性並不一異。眾生等有豈可異。五種
不同豈可一云云。問眾生於五佛性中為具幾
許。答盡有盡無。眾生無觀智之了則不能發
境。發境之智既無亦無觀境。因既無因。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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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果及以果果。既無因果云何非因非果。盡
有者必當得故。從緣現故。故言盡有。今時雖
無必當有之。次譬如文。第二番難忍辱草譬。
若一者一人修已。餘人亦得佛答。佛性是一
隨多人修。各各得之不相妨閡。第三番問。如
多人在路於後為妨。佛性亦爾。前人修時亦
妨後者。佛答者如路橋醫並是少分。聖道之
路則不如是橋等亦然。第四難。天人六道其
相非一。云何共有一佛性耶。佛答。置毒乳中。
隨其五味毒能遍殺。佛性亦爾偏一切處云云
十六大國下。第二明修道因緣又二。初明道
緣。二明道因。初道緣又三。一處緣。二時緣。
三人緣。非處非時非善知識皆不能得。故云
待處待時待伴。就處又二。先城處。二樹處。城
處又二。先問。次答。問意。言十六大國有六大
城。如來何故在此小城。答為二先。訶次。正釋。
初訶問者。佛所居處不應言小。舉三譬況。如
來世尊是人中之尊。居止之處其處則尊。君
子居之何陋之有。我念往昔下。第二正釋又
二。一報地恩。二驅邪黨。初報恩又三。一報發
心。二報四無量。三報弘誓如文。次驅邪黨又
二。初遍六大城。後明至此降伏。既了邪窮正
盡。即寂滅涅槃。六城為六。初即至王城。然外
道潰亂誘引眾生令墮三惡。故須來此而驅
遣之。又國主有請。佛不違言故往王城。外道
自知其術淺薄仍奔舍衛。佛因化三迦葉及
通慧二人。時彼城中有一長者下。是第二往
舍衛逐外道。就文為三。一明往之緣起。二共
試神力。正論往彼。然諸外道在王舍城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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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抗。行至舍衛仍求面論。珊檀那者是王舍
城人。此翻護彌。祇陀。此翻勝氏。須達多者是
舍衛人。此翻善溫。問佛名聞十方。須達亦是
六大居士。何以聘婚夜宿始聞佛名。答初非
不聞孟浪飄瞥。今道機時熟。聞則毛衣遍竪。


師子吼品之四



起卷是第二至城共試神力。文為三。一試緣。
二正試。三眾益。初又四。一求試。二王不許。
三重求。四王許。所以求者。前於王城已被斥
逐。今復更來舍衛城中。奪名失利不可容忍。
訴王求試。就初為二。一褒美於王巧言令色。二
貶挫於佛動容劇謗。年既幼穉者。佛既三十
成道。于時只可年三十餘。苦行止六年而已
故言學淺。真實不生王種中者。彼言佛是幻
化必非王種。劫奪他人父母者。佛教令人離
俗出家。即是劫奪父母之兒。亦是斷他父母
子胤。不許妻娶。亦是劫奪家他父母云云。王言
大德下。二是王不許。六師答言云何無妨。是
第三重求。王言善哉下。是第四王許。王雖私
許又須咨佛。佛言善哉下。是第二正試又二。
初命王多造。二正現神變。如賢愚經云云。三時
眾得益。此中不明交論往復。直爾示於希有
奇異。外道覩變自知不逮。仍奔至於婆枳多
城。問何不交論。答三輪之中宜神通輪當是
時也。時眾及以外道徒屬得益。其外道師猶
未信伏。爾時六師內心下。是第三佛復向彼
城。問佛有大悲不惱眾生。云何處處追逐六
師不得停足。答欲摧異見救無量人。令出邪
濟除生死縛得大涅槃。此非哀憫更以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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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慈悲耶。於是六師復相集下。是第四向毘
舍離。如來復往為菴羅女及離車等。種種說
法。此即耆婆之母瓶沙夫人。既有麗色誡諸
比丘觀身念處。次為離車說不放逸破其憍
慢。國法每選智能為主。餘者參議。是故翻之
為邊地主。亦云傳參國事。是時六師下。第五
復至波羅奈城。六師聞已下。第六復至贍婆
城。爾時六師周遍六城下。二明至拘尸皆被
追逐不知何去。正言拘尸陜小且自保而住
不意佛來。就此文為三。一邪教。二正教三
邪正論義。初是外道至拘尸城。廣談佛過令
人起邪。文云。母既是幻子不得非。此有何意。
意言。人之生法自有常儀。何因乃從右腋而
生。豈非幻母而生幻子。二佛至說正撥邪。歸
正則邪正各行。爾時六師復作下。第三邪正
合論。凡七番問答。前六番正論。後一番降伏。
此即初番。先立邪義。以見者為我。即十六知
見中一。佛破有三。初令六根俱用。其上舉向
為譬今還難之。人在向中見色聞聲俱取六
塵。汝以我在眼中只能見色不能遍取諸塵
者。當知汝非。次令老少不殊。如在向中。乃至
一百年見外分明。我在眼中百年見物亦應
分明。若老我在眼不及少者。何得用向而為
譬耶。第三令內外俱見。人在向中內外俱見。
我在眼中何不見內。六師復言若無我者下。
第二番進問此非正難。為前難甚故更問我。
佛言有色下答又三。一示因緣。二破邪我。三
結正我。此即初示藉諸因緣而得見色曾非
我見但橫見言有。六師若言下。第二破其邪我
[026-0189a]
又三。初標唱不然。次何以故下別出諸過。我
以自在為義。只應唯作婆羅門種。何故復受
六道不同。色既無我。受想行識悉無有我。以
無我下三結過。六師如來下。第三結示正我
又二。初略示。次對辨。初文意者。前既破色受
等無我。其即更問如來為是色等已不今懸
取其意答云。如來我者無復色縛。亦無受想
行識之縛具於四德。汝所言我不免四縛。次
更結。亦與外對辨。外道言我從因緣故。是故
無常。如來我者。非因緣得故常樂我淨。六師
言瞿曇下。第三番外道改宗。或云部別。以偏
一切處為我。不取色為我。佛言下如來破之
有二意。初直就遍破。後更就一異檢。初文又
兩。復次初復次責遍。我既遍者。不應初不見
應常見也。次責我遍者。應遍五道何故畏三
惡道。為人天身持於戒善。次就一異者又二。
初先唱兩章門。次一一釋。就一責如文。就多
責者。一一身中各有一我。我是自在。云何利
鈍愚智不等。瞿曇眾生我下。第四番外道重
救。我則是一又亦恒遍。眾生修業自有差別
業果不同。佛破云。我既遍而且常。豈得善惡
迭謝。便應罪福俱有。故言行惡應有善。行善
應有惡。若不俱有即是不遍。又我是自在應
善惡自行云云。瞿曇譬如一室下。是第五番外
道復救以然燈譬。雖同一明而燈體各異。我
終是遍但善惡用異。如一室中然百千燈云云
佛破又二。先唱不然。次三種破。一從緣破。二
就明出異處破。三就明闇共住破。初破云。汝
燈譬於法明譬我者。明由於燈。多油炷者燈
[026-0189b]
則明盛。若爾我由於業業滅我死。業既陜小
我則不遍。第二責處者。明從燈出。若爾者我
從業出。則業有我非我有業。第三明初燈時
與闇共住。若爾汝之常我。皆應在於無常我
中。無常之我亦應在於常我之中。瞿曇若無
我者下。第六番外更請問。佛答又二。一破邪
我。我既是常云何能作。常何有作。設令有作
何不作善而或作惡。既善惡不定則無常也。
次明正我。即是如來常住無閡。第七一番外
道歸伏如來結章如文。善男子以是因緣下。
第二明樹處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正明處。初
如文。東方雙者下。第二正明樹處為三。一表
理。二護法。三法味利益。初表理理即四德。何
意以東譬常無常等。一解云。趣取一事無的
所在。亦可以東譬樂無樂。二河西云。二株枯
乾表應化身滅。二株敷榮表法身常存。然菩
提樹。亦一觚生一觚枯。至佛法滅二株皆枯。
若爾何必定破常無常等。然佛隨緣化應有
所以。河西云。東方雙表常無常者。外道所事
大自在天在東方住。教行於西。今佛法常破
其無常。故言東方雙者表常無常。南方表我
者。南是右方右手作便。譬我用自在。西方表
樂者。西方行佛教即得樂。表佛法樂。北是淨
方又是出家之處。故表佛法中淨。又云。自在
天面向東。則右手在南。皆是為破外道四倒。
表佛法四德。故作此配。此中眾生為雙樹故
下。第二護法。先舉事後明理。事者佛在樹下
入於涅槃。四天大王常護此樹。不令外人侵
毀其枝葉。昔召伯治理有善政。常聽訟於小
[026-0189c]
棠之下。及其既沒百姓思其仁愛其樹而作
勿剪勿伐之詩。況復如來娑羅樹耶。從華果
常茂下。第三明法味利益。先譬。次合釋。華果
者。華敷嚴飾見者生愛。譬法身湛然常住無
變。故用華表我果表樂者。其味甘甜色香具
足。見聞嗅觸嘗食遍樂。法身亦爾。一切眾生
皆同此樂。師子吼言如來何故下。第二時緣
又二。初二月時。次十五日時。前二月時有問
答。答為二。初舉喻明事。次合譬明理。初文
者。若依夏時即是二月。若依周時即是四月。
眾生悅時皆保常故。破著悟道。又云。六時中
者二解。河西云。外國二月為一時。年有六時。
是則春夏冬三時各有前後。金光明云。若二
二說足滿六時。三三而說一歲四時。今此正
取二二足滿六時。招提云。舉春冬兩時各有
孟仲季故言六時。文中舉孟冬對陽春云云。言
二月者下。第二合譬明理。二法身者即是真
應。河西云。常身無常身俱為照世。果喻四果。
一云。是小乘四果。大能兼小故也。二云。是四
德。師子吼言下。第二明日時。亦先問。次答。
問者長阿含說。八日出家八日入涅槃。此云。
十五日蓋由感見不同。亦是如來身密自在。
次佛答為二。初就本。次就迹。初本者。欲明妙
本圓極故。以十五日為譬。如十五日下即是
就迹。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是第三明人緣
於中又二。先出人。次論義。初明人中有問答。
言莊嚴者。此人具德具行多知多見。巧示巧
說故能莊嚴雙樹。亦是德行具足堪可依憑。
故得是緣。佛答為二。初明因中六人。六人者。
[026-0190a]
或是略說或是物宜。或是對上六師故舉六
耳。問何不取菩薩莊嚴雙樹。答菩薩游化無
定不常隨佛。此六人者常隨侍佛。得是人緣。
又此比丘即是菩薩云云。文云。身子聞涅槃不
憂。聞常住不喜者。阿含中云。身子聞佛欲涅
槃不忍見佛。去世乃前入滅。云何言聞涅槃
不憂。佛答中述其德果。知正是菩薩之義。不
可作小乘意釋。若有比丘能說下。第二明果
人。即如來是前出人竟。次惟願下是論義。有
三番問答。初雖非正難亦得稱問。佛言下答
為二。先明本。次辨迹。本為兩。一略無住。二
廣無住又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二。先釋住。
此釋無住於中。云名虛空者。妙體非有故言
虛空。金剛三昧即是如來者。舊解云。十地窮
學乃未是佛。相續道中轉金剛心即名為佛。
今依此文云是如來。此名通於因果。例如首
楞嚴通因果。檀波羅蜜等者。非謂六行能成
於果。上文云。六波羅蜜滿足之身。道品亦然。
譬如虛空下。二就譬說無住又二。先譬。次合。
初譬。如文。次合中反以差別簡空。空即無住。
於中云。六住菩薩煩惱因緣墮三惡道者。或
言六心或言六地。私云。恐是六地。善男子如
來今於此下。第二明迹。方便道中還歸寂定。
眾生不見謂佛入涅槃。師子吼下。第二番問
答。如來何故不常利生而入寂耶。佛廣答其
意。不共法藏者不與二乘人共。其中或為滅
惡或為生善。即四悉意須入寂定。師子吼言
下。第三番問答。問云何名涅槃為無相耶。佛
答為三。初直明十無相。次明有相之失。三明
[026-0190b]
無相之得。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第三明修
道之用文為三。初明三法。次辨二法相資。三
明力用。初文前略問答。後廣問答。略問答如
文。然三法不同。若聖行以戒定慧為三法。今
文以定慧捨為三法。定慧為正捨是調停。而
言時時者非專一品。應時時調均令得自在。
師子吼言云何名下。第二廣問答。問中二。初
通問云何為定慧捨相耶。次別問三法為二。
初廣約定問。次以慧捨例。初問定為三初據
本有。次就一境。三就一行。初本有中言皆有
者。謂一切眾生皆有三昧。數師明。十大地中
有三摩提是定數。此定本有何須修習。河西
云。取造事心專。不必十大地中定數。次心在
一境者。若但行一境為定者。更復緣餘便非
是定。若不餘緣云何得名一切智人。三就一
行為問者。若一行是三昧行。餘行時即非三
昧。若不行餘行非一切智。次慧捨二事例亦
如是。問佛答中。先答別問。次答通問。先答別
問中二。先答定。次答慧捨。先答定中前問定
有三。今先答第二問。以第三問例。次追答第
一本有之問。今初第二。云如是餘緣亦是一
境。謂心專一緣此是定境。以定緣之無境不
定。非謂猶是問境之一。蓋是定心緣境非是
散心。以定一於一切。名一切智。若是散心緣
境為境所牽。若定心緣境設改緣易觀。非境
牽心故得是定。行亦如是者。即兼答第三一
行之問。若以散心而行諸行。行牽於心若以
定心行於諸行。令諸行一。又言眾生下。追答
第一本有之問。善三昧者不取大地。通三性
[026-0190c]
定乃取善修之定。次以住如是下。答慧捨又
二。先答其慧相。不見三昧慧異答其捨相。復
次若取色相下。第二答前通問文為四。一略
標三法體。二釋三法名。三更廣三法體。四明
功用。初略標體為三。先標定體。言取色相者。
非定執色相之心。乃是禪定門戶入住出相。
不能觀色常無常者。正作靜攝不作照知故
不能觀。次若能觀色下。出於慧體。常無常俱
照故非偏慧。三三昧慧等下明捨體。二事合
調故云平等。又三。先法。次譬。三合法如文。次
譬者。偏定是遲偏慧是疾。二法均平故以駕
駟為喻。三菩薩亦爾下合。合中云十住菩薩
智慧多三昧少者。河西云。十住進求勝地。方
建大乘嚴土化人。智用偏起故不見性。二乘
自調自淨志求證得。定多智少亦不見性。於
二平等則能見性。今明入空多則是遲相。入
假多是疾相。空假雙亡是平等相。能見性者
是別教意。即空即假即中乃不遲不疾。是善
駕駟即圓教意。乃能見性。奢摩他下第二釋
名。先釋定名。一本云陀。亦云舍皆梵音輕重。
翻名不同。一翻為止止息惡緣。或名為定。此
名多訓故留本音不可偏判。毘婆舍那此翻
為觀。亦云見。憂畢差翻為捨相。亦平等不爭
等。奢摩他有二種下。第三更廣三法體。皆增
數辨之。初廣定中增至十法。能大利益者。百
論云達分三昧。因果俱樂者。河西云。謂佛所
得定。入出自在始終常樂。念覺觀者。善惡覺
觀俱是過患。觀生滅者。人多於生滅起斷常
觀。十一切處者。但列地水風不明火者。有人
[026-0191a]
言。經本誤失火字。河西云。行人觀身內四大。
非觀外四大。身內三大顯。骨肉等是地。洟唾
等是水。氣息是風。此三顯現。火大劣有少煖。
所以但三。而言不用處者。明自下地至不用
處。招提云。火大不恒。假薪而有無薪不發。三
大恒有所以用之。不用處者。明此觀成窮不
用處。故數為一。慧有二種者下。廣出慧體。般
若正是慧。毘婆正是觀亦名見。闍那正是智。
釋般若云。名一切眾生者。顯般若是慧。能知
一切眾生數故。又釋毘婆是總相。亦言是三
昧。所以三昧慧能總知也。常塗解云。慧是不
癡故在凡夫見名小。勝故在聖人智是決斷
最勝。在諸佛別相總相破相。亦據優劣。興皇
云。凡夫分別是別相。二乘聖人總。前諸法無
常是總相。諸佛菩薩皆破此。故是破相。今明
不然。斯乃論一心三智。破相是照空。別相是
照假。總相是照中。三智一心中得論。不思議
慧。不云捨者異體非故。四功用如文。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