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一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德王品之二



起卷德王問。若犯重下第二明違因。於中為
三。謂問答領解。冶城為六問。開善為五問。只
是三意。初兩問四罪。次兩問一闡提。三一問
不定。初問四罪者。若有佛性不應墮地獄。如
其退落佛性不持。第二問。若有佛性。云何復
言無常樂我淨。若無四德豈有佛性。第三問。
闡提斷善應斷佛性。第四問。不斷佛性何名
闡提。第五問。四罪與闡提等不定還生善根。
涅槃不定還成凡夫。難文小廣。入涅槃已若
還出者。聖還成凡。若爾佛無四德。若不爾者
闡提亦無成佛之義。前難令涅槃無常。佛答
非無常。此中作不定難。一切不定則一切無
常。則涅槃亦是一切之限亦應無常。此難難
[021-0159c]
一切人悉令皆轉云云。佛答為兩。先歎問。次答
問。初歎問為四。一歎現德。二歎往因。三歎所
問超逾人天。四誡聽許說。如文。善男子一闡
提下。正答為三。一答第五不定問。第二答第
三斷善問。即兼答第一第二罪人問。第三重
答第五不定問。兼答第四問。初答第五中三。
先標。次答。三結。從如汝所言下。第二正答第
三有三番。一約內外。二約漏無漏。三約常無
常。佛性中道。非此二邊故不可斷。人天是善。
三塗是惡。凡法為外。聖法為內。世間是漏。出
世無漏。有為無常。無為是常。佛性悉非此之
兩邊。故不可斷。若是斷者下。兼答第一第二
罪人問。彼雖作罪終不斷性。明罪不定。以不
定故得三菩提。本取斷已名一闡提。性非已
得云何可斷。既非定有豈能遮墮。答第一問。
若非定有遣第二問。又斷已得方名闡提。今
性非已得亦遣第四問。犯四重下。第三重答
第五問為三。初汎明不定。二廣明不定。三結
不定。初文又四。一明惡人不定。二明諸法不
定。三明善人不定。四明如來不定。此即惡人
不定也。色與色相下第二明諸法不定。有法
譬初法如文。次譬中凡三譬三合如文。而言
亦有定相謂常樂我淨者。為其前難不定云
如來入已亦應出聖成凡即無常樂。今答不
爾。無定之中亦有定相。謂如來常樂我淨。故
言亦有定相。須陀洹下第三明善人不定。如
來今於下第四明如來不定。方便道中如來
不定。法身本地定不為凡是名為定。二端不
可得燒者。兩解。一云襯身譬本地。在外譬迹
[021-0160a]
應。此二不滅。二云襯身譬佛智觀機。在外譬
神通應物。物機無窮故神通不盡。是故不燒。
襯音者非應言親音。此衣在裏名為襯衣。善
男子當知如來下。第二廣明不定。舊解諸句。
作一存一亡。非鬼至亡法身。非非鬼至存應
身。今謂法應兩分還是定義豈是不定。興皇
云。非鬼法身不定。法身則亡非亡。非非鬼應
身不定。應身則存非存。存非存能鬼能非鬼。
亡非亡能非鬼能鬼。今謂皆未免定。何者鬼
定能非鬼。非鬼定能鬼。雖言不定亦名為定。
今明鬼即非鬼。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即鬼。
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非非鬼亦即鬼非鬼。
是一即三是三即一。無一無三一三不定。斯
則真不定義。餘句例然。今先唱章門。次解釋。
凡二十章門。但解十六不釋四門。於第九短
非短門中。云現三尺身者。河西云。其家無兒。
產一子長三尺而死。父母悲苦失性。佛現兒
像。父母見子還得本心。謂兒言。我言汝死汝
何處來。答言從死處來。因緣暫會。身屬眾緣。
四大假合。遍觀眾緣。何者是身種種說法。惑
心即斷。便現三尺佛身光明色相。長者得阿
那含。非漏非無漏是第十六章而最在後釋。
何故爾。佛欲廣釋此章。故留在後。又私謂諸
門之中。若漏無漏凡夫聞之多易解故。又二。
初明非有漏。其文極廣。後明非無漏其文甚
少。廣略相望亦應可見。初非有漏文為二。先
明三漏。後明七漏。問何不取三界煩惱為三
漏。而取色無色為有漏。通取無明為無明漏。
答佛說無定。或轉三漏以為四流。然作三漏
[021-0160b]
者欲重故獨為。一色無色小輕故合為一。無
明是根本通共為一。但數家稱為漏落生死。
論家稱為漏失道理。今經意者只是煩惱則
名為漏。復次一切凡夫下。第二明七漏。一見。
二思惟。三根四惡。五親近。六受。七念。前兩
是漏體。後五是漏緣。見是利使。思是鈍使。根
是內五根。惡是外惡法。近是惡人。受是受取
色欲等法。念是晝夜念念不斷。今文無思漏。
又惡漏作離漏名。能離是道。所離是惡。初解
見漏中應具十使。但舉疑見者。欲明貪瞋癡
慢四使通於見思五見及疑。但在見諦思惟
門中。則為慢攝。文又二。先廣明疑心。後別明
見使。疑乃非見。但疑見相關故言疑見。生六
種心者具列諸見。莊嚴云。只是五見開邊為
斷常故言六。開善云。決定有我。決定無我。未
是六數。但總唱決定。從我見我一下即是六數。
一我見我。二我見無我。三無我見我。四我作。
五我受。六我知。所言六者。一於假我計有真
我。故言我見我。二於假我上計無此我。故言
我見無我。三於陰身上計有真我。故言無我
見我。我作下三種。即十六知見中三。河西以
決定有無為二。我見我者。本計有我。入定之
時見妙光明。猶如日月。即以所見證定有我。
故言我見我。我見無我者。計現有我過未無
我。即斷見外道。無我見我。謂諸有情悉無有
我。離五陰外別見有我。如麻麥等。我作我受
者。謂始終常有。即是常見。謂我能作因。我能
受果。及以能知。從凡夫不能善攝下。三釋根
漏又三。一明凡夫因根起漏。二明菩薩不爾。
[021-0160c]
三結如來無漏。凡夫如文。菩薩下二明雖復
因根不起諸漏。行苦者二解。一云。即三苦中
之行苦。此若最通二云。行是無常苦但是報。
不得為一。言二十五里者譬二十五有。鉢譬
色心。油譬於戒。不棄一滴譬不犯一戒。王譬
佛。臣譬行人。拔刀在後譬於無常。如來拔出
下。第三結如來無漏也。復有離漏下。第四釋
惡漏。當體名惡。從治道名離。又二。先明能離
之道。後明所離之惡。初又二。先明菩薩修行。
後引昔證今。初文有五種法師。而言一經於
耳七劫不墮者。前名字功德品云。若聞常住
二字生生不墮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
說行者即生生不墮。若不能深思惟行者只
得少益。八魔者。舊云。無常等四各有其因。是
為八魔。又一解。煩惱等四及無常等四為八。
善男子我念過去下。第二引昔證今。於中有
偈。舊解。上半明果下半辨因。證涅槃是果。至
心聽是因。果中有得離二事。證涅槃是得。永
斷是離。因亦有二。至心是修行。無量樂是得
果。言得樂果者。非常樂果。乃是行因得因中
之樂果。有人評之。比太近局全無所以。若只
有此事何能賣身。復云何聞此而得成佛。觀
師云。偈意無量不可得盡。所該甚廣義味無
竭。且出十義。一三寶。二四諦。三三德。四四
德。五生不生等四句。六本有今無偈。七雪山
偈。八四悉檀意。九中論偈。十四種佛性。所言
偈含三寶者。只如來證涅槃。此一句。即是佛
法三寶。能證之人是如來。即是佛寶。所證之
法是涅槃。即名法寶。永斷一句只是助語。若
[021-0161a]
能至心即是僧寶。能至心聽即是秉行之眾。
豈非僧寶。但此一句亦得兩望。至心亦得是
法寶。至期何處即是聽法。今且屬僧。得無量
樂亦是助句。明三寶者只是兩句。且置兩句。
言四諦者。不取諦義但取行證。證此法者佛
證涅槃。即是證滅。何故知爾。涅槃翻滅豈非
滅諦。永斷於生死。即是除集集是煩惱及以
結業。今生死亦是煩惱及以結業。若能至心
聽。即是道諦。由至心聽故即證道。常得無量
樂即是苦諦。何以故。苦果既遣便獲樂報。三
三德者。即是摩醯首羅三目。亦是伊字三點。
如來證涅槃。即法身德。永斷於生死。即解脫
德。至心聽。即般若德。更須一一釋之。四依品
中明三德者。一法身。二解脫。三般若。四相品
中不爾。一者涅槃。二者解脫。三者般若。即取
涅槃代法身。今此中既云涅槃者豈非法身。
永斷生死是解脫者。有生死即有累不脫。今
既斷除。即是無累寧非解脫。至心聽即是般
若者。由聽法故能生智慧。智慧既生寧非般
若。不至心者容可不生。今既至心聽即能生
智。復得法樂自娛。非復世間之樂。言四德者。
即常樂我淨。如來證涅槃即常德。問為將如
來為常。涅槃為常。今明人法皆常。故前文云。
以法常故。人亦是常。永斷即淨德。生死是可
惡不淨充盈。既除不淨便得淨法。豈非淨德。
至心聽即我德。由我能聽。無我誰聽。常得無
量樂自是樂德。亦云復是重明常德。生不生
等四句者。前已委悉解竟。今不復釋云云應本
有今無偈者。如來證涅槃。即本無今有。未證
[021-0161b]
涅槃。即是本無。今既證竟。即是今有。永斷生
死。即是本有今無。如來未斷生死之時。由有
煩惱。即本有義。既證法身無復煩惱。豈非今
無。下之兩句不可分張。只此三世是無有是
處。故直合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何者是三
世法耶。只證此法涅槃常果。即是三世無有
是處。雪山偈者。文小交加須善分別。上半不
應此中文義。但取下半。而復不全應。今四句
但應今兩句。生滅滅已。即是永斷於生死。寂
滅為樂。即是常得無量樂。此兩偈相望互有
所無。此偈望彼。即無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彼
偈望此。即無如來證涅槃。若能至心聽。亦應
四悉。如來證涅槃。即第一義。有時說涅槃為
第一義。永斷於生死即對治。論中云。以三觀
治三漏。今正斷生死豈非對治。若能至心聽。
即是世界。世界之中。或言有我或言無我。皆
當至心領受此我無我。常得無量樂即各各
為人。論中云。一法分為兩種說之。為計我者
即說無我。計無我者即說有我。著苦說樂執
樂說苦。今此為除計無常苦者故。明常樂等
法。中論偈者。因緣所生法。即如來證涅槃。涅
槃只是因緣之法。若非因緣即成性義。我說
即是空是永斷生死。既斷生死故得是空。亦
名為假名者。即是至心聽。若有假我方能聽
受。亦是中道義。即是常得無量樂。中道即是
非有非無。亦是非常非無常。結之為常。無苦
無樂結為大樂。今此常樂。即是中道之常樂
也。四種佛性者。除正因性。但取果果因因四
緣佛性。如來證涅槃即是果果性。故下文云。
[021-0161c]
果果者。謂大涅槃。永斷生死即因因性。下文
云。因因者。十二因緣所生之法。亦斷十二因
緣煩惱盡者生觀智解。豈非因因。至心聽者。
即了因性。三十七品六度四等。並是了因。常
得無量樂是菩提果。以常樂故豈非果性。觀
師云。聊爾思惟即便得此十科大義。是故當
知。其理無量非可述盡。前梵行中言痛。此中
云不痛。舊解云。只是淺深云云。次明所離之惡。
謂惡象惡馬諸惡獸等能害人者。能生惡念
動身口惡。惡城惡舍無情之物。何能為惡。如
在邊城持弓執箭警柝遏道。豈不生人殺害
心耶。惡舍亦爾。此是惡緣。惡知識者。甘談詐
媚巧言令色。牽人作惡是故須離。次釋第五
親近漏如文。復次一切凡夫下。第六釋受漏。
文云。覺覺即受也。聖行品云。受為覺相。因三
受後起三煩惱。故名受漏。其中復釋沙門等
名。皆有多義不可定執。此中六難與上純陀
有異。上以檀為難。哀歎品以羅漢果為難。此
中以怖心為難。何故三處辨難。而五同一異。
純陀品對俗故云最後檀難。哀歎對道故羅
漢難。此中通對著有凡夫故怖心難。


德王品之三



起卷釋第七念漏。又二。先明漏相。次明菩薩
無漏。能斷念漏。行心邪念為漏。理應具三受
中生念漏。今偏據苦中生念漏起貪瞋等過。
菩薩下。第二明菩薩無漏又三。法譬結。初少
許法說。正明菩薩思惟能斷念漏。凡夫愚人
不能思惟令其漏滅。從譬如有王下。第二譬
說。為二。先譬次合。初譬者。說之不同。或七八
[021-0162a]
九。望下合文應是八譬。一四蛇。二五旃陀羅。
三詐親。四聚落。五六賊。六大河。七草筏。八
到岸。束八為三。初六譬道緣。次一譬修道。後
一譬得果。初言王者三解。一云。佛說眾生身
中四大。二云。無明能構眾生四大之身。三云。
此經詮眾生四大。各相違害譬之如蛇。篋譬
一身。養食譬摩洗。準法者。依所作惡品有輕
重。戮之都市者。斷善根絕慧命。其事顯然故
云都市。切令者。敦惡莫作誡善奉行。逃走者。
若得真解彰顯而去。今初伏惑故言逃走。次
王時復遣下。五旃陀羅用譬五陰。刀譬無常
苦。迴顧者。欣涅槃為逃走。厭生死為迴顧。三
是時五人下詐親譬。藏刀者。以虛妄我覆於
無我。妄樂覆苦。密遣一人一人譬愛。五陰行
心。有此貪愛能惑眾生。故言詐親。四其人不
信下聚落譬。譬於五根。五根即是識所棲。託
如人居聚落。缸器者。舊云。是重口罌譬五根
重。沓字書為洪音。既不見人即人空。求物不
得即法空。坐地者安心空境。五聞空中聲下
六賊譬。譬於六塵能劫善財。空聲譬於聞佛
教中說有六塵。夜來者。無明闇心蔽此六塵。
六路值一河下。譬遇惑流。但諸眾生恒在煩
惱。那忽云值。然都未修道則不知惑過。今始
研心知其為閡。故名為值。斷常衝擊譬之漂
急。乏戒定慧故無船筏。七即取種種下。筏譬
修道。運手動足譬道用。筏不可依。慮善微弱
不能勝濟。身倚者。心依此善截流而去。草木
譬眾善法。兩手譬權實二智。兩足譬戒定二
善。八即達彼岸下。譬得涅槃果。在此在流多
[021-0162b]
有所畏。既度到果必無所怖。次合八譬。初合
四蛇。即是四大。大有內外。內身四大正合四
蛇。四大共造眼根合見毒。共造身根合觸毒。
共造鼻根合氣毒。共造舌根合齧毒。次合五
旃陀如文。三合詐親。親只是愛。愛能諛讇誘
害眾生。但前三心不能生愛。唯行心中能生
親愛。然此五陰盡能為惡。但起愛取要在行
心。故云一怨。文云。怨詐親者有始有終。愛心
不爾。無始無終。復有二義。一者如十二緣。猶
如車輪。無有始終。愛心亦爾。無有始終。然十
二緣。復有始終。即無明為始。老死為終。言無
始終義者。求愛來處永不可得。即無始義。去
處無從復是無終。次合第四空聚落者。即內
六入。外世間聚人所住處。無人故空。六根即
是我之棲託。求不可得故空。如人望舍。謂內
有人比至進覓都不見有。菩薩亦爾。觀於六
根皆空無我。但此六入即為六根。并外六塵
內外十二。六根亦名六情。亦云六識。根以能
生為義。情從生識得名。然六根無情。識即有
情。從能受名故云六情。識取和會。根塵和會
故能生識。次合第五六賊。即是六塵。賊從外
來劫人資財。六塵之賊劫人善法。但此六塵
生三種法四事能生細煩惱者名為四微。所
生者麁故名四大。言四事者。色香味觸。四
大各四。亦不具四。五事生者名為五欲。言五
事者。足一聲塵。六事生者即名六塵。塵是滓
累之名。次合第六一河。河是煩惱。但此關二
河六河。不暇併述。有生死河涅槃河善法河
佛性河云云。但此經中三河不同。師子中明生
[021-0162c]
死河。迦葉中明涅槃河。此中明煩惱河。既至
河上取草為筏下。合第七譬戒定智慧以為
三品。到於彼岸下。合第八到彼岸。譬常樂涅
槃。云何如來非無漏下。第二釋非無漏。半句
文云。如來常行有漏者。數人云。有漏無漏逐
境為判。若緣漏境名為有漏。緣無漏境即名
無漏。此中明如來有漏。似數人解。何故爾。文
云。如來常行有漏。有漏即是二十五有。故知
是從二十五有境為名。論人從心何時逐境。
我體清淨無煩惱時。雖緣漏境心不成漏。此
之兩解為鬪爭本。此中具明如來非有漏非
無漏。非有漏者。乃明如來無復諸漏。非無漏
者。明佛猶有漏。此漏無漏。欲明佛是非有漏
非無漏漏無漏雙非。何曾云是有漏無漏。善
男子以是因緣下。第三結不定。爾時德王下。
第三領解云云。如佛上說下。第二德王更請答
上果問者。前問既遠故重牒之。就上第二雙
問因緣中。先雙答因果。次別答因果。別答中
如來既廣答因竟。今德王更騰果問。文為二。
先騰果問。爾時佛讚下。第二如來答。又二。
一歎問。二正答。初但歎問。即有二意。一歎其
有憶持不忘。既經長時。猶憶前問。能請佛答
故。是得念總持之力。二者此涅槃中多有所
含。汝今併欲而總持之。是故復云得念總持。
如世人言下。第二正答又二。一者舉大小相
對。是就相待義答。二者就絕待義答其大涅
槃問。初明相待即有十對。絕待義者。如下文
中。譬如虛空。不因小空名為大空。涅槃亦爾。
不因小相名為大相。就相待中先舉十對。以
[021-0163a]
為十譬。次合合中為兩。先總合。次別舉譬帖
合。總合又兩。先列大小兩章門。次云何涅槃
下釋兩章先釋小。次釋大。初釋小又二。先舉
五事。少分有滅苦之義。名為涅槃。非大涅槃。
若凡夫人下。第二舉斷伏之滅。名為涅槃。先
出凡聖兩章門。次釋中二。先釋次釋成。初從
或因世俗下釋上凡夫。或因聖道下釋上聲
聞。世俗即是外道。得禪伏惑之人。聖道即是
小乘。斷惑之人。何以故下。二釋成上兩。還生
煩惱即釋凡夫。有習氣者即釋小乘。次文中
具出習氣之義。通論十使皆有習氣。如舍利
難陀畢陵伽等云云。今偏就我見明習。無我無
樂唯有常淨。無我樂者。此是與其常淨。奪則
皆無常樂我淨。常樂我淨下。此三句合十二
字。釋上大涅槃章門。善男子譬如下。第二舉
譬帖合。上有十譬。今但別合七。餘三則兼合。
王城地三事共一合。此三事相兼。王即有城。
城即有地。義勢相隨。人天又共合。於別合中。
先合海。次合河。三合山。摩訶那伽鉢建提者。
大論云。大龍大象天中力士。梁武翻為極牡。
隨小王下。第四併合三譬。大王大城等也。四
種兵下。第五合前第七眾生大眾生譬。若有
人能下。六併合前人大人天大天兩譬。普示
眾生一實下。七合前有道大道。大名不可思
議下。第二釋大涅槃。即絕待釋又二。先總次
別。初總釋又二。初明不可說次可說。次別釋
中但約三德不言常者二義。一云。前開宗廣
明常竟。故略不言。二云。名字品云。所言大者
名之為常。此更明大不復言常。就三德中亦
[021-0163b]
各有二。初大我中二者。先不可思議釋大。次
多因緣釋大。即可說不可說也。今文中云。有
大我故名大涅槃。又云。涅槃無我。舊有二
解。一云。無我者絕名冥真故。涅槃無我。俗諦
寄名故。涅槃有我。二云。無我者涅槃中無我
者無生死妄我。有我者有常樂之我。觀師難
此二解。若絕名冥真名無我者。亦應絕名冥
真名為無常。彼解云。不得無常涅槃是常故。
以冥真四絕名為無我。更並冥真四絕故無
云云。難次家云。既言無生死中我。亦應無
生死中常。彼即反難。生死中何處有常。即應
反問。生死中何得有知。彼若解云。生死無真
我。而有假我者。又並無凝然常有相續常。若
爾非但無生死之我。亦無生死之常。並之無
窮。八自在者。一一多。二小大。三輕重。四色
心。五根。六得。七說。八見。如文。復次譬如寶
藏下。第二釋多因緣故名大我。次大樂又二。
一明不可說大樂。次世間下。明多因緣大樂。
初文釋四樂於中。初樂之中有三。復次明無
苦無樂之樂。二大寂靜下。即是明無喧無靜。
名大寂靜名之為樂。三一切下。釋非知非無知。
乃名大知名之為樂。四釋身不壞者。即是非
生死非涅槃之身。是故不壞名為大樂。次世
間名字下。第二釋有因緣。還對無緣以之為
釋。故分有因無因二文釋之。先明有因緣。次
辨無因緣。涅槃即同無有因緣。還是前絕待
之意。初有因緣中。云迦迦者烏聲。究究者雞
聲。怛怛者雉聲。次無因緣中。云曼陀等者。河
西云。曼陀婆者。梵本一音二物。一者高座敞
[021-0163c]
堂。二者藥湯。而出經者言殿堂飲漿。薩婆車
多云。似馬芹一音二名。坻羅婆夷是燕雀亦
一音二名。次有法不可稱量下。第三就不可
量釋淨。初釋中文多因緣。但是文略。次以純
淨故名為大。後釋淨義。凡舉四淨義如文。善
男子是名下。大章第三總結也。


德王品之四上



起卷明第二功德。他釋十德各各論體。謂初
功德以五事為體。此功德以五通為體。今云
不爾。此文云。以得大涅槃威神力故。當知十
功德皆以涅槃為其體。隨事分別種種不同
體應根本。義從枝末而言十德。五通者。皆約
無分別中而論分別。若十若五。舊云。初功德
深第二功德淺。此不應爾。上以四句開拓人
謂為深。此中直說人謂為淺。若欲開此為四
句者。不得得。得不得。不得不得。得得。餘章
亦爾。何淺之有云云。舊云。大乘異小。唯佛乃
具漏盡。菩薩乃是因人。故但五通不說漏盡。
此乃一往以因讓果。若具足論唯佛世尊有
真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國。他心宿命究竟
在佛。菩薩既其分得五通。何以不云分得無
漏。今此文中雖列五章六通意足。舊用不得
而得是總標五通。今云不爾。不得得者得大
涅槃。大涅槃者中道佛性非漏非無漏之無
漏。故文中非外道即非漏。非二乘即非無漏。
而言得大涅槃。即非漏非無漏之無漏釋云。
所謂神通者。不如小乘十八變化之神通。神
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即是中道。無二
邊漏名大涅槃。指此而為無漏通也。私謂驗
[021-0164a]
此十德皆證。初文既有知於略藏。豈有不能
分證六通。故知德文皆悉互通為辨。不別而
別故十相不同。別而不別同一涅槃。是故對
地亦應無失。況復十地義通圓別。別而不別
圓義也。不別而別別義也。若依此意。以此十
德中之法門。一一皆挾十地。帶圓法門作通
別釋。彌益其美。此則與經部會。與五時會。與
諸教會。與逗機會。就文為四。初標。次列章門。
三解釋。四結。二列六。名既異小乘。當知六通
不與彼共。文中解釋一一簡出。列名雖異今
指此文亦名六通。不得而得即漏盡通。不聞
而聞即天耳通。不見而見即天眼通。不至而
至即如意通。不知而知即他心宿命二通。三
解釋文即為五。然列章與解釋小不次第。緣
宜不同是故耳。就初不得得章為三。一標。二
簡顯。三結。標者即標神通。神是大涅槃天然
之理。此理融通自在無閡。故稱神通。其名雖
同其理永別。故簡除凡小。顯出中道。圓具自
在。故知漏盡方名神通。從通有二種去是簡
顯。即為二。標釋。釋中二。一簡非。二顯是。初
簡非中。即簡出外道二乘如文。顯是為兩。一
明一心中神通圓滿具足如文。二顯身心自
在具足。就其體圓自在明其用妙。就自在天
又二。先簡出不自在。次明自在。第三結文可
解。復次所現身相下。二釋不至至章門。即是
身通文為三。一明遠到。二簡異二乘。三明自
在如文。復次善男子下。三釋不聞而聞。即是
天耳通文為二。初釋次論義。釋文為四。一修。
二得。三簡。四無著。前二如文。第三文中。云
[021-0164b]
復轉修習得異耳根者。明其修得皆異小外。
轉修即是大涅槃心。無閡自在之修。又雖聞
音聲無音聲想。是名轉修。得異耳根者不與
小共。第四無著中。云主相依相者。不同外道
陀驃求那。不作果相等者。不以禪定為因神
通為果。簡異於小。餘文可見。爾時光明下。第
二論義。有二番問答。初問為兩。一領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兩難。一難善聲。二難惡聲。皆作
定難。佛答為二。初歎問。次正答。答又二。初
總答。次別答。就初總復二。初皆不定。次復明
定。還是不定中之定。初有二重。皆先法。次舉
譬後結。次如汝言下。別答為兩。初答善聲。次
答惡聲。欲明原由惡心不關惡聲。世尊聲若
無定下。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如文。善男子
下。四釋不見而見。是天眼通文為六。一修。二
得。三簡。四不著。五明異知。六結。此有數番。
明知非是後知乃借知明見。後結文乃借天
眼文助結以不共故。善男子云何下。五釋不
知而知。即是他心宿命兩通。文為四。一知他
心。二知宿命。三重明他心。四以是義故下結。
初他心又二。先知他心。次知佛性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一
[021-016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