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7 大般涅槃經疏-隋-灌頂 (master)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長壽品下



迦葉復白去。是第四番問答。先問次答。初問
又三。初非佛旨。次譬釋非。三合譬結過。初非
佛旨者。領上修平等心得三世福。謂此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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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次何以故下。舉譬為三。一如知法人但有
其言。二還至家中都無其行。三是知法人結
言行相違云云。三合譬結過亦為三。修習等心
合上知法。今者世尊去合上無行。如來將無
去合上相違。若言慈心應得長壽。而今短壽
必有怨心。此結意行相違。不殺命長而今短
壽。凡殺幾生此結身行相違。口行相違。已如
上說。興皇述他釋云。迦葉恒執迹為難。佛恒
用本為答。此則問答永不相關不問本迹。何
以為答。而云執此生疑難耶。只約丈六一身。
疑者不達恒言無常。達者了此即是於常。常
若異此則非常也。此釋未明常義甚多。佛以
何常而為答。問無常亦多。迦葉為執何無常
云云。次佛答為兩。初彈其麁言。次明常壽
第一。今明麁言者。汝以果討因。乃謂如來怨
心殺害。汝何不以因討果。明如來命長。必無
惡因而謂有者即是麁言。次於諸常中最為
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
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為常斷煩惱。得者名數
緣常。事緣差者名非數緣常。無此二者名虛
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
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又真諦之
常對生死虛偽。謂此真常既無生死。亦無此
真亦無照應。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
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又言常者出
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直常而已。此約別
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
橫。是故此常最為第一。約圓教義。從白佛去
第二佛答長壽果文為二。初明佛寶常。次明
[008-0081b]
三寶常。就初有二。先略問答。次論義。初問如
云云。次佛答舉四譬。初譬諸壽入常壽。常
壽第一。次常壽出諸壽。常壽第一。三譬常壽
非常非無常故。常壽第一。四常壽能出能入
故。常壽第一。亦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
涅槃河出生死河。非生死非涅槃。而生死而
涅槃云云。初文者舊解八河譬四生。各有因
果。又四生為四。人天地及虛空為八。今謂人
中天上地及虛空。各有生陰中陰壽命。是為
八河。若為論其出入。凡是一切生陰中陰所
有壽命。若長若短。皆當作佛果地壽命。如八
河流必歸於海。一切諸命悉入常命。是為入
義。次言出者。大涅槃河常命為本。能出人天
地及虛空長短之壽。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大
品云。由般若故出生剎利婆羅門等。淨名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是為出義。三非出入者
若定出入。何能出入故非出入舉虛空歎。四
能出能入舉醍醐歎云云。次就論義文為三。一
躡宗作請。二問世性。三問法性。初躡宗中問
如文。次答為四。一非。二況。三結。四勸。可解。
就世性問為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次難。難
又二。初難兩教無異。次難兩理無異。次佛答
中皆作異答。初答教者先佛說常教。外道盜
常教。盜不盜異。云何不異。次理異者佛理微
妙。是故不現。外道理偽是故不現。微妙與偽
云何不異。答此為四。一先佛被盜。次後佛認
歸。三結正。四勸修。初先佛章有開有合。初開
譬中。言長者者先佛也。群牛說教也。色種種
逗機異也。同共一群詮理等也。付放牧人弘
[008-0081c]
經者也。令逐水草隨機化益也。唯為醍醐期
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無常𤛓以自
食。弘經人自益也。長者命終。先佛去世也。
賊掠群牛。佛教被盜也。無有婦女。無慈心
也。𤛓以自食。有得之利也。相謂言去。欽慕深
理也。我等無器非根性也。設使得乳無安置
處。設能持戒非常住基。唯有皮囊天人感報。
設能持戒成諸有業。不知鑽搖無定慧方便
漿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後醍醐譬真道。加
之以水譬起我人知見等也。一切皆失起見
墮惡人天善失。凡夫亦爾去合又二。先略次
廣。凡夫善者盜佛餘法。餘是像末之世。盜竊
得起。正法時不得起也。入涅槃後合長者命
終。雖復得是合不知鑽搖。為解脫者合加之
以水。有少梵行合[殼/牛]已自食。實不知因少梵
行生梵天者合無婦女。雖修行生天實不知
因於佛法。從是故如來出世之後去。二明今
佛認歸。又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輪
王今佛也。群賊退散者驅逐外道遍六大城
牛無損命認常樂等。具足還歸付放牧者。付
弘經人。即得醍醐者自他俱契法性常住。三
從法輪王去。合今佛出世。凡夫不能合驅外
道。令諸菩薩去合放牧人。三如來是常不變
去結正。是非可解。四從迦葉當知下勸修。又
二。初勸修。次簡修。初又二。先勸迦葉。次通
云云。次簡修者簡昔顯今。若修二字作滅相
者昔教灰斷法性也。若修二字常住者是今
教法性。三問答法性中。問為四。初標問作請。
次舉昔難今。三以今難昔。四結也初可見。次
[008-0082a]
文者然昔教身智兩捨。今問法性即是捨身。
不言捨智者數師言。智有二種。有漏智滅即
是涅槃。無漏智滅是非數緣。不取為涅槃。既
有是非故不言捨智。論師云。兩智滅皆是涅
槃。而有二義。若言道能致滅此邊則非。若言
果盡此邊即是。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
觀師云。不應爾。特是略耳。若無所有者難
也。故以法性難身。三身若存者下。以今難昔。
身若存者是身難法性。法性是無身即是有。
有無相害更互相難。四身有法性下。結其不
解。佛答為兩。先非次譬。初非者。我不曾言滅
身滅智名為法性。此乃昔說。今則不爾。是故
非之。次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二。先正譬。
次譬斥非。初云無想天者。數師云。無想初念
猶有心起從生愛結無想樂成。即便滅心則
有。非色非心。補處論師云。心不可滅而言無
想者。爾時心細如蟄蟲氷魚似無細心。而言
無色想者不復緣於麁色。次不應下譬非此
中具論五陰。云何住即色陰。受樂即受陰。想
行即兩陰。見聞即識陰。一解云。但是四陰。後
言若為行於想心不別言行陰。次善男子下
合譬又二。初合正譬。次合斥非。初合無想天
成就色陰而無有色想。如來法性成就寂滅
而無有滅。不應作滅不滅問也。次汝今不應
下合彈訶云云。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二通明三
寶一體。是常歸依文為二。初明三寶常。次論
義。初又三。一勸修常。二明得失。三正辨歸
依。先勸作常想。後明無無常想。次若於三法
下明得失。舉失為誡。舉得為勸。若昔四時都
[008-0082b]
不得言三法異想而不得戒。何以故。以作別
體歸依故也。開善云。前已得道得戒。若不得
者今教起時何不更受。既不更受當知已得。
若見今時一體教起。猶執昔別不依今圓。即
是不信故言無戒。若能於是者更重勸也。三
譬如因樹去是正辨歸依。又三。開譬合。譬舉
非顯是。迦葉下是論義。有兩。初番問答。次番
領讚。皆可見云云。興皇云。樹譬常住。影譬如
來。而為眾生作歸依處。迦葉難闇中有樹無
影。譬如來滅後則不為他作歸依處。佛答闇
中有影肉眼不見。如來常為作依。薄福不見
而言非依。


金剛身品



金剛能譬。身是所譬。金剛四義。一紫磨金精
世界基本。二其體堅牢無能侵毀。三其用勁
利所擬無前。四其色不定煜爚難視。金精譬
法身至極攝一切法。體堅牢固譬常住不動。
離百絕四。勁利譬寂而常照大覺大明。不定
譬無閡自在遍一切處。然法身具足無量功
德。此中正明離百絕四堅牢常住。答上金剛
之問。若從能譬言金剛品。若從所譬應言法
身品。此則法譬雙題故言金剛身品。復次上
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只長壽故。金剛之身即
堅固力而不可壞。法身常身非雜食身。圓通
無隔。若解長壽即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問皆
悉通達。若不解長壽亦不解金剛之身乃至
諸句。為不解者更分別說。若以通當名非無
別義。若以別當名非無通義。通不當名則通
非通。別不當名則別非別。非通非別而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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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今從別意明金剛身答第二問。有人解。長
壽是法。此法附人。金剛是人。此人有壽。堅固
力是用。此是人法體用之異。以判通別。今明
等欲分別何不附文。上文云。施汝常命色力
安無閡辯。初已略說今則廣說。言長壽者即
是常命。金剛身者即是常色。堅固者即是常
力。名字功德即是常安。言四相者常無閡辯。
後廣答問亦不離此常住五果。五果故別。常
住故通。若別若通。若束若散。皆非總非別。非
束非散。自在無閡。直明通別一意統攬理義。
推之自明故不多說。又他明長命短命可壞
不可壞常無常等。各自兩邊不相關涉。非長
非短非壞不壞非常無常在兩邊外。此則縱
橫並別。乃是一塗非經正意。今則不然即長
而短故枯林入滅。即短而長故榮林入滅。東
方雙者為破無常而說於常。即非短非長雙
樹中間。非榮非枯中道法性。第一義諦。一中
一切中。榮即是真。一真一切真。枯即是俗。一
俗一切俗。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差別無
差別。無差別差別。非差別非不差別。而差別
而不差別。諸佛境界具足如此不可思議。不
可破壞故名金剛身品。就文為二。初明法身
果。次明法身因。上問中含兩。今答為兩章。初
明身果又兩。一明法。身二論義。略舉五身明
法身義。舊解。法身常身是當體得名。不可壞
身非雜食身。從離過得名。金剛身從譬得名。
又言四身更互相成常身故不壞。不壞故常
身。非雜食故成法身。法身故不雜食。故金剛
譬之。今明四句皆當體皆離過皆法皆譬。亦
[008-0083a]
得相成。何者金剛有四。能成顯法身。法身有
四德成於譬意。金剛立世喻法身體。堅喻常
身。勁利喻不壞身。不定喻非雜食身。正用此
意標品。豈可作餘釋耶。從迦葉白佛去。第二
論義。文為三。謂問答領解。初問中二。先問次
釋。初問者舉所見難所不見。既應入滅是無
常身。病苦所侵是破壞身。碎為舍利是塵土
身。受純陀供是雜食身。既不見四身亦不見
能譬金剛之身。次何以故去。是釋初無常身。
餘例可解。次從佛告去。答又為三。初非其所
問。次正答。三結勸。初如文。次正答中。具百
非者。然此百非若單數則一百六十句。若複
數則一百句。既言百非。理應複數。然百非之
中。或有雙非兩捨。或一存一亡。雖不常住。非
念念滅。即雙非之意。非身是身即一存一亡。
然古舊相承不解百非。唯釋非身是身一句。
今出七家。一云。非身者非是食身。是身者是
法身。又云。非身者非生身是身是法身。又云。
非身非金剛前身。是身是金剛後身。此三家
悉用俗為非以真為是。又非身者法身冥如。
是身者應現十方。又云。非身者真諦。是身者
俗諦。此二家以真為非。以俗為是。又云。非身
者非真身。是身者是好身。此一家漫漫不知。
何者為非何者為是。雖復漫漫終有是非。興
皇云。法身不為是之與非。是所不能是。非所
不能非。絕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能是能非。
故言是身非身。觀師云。是身非身因緣相成。
法身非身不妨是身。終日是身而復非身。終
日非身而復是身文。一云。是空離空雖不常
[008-0083b]
住非念念滅。此兩家是一意。今未能精識眾
家旨趣。且為書之。天台大師明三種四句。一
單。二複。三具足。單四句者。謂是非。亦是亦
非。非是非非。複四句者。是是是非。非是非非
亦是是非。亦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非。
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是。
前句約非。次句約是。亦應前單後複。具足者。
是是是是。是是不是是是是。亦是是亦不是
是。是是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有句。非
是。非不是。非亦是亦不是。非非是非不是。非
是是。非不是是。非亦是是亦不是是。非非是
是非非不是是。是名具足無句。餘兩具足句
類之可解。不復能作。但依天台大師止觀文
中三四句相則易可見。私云。既云但依止觀
文則易見。今比望彼文。是非各作三種四句。
先約是者。是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
單也。是是是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亦是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是。
非是非不是不是。複也。是是。是不是。是亦
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是。不是不
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亦
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
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次約非中
亦三四者。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
單也。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亦非亦
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
非非不非不非。複也非非。非不非。非亦非亦
[008-0083c]
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不
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
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
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仍存章安先釋
不敢擅易。然雖是非各別成句。不非即是。不
是即非。為成三四故須互對。將此三種四句。
望前諸師所非。為非何四句未非何四句。非
此等諸四句。彼但出四句之見。未出絕言之
見。那即結為法身耶。今言非身者。非如此
等諸見所得雜食之身。無常塵土之身。故言
非身。即非而是。是於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然
佛身非是非非。能為物現非身是身。又解除
一法相者不二也。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
法身者蓋為緣耳。故云除一法相。大品云。除
為薩婆若心。古來非唯不釋百非亦不出其
意。何故唱百為非何所屬當。今試言之。夫如
來身離於百非。佛身既權實不同。百非亦淺
深有異。百非者下文云。具足百福成於一相。
如是展轉具足成就三十二相。言百福者持
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乃
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意決定
成就。是五十心名百福德。如是百福成於一
相。又云。一善具十是為百福。釋論云。大千人
應失眼失命。有能救得其眼命者是為一福。
如是百度名百福德。對百福論百惡。百惡為
非。從百惡感得四趣。雜食無常塵土之身。名
為非身。從百福感得如來相好之身。法身常
[008-0084a]
身金剛之身。五分清淨名法身。得三無為名
曰常身。八十億魔不能壞名金剛身。故名是
身。此乃三藏佛身離百非也。又百福所感三
十二相清淨之身。悉是有有。有有果報賢聖
所訶。釋論云。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有心
行行不任得道。故知迦葉正難於此。我今唯
見雜食無常塵土之身。當知百福為非。福性
空故為是。故曰凡有相者。悉是虛妄。若見諸
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以空法為法身。空無生
空為常身。空不得空。便是金剛身。是為通教
佛身離百非。又空中無法無是無非亦復無
身。豈可以空為是。若不是者即為非也。二乘
得空何故不是。佛身如空不可窮盡。無相無
閡普能顯現乃可稱是。二乘不能現者但是
偏空。非時取證名雜食身。此空可破即無常
身。此空須棄是塵土身。故空為非身。諸佛得
空能現身者是中道空。中道即是法身常身
金剛之身。是名別教佛身離百非也。又非百
惡入百福。非百福入百空。非百空入百中。次
第淺深縱橫並別皆為非也。次第取證即雜
食身。前後勝劣是無常身。差別隔閡是塵土
身。故別非也。佛身圓妙無復若干。一中無量
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不一不異。具足無缺
名大涅槃。惡即中道無二無別。一切諸法悉
安樂性。百惡尚中。況百福空而不即中。即中
之法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乃可稱是。是名圓
佛離百非也。離前三非名佛身者。他經中意
第四即非名佛身者。今經正意古來諸師全
不料簡。雖唱百非不知何非。徒言法身未知
[008-0084b]
是何。此釋大意可見。此既諸佛境界玄妙難
測鑽仰彌難。更又一解。初人天身一句。即具
九十九句功德。後涅槃句。亦具九十九句功
德。中間亦然。何者一句既是法身故備諸功
德。依經又三番。前三句為一番。明非人天身
似如非俗入真。入真之意即俗即真雙非兩
捨。如放金剛到金剛際乃止。次八十句為一
番。明非身是身。似如非真出俗。出俗之意即
空即中。一出一切出。隨應度者皆得見聞。後
十七句為一番。明無有知者。無不知者。似如
雙非二邊。即邊入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雖
此分別亦不一向。若一向者不成微妙。微妙
者即入即出即中。又即出即入即中。又即中
即出即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三如來下結
勸。又二。初結。如是乃名微妙法身具足功
德。餘四身亦如是結。非聲聞緣覺所知結成
常身。二乘無常不能知常非長養結成非雜
食身。真身不同坏器結成不壞身。結金剛身
如文。又結不壞身云。示病苦為調眾生者即
是示破壞身。若例此文亦應示非法身鹿馬
等身。亦應示無常身朝生暮殞等。亦應示雜
食身為臘師食肉等。亦應示非金剛身芭蕉
泡沫等。明五句法身即入非身意也。示五非
法之身即出是身意也。即入即出即出即入。
即是微妙功德之意。非入非出是不可宣說
意也。依入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依出五
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是為一千。又即入即
出即出即入。又是二千。非即非非即非即出
非即入。又是二千。總為五千句。文云。如是無
[008-0084c]
量微妙功德。豈止五千。約此經文聊作五千。
次從汝今日去勸也。勸自行化他如文。三從
白佛去是領解。領上兩勸云云。從唯然世尊
去。是第二答法身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
力。即是答得大堅固力之問也。迦葉前疑無
常速朽。聞佛百非非於雜食塵土等身。然後
方顯常身不壞悟解歡喜。而猶未知法身所
因。云何更騰疑牒問。金剛身是騰前所因。云
何是起後。佛答為三。一正答。二領解。三勸修
初有略廣。略為二。初明護法。次引證。初文者
護法不壞今得常住。不壞之身取相似因而
為答問。次我於往昔是略引證。從善男子護
持正法去廣答。又二。初廣明護法。次廣引證。
初又二。一在家。二出家。在家護法取其元心
所為。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
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護法有四句。出家在
家共不能護者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是
也。在家出家獨不能護者還是兩種各各不
能。出家在家獨能護者佛及仙豫是也。出家
在家共能護者今文是也。昔是為今非。今非
為昔是。今昔俱非。今昔俱是。昔時平而法弘
應持戒勿持仗。今時險而法翳應持仗勿持
戒。今昔俱險應俱持仗。今昔俱平應俱持戒。
取捨得宜不可一向。次從迦葉白佛去。是出
家之人護法有問有答。問中棄理存事為難。
答中棄事存理為答。如文。二善男子過去久
遠去。是廣引證文為四。一護法本緣。次從爾
時有一去。明護法行。三從尋即命終去。是護
法果報。四從爾時王者去。是結。會前二。如
[008-0085a]
文。第三中云阿閦者道行云無怒。放光云妙
樂無怒妙樂二名相成。淨名云無動。王前生
是第一。比丘後生是第二。又約四依王是初
依第一。比丘是第二依。為聲聞者非小乘也。
乃是大乘聲聞。舉此二人定。以何人為證。舊
取王能護為證。或雙取為證。第四如文。次迦
葉白佛如來常身猶如畫石是領解。我以常
解解佛常身。耿耿不沒喻如畫石。三以是因
緣下勸修。又二。初通舉因果以勸四眾。次別
勸在家開執刀仗。文即為二。先勸次簡。又四。
一問二答三領四述。就問為二。初問師之有
無。二問戒之持犯。問者問其與持刀仗者。相
隨猶有師德為無師德。就佛答又兩。初正答。
後結歎。正答中二。初答戒之有無。次答師之
有無。初文二。初正答。是無戒人與護法相隨。
而護法者非無戒人。如文。次既自持戒。云何
化他。更問此事。佛答與護法者俱如文。從迦
葉夫護法者去。二答有師無師之問。先略後
廣。略中三意。一持經二持律。三摧伏破戒。具
此三德故可為師。正見是內解經律。遇弘緣
摧伏惡人是外用。迦葉若有比丘下。是廣答。
還廣前三而不次第。初廣摧伏為三。先出壞
眾師弟。次通舉三眾。三明淨眾能壞前二眾。
從善持律去。廣明持律能壞前二。律中明六
種五法。一學人。二無學人。三神解。四畜弟
子。五訓誨。六事用。此中正是神解五法得離
依止堪為師位。四事與律問答小異。一事則
異。律謂為誦木叉。此中名隨時教化。神解五
法者。一是調伏眾生。二知輕。三知重。四是律
[008-0085b]
應證。五非律不證。云何調伏。調眾生時不得
選擇時節處所。又不得一向漫調云云。知重
可見。知輕者即十三。前九無諫。後四有諫。兩
諫不從未結具方便罪。三諫不從方結正罪。
非律不證者。知他犯律不應證之。如有人云
佛入凡夫中作五欲。便自忘是聖人。後遇善
知識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只覺自是聖
人。又佛入地獄代眾生受苦。實受割㓟之痛。
如此等言予皆不證。聖人豈然。又云。彌勒應
為五百。我是一人。斯言皆不可證。善解一字
者。即律一字。應約律字解五名也。如止觀
。善持契經去。廣明經亦復如是。例律應有

五事。一隨時教化二知有餘。三知無餘。四非
經不證。五是經應證。二佛法無量是結歎。迦
葉下第三領解。佛讚下第四述成云云。學人五
法者。謂信戒定慧多聞。從五停心至那舍也。
無學人五法。謂五分法身。齊第四果。神解五
法如前。畜弟子五法者。一謂十夏。十夏是長
宿。堪畜弟子。二持戒纖毫不犯。今時不犯。初
篇即名不犯。後可悔故。三多聞大小內外精
通者。若不能具會須一藏無者不可。四能除
弟子憂悔。若退戒還俗。應說苦切之事。五能
除弟子惡邪。弟子既無衣食勢力。即欲越濟
應為除其惡邪。餘兩五法不論云云


名字功德品



夫世間名字有同有異。同者俱是體上之稱。
異者名召於體。字歎其德佛法亦爾。隨順世
間強分同異。以大般涅槃為名。其餘稱歎不
可思議。諸佛境界正法門等悉皆是字。而此
[008-0085c]
名字通有功德。今先分別名之功德。文中舉
七善七譬。釋此經名。謂語善義善文善。純備
具足是獨一善。清淨是行善。梵行是慈善。金
剛寶藏是備具善。冶城取上中下足為十善。
開善合為八善。今依七譬釋七善文。又餘經
及下文皆言七善不勞足之。初譬明大是廣
義。所謂八河入海。又是深義。所謂一方深奧
祕密。又大是極義。所謂希望永斷。又是第一
義。所謂象迹為最。又大是勝義。所謂秋耕為
勝。又大是寂義。所謂善治亂心。又大是具足
義。所謂八味具足。皆一一敘之。名大般涅槃。
此即名功德。次稱歎字功德。功德有三。一是
諸佛之師。文云無量無邊諸佛世尊之所修
習。二是菩薩之門。文云菩薩修是大般涅槃。
得正法門能為良醫。三杜眾生四惡之趣。文
云眾生聞此經名墮四趣者無有是處。然涅
槃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略舉三條釋字
功德。六卷名受持品此從能持人得名。此文
從所持法作名。互舉一邊。此品答上云何於
此經究竟到彼岸之問。文中明諸佛修習已
到彼岸。菩薩得聞則是中流眾生聞名發足
此岸。然涅槃之河非彼此中而彼此中。一問
三答答過所問。就文為四。一勸持。二問。三
答。四領解。初為二。一勸持。二受持。受持功
德不墮四趣者。舊云聞經修行登於性地是
則不墮。二云為作遠緣起惡則墮但藉此緣
後能反本。又云聞經理解與聞慧相應理數
不墮。興皇云聞經名者下文自云。名無名故
聞不聞故。如此聞名無生正解。尚無人天寧
[008-0086a]
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德超度有流。是佛境界
二乘不知。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
德。何關歎於聞經功德。此不相應但持五戒
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夫大涅槃是
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為受不
忘為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二白
佛去是問為二。一問名功德。二問持功德。向
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三佛
答其二。問即為兩章。答名為三。初判名。次明
七善。三明七譬。初文可見。次七善者。舊釋
序正流通為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德是初善。
萬善是中善。萬果為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
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為中善。得報為後
云云。三七譬者。他解六譬釋大。後一譬釋
般涅槃。今觀文初譬釋大。後六譬釋般涅槃。
然通釋名不分別也。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
大釋常便為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
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
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
命者即陰死兩魔。餘五譬可見。最後譬中云
八味者以譬四德。開常出恒。不為緣生故常。
不為緣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為安。內
無所受為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
死同皆是我。問云何是酥之八味。有人用八
功德水為答此不爾。水乳體別本不相關云云
耎輕屬觸。不臭是香。飲時無苦調適是功能。
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為答此亦
不然。苦辛醎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
足。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
[008-0086b]
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眾味可得為譬。酥
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
味也。就甜淡膩即為八味。二善男子下答奉
持問。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
受持功德亦復不少故不多說。白佛下領解
也。初領名後領持。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