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a0020 魏書-北齊-魏收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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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
  齊     魏    收    撰
 志第十六
  刑罰七
二儀旣判彚品生焉五才兼用廢一不可金木水火土
咸相愛惡陰陽所育禀氣呈形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雲
雨春夏以生長之秋冬以殺藏之斯則徳刑之設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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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聖人處天地之間率神祗之意生民有喜怒之性
哀樂之心應感而動動而逾變淳化所陶下以惇朴故
異章服畫衣冠示恥申禁而不敢犯其流旣銳姦黠萌
生是以明法令立刑賞故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
作官刑扑作敎刑金作贖刑怙終賊刑眚災肆赦舜命
咎繇曰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夏刑
則大辟二百臏辟三百宮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於夏
蓋有損益周禮建三典刑邦國以五聽求民情八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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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之三刺以審之左嘉石平罷民右肺石達窮民宥不
識宥過失宥遺忘赦幼弱赦耄耋赦憃愚周道旣衰穆
王荒耄命呂侯度作祥刑以詰四方五刑之屬増矣夫
疑獄氾問與衆共之衆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先王之愛民如此刑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逮於
戰國競任威刑以相吞噬商君以法經六篇入說於秦
議參夷之誅連相坐之法風俗凋薄號爲虎狼及於始
皇遂兼天下毁先王之典制挾書之禁法繁於秋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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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於凝脂姦僞並生赭衣塞路獄犴淹積囹圄成市於
是天下怨叛十室而九漢祖入闗蠲削煩苛致三章之
約文帝以仁厚斷獄四百幾致刑措孝武世以姦宄滋
甚增律五十餘篇宣帝時路溫舒上書曰夫獄者天下
之命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今治獄吏非不慈仁
也上下相敺以刻爲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
獄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夫人情
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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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痛則飾辭以示人吏治者利其然則指導以明之上
奏畏郤則鍜鍊而周内之雖咎繇聽之猶以爲死有餘
罪何則文致之罪故也故天下之患莫深於獄宣帝善
之痛乎獄吏之害也久矣故曰古之立獄所以求生今
之立獄所以求殺人不可不愼也于定國爲廷尉集諸
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條千八百八十二
事死罪決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條諸斷罪當用者合
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後漢二百年間律章無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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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魏武帝造甲子科條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斗械明帝
改士民罰金之坐除婦人加笞之制晉武帝以魏制峻
密又詔車騎賈充集諸儒學刪定名例爲二十卷并合
二千九百餘條晉室喪亂中原蕩然魏氏承百王之末
屬崩散之後典刑泯棄禮俗澆薄自太祖撥亂蕩滌華
夏至于太和然後吏清政平斷獄省簡所謂百年而後
勝殘去殺故𣙜舉行事以著于篇
魏初禮俗純朴刑禁疎簡宣帝南遷復置四部大人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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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決辭訟以言語約束刻契記事無囹圄考訊之法
諸犯罪者皆臨時決遣神元因循亡所革易
穆帝時劉聰石勒傾覆晉室帝將平其亂乃峻刑法每
以軍令從事民乘寛政多以違命得罪死者以萬計於
是國落騷駭平文承業綏集離散
昭成建國二年當死者聽其家獻金馬以贖犯大逆者
親族男女無少長皆斬男女不以禮交皆死民相殺者
聽與死家馬牛四十九頭及送葬器物以平之無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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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逮之坐盗官物一備五私則備十法令明白百姓晏

太祖㓜遭艱難備嘗險阻具知民之情僞及在位躬行
仁厚協和民庶旣定中原患前代刑網峻密乃命三公
郞王德除其法之酷切於民者約定科令大崇簡易是
時天下民久苦兵亂畏法樂安帝知其若此乃鎮之以
𤣥黙罰必從輕兆庶欣戴焉然於大臣持法不捨季年
災異屢見太祖不豫網紀禠頓刑罰頗爲濫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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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卽位修廢官恤民隱命南平公長孫嵩北新侯安
同對理民訟庶政復有叙焉帝旣練精庶事爲吏者浸
以深文避罪
世祖卽位以刑禁重神䴥中詔司徒崔浩定律令除五
歲四歲刑増一年刑分大辟爲二科死斬死入絞大逆
不道腰斬誅其同籍年十四已下腐刑女子沒縣官害
其親者轘之爲蠱毒者男女皆斬而焚其家巫蠱者負
羖羊抱犬沉諸淵當刑者贖貧則加鞭二百畿内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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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燒炭於山貧者役於圊溷女子入舂稾其固疾不逮
于人守苑囿王官階九品得以官爵除刑婦人當刑而
孕産後百日乃決年十四已下降刑之半八十及九歲
非殺人不坐拷訊不踰四十九論刑者部主具狀公車
鞫辭而三都決之當死者部案奏聞以死不可復生懼
監官不能平獄成皆呈帝親臨問無異辭怨言乃絶之
諸州國之大辟皆先讞報乃施行闕左懸登聞鼓人有
窮寃則撾鼓公車上奏其表是後民官瀆貨帝思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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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之太延三年詔天下吏民得舉告牧守之不法於是
凡庶之凶悖者專求牧宰之失迫脅在位取豪於閭閻
而長吏咸降心以待之苟免而不恥貪暴猶自若也時
輿駕數親征討及行幸四方眞君五年命恭宗總百揆
監國少傅游雅上疏曰殿下親覽百揆經營内外昧旦
而興諮詢國老臣職忝凝承司是獻替漢武時始啓河
右四郡議諸疑罪而讁徙之十數年後邊郡充實並修
農戍孝宣因之以服北方此近世之事也帝王之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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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怒而誅之欲其徙善而懲惡讁徒之苦其懲亦深
自非大逆正刑皆可從徙雖舉家投遠忻喜赴路力役
終身不敢言苦且遠流分離心或思善如此姦邪可息
邊垂足備恭宗善其言然未之行
六年春以有司斷法不平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依古經
義論決之初盗律贓四十匹致大辟民多慢政峻其法
贓三匹皆死正平元年詔曰刑網太密犯者更衆朕甚
愍之其詳案律令務求厥中有不便於民者增損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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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游雅與中書侍郞胡方回等改定律制盗律復舊加
故縱通情止舍之法及他罪凡三百九十一條門誅四
大辟一百四十五刑二百二十一條有司雖增損條章
猶未能闡明刑典
高宗初仍遵舊式太安四年始設酒禁是時年榖屢登
士民多因酒致酗訟或議主政帝惡其若此故一切禁
之釀沽飲皆斬之吉凶賔親則開禁有日程增置内外
候官伺察諸曹外部州鎮至有微服雜亂於府寺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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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百官疵失其所窮治有司苦加訊惻而多相誣逮輒
劾以不敬諸司官贓二丈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門房
之誅十有三大辟三十五刑六十二和平末冀州刺史
源賀上言自非大逆手殺人者請原其命讁守邊戍詔
從之
顯祖卽位除口誤開酒禁帝勤於治功百寮内外莫不
震肅及傳位高祖猶躬覽萬幾刑政嚴明顯拔淸節沙
汰貪鄙牧守之廉潔者往往有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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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興四年詔自非大逆干紀者皆止其身罷門房之誅
自獄付中書覆案後頗上下法遂罷之獄有大疑乃平
議焉先是諸曹奏事多有疑請又口傳詔敕或致矯擅
於是事無大小皆令據律正名不得疑奏合則制可失
𠂻則彈詰之盡從中墨詔自是事咸精詳下莫敢相罔
顯祖末年尤重刑罰言及常用惻愴每於獄案必令覆
鞫諸有囚繫或積年不斷羣臣頗以爲言帝曰獄滯雖
非治體不猶愈乎倉卒而濫也夫人幽苦則思善故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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圄與福堂同居朕欲其改悔而加以輕恕耳由是囚繫
雖淹滯而刑罰多得其所又以赦令屢下則狂愚多僥
幸故自延興終於季年不復下赦理官鞫囚杖限五十
而有司欲免之則以細捶欲陷之則先大杖民多不勝
而誣引或絕命於杖下顯祖知其若此乃爲之制其捶
用荆平其節訊囚者其本大三分杖背者二分撻脛者
一分拷悉依令皆從於輕簡也
高祖馭宇留心刑法故事斬者皆裸形伏質入死者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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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律未之行也太和元年詔曰刑法所以禁暴息姦
絕其命不在裸形其參詳舊典務從寛仁司徒元丕等
奏言聖心垂仁恕之惠使受戮者免裸骸之恥普天感
德莫不幸甚臣等謹議大逆及賊各棄市袒斬盗及吏
受賕各絞刑踣諸甸師又詔曰民由化穆非嚴刑所制
防之雖峻陷者罙甚今犯法至死同入斬刑去衣裸體
男女媟見豈齊之以法示之以禮者也今具爲之制
三年下詔曰治因政寛弊由網密今候職千數姦巧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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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重罪受賕不列細過吹毛而舉其一切罷之於是更
置謹直者數百人以防諠鬭於街術吏民安其職業先
是以律令不具姦吏用法致有輕重詔中書令高閭集
中秘官等修改舊文隨例增減又勑羣官參議厥衷經
御刋定五年冬訖凡八百三十二章門房之誅十有六
大辟之罪二百三十五刑三百七十七除羣行剽劫首
謀門誅律重者止梟首時法官及州郡縣不能以情折
獄乃爲重枷大幾圍復以縋石懸於囚頸傷内至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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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壯卒迭搏之囚率不堪因以誣服吏持此以爲能帝
聞而傷之乃制非大逆有明證而不款辟者不得大枷
律枉法十匹義贓二百匹大辟至八年始班祿制更定
義贓一匹枉法無多少皆死是秋遣使者廵行天下糾
守宰之不法坐贓死者四十餘人食祿者跼蹐賕謁之
路殆絕帝哀矜庶獄至於奏讞率從降恕全命徙邊歲
以千計京師决死獄歲竟不過五十州鎮亦簡
十一年春詔曰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而律不遜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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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止髠刑於理未衷可更詳改又詔曰前命公卿論定
刑典而門房之誅猶在律策違失周書父子異罪推古
求情意甚無取可更議之刪除繁酷秋八月詔曰律文
刑限三年便入極黙坐無太半之校罪有死生之殊可
詳案律條諸有此類更一刋定冬十月復詔公卿令參
議之
十二年詔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
又無朞親者仰案後列奏以待報著之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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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卽位意在寛政正始元年冬詔曰議獄定律有國
攸愼輕重損益世或不同先朝垂心典憲刋革令軌但
時屬征役未之詳究施於時用猶致疑舛尚書門下可
於中書外省論律令諸有疑事斟酌新舊更加思理增
減上下必令周備隨有所立别以申聞庶於循變協時
永作通制
永平元年秋七月詔尚書檢枷杖大小違制之由科其
罪失尚書令高肇尚書僕射淸河王懌尚書邢巒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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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尚書江陽王繼等奏曰臣等聞王者繼天子物爲
民父母導之以德化齊之以刑法小大必以情哀矜而
勿喜務於三訊五聽不以木石定獄伏惟陛下子愛蒼
生恩侔天地疏網改祝仁過商后以枷杖之非度愍民
命之或傷爰降慈旨廣垂昭恤雖有虞愼獄之深漢文
惻隱之至亦未可共日而言矣謹案獄官令諸察獄先
備五聽之理盡求情之意又驗諸證信事多疑似猶不
首實者然後加以拷掠諸犯年刑已上枷鎻流徙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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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以杻械迭用不俱非大逆外叛之罪皆不大枷高杻
重械又無用石之文而法官州郡因緣增加遂爲恒法
進乖五聽退違令文誠宜案劾依旨科處但踵行已久
計不推坐檢杖之小大鞕之長短令有定式但枷之輕
重先無成制臣等參量造大枷長一丈三尺喉下長一
丈通頰木各方五寸以擬大逆外叛杻械以掌流刑已
上諸臺寺州郡大枷請悉焚之枷本掌囚非拷訊所用
從今斷獄皆依令盡聼訊之理量人彊弱加之拷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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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非法拷人兼以拷石自是枷杖之制頗有定凖未幾
獄官肆虐稍復重大法例律五等列爵及在官品令從
第五以階當刑二歲免官者三載之後聽仕降先階一
等延昌二年春尚書邢巒奏竊詳王公已下或析體宸
極或著勲當時咸胙土授民維城王室至於五等之爵
亦以功錫雖爵秩有異而號擬河山得之至難失之永
墜刑典旣同名復殊絕請議所宜附爲永制詔議律之
制與八座門下參論皆以爲官人若罪本除名以職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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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猶有餘資復降階而叙至於五等封爵除刑若盡永
卽甄削便同之除名於例實爽愚謂自王公以下有封
邑罪除名三年之後宜各降本爵一等王及郡公降爲
縣公公爲侯侯爲伯伯爲子子爲男至于縣男則降爲
鄉男五等爵者亦依此而降至於散男其鄉男無可降
授者三年之後聽依其本品之資出身詔從之其年秋
符璽郞中高賢弟員外散騎侍郞仲賢叔司徒府主簿
六珍等坐弟季賢同元愉逆除名爲民㑹赦之後被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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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論尚書邢巒奏案季賢旣受逆官爲其𫝊檄規扇幽
瀛遘兹禍亂據律凖犯罪當孥戮兄叔坐法法有明典
賴蒙大宥身命獲全除名還民於其爲幸然反逆坐重
故支屬相及體旣相及事同一科豈有赦前皆從流斬
之罪赦後獨除反者之身又緣坐之罪不得以職除流
且貨賕小愆宼盜微戾贓狀露驗者會赦猶除其名何
有罪極裂冠釁均毁冕父子齊刑兄弟共罰赦前同斬
從流赦後有復官之理依律則罪合孥戮凖赦則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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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古人議無將之罪者毁其室洿其宮絕其蹤滅其
類其宅猶棄而況人乎請依律處除名爲民詔曰死者
旣在赦前又員外非在正侍之限便可悉聽復仕
三年尚書李平奏冀州阜城民費羊皮母亡家貧無以
葬賣七嵗子與同城人張回爲婢回轉賣於鄃縣民梁
定之而不言良狀案盜律掠人掠賣人和賣人爲奴婢
者死回故買羊皮女謀以轉賣依律處絞刑詔曰律稱
和賣人者謂兩人詐取他財今羊皮賣女告回稱良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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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利賤知良公買誠於律俱乖而兩各非詐此女雖父
賣爲婢體本是良回轉賣之日應有遲疑而賣者旣以
有罪買者不得不坐但賣者以天性難奪支屬易遺尊
卑不同故罪有異買者知良故買又於彼無親若買同
賣者卽理不可何者賣五服内親屬在尊長者死此亦
非掠從其眞買曁於致罪刑死大殊明知買者之坐自
應一例不得全如鈞議云買者之罪不過賣者之咎也
且買者於彼無天性支屬之義何故得有差等之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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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别條知人掠盗之物而故買者以隨從論依此律文
知人掠良從其宜買罪止於流然其親屬相賣坐殊凡
掠至於買者亦宜不等若處同流坐於法爲深凖律斟
降合刑五歲至如買者知是良人決便眞賣不語前人
得之由緒前人謂眞奴婢更或轉賣因此流洞罔知所
在家人追贖求訪無處永沉賤隷無復良期案其罪狀
與掠無異且法嚴而姦易息政寛而民多犯水火之喻
先典明文今謂買人親屬而復決賣不告前人良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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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處同掠罪太保高陽王雍議曰州處張回專引盜律
檢回所犯本非和掠保證明然去盜遠矣今引以盜律
之條處以和掠之罪原情究律實爲乖當如臣鈞之議
知買掠良人者本無罪文何以言之羣盜彊盜無首從
皆同和掠之罪故應不異明此自無正條引類以結罪
臣鴻以轉賣流漂罪與掠等可謂罪人斯得案賊律云
謀殺人而發覺者流從者五歲刑已傷及殺而還蘇者
死從者流已殺者斬從而加功者死不加者流詳沉賤
[111-16a]
之與身死流漂之與腐骨一存一亡爲害孰甚然賊律
殺人有首從之科盜人賣買無唱和差等謀殺之與和
掠同是良人應爲凖例所以不引殺人減之降從彊盜
之一科縱令謀殺之與彊盜俱得爲例而似從輕其義
安在又云知人掠盜之物而故賣者以隨從論此明禁
暴掠之原遏姦盜之本非謂市之於親尊之手而同之
於盜掠之刑竊謂五服相賣俱是良人所以容有差等
之罪者明去掠盜理遠故從親疏爲差級尊卑爲輕重
[111-16b]
依律諸共犯罪皆以發意爲首明賣買之元有由魁末
之坐宜定若羊皮不云賣則回無買心則羊皮爲元首
張回爲從坐首有沾刑之科從有極黙之戾推之憲律
法刑無據買者之罪宜各從賣者之坐又詳臣鴻之議
有從他親屬買得良人而復眞賣不語後人由狀者處
同掠罪旣一爲婢賣與不賣俱非良人何必以不賣爲
可原轉賣爲難恕張回之愆宜鞭一百賣子葬親孝誠
可美而表賞之議未聞刑罰之科已降恐非敦風厲俗
[111-17a]
以德導民之謂請免羊皮之罪公酬賣直詔曰羊皮賣
女葬母孝誠可嘉便可特原張回雖買之於父不應轉
賣可刑五歲先是皇族有譴皆不持訊時有宗士元顯
富犯罪須鞫宗正約以舊制尚書李平奏以帝宗磐固
周布於天下其屬籍疎遠蔭官卑末無良犯憲理須推
究請立限斷以爲定式詔曰雲來綿逺繁衍世滋植籍
宗氏而爲不善量亦多矣先朝旣無不訊之格而空相
矯恃以長違暴諸在議請之外可悉依常法其年六月
[111-17b]
兼廷尉卿元志監王靖等上言檢除名之例依律文獄
成謂處罪案成者寺謂犯罪逕彈後使覆檢鞫證定刑
罪狀彰露案署分兩獄理是成若使案雖成雖已申省
事下廷尉或寺以情狀未盡或邀駕撾鼔或門下立疑
更付别使者可從未成之條其家人陳訴信其專辭而
阻成斷便是曲遂於私有乖公體何者五詐旣窮六備
已立僥倖之軰更起異端進求延罪於漏刻退希不測
之恩宥辨以惑正曲以亂直長民姦於下隳國法於上
[111-18a]
竊所未安大理正崔纂評楊機丞甲休律博士劉安元
以爲律文獄已成及決竟經所綰而疑有姦欺不直於
法及訴寃枉者得攝訊覆治之檢使處罪者雖已案成
御史風彈以痛誣伏或拷不承引依證而科或有私嫌
彊逼成罪家人訴枉辭案相背刑憲不輕理須訊鞫旣
爲公正豈疑於私如謂規不測之澤抑絕訟端則枉滯
之徒終無申理若從其案成便乖覆治之律然未判經
赦及覆治理狀眞僞未分承前以來如此例皆得復職
[111-18b]
愚謂經奏遇赦及已覆治得爲獄成尚書李韶奏使雖
結案處上廷尉解送至省及家人訴枉尚書納辭連解
下鞫未檢遇宥者不得爲案成之獄推之情理謂崔纂
等議爲允詔從之
熙平中有冀州妖賊延陵王買負罪逃亡赦書斷限之
後不自歸首廷尉卿裴延儁上言法例律諸逃亡赦書
斷限之後不自歸首者復罪如初依賊律謀反大逆處
置梟首其延陵法權等所謂月光童子劉景暉者妖言
[111-19a]
惑衆事在赦後闕/合死坐正崔纂以爲景暉云能變爲
蛇雉此乃傍人之言雖殺暉爲無理恐赦暉復惑衆是
以依違不敢專執當今不諱之朝不應行無罪之戮景
暉九歲小兒口尚乳臭舉動云爲並不闗己月光之稱
不出其口皆姦吏無端横生粉墨所謂爲之者巧殺之
者能若以妖言惑衆據律應死然更不破闕/惑衆赦令
之後方顯其律令之外更求其罪赦律何以取信於天
下天下焉得不疑於赦律乎書曰與殺無辜寧失有罪
[111-19b]
又案法例律八十已上八歲已下殺傷論坐者上請議
者謂悼耄之罪不用此律愚以老智如尚父少惠如甘
羅此非常之士可如其議景暉愚小自依凡律靈太后
令曰景暉旣經恩宥何得議加橫罪可謫略陽民餘如

時司州表河東郡民李憐生行毒藥案以死坐其母訴
稱一身年老更無朞親例合上請檢籍不謬未及判申
憐母身䘮州斷三年服終後乃行決司徒曹參軍許琰
[111-20a]
謂州判爲允主簿李瑒駮曰案法例律諸犯死罪若祖
父母父母年七十已上無成人子孫旁無朞親者具狀
上請流者鞭笞留飬其親終則從流不在原赦之例檢
上請之言非應府州所决毒殺人者斬妻子流計其所
犯實重餘憲凖之情律所虧不淺且憐旣懷酖毒之心
謂不可參隣人任計其母在猶宜闔門投畀况今死也
引以三年之禮乎且給假殯葬足示仁寛今已卒哭不
合更延可依法處斬流其妻子實足誡彼氓庶肅是刑
[111-20b]
章尚書蕭寳夤奏從瑒執詔從之
舊制直閣直後直齋武官隊主隊副等以比視官至於
犯譴不得除罪尚書令任城王澄奏案諸州中正亦非
品令所載又無祿恤先朝已來皆得當刑直閣等禁直
上下有宿衛之勤理不應異靈太后令凖中正
神龜中蘭陵公主駙馬都尉劉輝坐與河陰縣民張智
壽妹容妃陳慶和妹慧猛姦亂耽惑毆主傷胎輝懼罪
逃亡門下處奏各入死刑智壽慶和並以知情不加防
[111-21a]
限處以流坐詔曰容妃慧猛恕死髠鞭付宮餘如奏尚
書三公郞中崔纂執曰伏見旨募若獲劉輝者職人賞
二階白民聽出身進一階厮役免役奴婢爲良案輝無
叛逆之罪賞同反人劉宣明之格又尋問下處奏以容
妃慧猛與輝私姦兩情躭惑令輝俠忿毆主傷胎雖律
無正條罪合極法並處入死其智壽等二家配敦煌爲
兵天慈廣被不卽施行雖恕其命竊謂未可夫律令高
皇帝所以治天下不爲喜怒增減不由親疎改易案鬬
[111-21b]
律祖父母父母忿怒以兵刃殺子孫者五歲刑毆殺者
四歲刑若心有愛憎而故殺者各加一等雖王姬下降
貴殊常妻然人婦之孕不得非一夕生永平四年先朝
舊格諸刑流及死皆首罪判官後決從者事必因本以
求支獄若以輝逃避便應懸處未有捨其首罪而成其
未愆流死參差或時末允門下中禁大臣職在敷奏昔
邴吉爲相不存鬬斃而問牛喘豈不以司别故也案容
妃等罪止於姦私若擒之穢席衆證分明卽律科處不
[111-22a]
越刑坐何得同宮掖之罪齊奚官之闕/案智壽口訴妹
適司士曹參軍羅顯貴已生二女於其夫則他家之母
禮云婦人不二夫猶日不二天若私門失度罪在於夫
釁非兄弟昔魏晉未除五族之刑有免子戮母之坐何
曾諍之謂在室之女從父母之刑已醮之婦從夫家之
刑斯乃不刋之令軌古今之通議律朞親相隱之謂凡
罪况姦私之醜豈得以同氣相證論刑過其所犯語情
又乖律憲案律姦罪無相緣之坐不可借輝之忿加兄
[111-22b]
弟之刑夫刑人於市與衆棄之爵人於朝與衆共之明
不私於天下無欺於耳目何得以非正刑書施行四海
刑名一失駟馬不追旣有詔旨依卽行下非律之案理
宜更請尚書元脩議以爲昔哀姜悖禮於魯齊侯取而
殺之春秋所譏又夏姬罪濫於陳國但責徴舒而不非
父母明婦人外成犯禮之愆無闗本屬況出適之妹釁
及兄弟乎右僕射游肇奏言臣等謬參樞轄獻替是司
門下出納謨明常則至於無良犯法職有司存劾罪結
[111-23a]
案本非其事容犯等姦狀罪止於刑並處極法凖律未
當出適之女坐及其兄推據典憲理實爲猛又輝雖逃
刑罪非孥戮募同大逆亦謂加重乖律之案理宜陳請
乞付有司重更詳議詔曰輝悖法者之罪不可縱厚賞
懸募必望擒獲容妃慧猛與輝私亂因此耽惑主致非
常此而不誅將何懲肅且已醮之女不應坐及昆弟但
智壽慶和知妹姦情初不防禦招引劉輝共成淫醜敗
風穢化理深其罰特敕門下結獄不拘恒司豈得一同
[111-23b]
常例以爲通凖且古有詔獄寧復一歸大理而尚書治
本納言所屬弗究悖理之淺深不詳損化之多少違彼
義途茍存執憲殊乖任寄深合罪責崔纂可免郞都坐
尚書悉奪祿一時
孝昌已後天下淆亂法令不恒或寛或猛及尒朱擅權
輕重肆意在官者多以深酷爲能至遷鄴京畿羣盗頗
起有司奏立嚴制諸彊盜殺人者首從皆斬妻子同籍
配爲樂戸其不殺人及贓不滿五匹魁首斬從者死妻
[111-24a]
子亦爲樂戸小盜贓滿十匹已上魁首死妻子配驛從
者流侍中孫騰上言謹詳法若畫一理尚不二不可喜
怒由情而致輕重案律公私刼盜罪止流刑而比執事
苦違好爲穿鑿律令之外更立餘條通相糺之路班捉
獲之賞斯乃刑書徒設獄訟更煩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非所謂不嚴而治遵守典故者矣臣以爲升平之美義
在省刑陵遲之弊必由峻法是以漢約三章天下歸德
秦酷五刑率土瓦解禮訓君子律禁小人舉罪定名國
[111-24b]
有常辟至如眚災肆赦怙終賊刑經典垂言國朝成範
隨時所用各有司存不宜巨細滋煩令民豫備恐防之
彌堅攻之彌甚請諸犯盜之人悉准律令以明恒憲庶
使刑殺折𠂻不得棄本從末詔從之
天平後遷移草剏百司多不奉法貨賄公行興和初齊
文襄王入輔朝政以公平肅物大改其風至武定中法
令嚴明四海知治矣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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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書卷一百十一考證
熙平中事在赦後闕/合死坐○闕一本作亦
神龜中齊奚官之闕/○闕一本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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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書卷一百十一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