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a0020 魏書-北齊-魏收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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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魏書卷一百一十
  齊    魏    收     撰
 志第十五
  食貨六
夫為國為家者莫不以穀貨為本故洪範八政以食為
首其在易曰聚人曰財周禮以九職任萬民以九賦歛
財賄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時務農重穀躬親千
[110-1b]
畝貢賦九州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織或受其飢寒者飢
寒廹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竊而犯法以至於殺身迹其
所由王政所陷也夫百畝之内勿奪其時易其田疇薄
其稅歛民可使富也既飽且富而仁義禮節生焉亦所
謂衣食足識榮辱也晉末天下大亂生民道盡或死於
干戈或斃於饑饉其幸而自存者蓋十五焉
太祖定中原接喪亂之敝兵革並起民廢農業方事雖
殷然經略之先以食為本使東平公儀墾闢河北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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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至于棝陽塞外為屯田初登國六年破衞辰收其珍
寳畜産名馬三十餘萬牛羊四百餘萬漸增國用既定
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種人工伎巧十萬餘家以充京
都各給耕牛計口授田天興初制定京邑東至代郡西
及善無南極陰館北盡參合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
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又
躬耕藉田率先百姓自後比歳大熟匹中八十餘斛是
時戎車不息雖頻有年猶未足以久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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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永興中頻有水旱詔簡宫人非所當御及非執作
伎巧自餘出賜鰥民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
行饉帝以飢將遷都於鄴用博士崔浩計乃止於是分
簡尤貧者就食山東敕有司勸課留農者曰前志有之
人生在勤勤則不匱凡庶民之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
祭無盛不樹者死無槨不蠶者衣無帛不績者喪無衰
敎行三農生殖九穀教行園囿毓長草木教行虞衡山
澤作材敎行藪牧養蕃鳥獸敎行百工飭成器用教行
[110-3a]
商賈阜通貨賄教行嬪婦化治絲枲教行臣妾事勤力
役自是民皆力勤故歳數豐穰畜牧滋息
泰常六年詔六部民羊滿百口調戎馬一匹
世祖即位開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
不改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納其方貢以充倉廪收其
貨物以實庫藏又於歳時取鳥獸之登於爼用者以牣
膳府
先是禁網疏闊民多逃隱天興中詔採諸漏户令輸綸
[110-3b]
綿自後諸逃户占為細繭羅縠者甚衆於是雜營戸帥
遍於天下不隷守宰賦役不周戸口錯亂始光三年詔
一切罷之以屬郡縣
神䴥二年帝親御六軍略地廣漠分命諸將窮追蠕蠕
東至瀚海西接張掖北度燕然山大破之虜其種落及
馬牛雜畜方物萬計其後復遣成周公萬度歸西伐焉
耆其王鳩尸卑那單騎奔龜兹舉國臣民負錢懷貨一
時降欵獲其竒寳異玩以巨萬駝馬雜畜不可勝數度
[110-4a]
歸遂入龜兹復獲其殊方瓌詭之物億萬已上是時方
隅未剋帝屢親戎駕而委政於恭宗眞君中恭宗下令
修農職之教事在帝紀此後數年之中軍國用足矣
高宗時牧守之官頗為貨利太安初遣使者二十餘輩
循行天下觀風俗視民所疾苦詔使者察諸州郡墾殖
田畝飲食衣服閭里虛實盜賊劫掠貧富彊劣而罰之
自此牧守頗改前弊民以安業
自太祖定中原世祖平方難收獲珍寳府藏盈積和平
[110-4b]
二年秋詔中尚方作黃金合盤十二具徑二尺二寸鏤
以白銀鈿以玫瑰其銘曰九州致貢殊域來賓乃作兹
器錯用具珍鍛以紫金鏤以白銀範圍擬載吐燿含真
纖文麗質若化若神皇王御之百福惟新其年冬詔出
内庫綾綿布帛二十萬匹令内外百官分曹賭射四年
春詔賜京師之民年七十已上大官厨食以終其身
顯祖即位親行儉素率先公卿思所以賑益黎庶至天
安皇興間歳頻大旱絹匹千錢劉彧淮北青冀徐兗司
[110-5a]
五州告亂請降命將率衆以援之既臨其境青冀懐貳
進軍圍之數年乃拔山東之民咸勤於征戍轉運帝深
以為念遂因民貧富為租輸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内納
粟千里外納米上三品戸入京師中三品入他州要倉
下三品入本州
先是太安中高宗以常賦之外雜調十五頗為煩重將
與除之尚書毛法仁曰此是軍國資用今頓罷之臣愚
以為不可帝曰使地利無窮民力不竭百姓有餘吾孰
[110-5b]
與不足遂免之未幾復調如前至是乃終罷焉於是賦
歛稍輕民復贍矣
舊制民間所織絹布皆幅廣二尺二寸長四十尺為一
匹六十尺為一端令任服用後乃漸至濫惡不依尺度
髙祖延興三年秋七月更立嚴制令一凖前式違者罪
各有差有司不檢察與同罪
太和八年始凖古班百官之禄以品第各有差先是天
下户以九品混通戸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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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至是户
增帛三匹粟二石九斗以為官司之禄後增調外帛滿
二匹所調各隨其土所出其司冀雍華定相秦洛豫懷
兗陜徐青齊濟南豫東兗東徐十九州貢綿絹及絲幽
平幷肆岐涇荆涼梁汾秦安營豳夏光郢東秦司州萬
年鴈門上谷靈丘廣寗平涼郡懷州邵郡上郡之長平
白水縣青州北海郡之膠東縣平昌郡之東武平昌縣
高密郡之昌安高密夷安黔陬縣秦州河東之蒲坂汾
[110-6b]
陰縣東徐州東莞郡之莒諸東莞縣雍州馮翊郡之連
芍縣咸陽郡之寧夷縣北地郡之三原雲陽銅官宜君
縣華州華山郡之夏陽縣徐州北濟郡之離狐豐縣東
海郡之贛榆襄賁縣皆以麻布充稅九年下詔均給天
下民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所授之田率
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諸民
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没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
[110-7a]
還受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於分雖盈
没則還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數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諸
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餘種桑五十樹
棗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蒔榆棗奴
各依良限三年種畢不畢奪其不畢之地於桑榆地分
雜蒔餘果及多種桑榆者不禁諸應還之田不得種桑
榆棗果種者以違令論地入還分諸桑田皆為世業身
終不還恒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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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
得買過所足諸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别給麻田十畝婦
人五畝奴婢依良皆從還受之法諸有舉戸老小癃殘
無授田者年十一已上及癃者各授以半夫田年踰七
十者不還所受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諸還受
民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賣買奴婢牛者皆
至明年正月乃得還受諸土廣民稀之處隨力所及官
借民種蒔役有土居者依法封授諸地狹之處有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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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田而不樂遷者則以其家桑田為正田分又不足不
給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減分無桑之鄉凖此為法樂
遷者聽逐空荒不限異州他郡唯不聽避勞就逸其地
足之處不得無故而移諸民有新居者三口給地一畝
以為居室奴婢五口給一畝男女十五以上因其地分
口課種菜五分畝之一諸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
得隔越他畔進丁受田者恒從所近若同時倶受先貧
後富再倍之田放此為法諸逺流配讁無子孫及戸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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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給其所親
未給之間亦借其所親諸宰民之官各隨地給公田刺
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别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
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
魏初不立三長故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豪彊徵
斂倍於公賦十年給事中李沖上言宜凖古五家立一
隣長五隣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彊謹者
隣長復一夫里長二黨長三所復復征戍餘若民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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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愆則陟用陟之一等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一
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婦之調奴任
耕婢任績者八口當未娶者四耕牛二十頭當奴婢八
其麻布之鄉一夫一婦布一匹下至牛以此為降大率
十匹為工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内外百官俸此外
雜調民年八十以上聽一子不從役孤獨癃老篤疾貧
窮不能自存者三長内迭養食之書奏諸官通議稱善
者衆高祖從之於是遣使者行其事乃詔曰夫任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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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所以通有無井乗定賦所以均勞逸有無通則民財
不匱勞逸均則人樂其業此自古之常道也又隣里鄉
黨之制所由來久欲使風教易周家至日見以大督小
從近及逺如身之使手幹之總條然後口算平均義興
訟息是以三典所同隨世洿隆貳監之行從時損益故
鄭僑復丘賦之術鄒人獻盍徹之規雖輕重不同而當
時倶適自昔以來諸州户口籍貫不實包藏隱漏廢公
罔私富彊者并兼有餘貧弱者餬口不足賦稅齊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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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重之殊力役同科無衆寡之别雖建九品之格而豐
埆之土未融雖立均輸之楷而蠶績之鄉無異致使淳
化未樹民情偷薄朕每思之良懷深慨今改舊從新為
里黨之法在所牧守宜以喻民使知去煩即簡之要初
百姓咸以為不若循常豪富幷兼者尤弗願也事施行
後計省昔十有餘倍於是海内安之十一年大旱京都
民飢加以牛疫公私闕乏時有以馬驢及橐駝供駕輓
耕載詔聽民就豐行者十五六道路給糧禀至所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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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贍養之遣使者時省察焉留業者皆令主司審覈開
倉賑貸其有特不自存者悉檢集為粥於街衢以救其
困然主者不明牧察郊甸閒甚多餧死者時承平日久
府藏盈積詔盡出御府衣服珍寳太官雜器太僕乗具
内庫弓矢刀鉾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諸所供
國用者以其大半班齎百司下至工商皁隷逮于六鎮
邉戍畿内鰥寡孤獨貧癃者皆有差十二年詔羣臣求
安民之術有司上言請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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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歳用之餘各立官司豐年糴貯於倉時儉則加私之
一糴之於民如此民必力田以買絹積財以取粟官年
登則常積歳凶則直給又别立農官取州郡户十分之
一以為屯民相水陸之宜斷頃畝之數以贓贖雜物市
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歳責六十斛甄其正課幷
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穀積而民足矣帝覽
而善之尋施行焉自此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不為災

[110-11b]
世祖之平統萬定秦隴以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畜
産滋息馬至二百餘萬匹橐駝將半之牛羊則無數高
祖即位之後復以河陽為牧場恒置戎馬十萬匹以擬
京師軍警之備每歳自河西徙牧於并州以漸南轉欲
其習水土而無死傷也而河西之牧彌滋矣正光以後
天下喪亂遂為羣宼所盜掠焉
世宗延昌三年春有司奏長安驪山有銀鑛二石得銀
七兩其年秋桓州又上言白登山有銀鑛八石得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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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錫三百餘斤其色潔白有踰上品詔並置銀官常令
採鑄又漢中舊有金户千餘家常於漢水沙淘金年終
總輸後臨淮王彧為梁州刺史奏罷之其鑄鐵為農器
兵刄在所有之然以相州牽口冶為工故常鍊鍛為刀
送於武庫
自魏徳既廣西域東夷貢其珍物充於王府又於南垂
立互市以致南貨羽毛齒革之屬無逺不至神龜正光
之際府藏盈溢靈太后曾令公卿已下任力負物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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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又數賚禁内左右所費無貲而不能一丐百姓也自
徐揚内附之後仍世經略江淮於是轉運中州以實邊
鎮百姓疲於道路乃令番戍之兵營起屯田又收内郡
兵資與民和糴積為邊備有司又請於水運之次隨便
置倉乃於小平右門白馬津漳涯黑水濟州陳郡大梁
凡八所各立邸閣每軍國有須應機漕引自此費役微
省三門都將薛欽上言計京西水次汾華二州恒農河
北河東正平平陽五郡年常綿絹及貲麻皆折公物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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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牛送京道險人敝費公損私略計華州一車官酬絹
八匹三丈九尺别有私民雇價布六十匹河東一車官
酬絹五匹二丈别有私民雇價布五十匹自餘州郡雖
未練多少推之逺近應不減此今求車取雇絹三匹市
材造船不勞採斫計船一艘舉十三車車取三匹合有
三十九匹雇作手并匠及船上雜具食直足以成船計
一船剰絹七十八匹布七百八十匹又租車一乘官格
四十斛成載私民雇價逺者五斗布一匹近者一石布
[110-13b]
一匹凖其私費一車布逺者八十匹近者四十匹造船
一艘計舉七百石凖其雇價應有一千四百匹今取布
三百匹造船一艘并船上覆治雜事計一船有剰布一
千一百匹又其造船之處皆須鋸材人功并削船茹依
功多少即給當州郡門兵不假更召汾州有租調之處
去汾不過百里華州去河不滿六十並令計程依舊酬
價車送船所船之所運唯達雷陂其陸路從雷陂至倉
庫調一車雇絹一匹租一車布五匹則於公私為便尚
[110-14a]
書度支郎中朱元旭計稱效立於公濟民為本政列於
朝潤國是先故大禹疏決以通四載之宜有漢穿引受
納百川之用厥績顯於當時嘉聲播於圖史今校薛欽
之説雖跡驗未彰而指況甚善所云以船代車是其策
之長者若以門兵造舟便為闕彼防禦無容全依宜令
取雇車之物市材執作及倉庫所須悉以營辦七月之
始十月初旬令州郡綱典各租調於將所然後付之十
車之中留車士四人佐其守護粟帛上船之日隨運至
[110-14b]
京將共監慎如有耗損其倍徵河中闕失專歸運司輸
京之時聽其即納不得雜合違失常體必使量上數下
謹其受入自餘一如其列計底柱之難號為天險迅驚
千里未易其功然既陳便利無容輒抑若效充其説則
附例酬庸如其不驗徵填所損今始開剏不可懸生減
折且依請營立一年之後須知贏費歳遣御史校其虚
實脫有乖越别更裁量尚書崔休以為刳木為舟用興
上代鑿渠通運利盡中古是以漕輓河渭留侯以為偉
[110-15a]
談方舟蜀漢酈生稱為口實豈直張純之奏見美東都
陳勰之功事高晋世其為利益所從來久矣案欽所列
實允事宜即中之計備盡公理但舟檝所通逺近必至
茍利公私不宜止在前件昔人乃逺通襃斜以利闗中
之漕南達交廣以增京洛之饒況乃漳洹夷路河濟平
流而不均彼省煩同兹巨益且鴻溝之引宋衞史牒具
存討虜之通幽冀古迹備在舟車省益理寔相懸水陸
難易力用不等昔沗東州親逕闕/驗斯損益不可同年
[110-15b]
而語請諸通水運之處皆宜率同此式縱復五百三百
里車運水次校計利饒猶為不少其欽所列州郡如請
興造東路諸州皆先通水運今年租調悉用舟檝若船
數有闕且賃假充事比之僦車交成息耗其先未通流
宜遣檢行閑月修治使理有可通必無壅滯如此則發
召匪多為益實廣一爾蹔勞久安永逸録尚書髙陽王
雍尚書僕射李崇等奏曰運漕之利今古攸同舟車息
耗實相殊絶欽之所列闗西而已若域内同行足為公
[110-16a]
私巨益謹輒參量備如前計庶徵召有減勞止小康若
此請蒙遂必須溝洫通流即求開興修築或先以開治
或古跡仍在舊事可因用功差易此冬閒月令疎通咸
訖比春水之時使運漕無滯詔從之而未能盡行也
正光後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國用不足預折天下六年
租調而徵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有司奏斷百官常給
之酒計一歳所省合米五萬三千五十四斛九升孽穀
六千九百六十斛麫三十萬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時郊
[110-16b]
廟百神羣祀依式供營逺蕃使客不在斷限爾後宼賊
轉衆諸將出征相繼奔敗所亡器械資糧不可勝數而
闗西喪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
諸蕃客稟食及肉悉二分減一計終歳省肉百五十九
萬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萬三千九百三十二石
孝昌二年終稅京師田租畝五升借賃公田者畝一斗
又税市入者人一錢其店舍又為五等收税有差
莊帝初承喪亂之後倉廪甪罄遂班入粟之制輸粟八
[110-17a]
千石賞散侯六千石散伯四千石散子三千石散男職
人輸七百石賞一大階授以實官白民輸五百石聽依
第出身一千石加一大階無第者輸五百石聽正九品
出身一千石加一大階諸沙門有輸粟四千石入京倉
者授本州統若無本州者&KR0008大州都若不入京倉入外
州郡倉者三千石畿郡都統依州格若輸五百石入京
倉者授本郡維那其無本郡者授以外郡粟入外州郡
倉七百石者京倉三百石者授縣維那
[110-17b]
孝靜天平初以遷民草剏資産未立詔出粟一百三十
萬石以賑之三年夏又賑遷民稟各四十日其年秋并
肆汾建晉泰陜東雍南汾九州霜旱民飢流散四年春
詔所在開倉賑恤之而死者甚衆時諸州調絹不依舊
式齊獻武王以其害民興和三年冬請班海内悉以四
十尺為度天下利焉
河東郡有鹽池舊立官司以收税利是時罷之而民有
富彊者專擅其用貧弱者不得資益延興末復立監司
[110-18a]
量其貴賤節其賦入於是公私兼利世宗即位政存寛
簡復罷其禁與百姓共之其國用所須别為條制取足
而已自後豪貴之家復乗勢占奪近池之民又輒障吝
彊弱相陵聞於逺近神龜初太師高陽王雍太傅清河
王懌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羣生仰惟先朝限者亦不苟
與細民競兹贏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
或近者吝守卑賤逺來超然絶望是以因置主司令其
裁察彊弱相兼務令得所且十一之税自古及今取輒
[110-18b]
以次所濟為廣自爾霑洽逺近齊平公私兩宜儲益不
少及鼓吹主簿王後興等詞稱請供百官食鹽二萬斛
之外歳求輸馬千匹牛五百頭以此而推非可稍計後
中尉甄琛啓求罷禁被敕付議尚書執奏稱琛啟坐談
則理高行之則事闕請依常禁為允詔依琛計乃為繞
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
自由貴賤任口若無大宥罪合推斷詳度二三深乖王
法臣等商量請依先朝之詔禁之為便防姦息暴斷遣
[110-19a]
輕重亦凖前㫖所置監司一同往式於是復置監官以
監檢焉其後更罷更立以至於永熙自遷鄴後於滄瀛
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煑鹽滄州置竈一千四百八十四
瀛州置竈四百五十二幽州置竈一百八十青州置竈
五百四十六又於邯鄲置竈四計終歳合收鹽二十萬
九千七百二斛四升軍國所資得以周贍矣
魏初至於太和錢貨無所周流高祖始詔天下用錢焉
十九年冶鑄粗備文曰太和五銖詔京師及諸州鎮皆
[110-19b]
通行之内外百官禄皆凖絹給錢絹匹為錢二百在所
遣錢工備爐冶民有欲鑄聽就鑄之銅必精練無所和
雜世宗永平三年冬又鑄五銖錢肅宗初京師及諸州
鎮或鑄或否或有止用古錢不行新鑄致商貨不通貿
遷頗隔熙平初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臣聞洪範八政
貨居二焉易稱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寳曰位何
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財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
成養羣生奉順天德治國安民之本也夏殷之政九州
[110-20a]
貢金以定五品周仍其舊太公立九府之法於是國貨
始行定銖兩之楷齊桓循用以覇諸侯降及秦始漢文
遂有輕重之異吳濞鄧通之錢收利遍於天下河南之
地猶甚多焉逮于孝武乃更造五銖其中毁鑄隨利改
易故使錢有大小之品竊尋太和之錢高祖留心剏制
後與五銖並行此乃不刋之式但臣竊聞之君子行禮
不求變俗因其所宜順而致用太和五銖雖利於京邑
之肆而不入徐揚之市土貨既殊貿鬻亦異便於荆郢
[110-20b]
之邦者則礙於兗豫之域致使貧民有重困之切王道
貽隔化之訟去永平三年都座奏斷天下用錢不依凖
式者時被敕云不行之錢雖有常禁其先用之處權可
聽行至年末悉令斷之延昌二年徐州民儉刺史啟奏
求行土錢㫖聽權依舊用謹尋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
謂雞眼鐶鑿更無餘禁計河南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
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州鎮既無新造五銖設
有舊者而復禁斷並不得行專以單絲之縑疎縷之布
[110-21a]
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為尺以濟有無至今徒成杼
軸之勞不免飢寒之苦良由分截布帛壅塞錢貨實非
救恤凍餒子育黎元謹惟自古以來錢品不一前後累
代易變無常且錢之為名欲泉流不已愚意謂今之太
和與新鑄五銖及諸古錢方俗所便用者雖有大小之
異並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庻貨環海内公私無
壅其不行之錢及盗鑄毁大為小巧偽不如法者據律
罪之詔曰錢行已久今東尚有事且依舊用澄又奏臣
[110-21b]
猥屬樞衡庻罄心力常願貨物均通書軌一範謹詳周
禮外府掌邦布之入出布猶泉也其藏曰泉其流曰布
然則錢之興也始於一品欲令世匠均同圜流無極爰
暨周景降逮亡新易鑄相尋參差百品遂令接境乖商
連邦隔質臣比奏求宣下海内依式行錢登被㫖敕錢
行已久且可依舊謹重參量以為太和五銖乃大魏之
通貨不朽之恒模寧可專貿於京師不行於天下但今
戎馬在郊江疆未一東南之州依舊為便至於京西京
[110-22a]
北域内州鎮未有錢處行之則不足為難塞之則有乖
通典何者布帛不可尺寸而裂五穀則有負擔之難錢
之為用貫繦相屬不假斗斛之器不勞秤尺之平濟世
之宜謂為深允請並下諸方州鎮其太和及新鑄五銖
并古錢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雞眼鐶鑿依
律而禁河南州鎮先用錢者既聽依舊不在斷限唯太
和五銖二錢得用公造新者其餘雜種一用古錢生新
之類普同禁約諸方之錢通用京師其聽依舊之處與
[110-22b]
太和錢及新造五銖並行若盜鑄者罪重常憲既欲均
齊物品廛井斯和若不繩以嚴法無以肅兹違犯符㫖
一宣仍不遵用者刺史守令依律治罪詔從之而河北
諸州舊少錢貨猶以他物交易錢略不入市也二年冬
尚書崔亮奏恒農郡銅青谷有銅鑛計一斗得銅五兩
四銖葦池谷鑛計一斗得銅五兩鸞帳山鑛計一斗得
銅四兩河内郡王屋山鑛計一斗得銅八兩南青州苑
燭山齊州商山並是往昔銅官舊迹見在謹按鑄錢方
[110-23a]
興用銅處廣既有冶利並宜開鑄詔從之自後所行之
錢民多私鑄稍就小薄價用彌賤建義初重盜鑄之禁
開糾賞之格至永安二年秋詔更改鑄文曰永安五銖
官自立爐起自九月至三年正月而止官欲貴錢乃出
藏絹分遣使人於二市賞之絹匹止錢二百而私市者
猶三百利之所在盜鑄彌衆巧偽既多輕重非一四方
州鎮用各不同遷鄴之後輕濫尤多武定初齊文襄王
奏革其弊於是詔遣使人詣諸州鎮收銅及錢悉更改
[110-23b]
鑄其文仍舊然姦僥之徒越法趨利未幾之間漸復細
薄六年文襄王以錢文五銖名須稱實宜稱錢一文重
五銖者聽入市用計百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銖自餘皆
準此為數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
懸於市門私民所用之稱皆凖市稱以定輕重凡有私
鑄悉不禁斷但重五銖然後聽用若入市之錢重不五
銖或雖重五銖而多雜鉛鑞並不聽用若有輒以小薄
雜錢入市有人紏獲其錢悉入告者其小薄之錢若即
[110-24a]
禁斷恐人交乏絶畿内五十日外州百日為限羣官參
議咸以時穀頗貴請待有年上從之而止
 
 
 
 
 
 
[110-24b]
 
 
 
 
 
 
 
 魏書卷一百一十
[110-25a]
 魏書卷一百十考證
十年給事中李冲上言○十年上脱年號今考本書李
 冲𫝊當是高祖太和十年
 
 
 
 
 
[110-25b]
 
 
 
 
 
 
 
 魏書卷一百十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