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i0021 律呂闡微-清-江永 (master)


[008-1a]
欽定四庫全書
 律吕闡㣲卷七
              婺源江永撰
旋宫


 按禮運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爲宫也謂十二律
 皆迭爲宫宫者一鈞之主也毎一律爲主則商角徴
 羽變宫變徴或用倍或用半或在後或在前各有當
 用之律與之相比而成鈞調也欲眀旋宫之理當先
 知清濁高下有倍有半之理
[008-1b]
朱載堉曰辨張敔謂最低爲黄鍾之誤十二律皆中聲也伶州鳩曰
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此之謂也夫
謂之中聲者即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
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中聲之上則有半律是
爲清聲中聲之下則有倍律是爲濁聲彼謂黄鍾最低
其下更無低者應鍾最高其上更無高者不知律吕有
倍半之理也十二正律由濁而清黄大太夾姑仲蕤林
[008-2a]
夷南無應皆自然也繼以半律黄大太夾雖清可歌至
於姑仲則聲益高而揭不起強揭起非自然矣十二正
律由清而濁應無南夷林蕤仲姑夾太大黄皆自然也
繼以倍律應無南夷雖濁可歌至於林蕤則聲益低而
不出或強歌出非自然矣世稱移宫換羽以黄鍾之鈞
言之黄鍾爲宫則濁俗呼合字是也其半律則清俗呼
高六是也南吕爲羽則清俗呼工字是也而其倍律則
濁俗呼低工是也宫音本濁而移之使清羽音本清而
換之使濁則是應鍾之上非無清聲黄鍾之下非無濁
[008-2b]
聲而彼以爲黄鍾最濁誤矣
載堉又引太常樂譜爲證云旋宫又廢初學難既故引
舊譜發眀新義庶幾因指見月使知黄鍾非一定爲宫
太蔟非一定爲商姑洗非一定爲角林鍾非一定爲徴
南呂非一定爲羽也使知宫非一定最濁商非一定次
濁角非一定不清不濁徴非一定次清羽非一定最清
也使知仲呂雖清爲宫黄鍾太蔟雖濁爲徴羽然亦無
[008-3a]
所陵犯陵犯之説不足信也又曰舊云徴羽與宫角無所陵犯故不必避或云宜
避以今審之未見其所謂陵犯也宫清而徴羽濁實理之自然間或用清亦無不可况於用清以避陵犯不亦
誣乎使知仲呂之鈞商角徴羽皆用正律無變律也使知
高六即是黄鍾半律低工即是南吕倍律倍半之律則
未嘗無而四清聲不可廢也使知應鍾之上非無清聲
黄鍾之下非無濁聲由黄鍾至應鍾十二正律皆中聲
也以證黄鍾雖非最清亦非最濁李文利及張敔二家
偏見之誤甚矣文利黄鍾失之清敔黄鍾失之濁皆非中聲
 按自隋鄭譯變樂家鈞調之法不得以林鍾當黄鍾
[008-3b]
 於是學士大夫之説無不以黄鍾為最濁者應鍾之
 後有黄鍾大吕太蔟夾鍾四清聲無不以爲避陵犯
 之用者而旋宫之理不眀矣矣夫最濁之聲非黄鍾
 實林鍾也又低則可及蕤賓也最清之聲固不止應
 鍾亦下止夾鍾之清聲而且可及仲吕蕤賓也所謂
 四清者非黄鍾太吕太蔟夾鍾之清聲乃林鍾夷則
 南吕無射之應聲其及仲呂蕤賓者黄鍾大吕之應
[008-4a]
 聲也其所謂黄鍾之宫者以有倍律言之則如九寸
 之黄鍾而蕤賓林鍾以下皆其倍律者苐以正律言
 之則如四寸半之黄鍾而蕤賓以下則皆其本律也
 總之宫聲無定位而不得以一鈞之最大者爲宫黄
 鍾之律雖最長而及其用之則有低於黄鍾者在其
 前初非以其最長最大者爲黄鍾之宫也其在黄鍾
 之前者亦初無陵犯之説也此理先儒亦未能眀按
 朱子聲律辨云五聲之序宫最大而沈濁羽最細而
 輕清商之大次宫徴之細次羽而角居四者之中此
[008-4b]
 正載堉所謂一定之最清最濁次清次濁不清不濁
 者也又云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半則屬於隂
 而未暢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屬於陽而始和故
 即其始而用之以爲宫夫謂宫聲爲及半是矣既云
 及半則是不清不濁之聲何得謂之爲始若云黄鍾
 之宫爲始之始則正是張敔黄鍾最濁之説自此以
 前如人聲之咽不出琴弦之過慢不成聲者矣何得
[008-5a]
 又有上未及半屬隂未暢而不可用之聲耶夫十二
 律皆中聲也黄中之宫則中之中也正是不清不濁
 之聲後人誤以爲角耳先儒以衆聲和與未和用與
 未用隂陽際㑹之中者爲中以始之始者爲中之中
 雖以五行之土五常之信五事之思擬之而中聲之
 理終不眀先儒釋中字云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若最
 大而沈濁者爲黄鍾則偏倚過中何得爲中之中乎
 若所謂角聲者朱子謂雖當五聲之中而非衆聲之
 㑹亦非五聲之所以取正夫屋極居中必爲衆材之
[008-5b]
 㑹亦即爲衆材之所取正何以當中之聲反不足取
 正而必取其最大而沈濁者耶豈非誤以黄鍾爲角
 誤以林鍾徴爲黄鍾宫耶此理晦蝕已乆太常樂工
 猶能守之載堉之論甚眀古今論樂未有能及者也
又曰從子至已律吕皆長故有半而無倍倍之則太長
從午至亥律吕皆短故有倍而無半半之則太短
 按載堉書有三十六律倍正半各十二舉其全也及
[008-6a]
 其用之則正律十二爲中聲倍律自蕤至應六律爲
 低聲半律自黄至仲六律爲髙聲通得二十四律盡
 其用也如不言倍律只言正律半律則其用爲中聲
 者乃是半律其低聲六律則本律之全其髙聲六律
 則半律之又半也雖律之長短若不同其爲倍律之
 理則一猶之管子命黄鍾小素爲九九命徴爲百有
 八羽爲九十六也
又曰半律雖六而清聲止於四已上太高歌聲掲不起
倍律雖六而清聲止於四已下太低歌聲咽不出
[008-6b]
 按此又言人聲髙下有所止不能太高太低若絲聲
 則噐有大小大琴之一弦散聲可及倍律蕤賓其清
 聲則多取聲可也已上言聲之用備矣若所謂自上
 而下未及其半屬於陰而未暢故不可用者則固無其聲也
又曰按神樂觀雅樂所吹笙以合字為黄鍾正律合字之
下有大凡為應鍾倍律大凡之下有大工為南吕倍律大
工之下有大尺為林鍾倍律以此證之則知黄鍾正律之
[008-7a]
下非無低聲也又合字之上有四字為太蔟正律四字
之上有一字為姑洗正律一字之上有上字為仲吕正律
上字之上有勾字為㽔賔正律勾字之上有小尺為林
鍾正律小尺之上有小工為仲吕正律小尺之上有小
凡為應鍾正律小凡之上有小六為黄鍾半律小六之上
有小五為太蔟半律以此證之則知應鍾正律之上非無
髙聲也盖笙與律其理無二以證張敔之失亦昭然矣
 按以笙證律甚明所謂樂工能守其法者也若如先
 儒之説則以大尺為林鍾倍律者誤認為黄鍾之宫
[008-7b]
 以合字為黄鍾正律者誤認為仲吕正律矣
又曰旋宫法宫羽無定或宫濁而羽清或宫清而羽濁
認清濁為羽宫斯謂之不知音兹理深奥庸俗難曉故詳
論以袪其惑論曰世儒論五音謂最大而濁者為宫最小
而清者為羽商之大次於宫徴之小次於羽而角居大
小清濁之中古人雖有是言以理評之似是而非知音之
士必無是説也太史公之書謂八十一為宫五十四為徴則
[008-8a]
宫大而徴小管子之書謂宫八十一徴一百有八則宫小而
徴大二説不同而宫與徴未嘗非其音盖一百八則五十
四加倍之數五十四即一百八折半之聲耳史記序五音
先宫商角而後徴羽管子序五音先徴羽而後宫商角假
令世俗評二家之得失料其從馬遷者十中有九是夷吾
者百中無一不知先徴羽而後宫商角亦可也先宫商角而
後徴羽亦可也宫大於徴亦可也徴大於宫亦可也十二律
旋相為宫宫無定位豈可拘於清濁大小之説盖夷吾所
得者深馬遷所知者淺淺者人所共知深者俗所難解也
[008-8b]
 按載堉所以破俗論者至明切矣然言先徴先宫皆可
 宫大於徴徴大于宫皆可非泛泛為兩可之説也先宫而
 大於徴者聲律之體是以黄鍾全律必最長先徴而大
 於宫者聲律之用是用黄鍾惟用其半律而林鍾以下用
 其全律以居黄鍾之前也此理太史公未嘗不知其云上
 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徴九以徴當九宫當五豈非徴大
 於宫徴先於宫乎此文明載律書後人不能玩索耳
[008-9a]
                     
 按聲律之理倍之半之同是此聲此律而此聲此律
[008-9b]
 或倍之或加數倍又别有一聲律加幾倍則與之等
 是兩聲律相通矣今推之凡相生者必相通一為體
 一為用其源出於河圖竒偶之相合前已圖之兹則確然
 有數之可指有琴之可證體為宫商角徴羽用為徴
 羽宫商角角不能通宫而所通者變宫於是變宫通
 變徴周十二律皆然今新率雖不用三分損益然所
 差在毫釐之間則彈琴者按徽取聲亦必無乖戾此
[008-10a]
 聲律體用一源之至理前人論聲律絶未有致思及
 此者於是執定聲最大者為黄鍾宫而豈知其實為
 林鍾徴哉或曰若是則琴初弦可命為黄鍾宫又可
 命為林鍾徴將以何者為正乎曰論大小之序則體
 為本而用為末論鈞調之用則體為賓而用為主以
 正宫調明之如以初弦為黄鍾則三弦不得不假借
 仲吕以黄鍾鈞而用仲吕為角律不正矣以仲吕鈞
 之律而命為正宫名不正矣惟以初為林鍾二為南
 吕三為黄鍾四為太蔟五為姑洗乃正得黄鍾鈞之
[008-10b]
 律安得不以用為主乎更進而求之十八六四二之
 地數以定五聲之體九七五三一之天數以為五聲
 之用天地自然之妙如此千古其誰覺之
[008-11a]
琴徽圖史記樂書言琴長八尺一寸朱子言弦四尺五寸姜䕫言三尺六寸朱載堉言通身五尺五寸
 齦岳間五尺蓋琴原有大琴中琴小琴而所言之尺寸各代又有不同也今以三尺六尸者言之
                    
 按琴有十三徽以泛聲彈之按弦不至木當徽有聲不當
 徽無聲其位出於自然非人之所能爲蓋兩儀三才
 五行之理也琴弦三尺六寸四倍黄鍾之數亦六倍
 林鍾之數折半一尺八寸爲七徽半聲也亦中聲也
[008-11b]
 又半之四徽九寸爲四分弦之一其左半之相對者
 十徽二尺七寸爲四分弦之三又半之一徽四寸五
 分爲八分弦之一其相對者十三徽三尺一寸五分
 爲八分弦之七皆自兩儀而生者也五徽一尺二寸
 爲三分弦之一相對九徽二尺四寸爲三分弦之二
 二徽六寸爲六分弦之一相對十二徽三尺爲六分
 弦之五皆自三才而生者也三徽七寸二分爲五分
[008-12a]
 弦之一相對十一徽二尺八寸八分爲五分弦之四
 六徽一尺四寸四分爲五分弦之二相對八徽二尺
 一寸六分爲五分弦之三皆自五行而生者也自右
 半言之一兩儀二三才三五行四兩儀五三才六五
 行左半相對亦然其分寸地位四七之間倍於一四
 之間一二相距倍之爲四五二三相距倍之爲六五
 三四相距倍之爲六七通全弦爲三停岳至四一停
 也半之爲一岳至七二停也半之爲四岳至齦三停
 也半之爲七全弦一象先天八卦横圖一徽内十三
[008-12b]
 徽外無聲乾坤也一徽至十三徽有聲六子也一四
 之間十與十三之間聲較密猶艮兊之爲少男少女
 也當徽則鳴猶人身三部九候有動脉喉牙齒舌唇
 有字母也琴徽泛聲其理㣲矣説者苐曰十三徽象
 閏豈知琴徽之妙者哉
考徽當律
 琴徽與律吕别是一理徽出於兩儀三才五行律出
[008-13a]
 於方圓句股幂積然彈琴者必按徽以調弦又按徽
 以取聲其正當律之徽七徽固居弦之半猶律之半
 矣七徽外正當律者惟有第十徽十徽四分弦之三
 按第一弦十徽正是黄鍾宫三弦散聲應之凡弦十
 徽皆是生本弦散聲之母無毫釐之差者也其次則
 九徽九徽三分弦之二猶舊律林鍾六寸爲黄鍾九
 寸三分之二也新法林鍾六寸○○六毫有竒琴弦
 展之加四倍稍贏二釐四五毫雖不正相當亦已切
 近可云相當九徽者本弦散聲所生之子也又其次
[008-13b]
 則爲十一徽十一徽者五分弦之四於十徽約低一
 律如三弦十徽仲吕十一徽則姑洗角也黄鍾九寸
 五分之四爲七寸二分而新法姑洗七寸一分四釐
 三毫有竒較少五釐六毫有竒琴弦展而加四倍較
 朒二分二釐五毫亦得云相當於十一徽内按進半
 較指即姑洗之位矣凡用本弦爲宫隔一弦散聲為
 角者必按本弦十一徽取應心知其意者按進半指
[008-14a]
 可也又八徽五分弦之三與本弦羽聲約相當亦按
 進半指若商聲在十三徽外與律相去逺矣
 朱子琴律説琴弦四尺五寸正以十三徽當商十一
 徽當角八徽當羽謂琴徽所以分五聲之位而配以
 當位之律以待抑按取聲而其布徽之法則當隨其
 聲數之多少律管之長短而三分損益上下相生以
 以定其位今人布徽但以四折取中爲法蓋亦下俚
 立成之小數於自然之法象懵不知其所由來不免
 有所未盡按此説恐誤琴徽出於泛聲疎密别有理
[008-14b]
 數非可強之以就聲律也
朱載堉旋宫琴譜説曰諸書雖載六十調八十四聲之
説然有體無用初學難曉今以琴發眀則體用兼備庶
初學易曉也借管弦淺事喻律吕㴱理要在琴與笙耳
蓋笙猶律也吹律定弦古人本法也以笙代律今人㨗
法也於世俗樂家擇其新㸃好笙用之總然高下與律
未必全同但經㸃笙匠新整理相協則可以定弦矣不
[008-15a]
恊者勿用也琴有五音爲鈞者亦有七音爲鈞者指法
大同小異先論五音爲鈞眀六十調也次論七音爲鈞
眀八十四聲也凡各弦散聲即本律之正音第十徽實
音爲散聲之母能生本律也第九徽實音爲散聲之子
本律所生也推此兩徽雅樂尚之不尚餘徽者惡其亂
雅也解弦更張先吹合字上第一弦按第十徽彈之令
與笙音相同是爲黄鍾次吹四字上第二弦按第十徽
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爲太蔟次吹上字上第三弦按
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仲吕次吹尺字
[008-15b]
上第四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爲林鍾次
吹工字上第五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爲
南吕其第六弦第七弦散聲與第一弦第二弦散聲相
應此五聲為均之琴也吹笙定弦畢復照調弦法再詳定
之是上琴大略也一弦十徽實音爲宫二弦十徽實音爲商三弦十一徽實音爲角四弦十
徽實音爲徴五弦十徽實音爲羽六弦十徽十音少宫七弦十徽實音爲少商此古所謂正調也俗謂正宫調
一弦散聲爲宫二弦散聲爲商三弦散聲爲角四弦散聲爲徴五弦散聲爲羽六弦散聲爲少宫七弦散聲爲
[008-16a]
少商非也黄鍾大吕二鈞弦音不同而指法同俗呼爲正調
按十一徽彈第三弦與第五弦散聲相應是也取琴二張一張
按十徽一張按十一徽毎弦依前法吹笙定就下者即黄鍾調髙者即大吕調同名正調髙下不同林鍾
夷則二均弦音不同而指法同俗呼縵角調按十一徽
彈第一弦第六弦與第三弦散聲相應是也黄鍾調縵三弦即林
鍾調大吕調縵三弦即夷則調俗謂三弦爲角故名縵角同名縵角髙下不同○按林鍾調當縵黄鍾爲應鍾
夷則調當縵大吕爲黄鍾皆在第三弦大蔟夾鍾二均弦音不同而指法
同俗呼縵宫調按十一徽彈第四弦與第一弦第六弦
散聲相應是也林鍾調縵一六即太蔟調夷則調縵一六即夾鍾調俗謂一六爲宫故曰縵宫
[008-16b]
同名縵宫髙下不同○按太蔟調當縵黄鍾為蕤賓夾鍾調當縵夷則為林鍾皆在一不弦姑洗仲
吕蕤賓三均弦音不同而指法同俗呼緊羽調按十一
徽彈第五弦與第二弦第七弦散聲相應是也黄鍾調緊五弦
即仲吕調大吕調緊五弦即蕤賔調别定一琴九徽實音與蕤賔調十徽實音相同即姑洗調俗謂五弦爲羽
故曰緊羽同名緊羽高下不同○按仲吕調當緊姑洗爲仲吕蕤賔調當緊仲吕爲蕤賔皆在第五弦又蕤賔
調各弦散聲皆比姑洗調各弦散聲高二律故須别定一琴以九徽實音與蕤賔調十徽實音相同即姑洗
南吕無射應鍾三均弦音不同而指法同俗呼清商調
[008-17a]
按十一徽彈第二弦第七弦與第四弦散聲相應是也姑洗
調緊二七即南吕調仲吕調緊二七即無射調蕤賔調緊二七即應鍾調俗謂二七爲商故曰清商同名清商
高下不同○按南吕調當緊夷則爲南吕無射調當緊南吕爲無射應鍾調當緊無射為應鍾皆在二七弦
載堉六十調新説五音琴以第三弦散聲爲黄鍾古人謂之平調今琴家俗譜以第一弦爲
 宫故姜夔謂黄鍾大吕即縵角調太蔟夾鍾即清商姑洗仲吕蕤賔即正調林鍾夷則即縵宫南吕無射
 應鍾即緊羽其説非是
                      
[008-17b]
[008-18a]
                     
 按載堉謂五音琴製時琴十二張隨月用之如前用
 調按徴之法三張亦可移用也
 黄鍾大吕二均其宫在第三弦之散聲太蔟夾鍾二
[008-18b]
 均其宫在第四弦之散聲姑洗仲吕蕤賓三均其宫
 在第五弦之散聲林鍾夷則二均其宫在第六弦之
 散聲南吕無射應鍾二均其宫在第七弦之散聲宫
 所在處名爲均主惟第一弦第二弦止取實音應和
 不取散聲爲宫不名爲均主也按此謂林鍾夷則二均以一弦十徽取應
 和南吕無射應鍾三均以一弦十徽取應和也琴有散聲實音泛音三者之
 中散聲最貴實音次之惟泛音不足貴古所謂鄭衛
[008-19a]
 也按泛音雖不足貴而徽之所以定者實由泛音未可忽也又按載堉謂琴本皆七弦無五弦雖舜琴
 亦七弦以其少二音故名五弦此説恐不然舜琴五弦取清聲代六七弦似亦可彈也
載堉七弦琴五音詳論曰凡察五音爲均當依琴家調
弦之法下生者撮四中間隔二弦謂之大間勾上生者
撮三中間隔一弦謂之小間勾按下生上生據琴弦之下上撮四謂一與四二
與五三與六四與七撮一謂三與一四與二五與三六與四七與五五音宫徴相生徴商
相生商羽相生羽角相生角宫則不相生其相生者大
小間勾皆合不相生者則不合也夫宫與徴合徴與商
合商與羽合羽與角合而角與宫獨不合者蓋音數之
[008-19b]
窮歟按角生變宫琴不用變聲故不合其散彈而調之也除宫角不合外
餘音皆合因其不合處而宫角二聲昭然可辨矣是故
間勾中有不合者則小弦爲宫大弦爲角按如太蔟宫四弦爲宫一
弦蕤賔爲角小間勾中有不合者則大弦爲宫小弦爲角按如
黄鍾宫三弦爲宫五弦姑洗爲角其按弦而調之也自岳山至龍齦爲
宫其商當在十三徽外角在十一徽徴在九徽羽在八
徽此五音之正位也按十一徽八徽當按進半指説見前不拘何弦旋相
[008-20a]
爲宫以按弦配散弦調之餘音皆㑹於第九徽獨宫音
不然而乃應於八九徽間餘音皆㑹於十徽獨角音不
然而乃應於十一徽何也蓋九徽十徽者律吕相生之
始終也以琴通長計之九徽居其三分之二林鍾之正
位也十徽居其四分之三仲吕之正位也此二律者皆
與黄鍾相生故爲羣音㑹合之際而獨宫角不居此際
者蓋音之始終也是故察其何弦散音而與何弦按十
一徽實音相應則知散者其弦爲角按者其弦爲宫又
察何弦散音而與何弦八九徽間實音相應則知散者
[008-20b]
其弦爲宫按者其弦爲角如是而辨之宫角昭然矣俗
名縵角調者古之黄鍾角也此調以夷則爲宫無射爲
商夾鍾爲徴仲吕爲羽故其宫音在第一弦之散聲俗
名清商調者古之黄鍾商也此調以無射爲宫太蔟爲
角仲吕爲徴林鍾爲羽故其宫音在第二弦之散聲俗
名正調者古之黄鍾宫也此調以太蔟爲商姑洗爲角
林鍾爲徴南吕爲羽故其宫音在第三弦之散聲俗名
[008-21a]
縵宫調者古之黄鍾羽也此調以夾鍾爲宫仲吕爲商
林鍾爲角無射爲徴故其宫音在第四弦之散聲俗名
緊羽調者古之黄鍾徴也此調用仲吕爲宫林鍾爲商
南吕爲角太蔟爲羽故其宫音在第五弦之散聲以上
五調皆以第三弦黄鍾爲主焉是故平調爲古黄鍾調
此調緊五即古仲吕調復緊二七即古無射調復緊四
即古夾鍾調復緊一六即古夷則調復緊三即古大吕
調復從大吕調緊五即古蕤賓調復緊二七即古應鍾
調以上七調先以平調漸次而緊者也卻從平調縵三
[008-21b]
即古林鍾調復縵一六即古太蔟調復縵四即古南吕
調復縵二七即古姑洗調以上四調先自平調漸次而
縵者也總而言之則黄鍾大吕二調之宫音皆在第三
弦太蔟夾鍾二調之宫音皆在第四弦姑洗仲吕蕤賔三
調之宫音皆在第五弦林鍾夷則二調之宫音皆在第
一弦與第六弦南吕無射應鍾三調之宫音皆在第二
弦與第七弦旋相爲宫此之謂也夫律有定而宫無定
[008-22a]
宫雖移而律不移是故黄鍾之音常居三弦也緊之則
爲大吕縵之則爲應鍾其十一調或緊或縵惟黄鍾得
其中所以名平調又謂之正調五音諸均之祖律吕相
生之本也先儒喜穿鑿者惑於漢志之説謂黄鍾至尊
不復與他律為役因是遂有半律變律之法後世就簡陋
者泥於國語之文謂大不踰宫細不過羽因是遂指大
弦居首者爲宫故聶崇義三禮圖謂琴第一弦爲宫次
弦爲商又次爲角爲徴爲羽爲少宫爲少商宋時姜䕫
樂議亦仍其誤謂黄鍾大吕並用縵角調云云者其説
[008-22b]
非是而琴家舊謂緊羽爲蕤賔調清商爲無射調其説
最是按以大吕調緊五則是蕤賓調若以黄鍾調緊五爲蕤賓調則失之矣近代琴譜誤
以清商爲姑洗調失之逺矣大抵樂家所謂宫者謂本
均之主耳非清濁之謂也噫旋宫之法廢蓋由先儒泥
於宫濁羽清之説譬如兄弟五人更不叩其年齒長㓜
但指身長體胖者爲兄謂大弦爲宫亦猶是耳非愚迷
之甚乎
[008-23a]
 按載堉辨論甚詳眀不知琴家相傳何故失之揆厥
 所由其故有數端一由黄鍾最長之説印定耳目先
 秦以上管子吕氏之言棄如糞土不知黄鍾半律在
 清濁之中者乃爲黄鍾之宫非以最長者爲宫也一
 由君臣民事物不可相陵之説認爲定理不知更有
 君宜居中位之説也一由古人言大不踰宫細不過
 羽者是五聲之體不知更有徴羽宫商角者爲五聲
 之用也如先儒之説不止稱謂不當而已推其流失旋
 宫至第五弦以後全用清聲更無濁聲和之正晏子
[008-23b]
 所謂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専一誰能聽
 之何以成音樂乎
[008-24a]
                     
                     
[008-24b]
 按宋寧宗時姜䕫樂議論七弦琴圖曰七弦散而扣
 之則間一弦於第十暉今作徽取應聲假如宫調五弦
 十暉應七弦散聲四弦十暉應六弦散聲二弦十暉
 應四弦散聲大弦十暉應三弦散聲惟三弦獨退一
[008-25a]
 暉於十一暉應五弦散聲古今無知之者説見後竊謂
 黄鍾大吕並用慢角調故於大弦十一暉應三弦散
 聲按舊説以初爲宫二爲商三爲角四爲徴五爲羽六爲少宫七爲少商此調三弦緩一律當姑洗故
 得謂之慢角黄鍾均也初散黄鍾十一徽姑洗應三散三十徽南吕應五散五十徽大蔟應七散二散爲
 太蔟濁聲三十徽林鍾應四散四十徽黄鍾應六散○今考之不然初爲徴二爲羽三爲宫四爲商五爲
 角六爲少徴七爲少羽此調三絃緩一律爲應鍾當爲慢宫調林鍾均也初散林鍾十一徽應鍾應三散
 三十徽姑洗應五散五十徽南吕應七散二散爲南吕濁聲二十徽太蔟應四散四十徽林鍾應六散
 太蔟夾鍾並用清商調故於二弦十一暉應四弦散
 聲此調二七弦緊一律五弦亦緊一律二七弦也故爲清商夾鍾鈞也二散夾鍾十一徽林鍾應四散四
[008-25b]
 十徽黄鍾應六散初散爲黄鍾濁聲初十徽仲吕應三散三十徽無射應五散五十徽夾鍾應七散○今考
 之不然此調二七五皆緊一律當爲無射調無射鈞也二散無射十一徽太蔟應四散四十徽林鍾應六
 散初散爲林鍾濁聲初十徽黄鍾應三散三十徽仲吕應五散五十徽無射應七散姑洗仲吕
 蕤賔並用宫調故於三絃十一暉應五弦散聲此調七弦
 無緊慢爲正宫似仲吕鈞三散仲吕十一徽南吕應五散五十徽太蔟應七散二散爲太蔟濁聲二十徽
 林鍾應四散四十徽黄鍾應六散初散爲黄鍾濁聲初十徽仲吕應三散○今考之不然此調為正宫正
 是黄鍾鈞三散黄鍾十一徽姑洗應五散五十徽南吕應七散二散爲南吕濁聲二十徽太蔟應四散四
[008-26a]
 十徽林鍾應六散初散爲林鍾濁聲初十徽黄鍾應三散林鍾夷則並用慢宫調
 故於四弦十一暉應六弦散聲此調初六弦緩一律三弦亦緩一律初六宫也
 故爲慢宫林鍾鈞也四散林鍾十一徽應鍾應六散初散爲黄鍾濁聲初十徽姑洗應三散三十徽南吕
 應五散五十徽太蔟應七散二散爲太蔟濁聲二十徽林鍾應四散○今考之不然此調初六兩弦緩一
 律初六角也當爲慢角太蔟鈞也四散太蔟十一徽蕤賔應六散初散爲蕤賔濁聲初十徽應鍾應三散
 三十徽姑洗應五散五十徽南吕應七散二散爲南吕濁聲二十徽太蔟應四散南吕無射
 應鍾並用蕤賔調故於五弦十一暉應七弦散聲此調
 五弦緊一律爲無射鈞與蕤賔無預不知何以爲蕤賔五散無射十一徽大蔟應七散二散爲太蔟濁聲
 二十徽林鍾應四散四十徽黄鍾應六散初散爲黄鍾濁聲初十徽仲吕應三散三十徽無射應五散○
[008-26b]
 今考之不然此調五絃緊一律當爲仲吕調仲吕鈞也五散仲吕十一徽南吕應七散二散爲南吕濁聲
 二十徽太蔟應四散四十徽林鍾應六散初散爲林鍾濁聲初十徽黄鍾應三散三十徽仲吕應五散也
 以律長短配弦大小各有其序按律配弦各有法非以黄鍾配大弦之説
 
 右姜夔論五調取應聲之法得之但習於大弦爲宫
 之説以大弦散聲爲黄鍾不能正其慢角清商慢宫
 之名而蕤賔調尤無謂獨於三弦爲宫者正名宫調
[008-27a]
 今之彈琴者亦以此爲正調此正合黄鍾宫聲居中
 之理夫宫聲在三弦則初六爲徴二七爲羽四爲商
 五爲角豈不昭然奈何古今論樂者固守舊説不變
 乎三弦爲黄鍾宫則初六爲林鍾徴二七爲南吕羽
 四爲太蔟商五爲姑洗角正得黄鍾鈞之五律若以
 初六爲黄鍾則三絃爲仲吕焉有仲吕而可爲黄鍾
 之角乎五律皆仲吕鈞焉有仲吕鈞而可爲宫調乎
 然猶幸琴家相傳皆以此爲正調爲宫調其名甚正
 於是管吕之説猶可存若並此而議之汨之則古法
[008-27b]
 幾無存矣
 隔一弦常應於第十徽獨爲宫之弦其角聲必退一
 徽於十一徽取應聲此理甚易知耳凡商至徴角至
 羽徴至宫羽至商中間必歴變律律與支辰皆第六
 位而十徽者正當本絃後第六律也故皆於此取應
 宫至角不歴變律律與支辰皆第五位十一徽雖不
 正當本絃後第五律而已切近故獨於此取應也何
[008-28a]
 以古今無人知耶
 慢角調今推得是慢宫調林鍾鈞而琴家或謂之黄
 鍾調又曰黄鍾復古調意以此調正得黄太姑林南
 之五律不知此律爲假借而真律則林南應太姑也
 何嘗有黄鍾在其間乎如以此爲復古則彼正宫調
 者非古法當去乎此甚有害於琴者也正宫調三絃
 本是黄鍾宫非仲吕角而大弦爲宫之説牢不可破
 是以先儒論律論琴皆不得其要領朱子琴律説謂
 古人以仲吕爲黄鍾之角破去三分損益之眀法俯
[008-28b]
 就此謂之僭差蓋律吕性情自然之變有如此者而
 非人之所能爲今考之本未嘗以仲吕爲角也又答
 呉元士書亦徃復於黄鍾正宫二調終不能有確説
 而元士又曰正宫又名清角則正宫之名幸存者以
 易名而隠矣至東坡蘇氏則直斥之爲鄭衞使其説
 行後人竟廢此調而樂用中聲之理遂不可見豈不
 大有害於樂乎
[008-29a]
 琴之五調由來乆矣後魏陳仲儒云若善琴術則知
 五調是也西山蔡氏謂琴絣定七弦只可彈黄鍾一
 鈞誠如是則無轉弦換調之法且徑以慢角爲黄鍾矣
 朱子不然之謂季通不能琴彈出便不可行此便是
 無下學工夫吾人皆坐此病朱子又云古人隨月調
 弦若調至應鍾弦急恐絶此亦不然換調但轉一兩
 弦或三弦非盡取七弦而漸緊之也應鍾猶在黄鍾
 半律之前本非甚短之律則無弦急恐絶之事朱載
 堉云觀朱子與蔡氏雖嘗著書但欲明律之理實未
[008-29b]
 嘗審定其音夫審音乃樂之本豈徒空言而已乎
 琴惟五調何也蓋弦之緊慢但能易兩律不能易三
 律太緊則弦絶太慢則不成聲故正宫五律之外初
 六能換蕤賔二七能換無射三能換應鍾五能換仲
 吕共九律而已大吕夾鍾夷則三律散聲不用諸鈞
 有關涉此三律者則無調也如朱載堉之法用琴三
 張則六十調皆可旋宫矣
[008-30a]
朱載堉七音琴説曰雅樂失傳頼琴及笙二噐尚在雖
與古律不無異同若與歌聲高下相協雖不中不逺矣
以人聲爲律準雖百世可知也詩不云乎鼓瑟鼓琴笙
磬同音蓋笙與琴瑟一堂之樂也以笙定琴以琴定瑟
以琴瑟協歌詠以定八音則雅樂可興矣古人琴瑟定
弦皆以笙管爲凖後漢志所謂弦以緩急清濁非管無
以正也琴有八十四聲置八十四以十二除之得七是
知毎均當具七音自隋何妥建議廢旋宫法由是以來
世俗琴士不識七音爲均之琴惟笙皆是七音爲均却
[008-30b]
無五音爲均之笙援笙爲琴瑟作證不亦㴱切著明乎
先儒皆不非七音陳暘何人乃敢非之樂記曰不知聲
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何妥陳暘之謂
也至今儒者疑信相半七音之均幾乎息矣今特爲七
音之均而作琴中八十四聲祗用笙中七簧定之以簡
馭繁妙法也歟
又八十四聲新説古琴有三等四調一曰大琴正調二曰中琴平調三小琴清調四瑟調瑟
[008-31a]
 調最髙古人重之○按載堉欲破陳暘樂書之謬不言變宫變徴謂與宫相衝者謂之中與角相生者謂
 之和圖中易變徴為中字取左傳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易變宫為和字取淮南子姑洗生應鍾比
 於正音故爲和今仍作變宫變徴使人易曉
                     
[008-31b]
[008-32a]
                     
 已上六調爲髙調以中弦爲大吕故髙黄鍾一律
                     
[008-32b]
 已上六調爲下調第三弦為黄鍾故下大吕一律
[008-33a]
                     
 已上六調為髙調第三弦爲大吕故高黄鍾一律
                     
[008-33b]
 已上六調爲下調第二弦為黄鍾故下大吕一律
[008-34a]
                      
 已上六調為髙調第二弦為大吕故髙黄鍾一律
 總論曰十二均七音琴圖律之大者常在大弦律之小
[008-34b]
 者常在小弦若夫宫商則無定位有以第一弦為宫者
 有以第二弦為宫者有以第三四五六七弦為宫者宫
 旋而律不旋正所謂旋宫也先儒泥於宫濁羽清之説
 遂謂宫商常在大弦徴羽常在小弦及至論律則有正
 律變律之别此乃律旋而宫不旋非所謂旋宫也要之
 旋宫譜中所謂諸律皆正律耳無變律之理也但有變
 宫變徴二音變宫變徴二音亦正律也文獻通考載宋朝太常琴制有
[008-35a]
 第一弦為黄鍾以至第七弦為應鍾隨律彈之正與古法相合陳晹姜夔非之妄矣
 按先儒之説宫亦隨律而旋大小弦皆遞爲宫病在
 泥於陵犯之説謂本均所用爲宫之律更不得有長
 律陵越其前必用半律變律變半律以避之推其流
 失遂有小弦為宫琴瑟專一之聲先儒曾未覺悟
 耳變律始於杜氏通典此因三分損益仲呂不能
 復生黄鍾遂有此謬説所謂彌近理而愈亂真者
 也
蔡邕十二笛圖
[008-35b]
蕤賓笛 正聲應蕤賓下徴應黄鍾笛 正聲應黄鍾下徴應


大吕長三尺九寸九分五 林鍾長二尺八寸四分四


 釐有竒八倍無射角四寸九分九釐四毫強 釐有竒四倍姑洗角七寸一分一釐強
林鍾笛 正聲應林鍾下徴應大吕笛 正聲應大吕下徴應


大蔟長三尺七寸九分二  夷則長二尺六寸六分三



釐有竒八倍應鍾角四寸七分四釐強 釐有竒四倍中吕角六寸六分五釐九毫強


夷則笛 正聲應夷則下徴應太蔟笛 正聲應太蔟下徴應
[008-36a]


夾鍾長三尺六寸四倍 南吕長二尺五寸二分八


    黄鍾角九寸      釐有竒四倍蕤賓角六寸三分二釐强
南吕笛 正聲應南吕下徴應夾鍾笛 正聲應夾鍾下徴應


姑洗長三尺三寸七分一  無射長二尺四寸四倍林鍾角六



釐有竒 四倍大吕角八寸 寸四分二釐八毫强


無射笛 正聲應無射下徴應姑洗笛 正聲應姑洗下徴應


仲吕長三尺二寸四倍太蔟角八 應鍾長二尺二寸四分七



寸           釐有竒四倍夷則角五寸六分一釐八毫強


應鍾笛 正聲應應鍾下徴應中吕笛 正聲應中吕下徴應
[008-36b]


蕤賔長二尺九寸九分六 黄鍾長二尺一寸三分三



釐有竒四倍夾鍾角七寸四分九釐有竒 釐有竒四倍南吕角五寸三分三釐三毫强


 三代下制器者唯蔡邕㴱眀律理其制十二笛還相
 爲宫笛體用本律之角律長者八之短者四之空中
 實容長者十六笛體何以用角律也凡角律支辰與
 本律支辰為三合如前洛書應十二律數圖黄鍾當
 九則姑洗角當五九者其體五者其用故皆取角律
[008-37a]
 八之四之以爲笛長而中容又再加八倍乃應也一
 笛有正聲有下徴聲正聲者中聲也下徴者最濁之
 聲也黄鍾笛以林鍾爲最濁不置黄鍾於首而置黄
 鍾於中不謂林鍾短於黄鍾爲上而謂長於黄鍾為
 下此正管吕徴羽在宫前之法也如吕氏法應鍾下
 生蕤賓之半律蕤賓半律上生大吕之半律則十二
 笛蕤賓最短林鍾最長今以蕤賓最長何也權宜之
 法也若令蕤賔四倍無射角僅得一尺九寸九分七
 釐有竒太短不便横吹故用八倍令變徴居徴前是
[008-37b]
 應鍾上生蕤賔之全律蕤賔下生大吕之半律也琴
 轉弦不能使五弦緊二律當蕤賓則以大弦緩一律
 當蕤賓而蕤賓最濁亦此理也若如後人黄鍾用全
 律爲宫則必以黄鍾爲最長應鍾爲最短何以長者
 爲蕤賔林鍾而黄鍾反短於應鍾耶此可悟宫聲居
 中徴羽在前者之理矣晉荀朂不達其故改黄鍾笛
 三尺八寸姑洗笛三尺五寸蕤賔笛二尺九寸餘律
[008-38a]
 無所損益則全無倫理梁武帝之笛黄鍾最長三尺
 八寸應鍾最短二尺三寸則如後人之説矣
 朱載堉曰隋鄭譯與蘇䕫俱云樂府黄鍾乃以林鍾
 爲調首失君臣之義今請雅樂黄鍾宫以黄鍾為調
 首衆皆從之按今太常笙尺字簧長合字簧短此謂
 林鍾爲調首也自隋已前如此非始於近代也蓋亦
 有説焉林鍾爲調首者古稱下徴是也今民間笛六
 孔全閉低吹爲尺即下徴也徴下於宫故曰下徴即
 林鍾倍律聲也從尾放開一孔低吹爲工即下羽也
[008-38b]
 羽下於宫故曰下羽即南吕倍律聲也放開二孔低
 吹爲凡即應鍾倍律聲放開三孔低吹爲合即黄鍾
 正律聲放開四孔低吹為四即太蔟正律聲放開五
 孔低吹為一即姑洗正律聲六孔全開低吹為勾即
 蕤賓正律聲此黄鍾之鈞七聲也其林鍾南吕應鍾
 正律之聲開閉同前但髙吹耳民間之笛蓋古人遺
 法也其宫商有清濁而徴羽有上下下徴二字見晉
[008-39a]
 書宋書志及文選註夫一調内下有倍律濁聲上有
 半律清聲則黄鍾為中聲矣矣管仲所謂徴數一百
 八羽數九十六宫數八十一商數七十二角數六十
 四徴羽之數多宫商角之數少即此理也近世律家
 不明此理往往强作解事指黄鍾為最濁似是而實
 非也今太常笛六孔全閉為合擬黄鍾之正律六孔
 全開為凡擬黄鍾之正律譯等所改即此笛耳徒能
 改笛而不能改笙今笙所存者古之遺法也
[008-39b]
[008-40a]
                     
 天地之聲及人聲可爲樂者皆天地之中聲其理出
[008-40b]
 於河圖此圖左第一行河圖之全數第二行河圖中
 宫之十㸃半之爲五㸃第三行以五聲配之生數爲
 清成數爲濁而一二之羽徴太清八九十之角宫商
 太濁則所用者中間七六五四三之五位而已變徴後雖
 有清徴清羽但爲徴羽之應聲非别爲二聲也於是以白黑識其㸃而五又
 爲中之中以重圈 識之此 之宫即吕氏所謂黄
 鍾之宫管子所謂黄鍾小素之首是爲十二律之本
[008-41a]
 如管子相生之法則徴羽在宫前商角在宫後夫以
 宫商角徴羽為序者聲之體也徴羽宫商角爲序者聲
 之用也體用一源前圖詳之第二行加二變爲七音
 宫前三聲爲濁宫後四聲爲清宫聲正當中之中也
 第五行又以宫商角徴羽爲序蓋所用之五聲徴最
 濁角最清則又自成五聲大小之序而宫當徴商當
 羽角當宫徴當商羽當角猶琴家命初弦爲宫二爲
 商三爲角四爲徴五爲羽也國語言五聲大不踰宫細不過羽亦據此行五
 聲言之其實大不踰徴也第六行加入二變第七行配以七律皆
[008-41b]
 爲假借之律而仲吕於五聲當角於七音當變徴又
 非黄鍾宫之七律而不得不用之尤爲假借者也第
 八行以樂家管色字配之黄鍾爲合太蔟爲四姑洗
 為一仲吕爲上林鍾爲尺南吕爲工應鍾爲凡第九行
 依第四行之七音配以七律則五聲二變皆得其本
 位是爲黄鍾宫之真七律配以管色字合爲林鍾徴
 四爲南吕羽一爲應鍾變宫上爲黄鍾宫尺爲太蔟
[008-42a]
 商上為姑洗角凡為蕤賓變徴後世之樂一為變宫
 凡為變徴北曲用一凡南曲不用一凡按圖正相合
 也夫一為變宫凡為變徴今世樂家所通知若為圖
 五六七行之聲律則一乃是姑洗角何以為變宫凡
 乃是應鍾變徴可知第四第九行之聲律為真而五
 六七行之聲律為假借矣四九行之聲律乃第一行
 之數第二行之圈第三行之五聲也然則樂用中聲
 之理豈不昭然而管吕之説豈非古今不可易者乎
 律吕闡㣲卷七
[008-4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