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禮記義疏卷四
曲禮上第一之四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
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復故
櫛側瑟反惰徒禾反又徒卧反/矧本又作哂失忍反詈黎志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櫛不翔憂不為容也不御憂不
在樂不變味憂不在味孔疏猶許食肉但不許多耳/變味者少食則味不變多食
[004-1b]
則口味/變也不矧不詈憂在心難變也齒本曰矧大笑則
見復故自若常也 吕氏大臨曰孝子之事親也病
則致其憂憂在乎心故言動不得如其故也 方氏
慤曰言冠者别於童子冠則有時而不櫛可也童子
則無冠矣無時而不櫛焉此所以止言冠者不櫛也
以憂親之疾而忘其身之飾故也言不惰則以憂勤
而不敢惰也琴瑟不御者不以所樂而忘所憂也樂
必以琴瑟為言者蓋常御之樂士無故則不去故也
[004-2a]
物有常味也食肉多品則為變味人有常貌也飲酒
過量則或至變貌 徐氏師曾曰翔張拱也御用也
不惰或人問疾或已迎醫言之必詳而不敢惰也
通論陳氏祥道曰儀禮曰疾者齊養者皆齊則自行
不翔以至怒不至詈皆齊之事然此亦中人之制孝
子之疏節也文王行不能正履不特不翔而已色憂
不特言不惰笑不至矧而已一飲亦一再飯亦再不
特食肉飲酒不變味變貌也
[004-2b]
存異鄭氏康成曰不惰憂不在私好惰不正之言
孔氏頴逹曰惰者惰訛不正之言謂言語戲劇華飾
文辭 陳氏澔曰不惰不及他事也
辨正姚氏舜牧曰言不惰謂其言急切而不敢怠慢
也訓不及他事非訓惰訛不正之言尤非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専席而坐
正義鄭氏康成曰側猶特也憂不在接人不布他面
席也専猶單也 孔氏頴逹曰憂亦謂親有疾也吉
[004-3a]
時貴賤有重席之禮若父母始䘮寢苫無席卒哭後
苄翦不納自齊衰已下始䘮而有席並不重降居處
也 張子曰有憂者心未安故側席䘮已然者坐無
容故専席也 陳氏澔曰有憂謂親疾或他禍患
存疑吕氏大臨曰側席坐不安也専席不與人共坐
也有憂者行不能正履則坐不能安席可知矣䘮不
二事則不與人共處可知矣居倚廬非䘮事不言既
練居堊室不與人居皆専席之義也 陳氏澔曰側
[004-3b]
席謂偏設之變於正席也 姚氏舜牧曰側席是不
能正席非獨坐一席也専席是另設一席非單設其
席也
案側之訓特如北階止一階而謂之側階也蓋設席
必相對故有東向西向南向北向之席今以有憂無
暇與人相接故席止在一面若謂必斜其席則古人
死且必以正豈有憂即改其度乎席必兩而後為一
重居䘮則單席不重也若謂不與人同坐則䘮各有
[004-4a]
位次其尊卑同疏戚同者安能不與之同坐外人無
服者又豈有来此席而同坐者乎
水潦降不獻魚鼈潦音/老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饒多也孔疏或云水潦降魚/鼈豐足不饒益其多
孔氏穎逹曰此以下明獻遺人物 徐氏師曾曰降
下也凡言獻者皆下施於上之辭
餘論張氏曰水潦降時魚鼈方孕故不取 彭氏曰
水潦暴至恐人因取魚鼈傷生故不獻
[004-4b]
存異孔氏穎逹曰盧植庾蔚並以為天降水潦魚鼈
難得 朱氏申曰水深則魚鼈難取 陳氏澔曰水
涸魚鼈易得不足貴故不獻
獻鳥者佛其首畜鳥者則勿佛也佛扶弗反陸夲/作拂畜許六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佛首為其喙害人也佛戾也王氏/肅曰
謂捩轉其首/恐其喙害人 陳氏祥道曰獻鳥必視其性也
存疑鄭氏康成曰蓋為小竹籠以冐之畜養也養則
馴孔疏馴善也鳥經人養/則不喙害人故不用籠 陸氏佃曰佛首以翼佛
[004-5a]
之若今佛雞鶩矣 朱氏申曰勿佛順其性之有所
適也
案畜禽以籠獻則不然據下執禽左首則不用籠可
知且竹籠亦與拂首何渉
獻車馬者執䇿綏綏音/雖
正義鄭氏康成曰凡操執者謂手所舉以告者也設
其大者舉其小者便也 孔氏穎逹曰䇿是馬杖綏
是上車之繩車馬不上於堂不可進尊者之前但執
[004-5b]
䇿綏呈之則知有車馬也
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末胄直/又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甲鎧也胄兠鍪也孔疏謂鎧為甲/者言如龜鼈之
有甲/也 孔氏穎逹曰鎧大兠鍪小小者易舉執以呈
之末拄地頭也不淨不可向人故執以自向 吕氏
大臨曰便於受獻者之執也
通論吕氏大臨曰少儀云車則說綏執以將命甲若
無以前之則袒櫜奉胄
[004-6a]
案竹木皆有夲末凡吉杖皆下末惟喪杖下夲故此
謂拄地者為末
獻民虜者操右袂袂彌/弊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民虜軍所𫉬也孔疏謂征/伐所𫉬操其右
𬒮制之孔疏右袂右邊䄂也以左手操其右/袂用右手以防其異心執操互言耳 胡氏
銓曰民虜俘𫉬者馘取左而袂操右各制其強力
案右手有力操其右袖示已縶服且可防變也
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契苦計反/量音亮
[004-6b]
正義鄭氏康成曰契劵要也孔疏謂兩書一/札同而别之右為尊
孔疏以先/書為尊量鼓量器名 孔氏穎逹曰粟稻粱之屬
米六米之等量是知斗斛之數也隠義云東海樂浪
人呼容十二斛者為鼓以量米故云量鼓獻米者執
器以呈之 吕氏大臨曰古者以契為信居者執左
契出者執右契蓋予人粟者執左契以待之取人粟
者執右契以合之 朱子曰右契契是合同底物以
右為上將獻於人必執其右自取其左 陳氏櫟曰
[004-7a]
待以右合左而付粟也 彭氏曰帶殻曰粟去殻曰
米 徐氏師曾曰粟米皆重貨難舉故但執契鼓以
呈之
通論方氏慤曰趙簡子賦晉國一鼓鐵釋者謂鈞四
謂之石石四謂之鼓理或然也
案荀子曰𤓰桃棗李一本數以盆鼓管子曰釜鼓滿
則人槩之王肅注家語曰三十斤為鈞鈞四為石石
四為鼓夫五量終於斛而鼓又十二之則量器中鼓
[004-7b]
為大
存疑孔氏穎逹曰米可即食為急故獻者執量粟可
乆儲為緩故獻者執契
辨正姚氏舜牧曰米云量則粟亦量粟云契則米亦
契蓋互文耳
獻孰食者操醬齊齊子/奚反
正義孔氏穎逹曰孰食蔥㳿之屬醤齊為食之主執
主来則食可知若見芥醤必知獻魚膾之屬也 吕
[004-8a]
氏大臨曰醤齊者主人親設客親徹食之主也孰食
之與醤齊各有所宜所謂不得其醤不食
獻田宅者操書致
正義孔氏穎逹曰書致謂圗書於板丈尺委曲書之
而致之於尊者也己上諸物可動故不云致而田宅
著土故板圖書畫以致之故言書又言致也
存疑孔氏穎逹曰古者田宅悉為官所賦夲不屬民
或有重勲為君上所賜故得有獻 吕氏大臨曰鄭
[004-8b]
伯假許田春秋譏之此必周衰變禮即采地授之君
公傳之先祖亦非己可擅以予人者一説如郈成子
分宅以居之之類其曰獻者假人使如有之也此説
則得之
案水潦降已下八節皆獻物之禮首節随天時次節
順物性三節已下唯執末為致潔操右為防變餘皆
舉要以見古人有一物必有一物之儀如此
總論陳氏祥道曰獻車馬以至於田宅皆有所執則
[004-9a]
舉其要也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
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則客還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
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遺云季反弛式㫖反辟/上扶亦反下音避弣音
撫鄉/音向
正義鄭氏康成曰弓有往来體皆欲令其下曲隤然
順也遺人無時已定體則張之未定體則弛之孔疏/弓之
為體以本為身以角為面筋在外面張之時曲来鄉/内故遺人則使筋在上弓身曲向其下其弛之時反
[004-9b]
張向外筋在曲内角在曲外今遺人角嚮其上弓形/亦曲嚮下也弓人云秋合三材冬定體則合三材時
亦可/獻簫弭頭也謂之簫簫邪也孔疏簫弓頭頭稍剡/差邪似簫又謂為鞘
鞘簫言/相似弣把中孔疏弣謂/弓把也帨佩巾也磬折則佩垂授
受之儀尊卑一主人拜拜受也辟拜謙不敢當由從
也従客之左右客尊之也接下接客手下也承弣却
手則簫覆手與孔疏主人既敵故自受拜客既竟従/客左而受之主人既還在客左與客
並却左手接客左手之下而承弣又覆右手捉弓下/頭必知客主俱却左手承弣右手執簫者蓋主人用
右手承弣則/是倒執弓也鄉與客並謂於堂上則俱南面禮敵者
[004-10a]
並授孔疏鄉與客並明既拜客竟還前立處與/客俱南面而立乃受弓若不敵則不並授 孔
氏穎逹曰此以下明授受之宜敵體故稱遺地道貴
右故推客居右客覆右手執弓下頭又却下左手以
承弓把把當中央而髙兩頭頽下以授主人主人在
左弓下頭拄地不淨故自執之以上頭授人示敬也
主人將受當賓前而拜客謙不欲當主人之拜故少
逡廵以避之不答拜者執弓不得拜也 吕氏大臨
曰右手執簫左手承弣者受者便於執也少儀云弓
[004-10b]
則左手屈韣執弣授受之儀尊卑皆稍磬折故皆垂
帨也由客之左吉事尚右以尊賔也接下承弣敬受
之也鄉與客並然後受者敵相遺皆南鄉 胡氏銓
曰尊卑垂帨獻受皆敬還辟猶退却也 陳氏澔曰
還辟之辟猶開也謂離其所立之處 方氏慤曰賔
主異等則授受異鄉此賔主敵故鄉與客並也 徐
氏師曾曰接下承弣者是時客方承弣不能容手故
先以左手接下俟客放手而後承弣次以右手執簫
[004-11a]
也
通論孔氏穎逹曰聘禮賔問主國之卿卿北面受幣
聘賔南面授幣敵不並授者以聘賔銜聘君之命敬
其君命也
存疑孔氏穎逹曰尊卑謂賔俱是大夫則為尊俱是
士則為卑 張子曰尊卑垂帨至地髙下之節也尊
卑者髙下也尊者謂賓主卑者謂賓主之侍者尊者
磬折則卑者亦當然
[004-11b]
辨正朱子曰賔主雖或一尊一卑然皆當磬折垂帨
也 馬氏睎孟曰主佩垂則臣佩委明尊卑俯仰之
異也言尊卑垂帨而無上下之異者蓋賓主授受之
禮非臣主之際也
案此只論賔主雖有尊卑而其禮一致耳若如孔氏
説則賔主或一大夫一士不皆垂帨顯與經背矣如
張子説則賔主行禮安用侍者在旁摹仿乎弓張則
筋外而角内弛則角外而筋内簫亦作弰又曰弭詩
[004-12a]
曰象弭魚服爾雅曰弓無緣者謂之弭左傳曰左執
鞭弭是無緣之弓以骨飾其弭也然簫之飾亦有不
特以骨者爾雅曰以金者謂之銑以蜃者謂之珧以
玊者謂之珪蓋射者男子之所有事故弓之制獨詳
而遺人以弓其饋視他物為重故詳其容然垂帨拜
辟並受即他物亦當無不然者接下承弣孔疏甚明
陳氏澔注主人却左手者謂主人却客左手亦以左
手承弣也又覆右手者謂主人自覆右手亦以右手
[004-12b]
執簫也則客左手先釋弣而後主承弣下字反不分
明
進劒者左首
正義鄭氏康成曰左首尊也孔疏首劒拊環也客在/右主人在左劒以首為
尊以尊處/與主人也 孔氏穎逹曰進亦遺也言授與人時也
通論孔氏穎逹曰少儀云刀却刃授頴頴鐶也春秋
傳叔孫之圉人欲殺公若偽不解禮而授劒末杜注
以劒鋒末授之以鋒為末則鐶是首也少儀又云澤
[004-13a]
劒首鄭注澤弄也劒刃不容弄正是劒鐶也
案古之佩劒者必左唯僕者右帶劒避君也少儀曰
劒則啟櫝蓋襲之加夫襓與劔焉夫襓劒衣也博雅
作䃿襓以劒置襓上示不敢䙝也左首尊其首也劒
首在左則主人右手受劒為便也
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鐏在困反/又作管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鋭底曰鐏孔疏鐏在尾而/鈍嚮人為敬也後刃敬
也孔疏直刃長八寸横刃長六寸刃下接柄處長四/寸並廣二寸用以鉤害人也刃當頭而利故不持
[004-13b]
向人/也 孔氏穎逹曰戈鉤孑㦸也如㦸而横安刃但
頭不向上為鉤也 徐氏師曾曰向主人曰前自向
曰後不以刃授示不傷人敬也
進矛㦸者前其鐓鐓徒/對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三兵鐏鐓雖在下猶為首平底曰
鐓孔疏㦸兩邊皆安横刃長六寸中刃長七寸半横/刃下接柄處又長四寸半並廣寸半鐓矛㦸柄尾
平底如鐓柄下也/以平向人敬也 孔氏穎逹曰矛如鋋而三亷也
㦸今之㦸也亦應並授不云左右而云前後者互文
[004-14a]
也若相對則前後也若並授則左右也 彭氏曰矛
横安兩刃而頭俱鉤向下也㦸横安兩刃一向上而
一向下也鐓為矛㦸柄尾
進几杖者拂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尊者所馮依拂去塵敬也 孔氏
穎逹曰前云獻杖執末此云拂之亦互文也或云進
几者以彎外授人亦順也
通論吕氏大臨曰少牢禮主人左手縮之以右𬒮進
[004-14b]
拂几三二手横執几進授尸於筵前此進几之儀案/此
授尸之禮子事父弟事師或/亦然若相遺則未必然也
效馬效羊者右牽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效猶呈見用右手便也 孔氏穎
逹曰此亦是遺人而言效互文也 徐氏師曾曰馬
羊豢畜馴而易制故右手牽之
效犬者左牽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犬齛齧人右手當禁備之孔疏犬/好齛齧
[004-15a]
人故左牽之而右手防禦也少儀云獻犬則右牽之/彼是田犬畜犬不齧人此是充食之犬故防之狗犬
通名分言之則大者為犬小/者為狗爾雅云未成豪曰狗 吕氏大臨曰犬雖豢
畜然吠非其主或有噬人之患故左牽而以右制之
如臣虜之比
執禽者左首
正義鄭氏康成曰左首尊孔疏左陽也首亦陽也左/首謂横捧之並授則主人
在左故客以/鳥首授之也 陸氏佃曰禽若羔鴈之類左首向人
焉
[004-15b]
案此執禽與前獻鳥不同即周禮所謂以禽作六摯
卿羔大夫鴈士雉庶人鶩工商雞是也故下文繼之
云飾羔鴈者以繢士相見禮云摯冬用雉夏用腒左
頭奉之即執禽左首之謂也
飾羔鴈者以繢繢胡/對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繢畫也孔疏飾覆也畫布為雲氣/以覆羔鴈為飾以相見也
陳氏櫟曰飾羔鴈者覆以布而繢畫之 朱氏申
曰卿執羔大夫執鴈以為摯焉飾以繢所以文之也
[004-16a]
存疑鄭氏康成曰諸侯大夫以布天子大夫以畫孔/疏
士相見禮云下大夫以鴈上大夫以羔飾之以布不/言繢者彼是諸侯之卿大夫卑故但用布此天子之
卿大夫尊/故畫之也
辨正陸氏佃曰案士相見禮下大夫以鴈飾之以布
言飾則繢可知未必有天子之大夫諸侯之大夫之
異
受珠玉者以掬掬九/六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受珠玉以掬慎也掬手中孔疏珠/玉若受
[004-16b]
之置在手中不用/𬒮承之恐墜落也 陳氏澔曰謂以兩手共承之也
徐氏師曾曰兩手曰掬珠玉重寳受之宜慎故開
匣而以兩手共承之也
受弓劒者以𬒮
正義鄭氏康成曰受弓劒以𬒮敬也孔疏受弓劒者/不露手取之用
衣𬒮承接/以為敬也
存疑徐氏師曾曰前言受弓接下承弣又似不以𬒮
者豈前專受弓而此兼受弓劒與
[004-17a]
飲玉爵者弗揮
正義鄭氏康成曰為其寳而脆 孔氏穎逹曰玉爵
玉杯也揮振去餘也左傳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是也
陳氏櫟曰洗他爵必揮揚之去其餘水惟飲玉爵
者弗揮揚玉器宜慎也
餘論吴氏澄曰此因上文受珠玉以掬而并記之也
凡以弓劒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苴子/餘反
簞音單笥思嗣反操/倉刀反使色吏反
[004-17b]
正義鄭氏康成曰問猶遺也苞苴裹魚肉或以葦或
以茅簞笥盛飯食者圜曰簞方曰笥如使之容謂使
者孔疏苞者以草包裹魚肉之屬詩曰白茅包之既/夕禮云葦包長三尺是也苴者以草藉器而貯物
簞圜笥方俱是竹器亦以葦為之問人者謂因問而/有物遺之也或自有事問人或聞彼有事而問之悉
有物以表其意使者操持此上諸物以進受尊者之/命如臣為君聘使受君命先習其威儀進退令如其
至所使之國時之儀/容故云如使之容也 孔氏穎逹曰凡謂凡此數事
皆同 吕氏大臨曰書厥包橘柚錫貢是包兼果實
惟衣裳在笥是笥或有衣裳 陳氏櫟曰苴藉也簞
[004-18a]
以盛飯食笥以盛衣裳問如詩雜佩以問之左氏問
之以弓 徐氏師曾曰上言親獻之儀此言為使之
儀也使者操持諸物以進受尊者之命即習其威儀
進退如至彼之儀容則臨時不至失禮而稱其為使
矣
通論吕氏大臨曰進者以物共尊者之用非獻也效
者致之尊者之前使之見非進也聘禮曰小聘曰問
問者乆不相見使人問安否以講好因有物遺之義
[004-18b]
如諸侯之相聘禮則殺之也詩云知子之順之雜佩
以問之如弓劒苞苴簞笥皆可以問人者也使者操
是物以受尊者之命如使臣受命於君之容所以敬
命也 應氏鏞曰自獻魚鼈至於效犬執禽皆細别
其獻物之宜而一物必有一儀也自飾羔鴈至於飲
玉爵又畧叙其飾物之文而重其物必重其禮也終
則總之曰凡以弓劒苞苴簞笥問人者舉其凡以該
上文所列之目也蓋曰獻曰遺曰進曰效雖不同而
[004-19a]
皆所以為問也當其受命主人之時物雖未至於所
遺之家而其執操有儀已若與之相為揖遜周旋而
無愧乎使者之容矣
餘論馬氏曰禮曰無辭不相接也無禮不相見也欲
民之毋相䙝也相見以贄為此也卿執羔大夫執鴈
而飾之以繢者君子交接之禮以文為貴盖位彌尊
而禮彌文也苞苴簞笥物之㣲者也操而遺人必習
其威儀進退如使者之容以禮將之也故聘義使者
[004-19b]
聘而誤主君弗親饗古之人相厲以禮如此
凡為君使者己受命君言不宿於家為于偽反使色吏/反下使者並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急君使也言謂有故所問也孔疏/鄭注
聘禮有故謂災患及時事相/告所問或問其臣或問他人 孔氏頴逹曰受命謂
受得君命為聘使受君言宜急去不得停留宿於家
聘禮既受命遂行舎於郊是也 吕氏大臨曰人臣
之義莫大乎敬君敬君莫大乎敬命受君命不宿於
家不敢留也 方氏慤曰上曰命蓋主於所使之人
[004-20a]
下曰言蓋主於所問之事
通論陳氏祥道曰為人臣者無以有已故将軍受命
之日則忘其家臨軍誓衆則忘其親援桴而鼓則忘
其身為君使者豈異是哉聘禮所以言釋幣遂行此
所以言不宿於家也 鄭氏康成曰聘禮曰若有言
孔疏如告糴乞師/言汶陽田之類則以束帛如享禮孔疏行享禮畢/而又有此言亦
必有物將之/又加束帛也
案聘有以常禮行者則言不過述嵗事之常有以有
[004-20b]
故行者則言如秦伯使西乞術聘魯且言将伐晉事
是也以其非一定故聘禮云若有言鄭引此者以見
人臣急君命不敢留宿之義
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于門
外
正義鄭氏康成曰敬君命也此謂國君問事於其臣
孔氏穎逹曰君使初至則出門拜迎君命辱者言
屈辱尊者之命来也君之使去又出拜送門外則知
[004-21a]
初至迎亦出門也
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
受命使人如字/朝音潮
正義鄭氏康成曰此謂臣有所告請於其君 孔氏
穎逹曰命使者言朝服則君言至亦朝服受之互言
也去不下送反而下迎者尊君命也不出門者已使
卑於君使也
通論陳氏祥道曰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况君
[004-21b]
言至乎孔子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况使人於君
所乎言拜辱拜送則知朝服而命之亦拜之也 范
氏成大曰朝受君言夕舎於郊非必使事如此其急
也不敢慢君之命也使人請命於君其往則朝服而
遣之其反則下堂而受之非嚴使人也嚴君之命也
人君命令所至奔走奉承其震動如此是以聖主兢
兢業業不敢忽於出令審之而弗輕發守之而弗䡖
變使天下致敬而取則觀聽不惑而後治功可成也
[004-22a]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識音志行/下孟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敦厚也 陳氏祥道曰博聞強識
知也知常患於不讓敦善行行也行常患於怠知矣
而能遜行矣而不怠然後謂之君子蓋聞識自外入
善行由中出自外入者易實故處之以虚由中出者
易倦故濟之以勤 劉氏彛曰博聞矣強識矣而猶
未敢以為能也於是自卑而尊人抑己以崇徳日新
力行而無厭怠其所以為君子歟 游氏桂曰多能
[004-22b]
者常失於傲而為善者常失於茍有得焉而止今也
居之以讓加之以不怠謂之君子宜矣
通論陳氏祥道曰顔子好學而不伐善所謂博聞強
識而讓者也三月不違仁所謂敦善行而不怠者也
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歡謂飲食孔疏飲食是/會樂之具忠謂衣服
之物 孔氏穎逹曰與人交者不宜事事悉受若使
彼罄盡則交結之道不全若不竭盡交乃全也 吳
[004-23a]
氏澄曰飲食之禮所以致其歡樂饋遺之禮所以致
其忠誠受其半而辭其半使彼致歡致忠於我之意
常有餘而不竭盡不至於使人厭倦而難繼故曰全
交謂全其交接之道使可常也
通論游氏桂曰盡人之歡如虞公求玊於虞叔叔既
獻之而又求其寳劒故虞叔遂伐虞公此盡人之歡
也楚共王歸知罃而問何以報我知罃不應而楚子
責以必報不榖是竭人之忠也就飲食衣服言之若
[004-23b]
陳敬仲之樂飲而不繼以燭孔子出行不假雨具於
子夏亦不盡不竭之一端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可
以為父尸
正義鄭氏康成曰以孫與祖昭穆同 張子曰父於
子主於尊嚴故不抱孫自有其父故在祖則可抱非
謂為尸而可抱也祭所以有尸者蓋以示敬若接鬼
神則室中之事足矣至於事尸分明是孫行反以子
[004-24a]
道事之則事親之道可以喻矣
通論朱子曰神主之位東向尸在神主之北古人用
尸夲與死者一氣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
是㑹附著歆享 孔氏穎達曰天子至士皆有尸宗
廟之祭皆用同姓之嫡天子必取孫列之為卿大夫
者既醉注云天子以卿謂諸侯入為卿大夫故云公
尸諸侯亦然鄭注特牲禮大夫士以孫之倫為尸言倫明
非己孫皇偘用崔靈恩義以為大夫用已孫非也天子祭
[004-24b]
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諸侯祭社稷竟内
山川大夫有采地祭五祀皆有尸外神不問同異姓
但卜吉則可祭殤無尸若新喪虞祭男女各立尸故
士虞禮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後止用男之一尸
祭統云設同几是也若祭勝國之社稷則士師為尸
異義公羊說祭天無尸左氏說晉祀夏郊以董伯為
尸虞夏傳云舜入唐郊以丹朱為尸則祭天亦有尸也
案董伯夏之後丹朱堯之子以為配天者之尸則天/無尸明矣周禮節服氏郊祀送逆尸亦后稷之尸也
[004-25a]
存疑孔氏穎逹曰凡稱禮曰者皆禮舊語也祭祀必
有尸尸必以孫子孫行並幼弱得抱孫為尸不得抱
子為尸曽子問云孫幼則使人抱之無孫則取於同
姓可也同姓謂五服外 方氏慤曰君子指所祭之
主
案抱孫不抱子指平日言不指當祭言下兩句是作
記者推到後来說見得孫與子其分固殊也大凡禮
近則有嫌逺則無嫌故天子不以公為尸而以卿為
[004-25b]
尸諸侯不以卿為尸而以大夫為尸則不以子為尸
而以孫為尸亦是此義張子之意謂君子於生之時
為祖者抱其孫而為父者不抱其子故死可以孫行
為尸而不可以子行為尸非謂孫他日可為己之尸
而抱之也孔氏之意亦謂所祭者之孫可抱為尸昭
穆同也子不可抱為尸昭穆異也云爾方氏乃以君
子為祭主似祭主抱祭尸不可解矣曽子問篇孫幼
則使人抱之使人抱非己抱也蓋大夫士避君尸必
[004-26a]
取無爵者尸必正適所生必已無父又必無爵求兼
此三者而又卜之吉乃用則得其人甚難故或及至
幼耳
為君尸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尸者則自
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正義鄭氏康成曰下下車尊尸也尸必式禮之也乗
以几尊者慎也 孔氏頴逹曰為君尸謂臣為君作
尸者已被卜吉君許用者也古者致齊各於其家散
[004-26b]
齊亦猶出在路及祭日之旦俱来入廟故羣臣得於
路見君之尸皆下車而敬之君若於散齊之時在路
見尸亦自下車敬之式謂俯下頭也古者車箱長四
尺四寸而三分之前一後二横一木下去車牀三尺
三寸謂之式於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謂之較較去
車牀五尺五寸於時立乗若平常則馮較詩云倚重
較兮是也若應為敬則落手隱下式而頭得俯俛後
云式視馬尾是也几上有冪君以羔皮而以虎縁之
[004-27a]
也 方氏慤曰下謂在車則下之也馮式謂之式猶
執杖謂之杖 何氏兆清曰上三句立尸之法為君
尸五句敬尸之道尸必式二句是尸自處之道
存疑鄭氏康成曰國君或時幼小不能盡識羣臣有
以告者乃下之 孔氏穎逹曰廟門之外其尊未伸
不敢亢禮不可下車故式為敬以答君也至廟中禮
伸則亢故答拜几案在式之上尊者有所敬事以手
據之
[004-27b]
辨正王氏安石曰鄭注國君幼小有告者則下之君
必有告者不必幼也
案或疑禮經凡不敢亢禮者有還辟辟拜及三退負
序之法今君下尸而尸亦下固疑為屈若君下尸不
下而第以式答之恐亦未順意尸必式句専指大夫
士言若尸與君當必有辟之之法至不能辟而相值
理應先下及君下車自可以辟退之禮處之豈有待
君下車而第以式答之之理者攷禮先十日戒尸先
[004-28a]
三日卜尸卜而吉乃成其為尸此所謂尸必在二日
以内成其為尸則尸尊無下車法矣至乗必以几孔
謂几在式上恐式上非置几地蓋車上設几以示尊
安之意其實坐然後憑几非式時可用也據昏禮婦
乗以几注亦以慎之為說賈公彦疏謂登車時也將
上車踐以登若王后則履石若尸乗以几之類則乗
字明據可正孔疏几在式上之失矣
齊者不樂不弔齊側皆反樂/音洛又如字
[004-28b]
正義鄭氏康成曰為哀樂則失正散其思也 吕氏
大臨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齊齊者專致其精明之徳
恍惚以與神明交者也樂則散哀則動皆有害於齊
也故不樂不弔全其所以齊之志也
通論方氏慤曰致齊不以哀樂易其心祭則曰樂以
迎来哀以送徃何也齊之所謂哀樂者以防外物為
主祭之所謂哀樂者以盡内志為主惟能防外物之
樂故能盡内志而樂神之来惟能防外物之哀故能
[004-29a]
盡内志而哀神之徃齊之不哀不樂乃所以致祭之
哀樂也
案鄭孔讀樂為哀樂之樂楊氏梧讀如字攷祭統云
耳不聽樂故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則楊得
之但樂所以樂弔所以哀其義仍一耳
居喪之禮毁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
當門隧瘠秦昔反衰所追反/阼才故反隧音遂
正義鄭氏康成曰為其廢喪事形謂骨見隧道也常
[004-29b]
若親存 孔氏頴逹曰此明孝子居喪之法毀瘠羸
瘦也許羸痩不許骨露見也阼階主人之階孝子在
喪思慕不忍從父阼階上下若祔祭則同於吉得升
阼階也
通論吕氏大臨曰記曰毀不危身為無後也又曰言
而後事行者杖而起身自執事者面垢而已君子執
親之喪其哀慕之至如不欲生齊疏之服饘粥之食
居倚廬寢苫枕塊所以致毀者僅不死而已然先王
[004-30a]
制禮毀不滅性教民無以死傷生毀瘠形視聽衰幾
於滅性矣送死之大事且將廢而莫之行罪莫大焉
此君子所以不敢過也君子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若
父存焉而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執人子之
禮而不忍廢也士喪禮既啟柩遷於祖主人從升自
西階既葬反哭入升自西階此不由阼階之節也雖
天子諸侯在喪稱子亦此義也 方氏慤曰居喪之
禮雖哭泣無時然不可以過哀而喪其明雖聞樂不
[004-30b]
樂然不可以過哀而聵其聰視聽衰則不足以當大
事雜記言視不明聽不聰君子病之者以此
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
疾止復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創初良反瘍/音恙勝平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勝任也 孔氏穎達曰不勝喪謂
疾不食酒肉創瘍不沐浴毀而滅性者也不留身繼
世是不慈也滅性是違親生時之意是不孝也然夲
心實非為不孝故言比也 吕氏大臨曰居喪非虞
[004-31a]
祔練祥無沐浴然頭有創身有瘍必為之沐浴 朱
子曰下不足以傳後故比於不慈上不足以奉先故
比於不孝
存疑吕氏大臨曰汎言居喪而不獨父母此所以兼
言不慈也
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惟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
於内衰倉回反/處上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致毀以下皆所以養老人五十
[004-31b]
始衰也 孔氏頴逹曰致極也五十居䘮許毀而不
得極六十衰甚都不許毀也 方氏慤曰七十則自
衰麻之外與平居無以異飲酒食肉則不必有疾處
於内則不居門外之倚廬也 陳氏澔曰七十之年
去死不逺略其居䘮之禮所以全其易盡之期
通論孔氏穎逹曰魯襄公三十一年經書子野卒傳
云毀也
生與来日死與徃日
[004-32a]
正義鄭氏康成曰與猶數也生數来日謂成服杖以
死明日數也死數徃日謂殯歛以死日數也此士禮
貶於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數與或為予 孔
氏穎逹曰士卑屈故降不如大夫然惟屈殯日不屈
成服杖日者成服必在殯後故也大夫以上成服及
殯皆不數死日也 陳氏澔曰成服杖生者之事也
從死之明日數之為三日是三日成服者乃死之第
四日也
[004-32b]
通論鄭氏康成曰士喪禮曰死日而襲厥明而小歛
又厥明大歛而殯則死已三日而更言三日成服杖
似異日矣喪大記曰士之喪二日而殯三日之朝主
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孔疏証明士殯/與成服不同日 吕氏大
臨曰三日成服杖生者之事也其三日也自死之明
日數之故曰生與来日三日而殯死者之事也其三
日也自死之日數之故曰死與徃日喪大記云大夫
之喪三日之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則生死皆
[004-33a]
以死之明日數之與士異矣士位卑禄寡不若大夫
死事畢而後治生事故成服杖後於殯一日然以来
日徃日數之皆可以名三日也 戴氏溪曰死者日
逺生者日忘聖人念之故三日而殯死者事也以徃
日數三日而食生者事也以来日數其情哀矣聖人
察於人情之故而致意於一日二日之間以此教民
而猶有朝祥暮歌者
存疑陸氏佃曰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鄭氏謂士禮
[004-33b]
貶於大夫非是然則喪大記云士之喪二日而殯左
氏曰士踰月外姻至何也曰士卑故主生者之月日
言之不嫌也若大夫以上言来日嫌於己蹙此立言
之法故君之喪曰五日既殯大夫之喪言三日之朝
既殯言既殯非殯之日也亦猶言五日而殯不言朝
言朝嫌於己蹙
案此二句乃以起下文言生者之相與在来日故必
弔之以慰其生死者之相與在徃日今則已矣故必
[004-34a]
傷之以痛其死也若計殯杖之日則注疏說自不可
易鄭氏所謂異日謂殯之明日也喪大記士之喪二
日而殯者核時刻言之若按日則仍是第三朝也成
服杖後於殯日算来是第四日也從来日數起亦恰
得三日此士禮也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數者所謂死
事畢而後治生事也喪無貴賤盖統論生者不容自
已之思至於位祿則士與大夫固有不能一概者不
必拘陸氏說
[004-34b]
知生者弔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弔而不傷知死而
不知生傷而不弔
正義鄭氏康成曰人恩各施於所知也弔傷皆謂致
命辭也 孔氏穎逹曰此論弔傷之法若存之與亡
並識則弔辭傷辭兼行若但識生而不識亡則惟遣
設弔辭而無傷辭若但識亡惟施傷辭而無弔辭也
此皆不自徃而遣使致已之命然弔辭乃使口致命
若傷辭當書之於版使者讀之而奠致殯前也 方
[004-35a]
氏慤曰不知生而弔之近謟不知死而傷之近偽
應氏鏞曰弔者禮之恤乎外傷者情之痛於中
通論鄭氏康成曰雜記曰諸侯使人弔辭曰寡君聞
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說者有弔
辭云皇天降災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辭
畢退皆哭孔疏雜記行弔之後致含禭賵畢乃臨若/不致含禭賵則弔訖乃臨故鄭云弔傷辭
畢皆/哭 馬氏睎孟曰子張死曽子齊衰而往哭之或
曰齊衰不以弔曽子曰我弔也與哉然則傷弔之禮
[004-35b]
所施固異也案白虎通引檀弓有此/文鄭所見檀弓已逸也
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
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舎賻音附費芳味反/遺於季反舎去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皆為傷恩也案傷謂無/恩之實不問其所
欲己物或非其所欲將不與也案不與則/虚此問矣見人見行
人也館舍也 王氏安石曰不問者辭口恵而實不
至也 吕氏大臨曰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所問
不由於誠不如勿問之 陳氏澔曰以貨財助喪事
[004-36a]
曰賻此三事不能則皆不問者以徒問為可愧也
通論方氏慤曰表記言有客不能館不問其所舎則
知人謂行人耳儒行言孔子至舎哀公館之者以此
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正義王氏安石曰為人飬㢘也 吕氏大臨曰来取
人之所難取也所欲人之所難言也賜之而難取問
之而難言非所以惠人之道也 陳氏澔曰賜者君
子與者小人
[004-36b]
案賜君子而曰来取非所以重君子也君子寧去之
而不来矣與小人而問其欲彼欲易饜乎是啟其貪
矣
適墓不登壟助𦵏必執紼壟力/勇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壟冢也墓塋域登壟為其不敬也
𦵏喪之大事紼引車索也 孔氏穎逹曰自此至君
側一節雜記吉凶舉動威儀之事繩屬棺曰紼屬車
曰引引紼亦通名助𦵏本非為客正助事耳故宜執
[004-37a]
紼 呂氏大臨曰壟非所登也助𦵏執紼必有事也
弔於𦵏者必執引若從柩及壙皆執紼
通論呂氏大臨曰諸侯之禮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使
一介老某相執紼則助葬者雖諸侯亦執紼
臨喪不笑
正義鄭氏康成曰臨喪宜有哀色 呂氏大臨曰臨
喪非笑所也 陳氏祥道曰臨喪不笑與望柩不歌
入臨不翔當食不歎皆所以言哀樂喜愠之情不相
[004-37b]
雜也
揖人必違其位
正義鄭氏康成曰禮以變為敬 孔氏穎逹曰位謂
己之位於位而見己所當敬者則當離己位而向彼
遥揖燕禮君降階爾卿大夫注爾近也揖而移近之
眀雖君臣皆須違位而揖也
望柩不歌入臨不翔當食不歎柩音/舊
正義鄭氏康成曰望柩入臨哀傷之無容樂也食或
[004-38a]
以樂非歎所也 孔氏穎逹曰入臨人之喪不得趨
翔為容 陳氏澔曰不歌與不笑義同惟食忘憂非
歎所也
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舂書容反相去/聲殯必刃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相謂送杵聲不相不巷歌所以助
哀也
餘論呂氏大臨曰無服之喪至誠惻怛當與天下同
之况鄰里乎 陳氏澔曰五家為鄰相者以聲音相
[004-38b]
勸相蓋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為里巷歌歌於
巷也 方氏慤曰除喪而後祥故未祥之前通謂之
有喪啟殯而後𦵏故未𦵏之前通謂之有殯於鄰言
有喪舂不相則有殯更可知於里言有殯不巷歌則
容或相舂矣鄰近而里逺喪期逺而殯期近故哀不
能無輕重淺深之别焉
存異胡氏銓曰孫卿書多言成相漢藝文志有成相
雜詞十一篇樂記云治亂以相鄭云即拊也又非送
[004-39a]
杵聲矣蘇氏云謳謡名案本文明言舂不相是送/杵聲也不必汩而亂之
適墓不歌哭日不歌
正義鄭氏康成曰墓非樂所哭日哀未忘故皆不歌
孔氏穎逹曰哭日謂弔人日也論語云子於是日
哭則不歌
送喪不由徑送𦵏不辟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
笑辟音避/紼音弗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由徑不辟塗潦所哀在此也臨
[004-39b]
喪執紼及下介胄諸事其貌皆宜與事相配 楊氏
簡曰送喪為生者送𦵏為死者不由徑謂從喪而送
不由徑道而會也不辟塗潦謂柩車渉塗潦送死者
哀情重從之無所辟也 陳氏祥道曰情者色之實
色者情之文情之得失存乎内則色之得失見於外
故喪必有哀色則哀之情可知執紼不笑則憂之情
可知
臨樂不歎
[004-40a]
正義馬氏睎孟曰傳曰所樂而憂猶有憂而樂君子
之憂樂各有所當故臨樂不歎 陳氏澔曰亦為非
歎所也
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
正義鄭氏康成曰介甲也 孔氏穎逹曰介胄則戎
容暨暨使形勢髙岸有不可犯之色以稱其服也
馬氏睎孟曰兵革以威克愛也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004-40b]
正義鄭氏康成曰色厲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
孔氏穎逹曰此句并結前義故者承上起下之辭君
子接人凡所施用並使心色如一不得色違於心案/鄭
注别義不如/孔疏為確 呂氏大臨曰色必稱其服情必稱其
色内外相顧所謂不失色於人也 陳氏祥道曰君
子之顔色無所苟而已矣惟無所苟故為色不同而
莫不中禮斯不失色於人矣宜君子於此戒慎而不
敢忽也 方氏慤曰色之得失在己乃云於人何也
[004-41a]
蓋色則已與人相通故必以人為言焉
案此章是悉數君子動必以禮也禮無不敬故以戒
慎二字作總結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撫猶據也據式小俛崇敬也乘車
必正立孔疏乘車駟馬之車既並/立乘故為敬時俯俛據式 孔氏穎逹曰謂
君臣俱行君式宗廟則臣宜下車言大夫則士可知
若士為大夫之臣亦如大夫於君也 呂氏大臨曰
[004-41b]
下之敬重於式所敬皆降一等也
通論陳氏祥道曰周官輿人言髙三尺三寸為式髙
五尺五寸為較馮較則言其常撫式則致其敬國君
大夫士名位不同則禮亦差等矣
禮不下庶人
正義鄭氏康成曰為遽於事且不能偹物也 張氏
逸曰非是庶人都不行禮以其遽務不能偹之故不
著於禮文有事則假士禮行之 孔氏穎逹曰禮謂
[004-42a]
酬酢之禮不及庶人勉民使至於士也 游氏桂曰
庶人不廟祭則宗廟之禮所不及也庶人徒行則車
乘之禮所不及也庶人見君子不為容則朝廷之禮
所不及也不下者謂其不下及也案孔止以酬酢言/不如此説該備
存異陳氏澔曰或云此謂相遇於途君撫式以禮大
夫則大夫下車大夫撫式以禮士則士下車庶人則
否故云禮不下庶人也 黄氏裳曰謂大夫士所乘
皆天子命車乘車之禮不為庶人而下若國君見黄
[004-42b]
髮庶人而撫式則大夫士不必下之皆式之而已
案孔疏引白虎通禮為有知制刑為無知設則文法
自與刑不上大夫句相對陳黄二氏牽上文下字非
正解而黄尤誤大夫士與君並式可乎
刑不上大夫上時/掌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與賢者以犯法孔疏與猶許也/許賢者犯法則
非進賢/之道其犯法則在八議孔疏周禮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
議貴七議/勤八議賔輕重不在刑書 孔氏穎逹曰五刑三千
[004-43a]
之科條不設大夫犯罪之目以大夫必用有徳若逆
設其刑則是君不知賢也 呂氏大臨曰庶人愚且
賤者也不可以待君子之事責之大夫賢且貴者也
不可以待小人之法辱之大夫有罪八議所不赦則
刑於隠周官掌囚所謂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
適甸師氏以待刑殺是也
通論方氏慤曰周官司冦有議貴之辟宗伯不以象
示民亦此意也然周官以禮俗馭其民則禮非不下
[004-43b]
庶人也要之以治貴者為主有甸師氏則刑非不上
大夫也要之以治賤者為主在大夫之下庶人之上
者則士而已王制言禮樂造士則禮及乎士矣舜典
言朴作教刑則刑加乎士矣
刑人不在君側
正義鄭氏康成曰為怨恨為害也春秋傳曰近刑人
則輕死之道孔䟽春秋襄二十九年閽弑吳/子餘祭公羊傳閽者何刑人也 呂氏
大臨曰古者刑人皆逺之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闗
[004-44a]
刖者使守囿髠者使守積刑人而在君側輕身之道
也
通論陳氏祥道曰刑人不在君側禮也公家不畜刑
人非禮也周禮掌戮墨劓宮刖等非不畜也不近之
而已畜之者仁也不近之者智也世衰禮廢而防患
之道不謹此吳子餘祭所以見殺於閽齊莊公所以
見閒於賈舉也
案刑人不可在側兼二説一以杜邪佞之門一以防
[004-44b]
禍患之伏也而防患意較多
欽定禮記義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