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六爾時下偈頌讚德分。既至詠德顯
所證故。文中十方菩薩。即為十段。初二讚
道場三昧等用。餘八通讚佛德。今初。東方總
讚一會。十頌分二。初總餘別。別中亦二。前
四歎佛。於中初二歎內德。一廣二深。次一
歎內外無礙。後一結成今用。後五歎菩薩。
一總顯雲集。二願行深。三超下位。四智地
高。五定用廣。第二南方唯歎菩薩。然既結
歸佛力。亦為歎佛。十頌分五。初二令觀
內德。於中初偈二嚴究竟。後偈定智廣深。
次二示其集處。次三明寂用無礙。初一偈半
即寂。後一偈半起用。次一結歸佛力。後二
結其德廣同諸佛故。第三西方下唯歎佛
德。然雖通諸德隨多顯名。今此歎智用
應時德。十頌分二。初三法說。一內德。二外
用。三總結離言。後七喻顯。一喻前廣大。
二喻圓滿。三四喻現通。一長時。二無礙。五
喻演法。六喻摧邪。七總喻前德諸佛同依。
第四北方十偈。九喻歎三德深廣。於中二。
前五偈四喻喻內德。一恩二斷。次三喻喻
智。前一高遠。次二深廣。後五喻大用。一巧
示。二隨欲。三照機。四合理。五結益。第五東
北方法界。願月王十頌。歎普益眾生德
分四。初偈總喻見無不益。次三別明益
菩薩。初一淨二障。後二成妙力。三有五頌
[055-0916a]
明益周遍。一成道遍。二神通遍。三示行遍。
四了法遍。五轉法遍。四有一偈結益周普。
第六東南方十頌。歎大用難思德分三。初
三明凡小難思。次四出難思之法。後三顯
能知之人。第七西南方十頌歎智身難思德
分四。初一總顯難思。次一舉因顯果。次三
別示難思之相。於中三。初三智照淨障。次
一示現深廣。後二念智圓融。四有二頌結
勸。謂從不思議生佛智身。令絕思議之念。
是思佛矣。第八西北方十頌。歎佛成就菩薩
德分二。初總標觀成決定。餘九展轉成益。
於中前七偈各一行。後二總結深廣。第九
下方菩薩歎佛難見聞德分二。初一標名
難聞近必斷疑。餘別顯益物之相。於中初
一生福益。次二向菩提益。次二成智益。餘四
就人結益。第十上方菩薩歎佛恩深重德
分四。初二總舉佛德意在於恩。次一恩深
難報。次四發荷恩之心。後四釋成荷恩之
已下入第六十一經大文第七爾時普賢下普賢開發
分。現土顯於法界普賢主此方能開故。
於中長行與偈前中。三初明開發意。二能
開方便。三正明開顯。今初觀眾會者。上佛入
定現相。令眾覩親證。今假言開顯使尋言
契實。二以等法界下明能開方便。有十一
句。初句總以含事理深廣故。句初以字貫
下十句。謂嚬申三昧業用深廣。要以此十
無分齊之方便。方能開顯。況十復表無盡。
餘句別。虛空明其廣無際限。餘八顯其多
無分齊。光影一種兼顯深義。如光影清淨
[055-0916b]
故。又映光之影隨機別故。揀異水鏡似本
質故。三為諸菩薩下正明開顯分三。初總
標。次徵釋。後總結。今初。以十法句者。此法
望前方便。即是所用。望三昧境界即是能
開。二何等下徵釋。釋中一一法句。皆用前來
十種方便。一一方便皆能演斯十句。然此
十句所開即前所現。亦念請中果用十句。文
少開合不次而義無缺。初二即淨佛國土。
一依正淨。二法流布淨剎成壞即土。佛於中
興明是佛土。前念欲知佛土之相。今明一
切佛剎塵中皆有佛土。土無邊矣。皆佛所淨
下諸句例然。皆一毛一塵。即含攝無盡故。次
三即成等正覺。一主一伴。五即為一切眾
生現諸佛影像。六即入一切眾生所住處。
七八二句通顯能現神通即開智城。而境
麁塵細為別。九即含前調伏眾生等四句。
十即轉法輪。三佛子下總結。第二爾時普賢
下偈頌中二。先說儀意有十句。初四句說儀。
後六觀其所說。然多同前念請果德難思。
餘如前辨。二正偈中。頌十法句而開合不
次。初偈頌初句。二頌第三。三頌第二。四頌
第四。五頌第五。其六七二頌同頌第六。八
頌第九句。九却合頌第七八句。十頌第十
文並可知。大文第八爾時世尊下。毫光示益
分。令尋智光為能證故。文中四。初毫光普
示。二時逝多林下依光見法。三其有見者下
顯見證因緣。四是故皆得下明其得益。今初
有四。一標光意。二從眉間下主光體用。表
即法界中道無漏正智。方能證前所現之法
[055-0916c]
界故。三世是相相即法界。法界體用互為其
門。又通皆為門。若見法界之性相。即入
三昧之體用故。三以不可下光攝眷屬。差
別之智皆入法界故。四普照下明光分齊
第二依光見法中二。先明此眾普見。後如
此會下類通十方。前中亦二。先能見人通新
舊眾。後悉見下明見法亦二。先見此會遍。
法界之塵剎。後或見於不可說下。多類攝
化遍周法界。於中分三。初明廣大會遍。二
或見在天宮下。明遍處不同。並在前塵剎之
內。三現種種姓下別彰所現。亦通答前諸
所念請。故云種種。第二類顯十方。則十方
眾會同見。於中二。先舉此顯彼。後如是盡
下以彼類此。於中亦二。先舉能見分齊。謂
彼十方微細大會。並同此會之見。後皆亦
如是下。明其所見自在。謂雖廣現而不壞
本相故。第三明見證因緣。謂頓爾證見非
無宿因。然成前為見因。順下為證因。皆
是如來所攝受故。可知。第四明其得益中
二。初明因見得法。二爾時諸菩薩下。荷恩
興供前中二。先略明後廣顯。前中三。一明
所入初句為總。言是故者。是前宿因之故。
或入下別列十門以顯無盡。二彼諸菩薩
下。顯前能入亦列十門。一解者鑒達分明
種種不同。如發心品。二道謂一道。二道乃
至無量正道。三門謂無常門夢境界門等。四
入謂所證差別。五理趣謂意旨不同。六機
法萬差並皆隨順。餘四可知。即此能入亦
是所益。三入如是等下結其所入。謂用前解
[055-0917a]
等入前法身等。前略列十。實有不可說塵
數等。二云何下廣明得法。先廣能入。後其
諸菩薩皆悉下廣其所入。前中但廣三昧一
門例餘九句。文中三。初句徵起。次所謂下
別列一百二門。皆從業用受名。並以法
性真如為三昧本。隨一一事。皆能契實正
受現前故。於中前百一門別別業用。後一總
相同果。初言普莊嚴法界三昧者。入此
三昧。能令法界普妙嚴飾故。斯即嚬申現淨
土之一義。下諸三昧。皆是嚬申大用別義
故。以多別入佛之總。諸門別義說者隨宜。
後師子嚬申者。若不總相分同。無以能究
佛境故。三菩薩如是下總結能所。上略列
百門。如前之例有多塵數。方能入佛神變
之海。三昧既爾。解等九門亦然。文略不結。
二廣所入中二。先別列。後其諸菩薩具如是
下總結。前中有其十德。廣前十門別句。而
小不次。總句即前三昧結中。一智位高深
德。即前諸地。二為諸眾生下調生無染德。
即三輪嚴淨。三智慧解脫下成滿諸度德。四
以不顛倒下智力無畏德。雖有四辯意在
於智。五善巧下成就昔行德。六普見諸佛
下。法身圓滿德。七已得自在下色身自在德。
八決了下辯才自在德。九得佛境界下三昧
神變德。十一一塵中下成等正覺德。第二
總結可知。第二荷恩興供中三。初總。次所
謂下別。後是諸菩薩下結。結其所因。由得
前十種德故。大文第九爾時文殊下。文殊述
德分。文殊主智故光後述德。光本令證
[055-0917b]
三昧。智本為顯法界。尋智得理故。述歎
林中。又前普賢門以行顯理。此則以解顯
理。解行無二方能入故通明。即以文殊權
實無二之大智。普賢體用之理。行此二無二。
共顯如來三昧之果德。文中二。先述意。二
正頌。頌中十三偈。通讚一會三種世間自
在之用。分之為六。初二總歎。初一普遍。後
一廣容。次一偈讚眾生世間。即通前諸來及
向得益菩薩興供之事。次二偈讚依正互在。
初偈依中有正。後偈正中有正。四三偈述
上林空。五有三偈述於正覺依正無盡。六
末後二偈總顯普收。大文第十爾時彼諸下
無涯大用分。開必得益。益必利生。於中二。
先總顯用因。謂由佛三昧得前三昧。成此
悲門故能有用。後於其身下依體起用中。
二初別明毛孔世主化。後佛子此逝多林下。
通顯分身多類化。今初分二。一總明。二或
現下別顯。於中四。一明能化法。二以如是
等下所化處。三以平等大悲下能化心。四或
有見已下明所化益。今初。總有二十五門
分二。初八門雜明欣厭等門化。餘門明十
度門化。於中前六門各一度可知。次三門
明方便度。次降魔一門是力度。餘七門皆智
度。前欣厭中已明於願故此略無。第二化處
中二。先結前生後。後所謂下別明及第三
化心。第四化益。文並可知。第二通顯多類
化中二。先明住處化異。結不離逝多林者。
明不動而普遍繁興而恒靜。末不離本故。
下文殊遊行。亦不離於本會。本末事理非
[055-0917c]
即離故。二佛子此諸下明現身化異。於中
五。一能化身異。有十二種。初二總餘十別。
此中多同善財所見。故知善財諸友。即此
會之菩薩。二往詣下化處異。三隨其下化類
異。四或說下化法異。五教化下總結末不
離本。上來本會竟。大文第二末會。亦即一
部流通略啟十門。一總顯會意。二會數開
合。三會主多少。四定會名義。五二位統收。
六五相分別。七圓攝始終。八會主類別。九
法界事義。十隨文解釋。今初。夫圓滿教海攝
法無遺。漸頓該羅本末交映。人法融會貴
在弘通。故非頓無以顯圓。非漸無以階
進。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非人
無以證法。非法無以成人。故前明不異
漸之頓。多門而眾人同契。此明不異頓之
漸。一人而歷位圓修。前則不異末之本。雖
卷而恒舒。此即不異本之末。雖舒而恒卷。
本末無礙同入法界。今託人進修以軌後
徒。使大教弘通即斯本意。二會數開合者。
若約所攝之機唯有三會。一比丘。二諸乘
人。三善財會。若約能所通辨。有五十五會。
善財自有五十三故。雖人有五十四。文
殊一人四會說故。德生有德同一問答。遍
友無答不成會故。若以遍友承前指後。
得名會者。善財則有五十四會。是以唯就
能化不足定會。若約主伴。成百一十會。
至下當辨。若約散說。則佛剎塵數會。尚順
三乘。若約普賢德則無盡會。如普賢結通
處說。三會主多少。若以人剋定唯五十四。
[055-0918a]
若以會顯人則五十七。文殊分四故。或剎
塵數。或無盡無盡思之。四定會名義者。此
下諸會雖無佛說。以本收末亦得名經。謂
文殊濫觴出此會故。諸友皆本會得益。菩
薩不離而周故。若爾下文善財應收歸重閣。
何乃見在菩提場耶。以菩提為諸會本故。所
為既終攝末歸本。況諸眾會不動覺場。五二
位統收者。此中諸會不出文殊普賢。略有
二門。一相對明表。二互融顯圓。今初。略明
三對。一以能所相對。普賢表所依法界。即
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
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初會即入藏身三
昧故。文殊表能信之心。故佛名經說。一切
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故。善財始見發大
心故。二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
下諸經皆說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
通解理事故。慈氏云。汝見善友皆文殊力
等故。三以理智相對。普賢即所證法界。善
財入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普
賢身相如虛空故。文殊即能證大智。本所事
佛名不動智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故。又
理開體用智分因果。二互融顯圓者亦二。
先以二門各自圓融。謂解由前信方離邪
見。信解真正成極智故。依體起行行必
稱體。由行證理理行不殊。故隨一證即一
切證。二以二聖法門互融。謂始信必信於
理故。能所不二稱解起行。行解不二智與
理冥。則理智無二。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即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由此故能入遮那
[055-0918b]
嚬申之境故。前本會明二聖開顯。序分之中
標為上首。餘如別說。六分五相者。若意法
師及臺山論。但隨文散釋更無別配。光統等
師皆配地位。二皆有理。謂隨一一位具多
法門。豈容凡心不得習求善友之法。故不
配有理。然無次位中不礙次位。顯位是常
規配亦無失。橫竪無礙。且依古德配為五
相。謂初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
人依人求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
十一人明會緣入實相。即會前住等。成普
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後得幻住。
該於中間如幻之緣。入一實故。三慈氏一
人名攝德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德。並為證
入之因故。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
無遺。四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
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智。更無前後
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相。
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
故。其後四相亦得稱為寄位。前三義同等
覺故。摩耶慈氏並入重玄門。文殊表菩薩
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妙覺。纔見普賢
便等佛故。今從別義目為五相。此五亦是
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二大行。三勝行。四深
行。五廣行。七圓攝始終者。上寄法顯異布
之前後。據實圓融一位即一切位。乃至無盡
故。所歷差別並一中之多。一多同時無有
障礙。八法界人類。於中有二。先明類別。謂
知識雖多不出二十類。一菩薩。二比丘。三
尼。四優婆塞。五優婆夷。六童男。七童女。八
[055-0918c]
天。九天女。十外道。十一婆羅門。十二長者。
十三先生。十四醫人。十五船師。十六國王。十
七仙人。十八佛母。十九佛妃。二十諸神。二
顯義相有四。一約果攝化。並是如來海印
所現。二約因成行。皆是菩薩隨力現形。三
約義顯法。總是緣起法界之人法。四約相
辨異。不出菩薩五生所收。一息苦生。如良
醫等。二隨類生。如外道等。三勝生。如善見
比丘等。四增上生。如無厭足王等。五最後
生。如慈氏等。通即前四。各具五生可知。於
中菩薩有六。三處現身。一初文殊信位劣
故。唯顯一人。二中間漸進現於二人。謂大
悲正趣。三位後成滿顯於三人。謂彌勒等。九
法界事義者。通下諸位總有十門。一正報
法界。二依報法界。三現相。四表義。五言說。
六義理。七業用。八說往因。九結自分。十推
勝進。此十門法界同一緣起互融無礙。十隨
文釋。依五相中。今當第一寄位修行相分
五。初文殊一人寄十信。信未成位故但一
人。餘四十人寄十住等位。各有十。謂二從
德雲至慈行寄十住位。三善見至遍行寄
十行。四鬻香長者至安住地神寄十向。五
婆珊夜神至瞿波寄十地。今初。信中分二。
先明能化發起。二爾時尊者舍利弗下成彼
化事。前中分三。初標主出閣。二與無量下
別明伴從。三文殊下總顯出儀。今初。文殊
菩薩本是童子。而前列菩薩。此彰童子者。
表創入佛法故。亦顯非童真行不能入。
故。權實相依悲智無住。名善住閣。從此
[055-0919a]
利生為出非離此矣。二伴從中初一同生。
餘皆異生。並約通稱表法之名以明般若
導萬行故。隨一一類各有眾多。故云諸足
行等。或缺諸言蓋文略耳。餘如初會。三總
顯出儀中。前約無住化生名善住閣出。今
約依自利而利他。云出自住處。又前依佛
法界流。此依自所證出。二文影略。第二成
彼化事中。通有三會。一比丘會。顯迴小入
大故。二諸乘人會。顯通收諸權入一實故。
三善財會。顯純一乘機一生成辨故。又前二
會表居信未久尚不定故。善財信終可入
證故。今初有二。一明助化攝大。二正明
化益。今初。小乘之智亦助大故。文中亦二。
先明覩緣興念。二時尊者下攝眾同遊。於
中亦二。先總辨攝儀。捨小趣大為出自住
處向文殊所。後此六千下別明所化。於中
三。初指數辨位。比丘義如常。六千者。表六
根性淨可入法界故。自所同住者。同居權
小故。同住法界故。出家未久者。未證實際
易可迴故。信心尚微須誘化故。二所謂下
列名。三悉曾下歎德。文有十句。初二歎宿
因。次七明現德。後一結德屬緣。既皆約大
乘以歎。明本大器。託迹比丘顯收諸類
非小乘矣。結屬文殊今成其善。非無因
矣。第二爾時尊者舍利下正明化益。於中
二。先以身儀攝益。則令根熟起欲。二爾時
文殊告諸下。語業攝益正授法門。前中四。一
示勝境。二得勝益。三詣勝人。四蒙勝攝。今
初有三。初標告。二海覺汝可下正教觀察。
[055-0919b]
有十勝德。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放光勝。
四眾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
處勝。舉足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福
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
沙萬德。無心忘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林
樹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
我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為最尊故。十
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
法故。二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
於一切智。故三爾時下結略顯廣可知。二彼
諸比丘下得勝益。中上既勸觀義兼修觀
益。相可知三即白尊者下明詣勝人可知。
四爾時文殊下蒙勝攝於中二。先示攝相。
以迴觀法器故。如象王迴者。身首俱轉無
輕舉故。後時諸比丘下。設敬興願為後正
說之由。第二語業攝益中二。先受自分法。
後爾時文殊下受勝進法。前中亦二。先受
法。後時諸比丘下得益。前中三。初舉益標
告。二何者下別示行法。皆言無疲厭者。
法門無盡眾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
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矣。無
疲則佛果非遠。況我身耶。十句攝為五對。
一內因外緣。二求法成行。三深定妙智。智入
三世故四嚴剎調生。五長時廣大。廣大亦勝
進修也。三比丘若善男子下舉益勸修中。
亦為五對。一長善離生。二超凡越小。三生
家具業。四習果修因。五摧邪入證。第二
得益中二。先別明一定。後又即成下通顯多
門。前中亦二。先明所得定體。言無礙者。
[055-0919c]
略有三義。一能見離障故。二所見無擁故。
故云見一切佛境。三一具多用故。雖具此
能而無見相。故名三昧。二得此三昧下別
明定用。有四。一正明天眼用。二及亦聞下
天耳用。三亦能觀下他心用。四亦能憶下宿
住用。一眼具斯四用故稱無礙。二通顯多
門者。上一定之用既爾。多門無盡例然。此
顯圓教攝機創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後十通
之用。以始攝終故。如發心功德品等辨。
第二受勝進法中亦二。先教勸。上但明大
心無疲。今令廣住行願進趣普修。後以成
就下明展轉獲益。上來初會竟已上入第六十二經
第二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勸諸下。諸乘人會
中四。一結前所作。二漸次下明至化處。三
時文殊下顯所說法。四說此經下明所益眾。
就化處中。其城居人多有福德故曰福城。
城表防非。東為群方之首。亦啟明之初。表
順福分善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娑羅林者。此云高遠。以林木森聳故。表當
起萬行莊嚴摧伏故。大塔廟者。即歸宗之
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南天竺。城東大塔是
古佛之塔。佛在世時已有此塔。三藏親到其
所。其塔極大。東面鼓樂供養。西面不聞於
今現在此處居人多唱善財歌辭。此城內
入並有解脫分善根。堪為道器。此表所依
法界本覺真性。諸佛同依。故云往昔諸佛曾
所止住等。三顯所說法。名普照等者。智用
宏舒。故云普照。所照深廣稱為法界。即入
法界經也。四所益眾中有二類別。初明諸
[055-0920a]
龍。得主教意故云正求佛道。即住海水中
堪受得聞。後復有下。攝三乘機得眷屬教
意故。但云復有眾生調伏。不別演說故非
別會。自此第三時福城人下攝善財會。亦為
十門。一趣求有異。二修入眾殊。三示方不
同。四見處差別。五遣不遣別。六歎不歎
別。七推不推別。八結不結別。九去不去別。十
正釋本文。今初。有三句。初文殊自往福城。
以機尚微故。未發心故。大悲深故。二德雲
已去善財往求機漸勝故。已發心故。顯重
法故。三末後普賢知識不就。善財不往。顯
法界位滿無來去故。二修入眾殊。唯初信內
有三會。四眾諸類不同。顯創修故。表通收
故。住位已去善財一身行別。在已入位希
故。三示方不同大位有三。初地前知識多在
南方。地內無方。地後兼二。然南者古有五
義。初一約事。謂舉一例諸。一方善友已自
無量。況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
闇向智故。南方之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聽
政。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西二邊。契
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
物。表善財增長行故。北主其陰。顯是滅義
故。世尊涅槃今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
右右即順義。以西域土風城邑園宅皆悉
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於善財隨
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地
前表之。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
證離相。地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用
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無方。表般若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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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示表法界
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
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
況通方之說言旨多含。四見處差別者。三賢
未證散在諸處。地上證真生在佛家多居
佛會。地後起用亦散隨緣。普賢因圓剋果還
居佛所。五遣不遣者。初之文殊以在最初。
表內重起信。前更無遣見。後文殊則般若
照極自見普賢法界故亦無遣。中間諸友
顯緣起萬行相資圓滿。故皆教遣以指後人。
亦顯諸友不獨己善離攝屬故。六歎不歎
者。初文殊中。未發心前所以不歎。勸發心
已方乃歎之。後二不歎表位滿故。離心相
故。中間諸友皆應有歎。其不歎者略有二
緣。一正在定故。如海幢等。二行非道故。
如勝熱無厭婆須蜜等。歎違逆化故。無此
二緣不歎者略。七推不推者。諸位知識。皆
有謙己知一推勝知多。唯初一後三缺斯
二事。為顯人尊德已備故。而有遣者。令增
修無厭法門別故。普賢不推佛者。顯果海
離修故。佛屬本會故。八結不結者。唯普賢
有結通十方塵剎。顯位滿證理周故。餘皆
反此。九去不去者。末後二位無有辭去。以
文殊無身顯離相故。普賢位極收盡法界
故。餘皆辭去。學無常師。成勝進故。十釋文
者。於攝善財十信行中。文別有四。一四部
雲奔。二三業調化。三上根隨逐。四大聖重
教。今初分二。先總明。後時有下別顯。別有
四眾。一優婆塞。此云近事男。謂親近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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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承事故。別名云婆須達多者。此云善施。
或云財施。餘可思準。二優婆夷。此云近事
女。親近比丘尼而承事故。上二並由受五
戒。故立近事名。三童男四童女。並可知。而
數皆五百者。表五位證入並通此故。第二爾
時文殊下。三業調化中二。一身意調機。二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如是觀下。當機授法。前
中亦二。先總調大眾為授法方便。故云將
說。後復於下。別觀善財知其不群。特迴聖
眷。善財會名因此而立。偏所為故。於中二。
先總標。二知此下別顯。別中二。先觀外緣。
後觀內因。前中亦二。先別明。後以此事下總
結。財多屬依善通依正財現是其善相。稱
曰善財。亦猶善現立稱。二又知此下觀內
因者。此亦稱善對上為財。又解心順理曰
善。積德無盡曰財。文有十句。初一唯宿因。
信解已去皆通過現。第二當機授法中三。
初結前標後。二所謂下別舉法門。三爾時
文殊師利。童子為善財下結說勸進。就別
舉中十句。初二約佛因。一積集萬行。二念
念不斷。次七約佛果。於中前三妙用攝生。
後四體用圓備。第十句通因通果通理通
事。三結說勸進中。結前所說普及無偏。指
前因法勸令進修。令發大心求前佛果。
令憶宿善使不自輕。餘非此機隨宜更
演。第三爾時善財下。上根隨逐同餐妙旨。獨
穎眾流重法隨師。說偈求度。文中二。先
總序說因。二正陳偈頌。今初。由已發心
故。此菩提心為當何位。善財童子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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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凡。有古多釋。一云即地上菩薩。言發心
者。證發心也。一云是地前寶報凡夫。但有
宿善信根現熟。有云。古不足依。自引安住
地神處。眾神相謂云。此人已生法王種中。
斯文可定。然自為二解。一謂智契法性
生在佛家。名法王種。即已入地。二謂據多
聞熏習勝解真性成就佛種。名生法王種
中。即三賢內種性菩薩。然此師解依於前
義。不異初師。依於後義未殊次解。何足
異焉。又以此文為證者。則慈氏云。一生淨
菩薩行。見普賢處等諸佛等。復云何通。無
執一文自相矛盾。賢首云。應是善趣信行
中人。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
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是普賢法故。成解
脫分善根。如前歎德中辨。二是解行位。
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
普賢位是。三證入生。即因位窮終沒同果
海。善財來生是也。若爾定是何位。謂以在
信是信位。在住是住位。一身歷五位隨在
即彼收。以遍一切故。如普賢位。此之一解
甚順經宗。但更有一理。謂歷位而修得見
普賢一時頓具。地獄天子尚三重頓圓。何以
善財剋定初地等。又定初地。言為是未見
文殊前耶。為是已見普賢竟耶。一生有
增進耶。始末定耶。無得管見以害經宗。二
正陳偈辭。三十四頌分二。初四頌。傷己沈
溺自勉不能。後三十頌。仰德依人請垂拔
濟。前中亦二。前二明依果起因。長迷不
出故。喻之以城。後二明依因趣果。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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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窮故。喻乘惡乘。又初二迷於苦集。後二
失於滅道。今初文也。三有悅情即起惑之
處。愚迷三世即起惑之因。魔王即起惑之
緣。童蒙乃起惑之者。餘皆所起之惑。然三
界受生皆由著我起。依我起高而難踰故。
六趣門中出入不息。餘可思準。後二中初偈
失正行邪道。後偈入苦無涅槃。徽者束也。
纏者索也。又三股曰徽。四股為纏。盈者緩
也懈也。第二請拔濟中分三。初十三偈讚
人求法。次十五偈讚法求乘。後二偈雙結
人法。前中二。初六偈對前苦集希垂拔濟。
後七偈對失滅道冀成行果。皆上三句
讚文殊德。偈各一德。後一句正求運濟。就
後七中初一總求其道。次二求涅槃道。次
二求菩提道。後二求見道緣。第二願輪下歎
法求乘中。亦對前惡乘以求勝乘。尚異二
乘。況馳驟三界。於中分四。初四求悲智定
攝利他乘。次三求十度自行乘。次四求二
利滅障乘。後四求運載廣大乘。上四即同
三賢十聖皆文義多含。可以意得。後二偈雙
結中。初偈結法願見。後偈結人請攝。第四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如象王下。大聖重教成
其勝進之行。文分四別。一略讚略教。二廣問
廣答。三指示後友。四念恩辭退。今初先讚。
一讚發心。發心在前長行之中。二讚近友。
問行在前偈內。後善男子親近下。教往
近友。云何近友是種智初因。法無人弘雖
慧莫了。故下德生中廣顯其相。涅槃二十
云。一切眾生得阿耨菩提近因緣者。莫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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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友。乃至廣說。以為全分等。靡不有初
鮮克有終。歷事多時故宜勿懈。第二善
財白言下。廣問廣答中先問後答。今初。有
十一句。望前偈中文有二勢。一前別此
總。謂於前悲智等別行總修學故。二前橫此
竪。悲智等行。位位同修趣入圓滿等。從
始至終故。就此諸句初二為總故。下諸友
中多但舉此。謂若學解學行始修終修皆
名修學。唯因圓無學果滿無修故。又學攝
於解修攝於行。二句已收解行盡故。餘九
句別。一始趣向。二即事造修。三治障離過。
四達證分明。五具足獲得。六隨順人法。七
長時無間。八無餘修習。九究竟圓滿。若竪配
者。謂十住解能趣故。十行正行故。十向普賢
悲願能淨障故。初地始入如故。二三四地
世出世行皆成就故。五六七地能隨世故。
八地無功無念無間斷故。九地知諸稠林
廣利益故。十地等覺方圓滿故。橫竪無礙
是則問意。二爾時文殊下答。於中二。先
以偈頌別讚別教。後長行內總讚總教。今
初。十偈分五。初二偈讚其發心。於中初二
句總讚。次三句指其發心之體。即三種心。
謂悲以下救智以上求。大願為主故。慈氏
云。菩提心燈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照法
界。後三句顯發心意樂。謂不求五欲及王
位等。但為眾生故。二有一偈略教。謂若
厭苦趣寂。則大道不具魔小所壞。若能了
生死之實息愛見之疲。則攝眾魔為侍。
不溺實際之海故。一切莫壞三有一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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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讚其發心之德。以為物發心福之勝故。
有智之福為福光。凡小不壞之福為威力。能
生眾福為福處。離障深廣為淨海。四有五
偈廣教具答十一句問。初偈答二總句。謂
若見多佛聞法則能受學。於解持而修行。
次偈答次三句。謂若趣向見佛。成就大願
則能具行。具則行淨。次二句答入與成就。
謂證入真空而不礙涉有。了達妙有而不
迷於空。是入方便。若如是入即住菩提。何
行不成。次二句答隨順問。若順佛學是真
隨順。自然順於一切智法。次一偈答憶念。
謂剎塵諸劫相續修行。斯為憶念。後一偈
答後二句。謂多時處修則增廣圓滿。大聖此
中總教諸法。顯十信中總相信故。下諸善
友各別教示。顯入位後別修證故。五有一
偈結益。第二長行總讚總教中。先讚。但言
發心已含前別義後善男子若欲下。教謂但
能求友離過則前諸問皆圓。於中先按定
上令求友不得猶豫。言善知識者。謂能
令於未知善法令知。未識惡法令識。或二
字並通。識約明解知約決了。真為揀似。然
知識有五。一知識世間善惡因果。而令修
斷。二厭世樂而欣涅槃。三有悲心相心修
度。四以無相慧令物修行。五令無障礙
修滿普賢行。此五前前非真真唯第五人能
行。此是人善友。若約法友。教理行果皆善友
也。後善男子求善知識下誡勸。隨順是勸。餘
皆為誡。設有實過尚取法亡非。況權實多
端生熟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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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