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



第十九經自下第三中賢十行會。初來意者。酬前
十行問故。匪知之艱行之為艱。前解此
行。若膏明相賴目足更資。故次來也。次品
來者。此會四品分三。初二品當會由致。次一
品當會正宗。後一品勝進趣後。於由致中。後
品明讚德顯體。此品先明感應道交。前會已
終將陳後說。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會名有
三。一約處名夜摩天宮會。夜摩此云時分。
即空居之首表十行。涉有化物宜適其時。
時而後言聞者悅伏。時而後動見者敬從。涉
有依空即事入玄。託此而說。約人名功
德林。約法名十行會。並如後釋。三皆依主。
次品名者。大同於會。然梵本中。上無升字
下有神變。譯者以升為神變。升為神變略
有四義。一不離前三而升此故。二升一處
即升一切處故。三升已廣其處故。四前後
同時無障礙故。謂佛以圓遍之身。不起而
升時分天宮。升屬如來夜摩。約處相違釋
也。前升須彌後升兜率。準此可知。三宗趣
[021-0654c]
者。會品之宗並如名說。意趣可知。四釋文
者。一品長分為十。第一本會圓遍。謂前會不
散而說後會故。初句遍因。十方下遍相。亦
有主伴等並如上說。但處加須彌。則而演
說法通上三會。第二爾時世尊下。不離而
升。第三時夜摩下。天王見佛並如前會。第
四即以下。各嚴殿座。初一句總依空起行。
故云化作。無著導行故曰蓮華。一行含多
所以稱藏。餘如上說。百萬已下別顯嚴相。
於中四。初明座體備德嚴。皆云百萬位漸
增故。次百萬夜摩下。明座旁圍繞嚴。三從百
萬下法門行德嚴。文有八句。攝為四對。一
因緣。二福智深心契理故。三願行四體用。無
生法體之所起故。四末後一句法教流通嚴。
第五時彼下請佛居殿。第六時佛下如來
受請。第七爾時下各念昔因。然晉經亦有
樂音止息。今略無者譯人之意。謂不如十解
會事歸理。不云樂音止息。不及迴向事理
無礙。不云熾然。退可同前進可齊後。故
並略之。第八偈讚十佛。此十佛是前會十佛
之前。如次十佛明位漸高念昔亦遠。理實
三世諸佛皆同此說。餘如前會。文亦有二。
先明此界後辨結通。前中十偈亦各有四。
初句標名讚別德。次句通顯具吉祥。三憶
曾入此殿。四結處成勝極。亦初一句諸頌
不同。初二字別名次二字通號。下三字別德。
亦皆以下別德釋上別名。一以聞十方釋
成名稱。二以世間燈釋寶王義。珠有夜光
可代燈者。為寶中王。佛有智光照無明
[021-0655a]
夜。故曰寶王。三四五六義並可知。七以世
燈釋勝天者。身智光照勝於天故。八以論
雄釋無去者。具勇智辯不可動故。九十
可知。又此中殿各舉別名。初一嚴體下皆寶
之別德。謂此寶清淨。以用莊嚴殊勝無垢。
此寶發香是香必妙。能嚴之寶無所不見。
可謂普眼如是。嚴者。是善莊嚴無處不嚴。
名普嚴也。又善嚴者善因生故。第九爾時世
尊入下。佛同升殿。第十此殿下。處忽寬容並
如前會。


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



初來意者。助化讚揚故。說行體性故。行所
依故。然三天偈讚來意宗趣大旨是同。但解
行願以為異耳。釋名宗趣亦不異前。約
處約行少有別耳。四釋文者。文亦有三。一
集眾。二放光。三偈讚。初中有十。一明集因。
亦即各隨其類。為現神通也。二十方下主
菩薩。三一一下眷屬數。四從十萬下來處分
量。然顯數隨位增。信十住百迴向是萬。此
合當千而云十萬。或譯人之誤。或是十百則
傳寫之誤。五其名下列菩薩字。同名林者
表十行建立故。行類廣多故。聚集顯發故。
深密無間故。扶疎庇映故。此十菩薩。表行之
體也。可以意消息之。六此諸菩薩下。來處
剎名同名慧者。十解之慧行所依故。七此諸
菩薩各於下。明所事諸佛。同名眼者。以智
導行了了分明。成有目之足故。斯即十行當
位之果佛。於此位顯者皆名眼故。宜以當
界之佛與當界菩薩。共相屬對思而釋之。八
[021-0655b]
是諸下至已設敬。九隨所下參而不雜。十如
此下結通無盡。第二爾時下放光足上。謂
跌背行必動故。背依輪指得有用故。表行
依信解而成用故。餘同前會。第三爾時功
德林下。明說偈讚。十菩薩說即為十段。亦
以東方為始。上方為終。各有說偈所依。謂
承佛力等。今初菩薩。且就能說。積行在躬
功德圓滿。故名功德。若就所歎。歎佛勝德
故云功德林。有十二頌。以是會主總敘此
會普遍之事。於中二。初八述讚奇特。後四
舉德釋成。前中四。初一偈敘此品放光。次
二敘前品感應。次三敘此品眾集。後二明
自在普周。後四舉德釋成中二。前二舉因顯
用。後二辨果用深廣。於中一體用自在。上
半不去遍至。下半卷舒相盡。謂一身即多。則
一相不可得。多即是一則多相不可得。是故
恒一恒多恒非一多。由此自在。一塵內身無
不周于十方。遍十方身並潛一塵之內。皆
悉圓遍非分遍。故難思議也。後一深廣相
成。上半牒廣辨深。下半釋深顯廣。謂不住
故無處不至。不去故不離本位。此釋深也。
塵毛等處無不普入。廣無邊也。第二上明
功德此辨智慧。悟此除冥難遇之慧。故
名慧林。偈中歎此十頌分三。初一明佛難
遇。次六別釋難遇。於中亦三。初二益廣難
遇。次一因圓難遇。後三果深難遇。三有三
偈校量顯勝。於中初一長時大行校量。次
一長時供佛校量。後一勝物供佛校量。第三
勝林悟勝義甚深之法。故偈歎深廣無涯之
[021-0655c]
德。十頌分二。初三明佛德廣博。後七顯法
體甚深橫豎互顯。前中初二喻況。後一法合。
喻言孟夏月者取意譯也。梵本敵對翻云後
熱月。西域如來聖教。一歲立為三際。謂熱雨
寒。西域記云。從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
日為熱時。則後熱月。言兼得此方孟夏後
半餘之二際。各有四月準釋可知。赫日之
言。但取陽光時長難窮其際耳。彼方或為
四時。與此名同。但以正月黑半為首耳。不
見此文妄為異解。後七中令於依他修
三無性觀。以餘之二性不離依他故。由於
二性成依他故。謂圓成是依他體性。遍計
但橫執依他。又迷真似現故。即依三性說
三無性。三性尚一豈有三無。三無但是即
有之無。三性但是即無之有。有無不二為
一實性。有無形奪性亦非性故。於一依他中
具修諸觀。文即分三。初三作生無自性性
觀。次二兼修勝義無自性性觀。後二修相無
自性性觀。今初即分為三。初偈正觀無生。
初句果空。謂緣生果法非先有體。從世性微
塵。及未來藏因緣心識中來。若有來處即
先已有。如鳥來棲樹何得言生。次句因空
既無有果。對何說因。又世性等。亦是妄計
因緣有故。次句雙遣所從。是因所生是果。又
初句不自生。次句不他生。次句不共生。又初
句非先有而生。次句非先無而生。次句非半
有半無。三義各以末句息妄成觀。次偈以
無生釋無滅。略有三義。一無生可滅故。二
無待對故。三例生從緣故。後偈觀成利益。
[021-0656a]
經。云無生即是佛。故論云。若見因緣法。則
為能見佛。依他因緣即無生故。次二偈約依
他。兼修勝義無自性性觀中。前偈遣所觀。
上半辨觀。下半明益。各含二義故致兼言。
一者成前。謂非唯能相之生。生即無生。所
生法體從緣無性。即無所有。此顯依他無
生是圓成。性益云深者即事而真故。二云無
生真性亦無所有。即彼勝義無自性。性益云
深者真性不立故。後偈遣能觀然有二義。
一成前所觀。謂以無性故無有能了。如
無有人能了龜毛長短大小。知無所了是
究竟了。二是正遣能了。既無所了亦無能
了。能所兩亡為究竟解。後二偈明相無自性
性觀。中初偈正明後偈總結。前中上半顯執。
不了國等依他謂為現見。妄計為生故。晉
經云。所言有生者。當知由所生。下半明觀。
若知無性則離遍計故。後偈總。結稱於事
理之實以觀世等。故善說也。第四以信樂
力聞深不畏。名無畏林。偈歎信向益深德
故。十頌分二。初一所信之境。謂法身體即法
界。智身證極法界。致令應用之身不動而
遍。後九聞信之益分五。初一聞信離惡。次
二辨其難聞。次三明聞信成佛。將過去已
成證現未當成。四有一偈明聞必有由。勵
物起願。五有二頌顯起行益。第五拒妄崇
真。拒迷崇智名為慚愧林。偈讚如來大
智勝益。十頌分三。初三法說難思。次六以
喻並決。後一結德歸佛。今初初偈明聞生
勝益。令物希聞自在法者即佛智也。次偈
[021-0656b]
佛窮種智故下位難思。後偈顯智從生。此
文反顯。然有二意。一者成前。謂欲生智慧
當於佛求佛。無不知故。不應求之於凡
凡暗冥故。猶搴芙蓉必於深水。而於木末
安可得耶。二者成後智。從熏習自種而生。
不從煩惱無智所生。是故下。言二心不同
時。屬自愚智故故應慎所習也。若爾何以。
經言煩惱泥中有佛法矣。此說在纏如來
藏故。然此大智從藏德生。非從迷起。若爾
煩惱即菩提。復云何通。約體性故。從所迷
故。如波與濕。然實義者真妄愚智。若約相
成二門峙立。若約相奪二相寂然。雙照二門
非即非離。若說一者離之令異。如此章中。
若云異者合之令同。如後章是善須得
意。勿滯於言。若準晉經。云非從智慧生。
亦非無智生。了達一切法滅除世間闇。則
顯智體絕於愚智。不稱實了則名無智。
此偈雙明性相。後喻但顯二相不同。二並決
中二。先五明二性相違。後一辨功能不等。
今初。唯第二偈三句是喻。餘偈喻合。各有半
偈。一約色非色者。非色謂心緣慮質礙體性
不同故。二中有二喻。相無相者理事相反。生
死涅槃真妄相反。雖同一體。分別義門不相
是故。三成之與壞約相別故。四初心後心時
不同故。五諸識身所用別故。緣會不同故眼
無耳用。又此眼識不合餘根。識身同識尚
不相合。愚智。性異安得相生。二功能不等
者。非唯二性各別。然智能滅愚愚不滅智。
藥能去毒毒不去藥。亦猶明能滅闇闇不
[021-0656c]
滅明。三一偈結歸如來。逈出世表故難值
遇。第六勤觀理事同無差別。離身心相故
名精進。十頌總相顯佛此德。前即無差之
差。此乃差之無差。二章相接顯非即離。亦互
相成。十頌分二。初一約法雙標。後九就喻
雙釋。今初也。初句標其所知。五類之法皆無
有差。餘三句對人以顯。次句揀非餘境。下
半唯佛究盡。後九釋中前五釋所知。後四釋
能知。前中初四正釋。後一遣疑。前中皆上半
喻。下半法無差所由。在於末句。然其能喻
不離諸法。取其所易喻其所難耳。一體色
無別喻。此喻為總。喻雖是一法合有二該
橫豎故。豎約理事交徹。法者事也非法理
也。色即空故。亦可法真法也非法妄法也。
取文雖異義旨乃同。謂如金之黃色與金
體斤兩性無差別。隨取互收。合中金是所
依喻其真法。色是能依喻妄非法。以妄無
體攬真而起。則真無不隱唯妄現也。以真
體實妄無不盡唯真現也。是則無體之妄不
異體實之真。故云無有異也。亦同密嚴如
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橫者異法相望。法
者可軌之法也。非法者。不可軌之法也。又法
謂有法非法謂無故。中論釋法不生非法。
云有不生無故。體性無異者。謂同如故。然
前義正順於喻。後義乃順標中。諸法之言要
由初義性相無差。方得顯於後義事事無
差。若但用後義。未顯相全同性。那得顯
於事事同於一性。第二偈假名不實喻。以
真奪俗是故無差。攬緣成眾生。即虛非眾
[021-0657a]
生。所遣既無能遣安有。故俱無實。以喻諸
法皆無實義。並從緣故。若以正報為眾生。
依報非眾生。乃全是所喻非實之相。尚難顯
了。三三世互無喻。喻無相故無別。謂若未
來有過去者。應名過去何名未來。故知定
無過現之相。文舉一隅應反餘二。諸法無
相如彼互無。此以差別喻無差別。四四相
非實喻。喻無性故無差別。生等四相離所
相法。無別自性。一切諸法離所依理。無別
自性。此以相無喻於性無。後遣疑者。疑云
若都無別。云何見有性相等殊。故此釋云。
亦如涅槃體離有無百非斯絕。而強立名
字曰餘無餘。諸法亦然。真俗並虛分別成
異。若離分別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第二四
偈。喻能知者皆展轉遣疑。初偈疑云。既有
分別則有能知。故釋云。離所數物無能數
數。既所知無性何有能知。無知之知是真了
法。次復疑云。若依向喻能數喻能知。能知
雖無所知猶有故。復用能數法以喻所知。
智慧差別以喻能知。反覆相遣顯無差理。
謂一上加一名之為二。乃至百千。皆是諸
一。由能數智作百千解故。晉譯中第三句。
云皆悉是本數。今譯明一多相待故。無體
性喻彼妄想。於無性中計為有無耳。次又
疑云。都無能所何名佛智。故釋云。能所雙
亡佛智斯顯。故所知妄法如世成壞。能知真
智湛若虛空。尚不初成況當有敗。如出現
品。又權智照俗同世成壞。權即是實如不
離空。末偈疑云。佛智既等應用何殊。釋云。
[021-0657b]
隨心妄取佛無異相。又謂常無常如各取
空。佛智雙非如空無別。第七智了三種世
間。性相諸邊不動。故名力林。十頌顯佛離
相真智。於中分三。初四遍明世間。次五雙
遣世及出世。後一觀成利益。今初略有二
觀。初二偈攝末歸本觀。顯眾生世間空。後二
緣生無作觀。兼顯器世間空。今初也。初二
句。推假名眾生不出三世。顯是無常。次二
句推三世眾生不出於蘊。顯無有我。次
句蘊由業生。以明果空顯非邪因。次句推
業唯心明心外無法。次句體心如幻。不離
性空及與中道。如幻無性故。非有非無故。
末句以本例末。則上五一如皆展轉緣生故。
二緣生無作觀中。初偈無作故緣成。後偈緣
成即無作。今初言不自他作者。通遣諸非。
一約外道非自性等作。亦非梵天等他作。
但以虛妄無業報故。廣如三論破。二約小
乘非同類因自作。亦非異熟因他作。以皆相
待無自性故。三約因緣相待。如十地論及對
法所明。四約以因望果。中論云。自作及他
作。共作無因。作如是說。諸苦於果則不然
此自他言含於二意。一以果為自以因為
他。論云。果法不能自作已體故。二以因
為自以緣為他。此明不從因緣。無果待
對故。離既不成合亦不成故。論云。若彼此
共成應有共作。若彼此尚無作。何況無因。
作彼此即自他也。下半二意。一不礙緣成
以遣無因。二非但不礙幻有。亦由有空義
故能成因果。是則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又
[021-0657c]
非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一切外萬物四
義皆不成。成壞之言顯兼器界。後偈緣成即
無作者。向約幻有。雖言成壞幻有即空故
不應說。是則不壞假名而說實相。第二五
頌雙遣中。初半偈假徵。次半標答。次偈出體
釋成蘊是世間緣成。寂滅即出世間故。淨名
經云。世間性空即是出世間。一體說二故云
假名。次二句徵蘊名體。世以蘊為體。蘊以
何為體。次二句標答。上句答體下句答名。
應名無生五蘊。既云性不可滅。則顯前非
事滅。次一偈釋成空故不滅亦非事在。不
滅則知本自不生。是無生義。後一偈例出
世間。顯智正覺世間。亦應緣無性。又證無
性之理為自體故。末後一偈明觀益者。佛
以實法為其體故。見法則常見佛也。第
八照理觀佛而起正修。故名行林。十頌觀
佛體相普周德。於中分二。前七約喻顯修。
後三見實成益。前中復二。初二地種無性普
周喻。喻佛無生遍應德。後五業相無依成事
喻。喻佛難思現用德。於中二。三偈喻二偈
合。前中初一明業果互依。次偈明相依無
性。業不離生故業性空。因業有生故生無
來處。後偈雙結難思顯成真觀。若逆推其
本。業復有因卒至無住。無住無本故無所
見。無見之見方了業空。二頌合中。初偈難思
普應。合上業果互依。次二句。以互不相是。
合互依無性。身若是佛轉輪王等即是如來。
佛若是身。正覺之心應同色相。後二句結
示真體。唯如唯智。合第三偈難思達本。二
[021-0658a]
有三偈明見實中。初頌見佛即了法。以見
佛稱性不疑同體故。次偈見法即見佛。了
法即性淨。知佛不住性相故。後偈明了正
修行。照了無相心寂分別。寂照雙流故名
正念。則從佛法生是法王子故。又上三偈初
知離名為法。次知法名為佛。後知無名為
僧。窮見三寶之實體也。第九照心本末
名為覺林。十頌顯於具分唯識。大分為二。
前五約喻顯法。後五法合成觀。前中二。前
二約事後三約心。乍觀此喻似前喻所作
後喻能作。細尋喻意。前喻却親。故喻真妄
依持。後喻心境依持。然依生滅八識。但有
心境依持而即如來藏心故。有真妄依持。
以會緣入實差別相盡。唯真如門。即前喻
所顯。攝境從心不壞相故。是生滅門。即後
喻所明。存壞不二唯一緣起。二門無礙唯是
一心。故下合中但明心造欲分義別。喻顯
二門。是名具分唯識。今初。二偈真妄依持即
真如門。攝一切法也。初偈初句總喻一心。
次句喻隨緣熏變成依他也。次句不了
依他故成遍計。第四句喻依他相盡體即圓
成。後偈喻依圓真妄非即離義。上半不即
能所異故。大種中無色身所觸故。色中無大
種眼所見故。又能造無異畫色差別故。喻妄
依真能所異故。性無差別相不同故。下半
不離義。謂所造青等。離能造地等無別體
故。假必依實同聚現故。喻妄必依真性相
交徹故。然大必能造色。非色能造大。喻妄
必依真起真不依妄生。故不云也。然不離
[021-0658b]
於色有大種可得。後三約心者。喻於唯
識心生滅門。於中初一亦明心境不即離義。
上半不即。心中無彩畫。不可見故。彩畫中
無心。無慮知故。喻能變所變見相別故。下
半不離隨心安布故。喻離心則無境界相
故。要由心變於境。非是境能變心。故云唯
識。不言唯境。但云然不離於心有彩畫可
得。不言然不離於畫而有心可得。次一
偈喻能所變之行相。明畫師巧思不住。變態
多端。所畫非心誰相知者。法合彼心者。真
妄和合心也。恒言遮斷。不住遮常。如瀑流
故。含一切種故云無量相。甚深細名難思
議。次句頓現萬境。下句喻所變境。離心無
體。又常不住者。無住為本故。無量難思總
標深廣。下二句釋。示現一切廣故難思。各不
相知深故難思。三一偈。重喻上來不相知義。
謂非唯所畫之法。自不相知。喻所變之境
無有體性。能畫之心念念生滅。自不相知
故。亦不能知於所畫。雙喻心境皆無自性。
各不相知故。言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畫。
又雖不知畫心。而由心能畫。喻眾生雖迷
心現量而心變於境。又由不能知所畫。但
畫於自心故。能成所畫。喻眾生由迷境唯
心方能現妄境。又喻正由無性方成萬境。
故云諸法性如是。第二五偈合中分四。初一
偈合。初二句初句合。最初句心者。即總相之
心也。下三句合。第二句諸世間者。即諸彩色
此句為總。下出諸相即蘊界處。故云無法
不造故。晉譯云造種種五蘊。正法念云。心
[021-0658c]
如畫師手。畫出五彩黑青赤黃白及白白。故
上文云。布諸彩色。畫手譬心六色。如次喻
地獄鬼畜修羅人天。若言種種則十法界。
五蘊等法皆心所造。次二頌合前初偈下半。
於中二。初一舉例以合。由成前諸言。謂如
世五蘊從心而造。諸佛五蘊亦然。如佛五
蘊。餘一切眾生亦然。皆從心造。然心是總相
悟之名佛。成淨緣起。迷作眾生。成染緣
起。緣起雖有染淨心體不殊。佛果契心
同真無盡。妄法有極故不言之。若依舊譯。
云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則三皆無盡。
無盡即是無別之相。應云心佛與眾生。體
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真故亦無盡。是以如來
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斷性善。又上三各
有二義。總心二義者。一染二淨。佛二義者。
一應機隨染。二平等違染。眾生二者。一隨流
背佛。二機熟感佛。各以初義成順流無差。
各以後義為反流無差。則無差之言含盡
無盡。又三中二義。各全體相收。此三無差成
一緣起。上約橫論。若約一人心即總相。佛
即本覺。眾生即不覺。乃本覺隨緣而成此二。
為生滅門。下半此二體性無盡。即真如門。隨
緣不失自真性故。正合前文大種無差。若
謂心佛眾生三有異者。即是虛妄取異色
也。後一偈反勢合。謂妄取異色則不知心
行。若知心行普造世間。則無虛妄。便了真
實。即正合大種無差。兼明觀益。三一偈有
二義。一雙合前真妄心境不即離義。上半合
前二三偈之上半。即前互無不即之義。心即
[021-0659a]
能變及心體故。身即所變。謂有根身是識相
分及性之相故。下半雙合前兩偈。下半不離
之義。謂雖不相住。而依心現境依體起用。
作諸佛事體用不礙。為未曾有。二又將合
前第四偈。謂上半合前恒不住義。及各不
相知。而能作佛事。合示現一切色。自在未
曾有合無量難思議。為兼此義。不以互無
言之而言不住。譯之妙也。晉經但云心亦
非是身。但得前文互無之義。末後一偈結勸
即反。合前畫師不知心喻。若不知心常畫
妄境。觀唯心造則了真佛。上半有機下半
示觀。然有二釋。一云。若欲了佛者應觀
法界性。上一切差別皆唯心作。以見法即見
佛故。二觀法界性是真如門。觀唯心造即
生滅門。是雙結也。又一是真如實觀。一是唯
心識觀。大乘觀要不出此二。觀此二門唯
是一心。皆各總攝一切法盡。二諦雙融無礙
一味。三世諸佛證此為體故。欲知彼者。應
當觀此既為妙極。是以暫持能破地獄。第
十鑒達諸佛逈超色聲。心言路絕故云智
林。頌顯此德十頌分二。初一標章後九解
釋。今初。若準晉本。第四句云所思不可思。
則四句皆標章。今經則上三句標章。第四句
總結。謂標章遮過令不依識。明佛三業非
凡境故。第四總結顯德示智入門。謂若了
唯一真心。言思斯絕則合菩提之體故。梵本
第四句。云於不思何思。即是以一真心而
成三業。三業不離一真形奪相融。不可以
一多思也。又非唯佛之三業同一真心。亦
[021-0659b]
與觀者真心非異非一。故難思議。若能離於
思議則終日見聞。亦無所見聞矣。後九別
釋中。即分三別。初二釋不可取。次四釋不
可見。後三釋不可聞。今初也。初半偈奪以
正釋。後一偈半縱以生過。然有量等實通
三業。為對下二且就智明。有如理智不可
言量。有如量智不可言無。又一智即是
一切智故。眾智所用不相雜故。後縱中初
半。縱其令取必無果利。後一偈顯取之失。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法無所得而欲取得。
心計有說執石為寶。是謂自欺。理無謂有
是為自誑。終不契理。故云。己事不成污他
心識故不令眾喜。又以量無量取則墮斷
常。自損損他故皆不可。第二有四偈。歎佛
色身深奧釋不可見。章文分為二。初一法
說後三喻況。今初。非色現色故稱為妙。物感
斯現是曰無邊。又色即空故邊即無邊。又淨
識所現空色相融。故身分總別。乃至一毛皆
無邊量。攝德無盡。具上三義豈可以盡言。
次三喻中分二。初一摩尼隨映喻。喻佛地
實無異色。隨感便現故言無色而現色。喻
全似法。故但合云。佛亦如是。後二偈淨空現
色喻。喻佛法身體非是色。能現麁妙一切諸
色。初偈喻後偈合。四句對前。但二三前却此
是分喻。故委合之。以空但不可眼見。而可
心知。佛所現色心行處絕。故為分喻。心眼
尚不能見。況肉眼哉。此即見中絕思議也。
問二喻。豈不違經上云有無邊妙色。今云
非色無色耶。亦違諸論佛有妙色為增上
[021-0659c]
緣。古德云。若約初教大乘義。如前說。若
實教大乘。佛地無此色聲麁相功德。但有
大智大悲大定大願諸功德等。然諸功德等
並同證真如。若眾生機感。即現色無盡。既
無不應機時。故所現色亦無斷絕。此以隨
他為自。更無別他自。約此為有。故云。無
邊妙色。今約自說。不約隨他。故云無色非
色也。亦可前喻初教後。喻實教。有云。若爾
彼能現體為有無耶。十蓮華藏塵數之相。皆
示現耶。八地七勸。言佛色聲皆無有量。寧
不違耶。若執佛果。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
存者。無漏蘊界窮未來際。遍因陀羅網皆
非實事。亦違涅槃滅無常色而獲常色。此
義具如智慧莊嚴經說。然上二解各是一理。
並符經論。今當會之。攝末從本唯如如智。
自受用色智所現故。攝相從性但有如如。
既所現即如。何妨妙色。故有亦無失。然如外
無法何要須現。萬法即如如即法身。更何所
現。故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於理未失。
如色相即有無交徹。若定執有無恐傷聖
旨。故今二喻前後相成。摩尼現色但云無
色。無即但是無他。非無自體。淨空現色既
云非色。非即非其自體。不獨無他。前喻自
受用身後喻法身。此二不二為佛真身。故
下經云。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虛空。所現眾
色形令入此法中。第三三偈。釋所聞不可
聞中。初約應聲緣感。便應離相離性故。聲
非如來應不差機。非聲之聲故云不離。故
以聲取是行邪道。若離聲取未免斷無。次
[021-0660a]
頌約體釋。湛然不遷。心離分別。尚非心見
安可耳聞。猶如天鼓無心出故。此即聞中
不思議也。後偈釋疑。疑云。為是有法不
可聞耶。為是無法無可說耶。上半順理後
句答。次疑云。若爾何以現聞教法。下半釋
云。但自心變非佛說也。若依權教。此約有
影無本。然本影相望通有四句。若依此宗
果海離言故無有說。用隨機現謂如是說。
而此本質亦是自心餘如懸談中說。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