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梵行品第十六從第十七經盡夜摩宮中偈讚品



四門之中初來意有六。一前是正位。今辨位
中之行。故次來也。二前明諸位別行。今辨
諸位通行。三前通道俗。今別顯出家所行。
四前明隨相差別。今顯會緣入實。五為顯
入住之因。謂自他二種梵行淨故。則入初住
也。六別顯初住成佛。則類前諸位。位位成
佛不由他悟之相也。具上諸意有此品
來。二釋名者。梵是西域之音。具云勃嚂摩。
此翻為淨。揀上淨行立梵行名。離染中極
故名為梵。即梵為行故名梵行。持業釋也。
亦有云。真境為梵智契為行。或涅槃為梵
修因為行。此二依主釋。梵行以何為體。體
略有三。一者即戒。戒能防非故得稱梵。二
者四等。三者是慧。涅槃五行中。梵行即四無
量。亦七善知。今此品中具含三義。然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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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戒有二者。一隨相二離相。今文即相
無相。依如來教染衣出家乞食正命。是隨相
也。於修無所著。則戒相如虛空。即離相也。
四等二者。一有緣二無緣。生緣法緣皆名為
有。今即緣無緣觀察眾生。而不捨離是有
緣也。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即無緣也。慧有
二者。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即分別是無分
別。謂於十法一一推徵。是分別也。觀無相
法了知平等離念契玄。即無分別也。上三
中二義。各初義通凡小。後義唯大乘。此二不
二為實教梵行。若一行具一切佛法。方是華
嚴之梵行也。梵即是淨。但以性淨故即行
淨。行淨故則智慧淨。智慧淨故則心淨。心淨
故一切功德淨。乃至成佛功歸於行。故云淨
行。然前信中之淨。隨事造修悲智兼導。至
此純熟了心自性。悲智無二故。小有不同。
三宗趣者。即以悲智無二事理雙修觀行為
宗。疾滿一切佛法為趣。第四釋文。文分為
二。先問後答。今初亦二。先敘問答之人。正
念天子問者。天者淨也。表所問事理染相絕
故。梵依天行而得成故。念與無念二而不
二。為正念也。法慧答者。表巧慧窮法。後佛
子下。正顯問端。於中先舉所問境。次云何
下。述所問相。問相有二。一問行淨所因。謂
隨相持戒之梵行。云何得離相之清淨。故不
應言淨劣梵也。二從菩薩下。問因所得果。
第二法慧下答。答前二問即為二別。先答
行淨所因。後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斯即
觀成利益也。今初分二。先明自行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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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離相之戒成。後復應修習下。明利他之行
淨。即無緣之四等二種智慧。通在兩文為
能淨故前中分四。一總示所應。二所謂下。
列名略釋。三若身是下。廣陳修相。四如是
觀已下。顯觀成相。今初。作意者。不墮無記
故。觀察者。以慧推求故。二中初列十法。即
列上所緣之境。後應如是觀下。釋上作意觀
察所以。唯令觀十法者。一為成圓數。二梵
行緣體不離此十。謂身口意三是行所依處。
三業行因三寶行緣。戒謂行體。問以善三
業歸於三寶。得受隨戒何要觀耶。答若不
觀察。取相堅持同權小故。見戒從緣起心
持戒為迷倒故。云何觀耶。廣在下文。今略
釋之。意云十中隨一。若是餘九即非明假
眾緣。以顯無性。況十中各十。一一推徵。相
盡理現名真梵行。第三廣陳修相。即尋伺觀
也。十法即為十段。前六通染。是故但約染
淨相違。名非梵行。亦不析破彼法自體。後
四唯淨順於梵行故。分析體空何有梵行。
十中各先總牒觀境。後以十事徵顯其非。
今初身具中。一非善者。身通不善體非順
理。梵行善性體能順理。二法既殊明身非
梵行。梵行何在他。皆倣此。當知梵行之言
貫通諸句。二體是無記非可軌法。三飲食資
成。四自相臭惡。五自性不淨。六種子住處
等皆悉可厭。七四蛇違反。八業惑所依故。九
是身無知。又要當死究竟不淨故。十八萬戶
蟲戶有九億。全以蟲聚成其身故。今此梵
行體是可軌性。能澄淨芬馨清潔。賢聖所欣
[019-0641b]
順法順教。體無雜染。與智相應眾善集成。
彼豈當是於十事求梵行叵得。當知梵行
離相離性下九準之。二身業者。身之作用名
為身業。語意亦然。十中四儀無記。餘六通
善惡故非梵行。三語具十事。初一語體次五
語緣。謂風觸七處而出於聲。此略無臍輪
牙齒。後吐納等四。是辨語相十事。望業皆
是語體。此唯無記故非梵行。四語業十事通
善惡故。亦非梵行。安立說者謂假施設。隨
俗說者。隨世名言。餘可思準。第五觀意十
事。覺是尋求觀是伺察。覺麁觀細是不定法。
言分別者。以慧揀擇。三分別中是自性分
別。七分別中任運分別。種種分別者。三中隨
念計度故。七中餘六。謂有相無相尋求伺察
染污不染污故。憶念者。追憶曾習唯緣過
去。思惟者。以慧籌度通去來今。並有一多
各成二種。上六皆別境攝。種種憶念義兼惡
作。幻術通思通念。眠是不定意識亦行。但
取境昧略。輕眠有夢。亦通善惡覺之勢故。
此十是心所。不離心故同名意也。徵破準
前。第六觀意業十事。皆意之用故名為業。
約遍行五徵之。一思二想次四是觸。後四
是受。作意一種總遍十段。故前云作意觀
察。即上四段亦各一蘊。此中思等與意何別。
但思等心所有二義故。一扶持心王屬前
所攝。二依心起用。屬此位收故。多從受
境以辨。若欲破者。既約遍行通於三性
故。非梵行餘準前知。第七觀佛十事觀於
三身。若依小乘。初五法身。以無漏戒等及
[019-0641c]
眷屬無漏五蘊。為法身故。次二報身。以三
祇百劫所修感相好故。次一化身。神通
化現故。業行通為三身之因。果報通語三身
之果。若依大乘。前八皆是化身。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涅槃是果離繫果故。菩
提是報報本願故。今一一推徵。若一是佛餘
者應非。一一皆佛則有多佛。和合成佛則
無自性。故中論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
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陰合為如
來。則無有自性。進退推求佛體寂滅。尚非
是有豈當是無。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
諸法性空中思惟亦不可。是知真佛既超心
境。依斯成行行豈相耶。第八觀法。但有八
句者。應梵本脫漏。豈餘九皆十此獨八耶。若
約有所表者。表除九十八使故。加十總觀
破百八煩惱故。然法有教理行果。今就後
三略能詮故。八中初一理法。次一果法。餘
六通三約理可知。約行者。謂不善不生妄
想不起。言語道斷智無分別。定無行處如
智兩冥。此六究竟即是果相。今推徵云。若一
是法餘則應非。一一皆爾。若謂總。是則和
合不實。隨得一法即應得餘。和合而成則
無和合。若以無合而為法者。無合之法豈
當有耶。又此舉法皆舉寂滅不生等者。欲
明一一自虛。法即非法梵行何從。第九觀
僧十事。前八約人後二就德。且依小說。言
預流者。始超凡地預聖流故。一來者。修惑
未盡。一度來生欲界中故。不還者。欲界惑
盡。更不還來生欲界故。阿羅漢者。此有三
[019-0642a]
義。一名殺賊。已斷一切諸煩惱故。二名不
生。三界之生永已盡故。三名為應。應受
人天大供養故。有四向者。向於果故。謂
斷三界見惑有十六心。至第十五道類忍
時。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即入修道。名須陀
洹果。欲界修惑分為九品。斷至五二向。斷
六一來果。斷七或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
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次斷上二界修惑。乃至
有頂八品惑盡。名阿羅漢向。三界見修都盡
得阿羅漢果。今此欲明梵行。粗陳名目。若
廣引婆沙俱舍雜集瑜伽則清淨梵行有累
名數。力有餘者付在說時。此中觀意。謂僧
名和合而有八輩。一若是僧餘則應非。又
一一別辨則無眾義。集此無眾豈成眾耶。
況於入流無所入等。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則其體自虛。後二就德。德若是僧何須
八輩離法無人離人無法。一一窮究為僧
者。誰僧體既虛梵行安寄。第十觀戒。戒為行
體。亦賴眾緣。從緣成戒戒性如空。起心持
者。是謂迷倒。無善無威儀不雜二乘心。
是名持淨戒。此戒乃名真梵行也。其中十
事。前八是受後二是隨。受中壇場得戒之處。
問淨教儀並教授師。三說羯磨即得戒法。和
尚得戒根本。阿闍黎者。正即二師。義兼七證。
剃髮著衣是戒外相。隨中乞食四依之一。正
命。謂離四邪五邪。若依菩薩戒類例上文。
具如善戒經。及彌勒菩薩所造。受菩薩戒羯
磨所辨。此上十境。正約菩薩傍兼聲聞。設
依小受修觀則為菩薩。即如此方。又善戒
[019-0642b]
經。欲受菩薩戒。皆先具受前之三戒。故所
觀境通於大小。其能觀智唯實教大乘。上來
尋伺觀竟。第四如是觀下。辨觀成之相。望
前尋伺即為觀蓋。望後得正覺果。此但如
實觀成。文分為三。初約所觀十境如實觀
成。二此中何法下。約所成梵行如實觀成。三
如是觀察下。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今初。有
十句。初六句明三輪清淨觀。一不取能持
戒眾生。言身兼口意也。二不著所修行事。
三不住於戒法。亦即是事。亦通不住前法。
次三句。以三時門明不住持戒時。兼釋
上不取等言。三世推求不可得故。已滅未
至空理易明。現在多滯偏語空寂。以剎那
不住過未分之。故空寂也。次二句明二空
觀成。作受者。人業報是法。後二句。以不遷
理釋成因果空義。此世不移動。謂不從今
至後。彼世不改變。謂不從後至今。是為因
自昔滅無力感果。果不俱因無力酬因。
何有報受。以物各性住性本空故。二約所
成梵行如實觀成者。有十一句。初句總顯
無名。十已空故。餘句為別。一不從十生。
二非屬身等。皆十已空故。上二句約緣以
徵。次二句就體以徵。初句明離前十外無
別無作戒體。十外有體不假前十。次句亦
無有作。作之受隨前已空故。次句雙非顯
中。無性防非故。次五句約五陰。有二意。一
就戒體。有說。無作戒體體即是色。有說。非
色非心。五蘊之內。初一是色後四是心。今言
為是色者。顯非是色。以其所立無表依表
[019-0642c]
生。表色無表色。今明觀意。表色尚空。何有
無表。為非色者。顯非非色也。從色生於
戒尚不名為色。從色生於戒豈是非色耶。
言為是識者。意顯非心。若言是心者。一切
皆有心應常有梵行。是知非心也。若言非
心木石應梵行。是知非非心也。若言非色
非心行蘊攝者。但是行蘊應皆名戒。二就
修行梵行不離五蘊。若即蘊者。有蘊皆
梵行。若離蘊者。豈是我梵行。故後結云皆
不可得。第三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以無得
故。文有十一句。初句為總。次九句別顯無
得。一由上三世皆空故。二由於身無所取。
於修無所著故。三言心無障礙者。即前於
法無所住故。於風行空無有礙故。四作
受二念不現行故。五雖空不礙涉有故。六
七涉有不迷於空故。受觀無相。受謂忍可
於心。觀謂起用於境。八結歸平等。大般若
曼殊室利分云。我不見有一法非佛法者
故。無法不等。九一收一切方顯具德圓融。
末後一句總以結酬。由上義故名淨梵行。
上辨自利行淨竟。第二復應下。明利他行
淨。文分為二。初深觀果智。即利他之方。
後慈念眾生成無緣四等。是則自利利他上
求下化。皆具足也。今初文三。初舉法應修
謂梵行體也。緣體宛然一心湛寂。梵行用也。
不思不造萬行沸騰故。不但心觀圓明。復應
廣集佛智。二何者下。徵起別列可知。三於
如來下。結勸廣學。第二聞已下。慈念眾生
成無緣四等。文有四句。一雙起慈悲。如犢
[019-0643a]
母隨子。二思惟藥病成大法喜。三即行無
求以成大捨。四智了諸境導成無緣。此中
五喻廣如十忍然釋有通別。別者如幻似
有不實故。似有故假不實故空。此二不二
成中道智。如夢者。虛妄見故。如影者。從業
緣現故。如響者。屬諸因緣故。如變化者。須
臾變滅故。若如是了境。即終日化而無化。
亦為眾生說如斯法。是謂利他梵行清淨
也。第二大段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問。文
中分二。先牒前因深。初總指前文。不生二
解則舉其要。即所行無二。二一切下。酬其
果滿。先標後釋。今初。由理觀深玄。了性具
足。萬行齊修故。令大果無邊德用現證在。即
一切明其果大。疾現語其速證。後初發心
下釋。先釋疾現之言。後釋現前之相。今初。
上言疾得疾在何時。故云初發心時。何法
現前謂無上菩提也。後知一切下。釋現前之
相。亦是出其所因。何者。夫初心為始正覺
為終。何以初心便成正覺。故今釋云知一
切法即心自性故。覺法自性即名為佛。故
下經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斯良證
也。斯則發者。是開發之發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夫佛智非深情迷謂遠。情
亡智現則一體非遙。既言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今理現自心。即
心之性已備無邊之德矣。成就慧身者。上
觀法盡也。正法當興今諸見亡也。佛智爰起。
覺心則理現。理現則智圓。若鏡淨明生。非
前非後非新非故。寂照湛然不由他悟者。
[019-0643b]
成上慧身。即無師自然智也。又不由他悟是
自覺也。知一切法是覺他也。成就慧身為覺
滿也。成就慧身必資理發。見夫心性豈更
有他。若見有他安稱為悟。既曰心性自亦
不存。寂而能知名為正覺。豈唯定之方寸。
不取則於人哉。況初後圓融不待言也。梵
行品竟。


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



初來意者。謂前二品明位及行。今顯勝德。
舉初況後巧顯深勝。故次來也。又前品末
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未知此心有何功
用。頓得爾耶。今釋此義故次來也。二釋名
者。初有二義。一三種發心之初。二十住之初
發。亦二義。一發起上求。二三德開發。能知
三世佛智故。永斷一切疑網故。得如來一
身無量身等故。在於信位久已研窮。至此
位中豁然開悟。故得功齊果位攝德無邊。
受斯稱矣。三宗趣者。即以初心攝德為宗。
令物窮究發心為趣。然住會發心。定是信
成就攝。解行及證自在後文。生如來家。自約
解說。不應謂此便是證收。若謂久習無明
云何頓成大智者。豈不聞冥室千年之闇
一燈倏忽頓除耶。若謂云何能知三世佛
法者豈不聞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祕密藏
耶。餘義至文當釋。夫機差教別聖旨深玄。
並未證真如同居學地。共詳聖智誠曰才
難。且以淺為深有符理之得。以深為淺
有謗法之愆。以遠為近則有益於行人。以
近為遠則法非我分。諸佛說教貴在俯就
[019-0643c]
物機。後輩學人若欲高推聖境。儻失大利
豈不傷哉。且夕釣磻谿朝升台輔。豈與夫
明經常選。而語其優劣者哉。況纔生王宮
貴極臣佐。寧同百戰夷項備歷艱辛。況十
千劫之功高。亦非聊爾人耳。是以語其智
等虛空而非類。論其德碎塵剎而難量。
極念劫之圓融。盡法門之重現。初心契於
智海。豈有邊涯。猶微滴入於天池齊無終
始。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法慧仰推良在此也。如或未喻勝鬘有
文。推佛能知。斯言無過餘如賢首品。次正
釋文長分為七。一天王請說分。二歎深難說
分。三約喻校量分。四就法略示分。五動地興
供分。六他方證成分。七以偈重頌分。又釋於
中分二。初長行。後偈頌。前中亦二。初此界
後結通。前中亦二。初正說。後證成。前中亦
二。先問後答。今依前辨。初中天帝問者。在
彼宮故。聞前速成生疑念故。菩提心是萬
行主故。問法慧者。是會主故。初心具後之
德。唯慧境故。下正顯問端。雖則正問功德
下。法慧答功德之量。便顯發心之相。是為
菩薩善巧辯才。第二法慧菩薩言下。歎深難
說。所以歎者。法體深廣去疑令樂故。下
寄言顯說未盡其源故。於中初句總。言
甚深者。謂約時深徹後際。約德深至佛果。
約理深同法界。約行深包萬行。並深中之
極故云甚深。又數廣難量理玄叵測。雖深
非甚。今即少而多即事而理。初心具後是
謂甚深。下十句別由斯十義。故曰甚深。於
[019-0644a]
中初四能所對辨。各前能後所。一離言故難
宣示。二無相故超心識。三非自力辯能分
別。四非劣慧能信解。後六通能所證。五
非有所得及一慧能證。六非起行及一行能
行。七次第修慧不能通達。八九思慧不能
思惟籌度。十聞慧不能信向趣入。此六後後
劣於前前。巧顯深也。所以廣說難者。非唯
成上甚深。正誡今後令信。第三雖然下。約
喻校量分於中二。初結前生後。謂約自力
則甚深。承力則可說。二佛子下。正顯校量
中有十一大喻。一利樂眾生喻。二速疾步
剎喻。三知劫成壞喻。四善知勝解喻。五善
知諸根喻。六善知欲樂喻。七善知方便
喻。八善知他心喻。九善知業相喻。十善知
煩惱喻。十一供佛及生喻。然此十一喻。後
後過於前前故皆捨置前前更舉後後。巧
顯深勝。又此諸喻合有通別。通但通合
發心德廣。謂如初喻中便合云。為悉知一
切世界成壞等。此不同於喻也。別謂所合
同喻。但喻有分限。法無限耳。如初喻合云。
不但為以一切樂具供養十方等。初一具
通具別。下十略無通合。此諸喻文皆應有
四。一舉喻二徵問。三領答四校量。初後具
四。中九略無中二。又諸喻內一一皆有十
重。皆應舉喻問答校量。文無者略。今初。喻
十重中。初一廣說。後九略明。初中有四。一
舉廣事。二徵問三答顯廣。四辨超過。今初
有三。先與現世益。文有三廣為供具田時。
次然後下。與後世樂。後南西下。類餘九方。
[019-0644b]
二徵問。三答廣並可知。四超過中云歌羅
者。此云豎析。人身上毛。為百分中之一分
也。或曰。十六分中之一分義。譯為校量分。
優波尼沙陀者。此云近少。謂少許相近比類
之分也。百千後即云億分者。中等數也。後
九略說中文四同前。今初併舉九事樂具
皆同。一切所經劫數漸漸增多。其所教法轉
轉增勝。據初世界亦合漸增。以此十前文
標一故。餘無者略。若十方共十則界不增。
第四校量中三。初辨超過。二何以故者徵。徵
意云前。云功德除佛難知。何以比此猶少
非類。三釋意有二。一別翻前喻。謂發心無
限前有限故。亦是反釋。二為令如來種性不
斷下。通對前十總顯具德。亦是順釋。於中
有十二句。初三總相對前辨勝。一翻前小
果。二翻前限處。三翻前有限眾生。下九句即
下十喻之本。一即第三知劫成壞喻本。二即
第四善知勝解喻本。故下文云。乃至垢解淨
解等。三却是第二速疾步剎喻本。四即第六
及第十本。五即第九本。六即五七本。七八皆
第八喻本。九知佛境界平等。即第十一供佛
喻本。此中九句即佛。十力智。一知成壞垢淨
自性。即業報智。心樂即種種解智。知煩惱
即漏盡智。生死即天眼智。諸根即根勝劣智。
方便即禪解脫三昧智。此及佛境並是一切至
處道智。心行即種種界智。三世智即宿命智。
其處非處智以是總故。亦是前三總句中攝。
然此所知皆約一切無齊限也。下文廣釋
其相。第二佛子復置下。明速疾步剎喻。然次
[019-0644c]
下。九喻文皆分四。初舉廣喻。二辨超過。三
徵四釋。釋中皆先反釋後順釋。今初喻中前
三可知。四釋中先反釋彰前不及。後為了知
下順釋。辨此過前。於中十一句初句總。所
謂下。別知世界相即相入無障礙義。前七正
明即入。八一毛端下二對。釋上即入所由。
略舉三門。初以法性融通門釋。謂一切世
界差別性。與一毛端體性無二故。是故事隨
性融。此彼相即事攬性起。彼此相入各有
同體異體。準上思之。九一世界中出生一切
世界者。此約緣起門釋。謂諸緣起更互相
生。有其二義。一約體有體無體義。是故相
即。二約用有力無力義。是故相入。亦有同
體異體義。並準上思之。欲知一切世界無體
性者。約無自性門。以大非定大故。能即小
等。十總結。欲以一念盡知如是廣無邊際。
重重即入無障礙事故。發菩提心。又此言
知。偈中亦身往彼。第三佛子下。知劫成壞
喻。文亦有四。初明喻廣大。舉成攝住舉
壞兼空。二佛子下。對辨超過。三徵四釋。釋
中亦二。先反釋後順釋。順中三。初總次所謂
下別。三是名下。結能知智別中言平等者。
通相即相入。就緣就性唯心等殊。皆無障
礙故云平等。一長短者。如娑婆為短安樂
為長。遞傳相望以為長短。二三及四文並可
知。五量無量者。如勝蓮華界。劫更無有上。
名為無量。已下皆有量。六有成壞則有盡。
無成壞則無盡。標中但云成壞。從多分說。
亦麁盡細不盡。七念劫相望。八劫非劫自有
[019-0645a]
三義。一約未經增滅。縱百千年名為非
劫。若經增減成壞名劫。二如勝蓮華剎既
不可校量。亦無劫數故名非劫。三推妄歸
真劫入非劫。依真起妄非劫入劫。斯則前
七事事無礙。此乃理事無礙。九一念速知兼
總包無盡。以斯無限安可比前。三結能知
智。即十通中。知盡未來際劫神通也。第四佛
子下。善知勝解喻。文四同前。初舉廣喻。梵
云阿地目多。此云勝解。謂於決定境印持
為性。不可引轉為業。今譯存略耳。釋中
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別中總
有十三句。初有八句總相以辨。後有五句
一一別明。前中又二。初三解。為得方便解
智光。此光通因通果。於中一廣二深。約理
等故。三即能知。後五句。為得佛十力中勝
解智力。解一切法。初一約人。謂眾生海解
故。次一約時及性。三約境明似不似。上皆
明所知廣。四事事相即顯所知深。上皆所知
後一能知。即得十力之一也。第二從欲悉知
有上。下一一別明。上但云多。未識差別之
相。今略示之。於中五句各是一義。初句三
對。約佛菩薩相望。一妙覺無上餘皆有上。
此約竪論。二約橫辨盡未盡。故三同位互望
為等。高下位相望為不等。第二句有六對。
約五乘凡聖相望差別。有依無依。約自性差
別。託於根境及稱真故。二約淺深差別。甚
深般若不共小乘故。三約境差別。佛解無
邊餘未盡故。四約二諦。世諦差別勝義無差
故。五巧拙差別。六漏無漏差別。第三句有四
[019-0645b]
解。約佛乘說。一深故。二廣故。三無分量故。
四契真如正位得果解故。事理無礙故。無
二礙故。第四句三對。唯約眾生以辨差
別。於中初能知方便。不礙空而知假故。後
悉知下。明其所知。有三對六解。與惑相應
名染。不相應名淨。廣略者。約境及作意差
別。麁細者。約行相差別。委悉不委悉故。第
五句三對。多約知聖教解。於中文二。先正
明。二一切下。通結前文。初中深密者。開則深
約方廣一乘。密謂密意。合則深即是密。以祕
以妙即事而真故。二方便者。略有三種。一
進趣方便。謂見道前方便道是。二施為方便。
即第七波羅蜜。依實起權皆善巧故。實無此
事假施設有故。三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
集成。如六相巧成可名方便。今並能解。言
分別者。凡於一法多門決擇故。言自然者。法
爾本覺內熏發故。隨因所起者。過去聞熏之
所發故。或於現在正思惟等而能知故。言隨
緣所起者。謂得善友增上緣力。所開悟故。
二一切下總結。廣多交絡故如網也。為此無
限而起大心。豈同前喻。第五知根智。第
六知欲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
為業。即勝解智所攝。會釋如前。第七知方
便者。即禪善巧及至處道智方便三種。如向
所辨所望別故。無相濫失。第八知心義兼
王所。即他心智。第九知業即業報智。上皆文
四。同前可知。辨其名體。具如初會十力章
中。廣顯差別如第九地。第十佛子復置下。
明知煩惱差別喻。文亦分四。前三可知。第
[019-0645c]
四釋中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
別有六門。各先惑後治。謂非但空知。意在
斷故。初門總明後一義兼總別。中間四門
別舉其重。今初門中輕重眠起。通下諸惑
故名為總。就中輕重總中之總。以品言之。
一切煩惱各有輕重。約起惑者。心有異故。
據難易斷現行為輕。種子為重。即眠起是。
又分別為輕俱生為重。若據破壞三寶焚
燒善根。則邪見最重餘悉名輕。若據損惱
自他障菩薩道。瞋恚最重餘悉名輕。若據
發潤生死流轉。無明愛取為重。若依為諸
惑根。則三毒為重。若依障初聖道不受聖
教。見慢為重。若據遠隨現行障無學道。我
愛慢為重。餘可名輕若煩惱當體相望。十
大煩惱為重。隨惑為輕。隨煩惱中大中小
隨。展轉輕重。又正使為重習氣為輕。更有
異門可略言也。言眠起者。眠即種子眠伏
藏識。起即對境發起現行。言一一眾生無
量煩惱。總結多端。種種差別如後略說。廣
唯佛知。種種覺觀通能所治。有染淨故。染
為所治。煩惱依故。如欲恚害覺。能生貪等
無量煩惱。涅槃加五說有八覺。一欲覺。求
可意事。二瞋覺。念欲瞋他。三惱覺。念欲
惱他。四親里覺。憶念親緣。五國土覺。念世
安危。六不死覺。積財資養。七族姓覺。念族
高下。八輕侮覺。侮即是慢。念自恃欺人。此
等非一故云種種。皆能引起一切煩惱。對
上一一眾生無量煩惱。亦名引起分別。言
淨治者。欲以不淨觀治。瞋以慈治。惱害以
[019-0646a]
悲治。次四以無常觀治。後一以無我我所
觀治。故云種種覺觀淨治一切雜染。第二依
流轉門。於所治中即癡愛發潤。斷一切下明
治。由癡愛故。諸趣流轉。從癡有愛菩薩病
生故。一切眾生三有五趣三結要當斷盡。一
欲界諸愛別名欲結。二上二界愛合名有結。
三三界無明名無明結。三結亦名三漏。即上
癡愛斷已永盡生死流故。第三依病行門。四
分分別。分是性義。各據偏多受貪等名。名
為不等。三分俱多名為等分。然不出三。此
三別名三不善根。故治中云斷根本也。第
四依通諸識門。明我我所。謂第七識恒執第
八為內我故。惑謂為我所染之起慢。故
云我慢。通至第六。內執我身外執資具。恃
己陵人。又此我者。亦兼法我。若盡此惑則
諸惑皆盡。故治中云盡無餘也。第五約相生
門。以利鈍分別先鈍後利。故淨名推身。以
欲貪為本。欲貪以虛妄分別為本。虛妄分
別以顛倒想為本。顛倒想以無住為本。今
以無住非煩惱故略不言耳。而順明之。從
顛倒虛妄分別生貪等惑。依貪等惑有諸
隨惑。展轉相生。顛倒想者。不淨計淨等故。
利中即身見為本。生六十二見。此有二說。
一依三世五蘊。至下當明。二依異道邪見。
具如瑜伽八十七說。第六約出家修行門。
以障蓋分別。蓋謂五蓋。已見上文。障即二
障。此亦總。結前諸惑不離二障。發大悲
下。明能治道。謂救有障者。護修行者。此
言在末。義兼總結。謂菩薩發心不自為己。
[019-0646b]
但以大悲救護一切。令斷上來諸惑之網。
斷之何。為令本智清淨。然能治道。雖復眾
多不出二種。一通二別。別如上來隨分開
示。如不能斷應宜轉治。謂如起貪以不
淨觀治之。不去當起慈悲。緣於前境。應
以淨法與之。云何出家無慈悲心。反更染
污。如是隨便種種迴轉。皆以無得而為方
便。所言通者。但當深觀第一義諦。謂當觀
諸惑即是本覺菩提。故無行云。貪欲即是道。
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故。
惑性智性皆本淨故。但由虛妄分別凡夫不
了。如大富盲人動轉為寶所傷。二乘熱狂。
謂為蟲蛇驚走遠避。權菩薩輩猶謂有之
可斷。今乘一切智乘以淨慧眼。觀惑即真。
則煩惱自虛智性常淨。是為開佛知見。使得
清淨。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有斯悲智。如是
知斷發菩提心。豈與夫前喻同年而語哉。
第十一明供佛及生喻文三。初舉喻校量。
二徵。三釋。今初分二。前廣明一人。後略辨
九人。初中有四。一舉廣喻。二問。三答。四校
量顯勝。初中有二。初廣說東方。後南西下
略例九方。初中又二。先明佛在供養。後至
佛滅下明滅後供養。前中又二。先自行後又
勸下化他。前中有四深勝。一供具廣妙。二供
田廣勝。謂無數界悲敬田故。三供心勝恭敬
等故。四供時勝。相續無數劫故。此自行已勝。
況於教他。況復滅後況於餘方。餘並可知。
後略辨九人中二。先舉廣喻。二佛子下校量
顯勝前中九人展轉遞望。念敵多劫數量復
[019-0646c]
增。此中如第一人一念以無數供。至第二
人皆增至無量。乃至第十增至不可說不可
說。皆積當位之念。以至當位極時也。後校
量可知。二徵意云。其第十人供福。已至不
可說不可說。全比容許不齊。何以不及少
分。第三釋中分二。先反顯不為齊限。明前
不及此。後為供養盡法界下順釋。以無限
故辨此過。前略申十種。一時過。謂窮三際
念劫重重時故。二處過。謂該十方相即入
故。三供過。謂盡法界稱理之供故。四田過。
謂盡虛空界塵毛等處。諸如來身各充法界
故。五心過。謂一一念中。各以無盡供。供無
盡佛。經無盡劫心猶不足故。六悲過。自作
教他。以此善根唯為眾生令先成佛。我
亦供養故。七智過。了達三事。隨其一一稱
法界故。如海一滴。則具百川之味。芥子之
空已無分限。八善巧過。能以一事為多攝
多為一。善巧成就融攝諸位。真實行故。九
所求過。唯為菩提不為餘趣故。十平等
過。謂生佛自他供與不供。皆平等故。束上
十義總不出三。一無齊限故。二稱法性
故。三事事無礙故。無此三意設更重重廣
喻。亦不及少分。第四發是心已下。就法略
示分。前喻顯大心因廣。此明攝德深勝亦
是讚勝勸學文中有二。一發是心已者。牒前
諸喻所校量心。二能知下明此大心所攝功
德。於中有五。一解行圓滿。二妙果當成。三
與佛平等。四能作佛事。五大智現前。初中
三。一總舉所知。現佛正覺但云智慧。過佛
[019-0647a]
示滅故加涅槃。當佛在因云善根也。過現
已從緣應可得云知。未來未有但可云信。
亦信一切皆當佛也。二彼諸下攝以修證。
有為能得無為能知。能證使智身成就法
身等佛。古德判此一段。為攝位修成。謂於
諸佛功德智慧能信是十信。信成就故。後攝
初故。能受是十住。能修是十行。能知是十
向。得證是十地。謂本智證後智。得能成就。
是結因究竟。能與佛等是果滿。平等謂與
諸佛能證所證平等無二故。初心即攝諸位。
乃至佛果亦是一理。三徵釋所以。何以初
心即滿因位。釋意云。以等真性所為無齊
限故。有十一句。初總餘別。文並同前初喻
中辨。第二以發心故下。妙果當成分二。初標
因得果。二徵釋所由。今初得於八事。一解
契佛心故為憶念。二入正定聚故當得菩
提。三真器已成故佛授妙法。妙法者即如來
知見也。四知心性故與佛平等。五圓修助
道六度四攝。六力等未證亦定無疑。故云
成就。七十八不共修習莊嚴。八得四無礙辨
名說法智慧。上七皆言三世明其豎該。今
云法界。辨其橫攝。前後影略。二徵釋所由
中。初徵意云何以發心即得果法。釋云。以
是發心為因。決定當得佛故。望圓極之果
故定當成。約見性成智身。上品云即得故。
晉經梵本。此中皆云即是佛故者。當此義
也。第三應知下與佛平等者。見性均故。發心
畢竟二不別也。文有四句。初總餘別。總言
等佛何所等耶。有三種等。一所緣境界。及
[019-0647b]
分齊境界等。二大悲大定力無畏等。皆悉平
等。三得知身無從。亦無積聚。隨物分別
見種種身。如是智慧與佛平等。第四纔發
心時下。能作佛事有十一句。皆是纔發即
得。言即得者有二意故。一約法圓融。初心
攝諸位故。通說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
行攝位。如十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說。
二以位攝位。如十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
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處說。其十行十向十
地皆爾。各如自品說。三初心攝終。如十住
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說。並就因位滿說。
如普賢作用大分同佛。猶未是佛。此中亦
爾。二約見性齊故。說與佛等具諸佛法豎。
論位次優劣非無。若爾此與歷別何異。請
以喻顯。若彼虛室置之一燈。光周室內。加
二加三乃至百千。各各重重遍於室內。雖
同周遍不妨後後益。明初心等佛若彼一
燈。妙覺等初同第百千。若器中盛燈。雖復
百千共置一室。互不相見。歷別修行類同
此也。依於此義故。初心即云振動光照一
切世界。登地已上却說百剎千剎。如理思
之。又即由此義廢高就下。十住之中即
齊地故。第五此初發下明大智現前。此文二
意。一別是一段。謂以無著大智求菩提故。
二通釋上四段。謂由於一切無所著故。稱
性圓融能成能攝一切功德文中分二。初
正明無著。後釋其所由。前中初總所謂下
別。謂從三世門見佛法僧非佛法僧。同三
世攝。於中三位。初八清淨次四通染淨。後
[019-0647c]
二唯染。後唯求下釋不著所由。文含多意。
一云。唯為菩提故云求一切智。不餘趣向
故於法界佛等無著。此雖有理不順今文。
以佛及佛法豈非一切智耶。二云。求之於
己不求佛等。求之於己尚未免求。今釋
有二。一只為求一切智故。求而無著。以
有所著非真求故。故淨名云。夫求法者。於
一切法應無所求。了法無求順一切智。二
者言求者不壞相也。不著者稱法性也。性
相雙鑑。終日求而無所求。經云無所求中
吾故求之矣。第五爾時下動地興供分。全同
上文。第六是時十方下。十方證成分。望於上
文有同有異。同義可知。異有三種即為
三段。一佛現證成異前菩薩。二顯益證成前
文所無。三結通無盡。前略此廣加說因故。
今初也。先現身次讚說。後引已同。以初心
攝德深廣恐難信受。故佛自證。二汝說此法
時下顯益證成。益通二世。初益現在。後我
等悉當護持已下。顯及當來。今初清淨心
者。以聞菩提心見心性故。而經多劫者。
然餘教說定三僧祇。此宗所明劫數不定。略
有四類。一或展則無量。不可說不可說剎塵。
如法界品說。二或千不可說。或減或增。如
威光太子及此中說。三或一生二生。如善財
童子兜率天子。四初心即得如前所說。所乘
之法既自在圓融。能乘之人亦遲速不定。念
劫融故。故彌勒云。一切菩薩無量劫修。善財
一生皆得。起信則以若遲若速。皆為方便。
此宗則以楷定為權。並有聖言無煩固執。
[019-0648a]
不以長時而生退怯。不以速證而起輕
心。若遲若疾誓要當剋。是佛意也。後益末
世令信仰故。今之聞者。皆由佛力願深
愧信行。三如此下結通無盡。是證佛結通非
經家也。先明說遍。後其說法下示所說同。
文中有三。一說人同。二說儀同。謂神力本
願故。三說意同。為欲下是此文大旨。同前十
住並顯可知。第七爾時下以偈重頌分。先
辨偈意有十一句。初一後一是說偈儀。而
離開者欲顯中九。皆承佛力該十方故。中
九正明所謂。初總餘別。別中四對。一淨業
顯理。二除惑開信。妄想分別為雜染根。三
知病識藥。四觀果淨因。即由利他自業便
淨。第二正顯偈辭。有一百二十一頌。文分
三段。初八十二偈。超頌就法略示。二有三
十四偈。却頌就喻校量。三有五偈結德
勸讚令景慕發心。歎深難說遍於三段。又
歎為長行偈頌之本。故略不頌之初中文
亦分五。初有十七偈。頌第一解行圓滿。二
菩薩始發下十七頌。超頌第四能作佛事。三
菩薩所住下十八偈。却頌第三得佛平等。四
趣向菩提下六偈半。頌第五大智現前。五恒
勸眾生下。二十三偈半。頌第二妙果當成。
文不次者。顯德無前後故。又長行明先同
果體。後同果用。偈頌明用可在。今果明
當得。大智通遍故。前後互明。初中文分為
二。初一偈。頌前正明解行圓滿。然初句。是
總舉發心為因。餘十六偈頌前徵釋。於中
有七。初一偈頌充遍一切世界。二有二
[019-0648b]
偈。頌為欲度脫一切世界眾生。三有一偈。
頌知世界成壞。知者意在往化覲佛故四一
偈半。頌為悉知一切眾生垢淨故。及一切
世界三有清淨。知垢意在令淨故。五趣三有
名左右耳。五紹隆下兩偈半。却頌為不斷如
來種性故。初半摧邪顯正即紹隆義。次句示
佛種之體性。次二句即起佛種緣。餘是種起
之相。化化不絕是報佛恩。心如金剛是種性
義。照佛所行修菩提行。則佛種不斷也。六
五偈。頌知眾生心樂煩惱習氣下。四種發心。
於中初偈。總明所知事。想是妄想即煩惱也。
業即習氣果即死此生彼。心即心行根性即
諸根。次二偈顯知之體相。皆即事入玄。次
偈非唯知病亦識法藥。故如世尊。後偈非
唯空知。行願相符能為實益。七有三偈。頌
知一切眾生三世智。謂離三世障故。障有十
種。一煩惱雜染障。二觸境迷倒障。三長時懈
怠障。四取著因果障。五邪教邪師引轉障。六
趣下乘障。七麁相現前障。八於遍趣行無
堪能障。九隨言生解障。十不亡能所障。如次
十句各一對治。末後二句總結通達。第二菩
薩始發下有十七偈。頌上能作佛事。總分為
十。初二偈。頌即能說法教化調伏一切眾
生。以悲智相導故。二有一偈頌諸佛讚歎。
歎必加故。三有一偈。頌即能振動一切世
界。動入互舉。四菩薩具足下六偈。頌即能息
滅一切諸惡道苦。於中具悲智之德。故能拔
因果之苦。而無我人。五有一偈。頌即能光
照一切世界。照世意在照諸眾生。六一偈。
[019-0648c]
頌即能嚴淨一切國土。毛孔現剎即神通嚴
也。七有一偈半。頌上即令一切眾生歡喜。供
佛問法但為益物故。八一偈半。頌上即能入
一切法界性。初半聞而通達。次半思而兼說。
後半修而無著。九有半偈。依修而證。頌即
能持一切佛種性也。十有一偈半。頌即能
示現成佛。第三菩薩所住下十八偈。頌得佛
平等。於中分四。初三偈半頌佛境界平等。
初偈分齊境。次偈兼所證所緣境。後一偈半
舉況顯勝。二善知下四偈半。頌功德平等。
三有一偈。頌前文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平
等。四於諸下九偈。頌真實智慧。於中有四。
初四頌。發離一切妄想廣大心。二有二頌。
發窮三際廣大心。三有二頌。發順涅槃菩
提廣大心。四一偈結勸可知。第四趣向菩提
下六偈半。頌大智現前。於中初一結前生
後。餘正頌大智現前。初偈於佛無著。次偈
即若眾生若眾生法。次偈即若佛若佛法。次
偈若世間若世間法。次偈若菩薩若菩薩法。
二乘文略。後半偈頌上結文。念十方佛即求
一切智。無依無取。即於諸法界心無所著。第
五有二十三偈半。頌前妙果當成。於中有
九。初三偈半頌常為一切諸佛護念。以具
德故。二半偈。頌當得無上菩提。三半偈。頌
與其妙法。大人法者八大人覺也。四有一
偈。頌佛體平等。時處平等即佛體故。五有
一偈。頌已修三世諸佛助道之法。六有六
偈。頌成就三世諸佛力無所畏。廣十力之
別名。略無畏之都號。於中五偈半別明十
[019-0649a]
力。後半偈顯得分齊。七有五偈。頌已莊嚴
三世諸佛不共佛法。三世間圓融不共權小
故。八五偈。頌悉得諸佛說法智慧力。九一
偈。結德無盡並屬初心。該前諸段大文第
二十方國土下。三十四頌。頌前約喻校量。於
中分二。先十四頌。正頌前喻可知。後二十
偈。通釋諸喻不及所由。前雖略釋今此廣
辨。又長行中多隨喻別明。今此總辨。亦總相
頌前歎深難說。若將別配。則令難證等互
有所局。於中分三。初半偈結前生後。次十
七偈半正釋所由。後二偈結德無盡。就正
釋中分三。初一偈標章。次十二偈半別釋。
三四偈顯德圓滿。今初也。謂標出生無盡體
相無限。二章二別釋中。初四偈釋無齊限。
或一句是一義。後一偈半頌六度義。可以意
得。後八偈半釋出生無盡。於中分三。初二
偈半結前生後。以體無限故出生無盡也。次
菩提心是下四偈。正顯出生為本。出生乃一
義耳。後二偈略釋為本所由。由修六度為
菩薩乘本。由勸正行為人天乘本。由闡
妙業通為三乘涅槃之本。三四偈顯德圓
滿。中初偈總顯。次二偈別顯願滿。後一偈別
明智圓。第三二偈結德無盡可知。大文第
三欲知下結勸發心於中三。初半偈正勸。
次三偈半釋勸所由。總舉具足一切德故。
後一偈結勸速發。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
[019-064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