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九入第
三十七經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六現前地。所以來者。已說諸諦相應慧。
次說緣起流轉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故次
來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
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
破彼見故。故瑜伽云。前地雖能於生死涅
槃棄捨。一向背趣作意。而未能於生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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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如實觀察。又由於彼多生厭故。未能多
住無相作意。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
習令得圓滿。故次來也。名現前者。莊嚴論
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此約初住
地。以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前。十住論云。
降魔事已。菩薩道法皆現在前。亦約初說。
瑜伽引深密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
無相多修作意。方得現前者。多修無相此
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此約地中
已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由緣起智。
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此釋正順今
經約地中說。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
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
切法無染無淨。唯識同於攝論。上本分云。
有間般若現前者。揀後地故。故所斷障亦
斷染淨。唯識名為麁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
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麁相現行。彼障六地無
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以觀十平等
故。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現觀
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
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
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初愚
即執苦集。後愚即執滅道。本分名微細煩
惱習者。執細染淨即是煩惱。形於前地故
說為微。唯識形後名為麁相。由斷此愚便
證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
可說後方淨故。攝論名為無染淨法界。後
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續無染淨果。其揆一
也。後正釋文亦有三分。初讚請分九頌分
[039-0801a]
二。前八頌半讚。後半頌請讚中分二。初一菩
薩讚餘諸天讚供。於中三。初一天眾。次一
天王。後五頌半天女。於中初三句集經者敘
述。標讚佛果。佛語下正讚。此句讚教。次
一偈讚理。次三偈讚行。於中初偈悲智無
礙行。後二十度圓修行。本絕諸惡者。見惡
可除非真持戒。善達性空即般若度。分別法
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濟兼願。後半結
默。第二正說亦分為二。初地行後地果。前
中同於前地亦有三分。一勝慢對治。二佛
子至如是觀已下。明不住道行勝。三佛子
至以如是十種下。明彼果勝。亦初分即入
心。後二即住心。住中前即攝正心住。後即
攝善現行及隨順善根迴向。至文當知。今
且依論。然三分雖同而漸超勝。勝相云何。
謂第四地說眾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中
說身淨慢治。今第六地說取染淨相慢治。所
治漸細故曰勝也。所治既細。後二亦過染淨
慢者。前觀四諦。苦集名染滅道為淨。又十
平等隨順如道。但約淨說。染相未亡對染
有淨。亦名取淨。今以十染淨平等法而為
能治。下觀緣起。雖有染淨悟空深故。不
名取慢。今初勝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標後。
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薩如是下。結其
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齊。列中十句。初
總餘別。總云一切法者。論云。是十二入以
三科中蘊不攝。無為處界攝盡。而處次於
蘊。又名生門順無生義。故偏舉之。言無相
者。論云。自性無相故。謂十二入緣成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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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云自性無也。
故瑜伽云。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性故。
亦同淨名不念內外行於平等等。別中九
句明。九種相皆自性無故論云。相分別對
治有九種。謂體生等九。是其所治。無之一字
是自性無。以為能治。論以初自性無貫下
九句。故但顯所治相之差別。一無體故平等
者。論經云無想。論云。十二入自相想。謂內
六根取外六塵之相。總名為想。即十二入
之體故。今經云體想取像為體故。亦自性
無故。經云無體故平等。下皆準此。上遣分
別心。二生者念展轉行相。謂諸入苦果虛
妄分別為本故。三成者生展轉行相。謂生即
苦果從果起因。故云展轉。上二遣染分依
他。但舉緣成已顯無生無我義矣。四即
遣淨相。謂本來自淨。非滅惑方淨故平等。
五遣分別相。謂道能分別揀擇滅惑。若有
分別則有戲論。今本無戲論故無分別。上
二遣淨分依他。六遣出沒相。謂真如之性。
在妄為沒離垢為出。今妄體即真故無可
捨。真體即空故無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
義染本寂靜。即是真如無別真矣。上二遣
圓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
有二意。一類前釋。謂有執言但我非有不
無於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實。二者此
句遣無。由上以無遣有。恐便執無。故遣
云如幻夢等。但無其實非是全無故。不應
執我非有相。諸喻雖異大旨無殊。亦可。八
喻別對前來總別八句。謂如幻無相故。如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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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現故。果生如影故。因成如響故。本淨如水
月不可取故。正智但是鏡智現故。焰不可
攬亦叵捨故。化無心現常寂然故。九遣成
壞相。成即是有壞即是無。緣起為成無性為
壞。緣成即無性故。有無不二。上之九句。初
七以無遣有。次一以喻遣無。後一不二。遣
俱則雙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則不壞有無。
謂說空遣於有執。說有為遣空。迷有是
不異空之有。空是不異有之空。無別空有而
為二也。是遣俱句。又既不二。亦不壞有無。
則不異無之有。是不有之有。不異有之無。
是不無之無。則亦遣俱非。斯乃四句百非諸
見皆絕。方為般若現前之因。第三結行入
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觀十平等法。二自
性清淨者。遠離前地染淨慢垢。三隨順真
如十平等法。四以無分別心無違所觀。五
由前四能得入六地。第四辨行分齊中二
句得明利忍。對前顯勝。未得無生對後
彰劣。仁王經中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
寂滅。前四各有下中上。地前得伏忍三品。
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滅忍。若
瓔珞中開出等覺。則亦有三品。今四五六皆
得順忍。此當上品治於細慢。故云明利。
言隨順者。順後無生忍故。然約實位。初地
即得無生。今約寄位。當七八九。寄位何以
有此不同。謂若約空無我理為無生者。即
初地證如所以名得。今不得者有四義故。
一約空理淺深。初地觀法虛假破性顯空。
但名無我。今此地中破相趣寂但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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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約證實反望由來常寂。無相可生斯理
轉深故。七地方得。若約契本常寂斯理最
妙故。十地後得。二就行分別。六地已前漸
起諸行。謂初願次戒等故名為生。七地已
上念念頓起一切諸行。故云無生。三約空
有二法。六地已前空有間起。名之為生。七
地已上寂用雙行。故名無生。四約修分別。
行修未熟名之為生。行修純熟名曰無生。
此則七地已還未得無生故。經就八地方
顯無生。第二不住道行勝中分三。初總顯
心境。二作是念下。別明觀相。三佛子菩薩
至如是十種下。結成觀名。今初有二。先如
是觀已結前。所以結者由前觀察隨順。得
至不住道故。後復以下正顯文有四句。前
三辨能觀心。後一標所觀境。前三皆悲後一
是智。由此相導故名不住。故論結云不住
生死涅槃故。今初三中為物觀緣總稱大
悲。隨觀不同故分三別。一首者初義。先起
大悲而觀緣故。故論云不捨過去現在未來。
大悲攝勝故。以雖同一切智觀觀三世流
轉。厭離有為而以大悲為先。故勝二乘。
二增上者。論云一切法中智清淨故。謂以
道相智觀。不唯但觀三世而遍了諸法故。
云一切法中以此導前。令悲增上故。下經
云大悲轉增。三滿足者。論云一切種微細因
緣集觀故。謂以一切種智委照無遺。故名
微細。三悲為次後後轉深。智轉勝故。據論
現文。初則雙明悲智。俱護煩惱小乘。後但
唯語於智義當但護煩惱。既三俱稱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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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觀則皆雙護凡小。俱通二利皆雙不住
也。後句標所觀者。前滅後生染生淨滅故。
第二別明觀相即緣起觀。然緣起深義佛教
所宗。乘智階差淺深多種。龍樹云因緣有
二。一內二外。外即水土穀芽等。內即十二因
緣。今正辨內。然外由內變本末相收。即總
含法界一大緣起。染淨交徹義門非一。下
當略示。今經文內略顯十重。窮究性相以
顯無盡。非唯寄位同於二乘。言十重者。
一有支相續。二攝歸一心。三自業助成。四不
相捨離。五三道不斷。六三際輪迴。七三苦集
成。八因緣生滅。九生滅繫縛。十隨順無所有
盡。各有逆順即成二十。故下結云。如是逆
順觀察。逆即緣滅順即緣生。此約逆順生死
流注。以為逆順。若準對法第四。此中逆順
彼名染淨。染淨之中各有逆順。則成四十
至下當說。今以易故經中略無。但二十重。
論。主復以上三悲觀門解此十重。則成六
十。古人兼取彼果分中。三空觀之。則有
一百八十重。觀於緣起。論三觀者。一相諦
差別觀。二大悲隨順觀。三一切相智觀。初但
觀二諦有為無有我故。即大悲為首觀也。
二悲隨物增。即大悲增上觀。三即委悉窮究
因緣性相諸門觀故。即大悲滿足觀。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顯菩薩道相智。
後即上同諸佛一切種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緣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
覺菩提。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
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觀意。餘二各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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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前約為物三皆稱悲。今約觀心三皆
智觀。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導。融此三觀
唯在一心。甚深般若於是而現。然論三觀。
雖遍釋經而與十門開合不等。初一切智
觀攝經十門。總為三段。一成答相差別。此
攝十中初門。二第一義差別。攝經第二門中
之半。三名世諦差別。攝餘八門半。所以分
三者。初一顯妄我非有。後二顯真俗非無。
真辨緣性俗明緣相。義理周備故。第二大
悲隨順觀分十為四。一觀眾生愚癡顛倒。
攝十門中第一門。二餘處求解脫。攝第二
門。三異道求解脫攝次四門。四求異解脫攝
後四門。此之四觀初一就情彰過。後三就
法辨非。於中二。是所依理非對彼正理。
名所取我以為餘處。三是所依行法。非舉
其法非明其行失。後一明所求果。非以苦
欲捨苦故。第三一切相智觀。攝十為九。一
染淨分別觀。攝初半門。二依止觀。攝初門
後半及第二門。三方便觀。四因緣相觀。五入
諦觀。六力無力信入依觀。七增上慢非增上
慢信入觀。上五門如次各攝一門。八無始觀
攝八九二門。九種種觀攝第十門。釋相差
別至文當知。然其三觀俱通二利。若隨相
分別相諦觀即自利次大悲觀明其利他。一
切相智通於二利。於中分別復各不同。前
五自利次二利他。後二二利成熟。前五中初
二通染淨。一示染淨相。二示染淨依。後三
惟觀染。於中初二建立染法。一染法之因。
二染法之緣。後一就染觀過。次二利他中
[039-0803a]
初一化凡後一化小。後二二利成熟中。初
真諦觀見法緣集無本性。故名為無始。後
俗諦觀但順緣轉。故云種種。已知大意。次
正釋文。依經十段而並以論三觀次第釋
之。更無別理。經之十段。前五佛子次三復
次。後二又字以為揀別。唯初門中中間有一
佛子。今初有支相續門。先依相諦差別觀。三
段之中當成答相三字。即分為三。初至則
無生處辨定無我。即論明成。謂雙舉解惑
釋成無我故。則知緣集但是妄我。二復作
是念下。倒惑起緣。即論明答。謂對難釋通
無我義故。三後佛子迷真起妄緣相次第。
即論明相。此三若望十門。皆顯妄我非有。
三自相望合之為二。前二顯起因緣明緣
無我。後一起緣次第明緣有相。經依此義
中間加一佛子。皆有染淨。今初成者將觀
緣起。先釋成無我辨定所宗。一以貫諸則
顯十門皆成無我。此是正破我執習氣。文
中二句。初言世間受生皆由著我者。即反
舉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離此著
則無生處者。即順舉解心明理非我。是滅
道故。此直順經文。已無我義成矣。論經言
受身處生者。以我執習氣。但令自他差別
故。論云。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別。若五道差別
自由業招耳。又論主反徵。惑情顯成無我。
初徵著我。明凡應同聖過。云若第一義中
實有我相者。此按定所執著我之心。即是
第一義智。此反以縱立。謂稱實我知故。次
云不應世間受身處生者。以理正徵。謂若
[039-0803b]
我是滅理著心是道。則凡應同聖得於涅
槃。何以著我世間受生耶。此中應為立過
云。若第一義中實有我者。凡應同聖為立
宗。以有能證第一義中實我智故為出因。
如諸生盡聖人為同喻。此則凡應同聖。凡
既同聖即無凡夫。復成一過。次反徵後句。
明聖應同凡過云。又復若第一義中實有
我相者。若離著我應常生世間。以不稱
實同於妄執。非第一義智故。此中應為立
過云。以理實有我聖應同凡為宗。次聖證
無我違理倒惑非聖智故為出因。如諸凡
夫為同喻。此則結成聖應同凡過。聖既同
凡則無聖人。復是一過。是以經云若離此
著則無生處。則反顯妄情定是過也。二過
既成。則無我理昭然可見。第二倒惑起緣。即
論明答。答外伏難故。兩難二答。一執情徵
理難。情乖正理答。二常求下。執相徵實難。相
不依我答。今初難云。若實無我云何著我。如
空中無人豈計有人。既著於我不著無我。
明知有我。答云。由無智故於無我處執著
於我。非由有我。如翳見空華豈空中有
華。第二難云。若實無我。何以貪著於我世間
受生為緣次第。明知有我。方得為緣次第
生起。答云。正由無我計我癡愛為本。倒惑
造業乃至老死何要我耶。答意正爾。就文
分三。初明倒惑順起染緣。二此因緣故下。
正智逆觀。結酬無我。三菩薩如是下。就人
結觀。今初。然十二支即為十二別。亦無間
然。而諸論中多攝為四。一能引支。謂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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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二所引支。謂識等五
是前二支所引發故。三能生支。謂愛取有
近生當來生老死故。四所生支。即生老死
是愛取有近所生故。此約二世一重因果。明
生引別。若依三世兩重因果。則生引互通。今
經並具。且依十二文分為五。初至有無
辨無明支。無智是癡常求有無。即是有愛。然
依三世。諸惑謝往總名無明。略舉發潤有
支本故。若約二世。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而
發業位無明力增。故名無明。唯取能發正
感後世善惡業者。以為其體。希常為有。
於有樂事欲常住故。求斷為無。於有苦
事願斷滅故。次不正思惟至增長明行支。
文有七句。初三行過。次三行體。後一結成。
初云不正思惟者。是行俱無明。涅槃說此
為無明因。亦無明攝。躡前起後故因果互
舉。次句就人彰過。謂起妄行者必是凡夫。
無明為因求有造業故。故初地云凡所作
業皆顛倒相應。反示菩薩勝義。謂菩薩雖
行於有起於善行。以明為因。不求有造
不名妄行。下句就法彰過。論云。示於解
脫處不正行故。若行涅槃路方為正道。次
三句辨行體相。以三業相應思造三行故。
謂由迷異熟愚違正信解。起感三塗惡業
及人天別報苦業。皆名罪行。然別必兼總。
唯感別報非行支故。由迷真實義愚。不知
三界皆苦。妄謂為樂。起欲界善業名福行。
八禪淨業名不動行。後句結成行支。謂作
已無悔積集增長。有遷流故。次於諸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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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識支。謂既發行已由行熏心。令此本識
能招當來生老死故。名之為種。若無行熏
終不成種故。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字。即是
所引識等五種。於一剎那為行所集。無有
前後。約為異熟六根之種。名六處支。為異
熟觸受種名觸受支。除本識種為識支體。
及此三種諸餘異熟蘊種。皆名色支故無前
後。因位難知。但依當起分位。說五有殊。五
不離心但名心種。又隱餘四就現說故。
然唯識論中。但識等種以為所引。而集論中
說此識支。通於能引。正取業種為識支
故。識種乃是名色支攝。緣起經說通能所
引。業種識種俱名識故。識種但是名色所依。
非名色故。不同集論。今經意同緣起經說。
通取二故。雙舉行識論云此中起心種子
者。示生老死體性者。謂未來二果。以此識
種為親因故。次有漏有取成上種義。謂行
及識等名言種子。皆通無漏。今與三漏相
應故名有支。如初地中。以欲等四流起心
種故。有漏是愛有取是取。愛取潤故能招後
有。次復起下。辨名色支。初之二句文含二
意。一者成上種義。由起生死心得種名。二
者總標後義。現行名等皆生老死故。即同初
地。於三界田中復生苦芽。所謂下。別亦有
二意。一通約十二自此至生名色芽。是識
生名色。二為顯前來已具十因。則辨有支
生於生死。名色居初次第辨耳。謂由前心
等五種。有漏有取愛取潤故。復起後有。是標
有支生於二果。今別顯有支之相故。唯識
[039-0804b]
云。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
俱能近有後有果故。瑜伽第十唯說業種
名為有者。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如後段說。
三十八中復說。唯識等五名為有者。親生當
來識等五故。實則總有八支共立有名。唯
除無明通有成九。今經復加無明。則通前
十因共招二果。若以十二是前世二果。則
一世中具十二。矣。且約有支文有六緣。一
業為田。即是行種望所生果。但為增上緣
故。二識為種。即是識等五種。為後生死作
親因故。如世種植依田肥瘦。然其菽麥隨
自種生。論總釋云。隨順攝取罪福等行業
為地故。此正明隨順。於愛攝前行識之種。
而成有支也。三無明闇覆。論主取前經無
明故。云前說無智闇障。無明覆蔽故。此則
依於等能發起遠為助故。亦是舉於前世
例今世故。準唯識意非前發業無明。即是
覆業無明。亦是愛攝。即迷外增上果愚。又
諸煩惱皆能潤故。以約十因同一世故。四
愛水為潤。論主指前常求有無之愛。即是舉
例。亦即是前標中有漏。以前有愛無明攝故。
五我慢溉灌者。即是取支。要數溉灌方生有
芽。我語等取為我慢故。若悟無我容不生
故。六見網增長亦是取支。見取攝故。我見為
本諸見生故。令無漏法不能壞故。名之為
網。論總釋云。如是住如是生心者。總顯生
名色芽。由無明愛。令上識種安住業地。名
色心生故。次却釋我慢。彼經云我心溉灌。
論云。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者。謂我是我所
[039-0804c]
釋我字。以非但執我亦執行業。是我所修
故。次我我想是慢者。釋彼心字。心即想義。
依我起於我想以陵他故。名之為慢。正
同今經次釋見網云。我生不生。生即是常
不生是斷。斷常為本具足六十二見故。末
句云如是種種諸見也。如初地中。始於無
明終至識支。皆名邪見。然遠公諸德皆云
我我所者。受生之時。自見己身名之為我。
見父母精血名為我所。又謂父母是我夫妻。
當受生時與父母競色。謂己諍得便起勝
想。故名為慢。我生者。我唯此處生。不於餘
處生。此並通取中有求生之愛。於理無失。
然上諸句。皆明能生生名色芽。即是所生
當報五果。初結生蘊即是識支。今以前辨識
種隱於餘四。今辨現行略其總報所依。欲
顯識與名色次第相生義故。復欲顯其
通種現故。故有隱顯。然名色等必有所依
本識故。初地。云於三界田復生苦芽。所謂
名色共生。論云共阿賴耶識生故。即此後
文云。與識共生。次名色增下。辨六入等八
支。如後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於受生所
以故。具出諸惑隱顯等殊不在顯相。顯相
在於後段。二約逆觀結酬無我。初二句約
生明無我。但由無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
句揀無因。下句揀邪因。後二句約滅明無
我。剎那性滅無使之然。三就人結觀。如
是觀者。即隨順緣起之理。第三迷真起妄
緣相次第者。即論相差別也。論云。若因緣無
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謂當相名住生後
[039-0805a]
為行故。經意云。迷諸諦理起相集耳。然成
答相三。通是有支相續。而兩重緣相差別云
何。略有五異。一前約妄我起緣。即迷我執。
此約迷諦起緣即迷真實義。二前約緣起。
此約緣次故。前通取十因。一處共起名色。
此中一向單說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
許十因同一世故。義取亦通五世。此唯三
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義取亦通一世。四
前文欲明三世並備。於無明中說有愛故。
於現在中說無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隱顯。
不許相通。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如論
意故。有斯五異兩處辨緣。共明相續總
破癡倒故。但束為十門之一。文中亦二。初
順後逆。順中初無明支。言於第一義不了
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下偈
云觀諸因緣實義空也。而無明最初親迷
諦理。而起於行。既橫從空起不可復原故。
令無明特受迷稱。論經云。諸諦第一義者。
即四諦也。故對法云。真實義愚者。謂迷四聖
諦。所迷即是實義。能迷即愚。別有闇法名
為無明。非但遮詮明無而已。二所作業果
名。行者行支也。業即罪等三業。是彼無明所
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業愚癡果。而論云
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者。此出
果體。體謂行體即名色故。遠公釋論云。行
有三業。意業為名身口為色故。婆沙云。名
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報名色。若云名色
緣識。即方便名色。若云識緣名色即報名
色。今以行為方便名色。三行依止下識支。
[039-0805b]
論云。於中識者彼依止故。彼即是行。此中
語倒。應言依彼故。論經云。依行有初心
識。謂由行熏心有當果種。乃至現行故。瑜
伽云。因識為緣相續果識。前後次第。四與
識下。名色支。初一識字即是現行識支。識
為種邊唯是賴耶。在現行位通於六識。今
揀現非種故云共生四蘊識蘊已屬所依
識故。若言四蘊曰名。羯剌藍等為色。則所
依現行之識。亦唯賴耶。瑜伽云。俱有依根曰
色等。無間依根曰名。則通五蘊為體。即四
七日來根未滿位。論云名色與識共生故
者。此言揀濫。恐人誤謂名共色生故。又云。
識名色遞相依故者。釋前共義。謂識由名
色得起。名色依識得存。如水與塵互相
依持。以為泥團。亦如束蘆。乃至命終相依
而轉故。上答文總名苦果。為名色芽五六
處支。謂四七日後諸根滿位。六處明盛。名增
成意處色增成餘五。俱舍云。從生眼等
根三和前六處。前段為明意根本有。云成
五根耳。俱舍第十一五果之中。前三胎內餘
二胎外。六觸謂觸對。雖有三和。於三受因
尚未了知。但能觸對。七受支。分別三受領
納於觸名觸共生。此前四支唯約現行。八
愛支。以三受中樂受纏綿希求。故云染著。
即是中下品貪。此雖通緣內外二果。諸論
多取緣外境愛增上果生。九取支。雖攝餘
惑而愛潤勝故。說是愛增。然上二支通現
及種。十有支。由四取心中所起諸業。故名
有漏。此業親能招當果。故名之為有。此約
[039-0805c]
三世不同前段愛取合潤業等名有。此前
之業。已隔現行名色等故。十一生支。約增
上緣云從業起。始從中有未衰變來。皆
名為生。十二老死即諸衰變位名為蘊熟
故。上二支體通五蘊。唯是現行欲令生厭。
合五成二。以顯三苦。老非定有附死立
支別離等五。餘時雖有死時多故。偏就死
說。然此一段有支。亦通一生前後。建立餘
支可知。唯生一種通。取於前耳思之。後逆
觀中一結是苦樹。謂無明行引識至受為苦
芽。愛緣引受至有是守養。生老死為苦樹。
從芽守養是增長義。又於現法中。無明造
業為小苦樹。若愛取潤則得增長。不潤尚
滅況更增耶。又初二為根。次二為身。次三
為枝次三為華。後二為果。無我我所結成
無我。無作無受結成於空。復作是念下。以
我況法。結成勝義故。故瑜伽說。由十種
相緣起甚深。六義依無常。一義依苦。一義
依空。二義依無我。今初一從自種子亦待
他緣。二從他亦待自。三俱從無作用。四此
二因性非不是有。此四義即前段中。但因
緣故集無有集者。五雖無始其相成就。而剎
那滅。六雖剎那滅而似停住。此二即前任
運而滅。亦無滅者。一義依苦者。一味苦相
而似三相故。結云苦樹。一義依空者。謂離
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離顯現。即今無作無
受。二義依無我者。一雖實無我似我相現。
即今無我我所。二依勝義諦。雖不可說。而
言諸法自性可說。即今復作是念已下。經文
[039-0806a]
十義備矣。由前緣相皆是似義故。逆觀中
直顯真實性相無礙。故為甚深緣起之觀。
正在於此。又無作作者。即顯緣生非天人
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
界故。於此一觀已為甚深。況加後二。二
約大悲隨順觀者。四觀之中。此第一門即
當第一愚癡顛倒觀。論總釋云。隨所著處愚
癡及顛倒。此事觀故。謂十二因緣是所著處。
癡迷性相倒執我所。下別釋意。明癡隨所
迷立二顛倒。一從初至則無生處。明迷
緣性之無我執我成倒。以著我故則世間
生。明是顛倒。若離此著則無生處。反顯
此著必是顛倒。二復作下竟。初一門明愚
緣相之緣生疑惑顛倒。謂無智故常求有無。
滯斷常之二塗故云疑惑。致緣相之相續
明是顛倒。令菩薩順彼眾生愚倒之事。起
悲觀察名為事觀。三約一切相智觀。九觀
之中。此門攝第一觀全。及第二之半。謂初
成答二文名染淨分別觀。此有二意。一著我
為染離我為淨。二著我故。緣相生為染。離
我故緣相滅為淨。後相經文即屬第二依止
觀。謂雖依第一義。以不知故即起諸緣。是
為染依。見第一義諸緣則滅便為淨依。相
諦觀中。不知故成緣相。大悲觀中不知便為
顛倒。然上相續一門。經文無二隨義分三。
初明倒惑起緣。實無有我成一切智觀。次
順癡倒事成道相智觀。後委究解惑染淨
性相。成種智觀。又初順根本次順後得。後
即無礙。雖無我所不壞相故。而起大悲
[039-0806b]
能所本空。悲而無著雙窮性相。不滯自他。
三觀一心成無礙智。甚深般若寧不現前。一
門尚然況加餘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