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三攝報果利益勝中分二。先明在家果。後
是菩薩若欲下出家果。前中復二。初上勝身
顯其報勝。後能以大施下。明上勝果顯其
行勝。今初閻浮王者。即鐵輪王。然瓔珞仁王。
地前四位已配四輪。今在初地方作鐵輪。
正明皆寄不可定執。常護正法應是行勝。
如何論主將屬身勝。護法有二。一護國正
法。則賞罰以宜。二護佛正法護教理等興
建擯斥。論依初義。二上勝果者。依前王報
起於勝行。是身之果。於中二。初行後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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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二。一大悲利他。謂若施若攝。二如是一
切下不失自利。正作利他業時。即不離念
佛等故。謂利他事中迴向菩提故。成大恭
敬事不生分別故。除諸妄想順理合體。
故云不離。所念有十一論分為四。一初三
是上念三寶。在已上故不離三輪故。次一
是同法念。次三功德念。一自身他身菩薩行。
二度行自體。三諸地轉勝故。後四求義念
佛。以力等是真實究竟義故。已所求故。二
復作下明願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後四攝
化。前中此云殊勝。論經名大餘名並同。首
唯是總。謂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別。勝大
亦總亦別故。首有二種。一勝首光明功德故。
二殊勝首獨無二故。勝亦二種。一妙智自在
勝故。二微妙。離一切煩惱自在勝故。殊勝
亦二。一上無與等故。二無上無能過故。後
四中。初一約教。謂導者於阿含中分別法
義正說故。餘三顯證。將者令他得證義。滅
諸煩惱故。此約斷德。後二約智。前因後果。
師者教令入正道故。後句以大菩提而教
化故。第二出家果中二。初捨俗出家。後既
出家下修行剋證。禪定勝業有二。一者三昧
勝即勝定體。二三昧所作勝。謂因三昧得
見佛等。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分為三對。初
六句橫論二利。初二自利。一見百佛者。十
方各十他受用身。瑜伽住品。能於種種國土
見百如來。寄位顯百。理實如前見多佛也。
二知神力。論意取神力所加說法菩薩。於
上二處修習智慧。次四利他。初一有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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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動剎現通。次三有悟機者。往剎光照正
授以法。次有二句竪論二利。一自攝勝生。
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二三明窮照
示物善惡。後三句。一對明二利速疾。一為
增長自智。思惟種種法門。二分身速疾作多
利益故。第四願智果。正願久積以智內證
故。其自在示現難可窮究。則顯上來百數
彰地階差非定爾也。今行合法界。是圓融
實德故云過此。論後結云。略說諸地各有因
體果相者。以此地中相及得果。類後九地
也。因即是相體即是得果。名不殊應知。此
三通於下九。所以於此結者。顯上廣說不
出此故。第二應頌四十六偈半分為二別。
初正頌前後二結說。前中分四。初十一偈
頌初住分。於中四。初一頌半依何身。次四
頌半為何義。次二頌以何因。後三頌有何
相。第二五偈頌釋名分。初二偈半頌喜相。
餘頌喜因。於中先半偈頌念當得。後二頌
念現得。第三有六頌。頌安住地分。初五句
頌信心成就。次七句頌修行成就。後三偈
頌迴向成就。第四恒起下二十二偈半。頌校
量勝分。於中三。初六頌半頌願校量。次六
頌行校量。後十頌果校量。於中初二調柔
果。次二發趣果。次五頌半攝報果。後半偈
頌願智果。結說可知。初地竟從此已下入第三十五經第二
離垢地。所以來者。論云如是已證正位。依
出世間道因清淨戒。說第二菩薩離垢地。言
正位者。即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此修於
三學。戒最在初故先來也。前地雖證真。有
[035-0771a]
戒未能無誤。又以十度明義。前施此戒
故次明之。下之八地依十度。次以辨來意
準此可知。言離垢者。慈氏云。由極遠離
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
戒。唯識亦云具淨尸羅。遠離微細毀犯煩
惱垢故。十住毘婆沙。雖云行十善道。離諸
垢故亦不異戒。瑜伽亦名增上戒住故。此
地中斷邪行障。證最勝真如。皆約戒明。言
邪行障者。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
誤犯三業。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說斷二愚
及彼麁重。一微細誤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
能起業。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誤犯三
業。言最勝者。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
法最為勝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為無邊
德。是以成於戒行。得於最勝無等菩提之
果。並寄於戒顯地相別。雖經論文異。大旨
不殊。次正釋文文分三分。初讚請分。二正
說分。三重頌分。今初五頌分二。初三慶聞
初地。後二請說二地。今初。前二經家敘其三
業慶喜。後一發言申讚。然此慶聞亦屬前地。
以領前請後故。皆判屬後。後二中亦初序
後請。第二正說分中。先明地相。後彰地果。
前中分二。一發起淨即是入心。二佛子菩薩
住離垢下自體淨。即住地心。三聚無誤地中
正行。名自體淨。直心趣彼名發起淨。今初
發起中三。初結前標後。次何等下徵列十
名。後菩薩以此下結行入位。今初標云深
心者。深契理事故。論經云直心。而下列中
總句同名直心。明知深直義一名異。論云十
[035-0771b]
種直心者。依清淨戒直心性戒成就。隨所
應作自然行故。謂發起淨中。順理事持是
淨戒。直心則令自體淨中性戒成就。然性戒
有二。一久積成性。二真如性中無破戒垢。
今稱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二徵列中。
列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直心者。瑜伽云。
於一切師長尊重福田。不行虛誑意樂。此
約隨相別釋。今論主為順一乘緣起義故。
分為總別。別皆成總。則令總中具於別義。
故不別釋總句。別中初四律儀。次三攝善。
後二饒益。一者柔軟直心。共喜樂意持戒故。
故瑜伽云。於同法菩薩忍辱柔和易可共
住。二堪能者。有自在力性善持戒。煩惱魔
事不能動轉。難持能持故。所以鵝珠草繫
盡命無違。三守護根門不誤犯戒。如良
慧馬性自調伏。以於諸行深見過故。四寂
靜者。論云調伏柔軟不生高心故。則似不
恃。前三所持是事寂靜。瑜伽云。於大涅槃
深見勝利者。斯即稱理寂靜。五純善者。謂
純修妙善菩提分法。能忍諸惱如真金故。
六不雜者。論云所得功德不生厭足依清
淨戒更求勝戒樂寂靜故。謂雖得前句妙
善。而不厭則不雜懈怠。樂於寂靜則不
雜事亂。身心俱寂即是勝戒。七諸有勢力
棄而不顧。不似難陀為欲持戒。八大悲
為物不斷有願為廣。九大智隨有而無染。
故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第三結行人位。由
上十心。成於上品極圓滿故。入斯戒住。第
二自體淨中明三聚淨戒。即分為三。初律儀
[035-0771c]
淨。論云離淨。謂離殺等故。此約隨戒亦
名正受淨。此約初受。二攝善法戒。三攝眾
生戒。此三聚戒攝前三位。初攝治地住。次
攝饒益行。思彼眾生墮惡等故。後攝不壞
迴向。謂有智願等。於法寶等皆不壞故。律
儀。通於止作。攝善唯約善行。前二通於自
利。後一唯約益物。又初律儀中。雖有善行
而施忍等不行非過故。攝善中無所不行。
若爾今經前二同離殺等二相寧分。古釋有
二義。一同體義分。約離過義邊說為律儀。
順理能益判為攝善。二者隱顯相成。律儀中
有止作。因離果離是其止行。對治離者是其
作行。舉作助止說為律儀。攝善戒中亦有
止作。以止助作說為攝善。今更一釋。此中
唯約自修正行。下攝善中亦令他修。則攝
二利之善。及悲智之善。又此唯己分之善。下
攝善中上修佛善。豈得同耶。今初律儀分
三。初標所依。謂離垢地戒增上故。二性自
已下正顯戒相。三佛子至如是下結成增上。
二中有十善業道。即為十段。今初離殺分
二。初總明。後不畜下別顯。今初性自遠離。文
屬殺生義該下九。謂自性成就十善業道。
即自性戒。然離有三種。一要期離。謂諸凡
夫。二方便離。所謂二乘。三自體離。謂諸菩
薩。契窮實性自體無染。然諸菩薩同修自
體。而復有四。一離現行。所謂地前。二除種
子即是初地。三除誤犯。四顯性淨。此二當
於此地。然性淨難彰寄除殺等。以顯彼淨。
此通餘教。若依此經地體懸絕寄顯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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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可地前位位皆深。今居地上方行十善。
二別顯中有三種離。一因離。謂離殺因緣。
二於一切下對治離。謂離殺法。三是菩薩下
果行離。即離殺業。今初因離。復有二種。一
離受畜因。謂不畜刀杖。此雖是緣從通名
因。略舉此二。餘呪藥等皆是此因。二不懷
下明離起因。此正是因。因即三毒不懷怨恨
明離瞋因。殺父害母亦不加報。次有漸下
明離貪因。貪有二種。一為貪財利故造諸
惡業。乃至沒命心無恥悔。今有慚愧故能
離之。二為貪眾生捕養籠繫。令生苦惱。
今有愍傷之仁。恕己為喻便能離之。然起殺
之癡必是邪見。邪見難遣非對治不離。是故
論主就對治中。明離於癡。此略不說。二對
治離中亦有二種。一生利益心。是與眾生
世出世間二種樂因。二生慈念心。謂念眾生
得人天涅槃之果。既於如是因果不顛倒
求。則離愚癡心。起於殺因殺生祭祠等。此
中慈益約能對治即名為離。不同前後殺因
殺果而為所離。若爾前有仁恕。故離起貪因。
仁恕之心豈非能治。前約本有仁等不起貪
等。非是發起仁恕之心。今約於物發生慈
益之心。以為能治故不同也。三果行離者。
攬因成殺名業為果。今不正殺故名果
離。於中亦二。一微細。謂心念害。二麁重謂
身行害。今經以細況麁。麁中成殺有五因
緣。一身謂於他故。他是所殺之體。故名為
身。此揀自身二事。謂眾生故。此揀非情。
三想謂起眾生想揀作瓦木等想。四行謂
[035-0772b]
故以重意。重意是思故名為行。此揀錯誤。
五體謂身行加害斷命落究竟。正是殺業。故
名為體。則揀前四以為方便。然雜集瑜伽。
緣皆有五而合初二為事。復加煩惱。今
以煩惱是前起因。故不重明。又境想輕重
等非此全要。故略不明。第二離盜亦初句
總。非理損財不與而取。故名為盜。別中亦
三。一因離。二於他下對治離。三若物下果行
離。因中止謂少欲。足謂知足。自之所有尚生
止足。故無盜因。然止足有二義。一內心止
足。即離起因。若廉貞之士。渴死不飲盜泉。
二此地具無盡財。故離受畜因。然殺中殺
具畜則為因。婬盜妻財以不足為因。二對
治離中。由發起慈心恕己為喻。則於自
資財尚捨而安彼。豈侵損他。然他有二。一
他人二他世。不盜則不損當來資生。三果
行離中亦有麁細。不取草葉為細。餘資生
為麁。而文通為五緣。一者身。謂若物屬他。
此揀於自。是他物體故名為身。二事。經闕
此句。論經云他所用事。三想。謂起他物想。
四行。謂翻終不盜心。五體謂舉離本處。乃
至下是以細況麁。殺婬於他正報成業。故
以身心而分麁細。盜戒雖通依正。但約損
財。故唯就外物以論麁細。又殺有多類
唯人成重。故就麁中方說具緣。盜易成犯
故總明具緣。若麁若細皆成盜體。第三離
邪婬。乖禮曰邪染愛曰婬。別中亦三。一因
離。謂自妻知足。此亦二意。一內心知足離
於起因。二自足妻色。離受畜因故。晉譯論
[035-0772c]
經皆云自足妻色。足妻乃由寄報輪王。相
同世間故得示有。知足約心亦不妨梵
行。二對治離。謂不求他妻。現在梵行淨
故。不求未來妻色。他人之妻蓋不在言。
三於他妻下明果行離。亦有麁細。細約起
心麁約從事。而文分二。初舉邪境。後尚不
下以細況麁。初中邪境有三。一不正。二非
時。三非處。非處一種在後況中。初不正中
他守護女。此為總句。護有二種。一不共護。
謂他妻妾唯夫護故。二者共護。謂親族媒定。
親謂父母族即宗族。謂二親亡歿六親所護。
夫亡子等所護。媒定謂已受禮聘。二非時
者。即為法所護。然法有二。一王法。二佛法。
佛法謂修梵行時。此復有二。一分謂八戒。
二全謂具足等。然此非時準智論十五。及諸
論中廣有其相。今之所列意在不起染心。
故於自妻不委其事。二以細況麁中有二
重況。一以染心況於正道從事。二以染心
及正道。以況非道。非道即前非處。亦應以
人況於餘類。以後後麁鄙於前前故。以
其婬境無想疑。故論主於此不約具緣。經
文不言作他女想。約邪婬說。亦有想疑。
為顯此中自妻正境亦定無犯。故不說也。
第四離妄語違想背心名之為妄。別中分
二。初對治離。後乃至下果行離。今初對治
即是因離。不別明因。何者有二義故。一
無外事故。謂無刀杖妻財之外事。故無受
畜因。二無異因故。謂但用誑他。思心即妄
語因。無別貪等以為異因。異因即起因故
[035-0773a]
離彼誑心。即成實語實語即是誑心對治故。
對治離即是因離。不同身三故。身三各具
三離。口四唯二。意三唯一。文中言實語
者。隨心想故。謂縱實不見而心謂見。而言
見者亦名實語。真語者。審善思量如事真
故。謂由心思與事相似。稱此而言。若唯稱
事而不稱心。亦名妄語。故加善思量。言
時語者。論云知時語不起自身他身衰惱
事故。謂心事雖實而迴改見時。或令自他
而有衰惱。今菩薩朝見言朝。暮見言暮。故
曰知時。晉經名隨亦順時義。二果行離中。
亦以細況麁。夢中是細故犯是麁。此言覆
藏之語者。論經云不起覆見忍見。婆沙云。
覆相妄語名為覆見。覆心妄語名為忍見。謂
實見事心謂見言不見。此謂覆。己所見
事相此翻真語。若實不見心生見想。誑言
不見。於事雖實於見有違。名為忍見。忍
却己所見故此翻實語。夢中眼見但是智見。
第五言不乖離名離兩舌。離兩舌事成能
令離間。別中亦二。初對治離。後未破下果
行離。對治離者。即不破壞行。此唯約心。
果行離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別。今初心者。
謂傳說者。必於心中憶持惡言。欲將破
壞方成離間故。文云無離間心。論經云
無破壞心。及為破彼。故等。而論云二種明
心受。憶持者謂詐現親朋。如野干詐親師
子等。又狎密成疎曰離間。親舊成冤曰惱
害。二果行離。差別有三。謂身心業各有二
義。身壞二義者。謂已破未破是離間體。故名
[035-0773b]
為身。二不喜下明心壞二義。一隨喜他。二
自心樂。三不作下業壞二義。謂若細若麁。細
則實有惡言。麁則不實虛搆。正傳離間之
言。故名為業。今菩薩並離故皆云不。第六
言不麁鄙名離惡口。別中分二。初果行離。
後常作下對治離。前後諸業治望果行。非
全次第。故先顯治。後能離果。今此歷別相
對先舉果行。一時彰離。後說能治次第翻
前。文義便故先明果行。今果行中先列所
離。後明能離。今初有十七語句。各一義。而
其論意展轉相釋。於中有二。前四一重總
顯惡言體用。後十三語重顯前四。今初四
語次第相釋。初一總明語體。次云何獨害。
以麁惡獷戾故。云何麁獷苦他故。如何苦
他令他瞋恨故。此之四語義一名異。後重
顯中。初有四語總釋前四。於中初二明其
語時。謂前四有對面不對面故。後二明前
語體不出二類。一鄙惡謂不遜故。二庸賤
常無教訓故。後九別釋上苦他令瞋為損
之相。於中復二。初二明說前麁鄙之言。自
違於戒。何以違戒。以能苦他令他瞋故。云
何苦他不喜聞故。云何令瞋聞不悅故。餘
七語明自瞋忿心中發言。令他違戒起瞋
生苦。初瞋忿語是自瞋語體。下能令他瞋。
他瞋有二無饒益事。一初五語翻喜生瞋。
謂聞而不愛如火燒心。憶時不樂故生怨
結。熱惱者令心胸閉塞。二末後句違樂致
苦。謂己有同意樂事自身失壞。令他失壞
失壞相知之樂故。後如是下明能離可知。
[035-0773c]
第二對治中有十種語。翻前諸語而小不
次。謂潤澤翻苦他令瞋二語。柔軟翻毒害
麁獷。其現前不現前無別體故不翻。悅意
語翻上瞋忿。謂和悅意中而發言故。樂聞
喜悅翻不樂不悅。上說麁鄙故不悅樂。今
說順人天故生悅樂。又悅意下三語展轉相
釋。善入人心翻如火燒。心熱惱怨結。上以
忿心發言。故如火燒等。今以言順涅槃
故。令善入人心。風雅典則却翻上鄙惡庸
賤。前則街巷陋音。今則言含經史。故愛樂
悅樂。翻不可愛樂生三昧故。身心踊悅。翻
壞自身他身生親善故。第七言辭不正故
云綺語。其猶綺文總離可知。別中亦二。先
對治後果行。前中八語初一為總。故下結
云戲笑尚恒思審。是以菩薩常樂。三思而後
言。則無散亂矣。下七語別。時之一字亦總
亦別。總者上言思審者。謂思合其時語默
得中也云何為時。謂彼此無損自他成益
時故。論云善知言說時。依彼此語故時語
有幾。略說有三。一教化時語。謂見非善眾
生。勸發生信。令捨惡就善即時字別義。次
二教授時語。令其憶念實語者。不顛倒
故。謂學承有本轉相教誨。後二釋上云何
不倒。以言含於義故稱行法故。後三教誡
時語。令其修行。地持教誡差別有五。一制
二聽。三舉四折伏。五令喜。今三句攝之。一
謂有罪者制無罪者聽。為順道理。二於制
聽有缺如法舉之。數數毀犯折伏與念云
巧調伏。三有實德者稱揚令喜。故云決定。
[035-0774a]
又此一句總結上四。謂若制若聽若舉若折。
皆須適時。二是菩薩下。果行離中亦以輕
況重。第八離貪。此下意三但有對治。以貪
等是業有之本。更無所依故非果行。以非
果故不可對之更立異因故。但有其一。
今初離貪。謂離求欲心。別中有三。一事二
體。三差別。於他財物。是事他所攝故。此揀
於己。他攝有二。一己現攝用。二己雖不在
作攝護想。二他所資用是體。謂所貪物體。然
用含二義。一所用事。謂金等。二資用事謂
飲食等。三不生貪下明差別。正顯能治。一
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希得屬己為願。即
是樂欲。三終起奪想為貪。此即方便及究竟。
并前他物。即是五緣故。意三中要具五緣。若
闕究竟但名煩惱。今皆性離故。以不不之。
第九離於忿怒含毒。故名離瞋。別中有三。
一別顯能治。二永捨下總顯所治。三常思
下類通治益。今初為六種眾生起六種治。
論攝為五。一於冤生慈治於冤者。欲加
苦故。二於惡行者生利益心。治當危苦
故。三於貧及苦生哀愍歡喜二心。以此二
心有通有別。通則可知故論合此。別則貧
窮者愍之。憂苦者令其喜樂。四於樂眾生
生和潤心。論名利潤。治彼染著無利潤故。
五於發菩提心人起攝受心。攝令成故。
二總離障中亦有六障。通障前六非一一
別對。故云總也。於此六中。攝為三對初二
己對他用辨冤親。生怨故瞋。敗親故恨。怨
則未生已生令其生長。親則未生已生令不
[035-0774b]
生長。次二唯約唯已善不善法。以明生長。
障善名怨增惡名害。皆有已生未生。後
二唯就於他愛不愛事。明其生長。忌勝名
熱。謂見他愛事苦他名惱。謂見他不愛
事。皆有已生未生等。瑜伽云。瞋恚方便究
竟者謂於損害事期心決定。正能成業。今
並不行故。上云永離。三類通治益者。謂前
所說者亦常思慈祐。第十離於乖理推求。
不言性離者蓋文略耳。別中治七種邪見。
一住正道者治異乘見。小乘對大非正道
故。二不行占卜。治虛妄分別見即是邪見。
夫吉凶悔吝由愛惡生。故云虛妄。三不取
惡戒治於戒取。四心見正直治於見取。五
無誑者。治覆藏見。六無諂治詐現不實見。
七於佛下治非清淨見。此所治七見。釋有二
門。一約行二約人。約行中。初一願邪願小
乘故。次三解邪。顛倒見故。然邪見惡戒唯
是外邪。見取一種通於內邪。謂學大乘者。
執語成見故。次二行邪。藏非詐善故。後一
信邪。信世間故。又於三寶決不信故。故
瑜伽邪見方便究竟者。誹謗決定故。二約人
者。初四是邪梵行求眾生。於中初一同法小
乘。後三外道。次二是欲求。後一有求。今性
不求名離邪見。第三佛子下結成增上者。
此有三義一遍護十善即不闕義。二常無
間即清淨義。誤犯之垢不起間故。三常無
斷即常護義。具斯三義得增上戒名。第二
復作是念下攝善法戒。謂非唯律儀不闕不
斷。常攝善法亦無斷闕。文中分三。初略
[035-0774c]
觀不善起攝善行。次佛子下廣觀障治起
攝善行。三如是方便下總結勸修。今初分
二。先明觀智。後是故下明起願行。今初墮
惡道者。有三種義。一者乘惡行往故。此即
集因。經云皆以十不善業。二者依止自身
能生苦惱。此即能墮一切眾生。三常墮種
種苦相處。斯即所墮惡趣。上二皆苦果。業者
因義。道者通到義。既要用不善方墮惡道。
則非無因所用。唯是不善。故非邪因。後起
願行者。由念眾生惡因果故。便起大悲要
心二利。於中先正修二利。後何以下徵以
反釋。第二廣觀障治明攝善法中。謂觀五
重善法。於上上清淨佛善起增上心。求學
修行攝善法戒清淨行故。若直就經文亦
分二別。先明觀智。後是故下要心攝善。今
論將後段攝屬佛善故。且分為二。先觀不
善唯是所治。後十善業下觀於善法。通能
所治。今初具有苦集。此中為明攝善故。略
示其惡。既果舉三塗。則顯因亦三品。如後
攝眾生戒經文自具。後攝觀十善具諸法
門。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順理益物正
反惡故。若隨相分人天之善。猶為所治是
苦集故。文分五重。今初人天十善。以人天
是世間之善故不分之。實則亦具三品。謂
人善為下欲天為中。色無色界為上。言三
品者。或由三時之心。或約境有勝劣。或
心有輕重。或自作教他等。細論其義多品
不同。略言三五耳。為不善者反此可知。
瑜伽六十廣顯差別。第二又此下辨聲聞善
[035-0775a]
下。三乘中各有三段。初標所修善同。次顯
所用功異。後結成自乘。今聲聞中。以智慧
下明所用異。於中初句對前彰勝。以實相
智修。不同人天無智善故。通觀上來善惡
因果。皆是苦集所觀境故。次心陜劣下對後
顯劣。有五種相。一因集由集小因故。心
陜劣陜謂修行少善。劣謂但能自利。二畏苦
即怖三界故。三捨心即闕大悲。捨眾生故。
上三唯劣菩薩。下二兼劣緣覺。四依止。即
經從他。謂必藉師教故。五觀即聞聲解了。謂
聞人無我法聲心通達故。三成聲聞乘。結
成自乘。然能治十善及與智慧。即是道諦惡
因果滅。善因果中使滅名為滅諦。成聲聞
乘義舍道滅。第三緣覺善所用異中。初句
總明。以能修習名修清淨。未能圓修不
名具足。次不從下別顯有三種相。一自覺
謂異聲聞。不從他聞顯依止勝。二大悲下。
不能說法大悲不具。無心起說方便不具。
力不堪說。若有利物多但現通。此劣菩薩。
三悟解已下即觀少境界。少有二義。一對
前顯勝。以是利根。但觀苦集。便悟甚深
之觀。勝於聲聞。二對後彰劣。但觀人無我
法。不同菩薩求佛大智等故。上之二乘。廣
如瑜伽本地中說。第四菩薩十善所用異中。
有四種相。一因集二用。三彼力四地。四中
初一行因。次二行相。後一行位。言因集者。
宿習善根依之起行。此又三義。一依一切
善根起行故。即修治清淨具足。具足即一切
善義。今經闕此二字。則不能異上辟支。此
[035-0775b]
明自利。二心廣者即利他心三無量者即大
乘心。是二利行體。二具足悲愍是菩薩用。三
方便所攝。即以四攝攝生。是彼悲力。四發
生下皆顯地義。地雖有十。就三祇滿處略
舉三地。以攝餘七。一發生大願。即淨深心
初地。二不捨眾生。即不退轉地。雖得寂
滅不捨眾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
受大位地。是第十地。此有三句。一觀求行
證智度滿故。二盡淨諸地障故。三盡淨諸
度蔽故。三成菩薩廣大行。結成自乘。第五
佛善。上上是總。一切下別有四種義。顯上
上事。前三屬佛。後一菩薩思齊。一者滅。謂
不善業道共習氣滅故。種智清淨。二者捨。謂
乃至證十力無畏不共之法。捨二乘故。三
者方便。謂於菩薩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
就故。四菩薩求無厭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
十善。上雖列五重十善。凡小但將化物。非
己所行。菩薩十善先已安住故。唯要心等
行佛善。佛善望己是餘殘未修。一切智中自
在純熟方為具足。亦滅習氣故云清淨。結
勸可知。第三佛子十不善業道下。利益眾生
戒。文分為二。初廣明攝生。後佛子菩薩如
是護持於戒下。結成益生之戒。前中顯此
戒增上有五種義。一者智。二者願。三行。四
集。五集果。今初。謂善知眾生苦因果故。文
分為三。初總明知因。二於中下別顯知果。
三佛子下結成苦因。今初。總中果有三塗
不同。因有三時階降。論名時差別。三時復
二。一者約心。謂如殺生。欲殺正殺殺已。三
[035-0775c]
時俱重。名為上者。隨一時輕為中者。三
時俱輕為下者。二約時。謂少時多時盡壽
作等。餘有三品。如上十善中說。復應於一
一塗中各有三品等。然依正法念經。三塗
各有邊正。正者為重邊者為輕。正鬼望邊
畜。則餓鬼罪重故。雜集等鬼次於獄。若正
畜望邊鬼。則畜生罪重故。今云下者餓鬼
因。二別顯知果中。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
別。一報果差別。所謂三塗異熟。二習氣果
差別。即人中殘報。是正報之餘。經中若生
人中得二種是。然雜集瑜伽等論。開習
氣果以之為二。一約內報名等流果。即
如經辨。二約外報感增上果。今經闕此。
下依彼顯異熟報果。十惡攸同。今但解
釋等流增上。然二等流多是前重後輕。輕即
方便等流。重即正惡等流。十惡即分為十。初
殺生中。殺令夭折不終天年。故得短命。即
正惡等流。二未死受苦故獲多病。即方便等
流。怖無精光。感外增上資具等物乏少光
澤。二盜損彼財故獲貧窮。令其不得稱意
受用故。共財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損
耗。三婬中令其妻不貞故。方便𧦚誘故。婬
之穢污感外臭惡塵坌。四妄語等流。又誹謗
約違境。被誑約違心。言無實故。外感農作
事業多不諧偶。五兩舌中令他離間故。親
友成怨故。由出不平之言。外多險阻。六惡
口中。語體惡故語用惡故。言恒有諍違惱
他人。外感荊棘砂鹵等事。七綺語言無人受。
機不領故語不明了。自綺錯故。以言綺故。
[035-0776a]
外感果物不應其時。八貪欲中。已得不足
故未得欲求故。貪則念念欲多。感外增上
日日減少。九瞋恚中二種等流。似前輕後重。
見其不可意故求彼長短。二惱害彼故。瞋
不順物之情。外感增上其味辛苦。又多
惡獸毒蟲。十邪見還生邪見之家。若水之
流濕。心見不正故多諂曲。總由不正故。
外感上妙華果。悉皆隱沒。似淨不淨似安
不安。是以觀果知因應當除斷。三結成苦
因。無邊苦聚由此生故。第二是故菩薩下
明願。依智起願。願為眾生自修善故。但
離惡因惡果自亡。願修善因善果自至。問
惡名殺等離即不殺。不殺即善。離惡住善。
二相寧分。答此有二意。一離殺。謂離作犯。
住善。謂住止持。體則不殊。約持犯分二。
作持止犯反此可知。二離惡但是惡止。住善
兼於善行。具有止作二持。止如前釋。作義
云何。前三聚初已略指陳。今當重釋。謂非
唯不殺。護眾生命。如護己命。是第一善。守
他財物如自己有。他妻亦然。實語軟語和
合饒益。是語四善非直無貪。更能惠施。非
唯不瞋慈悲和悅。何但無於邪見。乃成就正
見。智慧深廣斯即作也。第三自住下明行依
願。起行如誓修故。於中初依前願以起自
行後亦勸下。依於自行正攝眾生。第四佛
子下明集者。依增上悲念眾生故。生十種
心。此十亦可俱通一切。論就別相為八
種眾生。一於惡行眾生令住善行。故名利
益。二為苦眾生令得安樂。三於怨憎眾
[035-0776b]
生慈不加報。四於貧苦者悲欲拔之。五
於樂眾生愍其放逸。六於外道攝令正信。
七於同行者護令不退。八於攝一切菩提
願眾生取如自己。以願同故。後之二心亦
約此類。但後勝於前。九觀彼眾生乘大乘
道。進趣之者敬之如師。十觀集具足功德
者。敬如大師。第五作是念言下集果。依前
悲心起勝上欲。欲拔濟故。文中救攝十類
眾生。皆言又作。文各有二。先觀所化。後我
當下。與濟拔心。前即所治。後即能治。前集
之中欲顯差別。以其十心對八眾生。今十
類中。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救拔。十中
初一解邪故。論云。依增上顛倒為首。餘九
行邪。論開為三。初五化欲求眾生。求外五
欲故。次二化有求眾生。求三有中正報之
果故。後二化梵行。求眾生求出道故。通
上為四。然此所化。但攝集中前六而闕後
二者。以集者益物之心。起心義寬。乃至緣
於具德生師仰故。今此正論救拔故。後二
並非所救。縱其同行退轉須化。亦無大乘
之外別有安處。可云拔出。今第一化顛倒
眾生中。先所化中邪見為總。謂四顛倒。理
外推求故名邪見。次惡慧惡欲此二是別。常
樂二倒名為惡慧。專念分別方得行故。我
淨二倒名為惡欲。不假專念即能行故。以
性成故。由計我淨便欲名等。如涅槃說。
後惡道稠林者。結其邪見為諸過因。惡道
者非正道故。顯前顛倒為現行煩惱行處。
稠林者亦為隨眠之因。後結能治中。住於
[035-0776c]
正見。通翻上邪行。於實道翻惡道稠林。第
二化欲求眾生中。五段分二。初三化現得
五欲受用生過。後二化未得五欲迫求時
過。前中即分為三。一受不共財。二受無厭
足財。三受貯積財。今初已得之物不與他
共。於費用時生瞋過也。先明所治。互相破
壞以為總句。破壞有二。一鬪諍於言中。二
對怨於心中。即分別彼我。瞋恨已下結其
增長。由瞋恨故思念作報。身心惡行熾然
不息。能治之中慈能治瞋。如來之慈乃名
無上。二化受無厭財。眾生求時無厭以生
貪過。初所治中有二。一貪取無厭明內心
難滿。二唯求財利者。形於身口邪命自活。
結上三業。後三業正命以為能治。三化受
貯積財。積而不散順生三毒。增煩惱過。初
所治中。染著生貪散用生瞋。若積而能散。
何有貪瞋癡迷上二。言種種煩惱因之熾
然者。直觀經意。因上三毒更生煩惱。若
準論意。因貯積財。積財即是煩惱因體。云
何熾然。謂寶翫受用。數為煩惱之所燒故。
然癡有二過。一迷前二。亦復不知何者是
火。云何為失。二無求出意故云不解出要。
謂既迷火宅之為樂。寧有出心。後能治中。
涅槃清涼煩惱火滅故。上三即起煩惱眾生。
第二有二願化。未得五欲追求時過。即造
業眾生。分二。初一明追求現報。造諸惡
行。後一明追求後報。造有漏善業。今初。先
所治中有四種過。一愚癡覆心過。於中愚癡
是癡體。重闇是癡相。亦是癡過。餘皆癡過。
[035-0777a]
一重闇者。迷現在苦不知是苦。二妄見者。
於現下苦妄見樂故。如見空華。三厚瞙者。
不見未來當受苦報。如眼厚瞙都無所見
也。二入陰翳下增惡遠善過。初句增惡由
迷異熟。愚順不善行增長結使。名入陰翳
稠林。後失智慧光明者。此明遠善也。癡為
善行障故。三行曠野險道。明受苦報過。生
死長廣逈無所依。喻之曠野。多難障礙。復
名險道。流轉稱行。四起諸惡見者。即無正
對治過。論云。謂多作罪因。於臨終時見惡
報相。心生悔見者。或悔先所修或起惡見。
故名悔見。而不能集正對治。所以名過。後
能治中。先得淨慧眼是體。此眼有二能。一
見如實相。二由見實相即不隨他。具斯二
義名真慧眼。以此二句總翻前過見。前皆
實故。二化追求後報習善行者。隨順險道
過。謂以迷出世勝義愚。造福不動業。求未
來報。則常在險道。前所治中十句分三。初
句自體謂即生死故。二將墜下障礙。謂在之
難出故。三隨順下明失。謂住之失於出離
善故。今初自體。謂由世間少善為根本故。
則人天報危故名險道。二障礙者。皆險道中
事。文有八句。迷於苦集道滅。如次各二。一
明有苦。謂心雖求出而行順三塗。如臨
深淵故云將墜。二入惡見網中。此明迷苦。
於苦果中妄生樂想。為惡見網縈。如世險
道葛藟交加。三為愚下迷於集因。謂為愚
癡所覆。不知煩惱不覺業空。若加深林
不見危險。四隨逐下明其造集。世寡正道
[035-0777b]
學即隨邪。復起邪業為行顛倒行。如險路
多岐。動入豺狼之徑。雖疲行不已欲進
返迴。五譬如盲人。顯無道體無正慧眼。但
得果貪著愛欲所盲。故法華云。著樂癡所
盲。即斯義也。如無目涉險茫無所之。六
無有導師者。明闕道緣。導師者謂佛菩薩。
既離明導有二種失。一當生惡道。二今世
後世。雖處人天放逸障見。故佛雖出世
有不見聞。如盲無導師。若不陷深坑則
坐而不進。七非出要道。謂為出要者。正迷
於滅希求涅槃。而趣異處。謂於梵天乃
至自在。依正之所以為涅槃。推斯邪解以
為正見。如在險道以塞為通。八入魔等
者。顯有滅障。五種妙欲是魔境界。貪著為
入。六塵劫善謂之惡賊被牽為攝。三隨順
下二句明失。初句依止怨。故失離惡法。後
句遠善友。故失進善法。人法俱失。後能治
中拔出險道。總離前惡住無畏城。是能離
之處。若曠野遇城。眾難何畏。近對上文。
若無知動念。則順魔心而遠佛意。寂照雙
運即出險難。而入智城。上來化欲求竟。第
三有二段化。有求眾生。初一道差別。謂五
趣流轉。後一界差別。三界繫閉。今初先過。後
治過中初句為總。入欲下別。總即沒在大
河過。六道漂溺如彼大河。求有沒中所以
是過。然總中含下別義。亦是賴耶瀑流七識
波浪。別中彼大瀑水波浪有三種相。一自體
漂流。謂五趣因果。二身見下為因起難。謂
處之多害。三安六處下便成大失。失出離
[035-0777c]
道。今初。自體有五種相。一深。二流。三名。四
漂。五廣。但有其一。已為難度。況具斯五。漂
沒何疑。一深者。即具足四流無量水故。為煩
惱河。二生死洄澓者流也。上總四流煩惱因
深故。此苦果常流無竭。上二即漂溺處。於此
生死而漂溺故。三愛河漂轉者名也。前明四
流。雖無惑不攝愛潤生死。由此漂溺偏受
河名。如愚墮河愛即難出。四湍馳等者漂
也。此有二義。一顯河急故云湍馳奔激。謂
雖寶愛身欲令長久。而念念不住。是漂
溺時。二由急故不能如實知其過失。亦復
不見涅槃彼岸。故云不暇觀察。是為如此
漂溺。五為欲覺等。隨逐者廣也。謂隨欲等
覺遍覺五塵。故名為廣。依此漂溺。涅槃則
以欲等以為毒蟲。第二起難有四。一者執。
執著我我所窟宅。不能動發。故云身見羅
剎。於中執取。言於中者。於陰窟之中。執取
之言亦含戒取。二將其下轉還。謂先捨欲已
得生上界。由身見執還生下界欲念之中。
若準涅槃。愛見皆為羅剎。論經云。愛見水
中羅剎者。譯者迴文不盡。三於所貪下。中
著。謂於受用時求欲等樂著故。四住我慢
原阜者。增慢。謂於受用事時中。我慢大慢
憍慢自高輕彼故。慢令心高故喻原阜。上
不停法雨下不見性水。廣平曰原。原自
是高原上。加阜。則慢上過慢。對涅槃岸以
水為患。對佛性水則原阜為非。賢首云。四
中初一見。次二愛。後一慢。愛中一種子不滅
故還來。二現行深著故泥溺。如人在河四
[035-0778a]
事難出。一被執住。二被迴流。三為泥溺。
四滯枯洲不到彼岸。合喻思之。三明失
中有三。一善道無出意失。安六處聚落故
此無善因。二惡道無救失。此無救緣。三無
能度者異處去失。謂離自善行生諸難處。
不值佛故。此雙闕因緣通善惡道。後能治
中。初起化心。後以諸下成化行。化行有六。
一與善因。謂六度萬行以為船筏。二作救
緣。三令無苦患。四令離集染。五證涅槃
寂靜。六令得菩提大智。皆翻上三段思之。
云何能得此益。論云以如實法。云何如實
了生死實性本如。即苦患而證涅槃。見煩
惱本源性離。即集染而成大智。如斯教者
真與善因。真能救也。第二明界差別。先過
後治過中初句為總。三界繫縛猶如牢獄。求
有處之所以為過。次多諸下別。別明世獄
有五過隨逐。一苦事二財盡三愛離四有縛
五障礙。三界之獄亦然。此五示五種難差別。
一無病難。無病是樂病則有苦。與破為難下
難義準之。苦謂身諸病苦惱。謂心病愁惱。二
常懷愛憎是資生難。愛彼資生求而不得。
憎彼貧窮遠之強會。三親難。親愛別離故
生憂怖。四戒難。雖生上界暫離犯戒。不免
戒行相違。還為貪械所縛。謂報盡起於欲
惡。明上二界非欲永滅故。此貪欲通繫三
界五見難。雖得世間八禪定智。亦為無明
所覆。與正見相違。後能治中。若如實了知
三界之相。無有生死非實非虛。則自無障
礙果證圓寂。第四有二段化。梵行求眾生
[035-0778b]
分二。初段化邪梵行求。令捨邪歸正後段
化同法小乘。令捨權歸實。今初先明過中。
初句為總。謂執著於我過。然諸外道執見
雖多以我為本。斷常等見皆因此生。次於
諸蘊下別。別有六句。前三失道故。遠第一
義樂。後三失滅故具足諸苦。今初。一於諸
蘊窟宅不求出離者。無始發方便。謂彼外道
眾生欲趣涅槃。以有我故。於五陰舍不
能動發。二所趣不真內入無我。故名空聚。
我想妄計遍於六根。故名為依。三造行不
正。既求涅槃應行八正。翻行邪道四顛倒
行。以彼計蘊。身受心法為淨等故。後三中。
一四大乖違苦。謂老病死苦人皆欲遠。由計
我故四毒常侵。二五陰隨逐苦。五蘊具諸
結過。常能害人善法故。二怨賊六受無量
苦者。上不說者皆在其中。亦總結前五也。
後能治中。上由計我處處生著。唯大涅槃
是無著處。云何能得謂如實法。如實法者略
有三義。一上怨賊等。外道不知計我處之。
今菩薩教之觀過。了無有人。二假以世喻。
喻所不及。則五陰等過於怨等。三知其實
性。人法俱空皆是最勝無所著處餘如涅槃
二十一說。第二化同法小乘。初起過中有
三。初不求大因過。利生懈怠為陜。佛法
無量退沒不證為劣。二不行下不願大果
過。三雖欲下明修行過不定聚眾生。實有
大乘出離之法。而修行小乘。後能治中廣大
佛法。即諸度萬行。登地已上名為廣大。皆
佛因法。廣大智慧通於因果。翻前陜劣總
[035-0778c]
名廣大。上來廣明攝眾生竟。第二佛子下
結成攝生之戒。護持於戒。即前律儀及攝善
法。故能增長慈悲之心。即益生戒。第二位果
唯無發趣三果同前故。論云有同者。無者
亦名果校量勝者。三果皆勝初地故。初調
柔中三。一調柔相。二佛子此菩薩下別地行
相。三佛子是名下總結地名。初中三。謂法
喻合。法中三。初見諸佛為練行緣。二於諸
佛下明能練行。於中先供養。後於諸佛下
受法更受十善。即學佛善也。是戒地故。三
是菩薩下所練淨中。對前勝者。以離慳嫉
破戒二種垢故。初地菩薩戒未淨故。施亦
未淨。前就初地說檀度滿。令更轉淨。以
離二垢說名離垢故。故喻初地。金但火
鍊以除外垢。今此置礬石中。兼內淨體明。
云一切淨。法合可知。二別地行中。以離語
四過。說愛語偏多。二菩薩住此下攝報果。先
明在家。後若欲下出家。在家中二。先上勝
身即金輪王。後能除下明上勝果。三若以菩
薩下願智果。竝如初地。第三重頌中。有十五
頌分三。初十頌位行。於中有四。初一頌頌
十種直心。二有二頌頌律儀戒。三二頌半
頌攝善戒。四有四頌半頌攝眾生戒。二有
四頌頌位果。三有一頌結歎所說。二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五
[035-077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