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五稱揚佛德。既現既至任力稱揚。
自申罔極之情。顯佛無涯之德。文分為二。
初一眉間菩薩讚。後十十方菩薩讚。新眾纔
集佛便現瑞。文不累書故編成次。以讚德
相類結集。併之一處。乘現勝音之次。先
舉勝音之偈。後十菩薩即如次十方。昔人不
[010-0567c]
曉斯文。便將後十為勝音眷屬。非唯章疏
之失。亦乃翻譯有違。何者。且眉間出眾。即
主伴皆讚。十方來眾寂無一言。主伴禮儀
一何踈索。況準法界品例來者皆有讚詞。
細尋菩薩之名。與前十方如次相似。但
由譯人不審致。令名小乖差。至下文中一
一對辯。今初。勝音文分二。先說偈儀。後正說
偈。下十例然。偈中總相讚佛。亦舍諸問思
之可知。十頌分三。初三直就佛歎。次六約
眾歎佛。三有一偈雙結主伴。初中三偈。
皆歎如來體用無礙。於中初一不動本而
周遍。則十身圓融遍四法界。後二不壞小
相而廣容。上則事如理故。此則事含理故。
於中前一偈半。一毛攝三世間。後半類餘。
謂遍法界內皆有佛身。無有一毛不含剎
海。又一毛表解脫門。諸佛菩薩智所住故。
現多剎海者。門門皆是淨土因故。次六偈約
眾歎者。聖賢輔翼顯主勝故。六偈總明主
伴皆遍於中。初二總身總相遍。後四總身
遍別中。既微細難思故。唯普智方知普行方
立。三雙結可知。第二十方菩薩讚德。十
方即為十段。今初。東方。言眾中者。大眾海
中前列名處。名觀察勝法蓮華幢。幢相高
出。王是超勝。此喻相似。光慧即是所喻幢
體偈中讚佛真應二身。密答上佛地。如來
智等攝佛地故。十頌分二。初三讚真後七
讚應。讚真必體用雙美。讚應唯約用明。
欲顯門差實非體外。今初也。於中初一
讚智身。次一讚法身。後一雙結智。含四
[010-0568a]
智法即法界五法具矣。智中上半正體證真。
下半後起隨俗。又句各一智。初句大圓鏡智。
行相深細故。次句平等性智。自他平等即法
界故。次句妙觀察智。於自共相無礙轉故。
末句成所作智。成就利他導世事故。二讚
法身中。上半體相皆同。同有二義。一本性
法身體同。言無依者。無住本故。無差別者。
體無二故。二已證法身相同。力無畏等皆無
異故。此則無礙慧身不依一切。離諸分別
是無差別。下半用同。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皆
無二故。即法身無色應物現形。三雙結者。
上半結智。上句根本下句後得。下半結法。
但舉其用體通上下。以智契如故。金光明
說如如及如如智。為法身故。後七讚應分
三。初一隨樂現應。不思議者隨緣無邊故。
光明覺云。億那由劫共思量。色相威德轉無
邊等。次四身光演法。初一化身演法。望前
應身即重化也。次二毛光演法。後一結歎
難量。法輪義如別說。後二偈成道起通。上
皆圓融亦有十身。且從一義耳。第二南方。
法喜菩薩。前雲集中。名普照法海慧。會
義亦同。光明即照法故。十頌歎佛寂用應
機德。答前境界。法身顯現即分齊境。無生無
體。即所觀境。眾生國土皆所化境。於中分
三。初四依真起應。於中分二。先一偈顯
真。佛身常者第一義。常出三世故。智符於
理湛然常照。顯者離二障故。現者常在前
故。不同眾生自體常也。法界悉充滿者。
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福智所莊嚴故。次
[010-0568b]
二句音恒用普。恒自受用廣大法樂故。下三
偈起用。初一普隨物樂。次一感應道交。後
一法光無際。二有三偈體用無礙。於中初
二句。約相無生現生。次二句約性無住而
住。次一偈約用無去住而普周。後偈體用
雙拂。謂無體拂上無生。無生為佛法體故。
今體即非體。無住處者拂約性二句。亦無生
可得拂示生句。下半拂前第二偈約用。用如
影故。三有三偈明真應無盡。一法雲無
盡。二眾會無盡。三身相無盡。無盡相言兼真
身故。終不盡者全同體故。第三西方香焰菩
薩。前名月光香焰普莊嚴。此中光即月光。明
慧即是智慧莊嚴。十頌讚佛身含眾海。即答
加持問。由加能入故。於中前九讚眾海。則
佛德可知。後一結德歸佛。前中初一總餘
八別。別中二。前四平遍一切。於中初一智
身入剎塵。次一色身普現用。後二釋成前
義。一普賢行圓故。二身心平等故。後有四
偈。明微細入於毛孔剎中。而作用故。後一
結中非唯一會。一切菩薩皆入佛身。方為讚
佛。第四北方菩薩。此同本名但加慧字。然
此十頌。歎佛依體起用轉大法輪。答前佛
行。佛以轉法化生。為其行故。文中分三。
初二句總。次八偈半別。後一偈結。別中讚佛
十化。初二句現受生化。處處受生身雲遍
故。次一偈讚神通化。末句雖云轉法意在
通用。三有三句讚業果化。一切諸剎名號
不同者。示同趣類業報名字。故上三依身。
四隨應演妙法者。即辯揚化。隨應則能斷彼
[010-0568c]
疑故。五一偈勸讚勵化。妙音讚勵故。六一偈
慶慰化。普雨法雨。令彼進修無生法故。上
三語業。七有一偈。領受意化領問受取。演
昔行故。八有一偈決擇意化。決擇有情心
行差別。及揀諸法性相不同。方能普化故。九
一偈發起意化。發起宿善及三乘大行。為善
調故。十有一偈造作意化。建立佛法事義。
種種皆令見故依實起用即是化身故。說
化身無別心色。此之十化。與佛地經次
第無違。但令相融不違經旨。末後一偈。
結歸斯會可知。第五東北方法海菩薩。前
眾集中。名最勝光明燈無盡功德藏。法海可
當最勝光明。義與慧同。功德藏名前後無
別。無盡二字前有後無。十頌讚佛攝勝眷
屬。答佛力問。寄讚菩薩。實由佛力故。結
云住力地中文中。初一智滿得法。即為總
相。如是方便門者。此有二意。一指前。謂具
前三輪之化故。能周遍一一國土。二即下九
別為如是方便也。餘九別相共讚七事。一
讚普演大音。有三種大。一者處大。一一國
故。二者義大。說佛所行故。三者體大。周聞
十方故。二讚時無空過。念念觀法證真實
故。三能入勝處。諸佛身中修淨國故。四於
染無礙。塵中證法而周行故。五能入佛境。
見佛神力入行處故。行處有二。一智行處。
謂十力境。二佛化處。謂器及眾生。六有
三頌。善入音聲。初入大音。次入妙音。後入
一切音。七一頌善知諸地。言從地者即出
心也。而得地者即住入也。力地中者即佛地
[010-0569a]
也。所獲法者結上方便也。第六東南方慧燈
菩薩。名全同前。十頌讚諸菩薩悟入深廣。
由三昧力見佛三昧。即答三昧問也。於中
分四。初二歎見佛真體。一見佛離相。二見
佛自在。言離眾相者。般若云。離一切諸相。
則名諸佛。慈氏論云。但離四相即離一切。
謂名義自性及差別也。言自在者。由菩薩
定慧雙運。故見佛自在也。次四頌明悟法。
一證深理法願力而現。二悟多行法福智
成形。三達果法體無不遍。四了教法深廣
難知。三有二頌歎身業普應。一深二廣。云
堅密者齊佛體用。堅即金剛之身。密謂三密
之一。即一而多。故遍一切。即大而小。故現
塵中。無功之應。故無相而現。若約法門。此
身即如來藏性也。不可破壞故堅。深而難
見故密。眾生塵心無不皆具。本自有之。故
曰無生。體絕百非。故曰無相。眾生六根是
謂諸國。四後二頌。歎得佛加持。一此佛力。
二餘佛力。第七西南方。前列名處。云普華
光焰髻。少同多異。十頌歎佛攝生自在德。
答前自在問。文分為三。初六攝生無遺。次
二寂用無礙。後二大用無涯。今初文二。
初二能攝。謂身語深廣。前偈語後偈身。身
中上半體。客塵不染故。下半用。隨物見異
故。亦是釋疑。為物現相不乖如空。後四偈
所攝。初偈何人能了內信外攝者。次偈以
何眼見唯勝非劣。次偈了見何法。謂一切
法地地三心。後偈何位究竟菩薩地盡。至
入佛海。次二寂用無礙中。初偈用遍出興。
[010-0569b]
體無來往。後偈即用恒寂隨解自差。後三
大用無涯者。初一一毛皆普現通。後一一
身各遍轉法。第八西北方菩薩。前名無盡
光摩尼王。此云威德慧即摩尼王。法喻異
耳。十頌歎佛出現說法皆周遍德。答無畏
問。說法無異故。於中分三。初二總顯身光
遍應。次七辯其所作。後一結用歸本。辯所
作中分二。初三明光照無遺。後四演法周
遍。一遍塵內外法界剎中。二遍佛身中一切
剎內。三明所轉性相。四明能轉圓音。後一
結用歸本。不可得故。第九下方菩薩。前名
法界光焰慧。此云普明。即前光焰。十頌讚
佛境勝用菩薩能入。答神通問。文云。各各現
故。於中二。前三顯佛境勝用。先半偈標其
體。謂妙身色相。後二頌半辯其用。後七菩薩
能入。謂入佛境界。於中三。初二具德故知
見。次三知見成益。後二結用速疾。並可
知。第十上方菩薩。此與前名顛倒而已。十
頌讚佛圓音現身神變自在。答無能攝取問。
謂此願力普周。無能令不取故。於中分三。
初三頌歎佛圓音雨法德。然具十義。一唯
一妙音一梵音故。二遍聞一切稱法性故。
三此一即多事理融故。四彼一一音雨多法
雨。五彼法各具一切文詞。六各同一切眾生
之音。七此音各各遍一切處。八所說各顯性
淨之理。九各令一切普得見聞。十各各皆
得究竟之益。上之十義。從一妙音展轉
開之。具十無盡。方曰圓音文處可見。次四
歎佛現身無礙德。初偈解脫力故。現處周
[010-0569c]
細。次偈法身力故。現相即虛。後二偈。以般
若德發揮前偈。初偈釋下半。言影像者顯
無方所故。謂光東則影西。光西則影東。質
對像生來無所從。質謝像亡去無所至。故
此影像即空無體。後偈釋上半。言如空者。
不可取等故。故雖現形猶如水月。平等如
空。後三歎佛神變自在德。一則毛孔廣容。
二則願能普遍。三舉少況多。又上略配十
句。其中具有四十句。意不能繁指。第六大
段。結通無窮分中分二。初舉此。二應知下
類彼。言四天下者。意在閻浮言總意別。既
以結通菩薩雲集尤顯上歎。是彼十方。遠方
便竟。


普賢三昧品第三入第七經初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初來意者。前眾既集
光示法主。今將說法。是故法主入定受加
為近方便。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普賢明說
法主。以說普法故。三昧是業用。以非證
不宣。故此則人法合舉。普賢之三昧。亦此
三昧是普賢所有。又三昧境界名為普賢。
一切如來藏身為普賢故。此則普賢即三昧。
揀餘定也。若準梵本普賢三昧威德神變
品。威德神變皆定之用。攝用從體。但云三
昧也。縱佛加光讚皆因定故。餘會入定受
加起定即說。同為一品。今此開者。文多義
廣勸修學故。言義廣者。建立普賢之行願
故。故此比餘麁相。而說四同六異。言四
同者。入住加出。言六異者。一數異。餘會
入起唯一。此會入起俱多故。二者類異。
[010-0570a]
類餘方故。三利益異。定起多人益故。四光
讚異。如來毛孔光明讚故。五眾請異。從定
起已待眾請故。六證相異。餘會經終方有
證相。此品益已即便地動雨雲等故。四五
二種十地雖有而不具六。今此具六故別
立品。以此說果餘皆因故。又為諸會本
故。總故。七八九會雖是果定。說通因果。又
非總故。三宗趣者。入法界定法界佛加為
宗。令法界眾成法界德為趣。望於後品。
亦說世界海為趣。四釋文者。文有六分。一
三昧分。二加持分。三起定分。四作證分。五毛
光讚德分。六大眾偈請分。初中有二。一明
此界入定。二類通十方。就初分三。一承力
入定。二彰定名字。三明定體用。今初有六。
一時。說偈竟時。二主。顯佛普德。唯普賢故。
三處。依如來者常對佛故。四所依座。大集
云。菩薩得蓮華陀羅尼故。說法處皆有蓮
華表所入三昧自性無染含果法故。五所
依因。謂所入深廣要承力故。六正入三昧
心境冥故。二此三昧下。彰定名字。毘盧遮那
前已廣釋。復有釋言。廣大生息。具此三義
名如來藏身。身即體也依也。此有二種。一
者修成。二者本性。本性者凡聖俱成。修成
者唯諸佛有。諸佛有者。慈悲無邊故名為廣。
智慧無上故稱為大。生相已盡故云生息。涅
槃云。離有常住故名如來。萬德含攝是謂藏
身。即是出纏之法身也。言本性者。謂即藏
識包含種子。建立趣生故名為廣。本覺現
量與佛等故。名之為大。新新生故名之為
[010-0570b]
生。染淨苦樂所不能動。故名為息。即上法
身在纏名藏。謂空不空。空為能藏。藏不空
故。若以光明遍照。解毘盧遮那。毘盧遮那
即是能觀大智。如來藏身即所觀深理。凡
雖理有佛智方照。又毘盧遮那亦通本有。
本有真實識知遍照法界義故。斯即本覺迷
而不知不得其用。唯佛覺此能無不為。故
云一切諸佛。揀非凡也。亦非因也。顯於
依正離如來藏無別自體。故入此也。賢首
釋云。諸佛遍於一切。即顯諸佛無不周遍
法界剎海。及彼塵中所有諸剎。諸剎塵中復
有諸剎。如是重重不可窮盡。言如來藏身
者。明即此遍剎之身。包容所遍法界剎海。
無不皆在如來身中。故名藏身。是故融通
總有四句。一身遍剎海。二剎在身中。三身
遍身內剎。四剎入遍剎身。即內即外依正
混融。無礙無障。是此三昧所作。故以為名。
將說此法故入茲定。三普入下明體相用。
此定相用無量無邊。皆悉依於如來藏說。
略舉其要。句有十三門乃有十。以後二門。
收五句。故攝為六對。後之二門各一對故。
文有四節。義唯有三。至下當明。言六對
者。初二句明體用一對。謂無分別智證平等
性。以為定體。影現法界為勝用也。謂以
因因性證彼因性。成彼果性顯果果性。如
是佛性則具七義。一真二實。三善四常。五樂
六我。七者清淨。生佛之性本末不殊。況佛
果。果豈不平等。佛平等性即如來藏。是故
但入如來藏身。即是已入佛平等性。此為
[010-0570c]
第一契合佛性門也。言勝用者。即示眾影
像門。謂能現能生身土智影也。次二深廣一
對。廣者無邊。不在內外故。大者無上究竟
實際故。無礙者無所障故。同於虛空。成上三
義。通為廣大無礙門。後句即入法海漩澓
門。漩即深也。三有二句出納一對。初出生
三昧門。謂若自相若共相等。一切三昧皆
從此生。此為諸定本故。後攝受法界門。終
歸此故。法界體性故。四有二句境智一對。
初句能成佛智門。謂不體此理非佛智故。
後示現諸境門。然安立言總有三種。一者世
界安立依報。二者聖教安立妙義。三者觀
智。安立諦相。皆法界藏顯示現前。五有二
句。即依正含容門。為內外含容對。謂內含
因果智力。外令塵容法界。由塵全依法界
藏現。同真性故。六有三句。即成就攝持門。
為成持人法對。謂初成果人功德大願。後
持法輪令不斷絕。由斯玄理法眼常全故。
上言四節者。初四句明無幽不入。釋上
毘盧遮那遍照之義。次四句無德不生。釋
上一切諸佛之義。次二句內外含容。釋上藏
義。後三句。成德持法釋上身義。言義唯有
三者。體相用也入平等性是定體也。廣
大同空是定相也。餘皆定用。此三圓融總
為無礙普賢三昧。二如此下。類通十方及諸
塵道。於中有二。初舉此。後如是下類彼。
類彼中二。初明平遍法界。後明重疊無盡。
前中十一句。初一總明。謂盡窮法界。後十
別指以彰曲盡。一盡虛空界。二於空中盡
[010-0571a]
十方處。三於十方中遍三世時。四於三世
中微細物處。謂毛端等。五凡諸小隙無礙之
處。六或廣大百千由旬等處。七人天日月光
明等處八盡佛眼見處。九盡神力到處。十
佛身能現之處。此第十句有二義。一者結上
國土之言。通十一段。二者成下。以是身內
之剎為微細故。二及此下。重疊遍中略有
四重。一盡法界塵。言及此國土者。指前十
處之國也。二塵中多剎。三剎中多佛。四一一
佛前有多普賢。於上諸處皆入此定故。普
賢身不分普遍麁細。深廣平滿重疊。此處入
定。類通既然。法界入定類通亦爾。故約主
定。佛前唯一普賢。一切一故。若就類通。佛
前各有塵數一一切故。第二爾時一一下。加
分有三。初口加。次意加。後身加。初中有四。
一諸佛現前以此口加後無結通故。此總舉
重重時處。一一普賢前也。二彼諸下。讚其得
定。此雖果定菩薩門入。故云菩薩三昧。三
佛子下。明得定所由。所由有三。一伴佛同
加。佛佛道同故。二主佛本願。此二為緣。
三自修行願是入定因。又上三義。前前由
於後後。餘豈無斯行耶。法門主故。表說普
法故。四所謂下。辯加所為。此文二勢。一
辯加所為。二顯上行願之相。故云所謂
也。所為謂何。為轉法輪故。有十一句。初總
餘別。別中初一總攝十智。餘九即是十海。
一即安立海。二即眾生及業海。三即世界
海。四即佛海。五即名號壽量。及解脫海。
變化大用皆功德故。六即波羅蜜海。到實相
[010-0571b]
岸故。七即轉法輪海。八即根海。九即演說
海。與下十智令知此十。二爾時下。明意
加。於中有二。先加後釋。前中亦二。先此土
後類通。前中與十種智。初一總。謂與果海
之智。而言與者。佛力灌注令增長故。一切
智性即果海也。智性即力無傾動故。具十
力故。末後智字即能入也。餘九為別。即是
成就品中十智。由與此智故。後能說彼智
觀彼十海。而文少不次。一即第三法界安立
海智。安立無邊量故。二即第四佛海。佛
海唯佛分齊之境。三即第一。四即第二。眾
生業海。業因微細故云廣大。五含二句。一
即第八佛神變海。解脫作用即是神變。神
變依定加三昧言。二含三世智。下文一念
知三世。由佛不思議解脫力故。由加總句
故。合此二六即第五。七即第九。八即第七
願海以願力故。入法界中一切世界。九即
第十建立演說。又菩薩根更有多義。修十善
道有三善根。修諸地度。精進為根。攝受正
法。信慧為根。攝養眾生。慈悲為根。為成佛
道。悲智為根。種種差別善知故。二如此下類
通可知。第二何以故下。釋所因中二。先徵。
意云諸佛有力能與。有慈能普。何以十智偏
加普賢。釋云。普賢得此三昧法爾應與。三
是時下。身加中亦二。初此土。後如此下類通。
前中復二。先佛手摩頂。明加彼攝受。又準
梵本明十方佛身皆不來此舒臂不必長。
而同時摩頂。各全觸頂互不相礙。皆是如
來自在業用。二其手下。辯手相用。於中
[010-0571c]
十句。以顯無盡。前五德相圓備。謂𦟛纖直
等。故云相好莊嚴。後復出下。五句明妙用
自在。意明此手亘十方。而包三世。收因果
而該人法。深廣體用無邊自在。非言能說
也。後結通可知。第三爾時下。起定分。所作
事竟故。於中二。初此界後類通十方。前中
亦二。初起定後眾益。前中亦二。初起主定。
二起眷屬定。於中亦二。初總謂一起一切
起。由此妙定。即是一切三昧海故。餘定為
門皆入此故。彼全同此。亦受海名。二所謂
下別辯塵數既多略列其十。一即能知智
三昧。謂無一念暫差。故云念念無差。而不
廢遍知為善巧智。二即所知塵境。上能所一
對。三現廣剎。四現居處。即於世界總別一
對。楞伽經云。如來藏識。頓現一切身器。及
諸受用器。即廣剎。受用即是舍宅。五知心念
差別。六知身相名字。即眾生色心一對。七
知廣處。八知廣身。即依正一對。雖說微
塵。意彰佛廣虛空無方。有物處則現。唯如
來藏是實物有。依此建立處所各別。隨菩薩
行。剎有淨穢。隨眾生業趣類別故。微塵中
佛復有一義。謂如來藏是真佛身。其體廣大
無能知者。恒在六七微塵之中。一一有情各
有藏識。故云各有無邊大身。九從知一切法
理趣者。上八約事別別門顯。此約理趣總
該諸法。故云一切。大般若經理趣分。說諸
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
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當知即是此
如來藏。思益經說。處處避空皆不離空。
[010-0572a]
深密經說理趣有六。一者真義理趣。謂二障
淨智所行真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真義得
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眾生。此
三為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
云何名為真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
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
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
戲論。爾時證得真勝義性。故知言說皆非真
義。六隨眾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
應答彼言。隨諸眾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
方便開示。彼真義者。即此藏身。彼不思議即
此三昧。無著菩薩說四意趣。釋一切經亦
理趣也。如攝論辯。上來九句。唯第三四從
現得名。餘七皆從所知立稱。如此等類。
有一切世界海微塵數。合為一定。即知此定
是一切定耳。二普賢下。大眾得益。初標益
時分。亦是得益所由。後其諸下。正明得益。
減數說九。初五得菩薩法門。句各一義。皆
以前定含此諸義故。又此五句後後成前
前。後四得佛果法。即如來三業。一得照藏身
之實智。二得藏身力用之權智。三身毛現
剎。四應垂八相義兼口轉。亦以藏身含此
義故。普賢出定他人益者。感應道交故。如
春萌芽陽氣久滿。東風一拂眾蘂齊敷。諸菩
薩眾積善以深。久同行願纔觀勝境。萬德
頓圓。冥顯雙資。于何不可。二如此下類通
可知。第四爾時下。現相作證分。然得益心
喜。喜則地動及有諸瑞。諸會聞竟得益。故現
相居後。此會雖即未聞。已先得益。故先現
[010-0572b]
瑞。以此會辯果顯殊勝故。文中有四。一
世界微動。兼出瑞因由。因果二力。言微動
者。是前相故。二眾寶莊嚴。三出音說法。四佛
會雨寶。略舉十種以顯無盡。前三事相寶。
後七法化傳通寶。並是出世善根所生。第
五普雨如是十種雲已下。毛光讚德分。於
中二。初結前生後。後正顯偈詞。詞中十頌
分三。初一總述前定。次八別顯遍相。後一
結讚所由。別顯中二。前二偈半直述前遍。
後五偈半舉因顯遍。於中二。初半偈緣力
遍。後五因力遍。於中四。初偈即體而用故
遍。前半體後半用。身相如空法性身也。依真
而住法性土也。隨機普應受用化也。問法
性身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
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答經論異說。統收
法身略有十種。土隨身顯。乃有五重。一依
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亦以法
性而為其土。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
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
數中名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唯識
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
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
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今言如虛空者。
唯識論云。此之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
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
遍一切處。故如虛空言通喻身土。二或唯大
智而為法身。所證真如為法性土。無性攝論
云。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故。若爾云何言
相如虛空。智體無礙同虛空故。三亦智亦
[010-0572c]
如而為法身。梁攝論及金光明皆云。唯如
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此則身含如
智上則唯如。四境智雙泯而為法身。經云。
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於此義。
諸契經中皆說如來身土無二。此則依真之
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真成如空義。五此上
四句。合為一無礙法身。隨說皆得土亦如
之。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說。
逈然無寄以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
境智以辯。七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恒
沙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德
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真如體大。
為法性土。依於此義身土逈異。今言身相
即諸功德。言如虛空即身之性。下經亦云。
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功德無量妙法。
所圓滿故。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德。無不皆
是此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
攝。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
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德法。故
名為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淨穢無礙。
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眾生見燒淨土不毀。
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依持。通
有四句。謂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
法身依法性土。及依色相故。又以單雙互
望。亦成五句。謂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等
準以思之。此上猶通諸大乘教。九通攝三
種世間。皆為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
身等。並此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
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十
[010-0573a]
土分權實唯有第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
及攝同教。總前九義為一總句。是謂如來
無礙身土。普賢亦爾。義隨隱顯。不可累安。
達者尋文無生局見。上言土有五重者。一
唯法性屬前三身。二者雙泯屬於第四。三
具性相五六七八所依。四融三世間屬於
第九。五總前諸義即第十依。二普賢安住
下。一偈半大願故遍。兼顯遍於正中之依
也。重重皆遍。今不見者機不應故。不見即
是虛空身故。亦遍不見處故。三有一偈半。
明所現超勝。四有一偈。果德已滿不捨因
門。第三一偈。結讚所由者。自在難思現無
不普。標入一定實則普游。非佛光雲安
能讚述。第六大眾讚請分。前眾問。佛佛示法
主眾覩定起故。讚請普賢。前但舊眾。此通
新舊故云一切。所問同前故。但略舉。十頌
分三。初八歎主請。彰其能說。次一舉法請。
正陳所疑。後一歎眾請。明有堪聞之器。
前中二。初五頌歎普賢因果深廣德。明有
說因。後三歎能遍塵剎雨法德。明有說
果。今初偈各一義。初一讚己淨法身。三句明
因一句明果。因有三義。一因修法生義通
緣了。二由大願起即是緣因。三依如來藏
證真平等。此為正因。真如即是不空。虛空
即是空藏。平等與藏通上二義。二讚遍住
佛剎。第三句遍因餘皆遍相。因中具智莊嚴
故。能等照具功德嚴令無不覩。三讚近
佛。四讚常定。實境中者。不隨想轉故。曹
者輩也。五讚度生曲盡。微塵者。細處有多
[010-0573b]
眾生故。二有三頌。說法果中。初一讚常演
大法。如空之言下喻廣大。前喻無盡無差。
次一讚說無等法。無等有二。一能說力勝
具二嚴故二。所說無等。說佛所行故。後一
頌舉因結果。顯德有由曠劫因圓故。故能
雲雨說法。二一頌舉法請中。前品所問雖
有多門。統其要歸。莫過三種世間故。今
三句各顯其一。又前問總該諸會。此令當
會答故。末後一頌歎眾請。亦名自述此有
二義。一恭敬一心內堪受法。二諸佛隨喜。
外有勝緣故應說也。說則上順佛心。下隨
物欲。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