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等十別解文義者。然此經。文富義博。勢變
多端。況一義一文包攝法界。是以古德明十
[004-0527a]
例科判。欲顯難思。其第一名本末部類。但
顯此經無盡非科今文。前已具明。故今略
之。加前後鉤鎖亦有十例。一本部三分科。
二問答相屬科。三以文從義科。四前後襵
疊科。五前後鉤鎖科。六隨品長分科。七隨
其本會科。八本末大位科。九本末遍收科。十
主伴無盡科。初本部三分者。謂序正流通。
初品為序分。現相品下為正宗。流通有無古
有七釋。一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由
入法界廣無邊故。二隋遠法師。以法界品
內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三裕法師。
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以歎德無盡故。四
有云。末後二頌為流通。以結說無盡歎益
勸修故。五或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六或
云。以餘眷屬經為此流通。以彼是此所流
出故。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以法無盡說
無休息故。故諸會各無流通。不同大般若
諸會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
六皆有第七獨無。若義會之應成四句。一
有序正無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無二分。
由自初暨後。皆顯玄微並悟物故。初雖
列眾而歎佛德。後雖寄人有修相故。三
具三分。四俱不可說。即言亡言故。約義
包含不可局取。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
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
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
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
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於開濟。非但
篤於時會。復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明
[004-0527b]
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
等。皆容有之故依三也。雖六解皆通。今依
第二。以奇人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
慈氏云。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初之一
解。令正宗中闕於證入。第三但屬善財之
一相故。末後二偈。但結偈中佛德。非通一
部。十行等末類有此偈。經來未盡。未必在
後眷屬流通。但約義故。故依遠公。二問答
相屬科者。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
番。第一會中。大眾起四十問。或當會答盡。
名舉果勸樂生信分。二從第二會初有四
十問。至第七會末答盡。名修因契果生解
分。中間雖有諸問。並是隨說隨問。非是大
位問答。不思議品不問因故。三第八會初
起二百句問。當會答盡。名託法進修成行
分。四第九會初起六十句問。如來自入師
子頻申三昧。現相答名頓證法界分。五福城
東善財求法等別問別答。名歷位漸證分。古
德以善財猶屬正宗。故今既判入流通。則
前唯四兼取流通。以為五分未爽通塗。三
以文從義科者。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為
五分。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德。
後遮那一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從
第二會至第七會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
謂二十六品辯因。後三品明果。亦名生解
因果。三普賢行品辯因。出現品明果。即明
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四第
八會初明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
果。亦名成行因果。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
[004-0527c]
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
果二門俱證入。故各分因異果亦為十也。
四前後襵疊科者。一部分二。謂前九會是
本會。亦是佛會。佛為主故。從文殊至福城
東已後。並是末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
識為會主故。二就前中亦二。初八會明所
成解行。後一顯所證法界。三就前中復二。
初七會明歷位修成行。後一明圓融周普行。
四前中復二。初明修生因果。後普賢下二品。
明修顯因果。五就前復二。初明修生因。
後不思議法等三品。明修生果。六就前復
二。四明位中因行。後十定下。六品明位後
之行。七就前復二。初明地前比行。後第六
一會。明十地證行。八就前亦二。初明位前
十信行。後第三會已去三會。明入位三賢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後問明品下
三品。明能依能信菩薩行。十就前中復二。
初會明佛依報果。後名號下三品。明佛正報
果。五前後鉤鎖科。亦分為十。一第一會為
依報因果。前明依報果。後毘盧遮那品辯
因。二更取毘盧遮那。及第二會初三品。為
正報因果。前因後果。三以名號至菩薩住
處。名依起因果。依於本有而修起故。前果
後因。四從問明品至隨好品。明差別因果。
前因後果。五取不思議下至普賢行品。為
圓融因果。前果後因。以不思議等與前為
果。果別於因。與後為果則一一融攝。然
有六義證成。一因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
因故。二四十八後未有證成。普賢行後
[004-0528a]
有證成者。結屬前故。三普賢品初。無別發
起。便即躡前云。略示如來少分境故。四以
義明之。不思議法顯佛德難思。一一圓融
故。五前雖有問不思議品初重念問故。六
第二會初已有三業。為差別果故。由斯六
義故。普賢行品得屬前因。六取普賢行及
出現品。為平等因果前因後果。七取出現
及離世間品。為出現因果。前果後因。成佛涅
槃亦因現故。非說真成由離世間為因方
能現世。八離世間品為成行因果通辯行
故。具因果故。九取離世間品及法界品。為
法界因果。前因後果由離世間稱法界故。
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十法界一品自為證
入因果。先果後因。其善財已下亦為無盡
因果。先因後果故。歷事至普賢一毛因則
無盡。普賢說佛德過虛空。而果無盡以為
流通。故不明之。六隨品長分科者長分為
十。一通辯教起因緣分。二現相品下明佛
果無涯。大用分三。毘盧遮那品舉彼往因
證成分。四名號下三品。明大用應機普周分。
五問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諸位差別令
修分。六十定品下至隨好品末。明差別因圓
果滿分。七普賢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現
果分。八離世間品明因果超絕世間分。九法
界品中前分。明大眾頓證法界分。十爾時文
殊下。明一人歷位漸證分。七隨其本會科者。
亦為十分一初會名舉果令信分。二第二會
明能信成德分。三第三會初賢十住分。四第
四會中賢十行分。五第五會上賢十向分。六
[004-0528b]
第六會聖位十地分。七第七會因圓果滿分。
八第八會普賢大行分。九第九會初行成證
入分。十善財下善友教證分。八本末大位科
者。本會為九。末會有五十五。總為六十
四分。九本末遍收科者。先九會為九分。文殊
為六千比丘說法。為第十分。及善財歷一
百一十善知識。總一百二十分。若開諸龍及
三乘會。及彌勒後文殊普賢三人。便成一
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長者子經由一百一
十善知識已然後而來至於我所。則彌勒已
前已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
塵數善友。其分數彌多。若合為一則一百
二十六分。十主伴無盡科者。一一會一一品
一一法。皆結通十方。如此間說十方虛空
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切塵中皆如是說。
此結主經也。又彼一一會等。皆有他方塵
數菩薩來證法。此結伴也。即主伴相與周
遍法界。重疊無盡。是則段數亦無盡無盡也。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若依常用
應依三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
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
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此土序。二結通
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信序。後爾
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然此二序廣如常解。
今但略陳。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請
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說。若覈其
所以意有六焉。一為異外道故。外道經首。
皆立阿優以為吉故。此約如是。二為息諍
論故。智度論云。若不推從佛聞言自制作。
[004-0528c]
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佛來故經
傳歷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三為離增減
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
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
決定非謂傳聞有增減失。四為斷眾疑故。
真論引律云。結集法時。阿難昇座變身如
佛。眾起三疑。一疑大師涅槃重起。二疑他
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此如是我
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
義通約信聞。五為生信故智論云。說時方
人令生信故。此局後四。六為順同三世
佛故。此通六種。若準佛地論科為五事。一
總顯已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主。四彰
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初總顯
已聞。作信聞二種為六成就。一信。二聞。
三時。四主。五處。六眾。然信聞二事。文局初
首義通九會。時主二種文義俱通。處眾二
事文義俱局。隨相則爾約實互融。上來略
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
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就第一舉
果分中。或科為十。一教起因緣分。即初一
品。二大眾同請分。三面光集眾分。四毫光示
法分。五眉間出眾分。已上在第二品內。六普
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法主起定分。
九大眾重請分。已上在第三品內。十正陳
法海分。在後三品內。若以義從文。且分為
三。一教起因緣分。二現相下說法儀式分。
三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說分。就初分中亦分
為十。一總顯已聞。二一時下標主時處。
[004-0529a]
三始成正覺別明時分。四其地下別顯處嚴。
五爾時世尊下教主難思。六有十佛世界下
眾海雲集。七從爾時如來道場下稱揚讚德。
八爾時如來師子座下座內眾流。九爾時華
藏下天地徵祥。十如此世界下。結通無盡。
今即初也。如是我聞者。謂如是一部經義。
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
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
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
許可。具如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此上
總合信聞。若離釋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
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
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
肇公云。如是者。即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
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
傳。故稱如是。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
唯如為是故稱如是。此唯約所詮之理。次
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
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此約所
詮理事。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說。則唯約
能詮。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
如也。是者無非之稱。此明說事如事說理
如理。明能詮之教。稱於事理也。融公云。
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
無非為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
機為應。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
此兼對機。上來諸釋各是一途。更有諸釋。
言異意同。若依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
地合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真諦所釋。
[004-0529b]
今當廣之。外謂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
雖眾不出有無。此即斷常之計。今云。如即
真空。是即妙有。既無俗外之真。故空而非
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
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
若華嚴宗□無障礙法界曰如。唯此無非
為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是不同。二我
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
而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
次明我聞。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云何
稱我即諸蘊假者。此用何聞。若依大小乘
法相。各有三說。一耳聞非識。二識聞非耳。
三緣合方聞。然或具四緣八緣等。雖因耳
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
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
說。若依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
故而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若約法性。此
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
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法界之法門也。
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云。如
來重說。或云。得深三昧。或自然能通。上皆
就跡而說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
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
聞不同。上來總顯已聞竟。第二標主時處
者。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
隨世假立時分。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
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云一
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即法王
啟運嘉會之時也。亦可機教一時。謂上言如
[004-0529c]
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虛唱。今明
物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
故云一時。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
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
含。故偏明之。義見題中。三在摩竭下處
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辯之。摩
竭提國者。通舉說處。此云無毒害。以國法
無刑戮故。表能化法。或云遍聰慧。聰慧之
人遍其國故。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舉
說場也。阿蘭若者。此云無諠諍。即事靜也。
法者所證真理。二障業苦諠雜斯盡也。事
理俱寂故加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即
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
然事處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
剛座上。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
所。故為表所說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說
之。若圓融時處等。並如前說。第三別明時
分者。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
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此教勝故眾教
本故。在於初時。初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
之文同此初不。略為三解。一約不壞前
後相說。纔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
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
皆後時故。常恒之說不妨後時。雖能頓說
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
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其次深。
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極證最在於後
故。亦顯二乘絕見聞故。雖異處別時亦不
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若
[004-0530a]
爾世親那云初七不說但思惟行因緣行耶。
世親纔見十地。即為論釋。或則未窮廣文。
或則知見有異未全剋定。菩提流支意大同
此。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
久亦名始成。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
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
定中一時印現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即
有說無非時失故。祇園身子。蓋是九世相
收。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故法界放光。
亦見菩薩遍坐道場成正覺故。此經十地
之初無二七之言。二七之言順別機故。故
諸經論。顯初說時有多差別。謂普耀密迹二
經。第二七日即說三乘。法華過三七日方
云說小。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
分八七。智論五十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
年大同。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根器所宜
見聞有異約佛赴機無時不說。望器無感
未曾有說。登地恒見常說一味之經。就佛
而言無說不說。若攝方便。皆一乘之印現
差別耳。無涯之說不應局執故。應總攝以
為十重。如前已辯。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
義。約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
身初圓。名成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
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
曰始成正覺。據實即古今情亡心無初相。
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為正。見心常
住稱之曰覺。始本無二目之為成。約法
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
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
[004-0530b]
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
此初即攝無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
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
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始成正覺。如出
現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說。皆一乘
之所現也。第四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
眾。即三世間嚴。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眾即
淨土輔翼不空。今初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
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餘經之處。於中
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為四別。第
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座
嚴。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可知。二
表法。謂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提。宮殿表
無住涅槃。座表法空等。三就因行。謂一以
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增上金剛之地。二
以般若為因。三以悲智相導為因。四亦以
法空為因。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切
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
切嚴。以通融別純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
嚴顯所表故。然各攝無盡之德故。四事皆
有十句。初總後別。今且就文各分為四。今
初心地十句分四者。第一總顯地體。二四
地相具德。三四地上具嚴。四一舉因結用。
今初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
草座。多云座是金剛。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
顯徹華藏故。廣如彼品次上妙下地相具
德。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
故。二及眾寶華開覺悅他故。三清淨摩尼
圓淨明徹故。以上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
[004-0530c]
以為嚴飾。上皆形色四即顯色。謂青黃等
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互相映
發。等彼波瀾或諸色俱生。或更相攝入。含
虛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
自在定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三摩
尼下。明地上嚴者。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
尼為體。二三光音明用。四五網纓辯飾。就
因行者。降魔伏外為幢。智光常照慈音外
悅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二摩
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變現雨法寶故。
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遍嚴心故。四寶樹行
列者。德行建立故。四佛神力下舉因結用。
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說難盡故。
總云一切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
具及地中現。明一一行中皆道場故。第二
覺樹嚴者。即大智因感有十一句分四。初
一總顯高勝。長聳逈露圓妙獨出故。約因
即智超數表為高。本性不昧為顯。成物具
德曰殊。更無二真為特。約果樹即菩提。
二金剛下六句。明體攝眾德。一身是金剛金
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為樹身也。二
幹是瑠璃。本智發解內外明徹故。三雜寶枝
條。解隨境差故。四條假葉以為嚴。智資定
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一蔭。百千定門同
歸一寂。自蔭蔭他也。五寶華異色在樹。
分枝承光色。同於地布影。表神通等法
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現心地。六華雖
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菩提。若自
利果成內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焰。
[004-0531a]
若觸境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則含輝解
生佛相。已熟則發焰還流教光。體如之行
所成果。無異因之果故。與華間列故。下經
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三其樹下
三句。明妙用自在展轉成益。初依菩提智
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圓明法寶。後教成
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如雲出。四
又以下一句。舉因結用。謂佛力為因。流音
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音還如性故。
無盡極廣多故。無盡豎長故。無窮無間故。
稱恒也。第三如來所處下。明佛宮殿嚴十
句分四。初一總明分量。宮可覆育即是慈
悲。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導。若樓閣
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內空
故。嚴者。莊飾具眾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
故。充十方者。稱法性故。二眾色下二句。體
相圓備。


一體是摩尼積德鎔融之所成故。
二相嚴多種。神通等法悲寂用故。三諸莊嚴
下六句。妙用自在。一眾行發光灑法如雲。
雲更多義至下當辯。二光幢獨出。萃者聚
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交際承智起
應降魔超出故。三內容眾海無邊菩薩。即
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依中有正。亦果中
有因。即明涅槃眾聖冥會。四聲光寶網網
者。為防禽穢以益殿嚴。猶大教網。外防
惡見內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
出佛智光。圓音妙說言不思議音。略有四
義。一音聲繁廣。二所說難量。三聲即無義。
四一具一切。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
[004-0531b]
此依中。依正混融參而不雜。明依大涅槃
能建大義。故曰出生。六無染現染。眾生是
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出生。妄無自
體還依真現。四又以下舉因顯廣。謂德
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
理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遍十方。
即通局無礙。集菩薩眾出佛神通。即攝入
無礙。現生含宅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
陜無礙。一念即能延促無礙。又集菩薩因
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種宮殿。此
應說之。第四其師子下。師子座嚴十句分
四。初一總顯形勝。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
之。又說無畏之法故。得法空者何所畏
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外邊
不可窮。妙乃即事而真。好謂具德無缺。二
摩尼下六句體德圓備。一座臺。摩尼即處
中正+(正)【甲】正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法空隨緣
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二周座華網。即
外相無染交映本空。三淨寶為輪。輪謂臺之
處中周匝。輪圍即具德周遍。四華纓周垂。諸
覺諸通垂化周攝。五寶嚴填飾堂等略舉。凡
諸總包無處不嚴。故云備體。顯於法空
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六寶樹間飾間上
物象也。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隨因感
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為間
列。三摩尼光下二句。妙用廣大。一淨寶出
光如雲。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知一切
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為互照也。二主伴
寶用互相發揮。謂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
[004-0531c]
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
堪能隨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
寶珠亦能分作。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
珠。十方諸佛於中顯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
類。下文雲集菩薩髻珠亦爾。用此嚴座者。
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一切菩薩
親授敬養。故因果寶珠俱來瑩燭。如來從果
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王。菩薩
心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
瑩淨照燭。四復以下一句。佛加廣演佛境如
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為無不及。顯教
皆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
不顯故云佛力。顯處嚴竟。第五爾時世尊
下。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佛。
又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云何。故今顯
之。謂具十種深廣功德。即是遮那十種無盡
法界身雲。遍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
身。文分為二。先總後別。今初總辯。即菩提
身具無盡德為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
處。智處諸法無前後故。於一切法示所
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示
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為正。至極名最獲
得名成。此當相解。若揀別者。凡夫倒惑佛
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為正。但知法有未
知法空。但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厭生死
空沈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
正亦未名最。菩薩雖正有上有修。不得
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得名成。我佛獨
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了究竟。
[004-0532a]
已出微細所知障故。後智入下。別中。即
約十德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
二威勢超勝。三福德深廣。四隨意受生。五
相好周圓。六願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
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自他
依正。今初。即別顯菩提身之相也。以成菩
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文中先法後喻。
法中三。先意次身後語。今初意業。即釋上成
正覺。言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乃橫豎
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智即二智三
智四智。無障礙智。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
復有二。一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以
如理智證真名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
智覺二諦是也。二者證差別性即無差別
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覺諸法。
故名等正覺。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
智也。此亦二義。一真俗互泯雙遮辯中則
三世平等二相兩亡。方為智入二真俗雖
即。而不壞相即雙照明中。此二覺三諦之
境。境既雙泯而雙現。智亦寂照而雙流。為
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為正覺也。言四智
者。即圓鏡等四智也。通緣三世境故。並入
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
平等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
成所作智普利平等。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
身語等皆是四智之所發現。四智圓融無二
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然上
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即法身也。理
智無二為真法身。二其身下身業也。通三
[004-0532b]
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總
故。此其身通於三身十身無不充滿。法身
普遍世所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
身無礙亦同理遍。並是圓遍而非分遍。謂一
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佛皆圓滿。總看亦現
別看亦現。又國土等。即是我身土等。體外
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等故。
餘一一身互望融攝。猶多燈光各互相遍。
三其音下語業也。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
音。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
故。二順所宜說法。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
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遍佛以一妙音周
聞十方國故。二譬如下喻顯。通喻三業。然
佛三業非喻能喻。唯虛空真如略可顯示。更
以餘喻便為謗佛。然虛空喻有同不同。故
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妙法所
圓滿等。此顯不同。今分取同義。同義多種
如下十忍品。今有二喻開成四義一含攝
喻。兼無分別義。二普遍喻兼遍入義。以此
四喻喻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
故。此總喻也。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無分別
而證入。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
現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下經云。菩提
智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
所現言無有分別。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
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分別。無分別言顯
無差別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等。是以太虛能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
虛。太虛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虛以
[004-0532c]
況我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
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
法。二普遍喻中。妙觀察智無不遍知。即普
遍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又
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遍一切眾生
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智
遍。又云。得一切法界等心。此約證遍。智性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云何遍入不壞
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間諸國土。一
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
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虛空遍
入國土。國土不遍入虛空。有國土處。必
有虛空。有虛空處或無國土。虛空之於國
土。平等隨入。國土之於虛空。自有彼此。虛
空可喻佛智。國土可喻三世。三世有處佛
智必在其中。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佛
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
有始終。此猶約不二而二說耳。若二而不
二。國土虛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
舉一全收。普遍亦然。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
斷。故名佛智為不思議也。次以二喻喻
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出
現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虛空寬廣。非色而
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虛空無有分別。亦
無戲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諸
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
有分別。即第二義。佛身充滿於法界。即普
遍義。又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
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遍一切法
[004-0533a]
一切國土等。即普遍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
等隨入義。次以四義喻語業者。如來於一
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
故。如來音聲無不至故。應知。如來音聲無
斷絕。普入法界故。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
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喜故。即隨入義。
以空一喻遍喻三業。故云正覺得無量清
淨三輪。明文昭然。非是穿鑿。菩提身竟。第
二身恒下。威勢身超勝。謂隨諸有情所樂。示
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周遍。言一切道
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遍坐法性道場。二
法身非坐而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行道
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此四義便故來。
若正約威勢身。略辯六類道場。一遍一切同
類世界道場。如名號品等說。二一切異類世
界。謂樹形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
中。四一切世界海中。並如華藏說。五一
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
中亦如是等。六剎塵帝網無盡道場。并前十
種故云一切。言菩薩眾中威光赫奕者。正
顯威勢超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
超餘。如日輪出照明世界。約喻以顯映山
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喻遍
坐道場。大明流空餘輝掩輝。赫日之照難
究其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不能測
也。既云照世則終益生盲。先照高山獨言
菩薩。第三三世下。福德身深廣。三世佛德昔
皆遍學。今三際已斷垢習斯亡。故眾福皆淨。
第四而恒下。隨意受生。一隨他意處處受
[004-0533b]
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般若恒
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第五無邊色
下。相好莊嚴身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
蓮華藏微塵數相名相無邊。而皆稱真則一
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稱法界故
云圓滿。廣處陜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第
六演一切法。如布大雲即願身。演法謂雨
大法雨斷一切疑。故下經云。毘盧遮那佛
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然
經二句上法下喻。文含多意。一雲喻於身
雨為說法。法喻影略。又先興慈雲後霔
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隨物機宜雲
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心等。第七一一。
下化身自在。謂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
別。皆自在故。文中二。先明廣容謂於如來
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剎而無障礙。無礙有
二義。一以一小毛現多大剎。則一多大小
無礙。二此毛多剎。與彼毛多剎參而不
雜。則隱顯無礙。後各現下。普遍以廣容
不礙普遍故。還於前毛內剎中神力調生。
若廣遍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作
事。居然易了。第八身遍下。法身彌綸以
法為身。本來湛遍故無來往。依法現色還
如法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第九
智入下。智身窮性相之源。相別曰諸性皆
空寂。性靜故寂。相無故空。第十三世諸佛下。
力持身。能持自他依正。於中先持正報。神
謂妙智。變謂現身。轉變變現俱名為變。皆能
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後
[004-0533c]
一切佛土下。能持依報。橫盡諸土豎窮諸
劫。所有嚴事常持令現。上約十身。若約三
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恒下化身。身
遍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前一自受用報。後
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眾。以諸教中
說三身四身。成說等別。今皆圓融。於一
始成無不頓具十身為正。三四義兼。又
毛內調生光中持剎。如空普遍等。亦即國
土等十身三世間之圓融。豈報化之云別。
是知略以十德歎於教主。其一一德無不
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