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四立四教者。略有四家。一梁朝光宅法
師。依法華第二。立四乘教。謂臨門三車。即
是權教三乘。四衢等賜。即實教大乘。以臨門
牛車亦同羊鹿。俱不得故。並無體故。諸子
皆索故。是知三皆虛指。以為方便。此則前三
[002-0509c]
是三乘。後一是一乘。無乖教理。若唯說法
華為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
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華但會昔權。故說
三皆虛指。昔實不滯方便故不會之。若約
會權歸實。即是會三為一。若破小顯大。
即是會二歸一。若開權顯實。則三是一。更
無別一。故彼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先
所出內。是子所知。若廢權立實。義說為
四。如攬三點以成一伊。點別非伊。伊具
三點。昔三既別。實不兼權。今一全兼。成四
無爽。若依昔未顯說一切具有如來知見。
根敗之種。今並說成。則今昔有異。於文有
據。義亦極成。二陳隋二代天台智者。承南
岳思大師。立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
緣生滅四真諦理。正教小乘旁化菩薩。二
者通教。通者同也。三乘同稟故。此教明因緣
即空無生四真諦理。是摩訶衍之初門。正為
菩薩。旁通二乘。大品云。欲得聲聞乘。當
學般若波羅蜜等。然教理智斷行位因果
皆通。淺深不同。於共般若。唯共於淺。三別
教。別即不共。不共二乘人說故。此教正明
因緣假名無量四真諦理。的化菩薩。不涉
二乘。故聲聞在座如聾如盲。不名不共而
云別者。兼欲揀非圓故。以一因逈出。一果
不融。歷別而修。不得因果圓融故。四圓教。
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正明不思議因緣。二
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根
之人。故名為圓。華嚴經云。顯現自在力。
為說圓滿經。無量諸眾生。悉受菩提記等。
[002-0510a]
別則教理等皆別。圓則教等皆圓。又此四教
由三觀起。從假入空。析體異故。有初二
教。從空入假。從假入中。有別教起。三觀
一心中得有圓教起。又此四教。不局定一
部。一部之中。容有多故。又更以四種化儀
收之。謂頓漸不定祕密。頓漸同前岌公。後
二。謂一音異解。若互相知。名為不定。互不
相知。即名祕密。此師立義。理致圓備。但三
藏教名義。似小濫。以餘三教亦有三故。所
以爾者。良以智論之中多詺小乘為三藏
故。成實論中亦自說云。我今欲說三藏中實
義故。初對舊醫戒定慧故。立此三事。迢然
不同。異後三教。通教意融三故。別教依一
法性而顯三故。圓教三一無障礙故。所以
不名小乘教者。此教亦有大乘。六度菩薩。
三十四心斷結成真佛故。故藏通別圓之
義。四教互有。而覈其定實。餘三不成。唯成
當教中義耳。但判華嚴兼於圓別。以就登
地已上。約寄位行布。為別義故。名異義同。
亦無大過。三唐初海東元曉法師。亦立四
教。一三乘別教。如四諦緣起經等。二三乘通
教。如般若深密經等。三一乘分教。如梵網
經等。四一乘滿教。如華嚴經等。然三乘共
學。名三乘教。於中未明法空。名別相教。
說諸法空。是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
教。於中未顯普法。名隨分教。具明普法。
名圓滿教。然此大同天台。但合別圓。加
一乘分耳。自言且依乘門。略立四種。非謂
此四遍攝一切。故無有失。四賢首弟子宛
[002-0510b]
公。依寶性論。立四種教。論云。有四種眾生。
不識如來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聲
聞。三者辟支佛。四者初心菩薩。言四教者。
一迷真異執教。當彼凡夫。二真一分半教。
當彼二乘。三真一分滿教。當彼初心菩薩。
四真具分滿教。即當彼識如來藏者。初教
謂諸外道迷於真理。廣起異計。二謂小乘。
於真如隨緣不變二分義中。唯說生空所顯
之理。故名為半。如涅槃半字。三謂但得不
變。不得隨緣。故名一分。而雙辯二空。故
名為滿。四由具隨緣不變二義。故名具分。
廣如彼說。然今判聖教。那參邪說。若對教
主。應如此方先立三教。或如西域。分內外
及六師等。又依涅槃。為半滿者。後二既滿。
不應復有一分之言。既但得不變一分。豈
名為滿。又涅槃半滿。豈唯約二空。豈彼不
說妙有。而訶空耶。故其所立。未為允當。
第五立五教。略有二家。一波頗三藏立。一
四諦教。謂四阿含等。二無相教。謂諸般若。三
觀行教。謂華嚴經。四安樂教。謂涅槃經。說
常樂故。五守護教。謂大集經說守護正法
事故。此釋名局。以觀行等皆互有故。二賢
首所立五教。至下當知。第二敘西域者。
即今性相二宗元出彼方。故名西域。謂那
爛陀寺同時有二大德。一名戒賢。二名智
光。戒賢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
深密等經瑜伽等論。立三種教。以法相大
乘而為了義。即唐三藏之所宗師。謂佛初
於鹿苑。轉四諦小乘法輪。說諸有為法皆
[002-0510c]
從緣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緣生無我
翻外有我。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阿含
等是。第二時中。雖依遍計所執。而說諸法
自性皆空。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猶未
說有。即諸部般若等經。第三時中。就大乘
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即解
深密經等。是故於彼三時。初墮有邊。次墮
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遍計性空。餘二
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此依深密。所
判。二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青目
清辯。依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時教。
以明無相大乘為真了義。謂佛初鹿苑說
小。明心鏡俱有。次於中時。為彼中根。說
法相大乘境空心有唯識道理。以根猶劣。
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後第三時。為上根
說無相大乘辯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
了義。又初漸破外道自性等故。說因緣生
法決定是有。次漸破小乘緣生實有之執
故。說依他似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由
存假名。而接引之。後時方就究竟。而說緣
生即空平等一味。此三次第。如智光論師般
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說。然此二三時。
並不能斷一代時教。以各有據互相違
故。各別為於一類機故。深密經意。為於一
類餐般若者。聞平等空。撥無因果。不了
空有無二故。第三時。為其分析於一法上
空有之義。其妙智經。則以一類聞說三性
迷唯識者。未能忘心觀緣起者。定謂似
有故。令總忘心境。即事而真。得斯意者。
[002-0511a]
則不相違。然欲會二宗。須知二宗立義。
有多差別。略敘數條。一者一乘三乘別。二
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隨緣凝
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減
別。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
九能所斷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且
初二義者。由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
一權實。如法相宗意。以一乘為權。三乘為
實故。深密三時教中。初皆不成。次一向成。
是為若過若不及。皆非了義。第三時中。有
性者成。無性不成。方為了義。故云普為發
趣一切乘者。又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
說。故知是權。又勝鬘經。以一乘為方便故。
大般若五百九十三中。善勇猛菩薩言。唯
願世尊哀愍我等。為具宣說如來境智。若有
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
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
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
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
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
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深
密第二大意同此。又云。一切趣寂聲聞種性
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
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又十輪第九亦說。三乘各定
差別。皆以性定五故。故楞伽中。佛告大慧。
有五種種性。一聲聞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
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無性。大莊嚴
論及瑜伽論。皆同此說。善戒地持。雖但說
[002-0511b]
二種性。一有種性。二無種性。亦云無種性
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得
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無性。
瑜伽亦同此說。若法性宗意。則以三乘是權。
一乘為實。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
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又云。初以
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
以性唯一故。故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
性。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滅相。
涅槃亦云。佛性者名為一乘。師子吼者名決
定說。決定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有
心定當作佛。三十三又云。一切眾生同有
佛性。皆同一乘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
一切當得常樂我淨。是名一味。又法華第
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
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
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
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
智慧。得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
智論九十五亦同此說。明知。趣寂決定迴心。
法華論中四聲聞內決定及增上慢。此二根
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既云未熟。
明必當熟。方便令發。即菩提心。不可不
順己宗。判為論錯。入楞伽第二第四第七。
皆同說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
當得無上菩提。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皆是
假說涅槃。故云三昧。勝鬘亦云。言諸二乘
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又無上依經寶性佛
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於三界外。更受
[002-0511c]
變易。密嚴經中。二乘畢無灰斷永滅。如是
經論。其文非一。永寂聲聞。必無明矣。涅槃
第九菩薩品中。廣明闡提斷善不能發心。
當文即云。彼一闡提雖有佛性。而為無量
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繭。此則有
而非無。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
人無等。則知無有無種性人。況前引楞伽
五性自迷其文。彼經第五性云。五者無性。
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
即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界。即是菩
薩。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慧白
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薩常不
入涅槃。非焚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
本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此意則明
菩薩入而不入。既云菩薩常不入。非闡提
者。則明闡提後必入矣。況經自云復以如
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耶。莊嚴第五。無性
亦有二種。一是時邊。二者畢竟時邊。謂暫
時之無即前闡提。畢竟謂永無。即大悲菩薩。
是知前來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皆是未說
法華之前。就其長時云定性無性非永定
永無。諸論隨佛方便成立故。云定無耳。故
寶性佛性等論皆說。以一闡提謗大乘因。依
無量時說無佛性。非謂究竟無清淨性。若
謂法華是第二時教。為引不定二乘故。說
一切悉皆成佛。而猶未說定性不成。故名
密意。非了義者。何以自判法華為第三時
教。誰敢判於法華。為不了耶。妙智經中。
及梁攝論成立正法中。皆以一乘居三乘
[002-0512a]
後。故真諦三藏部異執記云。三十八年後。
說解節經等。無量義云。四十年後。說法華
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若不
信法華居後涅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
亦以一乘一性破三五耶。若以般若。為第
二時。法華為第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法華
破三故。明知深密三時。不能定斷一切聖
教。以未居最後故。且約顯一類義。故分
三耳。義如前說。若將法華。望之應有四
時。以一乘教。破前三乘故。若謂佛性有
二。一者理性。二者行性理性定有。行性或
無。斯言可爾。故涅槃云。或有佛性善根人
有闡提人無。即是行性。或有佛性二人俱
有。即是理性。然涅槃依於理性明其等有。
故云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不言凡是有行
定當作佛。若謂理性定有。容趣寂不成。則
違教理。是知闡提不作佛者。以作佛非闡
提故。乃抑揚當時耳。若謂法華入滅後信
一乘。即是變化權聲聞者。權必化實。無實
化誰。又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眾生。是
知趣寂。皆是法華前意耳。又勝鬘經云。若如
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乘。無有二
乘。二乘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意
明隨欲方便而說二乘。明知即是一乘。無
有二矣。不曉此意。將上方便。連下一乘
而讀之。輒斷一乘。以為方便。惑之甚矣。又
彼經中。廣破二乘。云無涅槃。又云。此經斷
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豈說一乘。以
[002-0512b]
為方便。設有方便之言。尚在法華之前。況
復無耶。法華云。此經難信難解。佛現在世。
猶多怨嫉。況滅度後。誠哉斯言。若信執
三乘五性。不信一乘一性者。深為可愍。
故百喻經第二中。王改聚落。五由旬為三由
旬喻。以喻方便於一說三。後人但信於
三不信於一。即其事也。上約二宗各別所
據。則互相違。反若會釋者。亦不相違。謂就
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若
入理雙拂。則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能
三能一。是故競執。是非。達無違諍。大集五
部。雖異不離法界。涅槃各說身因。佛許無
非正說。餘義次下當會古今違順竟。第三
立教開宗。分二。一以義分教。二依教分
宗。今初以義分教。教類有五。即賢首所立。
廣有別章。大同天台。但加頓教。今先用之。
後總會通。有不安者頗為改易。言五教者。
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
教。初即天台藏教。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
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
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
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三終教
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
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
理。故名為實。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
故總名為漸。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
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
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
地。楞伽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002-0512c]
等。不同前漸次位修行。不同於後圓融具
德。故立名頓。頓詮此理。故名頓教。天台所
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今乃
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
禪宗。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
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
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
如此經等說。若約所說法相者。初小乘中。
但說七十五法。但說人空。縱少說法空。亦
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故
阿含云。貪恚愚癡是世間根本等。未盡法
源。故多諍論。部執不同。二始教中。廣說法
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說有
百法決擇分明。故少諍論。說有八識。唯是
生滅。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法爾
種子。有無永別。是故五性決定不同。既所立
識。唯業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變。不許
隨緣。依他起性。似有不無。非即無性真空
圓成。說經空義。但約所執。既言三性五性
不同故。說一分眾生決不成佛。名生界不
減。真俗二諦。迢然不同。非斷非常。果生因
滅。同時四相。滅表後無。根本後得。緣境斷
惑。義說雙觀決定別照。以有為智。證無為
理。義說不異而實非一。既出世智。依生滅
識種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佛果報身。有
為無漏。如是義類。廣有眾多。具如瑜伽雜
集等說。三終教中。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
說法相。亦會歸性。所立八識。通如來藏。
隨緣成立。不生滅與生滅和合。而成非
[002-0513a]
一非異。一切眾生。平等一性。但是真如。隨緣
成立。依他無性。即是圓成。一理齊平。故說
生界佛界不增不減。第一義空。該通真妄。真
非俗外。即俗而真故。雖空不斷。雖有不
常。四相同時。體性即滅。緣境斷惑。不二而
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照惑無
本。即是智體。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非智外
如。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於如。世出世
智。依如來藏。始本不二。則有為無為非一非
異。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於報
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如是義類。亦有
眾多。次第對上。如楞伽等經起信等論。若
會上二宗。廣如別說。四頓教中。總不說法
相。唯辯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一切所
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
性俱空。八識二無我雙遣。訶教勸離。毀相
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
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顯不二等。是其
意也。五圓教中。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
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
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十十法門。各攝法
界。義分齊中。當具宣說。二依教開宗。宗乃
有十。如經宗中辯。第四總相會通。曲分為
二。先通會諸教。後會化儀前後。今初。諸德
立教。各自所據。今雖立五。亦會取諸說。
略有五重。一或總為一。謂唯是如來一大善
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則前之二師立一
音者。不失道理。二或開為二。此更有三。
一對小顯大。初是半字。後四皆滿。則無違
[002-0513b]
二藏等言。二對權顯實。前則二是三乘。後
三為一乘。則不違法華四乘。三者三四二
教。雖則泯二異前。而對三顯一。曲巧順
機。後一直顯本法。一向不共。如智論說。此
同印公平道屈曲。三或分為三。初一小乘。
次一三乘。後三一乘。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
智論指此以為不共。大品等經。共二乘說
故。此三亦順四乘。又梁論第八云。如來成
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
一乘。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此亦同妙智
經。真諦三藏部異執疏第二卷中。亦同此說。
四或分為四。此亦二門。一中間三教。存三
泯二別。故開之為四。一別教小乘。如四阿
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
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經。二約歷
位。無位開漸及頓。故分為四。總合二三。以
為漸教。餘皆如名。五或分為五。如前所
立。以漸中有始終故。然取多分。略指數
經。實非局判。以一經中容多教故。第二化
儀前後者。今辯如來一代時教。略啟十門。
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末歸
本門。四本末無礙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
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
通三際門。十重重無盡門。初中本末同時始
終一類。各無異說。然有三位。一若小乘中。
則初度陳如。後度須跋。中間亦唯說小益
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二若約三乘。則
始終說三通益三機。如密跡經等。三若約
一乘。則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如華嚴
[002-0513c]
等。其中不通小乘。復攝九世該於前後。更
無異說。然此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
聞如上一類之法。故佛所演各通始終。更
無前後。二依本起末門。此有五類。謂初為
菩薩說大。二為緣覺。三為聲聞。四為善根
眾生。五為邪定。如出現品。日照高山及三
千。初成喻中廣辯其相。皆明先大後小。
約法名從本起末。以於一佛乘分別說
三故。十八本二皆大乘出故。約機各是一
類之機。非約一機前後大小。三攝末歸本
門者。依無量義初時說小。次說中乘。後時
說大。故法華亦云。初轉四諦深密妙智雖
復二時三一不同。皆先小後大。四本末無
礙門者。謂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
以垂末。後顯歸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
以歸本。故本末交映與奪相資。方為攝生
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一根本一
乘。如華嚴經。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
顯了三乘。上三如深密。五破異一乘。如法
華。上之四門圓通無礙。是則前後即無前
後。無前後之前後耳。五隨機不定門者。此上
四門。初門明三類機始末常定。次門明五類
機異時常定。第三門明一類機自淺之深。
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聞頓後機從淺至
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次入三
乘。後入一乘。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
機隨聞一句。異解不同。六顯密同時者。若
異聞互知是顯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
密密顯同時亦無前後。七上來諸門。一時
[002-0514a]
頓演。八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說一句。九
此上諸門盡通三際。十上之九門。隨處隨
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後之二門。正是華
嚴境界。融取前八。亦不離華嚴之用。第三
義理分齊。已知此經總屬圓教。未知圓義
分齊云何。然此教海宏深包含無外。色空交
映德用重重。語其橫收全收五教。乃至人
天總無不包。方顯深廣。其猶百川不攝
大海。大海必攝百川。雖攝百川同一鹹味。
故隨一適逈異百川。前之四教不攝於圓。
圓必攝四。雖攝於四圓以貫之。故十善五
戒亦圓教攝。上非三四。況初二耶。斯則有
其所通無其所局。故此圓教語廣名無量
乘。語深唯顯一乘。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
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圓融具德故。
以別該同皆圓教攝。今顯別教一乘。略顯
四門。一明所依體事。二攝歸真實。三彰其
無礙。四周遍含容。各有十門。以顯無盡。初
中十者。一教義。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
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十應
感。教即能詮。即前五教。乃至光香等。義即
所詮。即五教等一切義理。理即生空所顯。
二空所顯無性真如等理。事即色心身。方等
事。餘可思準。第二攝歸真實者。即真空
絕相。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
即是佛。不可得思量。亦有十義。如法界
觀。第三彰其無礙。然上十對皆悉無礙。今且
約事理以顯無礙。亦有十門。一理遍於事
門。謂無分限之理。全遍分限事中。故一一
[002-0514b]
纖塵理皆圓足。二事遍於理門。謂有分之事。
全同無分之理。故一小塵即遍法界。由上
二義互該徹故。皆同一性。故出現品云。如來
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
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
所謂無性。理遍事故。一成一切成。事遍同
理。故說都無所成。經云。譬如虛空無成
無壞。一性無性。即是佛性。故涅槃云。佛性
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又出現
云。無一眾生不具如來智慧。無不有者。
即一乘義也。三依理成事門。謂事無別體
要因理成。如攬水成波故。於中有二。一
明具分唯識變故。覺林菩薩偈云。心如工
畫師能畫諸世間。五陰悉從生。無法而不
造。此明唯心義也。何以得知是具分耶。
次頌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應知佛
與心。體性皆無盡。既是即佛之心。明非獨
妄心而已。二明真如隨緣成故。問明品文
殊難云。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即
緣性相違難。覺首答云。法性本無生。示現而
有生。即真如隨緣答。又云。諸法無作用。亦
無有體性。明隨緣不失自性。即同勝鬘。
依如來藏有生死。依如來藏有涅槃等。
四事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成故。事虛而
理實。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如波相虛令水
現故。夜摩偈云。云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
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分別此諸蘊。
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眾
生既如是。諸佛亦復然。佛及諸佛法。自性
[002-0514c]
無所有。又十忍品云。譬如谷響從緣所起。
而與法性無有相違。須彌頂偈云。了知一
切法。自性無所有。如是等文遍於九會。五
以理奪事門。謂事既全理則事盡無遺。如
水奪波波相全盡。故說生佛不增不減。出現
品云。譬如虛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常無
增減。何以故。虛空無生故。諸佛菩提亦復
如是。若成正覺不成正覺。亦無增減。何
以故。菩提無相故。乃至云。設一切眾生。於
一念中悉成正覺。與不成正覺等無有
異。皆以無相平等故。不增不減經亦同
此說。非約一分眾生不成佛者。說無增
減耳。六事能隱理門。謂真理隨緣而成事
法遂令事顯理不現也。如水成波動顯靜
隱故。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財首偈云。
世間所言說一切是分別。未曾有一法得
入於法性等。七真理即事門。謂凡是真理。
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理故。空即色故理
即是事。方為真理。第七迴向云。法性不違
法相等故。八事法即理門。謂緣集必無自
性。舉體即真故。上之二門。正明二諦不相
違義。如濕不違波波不違濕。舉體相即
故。夜摩偈云。如金與金色其性無差別。法
非法亦然。體性無有異。此亦喻於如來之
藏與阿賴耶。展轉無別。又由事即理故。
雖有不常理即事故。雖空不斷。又由事理
相即故。起滅同時。須彌偈云。一切凡夫行。
莫不速歸盡。其性如虛空故。說無有盡。
智者說無盡。此亦無所說。自性無盡故。
[002-0515a]
得有難思盡等。則同時四相不待後無。亦
令究竟斷證離於能所。十地品云。非初非
中後。非言辭所及。迴向品云。無有智外如
為智所入。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等。九
真理非事門。即妄之真異於妄故。如濕
非動。十事法非理門。即真之妄異於真故。
如動非濕故。慚愧林偈云。如色與非色。此
二不為一。又云。如相與無相。生死又涅槃。
分別各不同等。上七八二門。明事理非異。
九十二門明事理非一。故為無為。非一非異。
第四迴向云。於有為界示無為法。而不滅
壞有為之相。於無為界示有為法。而不分
別無為之性。上之十事。同一緣起故。云無礙。
約理望事。則有成有壞有即有離。事望
於理。有隱有顯。有一有異。逆順自在。無
障無礙。同時頓起。深思令觀明現。以成理
事圓融無礙觀也。第四周遍含容。即事事無
礙。且依古德。顯十玄門。於中文二。先正
辯玄門。二明其所以。今初。一同時具足相
應門。二廣陜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同
門。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祕密隱顯俱成門。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境界門。八
託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主
伴圓明具德門。此之十門同一緣起無礙圓
融。隨其一門。即具一切。今且於前十中。取
一事法明具後十門。如下文中。一蓮華葉
或一微塵。則具教等十對。同時相應具足圓
滿。亦具後之九門。及彼門中所具教等以是
總故。故下文云。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
[002-0515b]
一法道場中。華藏頌云。華藏世界所有塵。
一一塵中見法界。一塵尚具況一葉耶。二即
彼華葉普周法界。而不壞本位以分即無
分無分即分。廣陜自在無障無礙。十定品
云。有一蓮華盡十方際。而不妨外有可
見。是故或唯廣無際。或分限歷然。或即廣即
陜。或廣陜俱泯。或具前四。以是解境故。或
絕前五。以是行境故。下皆準此。然此廣
陜亦名純雜。普周法界故。純一無二不
壞本位。則不妨於雜。萬行例然。三即此華
葉舒已遍入一切法中。即攝一切。令入己
內。舒攝同時。既無障礙。是故鎔融。或有四
句六句思之。下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
入一亦無餘。若一與一切對辯。則攝入各
具四句。謂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入一一
切入一切。互攝亦然。四此一華葉廢己同
他。舉體全是彼一切法。而恒攝他同己。
令彼一切即是己體。一多相即混無障礙。解
行境別。六句同前。下云知一即多多即一
等。五華能攝彼則一顯多隱。一切攝華則一
隱多顯。顯顯不俱。隱隱不並。隱顯顯隱同
時無礙。全攝俱泯。存亡俱成。句數同前。下
云。東方入正受。西方從定起等。如八日月
隱顯同時。六此華葉中微細剎等。一切諸法
炳然齊現。下云。於一塵中一切國土曠然安
住。又於一毛端處。有不可說諸如來。及第
九迴向微細中說。七此華葉一一微塵中。
各現無邊剎海。剎海之中。復有微塵。彼諸
塵內。復有剎海。如是重重不可窮盡。非是
[002-0515c]
心識思量境界。如天帝殿珠網覆上。一明
珠內萬像俱現。珠珠皆爾。此珠明徹互相現
影影復現影。而無窮盡。下云。如因陀羅網
世界等。亦如鏡燈重重交光。佛佛無盡。八
見此華葉。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
別有所表。下文云。此華蓋等從無生法忍
之所起等。九即此一華。既其遍一切處。亦
復該一切時。謂三世各三。攝為一念故。為
十世。以時無別體。依華以立華既無礙。時
亦如之。是故晉經云。過去無量劫。安置
未來今未來無量劫。迴置過去世等。普賢
行云。過去中未來。未來中現在等。又云。無量
劫即一念。一念即無量劫等。時無別體故
不別立。以為所依。十此圓教。法理無孤起。
必攝眷屬隨生。下云。此華即有十世界微
塵數華以為眷屬。又如一方為主十方為
伴。餘方亦爾。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見。主
伴伴主圓明具德。舉華既爾。一塵等事亦
然。如此事華既帶同時等十義。具此十門。
而此事等具餘教等十門。則為百門。事法
既爾。餘教義等具百亦然。則為千門。如教
義等有此千門。彼同時門中。亦具百門。餘
廣陜等例爾。亦有千門。若重重取之。亦至
無盡。於此十門。圓明顯了。則常入法界重
重之境。第二明德用所因。問有何因緣。令
此諸法得有如是混融無礙。答因廣難陳。
略提十類。一唯心所現故。二法無定性故。
三緣起相由故。四法性融通故。五如幻夢
故。六如影像故。七因無限故。八佛證窮故。
[002-0516a]
九深定用故。十神通解脫故。十中隨一即能
令彼諸法混融無礙。十中前六通約法性
為德相。因法爾如是。後二皆是業用。義通
因果。七約起修。義通德相業用。八約果德。
唯是德相故。前之十門。通德相業用。約佛
則用亦德相。德上用故。約機則相亦稱用。令
知相故。即用之相。染淨雙融。即相之用。能
染能淨。故相及用。不分兩別。初唯心現者。
一切諸法。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成波。
以一切法無非一心故。大小等相。隨心迴
轉。即入無礙。二法無定性者。既唯心現從緣
而生。無有定性。性相俱離。小非定小故。能
容太虛而有餘。以同大之無外故。大非
定大故。能入小塵而無間。以同小之無
內故。是則等太虛之微塵。含如塵之廣剎。
有何難哉。舊經十住品云。金剛圍山數無
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小相。菩
薩以是初發心。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
非定多故。能是一。邊非定邊故。能即中。中
非定中故。能即邊。延促靜亂等。一一皆然。
三緣起相由者。謂大法界中。緣起法海義門
無量。約就圓宗。略舉十門。以釋前義。謂緣
起法要具此十義。緣方起故。闕則不成。一
諸緣各異義。謂大緣起中諸緣相望。要須體
用各別。不相雜亂。方成緣起。若雜亂者。失
本緣法。緣起不成。此則諸緣各各守自一位。
文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二互遍相
資義。謂此諸緣要互相遍應方成緣起。如一
緣遍應多緣。各與彼多全為一故。此一則
[002-0516b]
具多箇一也。若此一緣。不具多一。則資應
不遍不成緣起。此則一一各具一切。下文
云。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一。三俱存無礙
義。謂凡是一緣。要具前二。方成緣起。以要
住自一。方能遍應。遍應多緣。方是一故。是
故唯一。多一自在。無礙鎔融。有其六句。
一或舉體全住。是唯一也。或舉體遍應。是
多一也。或俱存。或雙泯。或總合。或全離。皆
思之可見。文云。諸法無所依。但從和合
起。此上三門。總明緣起本法竟。四異體相
入義。謂諸門力用遞相依持。互形奪故。各
全有力全無力義。緣起方成。如論云。因不生
緣生故。緣不生自因生故。若各唯有力無無
力。則有多果過。一一各生故。若各唯無力
無有力。則有無果過。以同非緣俱不生
故。是故緣起要互相依具力無力。如闕一
緣一切不成。餘亦如是。是故一能持多。一
是有力能持於多。多依於一。多是無力。潛
入一內。由一有力必不與多有力俱。是故
無有一而不攝多也。由多無力必不與一
無力俱。是故無有多而不入一也。如一
持多依既爾。多持一依亦然。反上思之。
如一望多有依有持。全力無力常含多在
己中。潛入己在多中。同時無礙。多望於一。
當知亦爾。俱存雙泯。二句無礙思之。五異體
相即義。謂諸緣相望全體形奪。有有體無體
義緣起方成。若闕一緣。餘不成起故。緣義
則壞。得此一緣。令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緣
義方立。是故一緣。是能起能成故有體。多
[002-0516c]
緣是所起所成故無體。由一有體不得與
多有體俱。多無體必不得與一無體俱。是
故無有不多之一。無有不一之多。一多既
爾。多一亦然。反上思之。如一望多有有體
無體故。能攝他同己。廢己同他。同時無
礙。多望於一當知亦爾。準前思之。俱存
雙泯二句無礙。亦思之可見。六體用雙融
義。謂諸緣法。要力用交涉。全體融合。方成
緣起。是故圓通亦有六句。一以體無不用
故。舉體全用則唯有相入。無相即義。二以
用無不體故。舉用全體則唯有相即。無相
入也。三歸體之用不礙用。全用之體不失
體。是則無礙雙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現。四全
用之體。體泯。全體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圓
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緣起無礙俱存。六
泯前五句。絕待離言冥同性海。此上三門。
於初異體門中顯義理竟。七同體相入義。
謂前一緣所有多一與彼一緣體無別故。
名為同體。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有此多
一。所應多緣既相即入。令此多一亦有即
入也。先明相入。謂一緣有力能持多一。多
一無力依彼一緣。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
一。一入多攝反上應知。餘義餘句準前思
之。八同體相即義。謂前一緣所具多一。亦
有有體無體之義。故亦相即。以多一無體。
由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有體能作多
一。令一攝多。如一有多空既爾。多有一
空亦然。餘義餘句。並準前思之。九俱融無
礙義。謂亦同前體用雙融。即入自在。亦
[002-0517a]
有六句準前應知。此上三門。於前第二同
體門中辯義理竟。十同異圓滿義。謂以前
九門總合為一大緣起。令多種義門同時具
足也。由住一遍應故。有廣陜自在門。由
就體就用故。有相即相入門。由異體相容
具微細門。異體相即具隱顯門。又就用相
入為顯。令就體相即為隱。即顯入隱亦然。
又由異門即入為顯。令同體即入為隱。同
顯異隱亦然。又由異體相入。帶同體相入
具帝網門。由此大緣起即無礙法界故。有
託事顯法門。顯於時中故。有十世門相關
互攝故。有主伴門。此第十圓滿一門。就前
第三門中。以辯義理。故下文云。菩薩善觀
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
一。又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
生起。當成無所畏等。皆其義也。上來緣起
相由門竟。第四法性融通門者。謂若唯約事
則互相礙不可即入。若唯約理則唯一味。
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謂不
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時。令彼不異理之
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一中攝理
不盡。則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攝理盡。多
事不隨理現。則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
中全攝理盡。多事豈不依中現。華藏品云。
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即
事法界矣。斯即總意。別亦具十玄門。一既真
理。與一切法而共相應。攝理無遺。即是
諸門諸法同時具足。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
理廣遍。而不壞陜相故。有廣陜純雜無礙
[002-0517b]
門。又性常平等故純。普攝諸法故雜。三理
既遍在一切多事故。令一事隨理遍一切
中。遍理全在一事則一切隨理。在一事中
故。有一多相容門。四真理既不離諸法。則
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切事故。是故此
一即彼一切事。一切即一。反上可知故。有
相即自在門。五由真理在事各全非分故。
正在此時彼說為隱。正在彼時此即為隱
故。有隱顯門。六真理既普。攝諸法。帶彼能
依之事。頓在一中故。有微細門。七此全攝
理故。能現一切。彼全攝理同此頓現。此現
彼時。彼能現所現俱現此中。彼現此時。此
能現所現亦現彼中。如是重重無盡故。有帝
網門。以真如畢竟無盡故。八即事同理
故。隨舉一事即真法門。故有託事門。九
以真如遍在晝夜日月年劫皆全在故。在
日之時不異在劫故。有十世異成門。況時
因法有。法融時不融耶。十此事即理時不
礙與餘一切恒相應故。有主伴門。故一
理融通十門具矣。五如幻夢者。猶如幻師。能
幻一物以為種種幻。種種物以為一物等。
經云。或現須臾作百年等。一切諸法。業幻
所作故。一異無礙。言如夢者。如夢中所見
廣大。未移枕上歷時久遠未經斯須。故
論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
無量攝在一剎那。六如影像者。一切萬法。
略有二義。一皆如明鏡含明。了性一心所
成故。二分別所現如影像故。由初義故為
能現。由後義故為所現。故一切法互為鏡
[002-0517c]
像。如鏡互照。而不壞本相。下經云。遠物近
物。雖皆影現。影不隨物。而有遠近等。七
因無限者。謂諸佛菩薩昔在因中。常修緣起
無性等觀。大願迴向等。稱法界修。及餘無
量殊勝因故。今如所起果具斯無礙。八佛
證窮者。由冥真性得如性用。故經云。無比
功德故能爾。九深定用者。謂海印定等諸三
昧力故。賢首品云。入微塵數諸三昧。一一出
生塵等定。而彼微塵亦不增等。十神通解
脫者。謂由十通及不思議等解脫故。不思
議法品十種解脫中云。於一塵中建立三世
一切佛法等。由上十因。令前教義等十對。
具上同時等十門。以為別教一乘義之分齊。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