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k0055 御定淵鑑類函-清-張英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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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淵鑑𩔖函卷一百三十二
  政術部十一田制/本土 屯田/遷徙 户版/移貫 招户口/流亡
   田制
 原杜氏通典曰穀者人之司命也地者穀之所生也人
 者君之所治也有其穀則國用備辨其地則人食足察
 其人則徭役均知此三者謂之治政夫地載而不棄也
 一著而不遷也安固而不動則莫不生殖聖人因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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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邑列比閭使察黎民之數賦役之制昭然可見也自
 秦孝公用商鞅計乃隳經界立阡陌雖獲一時之利而
 兼并踰僭興矣降秦以後阡陌既弊又為隱覈隱覈在
 乎權冝權冝憑乎簿書簿書既廣必藉衆功藉衆功則
 政由羣吏政由羣吏則人無所信矣夫行不信之法委
 政于衆多之胥欲紀人事之衆寡明地利之多少雖申
 商督刑撓首總算亦不可得而詳矣不變斯道而求理
 者未之有也夫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封大夫不得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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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若使豪人占田過制冨等公侯是專封也買賣由己
是專地也欲無流冗不亦難乎陶唐以前法制簡略不
可得而詳也及堯遭洪水天下分絶使禹平水土别九
州冀州厥土唯白壤無塊/曰壤厥田惟中中田第/五兖州厥土
黑墳色黑而/墳起厥田唯中下第/六青州厥土白墳厥田惟上
第/三徐州厥土赤埴墳土黏/曰埴厥田惟上中第/二揚州厥土
惟塗泥地泉/濕厥田惟下下第/九荆州厥土惟塗泥厥田惟
下中第/八荆河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髙者壤下者/壚壚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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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惟中上第/四梁州厥土青黎色青黒/沃壤也厥田惟下上第/七
州厥土惟黄壤厥田惟上上第/一九州之地定&KR1774者九百
一十萬八千二十頃虞夏殷三代凡千餘載其間定&KR1774
書冊不存無以詳焉 周文王在岐今扶風郡/岐山縣用平土
之法以為治人之道地著為本地著謂/安土故建司馬法六
尺為歩歩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
為通通十為成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
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故丘有戎馬一疋牛三頭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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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馬四疋兵車一乗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
人一同百里提封萬井戎馬四百疋車百乗此卿大夫
采地之大者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
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疋車千乗此諸
侯之大者謂之千乗之國天子之畿内方千里提封百
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疋兵車萬乗戎卒
七十二萬人故曰萬乗之主小司徒之職乃均土地以
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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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
者家二人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
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
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職而
待其政令任土者任其力勢所能生育且以制貢賦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而授農牧衡虞
使職/之以㕓里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
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逺郊之地
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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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謂㕓里者若今云邑居里/矣㕓民居之區域也里居
也圃樹果蓏之屬季秋于中為場樊圃為之園宅田者/致仕之家所受士田所謂圭田也賈田在市賈人其家
所受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賞田者賞賜之田公邑謂六遂
餘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疆
五百里王/畿界也民受田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
三百畝歳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
休二嵗者為再易下田三嵗更耕之自爰其處爰于也/更謂三
嵗即與别家/佃以均厚薄農民户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為餘夫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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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受田如比比例也/必寐反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
口田二/十畝此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
淳鹵之地淳盡也澤鹵/之田不生糓各以肥磽多少為差磽磽确謂/瘠薄之田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十以上上所養也十嵗以
下上所長也二十以上上所強也勉強勸之/令習事孟子曰夫
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糓禄不平是故
暴君汚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
也秦孝公任商鞅鞅以三晉地狹人貧三晉韓趙魏三/卿今河東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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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秦地廣人寡故草不盡墾地利不盡出於是誘三晉
之人利其田宅復三代無知兵事而務本於内而使秦
人應敵於外故廢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孝/公
十二年/之制數年之間國富兵強天下無敵 漢孝文時民
近戰國皆多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古之治天下至纎
至悉故其畜積足恃今背本而趨末遊食者甚衆是天
下之大殘也帝感誼言始開籍田躬耕以勸百姓詔曰
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無乃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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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蕃多/也為酒醪以靡糓者多靡/散
也靡讀/曰縻六畜之食焉者衆與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
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逺思無有所隠晁錯
復說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
衣之食讀/曰嗣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
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
海内為一土地人民之衆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
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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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
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
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帝從之其後務敦
農本倉廩充實孝景元年制曰間者歳比不登民多乏
食夭絶天年郡國或地磽陿無所農桑&KR0795畜或地饒廣
薦草莾草稠曰薦/草深曰莾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寛大
地者聴之後元三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饑
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間歳或不登意為末者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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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𣗳可得衣食物孝
武外事四夷内興功利役費並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
上曰春秋他糓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
人於五糓最重麥與禾也今關中俗不好種麥是歳失
春秋之所重願陛下幸詔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
令毋後時宿麥謂/苖經冬又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
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漢興
循而未改古井田法雖難卒音/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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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贍不足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塞并兼之路
然後可善治也竟不能用元狩三年遣謁者勸種宿麥
舉吏人能假貸貧人者以名聞及末年帝悔征伐之事
乃封丞相田千秋為富民侯下詔曰方今之務在於力
農以趙過為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一畮三&KR0908&KR0908壟也/音工犬
反字或/作畎歳代處故曰代田代易/也古法也后稷始&KR0908田以
二耜為耦并两耜/而耕廣尺深尺曰&KR0908長終畝一畝三&KR0908
夫三百&KR0908而播種於&KR0908播布也種/謂糓子苖生葉以上稍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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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草耨鉏/也因隤其土以附苖根隤謂下/之音頽故其詩曰或耘
或耔黍稷儗儗音擬儗/儗盛貌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苖稍壯
毎耨輒附根比必寐/反盛暑隴盡而根深能風與旱能讀/曰耐
故儗儗而盛也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
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於古為十二頃古百歩為畝
漢時二百四十歩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也用耦犂二牛三人一歳之收
常過縵田畝一斛以上縵田謂不&KR0908/者音莫幹反善者倍之善為&KR0908/者又過
縵田二/斛以上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大農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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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里
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苖狀為法/意狀民或苦少牛
無以趨澤趨讀曰趣及也/澤雨之潤澤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輓音/晚
輓引也史/失光姓過奏光以為丞教民相與庸輓犂庸功也/言換功
共作也義/與庸賃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畮少者十三畮以故田
多墾闢過試以離宫卒田其宫壖而縁/反離宫别處之/宫非天子所
常居也壖餘也宫壖地謂别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諸縁/河壖地廟垣餘地其義皆同守離宫卒閒而無事因令
於壖地/為田課得糓皆多其旁田畮一斛以上令命田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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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公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離/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又教邉郡及居延城居/延
張掖縣也時/有甲卒也是後邉城河東𢎞農三輔太常民皆便代
田用力少而得糓多至孝昭時流民稍還田野墾闢頗
有畜積孝宣地節三年詔曰郡國宫舘勿復修治流民
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種五/糓種孝元初元元年以三輔太
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江海陂湖園地屬
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建昭五年詔曰方春農桑興
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桑無使後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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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之吏覆按小罪徴召證按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
失一時之作亡終歳之功公卿其眀察申飭之孝成帝
之時張禹占鄭白之渠四百餘頃他人兼并者𩔖此而
人彌困陽朔四年正月詔曰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
家給刑措之本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
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衆將何以矯
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
之孝哀即位師丹輔政建言古之聖主莫不設井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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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亂秦兵革之後天下空
虗故務勸農桑帥以節儉民始充實未有兼并之害故
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貲數鉅
萬而貧弱逾困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所以有
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天子下其議丞
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
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無
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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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没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
減賤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詔書且須後須待/也
遂寢不行孝平元始元年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
一州勸農桑二年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頃
蓋紀漢盛時之數據元始二年戸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毎户合得田六十七畝百四十
六歩/有竒王莾簒位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
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
九族鄰里鄉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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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裔於是農桑失業食貨俱
廢百姓涕泣於市道坐買賣田宅奴婢自諸侯卿大夫
至於庶人抵罪者不可勝數經二年餘中郎區博諌曰
井田雖聖王法其廢已久周道既衰而人不從秦順人
心改之可以獲大利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
今海内未厭其弊今欲違人心追復千載絶迹雖堯舜
復生而無百年之漸不能行也莾知人愁乃許買賣其
後百姓日以凋弊 後漢之初百姓虗耗率土遺黎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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纔一二光武建武十五年詔下州郡檢覆墾田頃畝及
户口年紀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
下獄死順帝建康元年定墾田六百八十九萬六千二
百七十一頃五十六畝九十四歩據建康元年户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九百
九十毎户合得/田七十畝有竒荀悅論曰昔文帝詔除人田租且古者
十一而稅以為天下之中正今漢人田或百一而稅可
謂鮮矣然豪富強人占田逾多其賦大半官收百一之
稅而人輸豪強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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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酷於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於豪人也今不
正其本而務除租稅適足以資富強也且夫升田之制
不宜於人衆之時田廣人寡茍為可也然欲廢之於寡
立之於衆土田布列在豪強卒而革之並有怨心則生
紛亂制度難行既未悉備井田之法宜以口數占田為
之立限人得耕種不得賣買以贍貧弱以防兼并且為
制度張本不亦宜乎崔寔政論曰聖人分口耕耦地各
相副使人勞逸齊均故有移人通財以贍蒸黎今青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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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冀人稠土狹不足相供而三輔左右及凉幽州内附
近郡皆土廣人稀厥田宜稼悉不墾發小人之情安土
重遷寧就饑餒無適樂土之慮故民之為言暝也謂暝
暝無所知猶羣羊聚畜須主者牧養處置置之茂草則
肥澤繁息置之磽鹵則零丁耗減是以景帝六年詔郡
國令人得去磽狹就寛肥至武帝遂徙關東貧人於隴
西北地西河上郡㑹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後加徙猾
吏於關内今宜復遵故事徙貧人不能自業者於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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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開草闢土振人之術也仲長統昌言曰逺州之縣
界至數千而諸夏有十畝共桑之迫逺州有曠野不發
之田代俗安土有死無去君長不使誰能自徃縁邉之
地亦可因罪徙人便以守禦 晉武帝太始八年司徒
石苞奏州郡農桑未有殿最之制宜増掾屬令史有所
廵察帝從之苞旣明勸課百姓安之平吳之後有司奏
王公以國為家京城不宜復有田宅今未暇作諸國邸
當使城中有往來之處近郊有芻槀之田今可限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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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侯京城得有宅一處近郊田大國十五頃次國十
頃小國七頃城内無宅城外有者皆聴留之男子一人
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
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其官第一品五十頃毎品
減五頃以為差第九品十頃而又各以品之髙卑䕃其
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代宗室國賔先賢之後士人
子孫亦如之而又得䕃人為衣食客及佃客量其官品
以為差降自西晉則有䕃客之制至/東晉其數更加詳賦稅宋孝武帝大明初
[137-13b]
羊希為尚書左丞時掦州刺史西陽王子尚上言山湖
之禁雖有舊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熂許氣/反山封水保
為家利自頃以來頽弛日甚富強者兼領而占貧弱者
薪蘇無託至漁採之地亦又如兹斯實害利之深弊請
損益舊條更申恒制有司檢壬辰詔書擅占山澤強盜
律論贓一丈以上皆棄市希以壬辰之制其禁嚴刻事
旣難遵理與時弛而占山封水漸染復滋更相因仍復
成先業一朝頓去易致怨嗟今更刊革立制五條凡是
[137-14a]
山澤先恒熂爈力居/反種竹木薪果為林仍及陂湖江海
魚梁鰌□七由反/即移反恒加工修作者聼不追舊官品第一
第二品聼占山三頃第三第四品二頃五十畝第五第
六品二頃第七第八品一頃五十畝第九品及百姓一
頃皆依定格條上貲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足
若非前條舊業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並計
贓依常盜論除晉咸康二年壬辰之科從之時山隂縣
人多田少孔靈符表請徙無貲之家於餘姚鄮莫侯/反
[137-14b]
三縣墾起湖田餘姚今㑹稽郡縣鄮/鄞則今餘姚郡地帝令公卿博議咸
曰夫訓農脩政有國所同土著之人習翫日久如京師
無田不聞徙居他縣㝷山隂豪族富室頃畝不少貧者
肆力非為無處又縁湖居人魚鴨為業小人習始旣難
勸之未易逺廢之疇方翦荆棘率課窮乏其事彌難資
徙粗立徐行無晩帝違衆議徙人並成良業 後魏明
元帝永興中頻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於是分簡尤貧
者就食山東勅有司勸課田農自是人皆力勤歳數豐
[137-15a]
穰畜牧滋息太武帝初為太子監國曽令有司課畿内
之人使無牛家以牛人力相貿墾殖鉏耨其有牛家與
無牛家一人種田二十畝償以耘鉏功七畝如是為差
至與老小無牛家種田七畝老小者償以鉏功二畝皆
以五口下貧家為率各列家别口數所種頃畝明立簿
目所種者於地首標題姓名以辨播殖之功孝文太和
元年三月詔曰去年牛疫死大半今東作旣興人須肆
業有牛者加勤於常歳無牛者倍傭於餘年一夫制理
[137-15b]
四十畝中男二十畝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時李安
世上疏曰竊見州郡之人或因年儉流移棄賣田宅漂
居異鄉事渉數代三長旣立始返舊墟廬井荒涼桑榆
改植事已歴逺易生假冐強宗豪族各附親知互有長
短兩證徒具聴者猶疑爭訟遷延連紀不判良疇委而
不開柔桑枯而不採欲令家豐歳儲其可得乎愚謂今
雖桑井難復宜更均量審其經界令分藝有准力業相
稱細人獲資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所爭之田宜限
[137-16a]
年斷事久難明悉屬今主然後虗詐之人絶於覬覦守
分之士免於凌奪帝深納之均田之制起於此矣九年
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
不栽𣗳者/謂之露田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
畝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
休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歿則還
田奴婢牛随有無以還受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但通
入倍田分於分雖盈不得以充露田之數不足者以露
[137-16b]
田充倍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餘種
桑五十𣗳棗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
蒔餘果及多種桑榆者不禁諸應還之田不得種桑榆
棗果種者以違令論地入還分諸桑田皆為代業身終
不還恒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
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
買過所足諸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别給麻田十畝婦人
五畝奴婢依良皆從還受之法諸有舉戸老小殘疾無
[137-17a]
受田者年十一以上及疾者各授以半夫田年踰七十
者不還所受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諸還受人
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賣買奴婢牛者皆至
明年正月乃得還受諸土廣人稀之處隨力所及官借
人種蒔後有來居者依法封授諸地狹之處有進丁授
田而不樂遷者則以其家桑田為正田分又不足不給
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減分無桑之鄉準此為法樂遷
者聼逐空荒不限異州他郡唯不聼避勞就逸其地足
[137-17b]
之處不得無故而移諸人有新居者三口給地一畝以
為居室奴婢五口給一畝男女十五以上因其地分口
課種菜五分畝之一諸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得
隔越他畔進丁受田者恒從所近若同時俱受先貧後
富再倍之田放此為法諸逺流配謫無子孫及户絶者
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給其所親未
給之間亦借其所親諸宰人之官各隨廨給公田刺史
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别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更
[137-18a]
代相付賣者坐如律職分田/起於此 北齊給授田令仍依魏
朝毎年十月普令轉授成丁而授丁老而退不聼賣易
文宣帝天保八年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謂之樂遷於
幽州寛鄉以處之秦漢州郡則大魏晉年代乆逺改移/分析或未易知以此要有解釋近代
制置今多因習則不/假繁叙他皆𩔖此武成帝河清三年詔毎歳春月各
依鄉土早晩課人農桑自春及秋男子十五以上皆營
蠶桑孟冬布田畝蠶桑之月婦女十五以上皆營蠶桑
孟冬刺史聼審教之優劣定殿最之科品人有人力無
[137-18b]
牛或有牛無人力者須令相便皆得納種使地無遺利
人無游手又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
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京城四靣諸方之外
三十里内為公田受公田者三縣代遷戸職事官一品
以下逮於羽林武賁各有差其外畿郡華人官第一品
以下羽林武賁以上各有差職事及百姓請墾田者名
為永業田奴婢受田者親王止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
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
[137-19a]
宗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上至庶人六十人奴
婢限外不給田者皆不輸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
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限數與者在京
百官同丁牛一頭受田六十畝限止四牛毎丁給永業
二十畝為桑田其田中種桑五十根榆三根棗五根不
在還受之限非此田者悉入還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給
麻田如桑田法宋孝王關東風俗傳曰其時強弱相凌/恃勢侵奪富有連畛亘陌貧無立錐之
地昔漢氏募人徙田恐遺墾課令就良美而齊氏全無/斟酌雖有當年權格時暫施行争地文案有三十年不
[137-19b]
了者此由授受無法者也其賜田者謂公田及諸横賜/之田魏令職分公田不問貴賤一人一頃以供芻秣自
宣武出獵以來始以永賜得聼賣買遷鄴之始濫職衆/多所得公田悉從貨易又天保之代曽遥壓首人田以
充公簿比武平以後横賜諸貴及外戚佞寵之家亦以/盡矣又河渚山澤有可耕墾肥饒之處悉是豪勢或借
或請編户之人不得一壟糾賞者依令口分之外知有/買匿聼相糾列還以此地賞之至有貧人實非賸長買
匿者茍貪錢貨許吐壮丁口分以與糾人亦既無田即/便逃走怙賣者怙荒田七年熟田五年錢還地還依令
聼詐露田雖復不聼賣買賣買亦無重責貧户因王課/不濟率多貨賣田業至春困急輕致藏走亦有懶惰之
人雖存田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賣其口田以供/租課比來頻有還人之格欲以招慰逃散假使暫還即
賣所得之地地盡還走雖有還名終不肯住正由縣聴/其賣怙田園故也廣占者依令奴婢請田亦與良人相
[137-20a]
似以無田之良口比有地之奴牛宋世良天保中獻/書請以富家牛地先給貧人其時朝列稱其合理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創置六官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
人口十以上宅五畝口七以上宅四畝五以下宅三畝
有室者田百四十畝丁者田百畝 隋文帝令自諸王
以下至於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多者至百頃少者
至三十頃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並課
𣗳以桑榆及棗其田宅率三口給一畝京官又給職分
田一品者給田五頃至五品則為田三頃其下毎品以
[137-20b]
五十畝為差至九品為一頃外官亦各有職分田又給
公廨田以供用文帝以天下户口歳増京輔及三河地
少而人衆衣食不給議者咸欲徙就寛鄉帝乃發使四
出均天下之田其狹鄉毎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唐開元二十五年令田廣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
百畝為頃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其中
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給老男篤疾廢疾各給口分
田四十畝寡妻妾各給口分田三十畝先永業者通充
[137-21a]
口分之數黄小中丁男女及老男篤疾廢疾寡妻妾當
户者各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二十畝應給寛鄉並
依所定數若狹鄉所受者減寛鄉口分之半其給口分
田者易田則倍給寛鄉三易以上者/仍依鄉法易給其永業田親王百
頃職事官正一品六十頃郡王及職事官從一品各五
十頃國公若職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頃郡公若職事官
從二品各三十五頃縣公若職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
頃職事官從三品二十頃侯若職事官正四品各十四
[137-21b]
頃伯若職事官從四品各十頃子若職事官正五品各
八頃男若職事官從五品各五頃上柱國三十頃柱國
二十五頃上䕶軍二十頃䕶軍十五頃上輕車都尉十
頃輕車都尉七頃上騎都尉六頃騎都尉四頃驍騎尉
飛騎尉各八十畝雲騎尉武騎尉各六十畝其散官五
品以上同職事給兼有官爵及勲俱應給者唯從多不
並給若當家口分之外先有地非狹鄉者並即迴受有
賸追收不足者更給諸永業田皆傳子孫不在收授之
[137-22a]
限即子孫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毎畝課種桑五
十根以上榆棗各十根以上三年種畢鄉土不宜者任
以所宜𣗳充所給五品以上永業田皆不得狹鄉受任
於寛鄉隔越射無主荒地充即買䕃賜田充/者雖狹鄉亦聴其六品以
下永業即聼本鄉取還公田充願於寛鄉取者亦聼應
賜人田非指的處所者不得狹鄉給其應給永業人若
官爵之内有解免者從所解者追旣解免不盡者/隨所降品追其除
名者依口分例給自外及有賜田者並追若當家之内
[137-22b]
有官爵及少口分應受者並聴迴給有䞉追收其因官
爵應得永業未請及未足而身亡者子孫不合追請也
諸襲爵者唯得承父祖永業不合别請若父祖未請及
未足而身亡者減始受封者之半給其州縣縣界内所
有部受田悉足者為寛鄉不足者為狹鄉諸狹鄉田不
足者聴於寛鄉遥受應給園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給
一畝毎三口加一畝賤口五口給一畝毎五口加一畝
並不入永業口分之限其京城及州郡縣郭下園宅不
[137-23a]
在此例諸京官文武職事職分田一品一十二頃二品
十頃三品九頃四品七頃五品六頃六品四頃七品三
頃五十畝八品二頃五十畝九品二頃並去京城百里
内給其京兆河南府及京縣官人職分田亦准此即百
里外給者亦聼諸州及都䕶府親王府官人職分田二
品一十二頃三品一十頃四品八頃五品七頃六品五
京畿縣/亦准此七品四頃八品三頃九品二頃五十畝鎮戍
關津岳瀆及在外監官五品五頃六品三頃五十畝七
[137-23b]
品三頃八品二頃九品一頃五十畝三衛中郎將上府
折衝都尉各六頃中府五頃五十畝下府及郎將各五
頃上府果毅都尉四頃中府三頃五十畝下府三頃上
府長史别將各三頃中府下府各二頃五十畝親王府
典軍五頃五十畝副典軍四頃千牛備身左右太子千
牛備身各三頃親王府文武官随府/出藩者於在所處給諸軍上折衝府兵
曹二頃中府下府各一頃五十畝其外軍校尉一頃二
十畝旅師一頃隊正副各八十畝皆於領側州縣界内
[137-24a]
給其校尉以下在本縣及去家百里内領者不給諸驛
封田皆隨近給毎馬一匹給地四十畝若驛側有牧田
之處疋各減五畝其𫝊送馬毎疋給田二十畝諸庶人
有身死家貧無以供𦵏者聴賣永業田即流移者亦如
之樂遷就寛鄉者并聼賣口分賣充住宅邸店碾磑者/雖非樂遷亦聼私賣
諸買地者不得過本制雖居在狹鄉亦聼依寛制其賣
者不得更請凡賣買皆須經所部官司申牒年終彼此
除附若無文牒輒賣買財没不追地還本主諸以工商
[137-24b]
為業者永業口分田各減半給之在狹鄉者並不給諸
因王事没落外藩不還有親屬同居其身分之地六年
乃追身還之日隨便先給即身死王事者其子孫雖未
成丁身分地勿追其因戰傷及篤疾廢疾者亦不追減
聼終其身也諸田不得貼賃及質違者財没不追地還
本主若從逺役外任無人守業者聴貼賃及質其官人
永業田及賜田欲賣及貼賃者皆不在禁限諸給口分
田務從便近不得隔越若因州縣改易𨽻地入他境及
[137-25a]
犬牙相接者聼依舊受其城居之人本縣無田者聼隔
縣受雖有此制開元之季天寳以來法令/弛壞兼幷之弊有踰於漢成哀之間親王出蕃者
給地一頃作園若城内無可開拓者於近城便給如無
官田取百姓地充其地給好地替 増玉海林勲曰周
制歩百為畝百畝僅得唐之四十餘畝耳唐之口分人
八十畝幾倍於古蓋貞觀之盛户不及三百萬永徽惟
増十五萬若周則王畿千里已有三百萬家之田列國
不與焉是以唐制受田倍於周而地亦足以容之狹鄉
[137-25b]
雖裁其半猶可當成周之制然按一時户口而不為異
日計則後守法難矣旣無振貧之術乃許之賣田後魏
以來敝法也是以啟兼并之漸 文獻通考水心葉氏
曰自古天下之田無不在官民未嘗得私有之但強者
力多却能兼并衆人之利以為富弱者無力不能自耕
其所有之田以致轉徙流蕩故先王之政授田官以授
天下之田貧富強弱無以相過天下無甚貧甚富之民
周公治周授田之制先治天下之田以為井井為疆界
[137-26a]
嵗用人力修治之溝洫畎澮皆有定數疆界既定人無
緣得占田其間田有弱者游手者不耕却無強民兼并
之害至商鞅用秦開阡陌已不復有井田之舊天下之
田却簡直易見惟恐人無力以耕之故秦漢之世有豪
強兼并之患雖然如此猶不明説在民但官不得治故
民得自侵占而貧者插手不得不得不去而為游手轉
而為末業漢世如董仲舒師丹雖建議欲限天下之田
其制度却又與三代不合光武中興亦只是問天下度
[137-26b]
田多少至於漢亡三國並立民死於兵革之餘未至繁
息天下皆為曠土當時天下之田旣不在官又亦終不
在民但隨其力之所能至而耕之元魏稍立田制至北
齊後周皆相承授民田其初亦未嘗無法制但末年推
行不到頭法度亦是空立唐興只因元魏北齊制度而
損益之其度田之法闊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百畝
為頃一夫受田一頃周制乃是百歩為畝唐却是一倍
有餘此一項制度與成周不合八十畝為口分二十畝
[137-27a]
為世業是一家之田口分須據下來人數占田多少周
制八家皆私百畝唐制若子弟多則占田愈多此又一
項與成周不合所謂田多可以足其人者為寛鄉少者
為狹鄉狹鄉之田減寛鄉之半其地有厚薄嵗一易者
倍授之寛鄉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寛鄉減半狹鄉不
給亦與周制不同其自狹鄉徙寛鄉者又得并賣口分
永業而去成周之制雖是授田與民其間水旱凶荒上
又賑貸救卹使之可以相補助而不至匱乏若唐但知
[137-27b]
授田而已而無補助之法縱立義倉賑給之名而既令
自賣其田便自無恤民之實矣周之制最不容民遷徙
惟有罪則徙之唐却容遷徙并得自賣口分之田方授
田之初其制已不可久又許之自賣民始有契約文書
而得以私自賣易故唐之比前世其法雖為初立然先
王之法亦自此大壞矣後世但知貞觀之法執之以為
據故公田始變為私田而田終不可改蓋縁立賣田之
法所以必至此田制既壞至於今官私遂各自立境界
[137-28a]
民有没入官者則封固之時或召賣不容民自籍所謂
私田官執其契劵以各征其直要知田制所以壞乃是
唐世使民得自賣其田始前世雖不立法其田不在官
亦不在民唐世雖有公田之名而為私田之實其後兵
革既起征歛煩重民得自有其田而公賣之天下紛紛
遂相兼并故不得不變而為兩税要知其弊實出於此
 玊海曰開元九年以宇文融為括田使括逃户及籍
外田時户版刓隠人去本籍詭脫繇賦豪弱相并融由
[137-28b]
御史陳便宜請校天下籍收匿户羡田以融為覆田勸
農使諸道收没户八十萬田稱是 文獻通考曰周顯
徳五年賜諸道均田詔曰朕以干戈既弭寰海漸寧言
念地征罕臻藝極須議並行均定所冀永適輕重卿受
任方隅深窮治本必能副寡昧平分之意察鄉閭致弊
之源明示條章用分寄任乃命左散騎常侍艾頴等三
十四人使諸州檢定民租 先是上因覽元稹長慶集
見在同州所上均田表因令製素成圗直考其事以便
[137-29a]
觀覽徧賜諸道議均定民租至是乃詔行之 宋史曰
農田之制自五代以兵戰為務條章多闕周世宗始遣
使均括諸州民田宋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來命
官分詣諸道均田苛暴失實者輒遣黜申明周顯徳三
年之命課民種𣗳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等種雜𣗳百毎
等減二十為差棃棗半之男女十嵗以上種韭一畦闊
一步長十歩乏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春秋廵視書其
數秩滿第其課為殿最又詔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
[137-29b]
桑棗墾闢荒田者止輸舊租諸州各隨風土所宜量地
廣狹土壤瘠埆不宜種藝者不責課民伐桑棗為薪者
罪之剥桑三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不滿三工者減
死配役從者徙 文獻通考曰五代以來常檢視見墾
田以定嵗租吏緣為姦稅不均適由是百姓失業田多
荒萊乃詔禁止許民闢土州縣無得檢括止以見佃為
額 宋史曰太平興國中兩京諸路許民共推練土地
之宜明𣗳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令相見田畝肥
[137-30a]
瘠及五種所宜某家有某種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
即同鄉三老里胥召集餘夫分畫曠土勸令種蒔候嵗
熟共取其利為農師者蠲稅免役民有飲博怠於農務
者農師謹察之白州縣論罪以警游惰所墾田即為永
業 文獻通考至道元年詔曰近嵗以來天災相繼民
多轉徙田卒汚萊招誘雖勤逋逃未復宜申勸課之㫖
更示蠲復之恩應州縣曠土並許民請佃為永業仍蠲
三嵗租三嵗外輸三分之一州縣官吏勸民墾田之數
[137-30b]
悉書於印紙以俟旌賞 宋史曰真宗景徳中丁謂等
取唐開元中宇文融請置勸農判官檢户口田土偽濫
且慮别置官煩擾乃請少卿監為刺史閤門使以上知
州者並兼管内勸農事及通判並兼勸農事天禧四年
始詔諸路提㸃刑獄朝臣為勸農使使臣為副使凡農
田事悉領焉置局案鑄印給之凡奏舉親民之官悉令
條析勸農之績以為殿最 自景徳以來四方無事百
姓康樂户口蕃庶田野日闢仁宗即位之初上書者言
[137-31a]
賦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詔限田公卿以下毋過三十頃
牙前将吏應復役者毋過十五頃止一州之内過是者
論如違制律以田賞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而卜
𦵏者牽於隂陽之說至不敢舉事又聽數外置墓田五
頃而任事者終以限田不便未㡬即廢時又禁近臣置
别業京師及寺觀毋得市田 文獻通考曰景祐時諫
官王素言天下田賦輕重不等請均定而歐陽修亦言
祕書丞孫琳嘗徃洺州肥鄉縣與大理寺丞郭諮以千
[137-31b]
步方田法括定名田願召二人者三司使亦以為然且
請於亳夀蔡汝四州擇尤不均者均之於是遣諮蔡州
諮首括一縣得田二萬六千九百三十餘頃均其賦於
民既而諮言州縣多逃田未可盡括朝廷亦重勞人遂
罷 神宗熈寧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詔司農以均稅條
約并式頒之天下以東西北各千歩當四十一頃六十
六畝一百六十歩為一方嵗以九月縣以令佐分地計
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黒壚而辨其色方量
[137-32a]
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至明年三
月畢掲以示民一季無訟即書户帖連荘帳付之以為
地符若瘠鹵不毛及衆所食利山林陂塘路溝墳墓皆
不立稅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
表之有方帳有荘帳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生典賣
割移官給契官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令既具乃
以濟州鉅野尉王曼為指教官先自京東路行之諸路
倣焉其後必嵗稔農隙乃行而縣多山林者或行或否
[137-32b]
八年詔罷方田徽宗崇寧三年宰臣蔡京等請復行方
田從之推行自京西北兩路始大觀四年詔方田官吏
非特妄増田稅又兼不食之山而方之俾出芻草之直
民户因此廢業失所其悉加改正如其舊 髙宗紹興
十二年左司貟外郎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乃以椿
年為兩浙運使專委措置經界請先徃平江諸縣俟其
就緒即徃諸州要在均平更不増稅額陂塘塍埂之壞
於水者官借錢以修之圗寫墟畝選官按覆令各户各
[137-33a]
鄉造砧基簿仍示民以賞罰開諭禁防靡不周盡 初
朝廷以淮東西京西湖北四路被邉姑仍其舊又漳汀
泉三州未畢行明年詔瓊州萬安昌化吉陽軍海外土
産瘠薄已免經界其稅額悉如舊又瀘南帥臣馮檝疏
論不便於是瀘溆州長寧軍並免果州廣安軍既行亦
復罷自餘諸路州縣皆次第有成 光宗時知漳州朱
熹奏言經界最為民間莫大之利紹興已推行處圗籍
尚存田稅可考貧富得實訴訟不煩公私兩便獨漳汀
[137-33b]
泉三州未行細民業去稅存不勝其苦而州縣坐失常
賦日朘月削安可底止臣切獨任其必可行也然行之
詳則足為一定之法行之略則適滋他日之弊但此法
之行貧民下户皆所深喜然不能自達其情豪家猾吏
實所不樂皆善為辭說以惑羣聽賢士大夫之喜安静
厭紛擾者又或不深察而望風沮怯此則不能無慮今
已仲秋向去農隙只有兩月乞即詔監司州郡施行漳
泉二州被命相度而泉州操兩可之說上令先行於漳
[137-34a]
州明年春詔漕臣陳公亮同熹協力奉行而南方地煖
農務既興已非其時熹猶冀嗣嵗可行益加講究毎謂
經界半年可了以半年之勞而革數百年之弊向後亦
須五十年未壞合令四縣作四樓以貯簿籍州作一樓
以貯四縣圗帳條畫既備細民知其不擾而利於己莫
不鼓舞而貴家豪右占田隠稅侵漁貧弱者胥為異論
以摇之至有進状言不便者前詔遂格閱兩月熹請祠
去㝷命持節湖南猶以經界不行自劾議者惜之 宋
[137-34b]
史曰景定四年殿中侍御史陳堯道等言廩兵和糴造
楮之弊乞依祖宗限田議自兩浙江東西官民户踰限
之田抽三分之一買充公田得一千萬畝之田則嵗有
六七百萬斛之入可以餉軍可以免糴可以重楮可以
平物而安富一舉而五利具矣有旨從其言朝士有異
議者丞相賈似道奏捄楮之策莫切於住造楮住造楮
莫切於免和糴免和糴莫切於買踰限田帝曰當一意
行之浙西安撫魏克愚言取四路民田立限回買所以
[137-35a]
免和糴而益邦儲議者非不自以為公且忠也然未見
其利而適見其害近給事中徐經孫奏記丞相言江西
買田之弊甚詳若浙西之弊則尤有甚於經孫所言者
因歴述其為害者八事疏奏不肖者六郡回買公田起
租滿石者償二百貫九斗者償一百八十貫八斗者償
一百六十貫七斗者償一百四十貫六斗者償一百二
十貫五千畝以上以銀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㑹子
二分半五千畝以下以銀半分官告三分度牒二分㑹
[137-35b]
子三分半千畝以下度牒㑹子各半五百畝至三百畝
全以㑹子六郡騷然民至有本無田而以歸并抑買自
經者分置荘官催租州縣督荘官及時交收運發時有
言公田之害者似道皆罷黜之至徳祐元年詔公田最
為民害稔怨十有餘年自今並給田主令率其租户為
兵而宋祚訖矣 續文獻通考曰金之田制量田以營
造尺五尺為歩闊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百畝為頃
民田業各從其便賣質與人無禁但令隨地輸租而已
[137-36a]
凡桑棗民户以多植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三猛安
謀克户少者必課種其地十之一除枯補新使之不缺
凡請射荒地者以最下地五等減半定租八年始徴之
作己業者以第七等減半為稅七年始徴之自首冒比
鄰地者輸官租三分之二佃黄河退灘者次年納租
泰和元年用尚書省申明舊制猛安謀克户毎田四十
畝𣗳桑一畝毁𣗳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其田多汙
萊人户缺乏并坐所臨長吏 元世祖時趙天麟上策
[137-36b]
言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於千頃不耕不稼謂
之草場專放孳畜又江南豪家廣占農地驅役佃户無
爵邑而有封君之貴無印節而有官府之權恣縱妄為
靡所不至又貧家樂嵗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荆楚
之域至有僱妻鬻子者衣食不足由豪富之兼并故也
今欲復井田尚恐騷動天下豪富之家宜限田以漸復
之凡宗室王公之家限田㡬百頃凡巨族官民之家限
田㡬十頃凡限外退田者賜其官長以空名告身毎田
[137-37a]
㡬頃官階一級凡限田之外蔽欺田畝者坐以罪限外
之田有佃户者就令佃户為主未嘗墾闢者令無田之
民占而闢之且全免第一年租稅次年減半第三年依
例科徴凡占田不可過限凡以後有賣田者買田亦不
可過限也私田既定乃定公田公田之法凡九等一品
者二十頃二品者十六頃三品者十五頃四品者十二
頃以下俱以二頃為差至九品但二頃而已庶乎民獲
恒產官足養亷如是而行之五十年之後井田可以復
[137-37b]
興矣 至元二十八年詔頒農桑雜令毎村以五十家
立一社擇髙年曉農事者為長増至百家别設長一人
不及五十家者與别村合社地逺不能合者聽自立社
專掌教督農民凡種田者立碑撅於田側書某社某人
於上社長以時㸃視有喪病不能耕種者合衆力助之
一社災病多者兩社均助浚河渠以防旱暵地髙者造
水車貧不能造者官給材木田無水者穿井井深不能
得水者聽種區田又毎丁課種棗二十本雜果十本土
[137-38a]
性不宜者種榆栁等荒閒之地悉以付民毎年十月合
州縣官正一員廵視有蝗蝻遺子者設法除之後以勸
農官吏擾民罷其廵行之制止移文勸諭 明太祖既
定天下遂覆實天下土田造成册籍既而兩浙及蘇州
等府富民畏避差役徃徃以田産零星花附於親鄰佃
僕之户名為貼脚詭寄久之相習成風鄉里欺州縣州
縣欺府奸弊百出名為通天詭寄太祖亷知之遂召國
子生武淳等徃各處隨其稅糧多寡分為㡬區區定糧
[137-38b]
長四人乃集糧長暨耆民躬履田畝以量度之遂圗其
田之方圓大小次書其主名及田之四至編彚為冊號
曰魚鱗冊洪武丁卯冊成進之 三年上諭中書省臣
曰蘇松嘉湖杭五郡地窄民衆細民無田徃徃逐末利
而食不給臨濠朕故鄉也田多未闢土有遺利宜令五
郡民無田產者徃臨濠開種就以所種田為己業官給
牛種舟糧資遣之三年不徴其稅於是徙者四千餘户
 二十一年户部郎中劉元臯言古者狹鄉之民遷於
[137-39a]
寛鄉蓋欲使地不失利民有恒産今河北諸處兵後田
荒居民鮮少山東西之民生齒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寛
閒之地開種田畝則國賦増而民生遂矣上諭户部侍
郎楊靖曰山東地廣民不必遷山西民衆宜如其言於
是遷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徃彰徳真定臨清歸
徳太康諸閒曠之地 嘉靖二十一年給事中夏言疏
太祖髙皇帝立國之初檢覆天下官民田土令山東河
南地方額外荒土任民儘力開墾永不起科至宣宗又
[137-39b]
令北直𨽻地方比照山東河南事例民間新開荒田不
問多寡永不起科至正統六年則令北直𨽻開&KR1774荒田
從輕起科實於祖宗之法畧有背戾至景帝㝷亦追復
洪武舊例不許額外丈量起科至今所當遵行所以然
者蓋緣北方地土平夷廣衍中間大半瀉鹵瘠薄之地
葭葦沮洳之塲且地形率多窪下一遇數日之雨即成
淹没祖宗列聖蓋有見於此所以有永不起科之例又
有不許額外丈量之禁是以北方人民雖有水潦災傷
[137-40a]
猶得隨處耕墾以幇取糧差不致坐窘衣食夫何近年
以來權倖親暱之臣不知民間疾苦不知祖宗法度妄
聽奸民投獻輙自違例奏討将畿甸州縣人民奉例開
墾永業指為無糧地土一槩奪為已有由是公私荘田
踰鄉跨邑小民恒産嵗脧月削産業既入展轉流亡是
豈祖宗列聖立國之法乎
  屯田一
原杜氏通典曰漢昭帝始元二年詔發習戰射士詣朔
[137-40b]
方調故吏将屯田張掖郡調發選之也故吏前為官職/者令其領率戰射士於張掖
為/屯孝宣帝神爵元年遣後将軍趙充國將兵擊先零𦍑
充國以擊虜殄滅為期乃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弊奏
曰臣所将吏士馬牛食月用糧榖十九萬九千六百三
十斛鹽千六百九十三斛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
石百二/十斤難久不解徭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
變且𦍑虜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為擊之
不便計度臨𦍑東至浩音/告音門即金城郡廣武縣/地臨𦍑在今西平郡也𦍑
[137-41a]
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多
壞敗者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在水
次願罷騎兵留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歩兵與吏私從
者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糓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
三斛鹽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氷解漕下繕鄉亭浚溝
漕下以水運木/而下也繕補也理湟音/皇音/夾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
至鮮水左右田事出賦人二十畝田事出謂至春人出/營田也賦謂班與之
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倅馬什二
[137-41b]
就草倅副也什二者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為田者游兵以充入金城郡
益積蓄省大費今大司農所轉糓至者足支萬人一嵗
食謹上田處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許之上報曰如将軍
之計充國又奏曰今留歩士萬人屯田地勢平易臣愚
以為屯田内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騎兵雖罷虜
見萬人留田為必禽之具其土崩歸徳宜不久矣詔罷
其兵獨充國留屯田大獲地利明年遂破先零 魏武
既破黄巾欲經略四方而苦軍食不足羽林監頴川棗
[137-42a]
祗建置屯田於是以任峻為典農中郎将募百姓屯田
於許下今穎川郡/許昌縣也得糓百萬斛郡國例置田官數年之
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廢帝齊王芳正始四年司馬宣
王督諸軍伐吳時欲廣田蓄榖為滅賊資乃使鄧艾行
陳項以東至夀春自今淮陽郡項城/縣以束至夀春郡艾以為田良水少
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大積軍糧又通漕運之
道乃著濟河論以喻其指又以為昔破黄巾因為屯田
積糓於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毎大軍
[137-42b]
征舉運兵過半功費巨億以為大役陳蔡之間土下田
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
淮南三萬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水豐常
收三倍於西計除衆費嵗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
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衆五年之食
也以此乗吳無徃而不克矣宣王善之皆如艾計遂北
臨淮水自鍾離西南横石以西盡泚旁脂/反水四百餘里
置一營六十人且田且守兼循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
[137-43a]
河流下通淮潁大理諸陂於潁南北穿渠三百餘里溉
田二萬頃淮南北皆相連接自夀春到京師農官兵田
雞犬之聲阡陌相屬毎東南有事大軍興衆汎舟而下
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晉羊祜為
征南大将軍鎮襄陽吳石城守去襄陽七百餘里毎為
邉害祜患之竟以詭計令吳罷守於是戌邏減半分以
墾田八百餘頃大獲其利祜之始至也軍無百日之糧
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積太康元年平吳之後當陽侯杜
[137-43b]
元凱在荆州今襄/陽郡修召信臣遺蹟召信臣所作鉗盧陂/六門堰並今南陽郡
穰縣界時為/荆州所統激用滍音/蚩音/育諸水以浸原田萬餘頃分
疆刋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衆庶賴之號曰杜父舊水
道唯沔漢達江陵千數百里北無通路又巴丘湖沅湘
之㑹表裏山川實為險固荆蠻之所恃也預乃開揚口
起夏水達巴陵千餘里夏水揚口在今江陵/縣界巴陵即今郡内瀉長江
之險外通零桂之漕零陵桂/陽並郡南土歌之曰後世無叛由
杜翁孰識智名與勇功 東晉元帝督課農功二千石
[137-44a]
長吏以入糓多少為殿最其宿衛要任皆令赴農使軍
各自佃即以為廩大興中三吳大饑後軍将軍應詹上
表曰魏武帝用棗祗韓浩之議廣建屯田又於征伐之
中分帶甲之士隨宜開墾故下不甚勞大功克舉間者
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以還返江西良田曠廢未久
火耕水耨為功差易宜簡流人興復農官功勞報賞皆
如魏氏故事一年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
之公私兼濟則倉庾盈億可計日而待穆帝升平初荀
[137-44b]
羡為北部都尉鎮下邳今臨淮/郡縣屯田於東陽之石鼈亦/在
今臨淮/郡界也公私利之 齊髙帝勅桓崇祖修理芍陂田曰
卿但努力營田自然平殄虜㓂昔魏置典農而中都足
食晉開汝潁而河沛委儲卿宜勉之 後魏文帝大統
十一年大旱十二年祕書丞李彪上表請别立農官取
州郡户十分之一為屯田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
以贓贖雜物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嵗責六十
斛甄其正課并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糓積
[137-45a]
而人足矣帝覽而善之㝷施行焉自此公私豐贍雖有
水旱不為害也 北齊廢帝乾明中尚書左丞蘇珍芝
又議修石鼈等屯嵗收數十萬石自是淮南軍防糧足
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華建議開幽州督亢舊陂
今范陽郡/范陽縣界長城左右營屯嵗收稲粟數十萬石北境得
以周贍又於河内置懷義等屯以給河南之費自是稍
止轉輸之勞武成帝河清三年詔縁邉城守堪墾食者
營屯田置都子使統之一子使掌田五十頃嵗終課其
[137-45b]
所入以論褒貶 隋文帝開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渾
宼邉轉輸勞弊乃令朔方總管趙仲卿於長城以北大
興屯田 唐開元二十五年令諸屯隸司農寺者毎五
十頃以下二十頃以上為一屯隸州鎮諸軍者毎五十
頃為一屯應置者皆從尚書省處分其舊屯重置者一
依承前封疆為定新置者並取荒閑無籍廣占之地其
屯雖料五十頃易田之處各依鄉原量事加數其屯官
取勲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資邉州縣府簡堪者
[137-46a]
充之後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澤屯/壽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獲其利 増文獻
通考曰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絳請開營田可省度
支漕運及絶和糴欺隠憲宗稱善乃以韓重華為振武
京西營田和糴水運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出贓罪吏
九百餘人給以耒耜耕牛假糧種使償所負粟二嵗大
熟因募人為十五屯毎屯百三十人人耕百畝就髙為
堡東起振武西逾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凡六百餘里列
柵二十墾田三千八百餘頃嵗收粟二十餘萬石省度
[137-46b]
支錢二千餘萬緡重華入朝奏請益開田五千頃法用
人五千可以盡給五城㑹李絳已罷後宰相持其議而
止憲宗末天下營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
上地民間苦之 太和末王起奏立營田後党項大擾
河西邠寧節度使畢諴亦募士開營田嵗收三十萬斛
省度支錢數百萬緡 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
澤屯夀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獲其利 宋淳化四
年六宅使何承矩請於順安砦西引易河築堤為屯田
[137-47a]
既而河朔連年大水及承矩知雄州又言宜因積潦為
陂塘大作稲田以足食滄州臨津令閩人黄懋上書言
閩地惟種水田緣山導泉倍費功力今河北州軍多陂
塘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大獲其利詔
承矩按視還奏如懋言遂以承矩為制置河北沿邉屯
田使懋充判官發諸州鎮兵一萬八千人給其役凡雄
莫霸州平戎順安等軍興堰六百里置斗門引淀水灌
溉初年種稲直霜不成懋以晩稲九月熟河北霜早而
[137-47b]
地氣遲江東早稲七月即熟取其種課令種之是嵗八
月稲熟初承矩建議沮之者甚衆武臣習攻戰亦恥於
營葺既種稲不成羣議愈甚事㡬為罷至是議者乃息
而莞蒲蜃蛤之饒民頼其利矣 度支判官陳堯叟等
上言臣等毎於農畝之業精求利害之理必在乎修因
地之利建用水之法自漢魏晉唐以來於陳許鄧潁蔡
宿亳至於夀春用水利墾田陳迹具在望選稽古通明
之士為諸州長吏兼管農事大開公田以通水利發江
[137-48a]
淮下軍散卒及募民以充役毎一夫給牛一頭治田五
十畝雖古制一夫百畝今且墾其半俟久而古制可復
也畝約收三斛嵗可得十五萬斛凡七州之間置二十
屯可得三百萬斛行之二三年必可至倉廪充實省江
淮漕運傅子曰陸田命縣於天人力雖修茍水旱不時
則一年之功棄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茍修則地利
可盡也太宗覽奏嘉之即遣大理寺皇甫選光禄寺丞
何亮乗傳徃諸州按視經度事卒不行 咸平中陜西
[137-48b]
轉運使劉綜亦言宜於古原州建鎮戎軍置屯田今本
軍一嵗給芻糧四十餘萬石束約費茶鹽五十餘萬儻
更令逺民輸送其費益多請於軍城四靣立屯田務開
田五百頃置下軍二千人牛八百頭耕種之又於軍城
前後及北至木峽口各置堡砦分居其人無宼則耕寇
來則戰就命知軍為屯田制置使自擇使臣充四砦監
押毎砦五百人充屯戍從之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有
田三百六十七頃得糓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八石屯田/因兵
[137-49a]
屯得名則固以兵耕營田募民耕之而分里築室以居/其人畧如晁錯田塞之制故以營名其實用民而非兵
也國初惟河北屯田有兵若江浙間名屯田者皆因五/代舊名非實有屯也祥符九年李允則奏改保州定州
營田務為屯田務則募兵以供其役熙寧取屯田務罷/之則又收務兵各隷其州以為廂軍則屯營固異制矣
然咸平中營田襄州既而又取鄰州兵用之則非單出/民力熙豐間屯營都在邉州土曠人少則不復更限兵
民於是屯田營/田實同名異 初營田皆置務何承矩建議於河北
歐陽修募弓箭手於河東陳恕韓知古招置營田於河
東北范仲淹大興屯田於陜西耿望置屯田襄州章惇
初築沅州亦為屯田務正以極邉多不耕之地並邉多
[137-49b]
流徙之餘因地之利課以耕耘贍師旅而省轉輸此所
以為扈邉實塞之要務足國定民之至計也然屯田以
兵營田以民固有異制咸平中襄州營田既調夫矣又
取鄰州之兵是營田不獨以民也熙豐中邉州營屯不
限兵民皆取給用是屯田不獨以兵也至於招弓箭手
不盡之地復以募民則兵民參錯固無異也然前後施
行或以侵占民田為擾或以差借耨夫為擾或以諸郡
括牛為擾或以兵民雜耕為擾又或以諸路廂軍不習
[137-50a]
耕種不能水土為擾至於嵗之所入不償其費遂又報
罷惟因弓箭手為助田法一夫受田百畝别以十畝為
公田俾之自備種糧功力嵗收一石水旱三分除一官
無廪給之費民有耕鑿之利若可以為便矣然弓箭手
之招至者未安其業而種糧無所仰給且又責其借力
於公田慮人心易摇卒莫之行熈寧九年/鄭民憲疏 紹興元年
知荆南府解潜奏辟宗綱樊賔措置屯田詔除宗綱充
荆南府公安軍鎮撫使司措置五州營田官樊賔副之
[137-50b]
渡江後營田蓋始於此其後荆州軍食仰給省縣官之
半焉 隆興元年工部尚書張闡言今日荆襄屯田之
害非田之不可耕也無耕田之民也官司慮其功之不
就不免課之游民游民不足不免抑勒百姓捨已熟田
耕官生田私田既荒賦稅猶在其強壮占百姓之田以
為官田奪民熟之糓以為官糓有司知其不便申言於
朝罷之誠是也臣比見兩淮歸正之民動以萬計荆襄
之田尚有可承之規與其棄之孰若使歸正之民就耕
[137-51a]
實為兩便詔除見耕種人依舊外餘令虞允文同王珏
疾速措置 續文獻通考曰元初用兵征討遇堅城大
敵則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於是内而各衛外而行
省皆立屯田以資軍餉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大抵
芍陂洪澤甘肅𤓰沙因昔人之制其地利不減於舊和
林陜西四川等地則因地之宜而肇為之至於雲南八
番海南海北雖非屯田之所則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
之由是天下無不可屯之兵無不可耕之地 憲宗時
[137-51b]
忽必烈置經略司於汴分兵屯田敵至則戰退則耕西
起襄鄧東連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世祖至元十七年
又立營田提舉司二十五年江淮行省言兩淮土曠民
寡兼并之家皆不輸稅又管内七十餘城止屯田兩所
宜増置淮東西兩道勸農營田司督使耕之制曰可
烏克遜澤在廣西時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並徼得阸
塞處布畫逺邇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户置十屯列
營堡以守之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瀦洩得稻田若干
[137-52a]
畝嵗收粟若干石為軍儲邉民賴之御史臺奏澤為将
計萬全如趙充國可屬大任 明初兵荒之後民無定
居耕稼盡廢糧餉匱乏初命諸衛分軍於龍江等處及
邉境荒田撥軍屯種嵗收子粒為官軍俸糧自是立法
漸宻徧於天下每軍種田五十畝為一分或有多寡不
等者大率衛所軍士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其耕種器
具牛隻皆給於官 洪武六年太僕寺丞梁埜仙特穆
爾言黄河迤北寧夏所轄境内及四川西南至船城東
[137-52b]
北至塔灘相去八百里土田膏沃舟楫通行宜命重将
鎮之俾招集流亡務農屯田什一取稅兼行中鹽之法
可使軍民足食從之按軍國之事備邉為急備食之務/兵食為先屯田之法乃足食足兵
之要道而通商中鹽則又所以維持屯田於不壊者也/洪永間純任此法所以邉圉富強不煩轉運而蠲租之
詔無嵗無之後來田鹽法漸非/其舊而邉餉不足軍民俱困矣 宣徳五年遣吏部郎
中趙新刑部郎中劉澤榮華工部郎中張琰禮部貟外
郎吳政等經理屯田先是尚書黄福請於濟寧以北衛
輝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軍民十萬人屯種積糧以充
[137-53a]
國用上命戸兵二部議至是尚書郭資張本等言於緣
河屯田實為便宜自鳳陽淮安以北及山東河南北直
隸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處擇荒田騐丁册令官給以
牛并農器如此則軍民樂於用力上從之遂遣新等經
理仍命福總其事既而本等惑於人言事竟不行按黄/福之
言不但可以屯種雜糧雖江南之秔稲亦可種也山東/通濟沁泗沂諸水河南鑿汝蔡洹息諸渠陜西濬涇渭
漆沮諸流則西北之田皆秔稻矣奈何經畫疆里既無/西門豹鄭國之徒而築舎道旁之言又紛紛也於是軍
國之賦盡仰給於東南東南民力烏得而不竭哉兵王/鏊曰國家邉費最重欲省轉運之費莫若興屯田 法
[137-53b]
取敵一鍾當吾二十鍾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趙/充國留田湟中内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卒坐困
西𦍑唐韓重華營田之利東起振武西踰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嵗省錢千三百萬緡此前事之明効也今三邉
之地固在而人以/為不可行者何哉 正徳四年劉瑾既止各邉年例銀
兩又不令商人在邉輸納鹽課邉儲遂大匱乏議者以
為國初屯田脩備故軍食自足後為勢家所占以此軍
不自給瑾遂慨然修舉屯田分遣御史胡汝礪等徃各
邉丈量屯田以清出地畝數多及追完積逋者為能於
是各邉増屯田至數百餘頃悉令出租周東使寧夏比
[137-54a]
較屯糧尤嚴刑及軍官妻子人心憤怨指揮何錦等遂
與安化王謀起兵以誅瑾為名瑾禍始於此矣按鹽法/舊令商
人上納本色則商人佃種邉地不致荒蕪鹽課有資屯/糧自辦茍不復鹽法止清屯田則邉人無力耕種子粒
仍無從出適擾貧軍以釀亂耳有又按漢之屯田止於/數郡宋之屯田止於數路唐雖 九百九十二所亦無
實效惟明太祖加意於此視古最詳考其迹則衛所有/閒地即分軍以立屯非若歴代於軍伍之外分兵置司
者也考其制則三分守城七分屯種以言其數則外而/遼東一萬二千三百八十六頃内地極安如浙江者亦
有二千二百七十餘頃推之於南北二京衛所陜西山/西諸省尤極偹焉則其於所謂數郡數路九百九十二
所者又豈足/以比之哉
[137-54b]
  屯田二
原激河 雜渭白帖僕射虞詡上䟽曰雍州厥田惟上/沃野千里穀稼殷積書奏帝乃復三郡
激河復渠為屯田省内郡計嵗一億計丈諸葛亮出渭/南毎以糧少不得展志於是屯武功五 原分兵屯田
耕者雜於渭濵/人各安堵也 塞羌路 列夾河曹鳳上言曰西戎/為害先世所患其
大小榆土地肥羙又有西海魚鹽之利設屯田隔絶𦍑/胡交關之路以遏絶狂狡窺欲之源殖穀畜邉省委輸
之役乃拜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垂侯霸海上置/東西屯田五部列屯夾河其功 成𦍑版乃罷 増儲
軍食 集流離經濟𩔖編唐郭元振為涼州都督令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水陸之利
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後一縑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元振在涼州五年令行禁止牛羊
[137-55a]
被野路不拾遺諸宋理宗時孟珙為四川安撫使釐蜀/政之弊為條班 郡縣且曰不擇險要立砦柵則難責
兵以衛民不集流離安耕種則難責民以養兵遂大興/屯田令流民於江上七十里内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
守江於邉城三五十里内亦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守/城在砦者則耕四野之田而用以守砦田在官者免其
租在民者以所收十之一二歸/其主俟三年事定則各還元業 築髙垣 耕廢壤山/堂
肆考唐楊元卿為涇原節度使墾屯田五十頃屯築髙/垣牢鍵閉㓂至耕者保垣以守涇人徳之 宋韓琦知
并州以為國初潘美鎮河東患㓂剽掠令民内徙於是/忻代寧化火山之北多廢壤請距北界十里為禁地其
南則募弓箭手居之/墾荒田九千六百頃
  屯田三
[137-55b]
原秦耕白帖秦/務耕戰 楚耕楚圍宋築/室反耕 得十二便漢撃先/零趙充
國度其必壊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奏曰𦍑易以計/破屯田得十二便用兵失十二利内無勞費之損外有
守禦之備上報/曰聽将軍計也 三十六部金城長史上官鴻上聞置/歸義建威屯三十六部
 漢武募屯田漢武募豪民田受南入/粟縣官而受田於都内 韓浩急田租
魏祖與諸将會議諸将以方今之急務在盡敵浩獨/曰方今宜急田租魏祖善之乃大興田以足其軍用
増染繒易牛經濟𩔖編唐徳宗問李泌以復府兵之策/對曰經費不充未暇議復府兵也徳宗曰
亟減戍卒歸之何如對曰誠能用臣之言可以不減戍/卒不擾百姓糧食皆足而府兵亦成今吐蕃乆居原蘭
之間以牛運糧糧盡牛無所用請發左藏惡繒染為綵/纈因以市之毎頭不過二三匹計十八萬匹可致六萬
[137-56a]
餘頭又命諸冶鑄農器糴麥種分賜緣邉軍鎮募戍卒/耕荒田而種之約明年麥熟倍償其種關中土沃而久
荒所收必厚軍士月食官糧粟麥無所售其價必賤徳/宗曰善即命行之既而戍卒應募願耕屯田者什五六
 除租牛課前世屯田皆在邉城使戍兵佃之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營田以耕曠土其後又
募髙貲户使輸課佃之梁太祖擊淮南掠得牛以十萬/計給東南諸州農民使嵗輸租自是歴數十年牛死而
租不除民甚苦之周太祖素知其弊會張凝上便宜請/罷營田務乃勅罷之以其民隸州縣其田廬牛農器並
賜見佃者為永/業悉除租牛課 都子使文獻通考後魏河清三年詔/沿邉城守堪耕食者營屯田
置都子使以統之一子使當田五/十頃嵗終課其所入以論褒貶 紅牌例續文獻通/考明永樂
中令各䖏衛所凡屯軍一百以上委百户一員提督之/又有紅牌一靣等例牛具農器則總於屯漕細糧子粒
[137-56b]
則司於/戸部
  户版一
原脫卒 流民白帖曰漢武欲作通天臺未有人王温/舒為中尉覆脫卒得數百人作之上拜
少府注隐漏未為卒也郡景帝報石慶書曰/流民愈多計文不改注 上計文書不改也 定先貫
 隱新附户令先有兩貫者從邉一州為定次從關内/為定又復從軍府州定即俱是邉州闗内俱
軍府州從先貫為定子晉宣帝紀云邉郡新附多無名/户魏朝欲加隠實天 以問宣帝帝曰賊以宻網束下
故下棄之宜𢎞大/綱則自然安樂也 絶户令 占租律户令諸身喪户/絶者所有奴婢
客女部曲資財店宅並令近親将營𦵏事及功徳外餘/並還女如無女者均入近親官為檢校亡人在日有遺
[137-57a]
囑處分處分明者不用此律罰昭帝紀令人得以律占/租占不以實家長不自書皆 金二斤沒入所不自占
物及賈錢縣官也占謂自隠度其實定/其辭也武帝時多律外取今始復舊 二十始𫝊
 十八得析景帝詔男子二十始傳始復古制以户令/諸子孫繼絶應以户者非年十八 上不
得析其年十七已下命繼者俱於本生籍内注云年/十八然後聴即所繼處有母在者雖小亦聼析出
増料民 算賦文獻通考仲山甫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今無故而料民
天之所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王卒料之至幽王乃/廢滅 漢髙祖四年初為算賦民年十五而算出口賦
至五十六而除二十而傳/給徭役亦五十六而除 九等 五比山堂肆考唐/六典凡天下
之户量其貲產定為九等毎三年縣司注定州司覆之/然後注籍而申之於省 毎定户以仲年造籍以季年
[137-57b]
州縣之籍常留五比省籍留九比仲/年謂子午邜酉季年謂丑辰未戌 脫漏 詐注文/獻
通考脫漏户口口隋大業時民部侍郎裴藴以民/間版籍脫漏户 及詐注老小尚多奏令貌閱 陳
郊祀 藏後湖續文獻通考洪武制凡行郊祀禮以天/下户口錢糧之籍陳於臺下祭畢收之
一洪武十四年始議編立黄冊十年/ 造總解至南京户部入後湖藏之
  户版二
原為版周禮宫正掌宫中官府次舎/之衆寡為版以待而比之 比要小司徒掌/邦之教法
頒比法於六卿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衆寡六畜車輦/辨其物以嵗時入其數及三年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
注云大比更閱天下民數及財物/今八月案比是也比要其簿書也 白徒白/丁 白籍白/丁
[137-58a]
之/籍 辟名虛張文簿/而事不實 大户傳/ 圗籍盡收沛公入秦/蕭何盡收
丞相府圗/籍文書 川澤不書髙帝詔人或相襲聚川/澤不書名數數謂户籍 書數
於版周禮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已上皆書於版/辨其國中都鄙郊野異其男女嵗登下其死生登
上也下/去也 獻數於王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冦/司㓂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
於王王拜而受/之登於天府 發未傳詣軍蕭何發關中未傳者詣/軍古者二十而傳一嵗
為衛士一嵗為材官習御射馳騎戰陳而/役五十六而老傳謂著名籍公徭役者也 發游戸益
諸葛亮曰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少平居調户則/不稅可語鎮而南令國中凡有游戸皆使自實目録
以益衆/可也 掌羣臣之版夏官司士掌羣臣之版嵗登下/其損益之數以周知邦國都家
[137-58b]
縣鄙/之數 稽夫家之數周禮稽夫家衆寡/之數注夫家男女 周官生齒之
生齒者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齒而人之生而備體也 漢法隠口之罰以我抵/欺之罪
 聽閭里以版圗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其三曰聽閭里以版圗 損户數
以保障尹鐸為晉陽損/其户數以保障 増天運遞盛山堂肆考曰三/代以上天運主
於西北故户口莫盛於西北舜禹分天下為十二州淮/漢以北居其九淮漢以南居其三周公分天下為九州
淮漢以北居其七淮漢以南居其二三代以下天運主/於東南故户口莫盛於東南西漢元始當天下十之一
東漢建安當天下十之二西晉太康當天下十之/三唐開元當天下十之四宋元豐當天下十之五 登
耗相反文獻通考曰漢以後以户口定賦故雖極盛之/時而郡國所上户口版籍終不能及三代兩漢
[137-59a]
之數蓋以避賦重之故遞相隱漏且疑天寳以上户不/應不課者居三分之一有竒至肅宗乾元户數則不課
者反居其大半然則豈足憑乎承續文獻通考曰明之/户口登耗如洪武十四年天下 元之亂殺僇流竄不
減隋氏之末而户尚有一千六十餘萬口五千九百餘/萬其後休養生息者二十餘年至三十五年而户減二
萬七千有竒口減三百五十七萬有竒如此等𩔖有冝/増而反減未乆而忽増者然則有司之造冊與部科之
稽查皆僅/兒戯耳 十得六七又曰遼道宗咸雍時朝廷遣使/括三京隠户馬人望為三司度
支判官㑹檢括户口未三旬而畢同知留守蕭保先怪/而問之人望曰民户若括之無遺他日必長厚歛之弊
大率十得六七足矣保先/謝曰君慮逺吾不及也 少為户數又曰元憲宗時/朝廷初料民令
敢隱實者誅籍其家董文炳為槀城令使/民聚而為居少為户數由是賦歛大減 黄册又曰/明制
[137-59b]
户口毎嵗取勘明白分豁舊管新收開除實在總數由/州縣上報布政司逹部仍毎十年行令有司攅造黄册
上/之 户帖又詔本部籍天下户口及置户帖各書户之/鄉貫丁口名嵗以字號編為勘合用半印鈐
記籍藏於部/帖給於民 原空簿地圗 版籍天府 稽其阜蕃
 辨其減耗 俾食毛之人 登先齒之版 漢朝倉
卒猶或先收 聖代升平寧容後造舊判云/白帖 増民之
大紀 國之治端 鉤檢户籍 差量徭賦 恭儉有
節則户口充羡 賦歛無度則版籍衰減玉/海
  招户口一
[137-60a]
原襁負 冗食卓茂為太守旬月間襁負至者千餘人/ 成帝詔避水他郡者所在冗食之注
冗食者散廩/食使生活 増増户數萬 免調六年玉海曰唐崔/瓘為澧州刺
史増户數萬詔進五階以寵異之免山堂肆考曰/宇文融為勸農使奏令新附客户 六年賦調 髙
熲歸浮客 李嶠察流散文獻通考曰隋髙熲覩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
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強家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征浮客悉自歸於編户隋代户口之
盛由此浮客謂避公稅依強豪作佃家也禁又曰唐李/嶠上言天下流散非一宜令御史督察設 令以防之
垂恩徳以撫之施權衡/以御之為制限以一之 得户八十餘萬 招附七十
餘村玉海曰開元九年宇文融奏置勸農判官裴寛等/二十九人分徃天下招擕户口寛等使還得客户
[137-60b]
八十餘萬邉又曰遼聖宗統和元年耶律/善補招宋 七十餘村來附詔撫存之
  招户口二
原勞來詩序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來旋定安集之 懐撫晉劉琨字越/石為并州士
人奔迸多歸琨琨善於懷撫短於控御一/日之中雖歸者數千而去者亦相繼也 聽新甿周/禮
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聼之使無征役以地美惡為等注/治謂有所求乞也七人以上受上地六口受中地五口
受下/地 適樂郊詩曰逝将去/汝適彼樂郊 欲入關成帝詔流民欲/入關者輒籍納
注云録其籍/名而納之 令還鄉陳寔字仲弓為太邱長鄰國有/歸附者寔輒訓諭發遣各令還
鄉/ 封&KR0702遣之後漢鄧太后詔有捐棄其居窮困道/路若欲歸所在為封&KR0702以發遣之
[137-61a]
市牛給之魏衛顗字伯儒請置使監賣鹽/得利市犂牛若有歸民以給之 侯徙期不
從政王制曰自諸侯來/徙家朞不從政 民還且勿算事宣帝詔流民/還歸者輒假
公田貸租且勿算/事事謂始徭役也 自占八萬餘口宣帝詔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
自占八/萬餘口 徙居二萬餘口童恢為不期令流民/歸化徙居二萬餘口 増増
限招誘續文獻通考金大定中詔/流民未復業者増限招誘 招集復業又曰元/至元二
十年崔彧言江南既定中原之民相率南遷以避徭役/者十八九數年之間亡失十五六萬餘口乞特降詔旨
招集復業量免科役蠲除積欠給還事產其徙江南不/還者與本土之人一例差徭庶㡬流亡自歸詔下廷臣
議行/之 安撫回籍又曰明憲宗成化元年令流民願歸/原籍者有司給與印信文憑沿途軍
[137-61b]
衛有司毎口給口糧三升其原籍無房屋者有司設法/起蓋草房四間仍不分男婦毎大口給口糧三斗小口
一斗五升毎户給牛二隻量給種子審驗原/業田地給與耕種優免糧差五年給帖執照 蠲恤復
又曰嘉靖詔書流民有復業者除免三年糧役不得/勾擾其荒白田地許諸人告種亦免糧役三年三年
後如果成熟/量納輕糧
  本土一
原鍾儀楚奏 莊舄越吟鍾儀囚於晉晉侯使與之琴/操南音士爕曰南冠而縶者
楚囚也楚囚君子也樂操土風不忘舊/也舊舊俗也 荘舄在楚而作越吟 秦聲 魯適
陳軫曰荘舄越吟臣豈無秦聲/乎 夫子曰吾舎魯何適矣 將軍歩 小人懐凌/統
[137-62a]
字公績為偏将軍過本縣歩入其中見長吏懐三版/恭敬盡禮親舊故人㤙益隆也 小人懷土重遷
入里必式 望里而歩禮陵張湛字子孝為馮翊告歸/平 望里門而歩主簿曰明府
位尊不宜自輕湛曰里下公門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父母之國所宜盡禮何輕之有 劉虞决
訟 髙鳳解鬭劉虞常降身隠約與邑黨州閭同樂共/恤等齊有無鄉曲宗之有辨訟從虞決
之以情理論判之乃髙鳳字文通鄰里有争財持兵而/鬪鳳徃觧之不已 脫巾叩頭請曰仁義遜讓奈何棄
之争者感之/收兵謝罪 桑梓必敬維桑與梓/必恭敬止 蓬籜知歸 増
下車 建節說苑常樅謂老子曰過故鄉而下車子知/之乎老子曰非謂其不忘故耶樅曰嘻是
也以司馬相如為中郎将建節徃使至蜀太/守 下郊迎縣令負弩矢前驅蜀人以為寵 鄭公鄉
[137-62b]
 髙陽里孔融深敬鄭元告髙宻縣為元特立一鄉曰/鄭公鄉 荀淑舊里名西豪潁陰令以昔髙
陽氏有才子八人/改其里曰髙陽里
  本土二
原買臣還朱買臣衣/錦還鄉 疏廣歸疏廣字仲翁告老歸鄉/里日令其家具設酒食
請族人故舊賔客/老人相與娱樂 樂所自生禮曰樂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狐死正丘首
仁/也 美非吾土王粲登樓賦云雖信美而/非吾土兮曽不可以少留 父母之邦
桞下惠曰何必/去父母之邦 君子之操鍾儀詳/本土一 王烈以義行稱
鄉里王烈字彥方以義行稱鄉里有争田直将質之於/烈或至塗而返或望廬而返有盗者不辭刑罰勿
[137-63a]
使王彥/方知之 孟嘉以禮讓化鄉里蔡衍字孟嘉以禮讓化/鄉里有争訟者輙詣衍
決之其所争/者皆無怨 増祀枌榆漢髙祖微時祭枌榆之社及/移新豐亦立焉故後人以枌
榆為鄉/曲也 思蓴鱸張翰字季鷹齊王冏辟為掾冏時執/權翰因見秋風起思吳中蓴菜羮鱸
魚鱠遂/命駕歸 鄉思轉深陸機在洛忽思東頭竹篠下/飲語人曰吾鄉思轉深矣 奮
懐舊都栁子厚書云河東吾土也其間有大河條/山氣蓋關左吾因翹翹褰裳奮懷舊都 城
社里閭列子云燕人生於燕長於楚及老而還本國過/晉國同行者誑之指城曰此燕之城其人愀然
變容指社曰此若里之社乃喟然而歎指舎曰此若先/人之廬乃涓然而泣指隴曰此若先人之冢哭不自禁
同行者啞然大笑曰予昔紿若此晉/國耳其人大慙及至燕悲心更微 㢘泉讓水范柏/年漢
[137-63b]
中人常謁宋明帝因言及南海貪泉帝問曰卿鄉中有/此水否對曰臣漢中惟有文里武鄉㢘泉讓水足以表
名/ 不召自來周書大聚云天若欲來天下之民先設/其利而民自至譬若冬日之陽夏日之
陰不召而/民自來 維持其民中論先王制六鄉六遂/之法所以維持其民 原舊
貫 故鄉 地著 土風 編户之氓 出鄉之節
  遷徙一
原五遷 三徙盤庚五遷人咨胥怨鄰/ 孟母三徙擇其善 附邉 遷虜
户部格非沿邉州及側户千里内軍府百姓欲於沿邉/州府附户居住並聽與本管計會具申所由司准丁授
田給復十年有事於本州防禦不須差外征鎮/自此為格 程鄭山東遷虜也冶鑄冨埒卓民 驚走
[137-64a]
 從授魏祖徙淮南人田疇諫不從十餘萬驚走於吴/ 周禮凡徙於國中及郊則徙而授之或自國
徙郊或自郊徙國皆從而/付所處之吏明無惡罪 無征 勿徙凡新氓無征/役 後漢順
帝詔坐法當徙/勿徙當傳勿傳 充新秦 留長安漢武徙貧民於關/西及充朔方以南
新秦始皇遣蒙恬却匃奴於河南造陽北千里甚好為/築城郭徙民充之為名新秦四方雜錯奢儉不同今俗
名新冨貴為新秦昌漢辛慶忌狄道/人為将軍徙昌陵 陵罷留長安 姦猾徙邉 豪
傑實京武帝徙天下姦猾吏人於邉師主父偃曰茂陵/初成可徙天下豪傑内實京 外銷豪猾上從
之/ 増金徙四州民於瀋州 元徙襄陽民於河北文/獻
通考天㑹元年徙遷潤來隰四州之民於瀋州北/ 世祖至元十二年徙襄陽新民七百户於河 信
[137-64b]
美非好如登王粲之樓 寧食興謡猶思建業之水
義有渉溱之興 業在揚水之章唐判/語
  遷徙二
原不安禮不安/其土 乃遷月令民/乃遷徙 樂土爰適/樂土 樂郊適/彼
樂郊又適/彼樂國 聽徙寛大景帝詔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KR0795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
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寛大地/者聽之注&KR0795古繫字謂放牧也 募徙廣饒公卿言郡/國被災害
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 募徙賜田宅平帝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資給食至所賜
田宅什物器械/與犂牛種食 他徙給田器章帝時嵗不登募貧人/無田欲徙他界所至給
[137-65a]
公田種餉田種器勿收租五/嵗除算三年後欲還鄉亦聽 旌節以行之若徙於他/國則為之
旌節以行之謂出居異鄉/者也受之者有節乃達 圜土以内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圜土納
之出鄉無授出授無/節則納於獄而問之 離鄉 去里 秋蓬之轉 去
國之戀 越鄉 懷土 既不仍於舊貫 宜獲庇於
新甿白/帖 增㒺協厥居 越在他邑 素非地著 身
同梗泛
  移貫
原徙名數 恥關外漢元帝徴孔霸為師號裒成君徙/名數於長安 漢楊僕恥為關外
[137-65b]
之人詔為徙/關於新安 邉人内移 近親附貫後漢張奐字然/明燉煌酒泉人
為獲匈奴中郎願徙屬華陰舊制邉人不得内移唯/奐特聽之 户令落蕃人得還許於近親附貫也
増避地移宗族 居洛為鄉人事文𩔖聚曰荀彧以董/卓之亂棄官歸謂父老
曰潁川為兵衝宜亟去之鄉人懐土猶豫會冀州牧同/郡韓馥遣騎迎之莫有從者彧獨将宗族至冀州 又
曰司馬温公判南京留司御史臺遂居洛濵與邵康/節游嘗曰光陜人先生衛人今同居洛即鄉人也
躬耕南陽 思歸潁上又曰諸葛亮瑯琊人避亂耕南/陽 容齋隨筆歐陽修吉州廬
陵人中年乃欲居潁其思潁詩序南京以後詩十餘篇/皆思潁之作又序云今年六十四免并得蔡蔡潁連疆
因得以為歸老之漸又得在亳及青十有七篇附之後/公薨而四子皆為潁人瀧岡之上遂無復有子孫臨之
[137-66a]
 讀二序/為歎息
   流亡
 原不根著流民不/根著 不可久禮喪亦不/可久也 流民逾多流/民
 逾多而計文/不改詳户版 游民且懼禮曰游民/且懼奔逃 椎氷而亡魏祖/時人
 椎氷時渠水凍使民椎/以通船道人憚役而亡 盡室而行白/帖 増無籍文獻/通考
 曰齊神武秉政乃命孫騰髙崇/之分責無籍之户得六十餘萬 加配又曰唐武宗會/昌中制曰百姓
 輸納不辦多有逃移長吏懼在官之時破失人戸/祗於見在户中分外攤配毎年加配流亡轉多 逃
 竄未免又曰宋孝武大明中王敬𢎞上/言至今逃竄未免胎孕不育 人戸流離又/曰
[137-66b]
 尒朱之亂政移臣下分為東西戰/争不息人户流離官司文簿散棄 飛走莫制又曰通/典理道
 乖方版圗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制 率棄田廬續文獻通考曰金宣宗/立而南遷死徙之餘所
 在為虐戸口日耗賦歛煩重皆仰給於/河南民不堪命率棄田廬相繼亡去 荆襄撫治又/曰
 英宗天順間添設湖廣參議於荆襄漢陽/撫治流民 憲宗又添陜西副使於漢中 南陽撫治
 孝宗𢎞治間添設河南/參政於南陽撫治流民 原勞疲徙轉好亡/惡定 震蕩播
 越 離逿□/土 逋蕩 䑕竄 人亡 蕩析 流冗白/帖
 
御定淵鑑𩔖函卷一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