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18-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四
   兵部
    職方清吏司
   關禁
   一邊關給票順治十一年題準出關印票令霸
   昌道察驗分給每季将人數造冊報部○十三
   年題準
[118-1b]
  盛京貿易民人府州縣給發印票出山海關之外
   藩䝉古人員理藩院咨部取票給發○十五年
   題準旗人出關該都統咨部給票採木人工部
   咨部給票○十八年題準宗室差人徃候外藩
   公主及結婚等事由禮部題明咨部給票○康
   熙元年題準各關口出入人等須按名驗票察
   對年貌籍貫注冊放行将出口人數花名造册
   按季送部察覈○又題準王府屬下至民人等
[118-2a]
   有願出古北口燒炭者由部給發印票○又題
   準給票出關採伐材木者限一年繳換砍柴燒
   炭者限六月繳換逾限者送工部察議○又題
   準願徃古北口石塘路潮河川墻子路南冶口
   二道關外砍柴燒炭者據工部咨文給票○十
   一年題準私給外國接壤邊口印票者革職拏
   問其餘邊口私給印票者革職○十八年題準
   潘家口桃林口聴旗民採木外其潮河川墻子
[118-2b]
   路南冶口二道關等處有願徃採伐材木者将
   人畜數目呈報工部咨部給票亦準出關○十
   九年題準願出龍井口採木者亦照例給發關
   票○三十年題準直𨽻各省州縣若有徃
  盛京貿易者各該府州縣官問明於某年月日去
   某年月日回開明印文給與本人令其貿易行
   令山海關守門滿漢各官察驗該府州縣印文
   放出如無印文不準出關若有違限月日亦不
[118-3a]
   準貿易即行逐回○三十三年題準商人出董
   家口鐵門關採木亦準給票○三十四年覆準
   内地民人不許在邊外居住如有私出邊外居
   住者察出將守口旗員一并嚴加治罪○四十
   年
諭近來䝉古賊盗盡息沿邊地方百姓如有偷盗口外
 䝉古牲畜者著交與兵部行文沿邊地方各官嚴行
 禁止若百姓仍照前偷竊發覺之時務将地方各官
[118-3b]
 一并從重治罪欽此○又覆準凡砍木燒炭之人工
   部咨部給票定以限期採木者限一年繳換燒
   炭者限六月繳換又每人由部給小票一張以
   備口外盤察又造人數年貌清册發守關口官
   逐名㸃騐守關口官仍令票頭将部給小票並
   年貌册内均挂明字號始行放出限滿進口仍
   令票頭将所領之人率齊到口該守關口官照
   册騐票相符按名銷號然後放入票内之人如
[118-4a]
   有逃盗罪坐票頭在外病故者準票頭禀明守
   關口官存案其詐稱病故者事發将票頭一并
   從重治罪守關口官不行詳察有溷冒放出及
   遺留在外之匪類不行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加
   級紀録不準抵銷如口外莊頭恃勢容留匪類
   事發治罪○五十一年覆準
  盛京黒龍江等處官兵及閒散來京人等均令由
   山海關行走進口時詳記人數姓名回時仍照
[118-4b]
   原進口所記之名察對放行外其
  盛京吉林黒龍江各處人等有來京買人者具呈
   該将軍衙門該将軍給以咨部印文準其買人
   出關時仍令山海總管等將從
  京城買去之人數詳察報部如有拐騙别故即拏
   送該部察議若無别故或繫印文所買或繫白
   契所買男婦每名納稅銀五兩幼童幼女每名
   納稅銀三兩将納稅人數確驗明白移咨該将
[118-5a]
   軍照咨逐一詳加察詢如有誆騙誘買别故将
   人一并觧送刑部嚴審具題再将軍等所屬地
   方有買人賣人者亦皆察詢明白收稅準買收
   過稅銀數目年終彚報該部交與
  盛京户部察覈有自
  京城徃
  盛京黒龍江等處者仍照例起票至山海關令總
   管騐票並詢明前徃何處别給咨文仍令各該
[118-5b]
   處地方官驗文呈報如數目舛錯送部察議自
   京領票出山海關人等回時令山海關總管仍
   照出口數目察明放入數目舛錯者亦令報部
   察議再徃吉林黒龍江去者由喜峯口冷口亦
   可行走凡所買之人不準出此二口如有誆騙
   之人設法携帶出口嚴責各該衙門管轄番役
   旗員等不時察拏○又覆準古北口至山海關
   除堵塞關口外見存外九門邊口凡買去之人
[118-6a]
   不準放行令該部行文嚴行禁止山海關行走
   旗人甚多侍衛官員前鋒䕶軍當差驍騎人等
   徃
  盛京吉林黒龍江等處與祖父上墳探親般取家
   眷人等或有将誘買之人買去雜入役從内帶
   至彼處轉賣者亦未可定嗣後八旗官兵及閒
   散人等前徃
  盛京吉林黒龍江等處所屬地方者繫侍衛令領
[118-6b]
   侍衛内大臣将役從人等逐一騐明令其領取
   部票前徃繫前鋒䕶軍令前鋒統領䕶軍統領
   繫驍騎校領催驍騎閒散人等令都統副都統
   均逐一驗明令其領取部票前徃如有将此等
   人隠漏多行夾帶者各該管大臣題叅交部治
   罪○雍正二年覆準採辦官用木植該撫将所
   屬採木商人給以執照開明何項應用數目若
   干知照守關口官存票備案○四年覆準旗人
[118-7a]
   商民有進威逺堡法庫等處邊口者呈明該管
   官給與印照守關口官驗照放行如給照驗照
   之官稽遲勒索者皆降二級調用需索財物及
   賄縱無照人進口者皆革職提問若所屬人等
   勒索財物照衙役犯贓例議處至無照人私行
   進口守關口官不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加級紀
   録不準抵銷○五年議準出兵種地坐臺人員
   如遣人進京呈明該将軍並管理種地驛站官
[118-7b]
   給發印照守關口官驗照注册令其進口按季
   造册報部如無印照拏觧刑部治罪倘不實力
   稽察聴其入口守關口官降一級調用加級紀
   録不準抵銷○又覆準奉天吉林黒龍江山海
   關及凡有邊口地方每年将出口人數按季造
   册申報取具並無匪類出口印甘各結倘守關
   口官不驗明印票及受賄任其䝉溷出入經該
   管官察出即行詳報該将軍督撫提鎮題叅交
[118-8a]
   刑部嚴加治罪若該将軍督撫提鎮通同狥庇
   不嚴察叅處以致匪類越境生事發覺日皆照
   狥庇失察例分别議處○乾隆七年議準關口
   鎖鑰責成旗員専管若将無票私出之人不行
   察拏該守關口官降一級調用加級紀録不準
   抵銷關口直班兵丁鞭八十無票之人冒入别
   夥出口或潛行偷越及私帶人出口者皆鞭一
   百若放出私販人口者守關口官革職兵丁加
[118-8b]
   一等治罪受賄縱放者守關口官革職計贓以
   枉法論兵丁以衙役枉法犯贓從重治罪皆遇
 赦不宥如旗人将民人詐稱旗人託名入口者旗人
   鞭八十民責三十板○又議準奉天等處與朝
   鮮接壤地方如有在朝鮮境界漁採或沿海蓋
   房居住及無票出口越境生事者該地方防守
   官弁明知故縱不行察拏該管城守尉等官揭
   報該将軍題叅将防守官弁革職提問倘通同
[118-9a]
   狥庇不行揭報題叅者該管城守尉等官降三
   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降二級調用若繫私行
   越渡該地方防守官弁失於覺察拏獲之日審
   明由何處出口将該處防守官弁降四級調用
   該管城守尉等官降一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
   罰俸一年○又議準山東民有徃奉天傭工者
   該州縣詢明姓名年貌籍貫給與印票前徃守
   關口官察對印票年貌相符準其入口回時該
[118-9b]
   地方官扵原領票内鈐印令其帶回本地方察
   覈如傭工人等並無印票或與票内年貌不符
   及兵役人等刁難勒索者守關口官自行察出
   免議如有踈縱等情降二級調用○九年奏準
  興京開原遼陽三城該将軍委協領一人前徃廵
   察鳯凰城邊門熊岳副都統委協領一人廵察
  盛京近海之牛莊蓋州熊岳金州旅順岫巖鳯凰
   城等處該将軍三年廵察一次○十年議準官
[118-10a]
   商有私立小票逺接刨採私參之人至寧古塔
   貨賣廵察官未經拏獲者降三級調用知情故
   縱者革職給票官亦照此例議處○十四年議
   準察哈爾八旗牧場等處官兵容留無票民人
   者察出照容隠例議處繫官降二級調用兵鞭
   九十隣近䝉古知而不首者亦照此例處分至
   看守官兵出具並無無票民人私行煎鹻刨掘
   物件甘結該總管鈐印轉報後有别經發覺者
[118-10b]
   看守官降二級調用兵鞭九十轉報之總管罰
   俸一年如總管等自行察出拏獲者免議○又
   議準察哈爾總管委出官兵移駐産鹻地方随
   時廵察其牛羊羣捕盗官兵仍令訪緝牧場盗
   賊該總管等各按所轄地方每年酌定親徃稽
   察遇有逰民竊馬盗鹻等事将看守官兵照窩
   隠逃人例議處總管等失察别經發覺者照約
   束不嚴例降一級調用
[118-11a]
   一譏察禁物順治初年定朝鮮國人私帶硝黄
   等違禁之物守關口官捜獲即行報部交與禮
   部察議若縱令私帶者革職提問失察者革職
   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降三級
   留任倘已經捜獲不即報部私帶之人赴部出
   首後始行報部者守關口官罰俸六月○雍正
   二年議準山海關及奉天吉林等處廵踪官兵
   除搜獲參鬚參末細小歪斜珠子以及為數無
[118-11b]
   多者毋庸給賞外如一年内捜獲人參至二十
   斤珠子至四両者該管官紀錄一次廵察人等
   共賞銀二十兩捜獲人參至四十斤珠子至八
   兩者該管官紀録二次該将軍副都統紀錄一
   次廵察人等共賞銀四十兩捜獲人參至六十
   斤珠子至十二兩者該管官紀錄三次廵察人
   等共賞銀六十兩捜獲人參至八十斤珠子至
   十六兩者該管官加一級将軍副都統紀録二
[118-12a]
   次廵察人等共賞銀八十兩再有多獲者照數
   加賞移咨户部給發如捜察不力以致私帶過
   關進口者該管官降三級調用廵察人等鞭八
   十明知故縱者該管官革職廵察人等鞭一百
   枷一月賄縱者計贓以枉法論從重治罪該将
   軍副都統察出叅奏者免議狥庇不叅者降二
   級調用如失扵覺察計人參至四十斤珠子至
   八兩者将軍副都統罰俸六月人參至八十斤
[118-12b]
   珠子至十六兩者將軍副都統罰俸一年若人
   參至百斤珠子至二十兩以上者将軍副都統
   降一級留任○七年覆準張家口獨石口出入
   人等各旗員驗票盤察如有失察私帶違禁之
   物責在旗員營弁免其處分○九年議準沿邊
   關隘守關口官遇有廢鐵鐵貨潛出邊境貨賣
   者立即拏究如狥縱出口者革職賄縱者革職
   提問其鐵鍋農器準其前徃黒龍江等處貿易
[118-13a]
   若商民在内地轉相貨賣關津兵弁借端勒索
   財物者計贓治罪○乾隆七年議凖䝉古進口
   守關口官兵察明人數軍器數目注册出口時
   察對原册多帶者不許放出其喀爾喀厄魯特
   及各扎薩克等如有新編佐領初次置買軍器
   或将年久破損軍器修補者該扎薩克開明所
   買軍器數目出具印結呈送理藩院察覈如為
   數過多或繫全副者具奏請
[118-13b]
 㫖再令購買如所買無多繫尋常帶去應用者咨部
   給票該守關官驗明部票放行若比票内多帶
   或與原進口之數目多帶者報明理藩院議處
   其官員民人将軍器賣給䝉古及守口官兵知
   情故縱者皆交刑部治罪不知情放出者守關
   口官革職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将軍都統副
   都統降三級留任○又議準硝黄牛角鋼鐵等
   物及各項軍器不許賣與鄂羅斯厄魯特回子
[118-14a]
   如有私賣偷出邊口不行嚴拏該管官及兵役
   知情故縱者皆交刑部治罪不知情者守關口
   官革職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将軍都統副都
   統降三級留任其八旗察哈爾歸化城䝉古人
   等若将軍器偷賣者該管官亦照此例議處○
   十二年奏準有容留偷刨人參之犯或為接濟
   米糧者經族長鄉長等拏獲之日将被獲人所
   有之物賞給外計其所獲人數酌量動支紅票
[118-14b]
   銀二三兩優賞其稽察之官即令守斥堠官並
   採捕貢貂人等稽察不必委官前徃○又議準
   採捕人役将採捕之物隠蔵私帯者頭領及翼
   長罰俸一月
   一互市順治年定青海䝉古貿易在西寜洪水
   二處○康熙十一年議準青海䝉古在鎮海堡
   北川二門各委頭目貿易每次不得過二百人
   其因祈禳等事在内地寺廟誦經者止許百人
[118-15a]
   以内按數令頭目管轄百人以外不許進邊○
   又題準䝉古擅進内地搶掠牲畜者専汛官罰
   俸一年兼轄官罰俸六月有搶掠殺人者専汛
   官革職兼轄官降二級調用總兵官降二級提
   督降一級皆戴罪圖功○十二年題準外國人
   私行進口該地方官不察報者降一級調用該
   管上司罰俸一年○又題準外國不論畜髮與
   否均不許擅進邊口違者守邊官弁皆從重治
[118-15b]
   罪○二十三年題準喀爾喀厄魯特貢使來京
   從各該旗汛地經過者守汛官即委官二人兵
   五名按次䕶送交與張家口官回時張家口委
   官一人兵五名䕶送出界如貢使回時有在張
   家口貿易者事畢守口官速催起身各汛仍照
   前按次送出汛地如無故淹留将守邊口官議
   處若貢使在歸化城貿易歸化城土黙特二旗
   亦照例委官二人兵五名按次逓送出汛違者
[118-16a]
   議處○五十九年議準澤卜尊丹巴胡圖克圖
   庫倫地方鄂羅斯與喀爾喀互相貿易民人叢
   聚難以稽察嗣後内地民人有徃喀爾喀庫倫
   貿易者令該管官出具印文開明貨物人數報
   理藩院給與執照出何邊口令守口官弁驗照
   放行如帶軍器禁物立即察拏送部治罪○雍
   正二年奏準朝鮮國人每年携帶貨物到中江
   貿易時有将内地禁止之物私行貨賣者監收
[118-16b]
   税課之鳯凰城城守尉及将軍委出之協領等
   官知情故縱者革職提問不知情者革職失察
   之将軍副都統降三級留任○十三年議準青
   海䝉古人貿易不準在洪水鎮海堡等處令其
   在丹噶爾設市每次不得過二百人或有喜䘮
   煎茶誦經等事進邊亦不得過百人令該扎薩
   克呈明辦理青海夷情事務大臣察覈給與印
   票守口官弁騐票始準行走回日繳銷如䝉古
[118-17a]
   有擅自進邊者該辦理夷情事務大臣視其事
   酌量辦理報明理藩院察覈○乾隆四年議準
   準噶爾貿易照鄂羅斯三年後貿易一次之例
   扵子辰申年至肅州貿易先将貨物起程及何
   時可至邊界之處豫報駐邊大臣轉奏理藩院
   豫委司官筆帖式馳驛前徃㑹同地方官監看
   ○十四年議準民人徃察哈爾等處貿易令多
   倫諾爾獨石口張家口等處同知驗明人數給
[118-17b]
   以印票並将年貌姓名車數詳載於册以便回
   日覈對如有不領票私徃者照偷渡關津例治
   罪
    海禁
   一海外耕種之禁康熙十一年題準居住海島
   民人槩令遷移内地以防藏聚接濟姦匪之弊
   有仍在此等海島築室居住耕種者照違禁貨
   物出洋治罪汛守官弁照例分别議處○雍正
[118-18a]
   七年議準臺灣繫海外地方防範更宜嚴密南
   路北路一帶山口生番熟番分界勒石界以外
   聴生番採捕如民人越界墾地搭寮抽藤弔鹿
   及私挾貨物擅出界外者失察之該管官降一
   級調用該上司罰俸一年若有賄縱情弊該管
   官革職計贓治罪如三年之内民番相安無事
   将該管官紀録一次社甲兵丁人等該督撫酌
   加奨賞○乾隆九年
[118-18b]
 諭外省武職各官不許在任所置立産業例有明禁
  在内地且然况海外民番交錯之地武職置立莊
  田墾種收利縱無占奪民産之事而家丁佃户倚
  勢凌人生事滋擾勢所不免朕聞臺灣地方從前
  地廣人稀土泉豐足武職大員無不創立莊産召
  佃開墾以為已業且有客民侵占番地彼此争競
  遂投獻武職因而踞為已有者亦有接受前官之
  産相習以為固然者其中来厯總不分明是以民
[118-19a]
  番互控之案絡繹不休若非徹底清釐終非寧輯
  番民之道著該督撫将厯任武職大員創立莊産
  逐一察覈果無侵占番地及與民番並無争控之
  案者無論本人子孫及轉售他人均令照舊管業
  若有侵占民番地界之處秉公清出民業歸民番
  地歸番不許仍前朦溷以啟爭端此後臺灣武職
  大小各官創立莊産開墾草地永行禁止倘有托
  名開墾者将本官交部嚴加議處地畝八官該管
[118-19b]
  官通同容隠並行議處欽此
   一海船製造之禁順治十二年題準海船除給
   有執照許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兩桅以
   上大船将違禁貨物出洋販徃番國並潛通海
   賊同謀結聚及為嚮𨗳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
   圖利賣與番國或将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
   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至單桅小船
   準民人領給執照於沿海近處捕魚取薪營汛
[118-20a]
   官兵不許擾累○康熙四十二年議準出洋貿
   易商船許用雙桅梁頭不得過一丈八尺如一
   丈八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算有三丈者許用
   舵水八十人一丈六七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
   算有二丈七八尺者許用舵水七十人一丈四
   五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算有二丈五六尺者
   許用舵水六十人若舵水越數多帶或詭名頂
   替守口官弁盤察不出者降三級調用借端勒
[118-20b]
   索者降二級調用受賄者革職計贓治罪若兵
   有需索情弊該管官照衙役犯贓例議處○又
   議準漁船梁頭不得過一丈舵水不得過二十
   人取魚不許越出本省境界欲造船者先報明
   地方官取澳甲里族各長並隣右保結方準成
   造完日地方官親驗将船身烙號刋名舵水人
   等取具船户保結然後給照照内将在船之人
   年貌籍貫分晰填明○四十六年議準福建漁
[118-21a]
   船桅聴其用雙用單各省漁船止許單桅欲出
   洋者将十船編為一甲取具一船為匪餘船並
   坐連環保結若船主在籍而船出洋生事者罪
   坐船主○五十年議準商漁船給發執照繫州
   縣専責如營官擅給執照者降二級調用倘借
   執照為匪将擅給執照之營官革職○五十九
   年議準出洋商船初造時先報明海關監督並
   地方官該地方官確訪果繫殷實良民取具澳
[118-21b]
   甲里族各長並隣右保結方準成造完日地方
   官親驗梁頭並無過限舵水並無多帶取具船
   户不得租與匪人甘結将船身烙號刋名然後
   給照照内将在船之人年貌籍貫分晰填明及
   船户攬載開放時海關監督將原報船身丈尺
   驗明取具舵水連環互結客商必帶有資本貨
   物舵水必詢有家口来由方許在船監督驗明
   之後即将船身丈尺客商姓名人數載貨前徃
[118-22a]
   某處情由及開行日期填入船照○雍正元年
   題準出海商漁船自船頭起至鹿耳梁頭止大
   桅上截一半各照省分油餙江南用青油漆飾
   白色鈎字浙江用白油漆飾緑色鉤字福建用
   緑油漆飾紅色鉤字廣東用紅油漆飾青色鉤
   字船頭兩披刋刻某省某州縣某字某號字様
   沿海汛口及廵哨官弁凡遇商漁船驗繫照依
   各本省油飾刋刻字號者即繫民船當即放行
[118-22b]
   如無油飾刋刻字號即繫匪船拘留究訊○三
   年議準西洋人附居廣東澳門共有大小二十
   五船地方官編列號數刋刻印烙各給執照一
   紙将船户舵水及商販夷人該管頭目姓名填
   注照内即以此二十五船為定額不許増置若
   實繫朽壊不堪修補呈明地方官察驗取具印
   甘各結申報督撫準其補造仍用原編字號○
   又覆準廣東漁船梁頭不得過五尺舵水不得
[118-23a]
   過五人○九年議準商漁船篷上大書州縣船
   户姓名每字大各徑尺藍布篷用石灰細麪以
   桐油調書篾篷白布篷用濃墨書黒油分抹字
   上不許糢糊縮小○又奏準商漁船桅披照省
   分漆飾及篷上書姓名原為稽察姦匪若官弁
   怠惰偷安不稽察者革職兼轄統轄官不揭報
   者降二級調用不行題叅之總兵官罰俸一年
   提督罰俸六月○十一年議準徃販外洋商船
[118-23b]
   準用頭巾插花並所樹桅尖其内洋商船及漁
   船不許用頭巾插花桅尖如違例私用守口官
   弁不行察報者罰俸一年
   一出入海洋之禁康熙二十三年題準海氛既
   靖山東江南浙江廣東各海口除夾帶違禁貨
   物仍照例治罪外商民人等有欲出洋貿易者
   呈明地方官登記姓名取具保結給發執照将
   船身烙號刋名令守口官弁察驗準其出入貿
[118-24a]
   易○五十六年覆準商船準在沿海省分及東
   洋貿易外其南洋之呂宋噶喇巴等處不許前
   徃皆在南澳等地方稽察截住令廣東水師各
   營盤緝違者治罪其外國夾板船照舊準其貿
   易地方官嚴加防範不許生事○又覆準渡海
   人民必由地方官給照守口官弁察驗放行若
   無照偷渡者嚴行禁止如有廵哨船私帶偷渡
   者将該管専轄官議處○六十一年議準商漁
[118-24b]
   船被風飄至朝鮮如領有執照者該國王照例
   送回若匪類並無執照私自前徃生事者許該
   國王緝拏照該國法審擬咨禮部具題請
 㫖行文該國王於彼處完結仍報部存案並究明由
   何處出口将失察守口官弁降四級調用該管
   上司降一級留任提鎮罰俸一年如守口官弁
   知情故縱者革職提問不揭報之該管上司降
   三級調用不題叅之提鎮降二級調用○雍正
[118-25a]
   三年奉
㫖無照民人夾帶船内偷渡者發覺之日将該管督提
 一并議處○五年覆準福建户口殷繁閭閻生計不
   得不借貿易之盈餘佐耕耘之不足開洋既有
   益扵百姓且防範嚴密復不致稍有踈虞南洋
   諸國準令福建商船前徃貿易○又覆準廣東
   地狹民稠照福建之例準徃南洋貿易○又議
   準山東邊海除外来商船各照彼省執照察驗
[118-25b]
   外其登莱二府民人前徃奉天貿易及奉天等
   處民人有赴山東貿易者入口出口該州縣均
   給執照将客商船户姓名貨物徃販地方一一
   填注守口官弁挂號驗照放行若並不稽察或
   有勒索擾累者照例議處○六年議準出洋商
   船扵出口之處将執照呈守口官弁驗眀挂號
   填注出口月日放行造册詳報督撫該督撫於
   每年四月内造册報部回時扵入口處守口官
[118-26a]
   弁将照與船比對相符詳報督撫銷號該督撫
   扵每年九月内造册報部如出洋人回而船不
   回大船出而小船回及出口人多而進口人少
   者該督撫嚴加訊究果繫番欠未清竢來年六
   七月間乘風駕回其被風飄徃别省者船户取
   具彼處地方官印結齎回呈驗遭風覆溺者若
   有餘存之人及同行隣船客商舵水等即訊取
   確供保結再加地方官印結詳報均扵入口册
[118-26b]
   内聲明報部免其訊究倘留番清欠之船来年
   仍不駕回揑報遭風飄溺等弊並無彼處地方
   官印結及餘存之人隣船客商舵水甘結者該
   督撫嚴察治罪原出結地方官交部議處○又
   議準商船在各省沿海貿易者於出口之處将
   船照呈守口官弁驗明挂號經過之處於要汛
   驗明挂號入口之處由守口官弁驗明回櫂之
   日仍從各原處覆驗挂號而回○七年覆準江
[118-27a]
   南浙江商民準照福建商民徃南洋貿易其前
   徃南洋必經由福建所有商船姓名數目該督
   撫先期知㑹福建總督轉飭守口官弁察驗放
   行回櫂之日仍由福建總督知㑹江浙互相稽
   察○又議準福建商船值漁期欲出海取魚者
   赴地方官呈明換領漁照取具澳甲里族各長
   並隣右保結同船連環互結準其入海取魚竢
   魚期過後将漁照繳銷仍換給商照該地方官
[118-27b]
   将換給船照縁由彚報上司存案如過期不歸
   即行察究永不許出海取魚○十二年議準商
   人置貨出洋必在本籍地方取結給照以防偷
   越及夾帶違禁貨物之弊其中有小本商人領
   照而徃迨從外番回至内地到各處發賣貨物
   並别置貨物趕回因風信屆期又應放櫂不䏻
   奔回本籍地方請照在福建者準呈明厦防㕔
   在廣東者呈明南海縣在浙江者呈明乍浦海
[118-28a]
   防㕔各取具行户船户保結給與執照前徃該
   㕔縣将給照縁由行知該商本籍地方官備案
   該商回櫂之日各赴請照衙門繳銷如該船舵
   水客商有在番地交易未清及别項事故原給
   照衙門取具回行隣船客商舵水甘結移行該
   商本籍地方官存案下期回日驗銷○又議準
   商船於出口之際舵水遇有事故該船户就近
   招募取具保結由守口官弁批發執照準其頂
[118-28b]
   補○又議準民人偷渡外洋該汛官弁拏獲十
   名以上者専管官紀録一次兼轄官毋庸議敘
   兵各賞銀二兩二十名以上者専管官紀録二
   次兼轄官紀録一次兵各賞銀四兩三十名以
   上者専管官加一級兼轄官紀録二次兵各賞
   銀六兩四十名以上者専管官加二級兼轄官
   紀録三次兵各賞銀八兩五十名以上者専管
   官以應升之官即用兼轄官加一級兵各賞銀
[118-29a]
   十兩賞銀即於船户名下追給倘不實力稽察
   致踈縱十名以上者専管官罰俸一年兼轄官
   免議兵各責二十板二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
   一級留任兼轄官罰俸六月兵各責三十板三
   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二級留任兼轄官罰俸
   一年兵各責四十板四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
   三級留任兼轄官降一級留任兵各責四十板
   革糧五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一級調用兼轄
[118-29b]
   官降二級留任兵革糧枷一月責四十板其降
   級留任之人如能拏獲别案偷渡按其所獲名
   數抵銷若三年内稽察嚴密汛内肅清該督撫
   提鎮題請開復○又議準洋船偷渡民人每在
   初出洋面之際福建海船挂驗出口之時該汛
   官弁押交大担汛轉交浯嶼汛撥船押送東椗
   以外洋面竢其乘風放洋後方許回汛廣東海
   船挂騐出口之時該汛官弁押交虎門協撥船
[118-30a]
   押送外洋洋面竢其乘風放洋後方許回汛浙
   江乍浦海船出口即繫大洋寧港海船由鄞縣
   盤察至蛟門即繫大洋普陀海船由定海盤察
   至旗頭即繫大洋毋庸撥船押送○乾隆元年
   奏準漁船出口入口守口官弁騐明船照準其
   出入如盤察不實及借端勒索者降二級調用
   受賄者革職○又議準沿海一應樵採及内河
   通海之各色小船均報明地方官取澳甲隣右
[118-30b]
   保結編烙船號姓名給照遇晚必停泊人家塘
   汛處所倘船被賊押坐出洋立即報官将船號
   姓名移知營汛緝究若租船與人必報明本處
   澳甲出結報官存案其呈報行船遭風者騐明
   人夥有無落水受傷必有實據方準銷號其出
   口入口止赴就近守口官弁挂號稽察不必豫
   定處所日期或風信不齊進口愆期者取具結
   狀存案如盤察不實及借端勒索者照漁船例
[118-31a]
   議處○三年覆準沿海樵採小船每船許帶食
   鍋一口所需斧斤每人許帶一把在船人數不
   得過十名均扵照内注明出入察騐不得越數
   多帶及進口時故意闕少○四年議準内地民
   人出洋貿易違禁買回番仔人口守口官弁稽
   察不力者照外國之人私自進口不報例降一
   級調用該管上司罰俸一年如知情故縱者革
   職賄縱者革職治罪○六年奏準拏獲偷渡民
[118-31b]
   人隠匿不報者官革職兵責四十板革糧賄縱
   者官革職兵革糧皆治罪○又奏準拏獲偷渡
   之人訊明從何處開船将該守口官弁照踈縱
   偷渡外洋例按人數分别議處拏獲者照拏獲
   偷渡外洋例按人數分别議敘若弁兵因公差
   委所乘船将無照之人偷載專管官知情者革
   職提問不知情者革職兼轄統轄官不揭報題
   叅者皆照不揭報劣員例議處○又議準噶喇
[118-32a]
   巴番目因出洋不歸留住彼地之漢人在番滋
   事遂至戕害雖恐擾及商船宜禁止貿易但賀
   蘭國王責其太過已将鎮守夷目更換再三安
   慰商船照舊生理則該番原未擾及商客應令
   南洋照舊貿易其中有至暹羅柔佛等國者亦
   準徃來至南洋諸國米多價賤回櫂或買米壓
   載入口餘剩或並未買米載回均聴從商便其
   商船徃販諸番自宜定限應以三年為限逾期
[118-32b]
   不歸将舵工水手人等不許再行出洋其外洋
   汛地如有停泊洋船察騐船照有經閲多年者
   勒令入口交地方官察訊詳究○七年覆準商
   船在扵内地沿海省分貿易者以二年為限二
   年之後始歸者嗣後不許再出口徃販外洋者
   以三年為限逾限不歸者該商及舵水人等勒
   還原籍永逺不許出口其外洋停泊船察驗船
   照已閲多年者勒令入口交地方官訊究詳察
[118-33a]
   ○十一年奏準奉天南面均繫海疆金復雄蓋
   等處地方與山東登萊兩府對峙商船不時來
   徃私載民人勢不䏻免必須立法稽察凡帶有
   無照之人来奉天者商貨仍聴起運外其照上
   無名之人察出逓觧回籍船户治以夾帶私人
   之罪不必逓觧船亦免其入官○十三年議準
   民人偷渡兵在外洋拏獲者仍照例分别給賞
   如偷渡船尚在沿海口岸兵於本管界内拏獲
[118-33b]
   原繫分内之事無庸賞給若将别汛沿海口岸
   偷渡民人盤察擒獲者照外洋拏獲例減半賞
   給但不得因有賞銀将沿海口岸不應盤察之
   船借端需索滋擾○十九年議準康熙五十六
   年禁止商船不許出洋貿易其私行前徃者皆
   違禁偷越之人是以定例不準回籍自雍正五
   年洋禁既開凡商船之在洋逾限未歸者或因
   貨物未清守候愆期原與違禁偷越者不同若
[118-34a]
   竟不準回籍情屬可憫嗣後有實因貿易稽留
   在外今願回籍或本身已故遺留妻妾子女願
   回籍者均準其附船回籍令船户出具保結於
   進口時報明該管官令歸本籍安插携回貲財
   地方官不得藉端需索至無賴之徒原繫偷渡
   番國潛住多年充當甲必丹供番人役使及本
   無貲本流落番地哄誘外洋婦女娶妻生子迨
   至無以為生復圖就食内地以肆招揺誘騙之
[118-34b]
   計者仍照例嚴行稽察該督撫随時酌量辦理
   ○又議準出洋貿易商船皆挾貲求利素非為
   匪且内地各有妻孥産業原未肯輕棄家鄉止
   因海洋風信靡常商欠取討匪易又或疾病難
   歸棲身番地或在船充當舵水遭風流落凡此
   皆繫欲歸不得並非有意淹留見在開洋貿易
   之民源源不絶而因事躭延者亦頻年有之從
   前出洋回籍原無定限迨後定以三年倘稍逾
[118-35a]
   限即不得返歸故土似非一體同仁之意嗣後
   出洋貿易者無論年分久近槩準回籍若本身
   已故遺留妻妾子女亦準回籍責成帶回之船
   户出具保結存案仍令該督撫於沿海口岸地
   方出示明白曉諭令其不必遲廻觀望其携回
   貲財有不肖官役藉端擾累需索者即嚴行叅
   處
   一貨物出洋之禁康熙二十三年覆準熖硝硫
[118-35b]
   黄軍器樟板等物違禁私載出洋接濟姦匪者
   照例治罪該管汛口文武官弁盤察不實者革
   職知情賄縱者革職提問兼轄官降四級調用
   統轄官降二級留任提督降一級留任○四十
   七年覆準出洋船所帶食米不得過五十石如
   多帶出洋販賣者照例治罪将米入官○五十
   六年覆準出洋船按道里逺近人數多寡停泊
   發貨日期每人一日準帶食米一升並帶餘米
[118-36a]
   一升以防風信阻滯出口時守口官弁逐一驗
   明放行不許借端需索○又覆準臺灣産米不
   許私運出洋販賣至漳泉厦門等處米少價貴
   有船從臺灣帶米至該處者準其照時價糶賣
   ○六十一年覆準外洋番國進貢順帶貨物願
   自出夫力帶來
  京城貿易者聴如欲在彼處貿易該督撫委㢘能
   官監看貿易完日造册報部如貢船到岸未曽
[118-36b]
   報官盤驗先行售賣及内地民人為外國收賣
   違禁貨物者皆照例治罪至不繫進貢之船有
   裝載貨物前來貿易者照例投行納稅聴其貿
   易回櫂之日不許收買違禁貨物○雍正三年
   議準附居廣東澳門之西洋人所有出洋商船
   每年出口時将照赴沿海該管營汛挂號守口
   官弁将船號人數姓名逐一驗明申報督撫存
   案如出口夾帶違禁貨物並将中國之人偷載
[118-37a]
   出洋守口官弁狥情踈縱者革職至入口之時
   亦将船號人數姓名逐一驗明申報督撫存案
   除頭目過有事故由該國發來更換者準其更
   換外其無故前來者不許夾帶入口及容留居
   住若稽察不到将守口及地方該管各官照失
   察例議處○又覆準福建産米無多徃販外番
   船酌定帶回米以資民食徃暹羅者大船帶米
   三百石中船帶米二百石噶喇巴大船帶米二
[118-37b]
   百五十石中船帶米二百石吕宋東埔寨馬辰
   柔桑四處大船各帶米二百石中船各帶米百
   石□仔六坤安南宋居朥丁家盧宿霧蘇禄七
   處中船各帶米百石於入口時将數目驗明若
   有多餘一并造報均聴照時價發賣如不足數
   及有偷漏情弊照接濟姦匪例治罪○又覆準
   外洋行走之船動經數月鐵釘油灰㯶絲黄麻
   等物準酌量携帶於照内填注數目以備察驗
[118-38a]
   如有動用同船之人出具甘結存案倘有借端
   多帶者照例治罪○七年覆準出洋船食米若
   於酌定數目之外多帶售賣或實繫接濟姦匪
   或止繫圗利察出将米入官賣米之人分别治
   罪守口官弁隠諱不報者革職如受賄故縱革
   職治罪○九年奉
㫖鐵器不許出洋貨賣律有明禁乃聞粤東出産鐵鍋
 凡洋船貨賣向未禁止夷船出口每船所買鐵鍋少
[118-38b]
 者百連至二三百連不等多者買至五百連並有至
 千連者每連約重二十斤不等五百連約重萬斤千
 連約重二萬斤計算每年出洋之鐵為數甚多誠有
 關繫嗣後鐵鍋應照廢鐵之例一槩嚴禁無論漢夷
 商船均不許貨賣出洋違者照捆載廢鐵出洋之例
 治罪官役通同狥縱亦照狥縱廢鐵例議處凡遇洋
 船出口仍交與海關監督一例稽察至於商船每日
 煮食之鍋仍照舊置用官役不得借端勒索滋擾倘
[118-39a]
 地方官弁視為具文奉行不力經朕訪聞或别經發
 覺定行從重議處各省洋船出口之處均令一體遵
 行永著為例○又覆準一切廢鐵除内地販賣聴從
   民便無庸禁止如有将廢鐵潛出邊境及海洋
   貨賣立即拏究照例治罪該管官知情故縱者
   革職受賄者革職提問○乾隆元年覆準米榖
   偷運出洋及在洋接濟姦匪該管文武官弁除
   通同受賄知情故縱仍照律治罪外如繫失察
[118-39b]
   偷運米百石以上榖二百石以上者降一級留
   任米百石以下榖二百石以下者罰俸一年米
   不及十石榖不及二十石者罰俸六月○二年
   覆準洋船換買錢若數目過多恐有販銷之弊
   令守口官弁實力稽察如有姦商圖利多載錢
   出洋者即拏治罪○十三年覆準雜糧麥豆偷
   運出洋除接濟姦匪者與米一例科㫁外若止
   繫圖利計所運數目照二榖一米之例減等問
[118-40a]
   擬至官弁受賄故縱及失察處分仍照米榖例
   行○十四年覆準紅黄銅器及銅私販出洋貨
   賣者分别首從治罪銅及銅器並船均入官守
   口官弁知情故縱者革職受賄者革職提問失
   察者降一級調用
   一軍器出洋之禁雍正六年覆準商船漁船不
   許携帶槍礟器械至徃販東洋南洋之大船原
   與近洋不同準其携帶鳥槍不得過八腰刀不
[118-40b]
   得過十弓箭不得過十副火藥不得過二十斤
   洋商投行買貨即同牙人将應帶軍器數目呈
   明海關給票照數製造鏨書姓名號數完日報
   官㸃驗填入照内守口官弁驗明放行回日如
   有短少即行訊究果繫遺失取通船甘結存案
   ○八年覆準徃販東洋南洋之大船準携帶之
   礟每船不得過二位火藥不得過三十斤造礟
   時呈明地方官給與印票赴官局製造完日地
[118-41a]
   方官親驗鏨鑿某縣某人姓名某年月日製造
   字様仍於照内注明所帶之礟輕重大小以備
   海關及守口官弁察驗回日繳官貯庫開船再
   行請領倘本船遭風礟致沉失即於所在地方
   官報明免其治罪如其船無恙妄稱沉失者即
   行訊究若商船内買有外番紅銅礟許其帶回
   交地方官給與時價以充鼓鑄之用
   一沿海弁兵之禁雍正九年議準商船在洋遭
[118-41b]
   風落淺廵哨汛守兵丁不為救䕶轉搶奪財物
   拆毁其船以致商人斃命或未致斃命皆照例
   分别首從治罪在船該管官弁如同謀搶奪雖
   兵丁為首該貟亦照為首例治罪雖不同謀但
   分贓者照為從例治罪實繫不能約束並無通
   同分肥情弊者革職若遭風被淹商人救援得
   生兵丁因而撈取財物者坐贓治罪該管官鈐
   束不嚴降二級留任其商人淹斃在先見繫飄
[118-42a]
   沒無主船貨因而撈搶入已不報者亦坐贓治
   罪如見船覆溺因不許搶奪撈取財物阻撓不
   救以致商人斃命者阻救之人繫官革職兵革
   糧皆分别首從治罪至沿海汛口弁兵極力救
   護遭風人船不私取絲毫財物者該管官據實
   申報督撫提鎮記功遇有水師千把總員闕拔
   補其守備以上各官救護船二次者紀録一次
   倘弁兵内因救護人船或受傷被溺該督撫提
[118-42b]
   鎮保題照因公差委弁兵受傷被溺例給與䘏
   典○十年議準臺灣海外重地文武官弁必互
   相稽察若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如繫
   武職游守以下等官将不揭報之副將叅將降
   三級調用不題叅之總兵官降二級調用不告
   知督撫之文職降一級留任如繫文職同知以
   下䓁官將不揭報之道府降三級調用不告知
   督撫之武職降一級留任○乾隆五年議準沿
[118-43a]
   海守口官弁察驗挂號之處不許借端需索故
   意留難如有此等情弊即行題叅將守口官弁
   降二級調用督撫提鎮失於覺察者罰俸一年
   若兵有需索留難將兵計贓治罪守口官弁照
   失察衙役犯贓例議處
 
 
 
[118-43b]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