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九
吏部
考功清吏司
催徵
一徵收地丁錢糧順治十三年題準各州縣開
徵豫頒由單定於十一月初一日頒發至報部
之期直隸限十二月内到部山東山西河南限
[022-1b]
正月内到部江南浙江限二月半到部江西湖
廣陕西限二月内到部福建廣東限三月半到
部四川廣西限三月内到部如州縣官申報遲
一月者罰俸三月兩月者罰俸六月三月者罰
俸一年四五月者降一級六七月者降二級八
月以上者降三級皆調用司道府等官申報遲
一月者罰俸一月兩月者罰俸兩月三月者罰
俸三月四五月者罰俸六月六七月者降俸一
[022-2a]
級戴罪督催遲八月以上者降一級調用○康
熙二年題準地丁錢糧初叅經徵州縣官欠不
及一分者停其升轉罰俸一年欠一分者降職
一級二分者降職二級三分者降職三級四分
者降職四級皆令戴罪催徵欠五分以上者革
職布政使知府經管錢糧道員直隸州知州欠
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轉罰俸半年欠一分者罰
俸一年二分者降職一級三分者降職二級四
[022-2b]
分者降職三級五分者降職四級皆令戴罪督
催欠六分以上者革職廵撫欠不及一分者停
其升轉罰俸三月欠一分者罰俸一年二分者
降俸二級三分者降職一級四分者降職二級
五分者降職三級六分者降職四級皆令戴罪
督催欠七分以上者革職○又題準地丁錢糧
被叅後催徵時州縣官限一年布政使知府直
隸州知州限一年半廵撫限二年其年限内不
[022-3a]
完不復作分數照原叅分數處分州縣官原欠
不及一分年限不全完者降一級留任再限一
年催徵如又不能完即照所降一級調用原欠
一分年限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如果能催
徵完至八九釐者降三級留任再限一年催完
如仍不全完降三級調用原欠二分限内不全
完者降四級調用原欠三分限内不全完者降
五級調用原欠四分以上限内不全完者革職
[022-3b]
四年題準凡限滿未完錢糧大小各官如遇
恩赦將
赦前月日扣除以
赦後月日算起至限滿續叅時注明
赦前
赦後分數具題如初叅欠四分者如
赦前二分
赦後二分年限内將
[022-4a]
赦前所欠二分已經全完止照
赦後未完二分處分如年限内将
赦前所欠二分未經全完仍合
赦前
赦後分數一并處分如初叅四分皆在
赦前年限内未經全完仍照初叅分數例處分○又
題準州縣官經徵一應起運本年錢糧五萬兩
以下一年内全完者紀録一次五萬以上十萬
[022-4b]
以下一年内全完者紀録二次十萬以上一年
内全完者紀録三次督催知府直隸州知州及
管錢糧道員十萬兩以下一年内全完者紀録
一次十萬以上二十萬以下一年内全完者紀
録二次二十萬以上一年内全完者紀録三次
督催布政使五十萬兩以下一年内全完者紀
録一次五十萬以上百萬以下一年内全完者
紀録二次百萬以上一年内全完者加職一級
[022-5a]
其監屯同知通判督催衛所屯糧全完照督催
知府例議敘經厯經徵衛所屯糧全完照經徵
州縣官例議敘如地丁糧銀已完而本色顔料
並一應起觧雜項等銀未完者不準議敘至經
徵州縣官将未完之錢糧揑以全完轉報或一
年内二三官徵完之錢糧揑為一官徵完申報
者州縣官革職司道府官各降二級調用廵撫
降一級調用如州縣官申報未完司道府作完
[022-5b]
申報者司道府革職州縣官免議如司道府申
報未完廵撫作完題報者廵撫革職司道府免
議如起觧錢糧並未起觧或庫内無銀申報有
銀者各降二級調用廵撫罰俸一年如一應批
迴未領稱為已領未發稱為已發者各罰俸一
年○五年覆準州縣官帶徵節年拖欠錢糧二
年内全完一萬兩以上者紀録一次二萬以上
者不論俸滿升轉其知府直隸州知州管錢糧
[022-6a]
道員帶徵錢糧二萬兩以上者紀録一次四萬
以上者紀録二次六萬以上者不論俸滿升轉
布政使帶徵全完十萬兩以上者紀録一次二
十萬以上者紀録二次三十萬以上者不論俸
滿升轉如帶徵錢糧全完而經徵錢糧不完仍
不準議敘○六年議準凡限滿未完錢糧各官
限内又經遇
赦者扣除
[022-6b]
赦前月日止以
赦後計算年限滿日察明題叅照例處分○又題準
直隸州知州經徵本州錢糧叅後未完照州縣
官限一年例處分其直隸州督催之各州縣錢
糧叅後未完照知府限一年半例處分○十年
覆準署印官一年内錢糧全完者亦照例議敘
○十二年題準州縣官員如將已徵錢糧作為
民欠或那用謊稱民欠者該州縣官革職拏問
[022-7a]
司道府等官明知朦隐不報者革職如申報督
撫不行題叅者該督撫降五級調用○又題準
凡拖欠在民錢糧革職降級官員未經離任之
先如能將拖欠錢糧全完者準其開復○又覆
準廵撫布政使經管錢糧道府直隸州知州原
欠不及一分者限内不全完降一級戴罪督催
再限内不全完降二級戴罪督催三限内仍不
全完者降三級調用其餘皆照州縣例處分衛
[022-7b]
所官員原欠不及一分錢糧再限内不全完者
降一級戴罪督催三限内仍不全完者降一級
調用○十四年題準凡接徵接催官員以到任
之日為始接徵衛所官員限一年接催布政使
道府直隸州知州限年半接催廵撫限二年催
完如不能完題叅之日照見在未完分數以初
叅例處分至於廵撫等官被叅催徵錢糧時年
限已滿逾期該撫不将自欠原叅分數並布政
[022-8a]
使等官分數察叅者察出照原叅分數加倍治
罪○又題準官員將侵糧抗糧人犯揑報逃亡
者降一級調用該管官罰俸一年如並不起觧
侵欺抗糧人犯者亦照此例處分如不行速觧
遲誤者罰俸一年該管官罰俸六月○十五年
題凖有司未完錢糧叅後續觧全完者各該經
管衙門一面給與批收一面詳報該撫題請開
復如已經申呈抑勒不詳及遲延不報或不應
[022-8b]
開復之官申詳開復者皆罰俸一年廵撫罰俸
六月或已經開復之官重題開復及不列續完
各官職名者皆罰俸六月○十八年覆準州縣
等官私加火耗及私派加徵者革職拏問其司
道府官隠匿不報者亦革職拏問若申報督撫
不行題叅将督撫亦革職至官員有加派貪婪
之處被旁人首告經司道府官審出者其審出
之司道府官所有未經首告之先不行察出之
[022-9a]
處免其議處○三十四年覆準凡有分數錢糧
接徵接催官員皆将已完分數扣除照見在未
完分數處分○四十四年議準蘇州松江常州
鎮江四府屬賦税繁重州縣官本任經徵毎年
地丁漕項錢糧如於奏銷時完至九分以上者
其接徵未完舊欠錢糧於年限滿後復叅降級
調用之例改為降級留任再限一年催徵如仍
不完即照所降之級調用其督催各官亦照此
[022-9b]
例議處○四十六年覆準江蘇賦繁州縣錢糧
三載全完此内雖有奉蠲之年仍準即升○五
十四年覆準
盛京旗人所種地畝應交米豆草經徵督催各官
徵米一石作銀一兩考成如經催之官千兩以
下一年内通完者紀録一次千兩以上三千兩
以下一年内通完者紀録二次三千兩以上一
年内通完者紀録三次督催官五千兩以下一
[022-10a]
年内通完者紀録一次五千兩以上萬兩以下
一年内通完者紀録二次萬兩以上一年内通
完者紀録三次如催追不完經催之官欠一分
者罰俸六月二分者罰俸一年三分者降俸一
級四分者降俸二級五分者降職一級六分者
降職二級七分者降職三級八分者降職四級
皆戴罪催徵完日開復欠九分十分者革職督
催之官欠一分者罰俸三月二分者罰俸六月
[022-10b]
三分者罰俸一年四分者降俸一級五分者降
俸二級六分者降職一級七分者降職二級八
分者降職三級九分者降職四級皆戴罪督催
完日開復欠十分者革職○雍正七年覆準凡
地丁錢糧若奏銷以前全完者不予議敘則額
數繁多之處或難於嵗内通完致不得邀議敘
無以資鼓勵應将嵗内全完議敘之例停止若
奏銷以前果能通完槩予議敘倘仍有揑報全
[022-11a]
完希圖議敘等弊該督撫等即行指叅交部議
處○十三年議準地丁等項一切年限承追錢
糧皆準扣除封印日期造報考成
一徵收漕項錢糧康熙二年題凖漕白二糧及
隨漕輕齎等項初叅州縣衞所各官欠不及一
分者停其升轉罰俸一年欠一分者降職一級
二分者降職二級三分者降職三級四分者降
職四級皆令戴罪催徵欠五分以上者革職知
[022-11b]
府糧道欠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轉罰俸六月欠
一分者罰俸一年二分者降職一級三分者降
職二級四分者降職三級五分者降職四級皆
令戴罪督催欠六分以上者革職廵撫欠一二
分者罰俸三月三分者罰俸六月四分者罰俸
一年五分者降俸一級六分者降俸二級七分
者降職一級八分者降職二級皆令戴罪督催
完日開復○三年題準白糧改折銀限文到半
[022-12a]
年内全完如有不完者督催之廵撫布政使司
糧道及府州縣官皆照地丁錢糧考成例議處
将未完錢糧再限半年完結如限内又有不完
者亦照地丁錢糧限滿例議處○又題準凡接
徵接催漕白二糧之官均連前官總作十分以
到任之日為始接徵州縣等官亦限一年接催
糧道知府等官限一年半接催廵撫限二年催
完題叅之日仍照初叅例處分○又題準徐州
[022-12b]
淮安等倉錢糧初叅經徵州縣官欠不及一分
者停升催徵欠一分者罰俸六月二分者罰俸
一年三分者降俸一級四分者降俸二級五分
者降職一級六分者降職二級七分者降職三
級八分者降職四級皆令戴罪催徵停其升轉
完日開復欠九分十分者皆革職布政使知府
直隸州知州欠不及一分者停升督催欠一分
者罰俸三月二分者罰俸六月三分者罰俸一
[022-13a]
年四分者降俸一級五分者降俸二級六分者
降職一級七分者降職二級八分者降職三級
九分者降職四級皆令戴罪督催停其升轉完
日開復欠十分者革職廵撫欠不及一分者停
升督催欠一分二分者罰俸三月三分者罰俸
六月四分者罰俸一年五分者降俸一級六分
者降俸二級七分者降職一級八分以上者降
職二級皆令戴罪督催停其升轉完日開復署
[022-13b]
印官欠一分二分者罰俸三月三分四分者罰
俸六月五分六分者罰俸九月七分八分者罰
俸一年九分十分者降一級調用欠不及一分
並署印不及一月者免議○又題準徐州淮安
等倉錢糧被叅後州縣官限一年内全完如原
欠不及一分一年内不全完者罰俸一年欠一
分二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欠三分
四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四級調用欠五分六
[022-14a]
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五級調用欠七分八分
一年内不全完者革職布政使及管錢糧道員
知府直隸州知州限年半全完如原欠不及一
分限年内不全完者罰俸一年欠一分二分限
年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欠三分四分限年
内不全完者䧏四級調用欠五分六分限年内
不全完者降五級調用欠七分八分以上限年
内不全完者革職廵撫限二年内全完如原欠
[022-14b]
不及一分二年内不全完者罰俸一年欠一分
二分二年内不全完者降二級調用欠三分四
分二年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欠五分六分
二年内不全完者降四級調用欠七分八分二
年内不全完者降五級調用欠九分十分二年
内不全完者革職其接徵接催官員均以到任
之日為始接徵州縣官員亦限一年接催布政
使道府直隸州知州限年半接催廵撫限二年
[022-15a]
催完如不能完題叅之日照見在未完分數以
初叅例處分至帶徵積年拖欠錢糧之大小各
官不便與經徵官一例限二年内全完如二年
内不全完皆以定例照各職分處分○十四年
題準漕白二糧被叅後州縣衞所各官限一年
糧道知府限一年半廵撫限二年其年限内不
完者不復作分數照原叅分數處分如州縣官
原欠不及一分年限内不全完者降一級留任
[022-15b]
再限一年戴罪催完如又不完即照所降一級
調用原欠一分年限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
如果能催徵完至八九釐者降三級留任再限
一年催完如仍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原欠二
分年限内不全完者降四級調用原欠三分年
限内不全完者降五級調用原欠四分以上年
限内不全完者革職廵撫糧道知府等官原欠
不及一分者降一級仍戴罪督催其餘皆照州
[022-16a]
縣例處分○三十年議凖順天保定河間永平
等屬撥補地畝租銀經徵催徵州縣衞所官欠
不及一分者停升催徵欠一分者罰俸三月二
分者罰俸六月三分者罰俸一年四分者降俸
一級五分者降俸二級六分者降職一級七分
者降職二級八分者降職三級九分者降職四
級皆令戴罪催徵停其升轉完日開復欠十分
者革職守道知府守道今改/布政使欠不及一分者免
[022-16b]
議欠一分者罰俸兩月二分者罰俸三月三分
者罰俸六月四分者罰俸一年五分者降俸一
級六分者降俸二級七分者降職一級八分者
降職二級九分者降職三級十分者降職四級
皆令戴罪督催停其升轉完日開復廵撫今改/總督
欠不及一分者免議欠一分二分者罰俸兩月
三分者罰俸三月四分者罰俸六月五分者罰
俸一年六分者降俸一級七分者降俸二級八
[022-17a]
分者降職一級九分以上者降職二級皆令戴
罪督催停其升轉完日開復署印官欠不及一
分者免議欠一分二分者罰俸兩月欠三分四
分者罰俸三月欠五分六分者罰俸六月欠七
分八分者罰俸九月欠九分者罰俸一年欠十
分者降一級調用署印不及一月者免議○又
議準經徵催徵順天等地畝租銀州縣衞所官
限一年内全完如原欠不及一分一年内不全
[022-17b]
完者罰俸九月欠一分二分一年内不全完者
降二級調用欠三分四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
三級調用欠五分六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四
級調用欠七分八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降五級
調用欠九分十分一年内不全完者革職廵撫
限二年全完守道知府限年半全完如原欠不
及一分限年内不全完者罰俸六月欠一分二
分年限内不全完者降一級調用欠三分四分
[022-18a]
年限内不全完者降二級調用欠五分六分年
限内不全完者降三級調用欠七分八分年限
内不全完者降四級調用欠九分十分年限内
不全完者降五級調用其接徵接催官均以到
任之日為始将接徵州縣官亦限一年接催布
政使守道知府限年半接催廵撫限二年如不
全完者題叅之日仍照初叅例處分其廵撫二
年限滿仍不全完者降級調用之處皆改為降
[022-18b]
級留任○雍正五年覆準浙省南秋等米毎年
額徵共作十分覈算該撫别為一本題銷如各
屬完觧不全将已未完數目分晰造册送部察
覈户部㑹同本部将承督未完各官議處初叅
州縣官欠不及一分者免議欠一分以上者罰
俸六月二分以上者住俸三分以上者降二級
四分以上者降三級五分六分以上者革職皆
令戴罪催徵完日奏請開復其叅後違限不完
[022-19a]
者加倍議處如應罰俸六月者住俸應住俸者
降二級應降二級者降四級應降三級者革職
戴罪催徵完日題請開復應革職戴罪者實降
二級調用署印官照署徐淮等倉錢糧未完事
例處分督催之廵撫藩司知府等官欠不及一
分者免議欠一分以上者罰俸三月二分以上
者罰俸六月三分以上者住俸四分以上者降
二級五分以上者降三級六分以上者革職皆
[022-19b]
令戴罪督催完日奏請開復其叅後違限不完
者加倍議處應罰俸三月者罰俸六月應罰俸
六月者住俸應住俸者降二級應降二級者降
四級應降三級者革職戴罪督催完日奏請開
復應革職戴罪者實降二級調用○九年議準
浙省南秋等米千石以上至五千石一年限内
全完者照地丁五萬兩以下之例紀録一次五
千石以上至萬石者照五萬兩以上十萬兩以
[022-20a]
下之例紀録二次萬石以上者照十萬兩以上
之例紀録三次督催糧道知府直隸州知州萬
石以下一年限内全完者亦照地丁十萬兩以
下之例紀録一次萬石以上者照十萬兩以上
之例紀録二次二萬石以上者照二十萬兩之
例紀録三次布政使照地丁議敘之例計算議
敘○十一年覆準江屬地丁項下額徵本色米
豆按額覈作十分毎年於十月初一日開徵至
[022-20b]
次年三月終以半年計算如有完觧不全将已
未完數目開列職名一并另冊題銷将經徵接
徵各官按照未完分數議處初叅州縣官欠一
分以上者罰俸六月二分以上者住俸三分以
上者降二級四分以上者降三級五分六分以
上者革職皆令戴罪催徵完日題請開復其叅
後違限不完者加倍議處完日題請開復應革
職戴罪者實降二級調用其督催之廵撫司府
[022-21a]
欠一分以上者罰俸三月二分以上者罰俸六
月三分以上者住俸四分以上者降二級五分
以上者降三級六分以上者革職皆令戴罪督
催完日開復其叅後違限不完者加倍議處完
日題請開復應革職戴罪者實降二級調用至
州縣官欠不及一分者例不議處督催等官欠
不及一分者亦毋庸議處其署印官照署徐淮
等倉錢糧事務例處分○又議準大同朔平二
[022-21b]
府屬各州縣應徵本色及改徵米豆於次年年
終别冊奏銷凡經徵督催各官按其完欠分數
皆照江蘓本色米豆别冊奏報之例分别初叅
限滿議處○十二年覆準地丁漕項鹽課等項
錢糧奏銷案内未完各官該省督撫照例題叅
到部户部㑹同本部議處題覆如叅後有續報
徵完經户部議覆奉
㫖該省已接準部文者該督撫将該員議處之案題
[022-22a]
請開復若叅後續完未經題覆該督均用咨文
報部即於本案奏銷内扣除免議其有部議已
經奉
㫖户部尚未行文而該省叅後全完咨文始行到部
者若駮令該省具題徒滋徃返應據該督撫咨
文改繕題本請
㫖開復
一不作分數錢糧康熙十二年覆準蘆課錢糧
[022-22b]
未完大小各官或初叅或限滿題叅者皆照徐
淮等倉錢糧例處分○十五年議準官員不作
十分之雜項錢糧如未完題叅者降俸二級戴
罪督催完日開復如年限内不全完者罰俸一
年仍令督催○四十三年題準凡不作分數錢
糧限滿不完止將承追之官照例題叅其上司
免議○又議準本身應完不作分數之雜項錢
糧初限不完降俸二級戴罪完納完日開復如
[022-23a]
年限内不完罰俸一年仍令完納
承追
一詳請豁免康熙十五年題準官員承追侵欺
錢糧人犯如家産果盡不據實詳請豁免以致
各犯父子夫妻分離者罰俸一年廵撫罰俸六
月○五十三年題準凡虧空之人如果家産全
無本人身故妻及未分家之子不能賠補者該
地方官取具印甘各結申報督撫保題豁免結
[022-23b]
案倘題後而本人别有田産錢財房屋人口發
覺盡行入官将承追出結官革職督催知府直
隸州知州各降二級調用司道降一級留任督
撫罰俸一年其所欠贓銀米穀著落出結官賠
補如承追官員不著落本人之妻並未分家之
子行追借端将親族濫行著落追賠者将承追
官革職奉
㫖該管上司官員如有逼廹出結之事屬官不行出首
[022-24a]
者著從重治罪欽此○又議準官員追比侵盜錢糧
犯人贓私若家産未盡揑結家産已盡被科道
糾叅或被旁人首告将揑結官降四級調用不
行確察轉詳之司道府等官降二級調用督撫
降一級調用
一承追虧空等項康熙五十三年議準凡追賠
虧空贓罰銀及分賠等項悉於文到之日定限
一年其限内追完三百兩以上之案者承追官
[022-24b]
每案紀録一次督催知府直隸州知州每三案
紀録一次道員每五案紀録一次督撫布按每
十案紀録一次若不完將承追官罰俸一年督
催知府直隸州知州各罰俸六月司道督撫各
罰俸三月皆戴罪督催再一年限内不完将承
追官降一級留任督催知府直隸州知州各罰
俸一年司道督撫各罰俸六月再限一年督催
全完開復若不完將承追官照所降之級調用
[022-25a]
督催知府直隸州知州各降一級留任司道督
撫各罰俸一年其接任承追督催等官仍各照
到任之日扣限○五十九年議準凡追賠虧空
贓罰銀等項及分賠等項除不及千兩之案仍
照三年之例叅處外至五千兩以上之案以十
分為率勒限五年每年追完二分五年之内十
分全完紀録一次每年完不及二分者初限不
完降俸二級二限不完罰俸一年三限不完降
[022-25b]
一級四限不完又降一級皆留任戴罪承追五
年限滿能完至七分者將所降之級準其開復
再行按年起限承追如不完及七分者照所降
之二級調用接任官以到任之日起限有能於
一年限内追完千兩以上之案者準加一級五
千兩以上之案者準加二級萬兩以上之案者
準加三級如能於一年限内追完一萬五千兩
以上之案者準以應升之官即用其督催五千
[022-26a]
兩以上者每案勒限五年分數催追遞年完至
二分者免其處分遞年完不及二分者知府直
隸州知州每案初叅降俸一級二叅罰俸六月
三叅罰俸一年四叅降一級留任皆令戴罪督
催五年限滿全完開復如不完降二級留任戴
罪督催督撫司道每案初叅罰俸三月二叅罰
俸六月三叅罰俸九月四叅罰俸一年五年限
滿無完各降一級留任仍再行按年起限督催
[022-26b]
全完開復餘款仍照不及千兩之例行其督催
虧空糧米道員責成糧道為督催督催虧空鹽
課道員責成鹽道為督催其非管理糧鹽道員
免其并叅○又議準大宛二縣五方雜處事務
繁冗一切承追案件仍照不作分數錢糧例處
分如該縣徇情推諉不著力行追或被傍人首
告或被部内察出一并從重治罪將犯人不行
賠完之項皆著落該縣賠完五城兵馬司承追
[022-27a]
贓罰變産等項應照大宛二縣承追一切贓欠
銀皆照雜項錢糧例議處倘限滿無完該城御
史即將司坊官職名呈報都察院咨行該部題
叅照例議處倘司坊官承追限滿無完而該城
御史不將職名開送者經都察院刑部察出即
行題叅將該御史一并交部議處仍令各該司
坊官将屢年承追之項造具清冊三本一送都
察院一送刑部一存該城御史察覈○雍正三
[022-27b]
年議準官員虧空如一人名下有侵欺又有那
移者應無論那移侵欺之案並發及侵欺之案
先發那移之案後發均令其先完那移之項後
完侵欺之項以杜避重就輕之弊若完那移數
内完足侵欺之數其餘侵欺那移之數委屬力
不能限内全完者暫停正法仍再勒限監追此
等虧空之案該督撫務宜秉公確審固不可以
那為侵使人寃抑其有以侵為那及非實在力
[022-28a]
量不足者該督撫扶同徇庇借端巧為開脱將
該督撫照徇庇例議處○乾隆元年覆凖虧空
人員自不應聼其開脱如本員經管錢糧所屬
有借支借領與夫同官那借出有印領者皆繫
虧空帑項該員既已虧空題叅治罪借欠之員
應分别追還至其平日債負或幫助親友以及
同官私債雖有文約並無印領者無論逺年近
年有無確據總繫借貸交接之私情並非有虧
[022-28b]
公帑應聼其自行索討一槩不準抵追○十五
年議準承追千兩至五千兩者以四年為期每
年每案追完二分五釐四年之内十分全完準
其紀録一次每年完不及數者初叅降俸二級
二叅罰俸一年三叅降一級留任戴罪承追四
年限滿全完開復如不完降一級調用其督催
各官遞年完至二分五釐者免其處分遞年完
不及數者其初叅二叅三叅四叅處分悉照五
[022-29a]
千兩以上初叅二叅三叅四叅之例辦理
災振
一報災逾限順治十七年覆準夏災限六月下
旬秋災限七月下旬先将被災情形題報仍扣
去程途日期如詳報到省在限外而扣算程途
日期尚未逾限免其掲叅若到省在限外而計
算應扣之程塗亦已逾限者即行照例叅處如
州縣官遲報逾限半月以内者罰俸六月逾限
[022-29b]
一月以内者罰俸一年逾限一月以外者降一
級調用逾限兩月以外者降二級調用逾限三
月以外怠緩已甚者革職廵撫布政使道府等
官以州縣報到之日起算如有逾限者一例處
分○康熙十五年議準官員勘災不委㕔官印
官仍委教官雜職察勘或妄報饑荒或地方有
異災不申報者皆罰俸一年若止報廵撫不報
總督及報災之時未繳印結冊内不分晰明白
[022-30a]
者罰俸六月督撫亦照此例處分○又奏準官
員將蠲免錢糧増減造冊者州縣官降二級調
用該管司道府官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月如
被災未經題免之先報冊内填入蠲免者州縣
官罰俸一年該管上司皆罰俸六月○十八年
覆準蠲免錢糧州縣官有借名肥已使民不沾
實惠等弊或被旁人出首或受累之人具告或
科道察出糾叅將州縣照貪官例革職拏問其
[022-30b]
督撫布政使道府等官不行稽察令州縣任意
侵蝕者皆革職○又議準州縣官不將民生苦
情詳報上司使民無處可訴其事發覺將州縣
官革職永不敘用若州縣官已經詳報而上司
不準接題逹者将上司亦革職○四十四年覆
準各省州縣養濟院孤貧飭令逐一嚴察凡不
願居住院内冒濫食糧之輩悉行革除將境内
實繫老疾無依之人取結收院頂補其餘多者
[022-31a]
準作額外孤貧收飬悉令將實在人數注明年
貎按照額内額外造冊出結由府加結轉送上
司備察遇有汏革病故頂補新收等項隨時報
明上司支放孤貧銀米如遇應行散給之期正
印官或因地方公事不能親身散給即遴委誠
實之佐貳等官親詣給發槩不得令胥吏丐長
經手以致侵漁中飽並專令該管道府每年遇
盤察之時或踏勘公事即帶原送花名年貎冊
[022-31b]
籍赴飬濟院㸃驗如果繫房屋完整孤貧實住
在院並無冒濫情弊出具印結報明上司如有
房屋坍頺孤貧不盡住院或年貎不符冒濫支
糧者將該管官照違例支給例降一級調用道
府不行察驗遽行加結轉詳照違例支給之轉
詳官例罰俸一年若繫縱令胥役丐長等代領
以致冒領侵蝕等弊該管官照縱役犯贓例革
職道府不行察出照豫先不行察出例降一級
[022-32a]
調用倘道府有徇庇容隐及扶同率結者皆照
徇庇例降三級調用○雍正六年覆準各省如
有被災者其被災分數限四十五日察明造冊
題報照例扣算程途將已未違限月日分晰聲
明如不依限造冊題報州縣道府布政使廵撫
各官亦照前例議處○乾隆元年
諭地方偶有水旱之事凡察勘户口造具冊籍頭緒
繁多勢不得不經由胥役里保之手其所需飯食
[022-32b]
舟車紙張等項費用朕聞竟有派累民間並且有
取給扵被災之户口者嗣後直省州縣倘遇察勘
水旱等事凡一切飯食盤費及造冊紙張各費皆
酌量動用存公銀毋得絲毫擾累地方若州縣官
不能詳察嚴禁以致胥役里保仍蹈故轍舞弊蠹
民者著該督撫立即題叅從重議處欽此○又奏
準凡遇振災飭令有司豫將察明分數振䘏事
宜先行宣示務令愚民洞悉規條俾知大澤難
[022-33a]
以濫邀非分不可妄冀倘有聚衆囂陵情弊應
令該管督撫詳加確訪如果有司玩視民瘼即
行察明照例嚴叅倘繫不肖頑民借端要挟以
及縱容婦女生事即行按律分别究擬毋得遽
掲屬官以長澆風○四年覆準地方時值偏災
民食匱乏蠲免振濟倘有不肖書役於蠲免振
貧之時暗中扣剋詭名冐領該州縣漫無覺察
者降二級調用至平糶借榖原因地方收成歉
[022-33b]
薄米價騰貴藉以惠濟小民如地方州縣官不
實力稽察以致書役包買漁利抑勒出入者應
將該地方官降一級調用如胥役人等有前項
等弊州縣官既已覺察而故為容隐者将該州
縣官革職
一捕蝗康熙四十八年覆準州縣衛所官員遇
蝗蝻生發不親身力行撲捕藉口鄰境飛来希
圖卸罪者革職拏問該管道府不速催撲捕者
[022-34a]
降三級留任布政使司不行察訪速催撲捕者
降二級留任督撫不行察訪嚴飭催捕者降一
級留任協捕官不實力協捕以致飬成羽翼為
害禾稼者将所委協捕各官革職該管州縣地
方遇有蝗蝻生發不申報上司者革職道府不
詳報上司降二級調用布政使司不詳報上司
降一級調用布政使司詳督撫不行題叅督撫
降一級留任○乾隆十六年覆準凡有蝗蝻地
[022-34b]
方文武官弁合力搜捕應時撲滅者應行文該
督確實察眀果繫即時撲滅竢具題到日準其
紀録一次○十八年
諭定例州縣等官捕蝗不力藉口鄰封希圖卸罪者
革職拏問該管上司不速催撲捕者降級留任向
来督撫往往以該道府前經節次督催見在掲報
情由於本内聲敘遂得邀免處分以致道府玩視
民瘼並不留心督察今嵗直隸自春徂秋捕蝗未
[022-35a]
盡者即由於此嗣後州縣捕蝗不力應拏問者皆
應将道府一并題叅交部議處該督撫等不得有
心姑息於本内濫為聲敘以為寛貸之地欽此
一失火康熙二十二年議準五城所屬地方如
有失火延燒房屋至十間以下者即行撲滅各
官免議其延燒不能撲滅十一間以上至三十
間者將該管官罰俸九月吏目所管地方以吏
目為該管官副指揮所管地方以副指揮為該
[022-35b]
管官廵城御史罰俸三月延燒三十間以上者
將該管官罰俸一年廵城御史罰俸六月延燒
三百間以上者該管官降一級調用廵城御史
罰俸一年延燒四百間以上者該管官降二級
調用廵城御史降一級留任延燒六百間以上
者該管官降三級調用廵城御史降一級調用
○又議準官員該管地方失火燒燬房屋者罰
俸三月如不能救援以致延燒文卷及官倉米
[022-36a]
糧者罰俸一年如將錢糧文冊不貯公所妄藏
私家或交衙役以致被焚者降一級調用○乾
隆十年議準外省該管地方延燒民間房屋如
繫城内將該管之州縣官照五城失火議處吏
目副指揮之例按其延燒房屋間數分别議處
同城府道照議處廵城御史之例分别察議如
燒燬民房又燒燬文卷倉糧及錢糧文冊妄藏
私家或交衙役被焚者事屬相因而致應照例
[022-36b]
從重歸結其城外之村荘失火延燒民屋除該
管道府統轄各屬事務紛繁僻逺村荘勢難兼
顧應免察議外至於州縣官有專管地方之責
雖城鄉相隔窵逺撲救不及然既經失火延燒
自應與佐雜等官一例議處但該處官弁無多
兵役有限應酌減處分嗣後村荘失火延燒民
房十間以下即行撲滅該管之州縣佐雜等官
免其議處延燒十一間以上至百間者州縣佐
[022-37a]
雜等官照城内失火延燒境内十一間以上至
三十間例罰俸九月延燒百間以上照城内延
燒三十一間以上例罰俸一年延燒五百間以
上者照城内延燒三百間以上例降一級調用
[022-37b]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