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五十五
太僕寺
國初置太僕寺附於兵部武庫司直隸山東河南
江南額徴馬價六十餘萬兩解寺貯庫歳終考
覈奏銷至
廵幸沿途需用馬駝由寺豫備應用○康熙七年議
凖直省額徴馬價銀歸戸部考覈奏銷○九年
[159-1b]
以兵部大庫種馬二場歸寺管理○雍正三年
建本寺衙署○乾隆六年奏凖本寺口外兩翼
馬場均齊賞罰及
扈從料理行營駝馬並支領錢糧雖設有員外郎主
簿等官向未分定職掌亦未鑄給印信一切稾
案惟以畫押為慿恐日乆弊生難免偷改抽換
及彼此推諉應將見在員外郎八人分為左右
二司以
[159-2a]
廵幸需用黄布幔城網城及分撥牽領馬駝等事歸
左司承辦以兩翼馬場均齊賞罰等事歸右司
承辦以題奏本章承發文移等事歸主簿承辦
筆帖式十有六人以十人分於左右二司六人
分於主簿廳其左右兩司及主簿廰各鑄給印
信以昭信守○十四年奏凖本寺承辦口外兩
翼均齊賞罰暨
廵幸沿塗辦理行營䭾載黄布幔城網城並撥給駝
[159-2b]
馬等事皆關緊要額設司官不敷於筆帖式内
遴選二人給以委署主事銜仍照本職食俸升
轉
一
扈從康熙年間定
京城御河橋東直門及通州之張家灣三處各設
一館餧養駝一百五十隻以備
廵幸䭾載行營幔城網城其駝於三月趕赴天津牧
[159-3a]
放五月趕赴口外牧放九月囘館餧養每駝日
支豆六升草二束在館廐長一人月給銀三兩
歳給米四十八斛廐副五人廐丁二十一人均
月給銀一兩米一斛毎人各養場内馬一匹以
備乘騎至每年員外郎以下等官及廐長等隨
徃兩翼印烙察㸃孳生暨
扈從辦理行營等事皆用館内所養之馬守館人八
名毎人給地三十五畝令其取租以作工食○
[159-3b]
又定馬場官員因公事來京於御河橋館内住
宿每人日支口糧米二升隨來兵丁人等每名
日支米一升馬每匹日支草一束均移咨戸部
支領○又定恭遇
廵幸由寺開列堂官職名請
㫖簡用一人
扈從辦理行營幔城網城之事司官筆帖式酌量帶
徃用駝百隻凖帶餘駝十八隻凡中塗駝有疲
[159-4a]
乏殘廢者奏明凖以所帶餘駝更換倒斃者察
騐耳尾注册亦以餘駝撥補沿塗每駝日支草
一束豫咨户部行令該管官照數供應隨徃之
廐長等移咨户部每人日給盤費銀一錢三分
○乾隆十六年奏凖八旗佐領下合計額設駝
八百餘隻嗣後䭾載幔城網城在於八旗額設
駝内取用所有太僕寺餧養駝百五十隻並在
館廐長廐副廐丁及守館人等悉行裁汰○十
[159-4b]
七年奏凖三館餧養駝既經裁汰所有房屋應
行交部辦理但向來䝉古官兵來京支領俸餉
及遞送文移均在御河橋館内住宿應將此館
存留其東直門張家灣二館並看館人原給地
畝一幷交部辦理再原設廐長廐副廐丁共二
十七人每年出場印烙察㸃孳生馬匹及辦理
行營等事皆隨徃承辦未便槩行裁汰應酌留
十人仍給本身錢糧以供前項差使再天津原
[159-5a]
有牧駝葦地一區應一幷交部辦理至本寺司
官筆帖式等出場並
扈從均騎三館所養之馬今既經裁汰嗣後如遇此
等差遣司官筆帖式照䕶軍校例廐長等照驍
騎例移咨兵部撥給官馬户部給與路費所需
帳房移咨工部支領事竣繳還
一司牧
國初定口外兩翼騍馬羣每羣設牧長一人牧副
[159-5b]
一人牧丁十人騸馬羣每羣設牧長一人牧副
一人牧丁十有二人均於䝉古内按各該旗選
補牧長人等所需鞍轡每人各一副飼秣所需
木槽鍁鐝鑞杓等項每羣各二件均五年一次
移咨工部給發由兵部撥車運送到場若增設
馬羣照增設之數咨取○康熙三十三年奏凖
騸馬羣牧丁每羣各增二人○四十四年奏凖
左右兩翼各設總管一人於在京應用人内簡
[159-6a]
選題請補授三年報滿更代届均齊時本寺堂
官親徃口外察騐該員經管之馬分别孳生及
倒斃多寡交與該部議叙議處○又議凖兩翼
各設騍馬羣翼領一人騸馬羣翼領一人遇有
員闕將應升之人引
見補授○四十五年奏凖兩翼馬場總管各鑄給關
防以專職掌○又議準總管準戴孔雀翎翼領
準帶藍翎○又議準兩翼馬場牧長牧副牧丁
[159-6b]
每月各給銀一兩三年連閏共三十七兩一次
彚總給發○雍正元年議準牧長牧副牧丁每
月應給銀停其彚總給發每年春秋二季由寺
移咨户部照數支領○又議準牧長内有當差
年久勤慎者簡選授為恊領每翼騍馬羣四人
騸馬羣一人兩翼共設十人定為八品○又奏
準兩翼總管停用在京人員於察哈爾佐領等
官及世爵内簡選一人馬場翼領等官内簡選
[159-7a]
一人擬定正陪由寺引
見補授○又奏準馬場副管兩翼共設一人防禦兩
翼各設一人驍騎校兩翼共設三人䕶軍校兩
翼共設八人䕶軍兩翼共設三百十有四人每
翼各以䕶軍五十人專司捕盗其餘入於牧長
等内當差副管員闕於防禦内簡選防禦員闕
於驍騎校内簡選驍騎校員闕於䕶軍校内簡
選䕶軍校員闕於䕶軍牧長内簡選均由總管
[159-7b]
保送到寺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至驍騎校三人除毎翼各分一人外餘驍騎
校一人同副管一人於兩翼輪流補用如副管
於左翼補授則以驍騎校歸之右翼副管繫右
翼補授則以驍騎校歸之左翼均報兵部注册
至兩翼翼領員闕於協領内簡選協領員闕於
牧長内簡選亦由總管保送到寺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又奏準兩翼總管定為正四品副管防禦
[159-8a]
定為正五品翼領定為正六品協領定為正七
品賞給半俸有世爵銜大者照大銜食俸䕶軍
月給銀二兩並牧長等月給銀由該總管造册
送寺覆覈移咨户部給發○八年奏準騍馬羣
牧丁每羣各裁二人○十年奉
㫖馬場官員照八旗察哈爾之例賞給全俸○乾隆十
三年奉
㫖上駟院所屬馬場其統轄管理有副都統職銜總
[159-8b]
管一人太僕寺馬場每翼雖有䝉古總管一人並
無統轄大員亦應補授統轄總管欽此○又奏準
馬場統轄總管鑄給關防以專職掌
一牧課原定每年春季本寺滿堂官一人徃口
外將馬駒騐騸秋季徃口外將騸過三歳之駒
撥給入羣每三年將馬場均齊一次届期奏請
欽㸃前徃至員外郎每年春季徃口外稽察孶生倒
斃各數並訓練馬駒逐一印烙秋冬往口外驗
[159-9a]
視肥瘠並訓練馬駒有未印烙及印烙糢糊者
補行印烙○又定騍馬羣每三年均齊時比原
額孳生多者議賞孳生少及闕額者議罰騸馬
羣均齊時倒斃少者議賞倒斃多者議罰其馬
駒内如得調習馴良者送進
御廐備用○又定馬場賞罰於題奏奉
㫖後委司官筆帖式前徃會同該總管頒賞懲治應
罰之馬照數追交入羣○康熙十七年題準太
[159-9b]
僕寺官員不許擅騎羣内之馬○又議準騸馬
羣訓練不熟不堪騎用一分以上者該管官罰
俸三月二分以上者罰俸六月三分以上者罰
俸九月四分以上者罰俸一年五分以上者降
一級畱任六分以上者降二級留任七分以上
者降三級調用至牧長牧副牧丁等訓練不熟
不堪騎用五匹以上至二十匹者牧長鞭一百
牧副牧丁鞭八十二十匹以上者牧長鞭一百
[159-10a]
降為牧丁牧副牧丁鞭一百若訓練純熟皆堪
騎用者牧長賞豹皮端罩一件毛青布十疋牧
副牧丁各賞毛青布十疋○四十一年議準騍
馬羣三年之内三馬應孳生一匹於應孳生額
數之外多孳生一百六十匹以上者賞牧長毛
青布六十疋牧副四十疋八十匹以上者賞牧
長毛青布四十疋牧副二十疋一匹以上八十
匹以下者賞牧長毛青布二十疋牧副十疋於
[159-10b]
應孳生額數之内少孳生五十匹以下者牧長
牧副牧丁各鞭四十牧長仍罰牲畜一五百匹
以下者牧長牧副牧丁各鞭五十牧長仍罰牲
畜一七百匹以上者牧長牧副牧丁各鞭六十
牧長仍罰牲畜一九若於原均齊時所給數内
闕少者將牧長牧副牧丁各鞭八十牧長仍罰
牲畜二九至該管翼領統計所管馬羣如七羣
八羣得賞者賞翼領縁領羊皮段袍一件毛青
[159-11a]
布二十疋九羣十羣得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
罩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十一羣十二羣以上得
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罩一件緣領羊皮段袍
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如七羣八羣受罰者翼領
罰牲畜一九九羣十羣受罰者罰牲畜二九十
一羣十二羣以上受罰者罰牲畜三九若所管
馬羣賞罰各半者翼領無賞無罰○又議準馬
場應賞皮袍端罩移咨工部給發布疋移咨户
[159-11b]
部給發運送車及䕶送兵移咨兵部給發○雍
正元年議準協領所管之馬如十二羣至十四
羣得賞者賞毛青布十疋十五羣以上得賞者
賞毛青布二十疋十羣至十四羣受罰者鞭五
十十五羣以上受罰者鞭六十○三年奏準總
管所管馬羣除騸馬羣並兼入騸馬羣騍馬羣
之小馬䮘馬馬駒外孳生以五百匹為一分闕
少原額以二百匹為一分孳生一二分者存案
[159-12a]
三分者加一級三分以上者按其分數存案加
級闕少不及一分者免議闕少一分者罰俸六
月二分者罰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畱任四分
以上者革職○又議準馬場䝉古有犯罪應罰
馬者改為罰牛○又議準兩翼騸馬騍馬以一
百六十八羣為定額騸馬十六羣不過五千匹
騍馬一百五十二羣不過三萬五千匹合共以
四萬為止四萬之外多餘者奏明請
[159-12b]
㫖○四年議準每年由寺稽察馬場照例具奏仍交
兵部詳覆覈奏○又奏準每年察㸃馬場之後
所有倒斃馬皮交張家口監督收領於年内解
送到京令製造庫擇其堪用者存畱不堪用者
由寺照時價變賣將價銀奏交户部如監督故
意遲延不依限解送者察叅○五年奏準協領
所管十八馬羣内十二羣以上得賞者賞毛青
布十疋若皆得賞者賞毛青布二十疋有因馬
[159-13a]
羣受罰應鞭五十六十者均停其鞭責罰牲畜
一七○八年奏準騸馬羣將原交之數作為十
分一年内倒斃一分者仍準賞給牧長賞毛青
布二十疋牧副十疋倒斃二分者無賞無罰倒
斃三分者牧長罰馬一五入於馬羣牧副鞭四
十若倒斃過多牧長牧副牧丁各鞭一百牧長
降為牧丁仍罰馬三九入於馬羣○十三年議
準統轄總管通計兩翼之馬孳生以千匹為一
[159-13b]
分闕少原額以四百匹為一分多孳生一二分
者存案三分者加一級三分以上者按其分數
存案加級闕少不及一分者免議闕少一分者
罰俸六月二分者罰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畱
任四分以上者革職○十五年覆準場内馬駝
有病者該管協領加意調治若繫齒老殘傷倒
斃者騐明印烙剝取其皮注册十日内報翼領
翼領報總管總管報統轄總管於夏冬二季造
[159-14a]
册報寺察覈
一牧場康熙年間定兩翼牧場統計見有之馬
均匀分配定為騍馬四十羣騸馬八羣○十一
年奏準場内生癩之馬由總管開報每匹用藥
一兩在上駟院支取調藥蘇油八兩在户部支
取○二十三年增騍馬二十四羣○三十三年
增騍馬十六羣○三十六年增騍馬四羣騸馬
八羣○三十九年增騍馬三羣○四十五年增
[159-14b]
騍馬六羣○四十八年增騍馬二十七羣○四
十九年增騍馬八羣○雍正元年增騍馬二十
四羣○乾隆五年奏準兩翼馬場共計騍馬一
百五十二羣騸馬十有六羣按雍正三年議定
在場之馬以四萬匹為止若孳生多餘奏明請
㫖從前因用兵動用八旗官馬即將孳生多餘者照
數撥補今八旗官馬均足定額又無别處可用
見在兩翼除四萬匹之外共孳生多餘七千二
[159-15a]
百二十四匹内騍馬一千五百二匹分為八羣
統計騍馬一百六十羣騸馬五千七百三十二
匹分為十六羣統計騸馬三十二羣兩翼均分
各在該管場内牧放○八年議準兩翼馬場原
各有一定處所恐日後不無溷淆應立界以垂
乆逺左翼四旗東以布濩衣卜拉克為界西以
察漢齊勞臺為界相距計一百五十里南以都
什山為界北以虎時呼蘭臺山巴顔托羅垓為
[159-15b]
界相距一百三十里右翼四旗東以庫努克托
羅垓努赫圖溝為界西以朱魯臺烏赫爾齊勞
為界相距一百五十里南以克衣格逹瓦都得
衣哈喇為界北以布爾噶蘇臺河南岸為界相
距三十二里各該翼騍馬騸馬照所定之界㳺
牧其中彼此不得侵越並不許私自墾種○十
五年覆準兩翼總管令其在騍馬騸馬羣適中
之地居住騍馬騸馬兩羣翼領令其各在所管
[159-16a]
馬羣適中之地居住協領於該旗適中之地居
住以便各就近約束照管加意牧放至兩翼副
管及防禦驍騎校䕶軍校各於本翼本旗地方
不時輪流廵察遇有牧丁人等偷馬私賣及私
與人乘騎者立即拏報由該總管覈明將能察
拏多者報部官給紀錄䕶軍記名俟有應升之
官先補若漫不廵察致被别處拏報官罰俸三
月䕶軍鞭四十
[159-17a]
順天府
一進春每年六月移文欽天監按年建干支校
正春牛之色繪圗送監譯寫豫設采棚造芒神
土牛於東直門外迎春坊又設采棚於順天府
大門内先立春一日府尹率僚屬赴東郊迎祭
禮成鼓吹迎入府大門安設采棚内立春日府
學生員公服舁進呈芒神土牛春山由
午門進至後左門府尹隨禮部尚書侍郎恭進至
[159-17b]
乾清門暨
慈寧門退乃率僚屬執采仗立土牛旁擊鼓環擊土
牛者三以示勸耕之意
一
耕耤㐮事前期一日隨户部禮部恭進耒耜絲鞭穜
稑種青箱咸蠎袍補服由
午門左門入至
太和殿丹陛下户部官以次奉至
[159-18a]
中和殿恭候
皇上御殿閲畢户部官奉耒耜青箱至
太和殿丹陛下授本府官由
午門左門出設采亭内送至耕所至日集耆老三
十四人上農夫十人中農夫十人下農夫十人
於采棚左右設
親耕黄耒於
帝耤正中駕以黄犢尹竢户部尚書進耒畢恭奉絲
[159-18b]
鞭以進耆老二人牽牛上農夫二人扶犁丞奉
青箱從户部侍郎播種設從耕三王九卿朱耒
於
帝耤兩旁左五右四立表以識駕以黝牛各用耆老
一人牽牛農夫二人扶犁府佐貳暨兩縣丞簿
奉青箱播種禮成尹率僚屬蠎袍補服耆老農
夫披簔戴笠序立
觀耕臺前西旁北嚮聽鴻臚寺官贊行三跪九叩禮
[159-19a]
視耆老農夫終畝各賞布四疋○雍正四年覆
準耤田所收玉粒交與太常寺登貯
神倉以供粢盛○又覆準
耕耤所用耆老四十四名農夫四十三名樂工二百
十有六名停其於外州縣行取於大宛二縣五
城内行取選用演習九日每日各給飯錢百文
於兩縣鹽當税内動支歳終由府奏銷
一致祭
[159-19b]
金太祖世祖陵望祭
元太祖世祖陵祭
明宣宗孝宗世宗陵應用品物由府行令大興宛平
房山三縣昌平州偹辦
一鄉飲酒禮每歳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舉
行由府豫期具題
一經理錢榖乾隆十三年
諭順天府尹所轄州縣向例惟大計考覈會同直隸
[159-20a]
總督其餘錢糧事件皆由總督報銷朕思府尹有
管轄屬員之責所屬錢糧支用就近稽察較之直
隸總督更為親切自應會同辦理以杜侵冒從前
定例殊未妥協著該部另議更正欽此遵
㫖議準嗣後順天府所屬州縣徴收賦税凡酌撥俸
餉畱支經費並一應動支數目令各屬通詳直
督府尹公同稽察仍於報銷時互相考覈會銜
具疏所屬催科完欠分數與直督一例考成
[159-20b]
一召募
壇廟夫役順治初年定各
壇廟壇户廟户庫夫所夫均由太常寺咨府飭各州縣
僉送農民充役一年更代每名月給工食銀五
錢三分各於該州縣支給惟
先農壇壇户工食由太常寺支給○乾隆六年覆準
壇户廟户一百三十九名庫夫四名犧牲所夫二十七
名除
[159-21a]
先農壇户向給耕地不給工食外至
壇户廟户庫夫所夫一百五十名每名月給工食五錢
三分每年每名計給銀六兩三錢六分犧牲所
夫二十七名令大興宛平等二十七州縣各召
募一名
壇户廟户庫夫一百二十三名令大興宛平通涿昌平
等五州縣各召募六名良鄉固安房山永清東
安三河武清寳坻遵化薊等十州縣各召募五
[159-21b]
名香河寧河文安霸大城順義懐柔等七州縣
各召募四名保定平谷密雲玉田豐潤等五縣
各召募三名共敷一百五十名之數送府轉送
太常寺分給
壇廟應役照例一年更換
一供偹
壇廟犧牛乾隆十年議準每年祭祀應用牛一百九十
有七犧牲所入滌牛歳須二百四十除交内務
[159-22a]
府於牧羣滋生牛内擇毛角整齊堪中犧牲之
選者盡數送犧牲所牧養偹用外餘交順天府
飭所屬大興宛平通涿昌平霸薊遵化等八州
縣各採買十頭良鄉房山文安大城武清寳坻
三河豐潤玉田等九縣各採買八頭固安永清
東安香河寧河順義懐柔密雲等八縣各採買
五頭保定平谷二縣各採買四頭以符二百之
數每牛給價六兩於該州縣地丁銀内支銷每
[159-22b]
年於正二三四七八九十等月陸續交送太常
寺同府尹騐明毛角純整交犧牲所芻牧以供
祀事如牧羣所交每年不敷四十仍移順天府
飭州縣於八九十月增買足數如牧羣滋生繁
多交送逾額即移順天府令州縣照數減買
一學校康熈二十八年議準
文廟致祭凡琴瑟祝敔簫管鐘磬之屬禮宜偹具
惟順天府學獨無該府丞會同府尹照例修設
[159-23a]
一遇京察幷甄别本府將所屬京職考註優劣
造册咨送部科河南道
一春秋祭
社稷壇例用五色土鋪墊府尹轉行東安縣房山縣
涿州霸州辦解工部
一祈晴禱雨祈雪救䕶日月應用祭品等項由
府行令大宛二縣偹辦
一耆老令五城大宛二縣訪舉年高有徳者具
[159-23b]
結送府給劄許用頂帶宣讀
聖諭
廣訓萬言諭
一提督本府學政雍正九年覆準
京師為四方輻輳之地南北錯處籍貫易於溷淆
槍手代考以及胥役招揺等弊非府丞考錄不
足以資弹壓但嚴飭大宛二縣於審音時詳加
騐聽該府丞仍不時稽察毋令溷冒如大宛二
[159-24a]
縣視為具文䝉溷申送照徇庇例議處再考棚
向在通州以知州為提調兩縣生童非其所統
屬不能弹壓嗣後應改歸貢院與八旗生童分
二日考試以順天府治中專司提調與府丞一
同稽察頂冒代替等弊其中旗民試卷令分編
字號毋致溷淆○十二年覆準大宛二縣文武
童生歳科兩試照例由縣審音考試試畢發案
造册送府丞考試錄名府考發案造册送學政
[159-24b]
考取入學縣府試卷照例合訂以偹覈對如童
生未經縣府兩試學政不得濫行收考○十三
年奏準八旗童生照漢童之例取具本旗廩生
認結都統將名册齊送禮部部劄府丞考試滿
教官二人率各廩生當堂識認倘有頂冒將廩
生一例治罪○乾隆十年議凖凡冒籍順天中
式之進士舉人及貢監生員除入籍二十年並
無原籍可歸者不議外其未滿二十年及雖滿
[159-25a]
二十年尚有原籍可歸者統以部文到日一年
為限由科甲出身之見任京官及候選之進士
舉人貢監各赴大宛二縣具呈申詳順天府尹
廩增附生赴教官具呈申詳府丞學政均一例
咨回原籍其生員食餼挨貢悉照舊例按本生
年分次第出仕直省之大小各官繫原冒大宛
二縣中式及捐納出身者若非入籍已滿二十
年並無原籍可歸均呈報該管上司改歸原籍
[159-25b]
各分報吏禮二部注册倘逾限不改一經察出
生監照例褫革候選進士舉貢見任京外各官
照例革職該管官自行察出免議若被科道糾
叅旁人告發照例罰俸一年至府考審音之時
由府丞移咨都察院奏請滿漢御史二人會同
府丞審音以杜弊竇内有樂舞生應試者亦一
例審音如聲音不合究出冒籍情弊本生廩保
照變亂版籍律杖八十革去衣頂申送之地方
[159-26a]
官照徇庇例議處受財者各計贓從重論教官
門斗婪贓計贓治罪
一順天鄉試順治初年定凡順天鄉試一應事
宜及貢院房舍均隸於府○雍正十二年覆準
貢院房屋號舍並收貯三場應用什物應設專
官管理於貢院西轅門内空基蓋造房屋十二
間令順天府照磨移住掌管貢院及一應存貯
官物○十三年覆準貢院號舍原設八千三百
[159-26b]
十有五間今應試士子日增每科鄉試皆别蓋
蓆棚排列坐位方能敷用應增建號舍千六百
八十五間並前合成萬間之數○乾隆九年覆
準順天鄉試向設謄錄書手七百六十名於順
天府所屬州縣吏書内取用今應試士子日增
應加增二百四十名共足千名以敷謄錄之用
除原設七百六十名仍於順天府所屬州縣取
用外不敷二百四十名於保定府屬之安肅定
[159-27a]
興新城容城雄新安天津府屬之天津易州屬
之淶水等八縣每縣取用書吏三十名照順天
府額編工食之數於地糧項下分作三年畱支
届期給發造入奏銷册内報部覆銷○十一年
奏準鄉試士子有自擕上蠟者令監試官騐看
如蠟多而製造不同者即時剖看仍豫備上蠟
數百斤如剖看無弊即將豫備上蠟補給士子
納卷時仍照舊例每場納燭價六分委官製造
[159-27b]
重蓋油燭㸃名時同試卷散給如燭不堅好將
承辦官叅處
一會試供具雍正八年覆準向來會試供給由
順天府移取直隸布政使司庫帑委大宛二縣
佐雜官承辦直隸總督彚案題銷嗣後每逢會
試之年委賢能司官督率辦理發銀之時禮兵
二部堂官會同府尹傳集内外委官當堂給發
務令各行户實領如有官吏藉端需索令行户
[159-28a]
呈告該堂官題叅交部嚴加處治事竣由部會
府尹題銷○乾隆元年覆準鄉會試册開場内
食物向來皆照前科價直銷算物貴時貽累行
户賤時冒銷帑項殊未妥恊應令大宛二縣訪
時價豫造細册鄉試呈送府尹會試呈送禮兵
二部存案其承辦之官即照所報時價發銀採
買○十一年
諭文武科場需用器皿食物向由順天府委大宛二
[159-28b]
縣動用帑銀分發各行户備辦近聞承辦之人不
能料理妥協以致各行户未領銀之先吏胥有折
扣價直需索陋規之弊及至發價之時復任意短
發扣剋中飽著順天府嚴飭大宛二縣即將前項
弊端革除如仍蹈故轍一經發覺定將該管各官
一幷議處欽此
一順天文鄉試順治年間定用正副主考官二
人由府題請
[159-29a]
勅下禮部於京官中取學行兼優者疏名上請
簡用又咨呈吏部取五經同考官十六人吏部禮部
會同開列應差官職名題請
欽㸃其内簾糾察滿漢御史各一人内監試滿漢御
史各二人外廵察滿漢御史各二人由府咨呈
都察院開列應差御史職名咨送禮部題請
欽㸃又外簾官十六人由府咨呈禮部行文各衙門
取科甲出身之員外主事中行評博内閣中書
[159-29b]
國子監助教守部進士舉人並翰林院庶吉士
行取主事列名題請
欽㸃八月初六日府丞同主考及執事各官辭
朝赴順天府筵燕入場三場題目府尹恭進豫期
具題揭曉日期至期府丞恭奉進呈題名錄至
内閣進呈次日主考及執事各官同中式舉人
入朝謝
恩赴府筵燕○武鄉試由府呈請兵部堂司官為外
[159-30a]
場考試官又題請
勅下兵部開列翰林官職名具題
欽㸃二人為内場正副主考官又咨呈吏部題請
欽㸃小京官四人為同考官又咨呈都察院轉送兵
部題請
欽㸃御史二人為監試官又取京衛經歴列名題請
欽㸃四人為外簾官其餘悉照文場例行○凡府屬
文武舉人會試由府尹給文送禮部兵部
[159-30b]
○凡遇
殿試傳臚日府尹府丞於
長安門外為三及第簮花披紅赴府燕畢送狀元
歸第
一豫備公事雍正七年
諭京師大興宛平二縣知縣常以虧空被叅朕體察其
故二縣在輦轂之下每有一時急辦公事不能遲緩
者只得那移庫帑以濟用而支領還項未免躭延時
[159-31a]
日其上司察知庫帑有虧不得不照例叅劾此等虧
空實有可原之情朕體恤臣工不忍聽其因辦公而
遭罷黜為思備用之道著大宛二縣各領户部銀萬
兩永逺存貯遇有速辦公事詳明府尹動支應用竢
支領銷算之時仍復歸還原項歳終報部覈銷如此
則辦公有頼備用有資倘再有虧空國帑或藉名擅
動備用銀者定從重治罪欽此
一和雇民車雍正十年
[159-31b]
諭京中運送軍營之器械甚多驛站雖備有官車不能
敷用不得不雇募民車寛裕給價惟是官吏奉行不
善每於數日之前即將商民之車拘集驛站地方令
其守候備用至起運之日始給運價其餘躭閣之日
並不準算以致商民探知信息即皆逺避行旅畏懼
不前不可不嚴行禁止可詳悉定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軍營器械據承辦運糧商人代保令車户運送
照兵部定例給價至公事需用之車交與大興
[159-32a]
宛平房山三縣雇募内務府酌量公事之緩急
用車之多寡先期行文順天府轉飭該縣等和
雇不必定以五日之限止須加給二日草料銀
作正報銷再定例雇募民車行走之時日給銀
七錢二分在塗住歇日給銀五錢二分今酌議
如遇回空之差行走十日者以七日計算每司
召募於起程前一日給以工食
一畫界分治雍正十二年議準
[159-32b]
京師東西南北四城與大興宛平及外州縣地方
犬牙相錯彼此溷淆皆由城屬不隨京營汛地
管轄州縣不隨外營汛地管轄之故嗣後悉照
京營舊制凡城屬地方有越出京營界外者就
近各歸大宛二縣管轄大宛二縣地方有夾雜
京營界内者就近各歸四城管轄各按界址豎
立石碑永逺遵守
[159-33a]
奉天府
一每年立春前一日府尹率各官迎春於東郊
一慶賀每年恭遇
萬壽聖節
皇太后聖夀
皇后千秋及元旦冬至令節本府官朝服齊集
篤恭殿行禮恭進慶賀表箋
一每月逢五日本府官朝服赴
[159-33b]
篤恭殿前齊集
一
陵寢四時大饗本府官朝服隨班行禮
一每月朔望
陵寢供獻府尹朝服赴
陵前排班
一每年二八月上丁日致祭
文廟府尹率各官照例行禮
[159-34a]
一治賦
國初定田賦每畝徴銀三錢丁賦每丁徴銀一錢
五分至二錢不等○順治八年定山海關外荒
地甚多有願出關墾地者令山海道造册報部
分地居住○康熙五年定白旗堡小河西兩處
地畝令府尹給民耕種照熟地例輸賦廣寧寧
逺兩縣曠地給民開墾○十七年定奉天府旗
民錯居清丈難以定限令地方官每年設法清
[159-34b]
釐許民自首不論多寡隨勘隨報○十九年奏
準奉天地東自撫順起西至寧逺州老君屯止
南自蓋平縣攔石起北至開原縣止共丈出民
界内地五萬二千七百二十六頃五十畝○又
定奉天新來之民在民界安插緣邊次第墾種
其原在旗界内居民有願移於民界墾種者有
仍願在旗界内墾種原地者聽從其便至民人
力不能開墾又復霸占者嚴察治罪○二十五
[159-35a]
年定錦州鳳凰城等處荒地分撥民丁給牛屯
墾與旗丁同○二十六年定奉天曠土甚多令
府尹廣置官莊多買牛種酌量發遣人足應差
使外餘盡令其屯種所收米榖依時豐歉照例
輸納設立官倉收貯○二十八年議準嗣後民
丁不許在旗界内墾種○三十二年定民田改
徴米豆每畝二升五合至七升五合不等○三
十三年定承徳等州縣額徴米以秫黍及黑豆
[159-35b]
一斗五升折算一斗暫徴一年○五十二年
諭州縣徴糧之官皆有考成盛京並無考成故每年拖
欠嗣後盛京等處徴收米豆官員亦著考成欽此○
又定奉天所屬州縣米豆存貯太多蓋藏浩繁
仍改為徴銀○五十四年議準奉天州縣旗民
雜處年乆暫免其搬移嗣後賣房者在民界内
之旗房令其賣與民丁違者照侵奪例治罪○
五十五年定嗣後所勘民界内居住房屋不許
[159-36a]
賣給旗丁賣買時報明該管官違者嚴察治罪
○又定承徳等州縣仍照舊例徴收米豆○又
定民丁開墾地畝仍在地方官處具呈轉報
盛京户部將墾過畝數年終彚册報户部察覈○
五十八年定奉天州縣官如因公出差委所屬
吏目典史等監收民賦不得私委子弟書吏及
私行借給違者令府尹題叅如府尹徇情不糾
事發一并交部議處○雍正元年定奉天存貯
[159-36b]
米豆甚多倉廒不敷將每年地丁米豆暫於元
二兩年酌量徴銀以作蓋倉之費○二年定自
四年為始地畝徴米人丁徴銀所收銀遇有蓋
倉州縣題請動用餘解
盛京户部充餉竢收貯黑豆需用將完題請照舊
徴豆○四年定令府尹會
盛京將軍户部侍郎同差徃勘丈地畝大臣將十
四城界内民田公同委賢能屬官勘丈倘有隱
[159-37a]
匿不清發覺日將勘文官從重治罪○六年定
奉天文出新舊民地以五分徴收粟米以五分
照三分一畝例徴銀所徴銀解交
盛京户部充餉仍將徴過銀米數目造入每年奏
銷册内具題○八年定自本年為始將奉天所
屬每户下不拘新舊地畝統以十分計算分為
三則以四分為上則三分為中則三分為下則
按數徴收○又定遼陽等州縣共收岫巖民地
[159-37b]
三百四十頃八十八畝一分又收鳳凰城並附
近岫巖民地六百二十二頃二十五畝九分離
城遙逺自本年為始全數徴銀○十一年定奉
天所屬州縣俸工餼廩祭祀等項在於各屬地
丁銀内存畱支銷府屬上司衙門俸工在於附
近州縣地丁銀内動支所餘地丁及房號雜稅
仍照例解
盛京户部充餉
[159-38a]
一立學康熙二十八年定奉天滿洲䝉古漢軍
考取生員令
盛京將軍副都統等騐馬歩射能射者交府丞考
試○雍正五年定奉天所屬見在滿合字號生
員一百十有九人其見於府城及承徳界居住
者仍隸府學餘著詢明居址撥歸各州縣學每
遇歳科兩試由該學申送府丞考試一案發落
按名次補廩補增出貢嗣後滿童生考試先令
[159-38b]
該將軍將居址開送府丞以慿撥入州縣各學
乾隆二年定
盛京照
京師設學以敎宗室覺羅子弟於見任司官筆帖
式内選能繙譯者分敎清書於奉天舉貢内選
有學問者分敎漢書於閒散官以下領催驍騎
以上選諳練騎射者分敎馬歩射令將軍府尹
會同本學總管稽察均以五年期滿清書騎射
[159-39a]
敎習分别等第優者清書敎習交部議叙騎射
敎習交本旗以應升遇闕即用漢敎習出具考
語給咨赴宗人府引
見恭候
欽定覺羅子弟將軍府尹考試分等第奏請以
盛京
陵寢各衙門筆帖式用宗室子弟候人數衆多應行考
試時由將軍請
[159-39b]
㫖○十五年定奉天生員向由府丞選拔應令會同
府尹在公所覆試騐看
一奉錦二府屬生童均由府丞考試
一祠祀天聰三年建
先師廟於城東南隅殿三間㦸門三間廟門一座○
康熙元年重修
都城隍廟○五年增修學宫並建
啓聖祠○三十二年重修
[159-40a]
啓聖祠三間○四十九年增修
大成殿為五間大成門一座啓聖門一座繚垣二
百丈○雍正九年建
先農壇於徳盛門外東南隅○十一年建
社稷壇於天祐門外西南隅前建
風雲雷雨山川壇
[159-40b]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