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四
兵部
職方清吏司
關禁
一邊關給票順治十一年題準出關印票令霸
昌道察驗分給每季将人數造冊報部○十三
年題準
[118-1b]
盛京貿易民人府州縣給發印票出山海關之外
藩䝉古人員理藩院咨部取票給發○十五年
題準旗人出關該都統咨部給票採木人工部
咨部給票○十八年題準宗室差人徃候外藩
公主及結婚等事由禮部題明咨部給票○康
熙元年題準各關口出入人等須按名驗票察
對年貌籍貫注冊放行将出口人數花名造册
按季送部察覈○又題準王府屬下至民人等
[118-2a]
有願出古北口燒炭者由部給發印票○又題
準給票出關採伐材木者限一年繳換砍柴燒
炭者限六月繳換逾限者送工部察議○又題
準願徃古北口石塘路潮河川墻子路南冶口
二道關外砍柴燒炭者據工部咨文給票○十
一年題準私給外國接壤邊口印票者革職拏
問其餘邊口私給印票者革職○十八年題準
潘家口桃林口聴旗民採木外其潮河川墻子
[118-2b]
路南冶口二道關等處有願徃採伐材木者将
人畜數目呈報工部咨部給票亦準出關○十
九年題準願出龍井口採木者亦照例給發關
票○三十年題準直𨽻各省州縣若有徃
盛京貿易者各該府州縣官問明於某年月日去
某年月日回開明印文給與本人令其貿易行
令山海關守門滿漢各官察驗該府州縣印文
放出如無印文不準出關若有違限月日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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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貿易即行逐回○三十三年題準商人出董
家口鐵門關採木亦準給票○三十四年覆準
内地民人不許在邊外居住如有私出邊外居
住者察出將守口旗員一并嚴加治罪○四十
年
諭近來䝉古賊盗盡息沿邊地方百姓如有偷盗口外
䝉古牲畜者著交與兵部行文沿邊地方各官嚴行
禁止若百姓仍照前偷竊發覺之時務将地方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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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從重治罪欽此○又覆準凡砍木燒炭之人工
部咨部給票定以限期採木者限一年繳換燒
炭者限六月繳換又每人由部給小票一張以
備口外盤察又造人數年貌清册發守關口官
逐名㸃騐守關口官仍令票頭将部給小票並
年貌册内均挂明字號始行放出限滿進口仍
令票頭将所領之人率齊到口該守關口官照
册騐票相符按名銷號然後放入票内之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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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盗罪坐票頭在外病故者準票頭禀明守
關口官存案其詐稱病故者事發将票頭一并
從重治罪守關口官不行詳察有溷冒放出及
遺留在外之匪類不行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加
級紀録不準抵銷如口外莊頭恃勢容留匪類
事發治罪○五十一年覆準
盛京黒龍江等處官兵及閒散來京人等均令由
山海關行走進口時詳記人數姓名回時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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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進口所記之名察對放行外其
盛京吉林黒龍江各處人等有來京買人者具呈
該将軍衙門該将軍給以咨部印文準其買人
出關時仍令山海總管等將從
京城買去之人數詳察報部如有拐騙别故即拏
送該部察議若無别故或繫印文所買或繫白
契所買男婦每名納稅銀五兩幼童幼女每名
納稅銀三兩将納稅人數確驗明白移咨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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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照咨逐一詳加察詢如有誆騙誘買别故将
人一并觧送刑部嚴審具題再将軍等所屬地
方有買人賣人者亦皆察詢明白收稅準買收
過稅銀數目年終彚報該部交與
盛京户部察覈有自
京城徃
盛京黒龍江等處者仍照例起票至山海關令總
管騐票並詢明前徃何處别給咨文仍令各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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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地方官驗文呈報如數目舛錯送部察議自
京領票出山海關人等回時令山海關總管仍
照出口數目察明放入數目舛錯者亦令報部
察議再徃吉林黒龍江去者由喜峯口冷口亦
可行走凡所買之人不準出此二口如有誆騙
之人設法携帶出口嚴責各該衙門管轄番役
旗員等不時察拏○又覆準古北口至山海關
除堵塞關口外見存外九門邊口凡買去之人
[118-6a]
不準放行令該部行文嚴行禁止山海關行走
旗人甚多侍衛官員前鋒䕶軍當差驍騎人等
徃
盛京吉林黒龍江等處與祖父上墳探親般取家
眷人等或有将誘買之人買去雜入役從内帶
至彼處轉賣者亦未可定嗣後八旗官兵及閒
散人等前徃
盛京吉林黒龍江等處所屬地方者繫侍衛令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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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衛内大臣将役從人等逐一騐明令其領取
部票前徃繫前鋒䕶軍令前鋒統領䕶軍統領
繫驍騎校領催驍騎閒散人等令都統副都統
均逐一驗明令其領取部票前徃如有将此等
人隠漏多行夾帶者各該管大臣題叅交部治
罪○雍正二年覆準採辦官用木植該撫将所
屬採木商人給以執照開明何項應用數目若
干知照守關口官存票備案○四年覆準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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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民有進威逺堡法庫等處邊口者呈明該管
官給與印照守關口官驗照放行如給照驗照
之官稽遲勒索者皆降二級調用需索財物及
賄縱無照人進口者皆革職提問若所屬人等
勒索財物照衙役犯贓例議處至無照人私行
進口守關口官不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加級紀
録不準抵銷○五年議準出兵種地坐臺人員
如遣人進京呈明該将軍並管理種地驛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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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發印照守關口官驗照注册令其進口按季
造册報部如無印照拏觧刑部治罪倘不實力
稽察聴其入口守關口官降一級調用加級紀
録不準抵銷○又覆準奉天吉林黒龍江山海
關及凡有邊口地方每年将出口人數按季造
册申報取具並無匪類出口印甘各結倘守關
口官不驗明印票及受賄任其䝉溷出入經該
管官察出即行詳報該将軍督撫提鎮題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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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嚴加治罪若該将軍督撫提鎮通同狥庇
不嚴察叅處以致匪類越境生事發覺日皆照
狥庇失察例分别議處○乾隆七年議準關口
鎖鑰責成旗員専管若将無票私出之人不行
察拏該守關口官降一級調用加級紀録不準
抵銷關口直班兵丁鞭八十無票之人冒入别
夥出口或潛行偷越及私帶人出口者皆鞭一
百若放出私販人口者守關口官革職兵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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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治罪受賄縱放者守關口官革職計贓以
枉法論兵丁以衙役枉法犯贓從重治罪皆遇
赦不宥如旗人将民人詐稱旗人託名入口者旗人
鞭八十民責三十板○又議準奉天等處與朝
鮮接壤地方如有在朝鮮境界漁採或沿海蓋
房居住及無票出口越境生事者該地方防守
官弁明知故縱不行察拏該管城守尉等官揭
報該将軍題叅将防守官弁革職提問倘通同
[118-9a]
狥庇不行揭報題叅者該管城守尉等官降三
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降二級調用若繫私行
越渡該地方防守官弁失於覺察拏獲之日審
明由何處出口将該處防守官弁降四級調用
該管城守尉等官降一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
罰俸一年○又議準山東民有徃奉天傭工者
該州縣詢明姓名年貌籍貫給與印票前徃守
關口官察對印票年貌相符準其入口回時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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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扵原領票内鈐印令其帶回本地方察
覈如傭工人等並無印票或與票内年貌不符
及兵役人等刁難勒索者守關口官自行察出
免議如有踈縱等情降二級調用○九年奏準
興京開原遼陽三城該将軍委協領一人前徃廵
察鳯凰城邊門熊岳副都統委協領一人廵察
盛京近海之牛莊蓋州熊岳金州旅順岫巖鳯凰
城等處該将軍三年廵察一次○十年議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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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有私立小票逺接刨採私參之人至寧古塔
貨賣廵察官未經拏獲者降三級調用知情故
縱者革職給票官亦照此例議處○十四年議
準察哈爾八旗牧場等處官兵容留無票民人
者察出照容隠例議處繫官降二級調用兵鞭
九十隣近䝉古知而不首者亦照此例處分至
看守官兵出具並無無票民人私行煎鹻刨掘
物件甘結該總管鈐印轉報後有别經發覺者
[118-10b]
看守官降二級調用兵鞭九十轉報之總管罰
俸一年如總管等自行察出拏獲者免議○又
議準察哈爾總管委出官兵移駐産鹻地方随
時廵察其牛羊羣捕盗官兵仍令訪緝牧場盗
賊該總管等各按所轄地方每年酌定親徃稽
察遇有逰民竊馬盗鹻等事将看守官兵照窩
隠逃人例議處總管等失察别經發覺者照約
束不嚴例降一級調用
[118-11a]
一譏察禁物順治初年定朝鮮國人私帶硝黄
等違禁之物守關口官捜獲即行報部交與禮
部察議若縱令私帶者革職提問失察者革職
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降三級
留任倘已經捜獲不即報部私帶之人赴部出
首後始行報部者守關口官罰俸六月○雍正
二年議準山海關及奉天吉林等處廵踪官兵
除搜獲參鬚參末細小歪斜珠子以及為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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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者毋庸給賞外如一年内捜獲人參至二十
斤珠子至四両者該管官紀錄一次廵察人等
共賞銀二十兩捜獲人參至四十斤珠子至八
兩者該管官紀録二次該将軍副都統紀錄一
次廵察人等共賞銀四十兩捜獲人參至六十
斤珠子至十二兩者該管官紀錄三次廵察人
等共賞銀六十兩捜獲人參至八十斤珠子至
十六兩者該管官加一級将軍副都統紀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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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廵察人等共賞銀八十兩再有多獲者照數
加賞移咨户部給發如捜察不力以致私帶過
關進口者該管官降三級調用廵察人等鞭八
十明知故縱者該管官革職廵察人等鞭一百
枷一月賄縱者計贓以枉法論從重治罪該将
軍副都統察出叅奏者免議狥庇不叅者降二
級調用如失扵覺察計人參至四十斤珠子至
八兩者将軍副都統罰俸六月人參至八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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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子至十六兩者將軍副都統罰俸一年若人
參至百斤珠子至二十兩以上者将軍副都統
降一級留任○七年覆準張家口獨石口出入
人等各旗員驗票盤察如有失察私帶違禁之
物責在旗員營弁免其處分○九年議準沿邊
關隘守關口官遇有廢鐵鐵貨潛出邊境貨賣
者立即拏究如狥縱出口者革職賄縱者革職
提問其鐵鍋農器準其前徃黒龍江等處貿易
[118-13a]
若商民在内地轉相貨賣關津兵弁借端勒索
財物者計贓治罪○乾隆七年議凖䝉古進口
守關口官兵察明人數軍器數目注册出口時
察對原册多帶者不許放出其喀爾喀厄魯特
及各扎薩克等如有新編佐領初次置買軍器
或将年久破損軍器修補者該扎薩克開明所
買軍器數目出具印結呈送理藩院察覈如為
數過多或繫全副者具奏請
[118-13b]
㫖再令購買如所買無多繫尋常帶去應用者咨部
給票該守關官驗明部票放行若比票内多帶
或與原進口之數目多帶者報明理藩院議處
其官員民人将軍器賣給䝉古及守口官兵知
情故縱者皆交刑部治罪不知情放出者守關
口官革職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将軍都統副
都統降三級留任○又議準硝黄牛角鋼鐵等
物及各項軍器不許賣與鄂羅斯厄魯特回子
[118-14a]
如有私賣偷出邊口不行嚴拏該管官及兵役
知情故縱者皆交刑部治罪不知情者守關口
官革職該管上司降五級調用将軍都統副都
統降三級留任其八旗察哈爾歸化城䝉古人
等若将軍器偷賣者該管官亦照此例議處○
十二年奏準有容留偷刨人參之犯或為接濟
米糧者經族長鄉長等拏獲之日将被獲人所
有之物賞給外計其所獲人數酌量動支紅票
[118-14b]
銀二三兩優賞其稽察之官即令守斥堠官並
採捕貢貂人等稽察不必委官前徃○又議準
採捕人役将採捕之物隠蔵私帯者頭領及翼
長罰俸一月
一互市順治年定青海䝉古貿易在西寜洪水
二處○康熙十一年議準青海䝉古在鎮海堡
北川二門各委頭目貿易每次不得過二百人
其因祈禳等事在内地寺廟誦經者止許百人
[118-15a]
以内按數令頭目管轄百人以外不許進邊○
又題準䝉古擅進内地搶掠牲畜者専汛官罰
俸一年兼轄官罰俸六月有搶掠殺人者専汛
官革職兼轄官降二級調用總兵官降二級提
督降一級皆戴罪圖功○十二年題準外國人
私行進口該地方官不察報者降一級調用該
管上司罰俸一年○又題準外國不論畜髮與
否均不許擅進邊口違者守邊官弁皆從重治
[118-15b]
罪○二十三年題準喀爾喀厄魯特貢使來京
從各該旗汛地經過者守汛官即委官二人兵
五名按次䕶送交與張家口官回時張家口委
官一人兵五名䕶送出界如貢使回時有在張
家口貿易者事畢守口官速催起身各汛仍照
前按次送出汛地如無故淹留将守邊口官議
處若貢使在歸化城貿易歸化城土黙特二旗
亦照例委官二人兵五名按次逓送出汛違者
[118-16a]
議處○五十九年議準澤卜尊丹巴胡圖克圖
庫倫地方鄂羅斯與喀爾喀互相貿易民人叢
聚難以稽察嗣後内地民人有徃喀爾喀庫倫
貿易者令該管官出具印文開明貨物人數報
理藩院給與執照出何邊口令守口官弁驗照
放行如帶軍器禁物立即察拏送部治罪○雍
正二年奏準朝鮮國人每年携帶貨物到中江
貿易時有将内地禁止之物私行貨賣者監收
[118-16b]
税課之鳯凰城城守尉及将軍委出之協領等
官知情故縱者革職提問不知情者革職失察
之将軍副都統降三級留任○十三年議準青
海䝉古人貿易不準在洪水鎮海堡等處令其
在丹噶爾設市每次不得過二百人或有喜䘮
煎茶誦經等事進邊亦不得過百人令該扎薩
克呈明辦理青海夷情事務大臣察覈給與印
票守口官弁騐票始準行走回日繳銷如䝉古
[118-17a]
有擅自進邊者該辦理夷情事務大臣視其事
酌量辦理報明理藩院察覈○乾隆四年議準
準噶爾貿易照鄂羅斯三年後貿易一次之例
扵子辰申年至肅州貿易先将貨物起程及何
時可至邊界之處豫報駐邊大臣轉奏理藩院
豫委司官筆帖式馳驛前徃㑹同地方官監看
○十四年議準民人徃察哈爾等處貿易令多
倫諾爾獨石口張家口等處同知驗明人數給
[118-17b]
以印票並将年貌姓名車數詳載於册以便回
日覈對如有不領票私徃者照偷渡關津例治
罪
海禁
一海外耕種之禁康熙十一年題準居住海島
民人槩令遷移内地以防藏聚接濟姦匪之弊
有仍在此等海島築室居住耕種者照違禁貨
物出洋治罪汛守官弁照例分别議處○雍正
[118-18a]
七年議準臺灣繫海外地方防範更宜嚴密南
路北路一帶山口生番熟番分界勒石界以外
聴生番採捕如民人越界墾地搭寮抽藤弔鹿
及私挾貨物擅出界外者失察之該管官降一
級調用該上司罰俸一年若有賄縱情弊該管
官革職計贓治罪如三年之内民番相安無事
将該管官紀録一次社甲兵丁人等該督撫酌
加奨賞○乾隆九年
[118-18b]
諭外省武職各官不許在任所置立産業例有明禁
在内地且然况海外民番交錯之地武職置立莊
田墾種收利縱無占奪民産之事而家丁佃户倚
勢凌人生事滋擾勢所不免朕聞臺灣地方從前
地廣人稀土泉豐足武職大員無不創立莊産召
佃開墾以為已業且有客民侵占番地彼此争競
遂投獻武職因而踞為已有者亦有接受前官之
産相習以為固然者其中来厯總不分明是以民
[118-19a]
番互控之案絡繹不休若非徹底清釐終非寧輯
番民之道著該督撫将厯任武職大員創立莊産
逐一察覈果無侵占番地及與民番並無争控之
案者無論本人子孫及轉售他人均令照舊管業
若有侵占民番地界之處秉公清出民業歸民番
地歸番不許仍前朦溷以啟爭端此後臺灣武職
大小各官創立莊産開墾草地永行禁止倘有托
名開墾者将本官交部嚴加議處地畝八官該管
[118-19b]
官通同容隠並行議處欽此
一海船製造之禁順治十二年題準海船除給
有執照許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兩桅以
上大船将違禁貨物出洋販徃番國並潛通海
賊同謀結聚及為嚮𨗳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
圖利賣與番國或将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
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至單桅小船
準民人領給執照於沿海近處捕魚取薪營汛
[118-20a]
官兵不許擾累○康熙四十二年議準出洋貿
易商船許用雙桅梁頭不得過一丈八尺如一
丈八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算有三丈者許用
舵水八十人一丈六七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
算有二丈七八尺者許用舵水七十人一丈四
五尺梁頭連兩披水溝統算有二丈五六尺者
許用舵水六十人若舵水越數多帶或詭名頂
替守口官弁盤察不出者降三級調用借端勒
[118-20b]
索者降二級調用受賄者革職計贓治罪若兵
有需索情弊該管官照衙役犯贓例議處○又
議準漁船梁頭不得過一丈舵水不得過二十
人取魚不許越出本省境界欲造船者先報明
地方官取澳甲里族各長並隣右保結方準成
造完日地方官親驗将船身烙號刋名舵水人
等取具船户保結然後給照照内将在船之人
年貌籍貫分晰填明○四十六年議準福建漁
[118-21a]
船桅聴其用雙用單各省漁船止許單桅欲出
洋者将十船編為一甲取具一船為匪餘船並
坐連環保結若船主在籍而船出洋生事者罪
坐船主○五十年議準商漁船給發執照繫州
縣専責如營官擅給執照者降二級調用倘借
執照為匪将擅給執照之營官革職○五十九
年議準出洋商船初造時先報明海關監督並
地方官該地方官確訪果繫殷實良民取具澳
[118-21b]
甲里族各長並隣右保結方準成造完日地方
官親驗梁頭並無過限舵水並無多帶取具船
户不得租與匪人甘結将船身烙號刋名然後
給照照内将在船之人年貌籍貫分晰填明及
船户攬載開放時海關監督將原報船身丈尺
驗明取具舵水連環互結客商必帶有資本貨
物舵水必詢有家口来由方許在船監督驗明
之後即将船身丈尺客商姓名人數載貨前徃
[118-22a]
某處情由及開行日期填入船照○雍正元年
題準出海商漁船自船頭起至鹿耳梁頭止大
桅上截一半各照省分油餙江南用青油漆飾
白色鈎字浙江用白油漆飾緑色鉤字福建用
緑油漆飾紅色鉤字廣東用紅油漆飾青色鉤
字船頭兩披刋刻某省某州縣某字某號字様
沿海汛口及廵哨官弁凡遇商漁船驗繫照依
各本省油飾刋刻字號者即繫民船當即放行
[118-22b]
如無油飾刋刻字號即繫匪船拘留究訊○三
年議準西洋人附居廣東澳門共有大小二十
五船地方官編列號數刋刻印烙各給執照一
紙将船户舵水及商販夷人該管頭目姓名填
注照内即以此二十五船為定額不許増置若
實繫朽壊不堪修補呈明地方官察驗取具印
甘各結申報督撫準其補造仍用原編字號○
又覆準廣東漁船梁頭不得過五尺舵水不得
[118-23a]
過五人○九年議準商漁船篷上大書州縣船
户姓名每字大各徑尺藍布篷用石灰細麪以
桐油調書篷白布篷用濃墨書黒油分抹字
上不許糢糊縮小○又奏準商漁船桅披照省
分漆飾及篷上書姓名原為稽察姦匪若官弁
怠惰偷安不稽察者革職兼轄統轄官不揭報
者降二級調用不行題叅之總兵官罰俸一年
提督罰俸六月○十一年議準徃販外洋商船
[118-23b]
準用頭巾插花並所樹桅尖其内洋商船及漁
船不許用頭巾插花桅尖如違例私用守口官
弁不行察報者罰俸一年
一出入海洋之禁康熙二十三年題準海氛既
靖山東江南浙江廣東各海口除夾帶違禁貨
物仍照例治罪外商民人等有欲出洋貿易者
呈明地方官登記姓名取具保結給發執照将
船身烙號刋名令守口官弁察驗準其出入貿
[118-24a]
易○五十六年覆準商船準在沿海省分及東
洋貿易外其南洋之呂宋噶喇巴等處不許前
徃皆在南澳等地方稽察截住令廣東水師各
營盤緝違者治罪其外國夾板船照舊準其貿
易地方官嚴加防範不許生事○又覆準渡海
人民必由地方官給照守口官弁察驗放行若
無照偷渡者嚴行禁止如有廵哨船私帶偷渡
者将該管専轄官議處○六十一年議準商漁
[118-24b]
船被風飄至朝鮮如領有執照者該國王照例
送回若匪類並無執照私自前徃生事者許該
國王緝拏照該國法審擬咨禮部具題請
㫖行文該國王於彼處完結仍報部存案並究明由
何處出口将失察守口官弁降四級調用該管
上司降一級留任提鎮罰俸一年如守口官弁
知情故縱者革職提問不揭報之該管上司降
三級調用不題叅之提鎮降二級調用○雍正
[118-25a]
三年奉
㫖無照民人夾帶船内偷渡者發覺之日将該管督提
一并議處○五年覆準福建户口殷繁閭閻生計不
得不借貿易之盈餘佐耕耘之不足開洋既有
益扵百姓且防範嚴密復不致稍有踈虞南洋
諸國準令福建商船前徃貿易○又覆準廣東
地狹民稠照福建之例準徃南洋貿易○又議
準山東邊海除外来商船各照彼省執照察驗
[118-25b]
外其登莱二府民人前徃奉天貿易及奉天等
處民人有赴山東貿易者入口出口該州縣均
給執照将客商船户姓名貨物徃販地方一一
填注守口官弁挂號驗照放行若並不稽察或
有勒索擾累者照例議處○六年議準出洋商
船扵出口之處将執照呈守口官弁驗眀挂號
填注出口月日放行造册詳報督撫該督撫於
每年四月内造册報部回時扵入口處守口官
[118-26a]
弁将照與船比對相符詳報督撫銷號該督撫
扵每年九月内造册報部如出洋人回而船不
回大船出而小船回及出口人多而進口人少
者該督撫嚴加訊究果繫番欠未清竢來年六
七月間乘風駕回其被風飄徃别省者船户取
具彼處地方官印結齎回呈驗遭風覆溺者若
有餘存之人及同行隣船客商舵水等即訊取
確供保結再加地方官印結詳報均扵入口册
[118-26b]
内聲明報部免其訊究倘留番清欠之船来年
仍不駕回揑報遭風飄溺等弊並無彼處地方
官印結及餘存之人隣船客商舵水甘結者該
督撫嚴察治罪原出結地方官交部議處○又
議準商船在各省沿海貿易者於出口之處将
船照呈守口官弁驗明挂號經過之處於要汛
驗明挂號入口之處由守口官弁驗明回櫂之
日仍從各原處覆驗挂號而回○七年覆準江
[118-27a]
南浙江商民準照福建商民徃南洋貿易其前
徃南洋必經由福建所有商船姓名數目該督
撫先期知㑹福建總督轉飭守口官弁察驗放
行回櫂之日仍由福建總督知㑹江浙互相稽
察○又議準福建商船值漁期欲出海取魚者
赴地方官呈明換領漁照取具澳甲里族各長
並隣右保結同船連環互結準其入海取魚竢
魚期過後将漁照繳銷仍換給商照該地方官
[118-27b]
将換給船照縁由彚報上司存案如過期不歸
即行察究永不許出海取魚○十二年議準商
人置貨出洋必在本籍地方取結給照以防偷
越及夾帶違禁貨物之弊其中有小本商人領
照而徃迨從外番回至内地到各處發賣貨物
並别置貨物趕回因風信屆期又應放櫂不䏻
奔回本籍地方請照在福建者準呈明厦防㕔
在廣東者呈明南海縣在浙江者呈明乍浦海
[118-28a]
防㕔各取具行户船户保結給與執照前徃該
㕔縣将給照縁由行知該商本籍地方官備案
該商回櫂之日各赴請照衙門繳銷如該船舵
水客商有在番地交易未清及别項事故原給
照衙門取具回行隣船客商舵水甘結移行該
商本籍地方官存案下期回日驗銷○又議準
商船於出口之際舵水遇有事故該船户就近
招募取具保結由守口官弁批發執照準其頂
[118-28b]
補○又議準民人偷渡外洋該汛官弁拏獲十
名以上者専管官紀録一次兼轄官毋庸議敘
兵各賞銀二兩二十名以上者専管官紀録二
次兼轄官紀録一次兵各賞銀四兩三十名以
上者専管官加一級兼轄官紀録二次兵各賞
銀六兩四十名以上者専管官加二級兼轄官
紀録三次兵各賞銀八兩五十名以上者専管
官以應升之官即用兼轄官加一級兵各賞銀
[118-29a]
十兩賞銀即於船户名下追給倘不實力稽察
致踈縱十名以上者専管官罰俸一年兼轄官
免議兵各責二十板二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
一級留任兼轄官罰俸六月兵各責三十板三
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二級留任兼轄官罰俸
一年兵各責四十板四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
三級留任兼轄官降一級留任兵各責四十板
革糧五十名以上者専管官降一級調用兼轄
[118-29b]
官降二級留任兵革糧枷一月責四十板其降
級留任之人如能拏獲别案偷渡按其所獲名
數抵銷若三年内稽察嚴密汛内肅清該督撫
提鎮題請開復○又議準洋船偷渡民人每在
初出洋面之際福建海船挂驗出口之時該汛
官弁押交大担汛轉交浯嶼汛撥船押送東椗
以外洋面竢其乘風放洋後方許回汛廣東海
船挂騐出口之時該汛官弁押交虎門協撥船
[118-30a]
押送外洋洋面竢其乘風放洋後方許回汛浙
江乍浦海船出口即繫大洋寧港海船由鄞縣
盤察至蛟門即繫大洋普陀海船由定海盤察
至旗頭即繫大洋毋庸撥船押送○乾隆元年
奏準漁船出口入口守口官弁騐明船照準其
出入如盤察不實及借端勒索者降二級調用
受賄者革職○又議準沿海一應樵採及内河
通海之各色小船均報明地方官取澳甲隣右
[118-30b]
保結編烙船號姓名給照遇晚必停泊人家塘
汛處所倘船被賊押坐出洋立即報官将船號
姓名移知營汛緝究若租船與人必報明本處
澳甲出結報官存案其呈報行船遭風者騐明
人夥有無落水受傷必有實據方準銷號其出
口入口止赴就近守口官弁挂號稽察不必豫
定處所日期或風信不齊進口愆期者取具結
狀存案如盤察不實及借端勒索者照漁船例
[118-31a]
議處○三年覆準沿海樵採小船每船許帶食
鍋一口所需斧斤每人許帶一把在船人數不
得過十名均扵照内注明出入察騐不得越數
多帶及進口時故意闕少○四年議準内地民
人出洋貿易違禁買回番仔人口守口官弁稽
察不力者照外國之人私自進口不報例降一
級調用該管上司罰俸一年如知情故縱者革
職賄縱者革職治罪○六年奏準拏獲偷渡民
[118-31b]
人隠匿不報者官革職兵責四十板革糧賄縱
者官革職兵革糧皆治罪○又奏準拏獲偷渡
之人訊明從何處開船将該守口官弁照踈縱
偷渡外洋例按人數分别議處拏獲者照拏獲
偷渡外洋例按人數分别議敘若弁兵因公差
委所乘船将無照之人偷載專管官知情者革
職提問不知情者革職兼轄統轄官不揭報題
叅者皆照不揭報劣員例議處○又議準噶喇
[118-32a]
巴番目因出洋不歸留住彼地之漢人在番滋
事遂至戕害雖恐擾及商船宜禁止貿易但賀
蘭國王責其太過已将鎮守夷目更換再三安
慰商船照舊生理則該番原未擾及商客應令
南洋照舊貿易其中有至暹羅柔佛等國者亦
準徃來至南洋諸國米多價賤回櫂或買米壓
載入口餘剩或並未買米載回均聴從商便其
商船徃販諸番自宜定限應以三年為限逾期
[118-32b]
不歸将舵工水手人等不許再行出洋其外洋
汛地如有停泊洋船察騐船照有經閲多年者
勒令入口交地方官察訊詳究○七年覆準商
船在扵内地沿海省分貿易者以二年為限二
年之後始歸者嗣後不許再出口徃販外洋者
以三年為限逾限不歸者該商及舵水人等勒
還原籍永逺不許出口其外洋停泊船察驗船
照已閲多年者勒令入口交地方官訊究詳察
[118-33a]
○十一年奏準奉天南面均繫海疆金復雄蓋
等處地方與山東登萊兩府對峙商船不時來
徃私載民人勢不䏻免必須立法稽察凡帶有
無照之人来奉天者商貨仍聴起運外其照上
無名之人察出逓觧回籍船户治以夾帶私人
之罪不必逓觧船亦免其入官○十三年議準
民人偷渡兵在外洋拏獲者仍照例分别給賞
如偷渡船尚在沿海口岸兵於本管界内拏獲
[118-33b]
原繫分内之事無庸賞給若将别汛沿海口岸
偷渡民人盤察擒獲者照外洋拏獲例減半賞
給但不得因有賞銀将沿海口岸不應盤察之
船借端需索滋擾○十九年議準康熙五十六
年禁止商船不許出洋貿易其私行前徃者皆
違禁偷越之人是以定例不準回籍自雍正五
年洋禁既開凡商船之在洋逾限未歸者或因
貨物未清守候愆期原與違禁偷越者不同若
[118-34a]
竟不準回籍情屬可憫嗣後有實因貿易稽留
在外今願回籍或本身已故遺留妻妾子女願
回籍者均準其附船回籍令船户出具保結於
進口時報明該管官令歸本籍安插携回貲財
地方官不得藉端需索至無賴之徒原繫偷渡
番國潛住多年充當甲必丹供番人役使及本
無貲本流落番地哄誘外洋婦女娶妻生子迨
至無以為生復圖就食内地以肆招揺誘騙之
[118-34b]
計者仍照例嚴行稽察該督撫随時酌量辦理
○又議準出洋貿易商船皆挾貲求利素非為
匪且内地各有妻孥産業原未肯輕棄家鄉止
因海洋風信靡常商欠取討匪易又或疾病難
歸棲身番地或在船充當舵水遭風流落凡此
皆繫欲歸不得並非有意淹留見在開洋貿易
之民源源不絶而因事躭延者亦頻年有之從
前出洋回籍原無定限迨後定以三年倘稍逾
[118-35a]
限即不得返歸故土似非一體同仁之意嗣後
出洋貿易者無論年分久近槩準回籍若本身
已故遺留妻妾子女亦準回籍責成帶回之船
户出具保結存案仍令該督撫於沿海口岸地
方出示明白曉諭令其不必遲廻觀望其携回
貲財有不肖官役藉端擾累需索者即嚴行叅
處
一貨物出洋之禁康熙二十三年覆準熖硝硫
[118-35b]
黄軍器樟板等物違禁私載出洋接濟姦匪者
照例治罪該管汛口文武官弁盤察不實者革
職知情賄縱者革職提問兼轄官降四級調用
統轄官降二級留任提督降一級留任○四十
七年覆準出洋船所帶食米不得過五十石如
多帶出洋販賣者照例治罪将米入官○五十
六年覆準出洋船按道里逺近人數多寡停泊
發貨日期每人一日準帶食米一升並帶餘米
[118-36a]
一升以防風信阻滯出口時守口官弁逐一驗
明放行不許借端需索○又覆準臺灣産米不
許私運出洋販賣至漳泉厦門等處米少價貴
有船從臺灣帶米至該處者準其照時價糶賣
○六十一年覆準外洋番國進貢順帶貨物願
自出夫力帶來
京城貿易者聴如欲在彼處貿易該督撫委㢘能
官監看貿易完日造册報部如貢船到岸未曽
[118-36b]
報官盤驗先行售賣及内地民人為外國收賣
違禁貨物者皆照例治罪至不繫進貢之船有
裝載貨物前來貿易者照例投行納稅聴其貿
易回櫂之日不許收買違禁貨物○雍正三年
議準附居廣東澳門之西洋人所有出洋商船
每年出口時将照赴沿海該管營汛挂號守口
官弁将船號人數姓名逐一驗明申報督撫存
案如出口夾帶違禁貨物並将中國之人偷載
[118-37a]
出洋守口官弁狥情踈縱者革職至入口之時
亦将船號人數姓名逐一驗明申報督撫存案
除頭目過有事故由該國發來更換者準其更
換外其無故前來者不許夾帶入口及容留居
住若稽察不到将守口及地方該管各官照失
察例議處○又覆準福建産米無多徃販外番
船酌定帶回米以資民食徃暹羅者大船帶米
三百石中船帶米二百石噶喇巴大船帶米二
[118-37b]
百五十石中船帶米二百石吕宋東埔寨馬辰
柔桑四處大船各帶米二百石中船各帶米百
石□仔六坤安南宋居朥丁家盧宿霧蘇禄七
處中船各帶米百石於入口時将數目驗明若
有多餘一并造報均聴照時價發賣如不足數
及有偷漏情弊照接濟姦匪例治罪○又覆準
外洋行走之船動經數月鐵釘油灰㯶絲黄麻
等物準酌量携帶於照内填注數目以備察驗
[118-38a]
如有動用同船之人出具甘結存案倘有借端
多帶者照例治罪○七年覆準出洋船食米若
於酌定數目之外多帶售賣或實繫接濟姦匪
或止繫圗利察出将米入官賣米之人分别治
罪守口官弁隠諱不報者革職如受賄故縱革
職治罪○九年奉
㫖鐵器不許出洋貨賣律有明禁乃聞粤東出産鐵鍋
凡洋船貨賣向未禁止夷船出口每船所買鐵鍋少
[118-38b]
者百連至二三百連不等多者買至五百連並有至
千連者每連約重二十斤不等五百連約重萬斤千
連約重二萬斤計算每年出洋之鐵為數甚多誠有
關繫嗣後鐵鍋應照廢鐵之例一槩嚴禁無論漢夷
商船均不許貨賣出洋違者照捆載廢鐵出洋之例
治罪官役通同狥縱亦照狥縱廢鐵例議處凡遇洋
船出口仍交與海關監督一例稽察至於商船每日
煮食之鍋仍照舊置用官役不得借端勒索滋擾倘
[118-39a]
地方官弁視為具文奉行不力經朕訪聞或别經發
覺定行從重議處各省洋船出口之處均令一體遵
行永著為例○又覆準一切廢鐵除内地販賣聴從
民便無庸禁止如有将廢鐵潛出邊境及海洋
貨賣立即拏究照例治罪該管官知情故縱者
革職受賄者革職提問○乾隆元年覆準米榖
偷運出洋及在洋接濟姦匪該管文武官弁除
通同受賄知情故縱仍照律治罪外如繫失察
[118-39b]
偷運米百石以上榖二百石以上者降一級留
任米百石以下榖二百石以下者罰俸一年米
不及十石榖不及二十石者罰俸六月○二年
覆準洋船換買錢若數目過多恐有販銷之弊
令守口官弁實力稽察如有姦商圖利多載錢
出洋者即拏治罪○十三年覆準雜糧麥豆偷
運出洋除接濟姦匪者與米一例科㫁外若止
繫圖利計所運數目照二榖一米之例減等問
[118-40a]
擬至官弁受賄故縱及失察處分仍照米榖例
行○十四年覆準紅黄銅器及銅私販出洋貨
賣者分别首從治罪銅及銅器並船均入官守
口官弁知情故縱者革職受賄者革職提問失
察者降一級調用
一軍器出洋之禁雍正六年覆準商船漁船不
許携帶槍礟器械至徃販東洋南洋之大船原
與近洋不同準其携帶鳥槍不得過八腰刀不
[118-40b]
得過十弓箭不得過十副火藥不得過二十斤
洋商投行買貨即同牙人将應帶軍器數目呈
明海關給票照數製造鏨書姓名號數完日報
官㸃驗填入照内守口官弁驗明放行回日如
有短少即行訊究果繫遺失取通船甘結存案
○八年覆準徃販東洋南洋之大船準携帶之
礟每船不得過二位火藥不得過三十斤造礟
時呈明地方官給與印票赴官局製造完日地
[118-41a]
方官親驗鏨鑿某縣某人姓名某年月日製造
字様仍於照内注明所帶之礟輕重大小以備
海關及守口官弁察驗回日繳官貯庫開船再
行請領倘本船遭風礟致沉失即於所在地方
官報明免其治罪如其船無恙𡚶稱沉失者即
行訊究若商船内買有外番紅銅礟許其帶回
交地方官給與時價以充鼓鑄之用
一沿海弁兵之禁雍正九年議準商船在洋遭
[118-41b]
風落淺廵哨汛守兵丁不為救䕶轉搶奪財物
拆毁其船以致商人斃命或未致斃命皆照例
分别首從治罪在船該管官弁如同謀搶奪雖
兵丁為首該貟亦照為首例治罪雖不同謀但
分贓者照為從例治罪實繫不能約束並無通
同分肥情弊者革職若遭風被淹商人救援得
生兵丁因而撈取財物者坐贓治罪該管官鈐
束不嚴降二級留任其商人淹斃在先見繫飄
[118-42a]
沒無主船貨因而撈搶入已不報者亦坐贓治
罪如見船覆溺因不許搶奪撈取財物阻撓不
救以致商人斃命者阻救之人繫官革職兵革
糧皆分别首從治罪至沿海汛口弁兵極力救
護遭風人船不私取絲毫財物者該管官據實
申報督撫提鎮記功遇有水師千把總員闕拔
補其守備以上各官救護船二次者紀録一次
倘弁兵内因救護人船或受傷被溺該督撫提
[118-42b]
鎮保題照因公差委弁兵受傷被溺例給與䘏
典○十年議準臺灣海外重地文武官弁必互
相稽察若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如繫
武職游守以下等官将不揭報之副將叅將降
三級調用不題叅之總兵官降二級調用不告
知督撫之文職降一級留任如繫文職同知以
下䓁官將不揭報之道府降三級調用不告知
督撫之武職降一級留任○乾隆五年議準沿
[118-43a]
海守口官弁察驗挂號之處不許借端需索故
意留難如有此等情弊即行題叅將守口官弁
降二級調用督撫提鎮失於覺察者罰俸一年
若兵有需索留難將兵計贓治罪守口官弁照
失察衙役犯贓例議處
[118-43b]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