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73-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七十
  禮部
    儀制清吏司
   學校三
   一考場規條順治九年題準學政出廵半月前
   行廵視學校牌三日前行起馬牌各提調教官
   遇廵視牌到将應考生童册籍及應行事宜逐
[073-1b]
   一備完府提調官遇起馬牌到将應考生童數
   目開揭送覈就近調取生童可足兩場者候考
   其餘竢下馬日品搭定期出示調取駐劄衙門
   須寛大可試千餘人髙垣厚壁環覆以棘不許
   故留水道穴隙及假墻虛壁一切弊竇吏書房
   不得近厨厠不得近巷市仍各總界一門門各
   異鑰鑰各異牌總貯一匣以時啟閉鈔案門皂
   等房與外房須隔以墻各備行竈淨器堂上設
[073-2a]
   公座稍前置小公座以便接見試場須高敞不
   留空隙堂外甬道東西以千字文横列編號每
   額懸粉牌一靣大書某字號懸鐙於上考案前
   後左右各相去各二尺上置界尺一下置浄器
   一案脚用長竹編結以防移動仍貼某字幾號
   於案上盡號止即照案數置坐號籖東西分為
   二筩每一號為一束又備造一册務令册對籤
   號籤對案號於學政到日呈送堂左設案二候
[073-2b]
   置出題等書及照出手牌三十靣㫄設大雲版
   一架堂東西壁各備出題長柄牌六靣提牌八
   靣小公座前置長案一北首置移席換卷丢紙
   説話顧盼攙越抗拒犯規吟哦不完小印十箇
   印色備中放東西文場坐號籤筩南首留與教
   官用印兩旁設受卷長案各一分置各府州縣
   學坐牌在上每案置界尺四呈文紙五十張筆
   墨硯各一照進長柄粉牌二文場四隅各置案
[073-3a]
   一金四以備廵綽人役瞭望二門内大門外各
   設大鼓一先試一日提調官齊備生童試卷各
   照定式不許長短不齊卷靣三圏上圏書府州
   縣中圏書廪增附青社及武生童生填文武童
   下圏書習某經接縫處上用提調下用儒學各
   印鈴葢置印信方簿靣開某府州縣生童號簿
   内開送考生童姓名生員注廪增附青社等字
   各名上留空白二寸許以便書號仍照千字文
[073-3b]
   置籤一筒将形音相似如冰水王玉雨辰臣之
   類除去不用考前一日提調官信手抽籤記簿
   照號書於卷背後用教官印鈐葢摺疊彌封再
   用提調印鈐葢卷靣加浮籤書姓名第三圏下
   㫄留少許以備填坐號填號處仍鈐提調印半
   在卷半在浮籤用印畢依照入牌人數每二十
   卷一封書某州縣生童第幾牌試卷入箱封鎻
   将號簿固封提調官署内具五經四子書性理
[073-4a]
   通鑑綱目孝經小學及武經七書呈送以備出
   題試日用印卷受卷散籤給牌官東西各一人
   以教官充供給廵綽官各一人司儀門啟閉官
   一人以州縣佐貳或府首領官充司照進照出
   牌官二人以廵檢大使充廵綽瞭望快手八名
   分為二班外用廵捕官二人以佐貳首領官充
   報名吏二名書題兼受卷封卷書吏四名捜檢
   官二人以衛所官充帶領民壮二十名軍牢二
[073-4b]
   十名分東西捜檢前一日皆開具姓名册呈驗
   仍於隔别州縣分撥二班以備臨期調換試日
   漏下五鼓外廵兵壮舉放號礮以便諸生齊集
   執牌吏将生儒依次排齊於大門外候門啟提
   調官入至儀門止吏舁卷箱随入廵捕官帶民
   壮軍牢立儀門外兩旁先将執事官廪保内捜
   檢員役㸃進生童各持筆硯水注隨牌聼㸃州
   縣官於大門外照册唱名隨牌引至儀門外魚
[073-5a]
   貫序立捜檢官連唱仔細捜檢兩旁齊應二人
   對捜一人捜畢提調官㸃名給卷執照入牌官
   引二十人至公座前聼㸃用隔别州縣軍壮覆
   捜引卷散籖教官在小公座前東西相嚮照㸃
   册唱名本生應名隨以卷呈東立教官案上用
   督學印一顆西立教官信手掣籖給本生即令
   吏書坐號於卷靣書姓名於坐號册東籤者東
   下西籤者西下各認號就坐進畢内捜檢官役
[073-5b]
   出提調官教官繳㸃名册計入考若干名有不
   到者大書不到二字於本名卷上以空箱及鎻
   匙同繳提調官領坐號册率外捜檢官役出廵
   捕官禀領大門鎻鑰檢㸃大門内二門外並無
   一人方從外封鎖次司儀門官将儀門封鎖鎖
   畢堂上聲雲板堂上下皆肅静吏執題目牌於
   甬路上下行走俾其熟視短視者立禀教官将
   題高誦二三遍不許往就兵快輪班登案瞭望
[073-6a]
   凡遇各項犯規認定行次靣貌鳴金一聲高禀
   某字第幾號生童犯某事本生自持卷赴堂印
   記二人共犯二卷同印抗拒者重究如犯規不
   舉及不犯妄禀者官役重究巳時供給官禀明
   二門上擊鼓三聲許飲茶如厠一次重出者不
   準未時大門外擊鼓三聲堂上廵綽官接雲版
   三聲呼快謄真申時大門外重擊鼓堂上擊雲
   版呼快交卷酉時大門外重擊鼓堂上擊雲版
[073-6b]
   不論己未謄完皆交卷不交者收卷扶出其原
   給號籖同卷交還執事官二人候立儀門内一
   收照出牌一司啟閉受卷官東西各一人督率
   封卷吏照府州縣坐牌每學以十卷為一束三
   束為一封注明某學三十卷某官某吏封送判
   收貯各卷箱交卷時本生将浮籤揭下帶回受
   卷官每收一卷先檢卷靣如不揭浮籤或書姓
   名門第闗節及卷内夾帶片紙者不許給牌即
[073-7a]
   時禀究篇數不完者印不完二字卷上有犯規
   等項印記不許給牌将卷付本生執立堂下候
   出盡詢繫移席換卷丢紙者生員黜退童生責
   懲餘弊生員閲卷定奪童生卷屛不閲領牌至
   三十牌足司儀門官禀請鎻鑰開門収一牌方
   放一人無牌者即繫帶出試卷司儀門官拘留
   禀究如交卷時值牌盡執卷立候等收足三十
   牌廵綽官公同數明繳上原案高聲禀收牌訖
[073-7b]
   擊鼓一聲大門外廵捕官亦擊鼓一聲從外開
   鎖門止半開逐一放出把大門官吏不許入閾
   内二門官吏不許出閾外生員出盡收卷官計
   算收過籤數收過卷數與送考人數有無異同
   禀請㸃名册填送察覈至發落先一日牌出提
   調官備絹紗絨花紙墨筆以為一二等生員奨
   賞紙筆紙花以為三等前十名奨賞當日送進
   提調吏書就等第名數起止文案呈提調鈐印
[073-8a]
   訖次日開門提調官領出閲過試卷傳齊生童
   校對彌封及坐號簿拆封填名先拆不取童生
   卷次拆六等生員卷将各卷唱名給看彚繳如
   有字號舛錯等弊持案進禀如無别弊諭令先
   散次拆生員一等至五等及取進童生卷各填
   卷填案唱名給看若字號舛錯持卷進禀發案
   畢同原編號簿送覈教官随領諸生聼候發落
   先将訪過優劣生員同衆審問衆情厭服方行
[073-8b]
   賞罰既畢諸生聼候唱名循序至檐下一等二
   等各為一班三等人多量分數起交卷領賞用
   鼓樂導引行優者居前次一等次二等者由中
   門出次三等由東角門出次四五等由西角門
   出發落不到者革頂帶限一月考奪取進童生
   即隨生員進以次發落○又題準童生乃進身
   之始不可不嚴為之防學政文到先期曉諭報
   名取鄰里甘結身家無刑䘮替冒各項違礙方
[073-9a]
   準收試每府各州縣闗㑹一日同考府試亦彙
   齊一日以防重冐務照入學名數縣取二倍府
   取一倍府考取録已定册報名數榜示童生照
   所取次序五人為一結取行優廪生親筆花押
   保結照格眼册式當堂令各童親塡年貌籍貫
   三代經書彙為一册並各結状黏送覈對其㸃
   名册仍書年貌不對者不準收考每名仍開保
   結廪生姓名於下㸃名時廪生與同結五人互
[073-9b]
   相覺察如有倩代等弊即時舉出容隱者五人
   連坐廪生黜革其府州縣原取之卷合釘封貯
   候𤼵落覈對至於寄學改回及稱遊學随任等
   事别送者悉不準行發案日再行覆試筆跡雖
   同而文理不通亦不準入學詐冒籍貫投充入
   學及詭寫兩名随處告考或假揑士大夫子弟
   希圗僥倖或繫優娼隸卒之家及曾犯罪名問
   革變易姓名等弊訪出嚴行究革若教官納賄
[073-10a]
   容隱生員扶同保結一例治罪更有冒名頂替
   換巻代筆之徒尤屬傷風敗類臨時嚴察重治
   ○又題準學政按臨提調官送憲綱册首開提
   調正官次佐貳首領教官各注在任公出等字
   以便接見見時免用手本次鄉賢名宦見在祀
   者各爵里姓名行實次旌過孝子順孫義夫節
   婦各姓名年嵗籍址行實繫何人舉報次先聖
   先賢祠墓次鄉大夫爵里進士舉貢科第次有
[073-10b]
   無山林隱逸懷才抱德之士次鄉飲賔介行實
   姓名及某人保舉次射圃社學鄉約址所教讀
   約正副姓名次學田地畝廛房租税數目次本
   郡州縣山川圖誌名賢書籍碑刻古蹟以上各
   為一册又格眼册将通學生員年貌籍貫三代
   所習經書及某年月日入學考取幾等幾名中
   間補廪補增停降𤼵社收復科舉及丁憂縁事
   改名給假患病等類挨年月開明内廪增附青
[073-11a]
   社各以資次為序廪停未降者附廪末降增附
   者列增附前增停未降者列增後降附者列附
   前縁事者注明曾否歸結患病給假原限何時
   復學丁憂者何時服闋累次未經嵗考者原繫
   何因改經改學改名原繫何學何經何名問革
   者奉何衙門批問皆令各生親筆填注中有差
   錯各生任之惟患病給假許書吏代書候本生
   復學用紙大如格眼親書繳送以便更貼其武
[073-11b]
   生亦照式填注册末凡舊案有名今中式應貢
   告免病故援例等事未經除名者均明白開款
   附於册後上用提調印下用儒學印候考校牌
   到一月内差人解閲如有錯漏增減隱匿者教
   官議處吏坐贓究革又便覽册開造通學生員
   若干名内廪增附青社若干名現在聼考若干
   名丁憂患病等項若干名必總撒相合其前案
   幾等生員若干名賞格幾何優劣幾名童生入
[073-12a]
   學儒士科舉送考遺才各若干名止具總數並
   五科内鄉試及十年内所出題目候出廵下馬
   日送○又覆準嗣後凡府州縣考試文武童生
   時即照學政衙門考試之例令本籍廪生一體
   保結仍於㸃名散卷時識認倘有冐替等弊將
   廪保黜革治罪若府州縣官不遵定例令廪保
   識認經學政糾叅將府州縣官照溷行收考例
   議處又雇倩槍手代筆照誆騙舉監生員人等
[073-12b]
   財物指稱買求中式例其雇倩代筆之人照舉
   監生員央浼營幹買求中式例知情保結之廪
   生照知情不首例再槍手之弊多由包攬之徒
   隨場窩藏射利嗣後如有包攬之人與槍手同
   罪其窩留之家不知情者照不應重律治罪其
   有入已贓銀者計贓以枉法論如有仍前草率
   完結者令該督撫指叅將學政提調官分别議
   處○康熙九年覆準嗣後江南鳳陽府屬之鳳
[073-13a]
   陽鳳中長淮等三衛並上江所屬衛學皆照新
   安衛例與考童生責令該衛守備按名造具印
   卷印册考試錄送提調提調考試錄送學政其
   童生保結即令該衛廪生認保如無廪生該衛
   增附生員互保倘有槍手冐籍等弊即將該衛
   守備照例議處互結生員一例治罪至武童亦
   照此例辦理○十年覆準嗣後苗猺生員應嵗
   科兩試彌封後别於卷面塡注苖猺字様以便
[073-13b]
   學政閲卷時與民籍生員相校酌量位置○又
   覆準嗣後學政按臨各府於考試招覆之日提
   調官即對明坐號姓名將縣府原取本卷觧送
   學政與所取之卷逐一磨對倘文氣筆跡稍渉
   可疑即行按䆒則立法更為周密而代倩之弊
   可除○二十八年覆準滿洲生員不能騎射者
   不準考試○二十九年覆準奉天滿洲䝉古漢
   軍考取生員令奉天將軍副都統等驗射馬歩
[073-14a]
   箭能射者交該府丞考試○又覆準州縣府考
   取童生不必限數照常考送如荒謬不通故意
   朦溷準學政覈叅其縣府兩試卷一併觧送學
   政三連對騐筆跡○雍正元年覆準童生考試
   由州縣送府由府送學政各加印結方準考取
   生員行令各督撫學政實心奉行嚴飭廪生不
   許擅保品行不端之士○又覆準童生應試未
   取之卷槩不發出或學臣不肯盡心批㸃以致
[073-14b]
   遺落佳文亦未可定嗣後嵗科兩試學政務將
   未取之卷批出不取緣由交與教官令該各童
   領去閲看○七年定八旗送考童生照外省考
   試由本佐領考試過送本叅領考取再報都統
   咨送學院入場之日各該佐領親率領催㸃名
   捜檢或生童等仍前代考夾帶或叅佐領不秉
   公考試察出一并治罪○又覆準嗣後八旗考
   試文童於四月以前由部行文該旂移取名册
[073-15a]
   該旂於文到日將應試之人姓名年貌備造清
   册於兩月以前移送到部由部㑹同兵部將應
   試名册校對清楚如該旗兩月以前不移送到
   部者由部據實題叅如禮兵二部不詳為校對
   以致遺漏舛錯者監射大臣據實題叅仍將遺
   漏舛錯之人姓名補行改正入於册内準其考
   試嗣後考試每旗委叅領一人每叅領下委賢
   能官一人本佐領内管領下各委領催一名帶
[073-15b]
   領應試之人送叅領等官看驗於騎射時公同
   送考並將委出之叅領等職名與應試人名册
   一并移送到部注册由部同兵部校對名册時
   亦傳集伊等公同對閲毋致遺漏舛錯射箭後
   入場之時亦令原委叅領等識認送到如有對
   册考箭入場之時原委之叅領等有不到者該
   部即題叅議處○九年覆準大宛二縣考場僻
   在通州以知州為提調兩縣童生非其統屬不
[073-16a]
   能彈壓應改并貢院與八旗生童分作兩日考
   試順天府治中專司提調與府丞一同稽察頂
   冐代替等弊其中旗民應令各編字號毋致溷
   淆○十年覆準順天所屬童生除大宛二縣外
   其餘二十三州縣童生州縣考後皆由霸昌道
   錄取送院但該道駐劄昌平各州縣隔逺有多
   至數百里者而該道事繁不能按期考試守候
   需時嗣後二十三州縣童生於州縣考後免其
[073-16b]
   遠赴昌平令四路同知各按本轄之州縣就近
   分考錄取送院該同知於駐劄地方酌設考場
   闗防愼密按期考試○又議準八旗童生遇考
   試之年由部行文到日各叅領遍傳各佐領下
   童生彚齊造册申送本旗都統擬定考試日期
   行文翰詹衙門咨取科甲出身滿官一人在該
   旗公所㑹同叅領佐領考試應試童生於試日
   黎明齊赴該旗公所聽各該佐領㸃名識認以
[073-17a]
   杜頂冐等弊試竣將錄取童生數目呈都統造
   具三代履歴年貌滿漢清册移送到部轉送兵
   部考箭其試卷鈐印彌封廵邏捜檢等項均交
   各該旗委官辦理○十一年覆準例載凡童生
   州縣考試於督學文到每府各州縣闗㑹一日
   同考府試亦彙齊一日以防重冐其㸃名手册
   仍書年貌有不對者不準收考嗣後府州縣有
   徇情濫縱不肯㸃名及地方豪紳劣衿有倡縱
[073-17b]
   閙場之處該學政訪聞即㑹同該督撫指名題
   叅至童生院考該學政嚴察保廪如有假冐槍
   手等情即將保廪照例斥革究治○十二年覆
   準嗣後學臣下馬即行封門考試先文生次文
   童將文案發過然後較試武場生童先考騎射
   次考䇿論俾文武内外場規肅清○又覆準嗣
   後大宛二縣文武童生於嵗科兩試亦照例由
   縣審音考試試畢發案造册送府丞考試發案
[073-18a]
   造册送學政隨棚考試其縣府原卷照例合訂
   以備覈對如童生内有不經由府縣兩試者該
   學政不得濫行收試○乾隆十九年覆準直省
   學政考試遇州縣應試人多府考事竣提調官
   豫将取錄童生總數申報學臣存案以杜造册
   送院時胥吏受賄攙入冐籍互考姓名之弊學
   政按臨提調官按應考人數刋刻坐號戳記投
   納學署催齊生童試卷於卷面加貼浮籤開具
[073-18b]
   姓名鈐以印信半在卷靣半在浮籤於卷後用
   小字編號折角固封生員卷鈐教官圗記童生
   卷鈐州縣官印再葢以提調印是為彌封字號
   更置彌封册將生童姓名籍貫並卷後編號詳
   載於册封貯提調公署試日候學政門初啟即
   具㸃名册連卷箱一同投進其坐號姓名册停
   其進送學政於門内東西文場適中之地設公
   座兩旁各設長案每案酌量多寡委教官數人
[073-19a]
   生童㸃名給卷時不鈐學政闗防不别設號籤
   書卷面以致延誤晷刻但取提調官所進坐號
   戳記攪亂分為數盤配以印色各置兩旁案上
   仍各設空盤備用提調官於大門外㸃名每二
   十名一牌引至二門聽唱名魚貫而入學政堂
   吏給卷生童領卷後單名向東案䨇名向西案
   教官各信手取坐號鈐於卷面隨以用過之號
   别置空盤生童認坐號就坐位㸃名畢學政以
[073-19b]
   㸃名册發出封門教官以餘號及㸃名不到之
   卷封繳學政生童試藝既畢自揭卷靣浮籤交
   納試卷各記明坐號候啟門出學政閲卷取錄
   止憑坐號發招覆團案覆試已定生員於等第
   全卷童生於取錄各卷均鈐學政闗防發交提
   調官拆出卷後編號驗與編號册姓名相符然
   後塡榜發案
   一生童戸籍順治元年題準設寓學於
[073-20a]
  京城遠方士子游學者取的當保結準附順天府
   學一例考試又設廪十名照縣學例充貢○二
   年題準寓學諸生本年郷試暫分監生中額三
   名嗣後皆發回本省如父母墳墓向在北方即
   繫土著學政覈實令入籍應試○十一年題準
   教職子弟隨任入學者嚴加考試如文理明通
   發回原籍肄業其餘嚴行黜革○又題準遼陽
   設立儒學其永平府遼生均歸遼學肄業○康
[073-20b]
   熙五年題準遼生寄籍山東者歸併山東各學
   考試寄籍永平者歸并永平府學考試其山東
   永平寄籍遼生並夾字號名色咸除去○十年
   題準四川士子寄籍他省入學者各直省廵撫
   察詢自順治元年以來有願回籍者令其回籍
   蜀撫覈明本生籍貫撥入該府州縣儒學考試
   四川學政將回籍生員造册報部直省各學政
   亦於報部册内注明回籍以便察覈如有冐籍
[073-21a]
   四川希圗應試者本生黜革治罪該地方官叅
   處○又題準安插墾荒武弁永駐入籍納糧當
   差者其子弟均準考試○十六年議準凡監生
   生員有冐籍者許本生赴部自首改歸原籍免
   其斥革在外赴學政自首改正報部○三十九
   年覆準在京冐籍生員除入籍二十年以上者
   不議外餘以部文到日為始限兩月内具呈自
   首改歸原籍如過期仍照例黜革○四十年覆
[073-21b]
   準嗣後如有彼州縣在此州縣入學又有同省
   異府同府異縣冐籍入學許本籍童生出首將
   不能察出各官題叅治罪○又覆準廣西土官
   土目子弟有願考試者先送附近儒學讀書確
   驗鄉音收送如試官竟自收考及土官禁遏與
   試者該撫題叅交部嚴加處分○四十二年題
   準貴州童生照滇省例許同省各府之人應考
   竢人文充盛再行禁止○六十年覆準直𨽻冐
[073-22a]
   籍生員以部文到日為始限兩月内具呈自首
   改歸各省亦照此例遵行○雍正二年覆準貴
   州儒童日漸增益即下州小縣亦可不至闕額
   嗣後將考取童生隔府隔縣撥入别學之例永
   行禁止○又覆準各省異籍之人每臨期冐稱
   本省住居窵遠頂替代倩無從察覈令該學政
   飭地方官並提調官教官嚴行禁止如有徇私
   容隱等弊察出將冐籍之人與頂替代倩並保
[073-22b]
   結之人從重究治該地方官并提調官教官照
   例議處○又覆準寄籍生員内有食廪挨貢者
   應照康熙六十年之例盡行改歸原籍食廪挨
   貢悉照本身年分次序其父兄既經改歸則子
   弟自不能援例冐籍○三年覆準直隸冐籍生
   員自康熙六十年議定改歸原籍限期兩月今
   行至四年猶未止息嗣後有未經呈首者一槩
   不準改歸察出照例黜革○又覆準貴州黎平
[073-23a]
   府永從縣二學半繫五開衛人今五開銅鼓歸
   黔管轄其生童就黔考試無容置議至黎平永
   從二學自衛改縣治劃清地界令隸府屬者歸
   府隸衛屬者歸縣仍將分隸之處報部○又覆
   準廣東廣州十二衛東莞等二十六所軍户田
   糧皆歸并附近州縣其衛所軍童入學原有定
   額名數今一衛所戸口屯糧有收入附近數州
   縣者若各就屯糧歸併之州縣則零星難以考
[073-23b]
   試嗣後仍歸從前原考之州縣考錄申送○四
   年覆準甘肅平凉衛附近屯民編列衛籍準赴
   平凉縣考試照舊撥府學兼管岷州衛西固所
   附近屯民亦準赴岷州㕔考試其歸德所向繫
   河州統轄今河州衛雖裁而生童考試歸并河
   州其歸德所生童亦照例附入河州考試○五
   年覆準
  盛京幅&KR0695廣闊未便總屬奉天府學教官稽察見
[073-24a]
   在滿合字號入學諸生一百十有九人詢明居
   址撥歸各相近之州縣學令該學教官與本學
   民籍生員一同管束每遇嵗科正考即由該學
   申送府丞考試一案發落按其名次補廪補增
   出貢其見在府城及承德縣界居住者仍隸府
   學嗣後滿合童生考試之前先令該將軍將各
   童居址開送府丞以憑入學時分撥附近之州
   縣學○六年議準寄籍廪生改歸者皆改為候
[073-24b]
   廪與原籍諸生照考案先後挨次新舊間補較
   其食糧年分挨序出貢至嵗科考試童生飭令
   該地方官覈明實繫土著之人取具廪生的保
   五童連名互結方準收考倘有仍前冐考者除
   本童照冐籍例治罪外并將廪保黜革互結之
   各童一同治罪仍將收考地方官照濫行收考
   例降一級調用○又議準廣東韶州右翼鎮三
   營兵丁隨師入廣迄今三世分防各縣田宅墳
[073-25a]
   墓皆在斯土無籍可歸與入籍二十年以上之
   例相符應準其入籍分防之各縣照商童用商
   人保結之例於縣考時令各營該管之千總把
   總出結保送並令各營童五名互結先期投遞
   本管專轄官以便移送入籍之各縣該縣驗明
   即準收考倘有不繫兵丁子弟及入籍未滿二
   十年者本童並互結各童濫行出結之武弁照
   例治罪再民籍廪生與營童聲氣不通恐借端
[073-25b]
   勒索業有本營保送準暫停民籍廪保竢營童
   中有入學補廪者再準保結其别處有與韶州
   鎮事體一類者照此例遵行○又覆準江南蕪
   湖寄籍童生計其入籍已二十年以上該地方
   官秉公察覈按其入籍年分造具清册申送學
   政準其與考其已經入籍蕪湖之人不許仍在
   原籍地方考試○又覆準粤東廣州潮州等府
   屬向有通考之弊隔府隔縣濫冐入學者甚多
[073-26a]
   童生取進後各歸本籍教官多不識靣百弊叢
   生應照臺灣改歸本籍之例限兩月内許其具
   呈自首該地方官㑹同教官逐一覈明改歸原
   籍○七年議準浙屬冐籍文武生員除入籍二
   十年以上有田産廬墓者不議外其餘照臺灣
   例限文到兩月内具呈自首改歸原籍其廪增
   改為候廪候增竢改歸後考居優等準其與本
   籍諸生按名次間補仍照原食餼年分挨次出
[073-26b]
   貢如過期不首黜革治罪○又覆準四川烏䝉
   鎭䧺二府改歸雲南應將寄籍二府生員並舉
   貢監生按其的實籍貫改歸應試除烏䝉府並
   無土著生員不議外其鎭䧺府土著文武生及
   舉貢監生均改歸雲南應試該撫造册報部○
   又議準湖南鎭谿所學生員九十餘名外籍冐
   占者三十餘名照冐籍苖猺改歸之例限兩月
   内具呈自首地方官教官察明改歸原籍其中
[073-27a]
   廪增改歸者令其以附生應試竢改歸考居優
   等方準挨補嗣後再有冐籍鎮谿所者將該地
   方官照明收冐籍童生以占本縣正額之例降
   二級調用廪生即行褫革本童照冐籍例治罪
   又辰州屬之五寨司向來亦多冐籍亦照此例
   釐清該學政仍造清册報部稽察○又議準浙
   省舊俗多有以出繼外親之姓與考入學又有
   因試不獲售急於進取即以他姓赴考僥倖入
[073-27b]
   學者許其具呈自首令本學教官逐一究明的
   實姓名加結申詳改正學政於學册内注明報
   部嗣後生員不復本姓及童生冐姓入學者除
   本人褫革外仍将失察教官及濫送之地方官
   照例議處行文直省一例遵行○九年覆準湖
   北從前寄籍諸生照浙江之例限文到兩月許
   其呈首改歸原籍但自首改歸諸生又多冐名
   頂替之弊今湖北生員有遠至數百里千餘里
[073-28a]
   者居址遼隔眞假難稽以甲換乙勢所不免應
   令該生於自首呈内開明原籍族黨鄰里三代
   名字及本身年貌因何冐籍縁由該地方官㑹
   同該學教官察覈明晰加具印甘各結造册報
   部準其改籍應試嗣後如有冐名頂替等弊𤼵
   覺将出結各官嚴加議處其應試童生照定例
   入籍二十年準其收考如有仍前濫冐送考者
   將本童並送考之地方官照例議處○又覆準
[073-28b]
   廣西泗城鎭安二府見無應試童生應令外省
   及本省異府之人有情願入籍者具呈府縣送
   入煙户册即申詳布政使司咨詢本籍如無過
   犯準其入籍考試仍呈明學政衙門注册該學
   政於考試時按籍而稽如册内無名不得濫考
   入學中舉之後照奉天定例不許移回原籍其
   子弟及兄弟之子同時入籍有名者準其考試
   無名者不準冐考至入籍後飭令地方官嚴行
[073-29a]
   稽察如有行踪詭秘不守本分者立即逐回原
   籍地方官失於覺察該管上司指名題叅照例
   議處再童生應試例用廪生保結及五生互結
   泗鎮二府既無廪生應令入籍考試之人即為
   土著童子之師使之薰陶漸染以開其愚䝉至
   應試時即令以業師為保結其慶逺府屬之荔
   波州東蘭州太平府屬之寧明州既無應試生
   童與泗鎭二府相同應準照此例嗣後如有土
[073-29b]
   屬内以土改流之州縣亦均照此例竢十科後
   均行停止○又覆準楚省士子寄籍黔省入學
   越占黔省士子額數應照浙省改歸原籍之例
   令地方官㑹同教官將黔中寄學各生逐一改
   歸楚省該學政别造清册報部察覈○又覆準
   順天府考試童生例由大宛二縣嚴加審音的
   繫本籍童生然後造册由府送院嗣後令府尹
   不時稽察如大宛二縣視為具文朦朧申送照
[073-30a]
   徇庇例議處如既經送院之後不肖廪保有借
   端索詐者亦照例治罪○又覆準四川茂州羌
   民久列版圖載糧入册與齊民無異應準其與
   漢民一同應試卷靣不必分别漢羌取額不必
   加增憑文去取廪貢科舉一循定制候人文蔚
   起再請增額其所屬汶保二縣羌民果能觀感
   興起亦照此例考試○十年覆準嗣後苖童應
   試用漢廪生一名苖生一名不論廪增附生公
[073-30b]
   同聯名保結照定例用五童互結如有民童冐
   入苖籍者一經察出将保結各生究問褫革教
   官濫行收試者題叅議處○又覆準湖南永順
   桑植二縣尚未設有學校其撥歸永順之生員
   四十名應令其暫附安福縣學與本學生員一
   同考試仍將撥歸之生别造清册送部察覈其
   撥歸永順之廪增照舊注册應出貢者準其一
   例出貢其增附生有考居前列者與本學生員
[073-31a]
   照考案先後挨次間補○十年
諭冐籍頂名例有嚴禁况嵗科考試為士子進身之始
 尤宜加意清釐江蘇地方童生應試率皆彼此通融
 互考甚且有一人冐考數處或多作重卷數名以為
 院試時售賣之地者此種弊端所闗士習匪淺朕思
 各府州縣皆有煙户册籍難以朦溷誠於州縣考試
 之時童生報名校對煙户無訛方許廪保塡結府考
 院考皆令原保廪生識認則冐籍頂名之弊可除著
[073-31b]
 該督撫轉飭所屬實力奉行不得視為故事學政亦
 不時稽察如有仍蹈前轍者察明按律究治欽此○
   十二年議準嗣後寄籍之恩拔嵗貢生勒限三
   月許呈首地方官申詳學政改歸本籍其見任
   教官内有繫本邑及鄰邑之人亦令呈明改歸
   本籍仍聽隔府調補如逾限不行呈明一經察
   出照冐籍例題叅褫革治罪至由俊秀寄籍捐
   納貢生者亦令地方官飭令依限自首一例改
[073-32a]
   正○又覆準各省教官有隨任子弟遇考試時
   即令在見任地方冐籍入學殊干定例嗣後遇
   嵗科考試令該教官出具並無子弟隨任冐考
   印甘各結申送學政衙門存案如有仍前冐考
   者一經發覺除將本童及廪保褫革治罪仍將
   該教官題叅議處其從前有隨任冐考入學者
   以文到日為始限兩月内許其具呈自首改歸
   原籍如過限不行呈首察出照例黜革○十三
[073-32b]
   年十月議準八旗開户人等當我
  朝定鼎之初有投充者有養育者有俘獲者本繫
   良民既經開户即猶之復籍自應準其考試至
   於旗下累世家奴實屬出身微賤其本身及子
   孫考試永行禁止○又議準川省各屬寄籍之
   生員限文到兩月内許其具呈自首該地方官
   㑹同教官逐一改歸原籍其子弟亦令隨父兄
   改歸本籍考試如寄籍各生有逾限不首及子
[073-33a]
   弟有仍前冐考者将該生究問黜革冐考之子
   弟嚴加懲治○又覆準粤東廣州等府從前考
   進雷瓊等府屬之貢監見在呈首者該學政造
   册報部改歸其未經呈首者以文到日為始限
   兩月自首改正如限内不首一槩不準改歸將
   來倘在地方恃符生事或經訪聞或被告𤼵繫
   附籍之貢監照例黜革仍從重究處○又覆準
   粤省各衛所屯軍籍童生額多人少且軍民兩
[073-33b]
   籍冐考控訐不已應照直隸河間等衛裁并歸
   縣之例將粤省各衛所屯童生歸入見在住居
   納糧之州縣民籍内應試所遺各軍籍撥入各
   該府學文武童生額數悉由各該屬州縣民籍
   内一同憑文撥取○又覆準黔省畢節縣屬之
   赤水河北地方撥歸永寧縣統歸川省管轄所
   有赤水河北儒童自永邑歸川之後即赴永寧
   考試入學已逾三年而文武生員嵗科兩試至
[073-34a]
   今仍赴黔省應將畢節縣河北地方之文武生
   員改歸永寜縣仍令該學政將撥歸之文武生
   員備造清册送部察覈並嚴飭改歸以後不得
   仍入原籍考試○乾隆元年覆準滇省廣南麗
   江普洱三府及昭通府屬之思安永善二縣鎭
   沅府屬之恩樂縣東川府屬之㑹澤縣見在夷
   多漢少人文寥落難以敷額除見任本處官員
   子弟不準入籍考試外如有異省及本省異府
[073-34b]
   之人情願移家入籍者準照廣西太平等府之
   例同土著之人一同考試或該地方漸染薰陶
   人文日盛可以無慮闕額即將入籍夷鄉之例
   奏請停止其從前寄籍各學之生若改歸原籍
   則土著無多未免學校空虛應免其改歸原籍
   ○二年覆準江南昭文崇明士子考試將薛家
   等沙畫定界址以崇明之半洋大安戲臺沙為
   準沙以南赴昭文崇明考試沙以北赴通州考
[073-35a]
   試其有田産在江北沙洲而見今居住崇明境
   内及新近遷入通界未及二十年者仍在昭文
   崇明考試其向繫沙洲入籍在通見有廬舍户
   册足據不論是否二十年有無墳墓皆準其赴
   通考試如将應在該州考試之人或妄行攻揭
   及廪保抑勒者照例分别治罪至従前冐考通
   籍入學者照寄籍改歸之例限文到两月内令
   其據實自首準其改歸原籍如逾限不首即照
[073-35b]
   冐籍例治罪○又覆準川省實多湖廣等省遷
   移之人其各學生員内如有外省之人假借糧
   名冐考入學者定例二年以來自己察明改歸
   至既經在川置有田宅承糧應差父母妻子聚
   廬而處即不得聼其任意改歸且有此縣實繫
   本籍而希圗彼縣便宜或稱同姓為本支或指
   田糧為證據本生借名改歸各學互相攻詰事
   屬紛擾適滋冐考之弊應将川省寄籍改歸之
[073-36a]
   例即行停止○三年覆準廣西泗城鎭安二府
   及慶逺府屬之東蘭州荔波縣太平府屬之寧
   明州準令外省入籍考試之例即行停止仍令
   該府轉飭該地方官留心稽察嗣後倘有外省
   之人竄名冐考情弊将本人及廪保照例治罪
   并將失察官題叅議處○又覆準滿洲漢軍考
   試各有一定籍貫不能溷淆惟内府及王公府
   屬人員有假充莊頭子弟隸内府管轄編入上
[073-36b]
   三旗者又有舊漢人在内管領下及下五旗王
   公府屬旗皷佐領内者此等人員原繫漢人並
   非滿洲因考試之時皆由滿洲都統咨送是以
   從前每有在滿洲額内入學中式者應行文内
   務府並八旗滿洲都統有内府及王公府屬舊
   漢人誤在滿洲額内入學出貢應歸入漢軍額
   内考試者定限三月逐一清出縁由取具該叅
   佐領印結造具清册咨部存案嗣後内府王公
[073-37a]
   府屬人員考試之時内務府及八旗滿洲都統
   務嚴飭該管官逐一稽察其投充莊頭子弟及
   内管領旗鼓佐領之舊漢人均别册送部歸入
   漢軍額内考試有將應歸漢軍考試之人造入
   滿洲册内咨送者察出叅奏將該管都統佐領
   照朦溷造册例議處○又覆準定例入籍二十
   年以上方準應試葢謂無籍可歸者而言如本
   有應考之原籍而以寄籍地方見有田廬可據
[073-37b]
   两處考試者此等僥倖之習㫁不可長應令地
   方官逐一稽察如無籍可歸而入籍之年又與
   定例相符者方準收考其或寄籍地方雖有田
   廬而實有原籍可歸應令地方官彼此闗㑹将
   此等童生撥回原籍考試倘實繫無籍可歸申
   詳督撫學政許其應考立案如無知之徒聚衆
   攻擊者為首照誣告人杖罪加所誣罪三等律
   杖六十徒一年為従減一等杖一百仍停其考
[073-38a]
   試○四年覆準廣西泗城鎭安慶逺等府西隆
   歸順東蘭等州外省入學之文武生六十餘名
   非見任官之子弟親戚即各衙門西席幕賔應
   令該學政究明咨回本籍肄業應試仍分晰造
   册報部以杜冐濫之弊○又覆準從前冐籍順
   天生員除康熙六十年雍正十三年勒令改歸
   後或仍有實繫南人認宗冐考或本繫南生重
   考入學者統以一年為限令該教官逐一詳報
[073-38b]
   學政暨順天府丞並許該生自首均改歸原籍
   如逾限不改察出褫革仍令該教官出具並無
   冐籍印結申詳存案務秉公確實勿許借端苛
   求嗣後考試應仍令該學政嚴飭該教官廪生
   等於應試童生務逐一認識出具保結該縣及
   該府丞於府縣考之前詳加審音倘仍有前項
   認宗冐考等弊除本人治罪外仍將不行稽察
   之各該管官以及廪保等照例分别議處○五
[073-39a]
   年覆準八旗投充養育俘獲人等曾在主家服
   役開户之後究有主僕之分其子孫應不準考
   試至别載册籍人户内惟奉
 㫖準其居官考試及抱養民人本繫良家者均準考
   試外其餘考試一槩停止○七年議準安挿江
   西改土為流之土司子弟準照湖廣等省苖猺
   例一同入籍考試○八年議準商童考試例由
   鹽道衙門録送雖有廪生保結仍以甲商保結
[073-39b]
   為憑嗣後如有甲商濫保冐籍者即将該商斥
   革照不應律治罪○九年覆準川省土著甚少
   多繫湖廣遷移之人各府州縣互相冐籍入學
   嗣後有居住該州縣而入學他邑限文到两月
   内自行呈首将里居田糧墳墓逐一造册該州
   縣務徹底清釐册送學政察覈仍交該教官與
   本生一體考察按季報學政分别勸懲如逾限
   不行呈首即行褫革○十年覆準冐籍順天考
[073-40a]
   試之人除入籍二十年並無原籍可歸外其未
   滿二十年及已滿二十年有原籍可歸者統以
   部文到日一年為限由科甲出身之見任官及
   候選之進士舉人貢監具呈大宛二縣申順天
   府尹廪增附生員呈該學教官申順天府丞轉
   申學政均咨回本籍報吏部禮部注册生員食
   餼挨貢照舊例按年月次序倘逾限不改一經
   發覺生監舉貢及職官進士皆照例斥革奉行
[073-40b]
   不力之該管官罰俸一年自行察出者免議○
   又覆準順天府丞考試移咨都察院奏委滿漢
   御史各一人㑹同審音如有冐籍将廪保褫革
   照變亂版籍律杖八十受財者計贓論○十六
   年覆準廣東商籍生員册開二百餘名其應嵗
   科考者僅百餘名餘皆入游學患病項下至鄉
   試之時始赴補考録遺是商籍諸生平時半回
   本籍並非實繫商人子弟相依不能逺離者可
[073-41a]
   知嗣後必實繫商人子弟在行鹽地方居住不
   能回籍應試者方準於商籍應試若雖繫商人
   一族而不住行鹽地方及他姓子弟冐入商籍
   者将保送之商人照例究處
   一衡文黜陟順治九年題準生員考案一等文
   理平通增附青社俱補廪無廪闕附靑社先補
   增無增闕靑社先復附仍各候廪原廪增停降
   者準收復照序補廪二等文理亦通增補廪附
[073-41b]
   靑社補增無增闕靑社先復附原停廪降增者
   準復廪增降附者止準復增候補不準補廪三
   等文理畧通原停廪者準收復候廪其丁憂起
   復病痊考復縁事辨復及原增降附者亦準收
   復照新舊間補青衣發社者準復附廪已降增
   者不準復四等文理有疵廪姑免責暫停食餼
   不作闕子限讀書六月送考定奪原繫停降者
   不準限考至下次嵗考定奪增附靑社均扑責
[073-42a]
   示懲五等文理荒謬廪停作闕原停廪者降增
   增降附附降靑衣靑衣發社原發社者黜為民
   六等文理不通廪膳十年以上發社近六年以
   上與增十年以上者發本處各充吏不願者聽
   餘皆黜退為民内進學未及六年者發社○雍
   正二年覆準各省學政務恪遵定例秉公考校
   分别等第以示勸懲毋得過寛徇私其或有州
   縣人文果盛確無荒謬不通之卷亦不必苛刻
[073-42b]
   推求必列後等以示無私○又覆準八旗生員
 特恩給與錢糧贍養讀書若無考校恐或怠於誦讀
   令該旗都綂於嵗考前将領錢糧生員備造清
   册咨部轉送學政嚴加校閲考居前等者照常
   領給居四等以下者停其給發遇下次考居一
   等二等三等照漢廪生開復例仍給原領錢糧
   如四等不願再考即将學册除名聼其復歸護
   軍驍騎當差○又議準嗣後令八旗都綂遇嵗
[073-43a]
   考之年将各佐領生員嚴催赴考學臣照考漢
   生員例優等補廪補增劣等降靑降社但八旗
   生員有考箭之例文理兼長為難如無甚荒謬
   不必苛求但置之後等
   一勸懲優劣順治八年題準該管有司官於諸
   生進見湏設立門簿或公事或私事或自搆訟
   或為人訟或自為證或被牽訟全載情節其有
   事不干已輙便出入衙門乞恩網利議論官員
[073-43b]
   賢否者許即申呈學政以行止有虧革退若糾
   衆扛幫聚至十人以上罵詈官長肆行無禮為
   首者照例問罪其餘不分人數多少盡行黜革
   為民○又題準在學生員凡遇
 萬夀聖節元旦冬至及丁祭一應禮儀務湏整齊嚴
   肅有高卧不赴與舛錯驕蹇者即行責治如以
   浮靡輕佻相高縦酒宿娼蕩閑踰檢自等於市
   井之輩有犯必黜不得少貸○又題準各省生
[073-44a]
   員間有身列黌宮見充書吏者又有原繫積年
   衙蠹經犯罪名䝉溷入學者皆斥革嚴究治罪
   至見在衙門應役之人冐應童試嚴察重治廪
   生教官扶同保結者并行議處○九年覆準士
   子有敦本尚實行誼表著者提調官細加體察
   取具本學師生及本族鄰里甘結申送學政覈
   實即加奨賞若有平日不務學業囑託把持武
   㫁包攬或揑造歌謠興滅辭訟及敗倫傷化過
[073-44b]
   惡彰聞者體訪得實不必品其文藝即行黜革
   但行優者不許通同賄冐行劣者不許徇情姑
   息並不許輕信開送致被挾私中傷違者従重
   叅處○十五年題準各學劣生有不遵條例者
   教官揭報學道嚴行褫革如教官徇情不報罰
   俸六月至三名者革職學政經教官揭報不盡
   法懲處被撫按糾察每一名以上罰俸六月三
   名以上罰俸一年五名以上降一級七名以上
[073-45a]
   革職至舉優行者以孝弟為先不得以操履平
   常充數如有扶同受賄情弊察出将教官重處
   ○康熙二年題準教官徇情不報劣生者一名
   革職學政不盡法懲處者一名降四級三名革
   職○雍正元年覆準飭令各省學政務細加察
   覈生員有品行端方行誼表著即奨賞列薦送
   入國學其品劣敗倫者即行黜革各教官務舉
   覈確實如有通賄濫舉挾讐妄劾者學政察出
[073-45b]
   即題叅議處教官之舉劾咸當者於計典内聲
   明列薦學臣報滿之日将任内舉黜之數奏
 聞造册報部察核○又覆準自來學政考試文武生
   員衡文之外未聞舉一優行黜一劣行著再申
   飭學政轉行教官實心訪察有居家孝友品行
   端方者列為上等至若武斷把持過惡彰聞者
   列為下等造具實行淸册於學臣按臨未經考
   試之前申送察核學政衡文時閲其文理優長
[073-46a]
   而品行端方者拔置上等給以奨賞至册開下
   等生員廉訪得實即行褫革報滿之日将任内
   舉黜之數别造清册與考册一同報部察核○
   又議準邇來貢監妄生事端皆由無人約束所
   致嗣後令學臣㑹同督撫轉飭地方官除恩拔
   嵗副正途外凡捐納貢監生細加察訪如有敦
   本尚實行誼表著者出具印結申送督撫提學
   㑹同確訪無異即加奨賞其有倚恃䕶符行止
[073-46b]
   不端亦令申報造具淸册嵗終彚册送部察覈
   ○二年議準嗣後除文武生員謀殺故殺人及
   戲殺誤殺過失殺傷人者仍照例治罪其原有
   欺壓情形一時争競互相鬪毆致死者亦仍照
   鬪毆殺傷例治罪外如有武㫁鄉曲倚仗衣頂
   横行欺壓平民其人不敢與争旁人不敢阻勸
   将人毆打至死者貭審確實従重擬斬監候秋
   後處決○三年覆準飭令直隸各省督撫學政
[073-47a]
   嗣後如有生監人等假托文㑹結盟聚黨縦酒
   呼盧者該地方官即拏䆒申革其有逺集各府
   州縣之人標立社名論年序譜指日盟心放僻
   為非者照姦徒結盟律分别首從治罪如地方
   官知而故縱将該管官從重議處○四年覆準
   學政每嵗舉報生員優劣皆由教官造送但恐
   頑劣之徒教官或畏其讐恨不敢舉報嗣後被
   褫劣衿如有挾讐肆横以圗報復者照所犯應
[073-47b]
   得之罪加一等治罪如教官任其為害不行揭
   報告𤼵或被上司訪察将教官一并嚴加議處
   ○五年
諭各省學政奉命課士黜劣舉優乃其専責嗣後學政
 三年任滿将生員中實在人品端方有猷有為有守
 之士大省舉四五人小省舉二三人送部引見朕親
 加考試酌量擢用見在報滿各學政即遵照薦舉其
 到任未久者如有所知亦即舉出夫一省而舉數士
[073-48a]
 不可謂無人學政廵試各府三年之久日與士子相
 親考文察行不得謂不知但能虛公衡鑑所舉必得
 其人且風聲所樹凡讀書士子必皆鼓舞振興於士
 習人才大有裨益該學政其各實心奉行毋得茍且
 塞責如有徇私冐濫等弊必嚴加治罪欽此○又覆
   準貢監既令學政約束應照依生員之例令州
   縣官設立門簿凡貢監出入衙門逐一填造每
   月申報督撫學政嚴加察覈○又覆準捐納貢
[073-48b]
   監咨部褫革後始行審理文書往來動經旬月
   嗣後有應褫革者令地方官申報督撫學政事
   屬督撫者督撫移咨學政事屬學政者學政移
   咨督撫即褫革發審再具文報部至年終仍将
   審明縁由造册送部以便察覈○又覆準貢監
   生員舉報優劣有司教官務将確實事蹟明白
   指實以憑督撫學政秉公察覈督撫學政仍親
   加體察以杜欺誑凡學政報滿之日将覈定優
[073-49a]
   劣貢監生員榜示通衢使知榮辱攸分○六年
   議覆近年各省學政舉報優行並無一人開報
   劣行不過将縁事已革者造報塞責總由三年
   任滿方行造報其中不免瞻徇顧忌市恩沽譽
   嗣後學政每考一處各學教官即将所屬文武
   生員優劣款蹟秉公據實開報其府州縣亦呈
   送優劣宻單該學政再細加訪察倘府州縣及
   教官開報不實或有通賄濫舉挾嫌妄報者即
[073-49b]
   以袒庇營私叅處如舉報得實於考畢時靣行
   奨戒将各生姓名造册達部存案於三年任滿
   時具疏彙題優者升入太學肄業劣者褫革其
   先經達部之劣生果有改悔向善者仍於任滿
   彙題時聲明除去原册劣生之名倘學臣有瞻
   徇隠漏情弊察出照例嚴加議處奉
㫖依議夲内議稱劣生果能改悔即除去原册劣生之
 名等語夫分别優劣以昭勸懲原以望其自新但人
[073-50a]
 之遷善亦有勉强於一時而不能始終如一者倘既
 除劣生之名将來又復開報不但紛擾亦且非體嗣
 後凡有劣生改過自新者即於册内開注不必除名
   ○又覆準嗣後士子作文以明理為主放誕狂
   妄之語應行禁止令該教官及地方官嚴切曉
   諭仍不時察訪如有妄肆譏訕侮慢聖言治以
   應得之罪倘教官及地方官容隱不究一并嚴
   加議處○七年
[073-50b]
諭士子者百姓之觀瞻士習不端民風何由得厚是以
 考課士子設為舉優黜劣之典以為移風易俗之道
 所闗亦綦重矣而無如教官學政往往視為具文奉
 行不力每當按試之時教官則以無優無劣具文申
 詳如此則善者何由而勸不善者何由而懲夫善者
 之湮沒不彰一時尚難覺察而不善之人僥倖茍免
 於目前不旋踵而劣蹟敗露每見蕩閑踰檢犯法亂
 紀之士皆從前學政教官之未開報劣行者其間情
[073-51a]
 罪雖難一一追究然即此可知其中之容隱不少矣
 嗣後若教官沽名邀譽縦容劣生不行舉報者經學
 政察出立即指叅将教官照溺職例革職若學政瞻
 徇情面不行糾叅者一經發覺将學政照徇庇例降
 級調用将此永著為例欽此○又覆準告頂生員嗣
   後應照禮部覆準生員五人互結之例結得並
   無抗糧包訟等情一生犯事互結之生同罪於
   每年十月内投逓該學教官加具印結並於嵗
[073-51b]
   考時别造優劣淸册一同送學政稽察有行止
   不端者仍即詳請褫革如徇情袒護一經察出
   照徇庇例議處○又覆準嗣後學臣考試府州
   縣教官各自呈送優劣宻單如有互相闗㑹情
   弊學政察出題叅議處○又覆準各督撫轉飭
   地方官将
 欽依刋刻臥碑
 御製訓飭士子文敬謹刋刻装潢成帙奉藏各學尊
[073-52a]
   經閣内遇督撫等到任及學臣到任按臨於祗
   謁
 先師之日該教官率生員貢監等詣明倫堂行三跪
   九叩禮畢教官恭奉宣讀令其拱聽如有無故
   規避者行學戒飭其有居址遥逺者令其輪班
   入城恭聽宣讀至生員貢監内有唆訟抗糧縁
   事曾經戒飭者令其堦下跪聽以示懲戒倘該
   教官不實力奉行或借端需索奉行不善者該
[073-52b]
   管上司題叅議處○又議準文武生員縁事斥
   革審訊者如繫具題之案部文到日即移㑹學
   臣若外結之案承審官於事結後限一月内即
   鈔招録案申報學政分别開復除名以杜弊端
   如承審官遲延不報者罰俸一年○八年議準
   優生升入太學事闗大典不容冐濫今各省造
   報優生少者僅二三名多者至八九十名不等
   其請升入太學者並無優行實跡亦有未經聲
[073-53a]
   明應否升入太學者應令該學政再確訪實蹟
   取具府州縣官及儒學印結學政出具考語果
   繫文行兼優者照原議升入太學給與印結彙
   送淸册報部其武生如果文行騎射兼優者亦
   照文生之例升入太學至所報劣行生員册内
   有稱改悔自新者應毋庸議其餘悉照原議斥
   革○十二年覆準舊例有司所設門簿例由各
   學造送學臣鈐印分發州縣而州縣有司多以
[073-53b]
   學校非其専責往往沉閣遲延按知府一官於
   學校考試原有提調之責州縣案件無不周知
   嗣後門簿應由學政鈐印将諸生二字易為貢
   監生員照式刋刻夲條全文交與該府轉發州
   縣遇事登記該州縣於季底申送該府轉呈學
   政衙門察覈○又議準嗣後如地方官果有不
   公不法凌辱士子等情生童等身受其害者準
   其赴該管上司控告該上司秉公審理将該地
[073-54a]
   方官題叅按其情罪之輕重照例議處倘繫情
   虛将該生童等治以誣妄之罪倘該上司袒䕶
   地方官不行準理或徇情營私一經發覺将該
   上司從重議處如有豪横之徒逞其一時私忿
   輒聚衆罷考挾制官長者照山陜題定光棍之
   例分别首從治罪其逼勒同行之生員褫其衣
   頂童生記名册案槩停考試如合邑合學同罷
   考即将合邑合學罷考生員全褫衣頂童生全
[073-54b]
   停考試仍照例分别杖責如已經懲治之後果
   能改過自新該督撫㑹同學政察實具題請
 㫖倘學政暗中寝息或将罷考案内之人濫行收考
   者該督撫指叅将該學政照徇庇例議處督撫
   通同徇隱一經發覺一并嚴處至該教官有教
   導士子之責倘有生員等罷考是必其平日不
   能約束所致應将該教官照溺職例革職倘於
   生童罷考之時該教官畏懼處分或有同城武
[073-55a]
   弁與之從中調處寝息其事者皆照私和公事
   例治罪○乾隆元年覆準學政舉報優劣於三
   年任滿時彚題嵗考去彙題尚逺科考則去彙
   題甚廹如科考亦同嵗考舉優黜劣其優者固
   不免粉飾倖邀而劣者以廹於彙題旋報旋革
   未免阻其自新之路嗣後直省文武生員祗令
   學政於嵗試時隨場舉報優劣一次造册送部
   仍竢三年試滿彙題至科試停止舉報優劣有
[073-55b]
   抗糧唆訟行止不端等弊仍許各地方官不時
   詳報大者請革小者按所犯之罪分别戒飭○
   又覆準嗣後監生果繫豪横不法及行止有虧
   者有司先詳報學政斥革以便審訊即報禮部
   審繫無辜實屬干連者詳明開復倘該管有司
   或借端寃抑出入人罪将該地方官照例叅處
   ○又議準生監既並隸儒學果有抗糧包訟等
   事該學自可詳革若惟以五生互結為憑良善
[073-56a]
   者固氣類相投不肖者豈不能朋比掩飾應将
   嵗終責取互結之例停止又生員事闗切已與
   包攬詞訟不同若必令其赴學挂號求用戳記
   必有不肖教職挾嫌勒索徇私容隠徒滋弊竇
   應将赴學挂號戳記之例停止○又議準生員
   身列黌宫包攬詞訟誠為不法但未經審理遽
   黜其名其中豈無屈抑應将一牽獄訟先革後
   審之例停止其文武生員果繫事非切已代親
[073-56b]
   族具控作證冐認失主屍親者仍照例科罪又
   交納錢糧凡富生上户遵例五月完半十月全
   完如届期不淸再展二月以嵗底全完為率其
   中下貧生以八月完半嵗底全完如届期不淸
   分别再展数月以開嵗二月四月全完為率如
   逾期不完始行詳革革後全完仍準開復若委
   繫赤貧無力而尾欠僅屬分釐者仍照例暫免
   詳革其不待限期先行完納者該地方官照例
[073-57a]
   量加奨賞應将交納錢糧嚴立三限之例停止
   又文武生員有武斷鄉曲倚仗衣頂横行欺壓
   平民其人不敢與爭㫄人不敢勸阻将人毆打
   致死者仍照定例治罪外其被褫革劣矜有挾
   讐肆横並生監内有串通竊盗&KR0810頓牛馬代冩
   辨状誘人賣妻作媒圗利者照原律分别定擬
   應将加等治罪之例停止又催科之法大約以
   五月完半嵗底全完為率而學政嵗時按臨周
[073-57b]
   行各府未必下車之日適當納課之時且學政
   按臨大府不過一月小府不過一旬諸生既須
   應試又令完糧勢難兼顧若不收考必致随場
   補試今交納錢糧已經立限嗣後将完糧後方
   準收考之例停止又生監縁事斥革一槩不許
   出境是罪止斥革而又加以禁錮似屬已甚况
   頑悖之人在夲籍亦能生事不必出境也至於
   重犯事端自應按律例定擬不必在籍而寛豈
[073-58a]
   以出境而重嗣後将被褫後不許出境之例停
   止○又議準貢監生員如有包攬錢糧侵收入
   已者照例革去貢監生員仍照常人盜倉庫錢
   糧律并贓論罪定擬繫八十兩以上照不應為
   而為之律杖八十仍革去貢監生員如不及八
   十兩以上仍照攬納税銀杖六十之例定擬收
   贖○又覆準學政考試地方如有姦徒聚衆生
   事凌脅官長學政繫封鎖衙門無由禁緝提調
[073-58b]
   及地方官並駐防武官協拏務獲審實照例治
   罪如提調等官事前不能鈐止事後又不嚴拏
   及批審之後徒以一二軟弱無辜抵塞結案者
   督撫學政題叅文官交吏部武官交兵部議處
   其廪保濫保匪人以致場内生事者一并褫革
   ○三年覆準優行生員如舉優注册之後該生
   改行易轍實有劣蹟可指該州縣官及教官仍
   應據實申詳該學政留心體察○四年覆準生
[073-59a]
   童於臨考時不待聯謀羣相萃集偶與市民争
   訟輙喧播觀看雖未有不法情事實屬囂凌陋
   習令學政等官時時訓誨務俾率德改行其有
   蕩閑踰檢有玷宫牆者分别革懲俾知畏法自
   守
   一優䘏諸生順治八年題準生員與武軄兵丁
   有爭聽學臣處治不許武職擅責武職兵丁該
   管衙門處治不許生員結黨争抗○九年題準
[073-59b]
   凡生員丁父母憂免其應試服闋呈學轉詳提
   調官取師生鄰里保結試以經書論三篇廪觧
   卷詳奪增附青社徑行學起復過限三月申䆒
   半年廪作曠增附逓降一年黜凡游學從師隨
   祖父之任告假出行者由學開明事由呈提調
   官轉詳批允給假不得誤嵗考違者黜果千里
   外未能即回勘明取結具詳限三月補考再違
   者黜凡患病者提調官取該學及醫生甘結開
[073-60a]
   報限三月内補考違限者青衣徑黜廪停作曠
   增降附附降青衣再違三月皆黜無故臨考不
   到者徑黜凡縁事者承問官取問明白即序案
   通詳若别衙門批允或開復或問革均鈔招申
   詳非奉學政明文開復黜革者不得收學除名
   按臨時除重犯候詳外輕罪與干證雖未詳允
   皆仍送考不得概造縁事項下廪膳縁事三月
   以上不結停食餼不作闕事結供明準補支坐
[073-60b]
   罪不至革計拘𤼵收復月日作曠不補支凡願
   告老者呈學轉申提調官檢例無礙取結於按
   臨半月前申詳免試若已赴考及縁事未結靑
   衣發社與行止不端者不準凡批限補考者違
   限半月即考附一二等不準幫補四五六等照
   案行凡補考者提調官靣試經書論各一篇即
   将原卷封固令夲生親齎送考對騐以防冐替
   等弊○康熙九年題準生員闗繫取士大典若
[073-61a]
   有司視同齊民撻責殊非䘏士之意今後如果
   犯事情重地方官先報學政竢黜革後治以應
   得之罪若辭訟小事發學責懲○二十二年覆
   準各省學租有發給貧士将所餘以充兵餉有
   竟不給𤼵者應行令各直省督撫給發廪生貧
   士以助膏火之費○二十七年議準學田租賦
   應給贍貧生務在嚴覈舉行俾沾實惠毋聽姦
   胥冒濫侵欺除通稽各學田原額若干毎年額
[073-61b]
   租若干先造淸册報部外每年終将用過某費
   若干項贍過貧生某某若干名詳開舊管新収
   開除實在造册報部如册部隠漏遲延振貧虚
   名無實及教官學覇豪強之家私據侵占者察
   出按法追䆒○雍正二年議準滿洲䝉古漢軍
   生員年老有疾亦準給衣頂如丁艱告假患病
   縁事及隨任等情據實呈教官申報學政仍照
   例補考○八年覆準例載曾經犯罪問革變名
[073-62a]
   易姓僥倖出身殊壊士習訪出嚴行䆒問革職
   若教官納賄容隱生員扶同保結者一例治罪
   嗣後此等生員應令提調官詳察或罪止褫革
   或本案情罪尚有可原及革後能改過自新者
   取具教官廪保印甘各結準其以原名考試童
   生如情罪可惡並不改過自新變名冒考入學
   者除将本人嚴䆒黜革外其提調教職皆照徇
   庇例議處廪保即行黜革○十二年議準已經
[073-62b]
   褫革之貢監生審明果繫無干及拖欠錢糧革
   後全完者地方官即詳請開復其或抑勒索詐
   並故揑情弊詳請者察出将地方官議處○十
   三年議準凡為人後者遭本生父母之喪服雖
   降期仍心喪三年若出應試實非情理所安嗣
   後文武生員遇本生父母之喪令其呈明期年
   内免應嵗科兩考及舉貢監生停其鄉㑹二試
   童生亦不許應府州縣及院試有隱匿干進者
[073-63a]
   照匿喪治罪○又議準廪增遇本生父母之喪
   期年不應試毋庸出闕○乾隆元年
 諭任土作貢固有常經無論士民均應輸納至於雜
  色差徭則紳衿例應優免乃各省竟有令生員充
  當總甲圖差之類者殊非國家優䘏士子之意嗣
  後舉貢生員等著槩免雜差俾得專心肄業倘於
  本户外别将族人借名濫充仍将本生按律治罪
   欽此○又議準生員有應戒飭者地方官㑹同
[073-63b]
   教官将事由具詳學政酌㫁批準然後照例在
   於明倫堂扑責如因一言牴牾輒任意呵叱不
   待申詳不㑹同教官擅自扑責者聼學臣糾叅
   以違例處分學政亦不得袒庇生員違公批㫁
   ○三年
 諭各省學租原為給散各學廪生貧生之用但為数
  無多或地方偶遇歉年貧生不能自給往往不免
  饑餒深可憫念朕思身列膠庠者自不便令有司
[073-64a]
  與貧民同給升斗嗣後著該督撫學政飭令教官
  将貧生等名籍開送地方官覈實詳報視人數多
  寡即於存公項内量撥銀米移交教官均匀給散
  資其饘粥如教官開報不實給散不均及為吏胥
  中飽者交督撫學政稽察即以不職叅治至各省
  學租務湏通融散給極貧次貧生員俾沾實惠此
  朕體䘏生員之意若諸生員不知自愛因此而干
  與地方肆行不法之事該督撫等仍應照例稽察
[073-64b]
  毋使蹈於罪戾欽此○五年
 諭朕從前降㫖将代賠祖父虧空已奉恩免人等停
  選停補者準歸入班次銓用其應追賠祖父虧空
  革職之員亦準其一體開復今朕念旗人有因代
  賠祖父虧空力不能完治以枷責之罪者此等人
  員與本身虧空及縁事枷責者究屬有間槩行擯
  棄情亦可憫伊等如願考試者該旗除原案内載
  有不準考試字様外皆準一體考試俾各奮勉自
[073-65a]
  新以昭格外加恩之至意欽此○又議準旗人有
   因祖父虧空力不能完治以枷責之罪者除閒
   散人等準其照例考試外其已經出仕及進士
   舉人貢監生員等如願考試亦照閒散人等準
   應童子試並與旗下繙譯等項考試以圖上進
   但不得借考試之端希圖開復若繫曾經發遣
   並入辛者庫即内/管領赦回其罪原不止於枷責者
   其本身仍不準考試○又奏準縁事斥革生員
[073-65b]
   除包攬辭訟武斷鄉曲及凡實繫本身重犯於
   律無可貸者仍舊斥革外其有因人波累與本
   身事犯情有可原及罪在杖一百以内革後能
   改過自新者均準以原名考試童生監生亦許
   以原名捐復其舉人貢生有願考試者亦照例
   準其應童子試以圖上進取具里鄰確實甘結
   報地方官及教官覈實加結繫應童試者申送
   學政繫捐復監生者申送撫藩各加覈實準行
[073-66a]
   如有隱匿重情朦溷濫邀者仍斥退其應行收
   考收復者毋許地方士庻挾嫌告訐違者以誣
   告治罪○又奏準文武生員除篤疾之人照例
   令該學教官據實具詳準給衣頂外其有以年
   老告給衣頂者按其入學已閲三十年無論衰
   病與否均為合例或入學雖不滿三十年其年
   已及七旬者亦為合例統令呈該學教官察騐
   確實出具並無假揑規避印結申詳學政衙門
[073-66b]
   即準給與衣頂免其考試○八年覆準嗣後患
   病欠考之生請給衣頂者如已成痼疾及年届
   七旬者出具並無假冒規避印結即準免其補
   考給與衣頂至武生必年富力强始可入選若
   年届六十力已衰邁於一切技勇不能嫻習亦
   準給與衣頂
   一廣勵學業順治二年題準滿洲子弟就學肄
   業分為四處每處用十人教習每十日赴國子
[073-67a]
   監考課一次○九年題準每鄉置社學一區擇
   文藝通曉行誼謹厚者考充社師免其徭役給
   廪餼優膳學政按臨日造姓名册申報考察○
   十一年題準八旗每佐領下留官學生一名禮
   部㑹同國子監察驗如學業無成者退歸佐領
   仍於本佐領下選補以後三年一次察驗永為
   定例○十四年
諭八旗滿洲漢軍每佐領送官學生一名讀書䝉古兩
[073-67b]
 佐領送官學生一人讀書○十五年題準土司子弟
   有向化願學者令立學一所行地方官取文理
   明通者一人充為教讀以司訓督嵗給銀八兩
   膏火銀二十兩地方官動正項支給○十八年
諭滿洲漢軍每佐領各增官學生二名共送子弟二人
 一習清書一習漢書○康熙六年題準官學生除國
   子監考課外每年禮部嚴考一次送部録用如
   肄業怠廢即開助教教習職名叅處○四十一
[073-68a]
   年覆準
  京師崇文門外設立義學
賜御書廣育羣才匾額五城各設一小學延塾師教育
   有成材者選入義學義學小學每年廪餼共三
   百兩於府縣按月支給○四十五年覆準黔省
   府州縣衛皆設義學俾土師子弟肄業頒發
御書匾額懸挂○五十二年
諭景山北上門兩㫄建立官學簡選教習令内府佐領
[073-68b]
 内管領内可教之子弟讀習清漢書欽此○雍正元
   年覆準州縣設學多在城市鄉民住居遼逺不
   能到學照順治九年例州縣於大鄉鉅堡各置
   社學凡近鄉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
   學文者令入學肄業擇生員行端學優者充補
   社師給予廪餼将學生姓名造册於學政按臨
   時由學申報如有能文入學者社師優賞若怠
   於教習鑚營充補者褫革該管官議處○又覆
[073-69a]
   準八旗教習将考取之新進士及恩拔嵗副貢
   生考取間補至捐貢不準充教習○二年覆準
   設立官學原欲清漢兼優以備部院衙門補用
   令國子監滿漢祭酒司業轉飭助教教習等官
   每日親臨督課祭酒司業不時稽察以勸勤儆
   惰○三年議準左右兩翼立宗學每翼滿學一
   漢學一王貝勒貝子公将軍閒散子弟有願讀
   書者聼其入學於各部院司官中書内簡選四
[073-69b]
   人每翼各分二人教習清書令禮部簡選教習
   四人每翼各分二人教習漢書○又覆準雲南
   威逺地方設立義學令夷人子弟有志讀書者
   入塾誦讀○五年覆準雲南東川府土人設立
   義學擇本省貢生生員熟習土風品學兼優者
   令其實心教誨竢學業有成該撫具題照湖廣
   猺童例别編字號果有可取之卷即於東川府
   學額内酌取其教習由該督撫酌量奨賞○七
[073-70a]
   年議準立覺羅官學八旗各擇官房一所設為
   衙署㫄設滿漢學各一覺羅子弟自八嵗以上
   十八嵗以下皆令入學讀書由各部院見任筆
   帖式内簡選能繙譯者八人每旗各用一人教
   習清書由禮部簡選八人每旗各用一人教習
   漢書○八年覆準四川建昌府四面環夷復有
   熟番雜處其中未知禮教應延塾師訓習但該
   童不解官語塾師不能譯語應於漢境内擇大
[073-70b]
   村堡令地方官照義學例建立學舍擇本省文
   行兼優生員延為塾師令附近熟番子弟来學
   日與漢童相處宣講
聖諭廣訓竢熟習之後再令誦習詩書照烏䝉設學之
   例以六年為期如果教導有成塾師準作貢生
   三年無成該生發回别擇應需經書食用等項
   令該撫照例備辦毋得𣲖累里民竢熟番子弟
   學業有成令往教誨生番子弟竢熟習通曉之
[073-71a]
   後準其報名應試該地方官照例收考申送學
   政○又覆準湖南永綏六里每處立義學二所
   每所延師二人在乾鳳兩㕔所屬苖生中擇其
   謹厚通曉者令其教導宣講
聖諭廣訓然後課以經書至建立學舍及塾師每年應
   給廪餼等項應於本省公費銀内酌量動支○
   十一年
諭各省學校之外地方大吏每設立書院擇一省文行
[073-71b]
 兼優之士讀書其中使之朝夕講誦整躬勵行有所
 成就俾逺近士子觀感奮發亦興賢育才之一道也
 督撫駐劄之所為省㑹之地著該督撫商酌舉行各
 賜帑金千兩将來士子羣聚讀書豫為籌畫資其膏
 火以垂永久不足者於存公銀内支用封疆大員並
 有化導士子之職各宜殫心奉行黜浮崇實以儲國
 家菁莪棫樸之選欽此○乾隆元年
 諭古者鄉學之秀始升於國然其時諸侯之國皆有
[073-72a]
  學今府州縣學並建而無逓升之法國子監雖設
  於京師而道里遼遠不能胥㑹則書院即古侯國
  之學也居講席者固宜老成宿望從遊之士亦必
  立品勤學爭自濯磨庻人材成就足備朝廷任使
  該部即行文各省督撫學政凡書院之長必選經
  明行修足為多士模範者以禮聘請生徒必擇鄉
  里秀異沉潛學問者酌仿朱子白鹿洞規條立之
  儀節以檢束身心仿分年讀書之法予之程課使
[073-72b]
  貫通經史學臣三年任滿諮訪考覈如果教術可
  觀人才蔚起各加奨勵六年之後著有成效奏請
  酌量議叙諸生中材器尤異者準薦舉一二以示
  鼓舞欽此○又覆準咸安宫教習向例於舉貢内
   考取充補嗣後應於新科進士内傳問有願充
   者令報名禮部㑹同吏部簡選引
 見陸續充補三年期滿該總管将稱職之人分别等
   第引
[073-73a]
 見授為主事及即用知縣恭候
 欽定○又奏準凡考試滿教習由部行文八旗咨取
   繙譯進士舉人生員並恩拔嵗副貢生通曉繙
   譯願考者年逾三十以上造册送部奏請
 欽命大臣在
  午門内請題考取挨次補用○又奏準八旗廢員
   及告退筆帖式並從前効力軍前年老有疾就
   閒之人不無精於繙譯而人品老成者嗣後考
[073-73b]
   取滿教習令與八旗舉貢生員一并考試○又
   覆準義學之設原以成就無力讀書之士令順
   天府尹飭大宛二縣清理義學舊址酌量修葺
   俾生徒得以聚處該府尹慎選文行兼優之士
   延請為師不論鄉城老幼願就學者皆聼肄業
   其中有貧乏無力者府尹酌給薪水至修建房
   屋師生膏火等費應於存公銀内酌量奏請再
   造士之典務湏經久應令府尹量撥所屬官地
[073-74a]
   數頃以資逐年之用○又覆準社學之設著有
   成例其黔省地處偏僻或有未經設立之處應
   再行該督遵照雍正元年定例飭令州縣官酌
   量舉行至量加廪餼動何錢糧令該督随地酌
   辦○二年奏準咸安宫漢教習仍於新進士内
   加以考試選取不足於舉人内考取充補三年
   期滿分别引
 見進士以主事知縣即用舉人以知縣教職即用○
[073-74b]
   三年奏準兩翼宗學各增設漢教習二人○四
   年
 諭聞浙江敷文書院内生童衆多每嵗帑金租息僅
  四百餘兩不敷廪餼著加賜帑金千兩交該撫經
  理嵗取息銀以資諸生膏火欽此○又議準通計
   宗室在學生徒按十名設教習一人其未滿十
   名者即均分在各教習名下訓課毋庸增設除
   見在教習十有四人外尚須增設滿漢教習應
[073-75a]
   令宗人府移咨禮部按數增補嗣後有應增設
   之處遵照辦理○又覆準八旗義學師生終年
   課誦應酌量加
 恩於每學每月各給銀三兩以為茶水煤炭之資○
   五年覆準稽察八旗義學禮部司官以生徒優
   劣定教習之勤惰於期滿日照例出具考語引
 見惰者即行退出○又覆準八旗義學功課除委禮
   部司官每月稽考外仍令諸生每季到部考課
[073-75b]
   繙譯經義背書冩字皆詳登册籍嵗終分優劣
   以定去留○二十一年奏準裁宗學漢教習○
   二十三年裁本部義學
   一執事奉祠康熙二十五年覆準聖賢適裔有
   充奉祀生者仍給衣頂確開名數報部○又覆
   準府州縣衛學贊禮生不許濫用應照國子監
   例選擇在學肄業文行兼優儀表端荘聲音宏
   亮者補充大學六名小學四名考試時準為優
[073-76a]
   等仍行報部○三十三年覆準凡地方大小各
   官惟
 萬夀聖節元旦長至春秋二丁祭用生員贊禮大中
   小學均不得過四名其準為優等之處著停止
   ○雍正二年覆準先賢有祠宇處察明適裔給
   與印照為奉祀生但事久弊生無論有無祠宇
   是否賢裔稱繫同姓即給印照各省督撫及衍
   聖公並不将奉祠生名數報部致有假造印照
[073-76b]
   冒濫充補行令衍聖公㑹同山東廵撫學政覈
   實察明其各省奉祀生令督撫學政通行嚴察
   果繫先賢適裔建有祠宇将本生履歴造册咨
   部銷毁原給印照換給禮部印照其冒濫者革
   除嗣後設立奉祀生闗渉衍聖公者衍聖公㑹
   同廵撫學政照例察覈報部換照其各省由督
   撫學政者亦確察咨部○五年覆準山東曲阜
   縣樂舞生入學均於見在樂舞生考取該學政
[073-77a]
   㑹同衍聖公将見在
  文廟供事之樂舞生秉公詳察其不諳音律者均
   令澄汰照數選補百五十四名造具年貌籍貫
   清册存案每學臣考試之前先将樂章音律當
   堂考驗果能諳練通曉然後考其文理優長者
   酌取四名入曲阜縣學充附其兖州府學充附
   之三十六名悉行裁停○十三年題準春秋祭
   祀例用樂舞應慎重選補令各州縣㑹同教官
[073-77b]
   将見在樂舞生詳加考驗擇其實繫本籍俊秀
   子弟通曉音律嫻熟禮儀者仍行存留飭令教
   官勤加學習䖍供祀事如有冐濫悉行黜退将
   原給執照槩行追銷其學政執照之處永行禁
   止嗣後如學政濫給印照該督撫即行嚴叅其
   樂舞生如有假冐朋充把持武斷等情地方官
   一靣詳革即行究治○乾隆五年奏準各府州
   縣學樂舞生每學例用六佾即照佾舞之數額
[073-78a]
   設三十六名外加四名以備疾病事故更替之
   用務令各州縣㑹同教官考選本籍俊秀通曉
   音律嫻習禮儀者方準充補遇闕别行考選足
   數此外不許浮充仍造册申報學政察覈每遇
   學臣按臨免其府縣兩試由教官册送府縣叙
   入考案之後申送院考憑文録取○六年覆準
   順天府遴選樂舞生照考試儒童之例責令取
   具廪保甘結由教官加結送縣審音委繫本籍
[073-78b]
   之人方準選補至考試時仍令教官察覈確實
   申送院考如有頂冐情弊将出結各官照例叅
   處○八年覆準嗣後樂舞生令州縣於與考童
   生内畧知文義者取具鄰族甘結㑹同教官選
   補送學臣察覈至院試時仍用廪保童生各結
   以防頂冐至學臣按臨之時将該屬册載之樂
   舞生飭令提調官按名考驗實繫應試儒童略
   知文義者方準永逺充補若繫目不識丁之人
[073-79a]
   即詳明斥革别行選補将濫選州縣學官察叅
   議處
 
 
 
 
 
 
[073-79b]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