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52 毗尼關要-清-德基 (master)



毗尼關要卷第八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第二十販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如前。
律攝云。因
[008-0545c]
販賣事。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䟦難陀在拘薩羅國道路行。往一無住處村。以生
薑易食。食巳去。時舍利弗亦在此國乞食。至賣飯
家。默然住。賣飯人見巳。問言。大德。何所求欲。報言。
居士。我須食。彼人言。持價來。報言。居士。勿作此言。
我等所不應。彼人言。向者跋難陀以生薑易食。食
巳去。大德何故不應。舍利弗慚愧無言。又舍衛城
中有外道。得一貴價衣。持至僧伽藍貿易。䟦難陀
語言。明日來。即其夜浣故衣。擣治光澤如新。晨朝
易之。外道得衣還。所止園中。示諸外道。中有智慧
者。語言。汝為他所欺。此外道即持衣欲相還。䟦難
陀不允。外道譏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種種販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種種販賣者。以時易時。以時易非時。以時
易七日。以時易盡形壽。以時易波利迦羅。
以非
時易非時。以非時易七日。以非時易盡形壽。以非
時易波利迦羅。以非時易時如是互相貿易准知。賣者。價直
一錢。數數上下。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三錢。重增
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五錢。買亦如是律攝云。言種種者。謂作多
種販賣。或賤處賤時多聚財貨。貴時貴處轉賣規求。或瞻相時宜。預知豐儉。乘時射利。以求活命。故曰種
[008-0546a]
種販賣也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販賣心。二
決作販賣。三賣巳得利。


定罪 此中犯者。種種販賣得者。捨墮。
不得。突
吉羅。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肆上
物先有定價。比丘持直來。買置地時。應語物主言。
此直知是。若不語默持去。越毗尼罪。
若彼物應
直五十。而索百錢。比丘言。我以五十知是。不名為
下。
若比丘知前人欲買物。不得抄買。買者越毗
尼罪。
若作是念。此後穀當貴。糴時越毗尼罪。糶
時捨墮。
若恐某時糓貴。我今糴此糓。依是得誦
經坐禪行道。到時。穀大貴。食長與二師。或作功德。
餘者糶得利。無罪。買鉢買藥等亦爾。
五分云。若
欲貿易。應使淨人語言。為我以此物易彼物。又應
心念。寧使彼得我利。我不得彼利。若自貿易。應於
五眾中。若與白衣貿易。突吉羅。
根本云。若為利
買。不為利賣。買時惡作。賣時無犯。
若不為利買。
為利故賣。買時無犯。賣時捨墮。
若向餘方買物
而去。元不求利。到處賣時。雖得利無犯。
律攝云。
若賣買時。不依實說。或以偽濫斗秤。欺誑於他。得
妄語罪。獲物之時犯盜。凡持財物。欲賣買時。先須
定意。無求利心。隨處獲利。悉皆無犯。
尼陀那云。
苾芻不應為他俗人斷價。不應酬價高下。若無俗
人代酬。應可二三得自酬價。過此得惡作罪。

[008-0546b]
婆多云。此販賣罪。於一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寧
作屠兒。不為販賣。何以故。屠兒正害畜生。販賣一
切欺害。不問道俗賢愚持戒毀戒。無住不欺。又懷
惡心。設若居穀。心恒悕望天下荒餓霜雹災疫。若
居鹽。貯積餘物。意常企望四遠反亂王路隔塞。夫
販賣者。有如是惡。此販賣物。設與眾僧作食。眾僧
不應食。若作四方僧房。不得住中。若作塔作像。不
應向禮。又云。但佛作意禮。凡持戒比丘不應受用
此物。若此比丘死。此物僧應羯磨分。問曰。不死時
不受用此物。何故死便羯磨。答曰。此販賣業。罪過
深重。若生在時。眾僧食用此物者。雖復犯戒。有僧
福田中。故與受用。以受用故。續作不斷。故僧福田
中不聽受用。今世無福。後得重罪。以此因緣。不敢
更作。比丘既死。更無販賣因故。是故聽羯磨取物。
若販賣物。作食噉。口口波逸提。若作衣。著著波逸
提。若作蓐敷臥上。轉轉波逸提。
比丘尼捨墮。三
小眾突吉羅。
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與五眾出家人貿易。自審定不相
高下。如市易法。不與餘人貿易。若使淨人貿易。若
悔者應還。若以酥易油。以油易酥。無犯。不犯者最
初未制戒等。


會詳 薩婆多論云。為佛法增上故。為止鬬諍故。
為成聖種故。為長信敬故。而結此戒。


○第二十一畜長鉢戒
[008-0546c]


總釋。


此是共不共戒。僧十尼一。大乘為利益眾生故。不
同制。
律攝云。情貪積聚。既不自用。復不施人。增
長煩惱。妨修正業。為遮斷故。制斯學處。此戒二緣
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群畜鉢。好者持。不好者置。畜鉢遂多。諸居士譏
嫌。沙門釋子求欲無厭。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不得畜長鉢。時阿難得蘇摩國貴價鉢。欲奉大迦
葉。以大迦葉常畜此鉢。而迦葉不在。白佛。佛問大
迦葉。何時當還。答言。却後十日當還。佛言。自今以
去。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長鉢。不淨施。得齊十日。過者。尼薩耆波逸
提。」


【釋義 鉢者。六種鐵鉢。蘇摩國鉢。烏伽羅國鉢。優
伽賒國鉢。黑鉢。赤鉢。大要有二種。鐵鉢。瓦鉢。大鉢
三斗。小者斗半斗字恐傳寫之譌。或是升字也 薩婆多云。鉢者三種。上中下。上鉢
受秦升三升。下鉢受秦升一升半。上下兩間是名中鉢。若大於大鉢。小於小鉢。不名為鉢也 根本云。上
鉢受二升米飯。中鉢升半。下鉢一升。此是鉢量。如是應持。應淨施謂是
應量鉢。應受持。若有餘。應作淨施也。畜長鉢者律攝云。謂除受持之外所有鉢也。鉢者此
異外道。縫葉為器。或手內立拱而食。難養難供。非福田相。世尊許一。非多非少。異俗人外道故。俗人多有
[008-0547a]
畜積。外道無器而食。比丘惟持一鉢。善順中道。資身修業也。不淨施下違制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貪畜。二
鉢是應量。三過十日不淨施。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鉢。乃至十日得鉢。畜至
十一日明相出。十日中所得鉢。盡犯捨墮餘如長衣戒中
不異。若犯捨墮。鉢不捨。更貿餘鉢。一捨墮。二突吉羅。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律攝云。若減量。若過
量。若擬與餘人出家近圓。濟其所用。雖不分別。無
犯。
第三分云。鍵𨩲小鉢。次鉢聽不作淨施畜。


薩婆多云。若畜長白鐵鉢瓦鉢。未燒一切。不應量
鉢。突吉羅。
比丘尼捨墮。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
犯。


開緣 不犯者。十日內淨施。若遣與人。若劫奪想
失想。若破想漂想。
若奪鉢。失鉢。燒鉢。漂鉢取用。
若他與用。若受寄鉢。比丘死遠行休道。被賊惡獸
害等。不遣與人。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二畜鉢求好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少欲知足。息世譏
嫌。
律攝云。情貪好故。增長煩惱。招物譏嫌。制斯
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008-0547b]


䟦難陀鉢破入城。從諸居士乞鉢。彼破一鉢。求眾
多鉢畜。諸居士於異時一處集。各自言。我今獲福
無量。各各相問。皆共譏嫌。少欲比丘白佛。訶責結
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鉢減五綴不漏。更求新鉢。為好故。尼薩耆
波逸提。彼比丘應往僧中捨。展轉取最下鉢。與之令
持。乃至破應持。此是時。」


【釋義 五綴者。相去兩指間。一綴綴者聯絡也。僧祗云。減五綴者。
若有一綴量減五。是名減。若有二綴。乃至有五綴量減五。是名減。滿五綴者。巳有五綴量亦滿。是名滿。若
四三二一綴。若無綴量滿五。是名滿五。綴量者。破處綴間。相去足一大指。不漏者。謂綴量不滿。又無滲漏
也 十誦云。聽用若鐵若銅綴 根本云。若鉢難得。隨意修理。若易得處可棄之。更覓好者。更求

新鉢為好故僧祇云。或嫌此鉢太大太小太重太輕。若粗若澁。故云為好故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有心貪好。二
從非親居士乞。二減量不漏。四乞求巳得。


定罪 此中犯者。鉢破減五綴不漏。更求新鉢。捨
墮。
若滿五綴不漏。更求新鉢。突吉羅。
此應捨
是中捨者。於此住處僧中捨。
摩得勒伽云。若乞
得眾多鉢。應捨一意所貪樂者。餘者應與同意捨巳
懺罪竟。僧應還彼比丘鉢。此鉢若貴價。好者應留置。取最下不

如者與之。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是
比丘應請持律。知羯磨者。乃至五法成就。僧當羯
磨作行鉢人。何等五。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與不
與。是名五。應羯磨差。作如是說。
大德僧聽。某甲
[008-0547c]
比丘五法成就。若僧時到。僧差某甲比丘。作行鉢
人。如是白。羯磨准此。羯磨者。應僧中唱。
大德僧
聽。所受持鉢。一切持來。若不唱者。犯越毗尼罪。諸
比丘應各各賷巳所受持鉢來。若有比丘捨先所
受持鉢。更受下鉢持來者。得越毗尼罪。
律云。彼
比丘鉢應作白巳問僧。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
僧時到。僧忍聽。以此鉢次第問上座。白如是。作此
白巳。當持與上座。若上座欲取此鉢與之。應取上
座鉢與次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取。不應護眾
僧故不取。亦不應以此因緣。受持最下鉢。若受突
吉羅。若第二上座取此鉢。應取第二上座鉢與第
三上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受。不應護眾僧故
不受。亦不應以此因緣。受持最下鉢。若受突吉羅。


如是展轉乃至下座若持此比丘鉢。還此比丘。
若持最下座鉢與。與時應作白二羯磨。如是與。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以此最下座鉢。
與某甲比丘受持。乃至破。白如是。羯磨准此。

比丘守護此鉢。不得著瓦石落處。不得著倚杖下。
及著倚刀下。不得著懸物下。不得著道中。不得著
石上。不得著果樹下。不得著不平地。不得一手捉
兩鉢。除指隔中央。不得一手捉鉢兩開戶。除用心。
不得著戶閾內戶扉下。不得持鉢著繩牀木牀下。
除暫著。不得著繩牀木牀間。不得著繩牀木牀角
頭。除暫著。不得立蕩鉢。乃至足令鉢破。彼比丘不
[008-0548a]
應故壞鉢。不應故令失。若故壞。不應作非鉢用。


根本云。此鉢不應守持。不應分別。亦不與人應畜
二鉢帒。好者安長鉢。不好者安舊鉢。乞食時應將
二鉢。得乾飯著長鉢中。得濕飯著舊鉢中。應於舊
鉢中食。先洗長鉢。晒曝安置。皆以長鉢為先。安龕
及火熏時。皆於好處。先安長鉢。若道行時。舊鉢遣
人持。長鉢自持。無人為擎者。長鉢安左畔。舊鉢安
右畔。自持而去。此之治罰。乃至盡形或破來。應好
護持。違者得越法罪。
僧祇云。是持綴鉢比丘若
故打破。波逸提。或二師知識等憫其洗鉢。妨道藏
去。不見巳。更乞。無罪。
比丘尼捨墮。小三眾突吉
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五綴漏。若減五綴漏。更求新鉢。若
從親里索。若從出家人索。若為他索。他為巳索。若
不求而得。若施僧得鉢時當次得。若自有價買畜。
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三使非親織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為眾生故。不同學。

攝云。惱物生譏。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䟦難陀欲縫僧伽黎。入城至諸居士家。乞得線遂
多。作是念言。我可更於異處索線縫僧伽黎。比丘
[008-0548b]
云。衣服難得。應辦三衣。我今寧可織作三衣。即持
線往。與織師。彼手自作繀。自看織。諸居士譏嫌。少
欲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自乞縷線。使非親里織師。織作三衣者。尼薩
耆波逸提。」


【釋義 自乞者。在在處處自乞。
縷線者。有十種。
如上十種衣線也。
織師非親里。與線者非親里
犯。織師非親里。與線者是親里。或織師是親里。與
線者非親里。或與線者非親里。織師是親里。皆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乞。二
非親與織。三織衣巳成。


定罪 此中犯者。自乞縷線。使織師織作衣。捨墮。


若看織。若自手作繀。盡突吉羅。
捨懺不還等。
得罪同前。
僧祇云。自行乞縷。越毗尼心悔。

者。越毗尼罪。
織成者。捨墮。
根本云。若酬價織
者。無犯。
薩婆多云。若自織。令五眾織。皆突吉羅。


若為無衣故。從非親里乞縷。欲作衣。亦突吉羅。


若少衣正應乞衣。不應乞縷作衣。若須縷縫作
帶。無犯。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織師是親里。與線者是親里。若自
織作鉢囊針氈。若作禪帶十誦云。佛聽腰病比丘畜禪帶。如為舍利弗故。
聽畜三種帶。繩織帶。辮帶。毳繩帶。五分云。廣作不聽過人八指。狹作不應減五指。應一種色作。不應雜色
作。母論云。除錦上色白皮革。餘一切得用作帶。坐時當用。自束作帶法。廣一磔手。長短隨身量。亦名倚帶

[008-0548c]
若作腰帶。若作帽。若作襪。若作鑷熟巾褁革屣巾。
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薩婆多論云。為除惡法故。為止誹謗故。為
成聖種故。而結此戒。


○第二十四求織好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是惡求多求。


律攝云。招世譏嫌。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居士。是䟦難陀知識。出好線
令織師織。作如是衣與。


起緣人。


織師語䟦難陀。䟦難陀言。若與我織者。廣大極好。
堅緻。中我受持。織師言線少。䟦難陀至居士家。更
乞線。居士婦出線箱。恣意擇取好者。持與織師。織
師言價少。報言。但與我織。我當更與價。居士從他
處還。見非我先所勅織衣。問知其故。便生譏嫌。少
欲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戒文如後。唯無自恣請之句。有居士
自恣請。與比丘衣。疑不敢答。居士欲與比丘貴價
衣。比丘少欲知足。欲得不如者。疑不敢索。佛言。先
受自恣請者不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使織師。為比丘織作衣。彼比丘
先不受自恣請。便往織師所。語言。此衣為我作。與我
[008-0549a]
極好織。令廣大堅緻。我當少多與汝價。是比丘與價。
乃至一食直。若得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居士居士婦使織作衣下明施主背後發心。彼比
丘先不受自恣請下明愛好多欲。此衣為我作。與我極
好織。令廣大堅緻極好織者。謂更要精細。光澤廣大。織時極打。令其堅緻牢密也。
極好織是總標。廣大堅緻是別釋。我當少多與汝價少多者。一錢乃至十百。價
者謂金銀錢寶等。乃至一食直是極少之義。乃至最少。與其一餐之工價也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多欲貪好。二
非親居士。三勸織許直。四得衣入手。


定罪 此中犯者。先不受自恣請。便往求衣。若得
者。捨墮。
不得者。突吉羅。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
前。
僧祇云。若但往勸不許價得衣者。越毗尼罪。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先受自恣請往求。知足減少求。若
從親里索。從出家人索。或為他。或他為巳。或不索
而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五瞋奪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三賢以捨心為首。
十地以檀度為先。
律攝云。因取衣事。不忍廢闕。
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008-0549b]


難陀弟子善能勸化難陀是跋難陀之兄。有一共住弟子。名曰達摩。常懷慚恥。
追悔為心。於諸學處。愛樂尊重。善能勸化。䟦難陀欲共人間遊行。即先

與彼衣。餘比丘語言。䟦難陀痴人。不知誦戒。不知
說戒。不知布薩羯磨。後餘時䟦難陀欲共人間行。
即不隨行。乃索先所與衣。不復相還。䟦難陀瞋恚。
強奪取衣。比丘高聲言。莫爾。比房比丘聞來集。問
知其故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後瞋恚。若自奪。若教人奪取。還
我衣來。不與汝。若比丘還衣。彼取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瞋恚者僧祇云。瞋恚不喜。九惱事也。若自奪。若教人奪
取。還我衣來。不與汝奪者強取也。或手奪。或口奪。或手口俱奪。謂本有希望。而
與衣。情既不遂。而返奪之也。若比丘還衣。彼取衣衣入手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情非折伏。二
瞋恚奪取。三衣離彼身藏舉巳。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奪。若教人奪。取藏舉者。捨
墮。
若奪而不藏舉者。突吉羅。
若著樹上。墻下。
籬上。橛上。龍牙杙上。衣架上。繩牀上。木牀上。若小
褥大褥上。若机上。若地上。敷取離處。捨墮。
不離
處者。突吉羅。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
合與別奪。別與合奪。合與合奪。別與別奪。別奪者。
得眾多波夜提。
合奪者。得一波夜提。
若比丘
與比丘衣時。作是言。汝住我邊者與。若不住者奪。
若汝適我意者與。不適意者還奪。為受經者與。不
[008-0549c]
受經者還奪。一切無犯。
若比丘賣衣未取直。若
錢直未畢。還取衣者。無罪。
若奪俗人衣者。越毗
尼心悔。
薩婆多論云。奪四眾衣。突吉羅。
此戒
體。比丘先根本與他衣。後為惱故。暫還奪取。捨墮。
衣捨還他。波逸提懺。
若先根本與他衣。後根本
奪。應計錢。成罪根本與者。謂實意與彼衣。非有希望而與也。根本奪者。表非折伏暫
奪也。計錢成罪者。謂直滿五錢。成盜罪也。若先暫與他衣。後便奪取。無

罪。
若和尚為折伏弟子。令離惡法故。暫奪衣。無
罪。
比丘尼捨墮。餘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不瞋恚言。我悔不與汝衣。還我衣
來。若彼人亦知其人心悔。即還衣。若餘人語言。此
比丘欲悔還他衣。若借他衣著。無道理還奪取。若
恐失衣。若恐壞。若彼破戒破見破威儀。若被舉。若
滅擯。若應滅擯。若命難梵行難。如是一切奪取。不
藏舉。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六過七日藥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比丘同學。此是制罪。


律攝云。因病藥事。貪煩惱故。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諸比丘秋月風病動。形體枯燥。又
生惡瘡。世尊聽諸比丘時與非時服五種藥。當食
當藥。不令粗現。


起緣人。
[008-0550a]


畢陵伽婆蹉此云餘習。大論云。是長老常患眼痛。乞食常度恒水。到恒水邊。彈指言。小
婢駐流。水即兩斷。得過乞食。是恒水神往白佛。佛弟子常罵我。言小婢駐流。佛言。畢陵伽婆蹉懺謝恒神。
彼即合掌。語恒神言。小婢懺謝。是時大眾笑之。云何懺謝而復罵耶。佛語恒神。汝見彼合掌懺謝不。懺謝
無慢。而有此言。當知非惡。此人五百世來。常生婆羅門家。常自憍貴。輕賤餘人。本來所習口言而巳。非心
憍也。具德經云能苦中善行悲行。畢陵伽婆蹉是。在羅閱城。多有所識。亦

多徒眾。大得酥油生酥蜜石蜜。諸弟子積聚藏舉。
處處流漫。房舍臭穢。諸長者譏嫌。比丘白佛。訶責
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有病。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日得服。若
過七日服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病者僧祇云。病有二種。一主病。謂饑渴二種。二客病。有四百四病。風大不調有
一百一病。火大不調有一百一病。水大不調有一百一病。雜症有一百一病。若風病當油脂治。熱病當用
酥治。水病當用蜜治。雜病當盡和諸藥治。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

口得服薩婆多云。此戒體。若病比丘須七日藥。自無淨人求倩難得。應從淨人手受。從比丘
口。受巳隨著一處。七日內自取而食。若病重口不受。亦得服。設看病比丘手受口受。亦成受法。如是受巳。
聽共殘宿隨意而食。故云殘藥也。酥者。是牛羊等。酥油者。是苣蕂蔓菁及木蜜等。并五種脂。如法澄漉而
服。蜜謂蜂蜜。石蜜謂蔗糖中攝。齊七日者。謂聖制數極齊七日。過此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味心。二
是七日藥。三過限不捨。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藥畜。乃至七日得藥畜。
八日明相出。七日所得藥。盡捨墮如長衣戒中不異。唯七日之別
。若犯捨墮。藥不捨。更貿餘藥。一捨墮一突吉羅。


捨巳懺罪竟。僧當還彼比丘藥。彼比丘所有過
[008-0550b]
七日。酥油塗戶響蜜石蜜。與守園人。若至七日。所
捨與比丘食之。若減七日。應還此比丘。作白二羯
磨。此比丘取巳。當用塗脚若然燈。
捨懺不還等。
得罪同前此五長戒中一事。根本律云。應在午前當淨洗
手。受取其藥。一同梵行邊。作如是說。
具壽存念。
我苾芻某甲有此病緣。清淨醫藥我今守持。於七
日內自服。及同梵行者。如是三說。若服一日。即告
同梵行者云。此病藥巳服一日。餘有六日在。我當
服之。乃至七日皆應告知。過七日巳。尚有餘藥。應
捨與淨人。或與求寂。
律攝云。為好容儀。或著滋
味。或求肥盛。或詐偽心服食諸藥。皆惡作罪。

分云。應捨與僧。僧捨與白衣沙彌。若用然燈塗足
捨藥。比丘不得用。一切皆不得噉。
比丘尼捨墮。
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本律如前捨懺中明。十誦律云。若重病不犯。
食四含消藥時。應作是念。我以治病故。含不為美
四含消藥。酥油蜜石蜜。善見云。若酥未滿七日。布施沙彌。
至第八日。若有急須用。得就沙彌乞食。無罪。不犯
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七雨浴衣求用非時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
律攝云。貪求
利養。多乞雨衣。違出離行故。制斯學處。


緣起處。
[008-0550c]


佛在給孤獨園。毗舍佉母請佛及僧。明日食時至。
遣婢至僧伽藍中。白時到。時天大雨。諸比丘盡雨
中浴。婢至遙見比丘盡裸形浴。謂是裸形外道。還
白主母。母復遣。往白佛及比丘。至受供訖。母請八
願。願與客比丘食。遠行比丘食。病比丘食。病比丘
藥。瞻病人食。供給比丘粥。供給比丘雨浴衣。與比
丘尼浴衣。佛皆聽許。


起緣人。


六羣比丘聞佛聽畜雨浴衣。即一切時春夏冬常
求雨浴衣。不捨雨衣。便持餘用。現有雨衣。猶裸形
浴。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春殘一月在。當求雨浴衣。半月應用浴。若比
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過半月前用浴。尼薩耆波逸
提。」


【釋義 春殘一月者謂西域國風。以四月為一際。以十二月十六日至四月十
五日為春四月。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夏四月。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為冬四月。而無秋
分。今云春殘一月在。謂春際巳過三月。餘有一月在。故云殘也。一月者。即三月後十五日。四月前十五日。
是名春殘一月也。常求雨浴衣當求者。世尊聽許乞索勸化。求時不應從小家處處
來一尺二尺。應從殷有大家中求。若一人邊得。眾多人邊得。是名求 雨浴衣者。薩婆多云。畜雨浴衣。凡
有二事。天雨時以障四邊。於中澡浴。若天熱時。亦以自障。於中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褁三衣。擔持行來

半月應用浴謂三月十六日以去。應求應作。四月一日以去。當用澡浴。擔持行來。若
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過半月前用浴過一月前求者。
即三月十六日以前求索。過半月前用浴者。謂四月一日以前浴。是名前求前用也

[008-0551a]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心貪過求。二
慢教過用。


定罪 此中犯者。三月十六前求。四月一日前用。
捨墮。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此衣不
得受當三衣。不得淨施。不得著入河中池中浴。不
得小小雨時著浴。當大雨時被浴。若雨卒止。垢液
者著入餘水中浴。無罪。
餘時亦不得裸身浴。當
著舍勒即短裙也或餘故衣。不得著雨衣種種作事。若
食欲以油塗身。若病時。若多人行處。得繫兩頭作
障。至八月十五日當捨。一比丘僧中唱。
大德僧
聽。今日僧捨雨浴衣。如是三說。若至十六日捨者。
越毗尼罪。
捨巳得用作三衣。亦得說淨。亦得入
餘水中浴。種種著作。無罪。
薩婆多云。比丘尼得
畜浴衣。不得畜雨浴衣。以尼弱劣擔持為難。是故
不聽。若閏三月不應前三月求作雨衣。應後三月
十六日求作雨衣。比丘不畜雨浴衣。無罪。
善見
云。雨時四月合春末十五日。一百三十五日用。若
有雨浴衣不用。裸形洗浴。突吉羅。
比丘尼等四
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三月十六日。求四月一日用。若捨
雨衣巳。乃更作餘用。若著浴衣浴。若無浴衣。若作
浴衣。若浣染。若舉處染該是深字。誤寫染字。無犯。不犯者最
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八過時受畜急施衣戒
[008-0551b]


總釋。


此是共戒。尼結同罪。大乘為眾生故。不同制。亦須
如法淨施。
律攝云。於安居中。共分衣利。因生違
惱。為求衣事。過限廢闕。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毗蘭若。受婆羅門請。夏安居竟五分云。毗蘭若邑有婆羅
門。名毗蘭若。波斯匿王以此邑封之 十誦云。字阿耆達。是婆羅門王 薩婆多云。阿耆達者。以供養火
。佛告阿難。汝往語婆羅門。我受汝夏安居訖。今

欲人間遊行。阿難往告。時婆羅門自責。九十日中
竟不供養佛僧佛九十日唯食馬麥。佛言。過去世時。有比婆葉如來。在槃頭摩跋㨔
中。與大比丘眾俱。有槃頭王。與諸臣民。請佛供養。及比丘僧。爾時城中有婆羅門。名山王。教五百童子。王
設會先請。佛默然許之。王還具饌巳畢。即執香爐。啟曰。惟願屈尊。來受我供。佛勅大眾。往詣王宮。食畢各
還。時為病比丘。請食而歸。過婆羅門所。時婆羅門見食香美。便起妬意。此髠頭沙門正應食馬麥。不應食
甘饌。亦教童子言。此等師主皆食馬麥。時婆羅門者則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五百阿羅漢是。我時言他食
馬麥。故受諸苦報。經歷地獄。無數千歲。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我及眾等。於毗蘭若邑。食馬麥九十日。以償
殘報也。往世尊所。禮佛足巳。却坐一面善見云。却者。猶如日轉。一
面者。在一邊。智慧之人。到宿德所。坐避六法。何謂六法。一者極遠。若欲共語。言聲不及故。二者太近。觸忤
宿德故。三者上風。身氣臭故。四者高處。不恭敬故。五者當眼前。瞻視難故。六者在後。宿德共語。迴轉難故。
言却坐一面。離此六法也。世尊為說妙法。令心歡喜。婆羅門設

供。并施衣。佛聽比丘受夏衣。


起緣人。


六羣即一切時常乞衣。安居未竟。亦乞衣。亦受衣。
䟦難陀在一處安居竟。聞異處安居比丘大得利
養。即往彼處。處分衣分。大得衣。持來入祇洹精舍。
[008-0551c]
諸比丘聞。嫌責白佛。佛以無數方便訶責。時舍衛
國波斯匿王境內人民反叛波斯匿王。晉言和悅。西域記云。正名鉢邏
斯那。唐言勝軍。淨法師譯為勝光。仁王經云。是波斯匿王巳於過去十千劫龍光佛法中。王為四地菩薩

梨師達多富那羅二大臣梨師達多。此云仙授。又云仙施又云仙與。謂從
仙人邊。求得子故。富那羅或云富蘭那。此云故舊。又翻宿舊。是仙授之兄。此兄弟二人是波斯匿王大臣。
於拘薩羅國。錢財巨富。無與等者。而能於佛及四部眾。等共受用。不計我所。雜阿含經彼自說言。波斯匿
王欲入園觀。令我乘於大象。載第一宮女。一在我前。一在我後。我坐其中。象下坂時。前者抱我頸。後者攀
我背。象上坂時。後者抱我頸。前者攀我矜。彼諸婇女為娛樂王故。衣繒綵衣。著眾妙香瓔珞莊嚴。我與同
遊。常護三事。一者御象恐失正道。二者自護心恐生染著。三者自護持恐其顛墜。我於爾時。於王婇女。無
一剎那不正思惟。佛讚長者。善哉善哉。能善護心。然富蘭那耑修梵行。離欲清淨。不著香華。遠離凡鄙。持
戒為勝。梨師達不耑修梵行。然其知足達四聖諦。智慧為勝。後時二俱命終。佛記二人。一持戒勝。一智慧
勝。二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於後世。得斯陀含果。生兜率天。一來世間。盡苦邊際。王勅使

征。二大臣作是念。我等往征。未知得還否。欲為僧
設食并施衣。諸比丘以安居未竟。不敢受衣白佛。
佛言。聽諸比丘受急施衣。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諸比丘得急施衣。比丘知
是急施衣當受。受巳乃至衣時應畜。若過畜者。尼薩
耆波逸提。」


【釋義 十日未竟夏三月者謂自恣猶有十日在。即七月初六日未至
七月十五日。故云十日未竟夏三月也。急施衣者受便得。不受便失

薩婆多云。若王施。若王夫人施。若王子施。大官鬪將施。以諸貴人善心難得。又難可數見。若女欲嫁時。以
至壻家。不得自在故。今得自在。以物施僧。若病人施以善心故。以物施僧。令存亡有益。因急事施。故名急
施衣也。衣時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

[008-0552a]
那衣五月。
自恣十日在。若比丘得急施衣。比丘
知是急施衣應受。受巳即十日應畜。到自恣竟。不
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
若自恣九
日在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應受。受巳即九
日應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
衣五月。更增一日如是自恣八日七日六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若自恣一日在
後。更增九日准知。若過畜謂過一月五月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畜心。二
非急施衣。三過前過後畜。


定罪 此中犯者。得急施衣。若過前過後。捨墮過前
者謂七月初五日巳前而輒受衣。過後者。謂一月五月竟不淨施等而仍畜。捨懺不還

等。得罪同前五長中一事也。薩婆多云。除十日。急施衣。一
切安居衣。必待自恣時分。若安居中分。突吉羅。


根本云。若在夏中。或施主欲自手行施。取亦無犯。


若差得藏衣。苾芻或施主作是語。我行還自手
當施。雖過時分畜。亦無犯。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
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得急施衣。不過前。不過後。不犯。若
奪衣失衣燒衣漂衣過前。不犯。奪失燒漂想。若險
難道路不通。乃至命難梵行難。若彼受寄比丘。或
死。或出行。捨戒。賊劫惡獸害等過後。無犯。不犯者
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九後月離衣過六夜戒


總釋。
[008-0552b]


此是不共戒。大乘比丘同學。
律攝云。因不善護
身離衣事故。及慢教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諸比丘夏安居訖。後迦提一月滿
在阿蘭若處住。多有賊難。劫奪衣鉢。又打撲比丘。
比丘皆趨祇桓精舍聚住。佛問知其故。聽留一一
衣置舍內。


起緣人。


六羣聞佛聽留衣置舍內。便留衣置舍內。囑親友
比丘巳。出行。受囑比丘出衣晒之。諸比丘問知其
故。白佛。訶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夏三月竟。後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有疑恐
怖處住。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舍
內。諸比丘有因緣。離衣宿。乃至六夜若過者。尼薩耆
波逸提。」


【釋義 夏三月竟謂前安居者。坐夏三月巳竟。至七月十五日。故云夏三月竟
後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按迦提翻功德。又翻昴星。昴星。直此月故。謂七
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是夏安居最後一月。故云後迦提一月也。言滿在阿蘭若者。謂受後安居者。雖
同前安居者。七月十五日自恣。仍須住滿三月為期。以終後安居之局。故云滿在阿蘭若處也


蘭若去村五百弓。遮摩羅國弓長四肘。用中肘量
如離衣戒中釋。有疑者。疑有賊盜。恐怖者。中有恐怖賊盜。


留一一衣僧祇云。一一衣者。僧伽黎。鬱多羅僧。安陀會。不得寄僧伽黎安陀會。得寄
鬱多羅僧。(文)無僧伽黎。不得入聚落乞食。安陀會以著身故。不得單著僧伽黎舍內者。村

[008-0552c]
聚也。有因緣者五分云。若塔事和尚阿闍黎事及以他事。六夜者薩婆多云。
從七月十六日次第六夜聽阿蘭若安居。比丘離衣宿所以聽者。外國此六夜中間是賊發時。是故聽也

彼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捨衣。若手捉衣。
若至擲石所及處言擲石所及處者。非蘭若界限。乃是寄衣聚落之勢分也。過者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慢教心。二
是離三衣。三違制過限。


定罪 此中犯者。離衣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
前不捨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住。第七夜
明相出。犯捨墮。
除三衣巳。離餘衣。突吉羅。

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五分云。若一宿二宿乃至
五宿事訖不還。突吉羅。
律攝云。至第七夜明相
未出。得惡作罪此謂故不作捨衣。乃至擲石所及處。心懷慢教。是故先得惡作。明相
出時。便得捨墮

善見云。寄衣巳六夜一往看。見衣巳還
阿蘭若處如是相續六夜往看不犯。餘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巳經六夜。第七夜明相未出到衣
所。若捨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不犯。若奪
失燒漂。不捨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不犯。
若船濟不通。道路險難。一切難緣等不捨衣。不手
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
制戒等。


○第三十迴僧物入巳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取十方僧物入
[008-0553a]
巳。
律攝云。由貪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有一居士。欲飯佛及僧。布施好衣。䟦難陀聞即往
語言。居士眾僧有大善利威力福德。施僧者多。汝
今食施眾僧衣可施我。居士聽之。次日請僧至舍。
居士見長老比丘威儀具足。發大聲悔。比丘問知
其故。白佛。呵責結戒。斷僧物入巳捨墮。諸比丘不
知是僧物。非僧物。為許僧。不許僧。後乃知是僧物。
巳許僧。或有作捨墮懺悔者。或慚愧者。佛言不知
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是僧物。自求入巳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僧物者。為僧故作。未許僧。巳許僧。巳捨與
僧祇云。僧有八種。比丘僧。比丘尼僧。客僧。去僧。舊住僧。安居僧。和合僧。不和合僧。物者。
衣鉢坐具針筒。下至飲水器僧祗云。有八種物。時分。夜分。七日。終身。隨
物。重物。不淨物。淨不淨物。自求入巳者自往來索。以僧物攝歸入巳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貪取。二是
僧物。三作僧物想。四物巳入手。


定罪 此中犯者。知是僧物。自求入巳。捨墮。

物許僧轉與塔。
若許塔轉與僧。
許四方僧轉
與現前僧。
許現前僧轉與四方僧。
許比丘僧
轉與比丘尼僧。
許比丘尼僧轉與比丘僧。

[008-0553b]
異處與異處。皆突吉羅。
巳許作許想。捨墮。

許疑。突吉羅。
未許作許想。突吉羅。
未許疑。突
吉羅。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有人
欲布施。問比丘言。應施何處。答言。隨汝心所敬處。
復問何處果報多。答言。施僧果報多。復問何等清
淨持戒有功德僧。答言。僧無犯戒。不清淨者。若持
物來施比丘。應語言。施僧得大果報。若言我巳曾
施僧。今正欲施尊者。受之。無罪。
若知物向僧。迴
令向巳。捨墮。是物僧不應還。僧應受用。若迴與餘
人。波逸提。
知物向此畜生。迴與餘畜生。越毗尼
心悔。
五分云。若施主自迴欲與僧物與巳。不犯。


薩婆多云。若物向僧。與前人說法。令物自入巳。
捨墮。物則還僧。向三二一比丘。突吉羅。
以物施
此塔。迴向彼塔。物即入彼塔。不須還以福同故。比
丘作突吉羅懺。
以物施此僧祇。迴向餘僧祇。物
入餘僧祇。不須還。以僧祇同故。比丘作突吉羅懺。


以自恣臘與此眾僧。迴向餘僧。自恣物應還。與
此眾僧。以自恣物所屬異故。比丘作突吉羅懺。若
不還。計錢成罪。
面門臘亦如是。
知物向一人。
迴向餘人。應還取此物。巳歸此物主。作突吉羅懺。
若不還彼物。計錢成罪。
律攝云。見他將物施無
恥眾。自觀巳。身福勝施彼。為益施主。便迴入巳者。
無犯。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不知。若巳許作不許想。若許少
[008-0553c]
勸令與多。若許少人勸與多人。欲許惡。勸與好者。
或戲笑語。若誤語。獨處語。或眠中語。欲說此乃錯
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法苑云。貪有二種報。一者多欲。謂因前世
縱恣貪欲心無止息。故感今生。業習不忘。倍復增
勝。而生貪著也。二者無厭。謂因前世貪求不巳展
轉馳逐。故感今生。業習不忘。欲心轉盛。用之無度。
求之無厭也。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巳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今問諸大德。
是中清淨不三問。」


【四勸持。】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關要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