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52 毗尼關要-清-德基 (master)



毗尼關要卷第二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二正釋戒相。有九。初四波羅夷至九七佛略教
誡經。


初波羅夷。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
勸持。


今初。】


「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 僧祇律云。波羅夷者。義當極惡。以三義釋之。
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二者不共住。非但
失道果而巳。不得於僧中羯磨說戒共住故。三者
墮落。非唯退沒道果不共住。捨此形命。墮大呌喚
地獄中受苦故。
律攝云。波羅市迦者。是極惡義。
是他勝義。纔犯之時。被他梵行者所欺勝故。出家
近圓為除煩惱。今破禁戒。反被降伏。又能害善品
使消滅故。又復能生惡趣之罪。故名波羅市迦。又
被非法軍而來降伏。法王之子受敗於他。既失所
尊。故云非沙門非釋子出家。謂出煩惱家。入如來家。近圓者。圓謂涅槃。本為
親近涅槃。出家受比丘戒。故云近圓。又云具圓。亦名圓具。以此具戒。乃具涅槃正因。故名具圓圓具也。煩
惱即見修惑也。律云。犯波羅夷者。譬如有人截斷其頭。終

不能還活。斷多羅樹心。不復更生長。如針鼻缺。不
[002-0496c]
堪復用。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一處。比丘
亦如是。犯波羅夷罪。不復成比丘行多羅梵語。此翻岸形。直而
且高。葉可書經。此樹若斷其心。即便枯死。永不復生也。薩婆多論云。波羅夷

者。名墮不如意處。如二人共鬪。一勝一負。犯此戒
者。不聽懺悔。畢竟永墮負處。又如焦穀種。雖種良
田勤加溉灌。不生苗實。犯戒亦爾。雖勤加精進。終
不能生道果苗實。
問曰。犯五篇戒。皆名墮落。何
故此獨得墮落之名耶。答餘篇戒中。當犯之時。亦
名墮落。但尋生悔心。作法懺悔。罪即消滅。不同此
篇纔犯之時不通懺悔。永墮之墮。故獨得其名也
半月半月說如前戒經中來謂所誦戒從戒經中來。顯非臆說也


二別列戒相。有四。初婬。二盜。三殺。四妄。


問何此四他勝逆次而說。不如餘處殺盜婬妄耶。
答律攝云。先婬後殺。此依犯緣前後而說。
又復
煩惱最強盛者。在前而制。此四他勝。其相云何。謂
無厭離。不忍不證。然無厭離。最強盛者。立為初二。
一於婬欲。二於資財。不忍故行殺。不證故妄語。


若以酌量人情。起婬多故。婬乃首制。又婬欲乃生
死之原。聲聞不起大悲。惟怖生死。故婬戒為先。殺
者慈悲之敵。大士不怖生死。大悲普度。故殺戒居
首。故不同餘處殺盜婬妄而說也。每戒釋文分為
九科或具或缺。初總釋大義。二緣起處。三起緣人。四所
立戒相。五解釋文義。六犯戒具緣。七定罪輕重。八
隨緣別開。九會詳經論。
[002-0497a]


○第一婬戒


初總釋。


婬非梵行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網經云。一切女人不得故婬等。此是性罪。
律攝
云。由癡故。因婬煩惱及婬事故。制斯學處准瑜伽言。學處
有七義。一自利處。二利他處。三真實義處。四威力處。五成熟有情處。六成熟自佛法處。七無上正等菩提
處。由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以依定故。方得發慧。是故偏得學處之名。根本能生。故名為處。是處應學。
故名學處也此戒三緣合結。


二緣起處。


爾時佛在毗舍離名義集云。毗耶離亦名維耶離。鞞舍隸。吠舍離。此云廣嚴。西域
記云。吠舍離國。舊譌曰毗舍離。什師云。毗言稻。土之所宜也。離耶言廣嚴。其地平正莊嚴。淨名略疏云。此
云廣博嚴淨。其國寬平。名為廣博。城邑華麗。故名嚴淨。有師翻為好稻。出好粳糧。勝於餘國故也。有言好
道。國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國人民好樂正道。自敦仁義。不須君主。五百長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
歸悅


三起緣人。


時迦蘭陀村須提那子言迦蘭陀村者。善見律云。是山鼠之名也。時毗舍離
王入山。於樹下眠。有毒蛇欲出害王。於此樹下。有鼠來鳴令王覺。王感其恩。將邨中食供此山鼠。乃號此
邨。為迦蘭陀村。而此村中有一長者。居金錢四十萬億。王即賜於長者之號。由此邨故。所以立名。迦蘭陀
長者也。為長者財富無量。唯無子息。求請神祇。而生須提那。此云求得。於彼邨中。饒

財多寶。持信堅固。出家為道。時世穀貴。諸比丘乞
食難得。時須提那作是念。我今寧可將諸比丘詣
迦蘭陀邨乞食。諸比丘因我故。得大利養。得修梵
行。使我宗族快行布施。作諸福德。作是念巳。即將
比丘詣迦蘭陀邨。母聞子歸。即往子所。語其子言。
[002-0497b]
可時捨道還家。何以故。汝父巳死。我今單獨。恐家
財物入官。即答言。我今不能捨道習此非法。今甚
樂梵行。修無上道。母如是至三勸。其子再三不允。
乃令與婦安子。使種子不斷。子白母言。此事甚易。
我能為之。時佛未制戒前。不見欲過。便捉婦臂。將
至園中。三行不淨行。時園中有鬼命終。即處其胎。
九月生男。字為種子問何故三行不淨。又不停二。復不至四耶。答薩婆多論云。
為懷妊故。其母三反問。得子便止。如是至三。方得子故。三行不淨也時須提那行不

淨巳來。常懷愁憂。同梵行者問知其故。往白世尊。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世尊知而問。知而
不問。時而問。時而不問。義合問。義不合不問。世尊
知時義合問。須提那。汝實與故二行不淨行耶。如
是世尊。我犯不淨行言故二者。梵語褒羅那地那。此云舊第二。以妻次於夫故。
名故二也。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須提那。汝所為

非。非威儀。非沙門什法師云。佛法及外道。凡出家者。皆名沙門。肇法師云。出家之
都名也。秦言義訓勤行。勤行取涅槃 阿含經云。捨離恩愛。出家修道。攝御諸根。不染外欲。慈心一切無
所傷害。遇樂不欣。逢苦不慼。能忍如地。故號沙門。後漢書郊祀志云。沙門漢言息心。削髮去家。絕情洗欲。
而歸於無為也 瑞應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文本為絕情洗欲出家。今反為不淨事。非沙門也

非淨行。非隨順行謂非隨順涅槃之行。所不應為。汝須提那。
云何於此清淨法中。乃至愛盡涅槃。與故二行不
淨行耶言愛盡涅槃者。善見律云。由三界愛欲。眾生所以不得出離。為愛欲所纏縛故。盡即
滅也。愛盡者即涅槃也。又涅者不生。槃者不滅。謂不生不滅義。告諸比丘。寧以男

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緣
墮於惡道。若犯女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何以故。
[002-0497c]
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謂如來訶欲不淨。教諸有情斷除欲愛。若欲愛乾枯。
則盡此殘質。不受後有矣。斷於欲想。滅欲念。除散欲熱薩婆多論云。欲
想者。身口不動心想女人。欲念者。於諸婬欲。非但不動身口心念。亦當絕止也。欲熱者。二身交會。欲火熾
然。故云欲熱也。我說欲如火不觸則巳。觸則焦爛。如把草炬安得不燒身也

亦如樹果熟時即墮。犯婬亦爾。五陰熟時墮三惡趣。又如假借。猶如枯
骨。亦如段肉謂男女形質。假借四大和合而成。本是幻化。非實枯骨。及段肉者。謂皮肉
包骨。而成人相。一朝散壞。皮肉脫落。白骨相現。如此不淨。何得染欲。如夢所見謂如夢中
所見之事。不應生喜而妄生喜心。不應生嗔怖而妄生嗔怖。今婬欲亦復如是。不應生染而妄生染着

如履鋒刃豈無傷身之患。如新瓦器盛水著於日中日及新瓦
器。能消於水。婬欲亦爾。能消滅一切善法。如毒蛇頭。如轉輪刀。如在尖

標。如利戟刺如毒蛇頭轉輪刀者。此物不可觸。觸則能害身命。婬欲亦爾。能害法身慧
命。尖標戟剌者。苦痛厭患。婬欲亦然。深可患厭也甚可穢惡。佛無數方便

訶責巳。告諸比丘。自今巳去。與比丘結戒薩婆多論云。問
一切善法不言結。何故但言結戒。答戒是萬善之本。但言結戒。即一切結也


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
四未信者令信。五巳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
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
漏。十正法得久住。


二百五十戒中皆集此十句義結戒。以下更不重出


一攝取於僧謂如來制諸學處。威儀細行。清淨護持。令居家男女見之。不生譏謗。譏謗
不興。自然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攝歸僧寶也


二令僧歡喜謂如來制戒。令諸比丘住於戒中。蕩滌凡情。善法日茂。六和無違。極善安
住。故云令僧歡喜


三令僧安樂如來示諸比丘。此作不得罪。此作得罪。一切惡法制止令斷。不令比丘造
[002-0498a]
作諸惡。而示行善道。勿令有惡趣之怖。今世後世令得安樂。故曰令僧安樂


四未信者令信因制戒故。比丘戒律慎持。威儀清淨。若未信心。見之生信。而作是言。
沙門釋子勤心精進。戒行威儀皆悉具足。見如是巳而生信心。故云未信者令信


五巳信者令增長謂持信堅固出家者。隨諸禁戒如說而行。世人見聞。淨信重增。
甚為恭敬。是名巳信增長


六難調者令調順謂不慙愧者。作不善法。不生羞耻。佛制戒巳。若有犯者。眾僧以
毗尼法治。令彼更不敢作。是名難調能調


七慚愧者得安樂謂佛制戒巳。令不慙愧比丘不得入眾羯磨說戒。不得觸嬈如
法比丘。故令慚愧者得安樂住也


八斷現在有漏謂諸有情三毒不制。放縱六根。於非情境上有漏事興。如來依事制
戒。斷除有漏。無令興起。是名斷現在有漏


九斷未來有漏謂諸異生不斷五情。而行惡法。後身墮地獄中。受種種苦毒。非直一
受而巳。輪轉在中。無央數劫。如來為說此戒。依戒而修。令證道果。不受後有之身。故云斷未來有漏


十正法得久住善見律云。正法有三。一者學正法久住。二者信受正法久住。三者得
道正法久住。何謂學正法久住。謂學三藏。一切久住佛所說法。是名正法。於三藏中。十二頭陀威儀細行
禪定三昧。是名信受正法久住。四沙門果及涅槃。是名得道正法久住。如來結戒。故令比丘隨順戒學。因
學戒故正心持律。因持律故得入禪定。因禪定故而得道果正法久住。故學為初也


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犯不淨行。行婬欲法。
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如是世尊。與諸比丘結戒。
時有䟦闍子比丘。愁憂不樂梵行。即還家。共故二
行不淨行。彼作是念。將不犯波羅夷耶。當云何。即
便語諸同學。善哉長老。為我以此事白佛。隨佛所
教。我當奉行。時諸比丘白佛。佛言癡人。犯波羅夷。
不共住薩婆多論云。佛訶是愚癡人者。佛大慈大悲。兼無惡口。云何言愚癡人。答曰。佛是稱
[002-0498b]
實之語。非是惡口。此具縛煩惱眾生。具足愚癡故。二慈悲心故訶責折伏。如今和尚阿闍黎教誡弟子故。
稱言癡人。非是惡口。若有餘人。不樂淨行。聽捨戒還家。若復

欲出家修梵行。應度令出家受大戒。乃更結不還
戒戒羸不自悔之語此第二結戒也。時有一乞食比丘。依
林中住薩婆多論云。林中住者。以在眾中多事多惱。妨修善法故。若以智慧偏多。以在眾中。
多聞多見。多論多語。雖生智慧。少於禪定。宜在靜處以修其心。若定多者。則宜在眾廣求知見。以此義故。
在林中住。有一雌獼猴。先在彼林中。時乞食比丘到邨

乞食。還在林中食。食巳。餘食與此獼猴。如是漸漸
調順。逐比丘後行。乃至手捉不去。此比丘即捉獼
猴。共行不淨。時有眾多比丘。案行住處。至彼林中。
時彼獼猴在比丘前。現其婬相。時諸比丘作是念。
將無餘比丘作此不淨行耶。屏處伺之。見巳。即來
語言。如來不制言。比丘不得行不淨行耶。報言。如
來所制男女。不制畜生。諸比丘往白佛。佛以無數
方便訶責巳。初入波羅夷。自今巳去。當如是說戒。


四所立戒相。】


「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還戒。戒羸不自悔。犯不淨
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釋義 若比丘者。有八種比丘。一名字比丘謂如世間
人為欲呼召男女時。遂立名字。喚作比丘。又如檀越來請比丘。沙彌雖未受大戒。亦入比丘之數。是名字
比丘也。二相似比丘謂如外道白衣。自剃鬚髮。着袈裟。無師僧受具。形貌相似比丘。
而實非比丘。故名相似比丘也。三自稱比丘如長老阿難夜行見一犯戒比丘。而問咄
汝為是誰。犯戒比丘應言。我是比丘。又如賊住之人。非是比丘。而自稱言我是比丘。四善來

比丘謂如來觀其根性成熟堪可化度。欲求出家。佛便呼言善來比丘。於我法中。快自娛樂。可
[002-0498c]
修梵行。得盡苦源。佛語未竟。鬚髮自落。袈裟在身。鉢盂在手。如百臘老比丘。五乞求比

謂不受請食盡形。乞食資身。遠離。邪命。故云乞求比丘。六着割截衣比丘
謂衣。價直百千萬。比丘得巳。便割截而着。壞衣價直。以針線剌衲。毀其細輭。遂成粗衣。而以樹皮壞其本
色。便是故衣。能着割截衣者。是名着割截衣比丘。七破結使比丘結使者即見思
煩惱。先明見惑。後明思惑。頌云。苦具一切集滅七身邊見取三使無 道諦雙除身邊二 上不行嗔
八十八 謂分別我執所惑者。總有十種。謂五鈍使五利使。鈍者即遲鈍也。謂此五種妄惑由推身見等。
五種利使而生。對利說鈍。故名鈍使。謂貪嗔癡慢疑 五利使者。利即快利之義。謂此五種妄惑動念即
生。造次恒有也。謂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今斷惑不出四諦。所謂苦集滅道。令知苦斷集慕滅修
道。謂所取之惑。有障諦有不障諦。於四諦之中。有全具有不全具。云苦具一切者。謂苦諦下十使全具。集
滅二諦各具七使。除去身邊二見與戒取。故云三使無也。道諦止具八使。除去身邊二見也。此約欲界四
諦。共具三十二使。上界不行嗔者。謂色界無色界禪定力勝。所以嗔使不行。故於四諦之中。各除一嗔。謂
苦下具九。集滅二諦具六。道諦惟七。是知上色界止有二十八使。無色界亦爾。三界共有八十八品。故云
八十八使也。斷此惑巳。即證初果 次明俱生我執。細而難斷。故起修道方除也 思惑者有四。謂貪嗔
癡慢。欲界四惑全具。上二界各除一嗔故。色界有三。貪癡慢。無色界亦爾。總名十諦思惟也。若將前八十
八品見惑合說者。名九十八使也。又思惑難斷。故潤七生。今三界分為九地。欲界一地名為五趣雜居地
 色界四地。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 無色界四地者。
一空無邊處地。二識無邊處地。三無所有處地。四非非想處地。故云三界九地也 又此思惑分為八十
一品。一地之中而有九品。共為八十一品也。謂初果人巳斷八十八使見惑。復起修道位。方斷欲界九品
思惑。所以最強難斷者。以欲界五欲心強盛故。潤七生也。謂上上品獨潤二生。二生天上。二反人間。上中
品上下品共潤二生方斷。中上品獨潤一生。中中品中下品共潤一生。斷此六品。方證二果。名為一來果。
猶一來生。惑未斷故。下上品獨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潤半生。如是合潤一生。此謂欲界九品思惑斷
盡。方證三果。名曰不還果。住五不還天。不來人間受生也。巳破欲界思惑盡故。餘有上二界七十二品殘
思。以三果聖人修滅盡定時。定力增勝。稍易斷故。若斷盡此惑。即出三界。名曰阿羅漢。此云無生。永不來
三界受分段生死也 言分段者。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謂三界果報。壽有長短分限。身有大小形段。皆不
[002-0499a]
免於生死。是名為分段生死 巳上二惑。八十八使名曰見惑。謂見一切住地 言一切者。通三界見惑
也 上客下塵 謂見思等惑。皆由眾生不了外塵之境。種種妄想而生。若以智慧觀察。惑體本空。則法
性理顯。惑亦何有。故經云。不住名客。是名客義。二塵者。謂微細之惑而能染汙清淨真性。譬如牖隙光流。
諸塵相現。亦能亂於虗空之性。若智慧發明。了惑本無。則理現前。塵亦何有。經云。澄寂名空。搖動名塵。是
名塵義 三界思惑者。欲界九品名曰欲愛住地。色界三十六品名曰色愛住地。無色界三十六品名曰
有愛住地。總名四住地煩惱。感三界分段生死之果。若能三界果喪。四住因亡。則證有餘涅槃。此二乘人
極果也。名破結使比丘。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

所比丘。是中比丘。若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
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名比丘義是中取最後義。共比丘
者。如餘比丘。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
住比丘法中。是名共比丘義。云何名為同戒。我為
諸弟子結戒巳。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謂戒
體無二故同戒謂戒相無別故等戒謂百臘老比丘及新受戒比丘。所行戒行俱等。更無
有異故。是名同戒。云何名為不捨戒捨即還也。顛狂捨戒。

心亂捨戒。痛惱捨戒。啞捨戒。聾捨戒。瘂聾捨戒。顛
狂心亂痛惱瘂聾人前捨戒。中國人邊地人前捨
戒。邊地人中國人前捨戒。不靜靜想捨戒。靜作不
靜想捨戒。戲笑捨戒。若天。若龍。若夜叉。若餓鬼。若
睡眠人。若死人。若無知人。若自不語。若語前人不
解。如是等不名捨戒。
云何名捨戒。若比丘不樂
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貪樂在家。貪
樂優婆塞法。或念沙彌法。或樂外道法。或樂外道
弟子法。或樂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如是語。我捨
佛。捨法。捨比丘僧。捨和尚。捨同和尚。捨阿闍黎。捨
[002-0499b]
同阿闍黎同和尚者。謂同和尚一輩。或戒臘同等。或同師秉戒。阿闍黎亦爾。捨諸
梵行。捨戒。捨律。捨學事。受居家法。我作淨人。我作
優婆塞。我作沙彌。我作外道。及作外道弟子。我作
非沙門非釋子。如是說而了了者。是名捨戒根本律云。
如有苾芻情懷顧戀。欲希還俗。於沙門道。無愛樂心。為沙門苦。羞慚厭背。詣苾芻所。如是言 具壽存念。
我某甲今捨學處 薩婆多論云。若捨戒時。都無出家人。若得白衣。不問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
聞解。人情去就。亦得捨戒。一說便捨。不須三說 問曰。受戒時須三師七僧。捨戒何故一人便捨。答曰。求
增上法故。則須多緣多力。捨戒如從高墜下。故不須多也。又云。受戒時如得財寶。捨戒時如失財寶。又如
入海採寶。無數方便。然後得之。及其失時。盜賊水火須臾散滅。捨戒亦爾。戒羸不自悔

謂持戒心劣。非法心盛。故云羸也。不自悔者。不自悔改。或有戒羸不捨戒。
或戒羸而捨戒。何者戒羸不捨戒。若比丘愁憂不
樂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意樂在家。
乃至樂作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是言。我念父母
兄弟姊妹婦兒邨落城邑田園浴池。我欲捨佛法
僧乃至學事。欲受持家業乃至非沙門非釋子。是
謂戒羸不捨戒。
何者戒羸而捨戒。若作如是思
惟。我欲捨戒。便捨戒。是謂戒羸而捨戒。
犯不淨
行者。是婬欲法律攝云。行謂聖道。淨謂涅槃。由八聖道。方能證會。作不淨行。正違彼
。乃至共畜生者薩婆多論云。畜生於六道中是邊鄙。故云下至畜生。既下至畜
生。凡可婬處。一切盡結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是比丘指犯罪者言。不

共住者。有二。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得於是二事
中住。是名不共住。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結
方便。一有欲心受樂。二堪行婬境。三要根全。四入
[002-0499c]
過限。復有五因緣。而犯諸罪。一無知故無所知識。二放
逸故放蕩縱逸不檢三業。三煩惱熾盛故以貪嗔癡煩惱增盛不能制伏。四
不尊敬教故。五無慚愧故。以無慚愧故。不尊敬受
持如來所制清淨禁戒。或可五義相躡而起。由無
知故放逸。放逸故煩惱盛。煩惱盛故不尊敬教。不
尊敬教故無慚愧也。
善見云。若長老聞此不淨
行。慎勿驚怪。何以故。如來憐愍我輩。為結戒故。說
此惡言。若不說者。云何得知波羅夷偷蘭遮突吉
羅。若法師為人講聽者。慎勿露齒笑。若有笑者驅
出。何以故。佛憐愍眾生。金口所說。汝等應生慚愧
心而聽。何以笑。


定罪 此中犯者。三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非人。
畜生。
復有五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童女。二
形。黃門。男子。
於三種婦。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
非人婦。畜生婦。
如是三種童女。
三種二形。


三種不能男。
三種男子。
犯人婦。三處波羅夷。
大便道。小便道。及口。
非人婦。畜生。婦人。童女。非
人童女。畜生童女。人二形。非人二形。畜生二形。三
處亦如是。
人黃門二處行不淨行。波羅夷。大便
道。及口。
非人黃門。畜生黃門。亦如是。
人男。非
人男。畜生男。亦如是。
比丘有婬心。向人婦女大
便道小便道及口。若初入。波羅夷。不入不犯。有隔
有隔謂男女二根俱有衣隔。有隔無隔謂女根有衣隔男根無衣隔。無隔
有隔女根無衣隔男根有衣隔。無隔無隔男女二根俱無衣隔波羅夷。乃
[002-0500a]
至畜生亦如是。
若比丘婬意向睡眠婦女。若死
形未壞。大便道小便道。及口亦如是。
若比丘為
怨家。將至人婦女所。強持男根。令入三處。始入覺
樂。入巳樂。出時樂。波羅夷。於三時中。隨有一時受
樂。皆波羅夷。乃至男子亦如是。
若怨家強捉比
丘。大便道中行不淨行。若初入時。入巳出時。於三
時中。隨有一時受樂。皆波羅夷僧祗律云。受樂者。如饑得食。如渴得
飲。不受樂者。譬如好淨之人。以種種死屍。繫其頸上。又如破癰熱鐵燒身。不受樂者。亦復如是。從

道入道。從道入非道。從非道入道從道入道者。謂二道合。或從小
便道入。從大便道出。或從大便道入。小便道出。從道入非道者。始從大小便道入。從瘡穴中出。謂瘡穴與
二道連合也。從非道入道者。先從瘡穴而入。後從二道中出。若齊限入。若盡入。

若語。若不語。皆波羅夷齊限者。謂作齊限不盡入也。語者告知也。不語者不
告彼人知。如眠等人。若比丘。方便求欲行不淨行。成波羅夷。

不成偷蘭遮。
若比丘教比丘行不淨行。彼比丘
若作教者。偷蘭遮。若不作教者。突吉羅。
比丘尼
教比丘行不淨行。若比丘作。尼偷蘭遮。不作尼突
吉羅。
除比丘比丘尼。餘眾相教行不淨行。作不
作盡突吉羅餘眾者小三眾。若死屍半壞行不淨行。入便
偷蘭遮。
若多分壞。
若一切壞。偷蘭遮。
若骨
間行不淨行。偷蘭遮。
若穿地作孔。摶泥作孔。若
君持口中犯。偷蘭遮謂作大小便道想行婬。偷蘭遮。若不作道想。僧殘。若
道作道想。波羅夷。
道疑。波羅夷。
道非道想。波
羅夷。
非道道想。偷蘭遮。
非道疑。偷蘭遮。

祗律云。若比丘以染汙心。欲看女人。得越毗尼心
[002-0500b]
即責心突吉羅。若眼見。若聞聲。犯越毗尼罪。
相觸得。
偷蘭遮。乃至入如胡麻。波羅夷。
若身大雖入不
觸其邊者。得偷蘭遮謂身根大。若女人裂為二分。就二
分行婬者。偷蘭遮。
繫令合行婬者。波羅夷。

婆多論云。欲作重婬。若起還坐。輕偷蘭遮。
發足
趣女人。未捉巳還。及捉巳失精。乃至共相嗚抱。輕
偷蘭。
男形垂入女形巳來。未失精。亦輕偷蘭。


若失精。重偷蘭。
若男形觸女形。及半珠巳還不
問失精不失精。盡重偷蘭。
若生女死女三處行
婬。若壞墮蟲食。於中行婬。俱得重偷蘭。
若生女
死女非處行婬。腋下股間行婬。得重偷蘭。
若發
足向死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二根。欲作重婬。得罪
如前。
發足向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欲作重
婬。得罪同前。
若先正為女人上出精而巳。除三
瘡門。一切身分處精出。僧殘。
若先為摩捉嗚抱
而巳。若摩若捉。盡僧殘。
若欲女人身上出精。手
巳摩捉。精未出。便止四人。偷蘭。
比丘尼波羅夷。
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睡眠無所覺知。不受樂。一切無
有婬意。不犯。
第四分云。佛在舍衛國。有比丘住
阿蘭若處。晝日眠時。有取薪女人。於比丘上行婬
巳。去比丘不遠而住。比丘覺巳。見身不淨汙。念言。
此女必於我身上行婬。生疑問佛。佛言。汝覺不。答
言。我不覺。佛言。不犯。比丘不應如是處晝眠。

[002-0500c]
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善見律云。初者於行
婬中之初。如須提那子。不犯波羅夷。餘者犯

十誦律云。有五相名狂人。即癡狂也。親里死盡故狂。財物
失盡故狂。田業人民失盡故狂。或四大錯亂故狂。或先世業報故狂。若雖有如是狂病。自知我是比丘作
婬欲。得波羅夷

有五種因緣。令心散亂。為非人所打。故心散亂。或非人令心散亂。或非人食心精氣。故
心散亂。或四大錯。故心散亂。或先世業報。故心散亂。若雖有如是散亂。自知是比丘作婬欲。犯波羅夷
有五種病壞心。或風發故病壞心。或熱發故病壞心。或冷發故病壞心。或三種俱發故病壞心。或時節氣
發故病壞心。雖有如是病壞心。若自覺是比丘作婬欲。得波羅夷。若不自知不犯 病壞心。即痛惱所纏


又云。若此顛狂。失本心故。見火而捉。如金無異。見糞而捉。如旃檀無異。如是顛狂犯戒無罪


會詳 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
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
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
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又云。當觀婬
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
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
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又云。必使婬機身心
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梵網經云。
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
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
淨行。
法苑珠林云。二種婬報。一婦不貞潔。謂因
前世犯他妻妾。邪行穢汙。故感今生婦不貞艮端
潔也。二得不順意眷屬。謂因前世邪婬奪人所寵。
令不如意。故感今生眷屬常不順意也。


○第二盜戒


初總釋。
[002-0501a]


盜乃最為不良之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
制。
梵網經云。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乃至鬼
神有主物。劫賊物。一切財物不得故盜等。此是性
罪。然菩薩見機。得作戒本。經云。菩薩淨戒律儀。善
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
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律攝云。此由癡
故。因積畜事。畜積煩惱。制斯學處。


二緣起處。


爾時佛遊羅閱城耆闍崛山中言羅閱者。此云王舍域。大諭云。昔有
須陀摩王。精進持戒。常依實語。晨朝乘車。與諸婇女。入園遊戲。出城門時。一婆羅門來乞財物。而語王言。
王是大福德人。我身貧窮。當見愍念。賜我少多。王言。當相布施。須我出還。作此語巳。入園澡浴嬉戲。時兩
翅王名曰鹿足空中飛來。捉王將去。至所住處。置九百九十九王中。須陀摩王言。我不畏死。自恨失信。我
從生來。初不妄語。即語前事。鹿足王言。汝意欲爾。聽汝還去。七日布施婆羅門訖。當便來還。若過七日。我
有翅力。取汝不難。須陀摩王得還本國。恣意布施。立太子為王。大會人民。懺謝之言。我智不周。初治多不
如法。當見忠恕。如我今日。身非巳有。正爾還去。舉國人民及諸親戚叩頭留之。願王留意。慈蔭此國。勿以
鹿足鬼王為慮。當設鐵舍奇兵。鹿足雖神。不畏之也。王言不得。而說偈言 實語第一戒 實語升天梯
 實語為大人 妄語入地獄 我今守實語 寧棄身壽命 心無有悔恨 如是思惟巳。即發去到
鹿足所。鹿足喜言。汝是實語人。不失信。要一切人皆惜身命。汝從死得脫。還來赴信。汝是大人。今相放捨
九百九十九王。亦布施汝。隨意各還本國。由此千王共居。故名王舍。此城有三名。或言羅閱城。亦言摩竭
提。亦言摩竭陀。此三義一名異。漢言王舍城。羅者言王。閱者言舍。故言王舍。又翻無害。從劫初以來。無刑
害故。中印度境 善見律云。王舍城國邑人民有八億萬戶。邑外屬王舍城者。有八萬聚落。國土縱廣三
百由旬 耆闍崛山者。耆者鷲鳥。崛者頂也。耆闍鳥食竟。還就山頂栖。故名耆闍崛山。又有一解。山頂名
崛。形似鷲鳥。是故名耆闍崛山也


三起緣人。
[002-0501b]


時羅閱城中有比丘。字檀尼迦。陶師子陶師者。即瓦師。此比
丘是瓦師之子。在閒靜處。止一草屋。入邨乞食。後有取薪

人。破其草屋持歸。比丘乞食。還作是念。我今自有
伎藝。寧可和泥作全成瓦屋。取薪牛糞燒之。屋成
赤色如火。爾時世尊從耆闍崛山下。遙見此舍色
赤如火。知而故問。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世
尊以無數方便訶責。自今巳去。不得作赤色全成
瓦屋。作者突吉羅。時世尊勅諸比丘。汝等共集。相
率速詣打破善見律云。檀尼迦比丘作屋。自用物。作屋成。如來何故打破。答曰。所以破
者。此屋不淨故。是外道法。復有餘義。無慈悲眾生作此瓦屋。檀尼迦是瓦師家子。善能和泥。作屋窓牖扄。
悉是泥作。唯戶扇是木。取柴薪牛糞及草。以赤土汙塗外。燒之熟巳。赤如火。打之鳴喚。狀如鈴聲。風吹窓
牖。猶如樂音也。檀尼迦見屋破巳。時摩竭國王有守材人。

與檀尼迦親厚知識。乃語守材人。汝知王瓶沙。與
我材木不。彼人言。若王與者。好惡多少。隨意自取
王所留要材。比丘輙斫截持去梵語瓶沙。此翻模實。身模充實故。又
翻形牢。亦云影堅。影謂形影。亦云影勝。又名頻婆娑羅。此云顏色端正。皆取強壯姝好為義。其形長大。性
行雄猛。常自躬為征戰也。時有一大臣。統知城事。至材坊見王

所留要材斫截狼籍。問知其故。白王。檀尼迦比丘
後往王所。王言。大德。應死。王自念言。何以少材而
斷出家人命。是所不應訶責巳放去。諸臣不平。羅
閱城中居士譏嫌。少欲比丘聞白佛。佛以此因緣。
集比丘僧。知而故問。檀尼迦比丘。汝審爾不。答言
實爾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有一比丘。名曰迦樓。
本是王大臣。善知世法迦樓或作迦留。或作迦羅。秦言黑。此比丘是王瓶沙
[002-0501c]
舊大臣。善知世法。故佛問之。然後隨國法制戒。去佛不遠。在眾中坐。世尊

知而故問。王法不與取。幾許物應死。比丘言。若取
五錢。若直五錢物。應死。世尊告諸比丘。檀尼迦癡
善見律云。因癡故掘土蹋泥。取火燒多。諸眾生因此而死。故云癡人也。多種有漏
處。最初犯戒。自今巳去。與諸比丘結戒。


四所立戒相。】


「若比丘。若在邨落。若閒靜處。不與盜心取。隨不與取
法。若為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
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釋義 邨者有四種。一者周帀垣墻。二者柵籬。三
者籬墻不周。四者四周有屋律攝云。聚落者。中有巷陌店肆。名之為聚。
落者邨外之家。名之為落。故云聚落也。閒靜處者。邨外靜地僧祗云。空地者。
垣墻院外。除聚落界。盡名空地。聚落界者。去籬不遠。多人所行。踪跡到處。盡名聚落界 五分云。聚落外
盡一箭道。有慚愧人。所便利處。是名聚落。所行處即界也。不與者。他不捨。盜者。

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者。若五錢若五錢直薩婆多云。於閻
浮提。一切國法禮樂。以王舍城為正。王舍國法。盜五錢巳上。入重罪中。佛依此法。盜至五錢。得波羅夷。如
閻浮提內現有佛法處。限五錢得波羅夷罪。若國不用錢。准五錢成罪 善見律云。二十摩娑迦成一迦
利沙槃。分一迦利沙槃。分為四分。一分是五摩娑迦。過去未來諸佛皆以一分。結波羅夷。一切諸佛不異
結四波羅夷。不增不減。是故如來以一分。結第二波羅夷也。十誦云。一銅錢。直十六小錢。王者。

得自在。不屬人貫三才。主萬物。無為化。世有道。恩民。大臣者。種種大
臣輔佐王。
捉者僧祗云。王使人執。或捉其手。及餘身分。是名捉。殺者奪其
命根。縛者僧祗律云。或以屋縛。或以城縛。或以材縛。或着鏁絆。或着杻械。是名為縛驅出

國者驅出聚落。驅出城。驅出國。是名驅出。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此訶
責之詞 律攝云。汝是賊者。是總標癡。無所知等。是別釋無明。是賊因正作業時。由癡無所知故。方便興
[002-0502a]
盜。無現行法怖。及未來怖。應知為盜因也。作如是盜者。正明盜業。不告主知。若強若竊。並名為盜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便
開輕。一有盜心。二有主物。三有主想。四直五錢。五
離本處。


定罪 此中犯者。共有七十二句。今去複存單。合
有十句。若自手取。若看取。若遣人取。非巳物想取。
非暫用取。非本意取本字該同字。恐筆悞耳。他物他物想取。
若離本處。有主有主想。取他護他護想取。波羅夷。


處者。若地處。若地上處。若乘處。若擔處。若虗空。
若樹上。若邨。若阿蘭若處。若田。若處所。若舡。若水
處。若私度關塞不輸稅。若取他寄信物。若水楊枝
樹果草木。無足二足四足多足眾生。若同財業。若
要。若伺候。若守護。若邏要道。是謂處。
地處者。地
中伏藏。未發出七寶。金銀真珠。瑠璃璧玉。硨磲碼
碯。生像金銀衣被。若復有餘地中所須之物屬主
者。若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若牽挽取言牽者連也。挽
者引也。着地牽引而去。名牽挽取。若埋藏。若舉離本處。初離波羅

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自下結罪皆同
地上者。金
銀乃至所須之物屬主。
乘處者。乘有四種。象乘。
馬乘。車乘。步乘。若復有餘乘。盡名為乘。乘上若有
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取乘從道至
道。從道至非道。從非道至道。從坑中至岸上。從岸
上至坑中。
擔處者。頭擔。肩擔。背擔。若抱。若復有
餘擔。此諸擔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02-0502b]


若取擔者。從道至道。乃至坑中。
空處者。若風
吹毳。若劫貝。若拘遮羅。若差羅波尼此云灰水乃衣名也。若
芻摩。若麻。若綿。若缽躭嵐婆漢言絹。若頭頭羅此云細布
若鴈。若鶴。若孔雀。鸚鵡。鸜鵒。若復有餘所須之物
有主。
上處者。若舉物在樹上。墻上。籬上。杙上。龍
牙杙上。衣架上。繩牀上。木牀上。若大小褥上。枕上
地敷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邨處
者。邨有四種如上。若邨中有金銀。乃至所須之物
有主。
若以機關攻擊破村。若作水澆。或依親厚
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得。得者波羅夷。不得
偷蘭遮。
若處者。邨外有主空地。彼空處有金銀
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以方便壞他空地。
若作水澆。或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而得。


田處者。稻田。麥田。甘蔗田。若復有餘田。彼田中有
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方便壞他田。
若作水澆。若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
得。
處所者。若家處所。若市肆處。若果園。若菜園。
若池。若庭前。若舍後。若復有餘處。彼有金銀七寶。
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船處者。小船。大船。壺船以形
似壺。一木船以大木刳空。以為船也。舫船即方船也。櫓船櫓即進船之器具。以
為名。龜形船。鼈形船謂形似龜鼈也。皮船用皮為之。浮瓠船瓠即瓢也。
又瓠者瓦器。並可浮物也果船亦以形為名也。懸船今時神廟中多以船懸。於梁上供神

筏船郭璞曰。木曰𥱼。竹曰筏。編竹渡物也。若復有餘船上有金銀七
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從此岸至彼岸。從彼
[002-0502c]
岸至此岸。若順流。若逆流。若沉着水中。若移着岸
上。若解移處。
水處者。若藏金銀七寶衣被。沉着
水中。若水獺。若魚。若鼈。若失收摩羅收字或作守字。善見律云。
鰐魚長二丈餘。有四足似鼉。齒至利。禽鹿入水。齧腰即斷。又翻殺子魚。廣州有之。若優缽

羅華此云青蓮華。缽頭摩華此云紅蓮華。拘物頭華此云地喜華。亦
云拘某陀。此云黃蓮華。分陀利華此云白蓮華。叡師云。未敷名屈摩羅。將落時名迦摩
羅。處中盛時名分陀利。體逐時遷名。隨色變故。有三名也。及餘水中之物有主。


若以方便壞他水處。直五錢波羅夷。減五錢偷
蘭遮。
輸稅者。比丘無輸稅法。若白衣應輸稅物。
比丘以盜心為他過物。若擲關外。若五錢。若過五
錢。若埋藏舉。若以辯辭言說誑惑。若以呪術過。


取他寄信物者。持寄信物去。作盜心取五錢。若過
五錢。頭上移着肩上。若從右手移着左手。從左手
移着右手。若抱中。若着地。舉離本處。
水者。若大
小瓮。及種。種水器。若眾香水。若藥水。以盜心取五
錢。若過五錢。
楊枝者。若一。若兩。若眾多。若一抱
若一束。若一擔。若香所熏。若藥塗。若盜心取五錢。
若過五錢。若牽挽。取離本處。
園者。一切草木藂
林華果有主。
無足眾生者。蛇魚。及餘無足眾生。
有主。
二足眾生者。人非人。鳥。及餘二足眾生有
主。
四足眾生者象馬馲駝驢鹿羊。及餘四足眾
生有主。
多足眾生者。蜂。鬱周隆伽此虫身有多毛。而復多足。
類似毛虫。若百足。及餘多足眾生有主。以盜心取。直五

錢。若過五錢。
同財業者。同事業得財物。當共以
[002-0503a]
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
共要者。共他作要。教言
某時去。某時來。若穿墻取物。若道路劫取。若燒從
彼得財物來。共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候者。我當往觀彼邨。若城邑。若船渡處。若山谷。若
人所居處。市肆處。作坊處。於彼所得物。一切共以
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守護者。從外得財物
來。我當守護。若所得物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
錢。若過五錢。
看道者。我當看道。若有王者軍來。
若賊軍來。若長者軍來。當相告語。若有所得財物
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如上一切
初離本處。波羅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

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
得五錢。皆波羅夷。

減五錢。不得。皆偷蘭遮。
方便求五錢。得過五錢。
得五錢。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偷蘭遮。
方便
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波羅夷。
得減五錢。
偷蘭遮。
不得。突吉羅。
教人方便求過五錢。得
過五錢。得五錢。二俱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二
俱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
二俱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二俱偷蘭遮。

便教人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取者波羅夷。
教者偷蘭遮。
得減五錢。二俱偷蘭遮。
不得。二
俱突吉羅。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
取異物。取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
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異處取物。受教者波羅夷。
[002-0503b]
教者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
者謂使取物。無盜心而取得五錢。若過五錢。教者
波羅夷。受使者無犯。
若教人取物。受教者謂教
盜取。若取得直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波羅夷。教
者無犯。
有主有主想。不與取五錢。若過五錢。波
羅夷。
有主疑。偷蘭遮。
無主有主想。偷蘭遮。


無主疑。偷蘭遮。
有主有主想減五錢。偷蘭遮。


有主疑減五錢。突吉羅。
無主有主想減五錢。


無主疑減五錢。盡突吉羅。
根本律云。起盜心興
方便。得惡作罪。觸彼物。窣吐羅底也即偷蘭遮罪。舉離
處滿五錢。波羅市迦。
不滿者。得粗罪亦偷蘭罪。若是
畜生邊物觸彼物。惡作罪。舉離處滿五錢者。得麤
罪。
不滿者。惡作罪。
僧祇律云。有比丘多有衣
盋。大畜弟子。彼諸弟子不修戒行作是念言。可往
和尚阿闍黎房中盜諸衣缽。自巳衣缽亦在師房
中。便共作要汝得衣物者。與我共分。若我得者。亦
共汝分。便入房中。就衣架上。捉和尚阿闍黎衣。徙
就巳衣。衣不離本架者。犯偷蘭遮。
若舉師衣離
架。着巳衣中者。波羅夷。
若師衣帶衣角。若線縷
未離衣架者。未波羅夷。
一切離巳。波羅夷。

彼和尚阿闍黎疑是弟子。或能偷我衣缽。便自藏
衣缽。更着餘處。其弟子便入暗中。誤偷自巳衣缽。
出外不分。故是中半衣邊滿者。波羅夷以先共要。凡所得物。
一切共既誤。盜巳衣亦准分半。既不與分滿五錢。波羅夷。若比丘在道行。為賊

[002-0503c]
所劫。或賊少比丘多。或賊藏物巳。更往餘處。是比
丘若未作失想。還奪還取。無罪。
若巳作失想。還
奪還取。便為賊復劫。賊滿五錢。波羅夷。
又或順
道去。漸近聚落。持物將分。比丘還從乞。得無罪。


若以勢力恐怖令還。無罪。
若告聚落主。方便慰
令還。無罪。
若知令彼或殺或縛。則不應告。

比丘作摩摩帝言摩摩帝者。或云毗呵羅莎弭。此云寺主。塔無物。眾僧
有物。便作是念。天人所以供養眾僧者。皆蒙佛恩
供養佛者。便為供養眾僧。即持僧物。修治塔者。此
摩摩帝得波羅夷。
若塔有物。眾僧無物。便作是
念。供養眾僧者。佛亦在中。便持塔物。供養眾僧。摩
摩帝用者。得波羅夷。
若塔無物。僧有物。得如法
貸。但分明疏記言。某時貸用某時得當還。
若僧
無物。塔有物。亦如是。
若交代時。應僧中讀疏。分
明付授。若不讀疏。越毗尼罪。
若有二比丘共財
應分。一比丘盜心。獨取除自。分他分滿。波羅夷。


若同意取者。無罪。
若作是念。我今用。後當償還。
無罪。
第四分云。眾多比丘遣一人。取他物。得五
錢以上。共分雖各得減五錢。盡波羅夷以各具盜心取他物。
離本處時。滿五錢故。於彼處得直五錢物。到此處直減五錢。

波羅夷至此處雖得減五錢。初離本處時。巳得波羅夷。唯取當時得罪耳。於彼處
得減五錢。物到此處。直過五錢。偷蘭遮至此處雖直過五錢。
離本處時。減五錢故。又物主只失減五錢物。故得偷蘭遮。知前人以盜心。使我

取物。先可之。後悔不往。突吉羅。
欲盜他衣。錯取
[002-0504a]
巳衣。偷蘭遮。
他盜取物。而奪取。彼盜者波羅夷。


前後取滿五錢者。波羅夷此謂盜心相續。若自受用。若
令他損減。一切波羅夷此謂貪嗔二盜
律攝云。獵師逐
鹿走入寺中。隨傷不傷不還。無罪謂慈護眾生。非同盜故也。若
鹿被箭入寺便死。應還勿留。
若與賊同心。示彼
舍處。後時受分。隨得招罪問此與教他取。有何差別。倘不受分。豈無罪耶。
答教他為我取。則決定得物之心。物離本處。即成本罪。此示彼舍處。不決生得物之心。雖賊劫去彼物時
不結罪。待後受分時滿五錢。方結本罪。雖不受分。亦結偷蘭遮罪。若後生悔。向彼

物家。報遣防護。勿令失脫。設彼賊偷。皆得方便罪
亦偷蘭遮。後雖受分。亦窣吐羅。
與賊同行欲為盜事。
中路而退。但得惡作。
同心作賊。為他守道。分物
受分者。成犯。
由怖為伴。無心共盜。彼雖偷得。苾
芻非犯。
若持自物。或是他物。作如是語。欲偷稅。
得越法罪。
教偷稅者。從異道去。得惡作罪。

作惡心。指他異道。冀免稅直。得窣吐羅罪。
若持
他物。過彼稅處。無心取分者。麤罪。
未至稅處。或
取半分。或取全分。而未過稅處。得窣吐羅問此既得稅直。
巳滿五錢。何不得本罪。而結方便耶。答雖得稅直。未過稅處。恐後過稅。而有阻隔。未作實得之心。先結方
便。待過稅巳方結本罪。若過稅處數滿。本罪。

若持巳物到
於稅處。使他越過。亦得本罪。
實是巳財。決心迴
與父母兄弟等。告掌稅者。此非我物。不與汝稅。或
乘空去。或口含。或衣裏。或避路。並得粗罪問此亦仍同為
他越稅。云何不得本罪答為他過物。利必歸巳。故結本罪。今是巳物決心廻施。無利歸巳。罪結方便也

若為父母及三寶事。持物過稅處。應為稅官種種
[002-0504b]
說法。稱讚三寶。說父母恩。彼不取直者。無犯。

猶索者。應與。
盜事略有五種。一對面強取。二竊
盜取。三調弄取。四恩寄取。五與更奪取。此之五事
咸是盜收。
有施物來知非巳分。言我合得者。窣
吐羅罪。
若受其分。准數成犯。
他不請食。輙去
食者。得惡作罪。
若興方便。欲盜他財。觸着之後。
便從主乞。彼與得時。得前麤罪。
初為貸借。後欲
不還。決絕之時。便得本罪。
若他寄物。先作盜心。
得窣吐羅。後時移處。便得本罪。
若先移處。後心
決絕。亦得本罪。博奕偷子。迷惑取物。准數成犯。


凡是賭物。皆得惡作。
意偷彼物。而錯偷此。既乖
本心。但得粗罪。
五分云。非同意人。輒作同意。取
其衣食。突吉羅。
善見云。若受人寄物。物主還取。
答言。我不受汝寄。突吉羅。
令物主狐疑。偷蘭遮。


主言我不得此物。波羅夷。
若偷人取物。比丘
以偷心奪取物。離偷人身分。若此人健又奪物去。
比丘雖不得物。波羅夷。以決定得偷心。離本處故。


若檀越施眾僧果樹。或擬衣服。或擬湯藥。眾僧
不得分食。若以果樹為四事。布施比丘。以盜心過
分食。隨直多少。結罪。
若為作房舍。施眾僧。迴食
得。偷蘭遮。應還直。
若為衣施應作衣。若饑儉時。
眾僧羯磨和合食用。無罪。
以衣施作房舍。以房
舍施作衣食。亦如是。
寺中房舍多無人修治敗
壞。應留好者。餘粗敗得壞。賣為食用。為護住處故。
[002-0504c]


十誦云。若水中浮物來。比丘以偷奪心取。選擇
時。偷蘭遮。
若捉留住。後水到前。或沉着水底。或
舉離水。直五錢以上。波羅夷。
盜佛舍利。偷蘭遮。


若尊敬清淨心取。無罪尊敬者。謂見佛舍利。如見佛身。心生尊敬。清淨
心者。謂無盜心。以恭敬供養心取去。供養無罪

盜經卷。隨計直犯。

塔寺中供養具。若有守護。隨計直犯。
奪神像物。
偷蘭遮。
薩婆多云。若自盜他物。欲取五錢。五錢
巳上從始發足。步步輕偷蘭。乃至選擇取三錢巳
還。得輕偷蘭。四錢成重偷蘭。
若取一錢乃至四
錢亦爾。
若遣使取他物。當教時。得輕偷蘭。取五
錢巳上。離本處時。得重罪。
若盜僧物五錢巳上。
得重偷蘭。
四錢巳下。得輕偷蘭。而報罪甚深。


若舍屬一主。物不異主。若不離地。未出家界。步步
輕偷蘭。
若入女姊妹奴婢房中。得波羅夷。

入兄弟兒房中。得輕偷蘭。
若出主地相。亦波羅
夷。
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滅擯。是謂為
犯。


開緣 不犯者。與想。取巳有想。取糞掃想。暫取想。
親厚意想。一切無罪第三分云。有七法。是親友利益慈愍故。何等七難。與能與
難。作能作難。忍能忍密事。相語不相發露。遭苦不捨。貧賤不輕 根本雜事云。凡是親友可委寄人有其
五種。一心相愛愍。二近為得意。三是所尊重。四久故通懷。五聞用巳財心生歡喜。不犯者

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首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
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
[002-0505a]
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
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
法苑珠
林云。偷盜二報。一貧窮。謂因前。世盜他財物。令彼
空乏。故感今生自亦貧窮也。二不得自在。謂因前
世劫奪他財。而令他人不得自在。故感今生雖有
財物。而屬五家。不得自在受用也。】


毗尼關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