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37 國朝宮史-清-高宗弘曆 (master)


[002-1a]
欽定四庫全書
國朝宫史卷二
訓諭二
聖祖仁皇帝諭㫖
   康熙十二年九月十六日
上諭總首領太監宫内首領及各執事太監進宫五年
 有餘尚未考察勤惰爾等查明分别等次具奏
   康熙十三年六月初三日
[002-1b]
上諭設立内藥房原以防急用藥餌乃嚴肅之地今視
 脉煎藥肆慢不前竝容匿閒雜之人甚非設立初意
 即着移出外藥房去外藥房相去原亦不逺待用藥
 之際臨時再傳著總首領傳宣
   康熙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上諭宫内衆太監及宫中行走人等如家中有出痘疹
 之人好者在家住一箇月不好者在家住一百日若
 鄰居甚近之家出痘疹好者忌半月不好者忌一箇
[002-2a]
 月再入宫行走
   康熙十五年二月初六日
上諭朕在花園有哈哈珠子往來奏事必先著太監各
 處傳知然後逓行領送嚴宻闗防不可忽畧
   康熙十六年三月初一日
上諭顧問行崔藎忠翟霖嗣後凡各宫竝養心殿等處
 庫中取用錢粮等物即奉有㫖意亦當告之司房應
 覆奏者爾等即行覆奏或無庸覆奏實係應取者方
[002-2b]
 准給與此事闗係太監等性命爾等傳與衆太監知
 之
   康熙十六年三月初五日
上諭顧問行凡大臣進宫奏事講書時先曾傳過不許
 放女人行走今朕親見女人仍有潛避行走者成何
 體制必係看守各門太監不行禁止爾等再傳如有
 仍前不改者著哈哈珠子參奏
   康熙十六年五月初九日
[002-3a]
上諭總首領太監以後宫内各處有上傳將本處所管
 物件動用賜給某人其經管之人必隨手登記本處
 底簿務將受賜人之姓名逐一開寫清楚仍將物件
 另謄寫一紙移送懋勤殿不得有悞倘若物件開寫
 不清姓名參差不一者必從重治罪决不輕恕爾等
 即行傳示
   康熙十六年八月初一日
上諭著内務府總管傳與二十家内管領宫内一應服
[002-3b]
 役行走女人凡有事進宫公事畢即應出外不許久
 停閒坐將外間事入内傳說竝竊聽宫内事往外傳
 說種種情弊皆所不免除已往不究外嗣後如有此
 等一經察出必重處不赦該管領一併治罪决不輕
 恕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
上諭宫内各處燈火最為𦂳要凡有火之處必著人看
 守不許一時少人總管不時巡察
[002-4a]
   康熙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諭凡放匠之處著總管用心關防妃嬪貴人等不許
 行走俟晚間放匠後方許行走如有錯悞必重懲爾
 等毋貽後悔
   康熙二十年正月初六日
上諭太監最為下賤蟲螘一般之人如何見大人侍衛
 竟不站立且斜身踞坐甚無規矩嗣後俱著恭敬站
 立如有仍前不遵者必重處不饒著通傳申飭
[002-4b]
   康熙二十年二月十四日
上諭宫中女子不知禮體每有聲高角口者爾總管俱
 罷軟不能管束一味瞻徇不知禁約嗣後遇有不守
 宫規仍前喧詬者爾等指名據實㕘奏如徇私隱蔽
 察出一體治罪
   康熙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
上諭昨日在晾鷹臺筵宴諸王大臣尚未坐有太監王
 進程昬之楊進章霍承培俱不知規矩竟坐於棚下
[002-5a]
 著交該管議處具奏總管顧問行等議將王進等各
   鞭五十奉
㫖毎人著鞭責八十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初一日
上諭奉
太皇太后懿㫖今隆冬有風之際各宫燈火著用心謹
 慎不許任意喫烟著不時嚴察
   康熙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
[002-5b]
上諭内務府總管吉徴房為三宫女子養病而設如何
 在皇城外寫逺之處又復汚穢不堪既係養病之所
 必當嚴宻潔淨此皆爾等所司之事何得如此粗率
 著將養病房移在皇城内幽僻處所掃除潔淨
   康熙二十四年二月
上諭滿洲家奴及太監家奴有逃走在外私自淨身者
 不宜内用其已經内用者查交禮部發囘原主嗣後
 著嚴禁止
[002-6a]
   康熙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諭太監毎月所闗銀米自皆足敷衣食披甲人等錢
 糧尚須贍養身家兼備盔甲器械鞍馬帳房太監乃
 一身一口又不置辦各項竟爾破衣爛帽形同乞丐
 深為可惡此由賭博之故可傳與内務府總管嚴行
 鑾儀衛掌儀司等處禁止賭博該管首領實心稽察
 如有仍然不顧身體賭錢花費定行嚴拏重處並傳
 知各處太監
[002-6b]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
上諭太監賭錢酗酒鬭毆恣横等事發該管頭目内管
 領人等併領催等一併治罪
   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十二日
上諭蒼震門乃𦂳要門户大公主係已出嫁之人凡進
 内必湏告之總管奏明方可放進何得竟不阻攔任
 令出入殊屬非禮嗣後凡各處太監俱不許走蒼震
 門只許阿木孫章京祭神房太監行走
[002-7a]
   康熙三十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諭朕見宫内太監衣服甚是襤褸若賞伊等幾月錢
 糧到手即行花費亦非經久之計朕思若照八旗之
 例借給官銀或隨侍出外急切需銀或死喪急用借
 銀二十兩者毎月扣一兩借十兩者毎月扣五錢遇
 病故免其退扣如此或者可以永久爾等總管詳確
 妥議具奏其外圍太監俱交與掌儀司總首領經管
   總管太監等公議查照旗下借銀之例支銀三
[002-7b]
   千兩查明實係出外置辦之用或白事急用或
   誠實太監置買衣服之用借二十兩者每月扣
   銀一兩一錢借十兩者每月扣銀五錢五分算
   一分扣利以補逃亡之數日久庶不致虧缺其
   外圍太監交與掌儀司首領經管具奏奉
㫖好依議奉宸苑營造司等處太監著掌儀司官並首
 領經管慈寜宫寜壽宫南薰殿太監著總管並同房
 經管宫内銀兩向自嗚鐘處支領外圍向廣儲司支
[002-8a]
 領再查各太監有賣錢糧及私債逋負者俱查明代
 伊清還凡領借官銀須用保人不許通同作弊倘有
 虚冒即令保人代賠仍治其罪若私借銀兩察出將
 銀入官本人重處嗣因總管太監口奏自鳴鐘支過
   銀一千兩敬事房扣除公費銀三百兩俱已放
   完尚有不敷今再支銀三千兩掌儀司亦支三
   千兩奉
㫖内外廣儲司共暫借銀六千兩如有餘及收還者多
[002-8b]
 陸續交送還庫即先支過銀兩亦係暫借其收還餘
 賸一併陸續照原數交還
   康熙三十三年閏五月十四日三法司題太監
   錢文才打死民人徐二應絞監候奉
上諭凡太監殺人斷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朕觀古來
 太監良善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漸慎之於始茍其
 始縱容姑息侵假事權迨其勢既張雖欲制之亦無
 如何漢之十常侍唐之北司竊弄威權甚至人主起
[002-9a]
 居服食皆為所制此非一朝一夕之故由積漸使然
 也太監原屬陰類其心性與常人不同有年已衰老
 而言動尚若嬰兒外似謹厚中實叵測必人主英明
 此輩始無由弄權朕聞明代諸君將本章批答委之
 司禮監司禮監委之名下内監此輩素無學問不知
 義理委之以事其能免於斘謬耶錢文才此案爾等
 記之至秋審時勿令倖免
   康熙三十三年十月十四日
[002-9b]
上諭
皇太后乘輿闗係甚重爾等總管自當細心查㸃朕見
 請轎太監髙矮不齊大小不等又使年老首領督領
 擺撥此輩自顧走路不暇豈能出力帮扶即扶掖轎
 桿轉致累墜掌儀司鑾儀衛太監頗多爾等細心查
 㸃將身量高者配為一班稍矮者配為一班每撥用
 强壯首領一名督領不時演習必須請轎平稳不許
 聲髙說話爾等或一二月查㸃一次自此𣲖定撥數
[002-10a]
 不許頂名更替或有告病等事必量其身材頂補
   康熙三十六年九月初二日刑部以太監劉進
   朝逃出訛詐奏請議罪奉
㫖劉進朝乃禁中役使之人逃出已屬可惡況又於所
 逃處嚇詐有司宜照光棍例議罪嗣後太監有與同
 罪者以此為例
   康熙三十七年正月初一日
上諭宫内太監甚雜各執事處首領俱應時時稽察雖
[002-10b]
 同係太監各有職掌不得擅離職守任意往來攙越
 凡一應太監行走各門俱應嚴查去向如不應行走
 地方即拏交重處嗣後朕若遇見或經查出將首領
 總管一併治罪
   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十五日
上諭皇太子朕從不用便捷伶俐言語不謹狂詐之太
 監用太監不過取其當差勤謹老實寡言稳重即如
 梁九功人甚伶俐凡有差遣處朕尚時加防範今看
[002-11a]
 毓慶宫内俱是少年首領並無有年紀之人倘至爭
 競行兇火燭闗係𦂳要髙三變雖言語鈍拙而辦事
 誠實語言謹慎又識滿洲字可以當得總首領賈應
 選趙國士二人雖稍軟弱坐性好言語謹慎老實宫
 内可以用得吕有功郭朝用不拘何處可以當得首
 領爾等送與皇太子去
   康熙三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諭今日天氣甚冷應選秀女多係貧寒之家爾等帶
[002-11b]
 至和暖處所賞給熱湯飯毋致凍餒
   康熙四十年三月初七日
上諭朕聞宫内太監三五成羣結盟聚黨此由總管不
 能壓服首領首領不能壓服㪚衆全無法度以致如
 此妄行甚至有偷竊為匪者爾等即速舉出不可隱
 瞞如日後發覺爾等尚能保全首領乎太監等或在
 外生事妄行爾等全不稽察爾等曾參過何人此皆
 畏懼屬下太監之故
[002-12a]
   康熙四十四年二月初三日
上諭近來太監不守規矩與各宫内女子認親戚叔伯
 姊妹往來結識斷乎不可太監等在内廷當差女子
 等在宫内答應各有内外嗣後務當斷絶交結如仍
 不能斷絶總管與本宫首領即行置之重典自降㫖
 後若經察出奏不奏亦任爾等朕自有處置
   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諭可傳諭小阿哥小公主小格格處乳毋等各宜切
[002-12b]
 實經心不許怠慢如有粗率怠慢之人現有十一公
 主乳母之例一家俱行充發乳母之夫現鎻禁慎刑
 司嗣後若不小心伺候即照此例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諭大學士等明季事蹟卿等所知往往皆紙上陳言
 萬厯以後所用内監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
 獨詳正統間事史書所載不能明確其在沙漠嘗生
 一子今有裔孫現在旗下天啟呼魏忠賢為老伴凡
[002-13a]
 事委之已竟不與楊漣左光斗受杖老内監猶有目
 擊者能具言之陳新甲所議本受指於崇禎及科道
 交章彈劾崇禎反畏人言歸咎於陳新甲實非其罪
 也明季諸帝俱不甚諳經史崇禎頗讀書流賊將至
 京營官兵俱分遣至真定保定居庸闗諸處堵禦其
 守城者惟内監數萬人而已賊兵破外羅城由西便
 門轉攻阜城門崇禎率内監數人微行至襄城伯家
 其家方閉門演戯不得入囘登萬壽山四顧無策猶
[002-13b]
 欲出奔太監王承恩止之曰出恐受辱於賊崇禎乃
 止以身徇國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廣一日之費可
 抵今一年之用其宫中脂粉銀四十萬兩供應銀數
 百萬兩至
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紫禁城内砌地磚横䜿七層
 一切工作俱派民間今則器用樸素工役皆現錢僱
 覔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監至十萬人飯食不能遍
 及日有餓死者今則宫中不過四五百人而已明季
[002-14a]
 宫中用馬口柴紅爐炭以數千萬觔計俱取諸昌平
 等州縣今此柴僅天壇焚燎用之爾等亦知所謂馬
 口柴乎大學士等奏曰不但不知亦所未聞
上曰其柴約長三四尺淨白無黑㸃兩端刻兩口故謂
 之馬口柴又明季所行多迂闊可笑建極殿後階石
 髙厚數丈方整一塊其費不貲採買搬運至京不能
 舁入午門運石太監參奏此石不肯入午門乃命將
 石綑打六十御棍崇禎曾學乘馬兩人執轡兩人捧
[002-14b]
 鐙兩人扶鞦甫乘輙已墜馬乃責馬四十發苦驛當
 差馬猶有知識石何所知如此舉動豈不發噱總由
 生於深宫長於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故也
   康熙五十年五月初五日
上諭宫中各處首領凡有傲慢狂妄懶惰不堪者爾等
 總管即應責處參革嗣後總管等舉放首領宜加意
 斟酌
   康熙五十三年六月十七日
[002-15a]
上諭大學士等曰太監等不可假以威權事發即殺之
 朕御極之年去明代不過二十年萬厯時太監以及
 官員朕俱曾任使伊等向朕奏明末時事謂流賊自
 南而來將兵盡發往保定後流賊從居庸闗入跳越
 京師南闗攻城城内無兵祇太監百姓官員家人防
 守七日城即陷平日太監等專權人主不出聽政大
 臣官員俱畏懼太監以致悞事此輩性情與常人異
 祇足備宫中使令耳天下大權惟一人操之不可旁
[002-15b]
 落豈容假之此輩乎又萬厯年間太監奏庫内積銀
 二百萬兩有餘應入大内遂盡收養心殿後掘窖埋
 藏後欲取用已無有矣所以我朝耆舊常言明代蓄
 積徒資太監侵盜耳今我朝庫銀有數千萬兩若收
 進埋藏亦安所用朕常謂漢大臣云明代以爭議河
 套事曾殺大臣此亦小事何至殺戮大臣若當此時
 朕只須遣一筆帖式一撥什庫事即定矣漢大臣皆
 相顧驚愕朕幸寜夏過鄂爾多斯地方謂宋喇卜王
[002-16a]
 云爾等祖宗不過欺侮漢人遂據河套耳若朕則自
 横城坐船帶糧從鄂爾多斯之後超出據守爾等將
 若之何宋喇卜王瞿然奏云今内外一家皇上奈何
 出此可畏之言囘鑾時朕由横城坐船計二十一日
 至湖灘河朔已將馬匹發往陸路此二十一日率步
 行圍獵打魚而囘
   康熙五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上諭朕巡幸時由内廷發運行李什物往行營内太監
[002-16b]
 等尚親自交出今住行營往外出行李時太監等竟
 不照管輙交與牽駝人衆任憑伊等進内運出殊不
 知牽駝人内即有僱覔當差者所僱之人又復轉僱
 頂替至為混雜倘有失悞伊等如何承受嗣後出行
 李時著劉進忠張起麟王以誠三人輪流察看傳諭
 武備院侍衛等行宫與大内無異乃將僱來之人任
 意帶領出入萬一滋生事端定將伊等正法竝傳與
 闗保海章及武備院侍衛速查此次牽駝人竝各處
[002-17a]
 當差人内僱覔頂替者共若干人詳悉查明囘奏闗
 保等如不詳查經朕察出必將伊等重處
   康熙六十年十月十二日
上諭總管太監向來太監等出外陋習毎於裝載行李
 之車輛駝隻内將官用物件私自匀下另索抬夫應
 用二十名者即索三十名折銀入已嗣後用夫須告
 知内務府總管方准給用再者僱夫擡雀鳥牲口偶
 然放歇在地太監等即借端生發動云雀鳥牲口受
[002-17b]
 傷撤潑訛詐勒索夫役銀錢朕南巡時跟縴太監向
 官員需索財物朕所深知不難徹底跟究此等事皆
 現有証據爾等尚不肯實說一經究出豈不累及爾
 等再内廷之事惟太監知之往往向外人傳說又有
 將外面說話傳進者太監等言語甚不謹慎爾等實
 力稽察嚴傳與各處首領各遞保結勿悞
 
國朝宫史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