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l0010 禮部志稿-明-林堯俞 (master)


[024-1a]
欽定四庫全書
 禮部志稿卷二十四
            明 俞汝楫 編
 儀制司職掌
 學校
 儒學
 國初兩京及中都俱設國子監天下府州縣俱設儒
 學其後裁中都國子監而各都司衛所亦有設學者
[024-1b]
 今具列在外儒學事例於後而兩京國子監事例則
 各載於本衙門云
  選補生員
洪武初令在京府學生員六十人在外府學四十人州
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廩膳聽於民間選補仍免
其家差徭二丁二十年令増廣生員不拘額數二十五
年奏準起取富民原係生員者送應天府學讀書
永樂三年令起取人匠内有生員照例送應天府學
[024-2a]
宣德三年定増廣生員在京府學六十人在外府學四
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照例優免差徭
正統元年令生員名缺許本處官員軍民之家及社學
俊秀無過犯子弟選補十二年奏準生員常額之外軍
民子弟願入學者提調教官考選俊秀待補増廣名缺
一體送考應試
天順六年令廩膳有缺於増廣内考選學問優等者幫

[024-2b]
𢎞治七年奏準廩膳有缺不許將别學増廣調補
正德十年奏準都司衛所學原定一年一貢者與設優
等次等生員各四十名原定三年二貢者與設優等次
等生員各三十名原定二年一貢者與設優等次等生
員各二十名通行提學官考補以後於優等内照例考
選充貢有多餘者俱作附學不堪者不必取足
嘉靖二年令増順天府廩膳生員二十名三年令増應
天府學廩膳増廣生員順天府學増廣生員各二十名
[024-3a]
十一年奏準承天府學廩膳増廣生員六十名其鍾祥
縣學生員亦照例通𨽻府學十五年詔各處學校廩膳
生員有親老無人侍養願告侍親者聽親終復學其累
科不第年五十以上願告退閒者給與冠帶榮身仍免
本身雜泛差徭
  凡衛學
成化三年令衛學四衛以上軍生八十人三衛以上軍
生六十人二衛一衛軍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
[024-3b]
學軍生二十人
嘉靖二十一年題準直𨽻金山衛學照福建平海衛學
例添設廩膳二十名應給廩米華亭上海二縣出辦又
題準貴州普定等十二衛各設廩膳生員二中名各該
衙門通融處給廩米
隆慶二年題準直𨽻各衛儒學原屬衛官提調者仍以
本衛官提調惟季考生員及考選童生聽各該巡按御
史定委通判等項文職官管理
[024-4a]
  凡軍舍入學
洪武二十七年令武官舍餘年十五以下許入府州縣
學讀書
宣德七年令衛所官舍軍餘俊秀者許入附近府州縣
學聽本處鄉試
景㤗二年令雲南貴州軍民生相兼考補廩膳照例科
貢三年令各處軍生許考補廩膳照例科貢
  凡土官入學
[024-4b]
成化十七年令土官嫡子許入附近儒學
正德十六年奏準歸順土官子孫但經一次送順天府學
食廩者不論事故及中式俱不許再補
嘉靖二十六年題準歸順土官子孫照舊例送學食廩
讀書
萬厯四年題準廣西雲南四川等處凡改土為流州縣
及土官地方建有學校者令提學官嚴加查試果係土
著之人方準考充附學不許各處士民冒籍濫入
[024-5a]
  學規
洪武二年詔天下府州縣立學校學者專治一經以禮
樂射御書數設科分教三年定學校射儀前期戒射定
耦選職事充司正副司正司射司射器請射舉爵收
矢執旗樹鵠陳設訖至日執事者入就位請射者引主
射正官及各官員子弟士民俊秀者各就品位司射器
者以弓矢置於各正官及司射前請射者詣正官前圓
揖畢引詣司射器前受弓矢訖復位司正執算入立於中
[024-5b]
後請射者詣司射前曰請誘射引司射二人耦進各以
三矢搢於腰帶之右以一矢挾於二指間推年齒相讓
年長者為上射年幼者為下射上射先詣射位向鵠正
之發矢司正書中投算置於中舉旗者如所射應之射
畢退立於傍讓下射者詣位射訖請射者俱引復位收
矢者收矢復於射者司正取所中算請射者次請士民
俊秀射次請官員子弟射次請品卑至品髙者射其就
射位發矢取算書中舉旗收矢復位皆如前儀既畢司
[024-6a]
正副司正各持算白中於主射正官舉爵者酌酒授中
者飲之中的者三爵中采者二爵飲訖請射者請屬官
以下仍捧弓矢納於司射器還主射正官前相揖而退
六年令今後一應文字即用散文不許為四六誤後學
十五年頒禁例於天下學校鐫勒卧碑置於明倫堂之
左永為遵守一今後府州縣生員若有大事干於已家
者許父兄弟姪具狀入官辯訴若非大事含情忍性毋
輕至於公門一生員之室父母賢智者少愚癡者多其
[024-6b]
父母賢智者子自外入必有家教之方子當受而無違
斯孝行矣何愁不賢者哉其父母愚癡者作為多非子
既讀書得賢聖知覺雖不精通實愚癡父母之幸獨生
是子若父母欲得非為子自外入或就内知則當再三懇告
雖父母不從致身將及死地必欲告之使不陷父母於
危亡斯孝行矣一軍民一切利病竝不許生員建言果
有一切軍民利病之事許當該有司在野賢人有志壯
士質樸農夫商賈技藝皆可言之諸人毋得阻當惟生
[024-7a]
員不許一生員内有學優才贍深明治體果治何經精
通透徹年及三十願出仕者許敷陳王道講論治化述
作文詞呈禀本學教官考其所作果通性理連僉其名
具呈提調正官然後親齎赴京奏聞再行面試如果真
才實學不待選舉即行録用一為學之道自當尊敬
先生凡有疑問及聽講說皆須誠心聽受若先生講解
未明亦當從容再問毋恃已長妄行辯難或置之不問
有如此者終世不成一為師長者當體先賢之道竭忠
[024-7b]
教訓以導愚䝉勤考其課撫善懲惡毋致懈惰一提調
正官務在常加考校其有敦厚勤敏撫以進學懈怠不
律愚頑狡詐以罪斥去使在學者皆為良善斯為稱職
矣一在野賢人君子果能練達治體敷陳王道有關政
治得失軍民利弊者許赴所在有司告給文引親齎赴
京面奏如果可采即便施行不許坐家實封入逓一民
間凡有寃抑干於自己及官吏賣富差貧重科厚斂巧
取民財等事許受害之人將實情自下而上陳告毋得
[024-8a]
越訴非干已事者不許及假以建言為繇坐家實封者
前件如已依法陳告當該府州縣布政司按察司不為
受理聽斷不公仍前寃枉者然後許赴京申訴一江西
兩浙江東人民多有不干已事代人陳告者今後如有
此等之人治以重罪若果近鄰親戚全家被人殘害無
人申訴者方許一各處斷發充軍及安置人數不許進
言其所管衛所官員毋得容許一若十惡之事有干朝
政實蹟可驗者許諸人密切赴京囬奏一前件事理仰
[024-8b]
一一講解遵守如有不遵竝以違制論二十四年令各
處儒學每遇朔朢有司官至日早詣學謁廟行香師生
出大門外迎接行禮畢請至明倫堂師生作揖教官侍
坐生員東西序立講書提調官考課畢退師生復送至
大門外囬學其别廟行香師生不必隨行如遇春秋祭
祀迎接詔㫖師生仍依定例又令生員熟讀大誥律令
歲貢時出題試之民間習讀大誥子弟亦令讀律又令
教官人等務要依先聖先賢格言教誨後進使之成材
[024-9a]
以備任用敢有妄生異議鼓惑後生乖其良心者誅其
本身全家遷發化外二十五年定禮射書數之法一朝
廷頒行經史律誥禮儀等書生員務要熟讀精通以備
科貢考試一遇朔朢習射於射圃樹鵠置射位初三十
步加至九十步每耦二人各挾四矢以次相繼長官主射
射畢中的飲三爵中采二爵一習書依名人法帖日五百
字以上一數務在精通九章之法
永樂三年申明師生每日清晨陞堂行恭揖禮畢方退
[024-9b]
晩亦如之生員㑹食肄業毋得出外遊蕩
正統六年令提調官置簿列生員姓名又立為籖公暇
掲取稽其所業提學官所至察提調勤怠以書其稱否
其生員有姦詐頑僻藐視師長齟齬教法者悉斥退為

成化三年令提學官躬歴各學督率教官化導諸生仍
置簿考驗其德行優文藝贍治事長者列上等簿或有
德行而劣於經義或有經藝而短於治事者列二等簿
[024-10a]
經義雖優治事雖長而德行或缺者列三等簿歲課月
考循序而上非上等不許科貢
𢎞治十六年題準生員不拘廩増附學敢有傲慢師長
挾制官府敗倫傷化結黨害人者本學教官具呈該管
官員查究得實依律問罪合充吏者發本布政司衙門
充吏役滿為民當差
嘉靖十年題準生員内有刁潑無恥之徒號稱學霸恣
意非為及被提學考校或訪察黜退妄行訕毁赴京奏
[024-10b]
擾者奏詞立案不行仍行巡按御史拿問十六年令士
子文字敢有肆為怪誕不遵舊式者提學官即行革退
  廩饌
洪武初令師生廩食月米六斗後復令日米一升魚肉
鹽醋之類皆官給之十五年令廩饌月米一石
正統元年令師生日逐㑹饌有司僉與膳府府學四名
州學三名縣學二名
𢎞治三年奏準膳夫每年歲出柴薪銀四兩以備㑹饌
[024-11a]
之用八年令膳夫每年歲出柴薪銀十兩若師生不行
㑹饌有司失於供應聽提學官究治
嘉靖十九年題準孔顏孟三氏教授司生員廩米兖
州府通融處給
隆慶六年議準劄行順天府將交趾歸順土官膳夫照
例編給不許額外増編
  考法
洪武二十七年令生員入學十年之上學無成效送部
[024-11b]
充吏其有成效及十年以下照依入學年月編次造冊
解部以備取用其科舉歲貢亦照編次起送又令廩膳
十年之上學無成效増廣年二十之上不通義理者皆
充吏其託故偽訟革罷不應選者照卷追徵食過廩膳
還官米數實收開繳戸部如數本生送吏部充吏二十
九年令凡罷閒等項生員食糧年深以偽訟愚鈍等事
革退者假父殘疾告囬侍親者以富户技藝户倉脚夫
起取户丁因而在京潜住者侍親親終及病痊制終不
[024-12a]
行入學者因愚鈍患病侍親等事經斷罷閒後以人才
等項舉保為官者皆充吏不追糧凡在學讀書及在家
丁憂病故者因父伯叔任軍官别無親男坐名起取襲
職者告單丁重役及父母年老侍親者因父為事代父
起解問發充軍者父兄叔姪當軍户内無丁告退者為
手足殘疾耳目盲聾告退者為事充軍工役及以愚鈍
犯法等故黜罷後為事充軍工役者為本支親屬極刑
黜退者户内軍故勘合坐名勾補者皆免充吏不追糧
[024-12b]
永樂二年令増廣生員入學十年若年二十之上魯鈍
不能行文者充吏
宣德三年奏準巡按御史㑹布按二司并提調教官考
試生員廩膳十年之上學無成效者發附近布政司直
𨽻發附近府州充吏六年以下鄙猥無學者追還廩米
為民
正統元年令廩膳六年以上不諳文理者充吏増廣六
年以上不諳文理者為民四年令生員以疾病罷黜者
[024-13a]
免追糧米有犯詿誤聽贖罪還學若犯姦盜詐偽挾制
官府毆罵師長教唆詞訟說事過錢包占人財物田土
等項廩膳追糧解京増廣附近軍民衙門俱贖罪充吏
其犯受贓姦盜不分廩増照例運甎運炭納米擺站
等項滿日發囬原籍為民十年奏準提學官㑹布政司
堂上官一員兩直𨽻㑹巡按御史公同提調教官考選
生員年四十以上不諳文理者廩膳十年以上送吏部
六年以上送附近布政司増廣十年以上送本布政司
[024-13b]
兩直𨽻送本府俱充吏六年以上并鄙猥殘疾者悉黜
為民雲南貴州免考十四年今生員有犯該發充吏者
廩膳免追糧米若犯受贓姦盜冒籍宿娼居喪娶妻妾
事理重者兩直𨽻發充國子監膳夫各布政司充鄰近
儒學膳夫齋夫滿日原籍為民廩膳仍追廩米
天順五年令各處㑹官考選廩膳未及六年考不中者
追廩為民六年令生員爭貢及越訴者俱充吏是年定
勅諭以後奉以從事
[024-14a]
成化九年奏準北直𨽻考退生員免追廩米風憲官提

正統元年奏準各處添設按察司副使或僉事一員南
北直𨽻監察御史各一員請勅專一提督學校十年令
提學官遍詣所屬學校嚴加考試提督生徒學業務見
實效有不職者禮部都察院堂上官詢察具奏罷黜
景泰元年革罷提學風憲官聽巡按御史各司府州縣
官提督考察又令按察司分巡各道副使僉事照依提
[024-14b]
學官先奉勅書事理提督兩直𨽻御史提督
天順六年復設各處提督學校官各賜勅諭一學者讀
書貴乎知而能行先將聖賢經書熟讀背誦牢記不忘
却從師友講解明白俾將聖賢言語體而行之敦尚孝
弟忠信禮義廉恥之行不許徒務口耳之學將來朝廷
庶得真才任用一為學工夫必收其放心主敬窮理毋
得鹵莽間斷其餘修已治人之方義利公私之辨須要
體認精切庶幾趨向不差他日出仕方能顧惜名節事
[024-15a]
業可觀一習學舉業亦窮理之事果能精通四書本經
便㑹行文有等生徒不肯實下工夫惟記誦舊文意圖
僥倖出身今宜痛革此弊其所作四書經義䇿論等文
務要典實平順說理詳明不許浮誇怪誕至於習字亦
須端楷庶不乖教養之意一學效無成皆由師道不立
今之教官賢否不齊先須察其德行考其文學果所行
所學皆善須禮待之若一次考驗學問疎淺及怠於訓
誨者姑戒厲之令其進學改過若再考無進不改送吏
[024-15b]
部别用其貪淫不肖實跡彰聞者不必考其文學即送
按察司直𨽻送巡按御史問理吏部别選有學行者補
其缺一師生每日坐齋讀書及日逐㑹饌有司僉與齋
夫膳夫府學膳夫四名齋夫八名州學膳夫三名齋夫
六名縣學膳夫二名齋夫四名不許違誤缺役一生員
考試不諳文理者廩膳十年以上發附近去處充吏六
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増廣十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六年
以上罷黜為民未及六年者量加決罰勉勵進學一生
[024-16a]
員之家竝依洪武年間例除本身外户内優免二丁差
役有司務要遵行不許故違一凡巡視學校水路乗驛
舟陸路乗官馬仍於本司帶書吏一名隨行陸路與官
驢俱支廩給一府州縣提調官員宜嚴束生徒不許出
外遊蕩為匪凡學内殿堂齋房等屋損壞即辦料量工
修理若恃有提督憲職將學校中一切合行之事推故
不行用心整理者量加決罰懲戒一所過之處遇有軍
民利病及不才官吏貪酷害人事干奏請者從實奏聞
[024-16b]
一本職專督學校不理刑名如有軍民人等訴告寃枉
等事許受詞狀輕則發下所在有司問理重則送按察
使司直𨽻送巡按御史提問一科舉本古者鄉舉里選
之法今南北所取舉人名數已有定制近年奔競之徒
利他處學者寡少往往赴彼投充増廣生員詐冒鄉貫
隱微過惡一槩應試所在教官僥倖以為已功其弊滋
甚今後不許違者聽本職及提調科舉官監試官拿問
一布政司按察司官及巡按御史不許侵越提督者職
[024-17a]
事若以公務至府州縣亦當勉勵師生勤力學業不許
推故不理若提督官行止不端許巡按監察御史指實
奏聞一所轄境内遇有衛所學校一體提調整理武職
子弟悉令其習讀武經七書百將傳及操習武藝其中
有能習舉業者亦聽科舉一各處歲貢生員照例將食
糧年深者嚴加考試不必㑹官如果年深不堪充貢就
便照例黜罷却將以次者考充務要通曉文理方許起
送赴部一廩膳増廣生員已有定額廩膳有缺於増廣
[024-17b]
内考選學問優等者幫補増廣有缺於本處官員軍民
之家選擇資質聰敏人物俊秀子弟補充不許聽信
有司及學官徇私作弊若有額外之數須嚴加考選通
曉文義者存留待缺不許將不堪者一槩存留躱避差
徭一古者鄉閭里巷莫不有學即今社學是也凡提督
去處即令有司每鄉每里俱設社學擇立師範明設教
條以教人之子弟年一考校擇取勤効仍免為師之人
差徭一師生於學校一切事務竝要遵依洪武間卧碑
[024-18a]
行不許故違
成化六年令貴州按察司分巡官兼理本處學校
𢎞治十七年令提學官有徇情將老疾鄙猥之人濫容
在學及克貢者叅究黜罷
正德十年給各按察司提督學校官關防又令口外衛
學并各都司衛所土官學離本布政司窵遠提督官
不能歲歴者許各道分巡官歲加考校行提學官知

[024-18b]
嘉靖十六年題準大同所屬府州縣衛所儒學生員
俱令冀北道分巡官代理今宣大俱今巡/按御史帶管二十六年議準
甘肅各衛所儒學生員行甘肅巡按御史帶管提調遇
該科舉之年聽考送陜西布政司應試
萬厯三年換給提學官勅諭一聖賢以經術垂訓國家
以經術作人若能體認經書便是講明學問何必又别
標門户聚堂空談今後各提學官督率教官生儒務
將平昔所習經書義理著實講求躬行實跡以需他
[024-19a]
日之用不許别剏書院羣聚徒黨及號召地方遊食無
行之徒空談廢業因而起奔競之門開請託之路違者
提學官聽巡按御史劾奏遊食人拿問解發一孝弟
廉讓乃士子立身大節生員中有敦本尚實行誼著
聞者雖文藝稍劣亦必量加奬進以厲頽俗若有平日
不務學業囑託公事或揑造謡歌興滅詞訟及敗倫
傷化過惡彰著者體訪得實不必品其文藝即行革
退不許徇情姑息亦不許輕信有司教官開送致被挾
[024-19b]
私中傷誤及善類一我聖祖設立卧碑天下利病諸人
皆許直言惟生員不許今後生員務遵明禁除本身切
已事情許家人抱告有司從公審問倘有寃抑即為照
雪其事不干已輒便出入衙門陳說民情論官員賢否
許該管有司申呈提學官以行止有虧革退若糾衆扛
幫聚至十人以上罵詈官長肆行無禮為首者照例問
遣其餘不分人數多少盡行黜退為民一國家明經取
士說書者以宋儒傳註為宗行文者以典實純正為尚
[024-20a]
今後將頒降四書五經性理大全資治通鑑綱目大學
衍義歴代名臣奏議文章正宗及當代誥律典制等書
課令生員誦習講解俾其通曉古今適於世用其有剽
竊異端邪說炫奇立異者文雖工弗録所出試題亦要
明白正大不得割裂文義以傷雅道一提學官奉勅專
督學校不許借事枉法奔趨撫按官干求薦舉各撫按
二司官亦不許侵伊職掌行事若有不繇提學官考取
徑自行文給與生儒衣巾及有革退生員赴各衙門告
[024-20b]
訴復學者即將本生問罪革黜若提學官有行止不端
怠玩曠職者許巡按御史指實劾奏一該管地方每年
務要巡視考校一遍不許移文代委及於隔别府分調
取生儒以致跋涉為害亦不許令師生匍匐迎送考畢
即於本地方發落明示賞罰不許攜帶文卷於别處發
案致令書吏乗問作弊士子無所勸懲亦不許招邀詩
朋酒友遊山玩水致啟倖門妨廢公務其水陸夫馬廩
給隨帶吏書俱照常一提學官巡歴所屬凡有貪汚官
[024-21a]
吏軍民不法重情及教官干犯行止者原係憲司理當
拿問但不許接受民詞侵官喜事其生員犯罪或事須
對理者聽該管衙門提問不許䕶短曲庇致令有所倚
恃抗拒公法一廩膳増廣舊有定額迨後増置附學名
目冒濫居多今後歲考務要嚴加較閱如有荒疎庸耄
不堪作養者即行黜退不許姑息有揑造流言思逞報
復者訪實拿問照例發遣童生必擇三場俱通者始收
入學大府不過二十人大州縣不得過十五人十一年/題如人
[024-21b]
才衆多地方就試人衆許酌量/増取但不許徇情過濫見後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
亦不為少若鄉宦勢豪干託不遂暗行中傷者許徑自
奏聞處治一兩京各省廩膳科貢皆有定額近來有等
姦徒利他處人才寡少往往許冒籍貫投充入學及有
詭寫兩名隨處告考或假揑士夫子弟希圖進取或原
係倡優𨽻卒之家及曽經犯罪問革變易姓名援例納
粟納米等項僥倖出身殊壞士習訪出嚴行拿問革黜
若教官納賄容隱生員扶同保結者一體治罪革罷一
[024-22a]
府州縣提調官員宜嚴束生徒按季考校凡學内殿堂
齋房等屋損壞即辦料量工修理其齋夫膳夫學糧學田
等項俱要以時撥給不許遲誤尅減一生員之家依洪
武年間例除本身外户内優免二丁差役一生員考試
不諳文理者廩膳十年以上發附近去處充吏六年以
上者發本處充吏増廣十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六年以
上者罷黜為民一儒學教官士子觀法所係按臨之日
考其學行俱優者禮待奬勵其行履無過但學問疎淺
[024-22b]
者一次考驗姑行戒飭再考無過送吏部别用有老病
不堪者許令以禮致仕若卑汚無恥素行不謹者不必
試其文學即拿送按察司問革一考貢照近日事例每
歲預將次年應貢生員限年六十以下三十以上屢經
科舉者六人嚴加考選取其優者充貢後題準考貢止/用一正一陪見
歲貢/條定限次年四月到部聽候廷試文理不通者即行
停降年老衰憊者姑授以冠帶榮身不許俱挨次濫
貢其有停廩降廩者必考居一二等方許收復十二年/題準停
[024-23a]
廩降廩者考居/三等亦準復未收復者不許起送應貢如有濫貢及
廷試發囬五名以上提學官照例降調一補貢有缺務
查人文未經到部果在一年以裏者將原給批咨硃卷
追繳方取年力精壯文學優長者一人補貢定限該貢
年分次年到部方準收考如有不遵舊例將年遠貢缺
濫貢市恩者起送到部即將本生發囬革廩肄業提學
官叅究一遇鄉試年分應試生儒名數各照近日題準
事例每舉人一名取科舉三十名此外不許過多一名
[024-23b]
兩京監生亦依解額照數起送有多送一名者各監試
官徑行裁革不許入場一名宦鄉賢孝子節婦及鄉飲
禮賓皆國之重典風教所關近來有司忽於教化學校
是非不公濫舉失實激勸何有今後提學官宜以綱常
為己任遇有呈請務須核真非年久論定者不得舉鄉
賢名宦非終始無議者不得舉節婦孝子非鄉里推服
者不得舉鄉飲賓僎如有妄舉受人請求者師生人等
即以行止有虧論其從前冒濫混雜有玷明典者照近
[024-24a]
例徑自查革一所轄境内有衛所學校一體提調整理
武職子弟悉令習讀武經七書百將傳及操習武藝有
願悉舉業者聽社學師生一體考校務求名師責成量
免差役其行止有虧及訓詁句讀書韻差謬字畫不端
不通文理者即行革退四年令各處鄉試畢日吏部㑹
同禮部將各提學官從公考察分别等第優異降調有
差六年題準南直𨽻廬鳳淮揚四府滁徐和三州學校
以江北巡按兼之湖廣衡永二府郴州以上湖南道副
[024-24b]
使兼之辰州一府靖州以辰沅道副使兼之廣東瓊州
府以海南道副使兼之各請專勅行事每歲巡歴考校
十年題準鄉試後提學官考察停止十一年題准各提
學每歲考校一次入學務要不失原額間有他故巡歴
不周次年即行如數補足雖係科舉之年亦宜照歲考
例總計三年之内大府務足六十人大州縣務足四十
五人其地方果係科目數多就試人衆則於定額之外
量加數名但不許倍於原數如乏才之處亦毋得因而
[024-25a]
一槩取盈又令南直𨽻提學御史仍兼管江北湖廣貴
州提學官照舊專管該省惟瓊州府仍屬海南道
  社學
洪武八年詔有司立社學延師儒以教民間子弟十六
年詔民間立社學有司不得干預其經斷有過之人不
許為師二十年令民間子弟讀御製大誥又令為師者
率其徒能誦大誥者京禮部校其所誦多寡次第給
賞又令兼讀律令
[024-25b]
正統元年令各處提學官及司府州縣官嚴督社學不
許廢弛其有俊秀向學者許補儒學生員
成化元年令民間子弟願入社學者聽其貧乏不願者
勿强
𢎞治十七年令各府州縣建立社學訪保明師民間幼
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讀書講習冠婚喪祭之禮
 鄉飲酒禮
 洪武初詔中書省詳定鄉飲酒禮條式使民歲時燕
[024-26a]
 㑹習禮讀律期於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長幼之節遂
 為定制云
洪武五年定在内應天府及直𨽻府州縣每歲孟春正
月孟冬十月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學校
在外行省所屬府州縣亦皆取法於京師其民間里社
以百家為一㑹糧長或里長主之百人内以年最長者
為正賓餘以齒序坐每季行之於里中若讀律令則以
刑部所編申明戒諭書兼讀之其武職衙門在内各衛
[024-26b]
親軍指揮使司及指揮使司凡鎮守官每月朔日亦以
大都督府所編戒諭書率僚佐讀之十六年頒行圖式
一各處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
行鄉飲酒禮酒肴於官錢約量支辦務要豐儉得宜除
賓僎外衆賓序齒列坐其僚屬則序爵前一日執事者
於儒學之講堂依圖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習禮至日
黎明執事者宰牲具饌主席及僚屬司正先詣學遣人
速賓僎以下比至執事者先報曰賓至主席率僚屬出
[024-27a]
迎於庠門之外以入主居東賓居西三讓三揖而後升
堂東西相向立贊兩拜賓坐執事又報曰僎至主席又
率僚屬出迎揖讓升堂拜坐如前儀賓僎介至既就位
執事者唱司正揚觶執事者引司正繇西階升詣堂中
北向立執事者唱賓僎以下皆立唱揖司正揖賓僎以
下皆報揖執事者以觶酌酒授司正司正舉酒曰恭惟
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
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
[024-27b]
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讀畢執
事者唱司正飲酒飲畢以觶授執事執事者唱揖司正
揖賓僎以下皆報揖司正復位賓僎以下皆坐唱讀律
令執事者舉律令案於堂之中引禮引讀律令者詣案
前北向立唱賓僎以下皆拱立行揖禮如揚觶儀然後
讀律令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讀畢復位執事者唱
供饌案執事者舉饌案至賓前次僎次介主三賓以下
各以次舉訖執事者唱獻賓主起席北面立執事斟酒
[024-28a]
以授主主受爵詣賓前置於席稍退贊兩拜賓答拜訖
執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僎前置於席交拜如
前儀畢主退復位執事者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執事
者斟酒授賓賓受酒詣主前置於席稍退贊兩拜賓僎
主交拜訖各就位坐執事者分左右立介三賓衆賓以
下以次斟酒於席訖執事者唱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
湯又唱斟酒飲酒供湯三品畢執事者唱徹饌案訖唱
賓僎以下皆行禮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衆賓居西
[024-28b]
贊兩拜訖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仍三揖出庠門
而退一里社每歲春秋社祭㑹飲畢行鄉飲酒禮所用
酒餚於一百家内供辦毋致奢靡百家内除乞丐外其
餘但係年老者雖至貧亦須上坐少者雖至富必序齒
下坐不許攙越違者以違制論其有過犯之人雖年長
財富須坐於衆賓席末聽講律受戒諭供飲酒畢同
退不許在衆賓上坐如有過犯之人不行赴飲及强坐
衆賓之上者即係頑民主席及諸人首告遷徙邊遠住
[024-29a]
坐其主席者及衆賓推讓有犯人在上坐同罪其各里
社以百家為一㑹百家之内以里長主席其餘百人選
年最髙有德人所推服者一人為賓其次一人為介其
餘各依年序齒坐如有鄉人為官致仕者主席請以為
僎擇通文學者一人為揚觶一人為讀律二人為贊禮
前期一日主詣賓門賓出迎大門之外肅主以入至中
堂主賓相揖訖主稍前曰某日行鄉飲酒禮吾子年髙
德邵敢請為賓曰某固陋恐辱命敢辭主曰詢諸衆
[024-29b]
莫若吾子賢敢固請賓曰夫子申命之某不敢辭主再
拜賓答拜介亦如之但改請吾子為介執事者設賓席
於堂中稍西南向設主席之堂東南西向賓六十以上
者席於堂中上兩序東西相向如賓多年幼者席於堂
下阼階之南北面西上是日清晨賓及衆賓皆至門外
主出迎西向揖賓東向答揖主先入門而右賓入門而
左至階主揖賓賓揖主主先升自東階賓升自西階至
中堂主西向立賓東向立贊禮唱拜興二主賓皆兩拜
[024-30a]
主肅賓各就位贊禮唱揚觶揚觶者舉觶酌酒詣中堂
北向立贊禮唱在坐皆起賓主以下皆起拱立揚觶者
迺揚觶而揚言曰與前同畢唱揖揚觶者揖主賓以下
皆揖揚觶者遂飲酒訖復揖主賓以下皆揖以爵授執
事者復位賓主以下皆坐贊禮唱讀律執事者設案
於堂中次引讀律者詣案前贊禮唱在坐者皆揖唱讀
律者揖賓主以下皆立遂展律於案詳緩讀之訖復以
申明聖諭讀之畢贊禮唱揖讀律者揖賓主以下皆
[024-30b]
揖讀律者復位贊禮唱衆皆坐賓主以下皆坐執事者
供饌案行酒贊禮唱飲酒衆賓皆飲或五行或七行禮
同前食畢徹案贊禮唱禮畢主先行而西向立贊禮
引賓以下東向立贊拜興拜興主賓皆兩拜主送賓
於門外東西相揖乃退明日賓介僎衆賓詣主家拜謝
鄉飲之賜主出門外拜為辱屈昨日之來一鄉飲之設
所以尊髙年尚有德興禮讓敢有諠譁失禮者許揚
觶者以禮責之其或因而致爭競者主席者㑹衆罪之
[024-31a]
十八年大誥天下鄉飲酒禮叙長幼論賢良别姦頑異
罪人其坐席間髙年有德者居於上髙年淳篤者竝之
以次序齒而列其有曽違條犯法之人列於外坐同類
者成席不許於與良善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貴賤
混淆察知或坐中人發覺罪以違制姦頑不繇其主紊
亂正席全家移出化外
二十二年再定圖式凡良民中年髙有德無公私過犯
者自為一席坐於上等有因户役差稅遲誤及曽犯公
[024-31b]
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為一席序坐中門之外其曽犯
姦盜詐偽說事過錢起滅詞訟蠧政害民排陷官長及
一應私杖徒流重罪者又為一席序坐於東門之内
執壺供事各用本等之家子弟務要分别三等坐次善
惡不許混淆其所行儀注竝依原頒定式如有不遵圖
序坐及有過之人不行赴飲者以違制論主官知府知
州州縣知縣如無正官佐貳官代位於東南大賓以致
仕官為之位於西北僎賓擇鄉里年髙有德之人位於
[024-32a]
東北介以次長位於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於
賓主介僎之後司正以教職為之主揚觶以罰賛禮者
以老成生員為之
𢎞治十七年題準今後但遇鄉飲酒延訪年髙有德為
衆所推服者為賓其次為介如本縣有以禮致仕官員
主席請以為僎不許視為虚文以致貴賤混淆賢否無
别如違該府具呈巡按御史徑自提問依律治罪
 旌表
[024-32b]
 國初凡有孝行節義為鄉里所推重者據各地方申
 報風憲官覈實奏聞即與旌表其後止許布衣編民
 委巷婦女得以名聞其有官職及科目出身者俱不
 與焉
洪武元年令凡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卓異者有
司正官舉名監察御史按察司體覈轉達上司旌表門
閭又令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
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024-33a]
二十一年榜示天下本鄉本里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
及但有一善可稱者里老人等以其所善實跡一聞朝
廷一申有司轉聞於朝若里老人等已奏有司不奏者
罪及有司此等善惡每遇監察御史及按察司分巡到
來里老人等亦要報知以憑覈實入奏二十六年定禮
部據各處申來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理當旌表之人
直𨽻府州咨都察院差委監察御史覈實各布政司
所屬從按察司覈實著落府州縣同里甲親鄰保勘相
[024-33b]
同然後明白奏聞即行移本處旌表門閭以勵風俗二
十七年詔申明孝道凡割股或至傷生卧氷或至凍死
自古不稱為孝若為旌表恐其倣傚通行禁約不許旌
表又奏準天下軍民衙門將已經旌表軍民孝子節婦
於所在旌善亭附内寫行孝守節縁繇其未經旌表果
係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卓異者不拘軍民人等一體保
勘申報
天順元年詔民間同居共爨五世以上鄉黨稱其孝友
[024-34a]
者有司取勘以聞即為旌表
成化元年奏準凡旌表貞節孝行里老呈告到官掌印
官親自研審坐令有職官關保備開實跡具奏禮部行
勘覈實類奏旌表如有扶同妄將夫亡時年已三十以
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婦人増減年甲舉保者被人首發
或風憲官覈勘得出就將原保各該官吏里老人等通
行治罪
正德六年令近年山西等處不受賊汚貞烈婦女已經
[024-34b]
撫按查奏者不必再勘仍行有司各先量支銀三兩以
為殯葬之資仍於旌善亭傍立貞烈碑通將姓氏年籍
鐫石以垂永久
十三年令軍民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事行卓異者有
司具實奏聞不許將文武官進士舉人生員吏典命婦
人等例外陳請
嘉靖二年奏準今後天下文武衙門凡文職除進士舉
人係貢舉賢能已經豎坊表宅及婦人已受誥敕封為
[024-35a]
命婦者仍照前例不準旌表外其餘生員吏典一應人
等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卓異足以激勵風化表
正鄉閭者官司仍具實跡以聞一體旌表又奏準今後
節婦但係風憲官覈實到部雖有病故者亦準類奏旌
表三年詔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已旌表年及六十者孝
子冠帶榮身節婦照八十以上例給
  賜絹帛米肉
嘉靖十年題準孝子順孫義夫節婦有司勘實具奏者
[024-35b]
免其覆勘徑行風憲官覈實若係風憲官已覈實具奏
者徑候季冬類奏旌表
四十二年議準命婦守節例不題請止行所屬以禮存
問仍加周卹其戸下優免與品官相同
隆慶三年奏準孀婦夀至百歲者照例旌表為貞夀
之門
 印信
 國初設鑄印局専管鑄造内外諸司印信其後又有
[024-36a]
 鑄換辦驗及儒士食糧冠帶等俱具列於後而以印
 信制度附之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開設各處衙門合用印信劄付鑄
印局官依式鑄造給降其有改鑄銷毁等項悉領之
弘治三年奏準鑄印局儒士食糧三年役滿不願外補
者咨送吏部冠帶仍舊食糧辦事候有本局員缺奏補
十三年奏準兩京兵部并在外巡撫巡按按察司㸃視各
衛所印信如有軍職將印當錢使用印者帶俸差操
[024-36b]
十四年議準在外大小衙門印記年久印面平乏篆文
模糊者方許申知上司驗實具奏鑄換新印其舊印送
上司付公差人員繳部仍發鑄印局看驗若印記新降
未久揑奏煩擾雖已鑄換仍將申奏官吏治罪
嘉靖八年題準鑄印局官儒今後應造印記關防專以洪武正
韻為主正韻不載方取許氏說文二書無從查考者方將先
儒著述六書等書叅考十六年題準鑄印局増食糧儒
士二名連額設共四名
[024-37a]
  印信制度
征西鎮朔平羌平蠻等將軍銀印虎鈕方三寸三分厚
九分柳葉篆文 宗人府五軍都督府俱正一品銀印
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 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都
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衍聖公
張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從二品銀印
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景泰三年賜衍聖公三臺銀
印 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
[024-37b]
分五釐 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及京衛并在
外各按察司各衛俱正三品苑馬寺宣慰司俱從三品
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 太僕寺光祿寺并在外各
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寸六分厚五分五釐 鴻
臚寺并在外各府俱正四品國子監并在外宣撫司俱
從四品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 翰林院左右春坊
尚寶司欽天監太醫院上林苑監六部各司宗人府經
歴司并在外各王府長史各衛千戸所俱正五品司經
[024-38a]
局五府經歴司并在外招討司安撫司俱從五品銅印
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 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
二寸三分厚四釐 都察院經歴司大理寺左右寺五
城兵馬司大興宛平上元江寧各京縣及僧録司道録
寺并在外中都留守司經歴司斷事司各都司經歴司
斷事司各衛百户所長官司及各王府審理所俱正六
品光祿寺大官等署并在外各布政司經歴司理問所
俱從六品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 吏科等六
[024-38b]
科行人司通政司經歴司工部營繕所太常寺典簿㕔
上林苑監蕃育等署并在外各按察司經歴司各縣俱
正七品中書舍人順天應天府經歴司京衛經歴司光
祿寺典簿㕔太僕寺詹事府各主簿㕔并在外各衛經
歴司鹽運司經歴司苑馬寺主簿㕔宣慰司經歴司俱從
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 户部刑部都察院各
照磨所兵部典牧所國子監繩愆㕔博士㕔典簿㕔鴻
臚寺欽天監各主簿㕔并在外各布政司照磨所各府
[024-39a]
經歴司及各王府紀善典寶典膳奉祀良醫工正各所
宣撫司經歴以上正從八品俱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
釐 刑部都察院各司獄司順天應天二府照磨所司
獄司鴻臚寺司儀署司賓署國子監典簿㕔上林苑監
典簿㕔内府寶鈔等各庫御馬倉草倉㑹同館織染所
文思院皮作局顏料局鞍轡局寶源局軍器局都稅等
司教坊司并在外留守司司獄司各都司司獄司各按
察司照磨所司獄司各府照磨所司獄司及各王府長
[024-39b]
史司典簿㕔教授典儀所各府衛儒學稅課司陰陽學
醫學僧綱司道紀司及巡檢司以上正從九品俱銅印
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 各州縣儒學倉庫驛遞閘
壩批驗所抽分竹木局河泊所織染局稅課司陰陽學
醫學僧道司俱未入流銅條記濶一寸三分長二寸五
分厚二分一釐以上俱直鈕九疊篆文 監察御史銅
印直鈕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 總制總
督巡撫等項并鎮守及凡公差官銅關防直鈕濶一寸
[024-40a]
九分五釐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 文淵閣銀
印直鈕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王箸篆文宣德年賜惟進
呈文字等項用之
 建言
 按祖訓大小官員并百工技藝之人應有可言之事
 許直至御前奏聞其言當理即付所司施行諸衙門
 毋得阻滯違者即同姦論所以廣耳目防壅蔽而通
 下情也累朝以來亦有驀越報復之禁具載於後
[024-40b]
洪武九年頒建言格式使言者直陳得失無事繁文十
五年令軍士建言者所日用印實封入遞奏聞本人不
必赴京
永樂元年令凡利國利民之事不拘百工技藝之人皆
許具實敷奏若官吏人等貪贓壞法顛倒是非酷虐良
民及婚姻田土軍役等事一體職掌榜文内事理具狀
自下而上陳告如有假以實封建言驀越合干上司徑
赴朝廷干冒者治以重罪八年令布政司按察司進表
[024-41a]
官陳奏軍民利病政治得失十三年令凡軍民利病及
貪汚吏作弊害民者許諸人具實奏聞
景泰四年令建言者該衙門詳細叅看果有利國利民
可行則行有假以言事報復讐怨者具奏治罪 近例
凡天下官吏軍民人等建言民情每歲禮部㑹官議定
可否具奏内可行者移各該衙門施行若泛言不切立
案不行其撫按等官陳奏地方利弊則從各衙門職掌
覆奏定奪
[024-41b]
 㑹議
洪武二十四年令今後在京衙門有奉㫖發放為格為
例及𦂳要之事須㑹多官計議停當然後施行又令各
衙門㑹議事六科給事中與議若有衆論不同許面奏
定奪
宣德三年奏準官民建言六部尚書都御史六科給事
中㑹議奏聞
正統十年命内閣官與各衙門㑹議後免㑹
[024-42a]
正德六年奏準凡事機重大㑹官議擬先備掲帖送該
議官人各一本如𦂳急亦將畧節先送傳看畢方纔請
㑹仍行守衛嚴禁在傍觀聽者 近例凡朝廷有大事
當㑹别部或㑹九卿堂上官及掌科掌道官議者該部
奏請得旨然後請㑹若合㑹武臣則五府管事官皆與
合㑹儒臣則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國子監皆與
若刑名則錦衣衛與若大事則皇親駙馬皆與其奉㫖
㑹某衙者如㫖施行
[024-42b]
 節假
凡每歲正旦節自初一日為始文武百官放假五日冬
至本日為始放假三日
永樂七年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為始賜百官節假
十日
 養老
 國初養老令貧者給米肉富者賜爵惟及于編民天
 順以後始令致仕官七十以上者皆得給酒肉布帛
[024-43a]
 或進階其大臣八十九十者特賜存問葢古者尊髙
 年養國老之遺意今竝列於後
洪武九年詔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與免雜泛
差役十九年詔所在有司審耆老不係𨽻卒倡優年八
十九十鄰里稱善者備其年甲行實具狀奏聞貧無產
業者八十以上月給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
歲加給帛一匹絮五斤雖有田產僅足自贍者所給酒
肉絮帛亦如之其應天鳳陽二府富民年八十以上賜
[024-43b]
爵里士九十以上賜爵社士皆與縣官平禮竝免雜差
正官歲一存問著為令
永樂十九年詔民年八十以上有司給與絹二匹布二
匹酒一斗肉十斤時加存卹二十二年令民年七十以
上及篤廢殘疾者許一丁侍養不能自存者有司賑給
八十以上者仍給絹二匹綿二斤酒一斗時加存問
天順二年詔軍民有年八十以上者不分男婦有司給
絹一匹綿一斤米一石肉十斤年九十以上者倍之男
[024-44a]
子百歲加與冠帶榮身又詔四品以上官年七十以禮
致仕不能自存者有司歲給米五石八年詔凡民年七
十以上者免一丁差役有司每歲給酒十瓶肉十斤八
十以上者加與綿二斤布二匹九十以上者給與冠帶
每歲設宴待一次百歲以上給與棺具
成化二十三年詔在京文職以禮致仕五品以上年及
七十者進散官一階其中㢘貧不能自存衆所共知者
有司仍每歲給與食米四石不許徇情濫給
[024-44b]
𢎞治十八年詔文職官員五品以上以禮致仕在家者
各進階一級其二品以上大臣年及八十者有司備采
幣羊酒年九十以上者具奏遣使存問
嘉靖元年詔文職致仕一品未受恩典者有司月給食
米二石歲撥人夫二名應用二品以上年及八十者備
采幣羊酒問勞九十以上者具實奏來遣使存問五品
以上以禮致仕年七十以上者進散官一階其中㢘貧
不能自存衆所共知歲給米四石以資養贍又詔内外
[024-45a]
大小文武官員人等死於忠諫老親寡妻無人侍養者
有司量加優恤
 恤孤寡
 國初立養濟院以處無告立義塜以瘞枯骨累朝推
 廣恩澤又有惠民藥局漏澤園旛竿蠟燭二寺其餘
 隨時給米給棺之令不一而足兹備列之
洪武初令天下置養濟院以處孤貧殘疾無依者三年
令民間立義塜仍禁焚尸若貧無地者所在官司擇近
[024-45b]
城寛閒之地立為義塜十九年詔所在鰥寡孤獨取勘
明白田糧未曽除去差撥者即與除去若不能自養官
歲給米六石其孤兒有田不能自立既免差役責令親
戚收養無親戚鄰里養之其無田者一體給米六石候
出幼同民當差
宣德三年令天下軍民貧病者惠民藥局給與醫藥
天順元年令收養貧民於大興宛平二縣毎縣設養濟
院一所於順便寺觀從京倉支米煮飯日給二餐器皿
[024-46a]
柴薪蔬菜之屬從府縣設法措辦有疾者撥醫調治
死者給與棺木四年令京城崇文宣武安定東直西直
阜城門外各置漏澤園仍令通州臨清沿河有遺胔暴
露者一體掩藏
嘉靖六年詔在京養濟院止收宛大二縣孤老各處流
來男婦篤廢殘疾之人工部量出官錢於五城地方各
修葢養濟院一區盡數收養户部於在官倉庫每人日
給米一升巡城御史稽考毋得虚應故事又令巡城御
[024-46b]
史行各城地方有在街啼號乞丐者審屬民籍送順天
府發養濟院屬軍衛送旛竿蠟蠋二寺給濟外處流來
三百里内者驗發本貫官司收養三百里外及不能行
走者一體送二寺給濟每季輪差兵馬副指揮一員看
驗飯食有無弊端隨同内官給散十日一次開報查考
并行南京禮部一體施行十一年詔順天府發銀二百
七十五兩於五城市故衣給民無衣者
 自宫禁
[024-47a]
永樂二十二年令凡自宫者以不孝論軍犯罪及本管
頭目總小旗民犯罪及有司里老
宣德二年令凡自淨身者軍還原伍民還原籍不許投
入王府及官員勢要之家隱藏躱避差役若再犯者本
犯及隱藏之家俱處死該管總小旗里老鄰人知而不
舉一體治罪
正統十二年令凡自首在官閽者送海南子種菜其隱
瞞不首及再擅淨身并私收使用者事發全家發遼東
[024-47b]
充軍
天順二年令淨身者拿問邊遠充軍
成化九年令私自淨身希求進用者本身處死全家發
烟瘴地面充軍十五年令淨身人巡城御史錦衣衛官
督同五城兵馬逐囬原籍若該城内外容留潜住者并
火甲鄰佑人等一體究治本身枷號一箇月滿日決打
一百押囘如再來京并家下父兄人等俱治罪二十二
年令各王府非奉朝廷明文擅收淨身人俱發囘原籍
[024-48a]
收管不許投託容隱
𢎞治元年令錦衣衛拘審淨身人送順天府遞囘原籍
官司五日一㸃閘不在者即杖併户頭追囘見官不許
容縱五年令私自淨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
邊遠充軍兩鄰及歇家不舉者同罪有司里老容隱者
一體治罪十三年奏準先年淨身人曽經發遣若不候
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來京圖謀進用者問發
邊衛充軍
[024-48b]
正德九年令直𨽻順天等府山東河南等布政司地方
再有私自淨身者照例本身并下手之人處死全家發
邊遠充軍其先已淨身者立籍㸃閘不使私自逃至京
師擾害官府二年令違例私自淨身人著錦衣衛五
城兵馬著落該地方盡數逐去如有潜躱在京者挐
住殺了九年令今後再有私自淨身者除小幼無知者
本身免死充軍其餘俱照見行事例本身并主使下手
之人處斬全家發邊遠充軍里老鄰佑及本管官不行
[024-49a]
舉察者各從重治罪十六年詔私自淨身人在京潜住
希圖收用著緝事衙門巡城御史訪挐究問今後敢有
私自淨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烟瘴地面
充軍兩鄰及歇家不舉首者治罪
嘉靖八年奏準凡海子食糧淨身男子分别老壯造
冊禮部備查各處王府并將軍中尉數目將年壯者勘
酌多寡𣲖去各府供役不堪選用者給與印信文票發
囬原籍官司收恤免其本身差役
[024-49b]
萬厯十一年奏準小民犯禁私割致傷和氣著都察院
行五城御史及通行各省直撫按衙門嚴加禁約自今
五年以後民間有四五子以上願以一子報官閹割者
聽有司造冊送部候收補之日選用如有私割者照例
重治鄰佑不舉者一併治罪不宥
 
 
 禮部志稿卷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