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a]
止犯流徒或一兩度從死會降緫計三犯亦
同三犯流徒以否
荅曰律有赦後之文不言降前之犯死罪會
降止免極刑流徒之科本法仍在然其所犯
本坐重於正犯徒流準律而論緫當三犯之
例
諸盜公取竊取皆爲盜器物之屬須移徙䦨圈/繫閉之屬須絶離常處
放逸飛走之屬須專制乃成盜若畜産伴類隨/之不併計即将入己及盜其母而子隨者皆併
計/之
[021-1b]
䟽議曰公取謂行盜之人公然而取竊取謂
方便竊其財皆名爲盜注云器物之屬須
移徙者謂器物錢帛之類須移徙離於本處
珠玉寳貨之類據入手隱藏縱未将行亦是
其木石重器非人力所勝應須䭾載者雖移
本處未䭾載間猶未成盜但物有巨細難以
備論畧舉綱目各準臨時取㫁闌圈繫閉之
屬須絶離常處謂馬牛駞騾之𩔖須岀䦨圈
及絶離繫閉之處放逸飛走之屬謂鷹犬之
[021-2a]
𩔗須專制在巳不得自由乃成爲盗若畜産
伴𩔗隨之假有盗馬一疋别有馬隨不合併
計爲罪即因逐伴而來遂将入巳及盗其母
而子隨之者皆併計爲罪
諸部内有一人爲盗及容止盗者里正笞五十
坊正村/正亦同三人加一等縣内一人笞三十四人加
一等部界内有盜發及殺人者一處以/一人論殺人者仍同强盜之法
䟽議曰部内謂州縣郷里所管之内百姓有
一人爲盗及容止盗者謂外盗入境所部容
[021-2b]
止所管里正笞五十注云坊正村正亦同謂
得罪亦同里正三人加一等四人行盗合杖
六十縣内一人笞三十謂縣内一人行盗縣
令笞三十四人加一等有五人行盗即笞四
十之𩔗注云部界内有盗發謂里正等以上
部界之内有盗發及殺人者一處以一人論
謂一處盗發同部内一人行盗一處殺人同
一人行強盗故云一處以一人論殺人者仍
從強盗之法下文強盜者加一等殺人者亦
[021-3a]
加一等與強盜同即是部内有一人强盜者
里正等杖六十雖非部内人但當境内強盜
發亦準此容止殺人賊者亦依強盜之法
州隨所管縣多少通計為罪各罪止徒二年强
盜者各加一等皆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
䟽議曰州隨所管縣多少通計為罪各罪止
徒二年謂州縣里正坊正村正等並罪止徒
二年强盜者各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上注
云殺人同强盜之法故知殺人及發處若容
[021-3b]
止各準強盜加之其通計之法已於户婚律
解訖注云以長官爲首佐職爲從但宣風導
俗肅清所部長官之事故以長官爲首即剌
史縣令闕者以次官當之旣云佐職爲從即
罪不及主典
即盗及盜發殺人後三十日捕𫉬他人自/捕等主司
各勿論限外能捕𫉬追減三等若軍役所有犯
隊正以上折衝以下各準部内征人冐名之法
同州縣爲罪
[021-4a]
䟽議曰謂部内有人行盜及當境盜發及部
内人殺他人及境内人他殺事發後三十
日自捕𫉬并他人捕𫉬主司各勿論並得免
罪若三十日限外能捕𫉬者追減三等稱追
減者雖結正訖仍得減之若已經奏决者依
捕亡律不在追減之例其軍役有犯謂行軍
及領軍人傜役之所有犯盜及殺人事發若
容止盜者隊正隊副以上折衝以下得罪並
準部内征人冐名之法同州縣爲罪謂隊正
[021-4b]
隊副團内一人爲盜及容止盜者若有盜發
之所竊盜者各笞五十若是強盜及殺人若
殺之處每事各加一等校尉旅師減隊正
隊副一等折衝果毅準所管校尉多少通計
爲罪假如部内一人爲盜及容止盜者里正
笞五十三人加一等計隊正同里正亦一人
笞五十三人加一等計二十五人罪止徒二
年旅帥校尉一人笞四十二十五人罪止徒
一年半折衝果毅如管三校尉三人笞四十
[021-5a]
七十五人徒一年半管四校尉者四人笞四
十一百人罪止徒一年半同州縣爲罪長官
爲首佐職爲從
故唐律䟽議卷第二十
[021-5b]
[021-5b]
故唐律䟽議卷第二十一闘訟/凡一十五條
䟽議曰闘訟律者首論闘毆之科次言告訟
之事從秦漢至𣈆未有此篇至後魏太和年
分擊訊律爲闘律至北齊以訟事附之名爲
闘訟律後周爲闘競律隋開皇依齊闘訟名
至今不攺賊盜之後須防闘訟故次於賊盜
之下
諸闘毆人者笞四十謂以手足/擊人者傷及以他物毆
人者杖六十見血爲傷非手足者其餘皆/爲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021-6a]
䟽議曰相爭爲闘相擊爲毆若以手足毆人
者笞四十注云謂以手足擊人者舉手足爲
例用頭擊之類亦是傷謂手足毆傷及以他
物毆而不傷者各杖六十注云見血爲傷謂
因毆而見血者非手足者即兵不用刃亦是
謂手足之外雖是兵器但不用刃者皆同他
物之例
問曰毆人者謂以手足擊人其有撮挽頭髮
或擒其衣領亦同毆擊以否
[021-6b]
答曰條云闘毆謂以手足擊人明是雖未損
傷下手即便𫉬罪至如挽鬢撮髮擒領扼喉
旣是傷殺於人狀則不輕於毆例同毆法理
用無惑
傷及㧞髮方寸以上杖八十若血從耳目出及
内損吐血者各加二等
䟽議曰謂他物毆人傷及㧞髮方寸以上各
杖八十方寸者謂量拔髮無毛之所縱橫徑
各滿方寸者若方斜不等圍繞四方爲方寸
[021-7a]
若毆人頭面其血或從耳或從目而出及毆
人身體内損而吐血者各加手足及他物毆
傷罪二等其㧞髮不滿方寸者止從毆法其
有㧞鬢亦準髮爲坐若毆鼻頭血出止同傷
科毆人痢血同吐血例
諸闘毆人折齒毁缺耳鼻眇一目及折手足指
眇謂虧損其/明而猶見物若破骨及湯火傷人者徒一年折
二齒二指以上及髠髮者徒一年半
䟽議曰因闘毆人而折其齒或毁破及缺
[021-7b]
人耳鼻即毁缺人口眼亦同眇一目謂毆眇
其目虧損其明而猶見物者及折手足指若
因打破骨而非折者及以湯若火燒盪傷人
者各徒一年若湯火不傷從他物毆法若折
二齒二指以上稱以上者雖折更多亦不加
罪及髠截人髮者各徒一年半其髠髮不盡
仍堪爲髻者止當㧞髮方寸以上杖八十若
因闘髠髮遂将入已者依賊盜本以他故毆
擊人因而奪其財物計𧷢以強盜論以銅鐡
[021-8a]
汁傷人比湯火傷人如其以虵蜂蝎螫人同
他物毆人法若毆人十指並折不堪執物即
二支廢從篤疾科流三千里
諸闘以兵刃斫射人不着者杖一百兵刃謂弓/箭矟矛
之屬即毆罪/重者從毆法
䟽議曰因闘遂以兵刃斫射人不着者杖一
百注云兵刃謂弓箭刃矟矛之屬稱之屬
者雖用殳㦸等皆是即毆罪重者謂本條毆
罪得徒一年以上者斫射人不着即從毆法
[021-8b]
假如因闘斫射小功兄姊而不着者即依本
條毆罪科徒一年即不從斫射之罪如此之
𩔖即從毆法
若刃傷刃謂金鐡無大小/之限堪以殺人者及折人肋眇其兩目
墮人胎徒二年墮胎者謂辜内子死乃坐/若辜外死者從本毆傷論
䟽議曰若刃傷謂以金刃傷人注云刃謂金
鐡無大小之限堪以殺人者及折人肋謂闘
毆人折肋眇其兩目亦謂虧損其明而猶見
物墮人胎謂在孕未生因打而落者各徒二
[021-9a]
年注云墮胎者謂在辜内子死乃坐謂在母
辜限之内而子死者子雖傷而在母辜限外
死者或雖在辜内胎落而子未成形者各從
本損傷法無墮胎之罪其有毆親屬貴賤等
胎落者各從徒二年上爲加減之法皆須以
母定罪不據子作尊卑若依胎制刑或致欺
紿故保辜止保其母不因子立辜爲無害子
之心也若毆母罪重同折傷科之假有毆姊
胎落依下文毆兄姊徒二年半折傷者流三
[021-9b]
千里又條折傷謂折齒以上墮胎合徒二年
重於折齒之坐即毆姊落胎合流三千里之
𩔖
諸闘毆折跌人支體及瞎其一目者徒三年折/支
者折骨跌體者骨/差跌失其常處辜内平復者各減二等餘條/折跌
平復/準此
䟽議曰因闘毆折跌人支體支體謂手足或
折其手足或跌其骨體及瞎一目謂一目䘮
明全不見物者各徒三年注云折支者謂折
[021-10a]
四支之骨跌體者謂骨節差跌失於常處辜
内平復者謂折跌人支體及瞎一目於下文
立辜限内骨莭平復及目得見物並於本罪
上減二等各徒二年注云餘條折跌平復準
此謂於諸條尊卑貴賤等闘毆及故毆折跌
辜内平復並減二等雖非支體於餘骨莭平
復亦同若支先攣是廢疾折故此毆攣支
止依毆折一支流二千里有蔭合同減贖何
者例云故毆人至廢疾流不合減贖今先廢
[021-10b]
疾不因毆令廢疾所以聽其减贖
即損二事以上及因舊患令至䔍疾若㫁舌及
毁敗人陰陽者流三千里
䟽議曰即損二事以上者謂毆人一目瞎及
折一支之𩔖及因舊患令至篤疾假有舊瞎
一目爲殘疾更瞎一目成篤疾或先折一脚
爲廢疾更折一脚爲篤疾若㫁舌謂全不得
語毁敗陰陽謂孕嗣廢絶者各流三千里㫁
舌語猶可解毁敗陰陽不絶孕嗣者並從傷
[021-11a]
科
問曰人目先盲重毆睛壞口或先瘂更㫁其
舌如此之𩔖各合何罪
荅曰人貌肖天地禀形父母莫不愛其所受
樂天委命雖復宿遭痼疾然亦痛此重傷至
於人毁損在法豈宜異制如人舊瘂或先
䘮明更壞其睛或㫁其舌止得守文還科㫁
舌瞎目之罪
諸闘毆殺人者絞以刃及故殺人者斬雖因闘
[021-11b]
而用兵刃殺者與故殺同爲人以兵刃逼己因/用兵刃拒而傷殺者
依闘法餘條/用兵刃準此
䟽議曰闘毆者元無殺心因相闘毆而殺人
者絞以刃及故殺者謂闘而用刃即有害心
及非因闘爭無事而殺是名故殺各合斬罪
雖因闘而用兵刃殺者本雖是闘乃用兵刃
殺人者與故殺同亦得斬罪並同故殺之法
注云爲人以兵刃逼已因用兵刃拒而傷殺
逼己之人雖用兵刃亦依闘殺之法餘條用
[021-12a]
兵刃準此謂餘親戚良賤以兵刃逼人人以
兵刃拒殺者並準此闘法又律云以兵刃殺
者與故殺同旣無傷文即是傷依闘法注云
因用兵刃拒而傷殺者爲以兵刃傷人因而
致死故連言之
問曰故殺人合斬用刃闘殺亦合斬刑得罪
旣是不殊準文更無異理何須云用兵刃殺
者與故殺同
荅曰名例犯十惡及故殺人者準會赦猶除
[021-12b]
名兵刃殺人者其情重又同故殺之法會赦
猶遣除名
不因闘及毆傷人者加闘毆傷罪一等雖因闘
但絶時而殺傷者從故殺傷法
䟽議曰不因闘競故毆傷人者加闘毆傷一
等若拳毆不傷笞四十上加一等合笞五十
之類雖因闘但絶時而殺傷者謂忿競之後
各已分散聲不相接去而又來殺傷者是名
絶時從故殺傷法
[021-13a]
諸保辜者手足毆傷人限十日以他物毆傷人
者二十日以刃及湯火傷人者三十日折跌支
體及破骨者五十日毆傷不相須餘條毆/傷及殺傷各準此
䟽議曰凡是毆人皆立辜限手足毆人傷與
不傷限十日若以他物毆傷者限二十日以
刄刄謂金鐵無大小之限及湯火傷人謂灼
爛皮膚限三十日若折骨跌體及破骨無問
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注云毆傷不相須謂
毆及傷各保辜十日然傷人皆須因毆今言
[021-13b]
不相須者爲下有僵仆或恐迫而傷此則不
因毆而有傷損故律云毆傷不相須餘條毆
傷者各準此謂諸條毆人或傷人故闘謀殺
強盜應有罪者保辜並準此
限内死者各依殺人論其在限外及雖在限内
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毆傷法他故謂别増/餘患而死者
䟽議曰限内死者各依殺人論謂辜限内死
者不限尊卑良賤及罪輕重各從本條殺罪
科㫁其在限外假有拳毆人保辜十日計累
[021-14a]
千刻之外是名限外及雖在限内謂辜限未
滿以他故死者他故謂别增餘患而死假毆
人頭傷風從頭瘡而入因風致死之類仍依
殺人論若不因頭瘡得風别因他病而死是
爲他故各依本毆傷法故注云他故謂别增
餘患而死其有墮胎瞎目毁敗陰陽折齒等
皆約手足他物以刃湯火爲辜限
諸同謀共毆傷人者各以下手重者爲重罪元
謀减一等從者又減一等若元謀下手重者餘
[021-14b]
各减二等至死者隨所因爲重罪
䟽議曰同謀共毆傷人者謂二人以上同心
計謀共毆傷人者假有甲乙丙丁謀毆傷人
甲爲元謀乙下手最重毆人一支折以下手
重爲重罪乙合徒三年甲是元謀减一等合
徒二年半丙丁等爲從又减一等合徒二年
若不因闘乙爲故毆之首合流二千里甲是
元謀减一等合徒三年丙丁徒二年半若是
元謀下手重者假甲爲元謀下手最重即甲
[021-15a]
合徒三年乙丙丁各减二等並徒二年若故
毆即甲合流二千里餘各减二等各徒二年
半之𩔖至死謂毆人致死隨所因爲重罪
謂甲毆頭乙毆手丙毆足若由頭瘡致死者
即甲爲重罪由手傷致死即乙爲重罪由足
傷致死者即丙爲重罪重罪者償死餘各减
二等徒三年甲是元謀止减一等流二千里
其不同謀者各依所毆傷殺論其事不可分者
以後下手爲重罪
[021-15b]
䟽議曰其不同謀者假有甲乙丙丁不同謀
因闘共毆傷一人甲毆頭傷乙打脚折丙打
指折丁毆不傷若因頭瘡致死甲得殺人之
罪償死乙爲折支合徒三年丙爲折指合徒
一年丁毆不傷合笞四十是爲各依所毆傷
殺論其事不可分者謂此四人共毆一人其
瘡不可分别毆致死以後下手者爲重罪
謂丁下手最後即以丁爲重罪餘各徒三年
元謀减一等流三千里
[021-16a]
若亂毆傷不知先後輕重者以謀首及闘者
爲重餘各減二等
䟽議曰假有人群黨共闘亂毆傷人傷殺
者不知下手人名又不知先後輕重若同謀
毆之即以謀首爲重罪其不同謀亂毆傷者
以闘者爲重罪自餘非謀首及非闘各
減二等徒三年若不至死唯折二支若謀闘
者謀首流三千里餘各徒二年半其不同謀
闘者流三千里餘亦減二等
[021-16b]
問曰甲乙丙三人同謀毆人各拳毆一下合
作首從以否
荅曰律云同謀共毆人者各以下手重者爲
重罪此㩀辜内致死故有節級减文下又云
不同謀者各依所毆傷殺論即明毆者得毆
罪傷者得傷罪殺者得殺罪拳毆人者笞四
十不同謀者各從毆科同謀毆人豈得减罪
是知各笞四十不爲首從若更有丁亦與甲
乙丙同謀丁不下手又非元謀即减二等笞
[021-17a]
二十之𩔖
又問甲乙二人同謀毆人甲是元謀又先下
手毆一支折乙爲從後下手毆一目瞎各合
何罪
荅曰㩀上條折跌人支體及瞎其一目者徒
三年即損二事以上及因舊患令至篤疾者
流三千里此即同謀共毆人傷損二事甲雖
謀首合徒三年由乙損二事合流三千里若
不同謀各損一事俱得本罪並徒三年
[021-17b]
諸以威力制人者各以闘毆論因而毆傷者
各加闘毆傷二等
䟽議曰以威若力而能制於人者各以闘
毆論依上條手足之外皆爲他物人皆用
徽纆明同他物之限人不傷合杖六十若
傷杖八十因而毆傷者謂因即毆者傷與
不傷各加闘毆傷二等謂因用他物毆不
傷者杖八十傷者杖一百之類是名各加闘
毆傷二等
[021-18a]
即威力使人毆擊而致死傷者雖不下手猶以
威力爲重罪下手者减一等
䟽議曰威力使人者謂或以官威或恃勢力
之類而使人毆擊他人致死傷者威力之人
雖不下手猶以威力爲重罪下手者减一等
假有甲恃威力而使乙毆殺丙甲雖不下手
猶得死罪乙减一等流三千里若折一指甲
雖不下手合徒一年乙减一等杖一百之類
甲是臨官百姓無罪喚問事以杖依法决
[021-18b]
罰致死官人得殺人罪問事不坐若遣用他
物手足打殺官人得威力殺人罪問事下手
者減一等科
諸闘兩相毆傷者各隨輕重兩論如律後下手
理直者減二等至死者/不减
䟽議曰闘兩相毆傷者假有甲乙二人因闘
兩相毆傷甲毆乙不傷合笞四十乙毆甲傷
合杖六十之類或甲是良人乙是賤𨽻甲毆
乙傷减凡人二等合笞四十乙毆甲不傷加
[021-19a]
凡人二等合杖六十之類其間尊卑貴賤應
有加减各準此例後下手理直者减二等假
甲毆乙不傷合笞四十乙不犯甲無辜打
遂拒毆之乙是理直减本毆罪二等合笞二
十乙若因毆而殺甲本罪縱不至死即不合
减故注云至死者不减
問曰尊卑相毆後下手理直得減未知伯叔
先下手毆姪兄姊先下手毆弟妹其弟姪等
後下手理直得减以否
[021-19b]
荅曰凡人相毆條式分明五服尊卑輕重頗
異只如毆緦麻兄姊杖一百小功大功逓加
一等若毆緦麻以下卑㓜折傷减凡人一等
小功大功逓減一等據服雖是尊卑相毆兩
俱有罪理直則减法亦無疑若其毆親姪弟
妹至死然始𫉬罪傷重律則無辜罪旣不合
兩論理直豈冝許減舉伯叔兄姊但毆傷卑
㓜無罪者並不入此條
諸於宫内忿爭者笞五十聲徹御所及相毆者
[021-20a]
徒一年以刃相向者徒二年
䟽議曰宫殿之内致敬之所忽敢忿爭情乖
恭肅故宫内忿爭者笞五十嘉徳等門以内
爲宫内衞禁律宫城有犯與宫門同即順天
等門内亦是若忿競之聲徹於御所及有相
毆擊者各徒一年以刃相向者徒二年旣不
論兵刃即是刃無大小之限
殿内逓加一等傷重者又加闘傷二等計加重/於本罪
即須加餘條/稱加者準此
[021-20b]
䟽議曰殿内忿爭逓加一等者謂太極等門
爲殿内忿争杖六十聲徹御所及相毆者徒
一年半以刃相向徒二年半若上閣内忿争
杖七十聲徹御所及相毆者徒二年以刃相
向者徒三年傷重者各加闘傷二等假有凡
闘以他物毆傷人内損吐血合杖一百宫内
加二等徒一年半即重於宫内相毆徒一年
凡闘毆人折齒合徒一年若於殿内是傷重
加二等合徒二年是重於殿内相毆徒一年
[021-21a]
半此爲各加闘傷二等注云計加重於本罪
即須加謂殿内凡闘相毆不傷合徒一年半
假有甲於殿内毆緦麻尊長本罪合徒一年
由在殿内故加罪二等合徒二年是名計加
重於本罪不加本罪者假如毆緦麻兄姊合
杖一百以在殿内故加二等合徒一年半即與
殿内凡闘罪同此是計加不重於本罪止依
本徒一年半爲坐餘條稱加者準此謂一部
律内稱加得重於本罪者即須加加不重者
[021-21b]
從本法
諸毆制使本属府主刺史縣令及吏卒毆本部
五品以上官長徒三年傷者流二千里折傷者
絞折傷謂折/歯以上
䟽議曰有因忿而毆制使本属府主刺史縣
令及吏卒毆本部五品以上官長其吏卒等
並於名例解訖毆者合徒三年傷者流二千
里折傷者絞注云折傷謂折歯以上依上條
闘毆人折歯毁缺耳鼻眇一目及折手足指
[021-22a]
破骨及湯火傷人者各徒一年此云折傷
者折歯以上得徒一年以上皆是
毆六品以下官長各減三等減罪輕者加凡
閗一等死者斬詈者各減毆罪三等須親自聞/之乃成詈
䟽議曰六品以下官長謂下鎮将及戍主若
諸陵署在外諸監署六品以下雖𨽻寺當
署有印别起正案行事皆爲當處官長所
管吏卒而毆者各减毆五品以上官長罪三
等合徒一年半若傷者流上減三等合徒二
[021-22b]
年折傷者死上減三等徒二年半减罪輕者
加凡閗一等假有凡人故毆六品官長折肋
合徒二年半從死減三等亦徒二年半拠上
條計加重於本罪即須加旣云加凡閗一等
從徒二年半上加一等處徒三年下條流外
官毆九品以上各又加二等合流二千五百
里如此等各減罪輕者加凡閗一等因毆致
死者斬詈者減毆罪三等謂詈制使以下本
部官長以上從徒三年上減三等合徒一年
[021-23a]
半若詈六品以下官長又減三等合杖九十
此名詈者各减毆罪三等注云須親自聞之
乃成詈謂皆須詈者親自聞之乃爲詈
即毆佐職者徒一年傷重者加凡閗傷一等死
者斬
䟽議曰毆佐職者謂除長官之外當司九品以
上之官皆爲佐職所部吏卒毆者徒一年傷
重者假如他物故毆傷佐職凡閗合杖九十
九品以上加二等合徒一年爲佐職又加一
[021-23b]
等徒一年半之𩔖是名傷重者加凡闘一等
至死者斬
諸佐職及所統屬官毆傷官長者各减吏卒毆
傷官長二等减罪輕者加凡闘一等死者斬
䟽議曰佐職謂當司九品以上及所統屬官
者若省寺管局署州管縣鎮管戌衛管諸
府之類是所統屬毆傷官長者官長謂尚書
省諸司尚書寺少卿少國子司業以上
少尹諸衛将軍以上千牛府中郎將以上諸
[021-24a]
率府副率以上諸府果毅以上王府司馬并
諸州别駕雖是次官並同官長或唯有長官
一人佐職毆者各减吏卒毆傷官長罪二等
即吏卒毆官長折傷者絞若佐職及所統属
官毆五品以上官長折傷减吏卒二等合徒
三年若毆六品以下官長折傷者减三等徒
一年半减罪輕者加凡闘一等假如佐職毆
六品以下官長折二齒從死上减五等合徒
一年半凡闘折二齒亦徒一年半上條計加
[021-24b]
重於本罪即須加更加一等處徒二年餘罪
計加得重並準此若佐職及所統屬官毆傷
五品以上官長者各减吏卒二等假有吏卒
毆五品以上官長折肋合死今為佐職毆减
吏卒二等合徒三年折肋本罪合徒二年别
條六品毆傷五品加二等合徒三年既云减
罪輕者加凡闘一等合流二千里死者斬
諸毆本屬府主刺史縣令之祖父母父母及妻
子者徒一年傷重者加凡闘傷一等
[021-25a]
疏議曰毆本屬府主刺史縣令之祖父母父
母及妻子者徒一年傷重者加凡闘傷一等
謂折一指或折一齒凡毆亦徒一年比凡闘
為輕加凡闘傷一等合徒一年半之類府主
等祖父母父母若是議貴凡毆得徒二年為
是本屬府主之祖父母父母加一等得徒二
年半傷重以上並準例加一等
諸皇家袒免親而毆之者徒一年傷者徒二年
傷重者加凡闘二等緦麻以上各遞加一等死
[021-25b]
者斬
疏議曰禮云五世袒免之親四世緦麻之屬
皇家戚屬理弘尊敬袒免之親其有毆者合
徒一年傷者徒二年故闘及用他物不傷者
其罪一也其於諸條相毆唯立罪名不言闘
毆又不言以闘論者故毆闘毆及手足他物
得罪悉同並無差降傷重者加凡闘二等假
有毆折二齒凡闘合徒一年半加二等合徒
二年半之類緦麻以上各遞加一等假有毆
[021-26a]
緦麻折二齒徒三年小功流二千里大功流
二千五百里期親流三千里毆不傷從徒一
年上遞加毆傷者從徒二年上遞加不加入
死故云各遞加一等死者斬
問曰皇家袒免親或為佐職官或為本屬府
主剌史縣令之祖父母父母妻子或是己之
所親若有犯者合遞加以否
答曰皇家親屬為尊主之敬故異餘人長官
佐職為敬所部尊敬之處理各不同律無遞
[021-26b]
加之文法止各從重㫁若己之親各凖尊卑
服數為罪不在皇親及本屬加例
又問皇家袒免之親若有官品而毆之者合
累加以否
答曰律註毆袒免之親據皇家親屬立罪此
由緣敬為重官髙亦合累加
諸流外官以下毆議貴者徒二年傷者徒三年
折傷者流二千里
疏議曰流外官謂勲品以下爰及庶人毆議
[021-27a]
貴者徒二年議貴謂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
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傷者徒三年折
傷者流二千里謂折齒以上若毆折一支凖
凡人合徒三年依下文加凡闘二等流二千
五百里若毆折二支流三千里本條雖云加
凡闘傷二等律無加入死之文止依凡人之
法
毆傷五品以上减二等若减罪輕及毆傷九品
以上各加凡闘傷二等
[021-27b]
疏議曰流外官以下毆傷五品以上减二等
謂减議貴二等毆者徒一年傷者徒二年折
傷者徒二年半若減罪輕假有毆五品以上
折一支從流二千五百里減二等徒二年半
即是减罪輕於凡闘徒三年加二等處流二
千五百里之類及毆傷九品以上各加凡闘
傷二等謂毆九品以上六品以下之官不傷
杖六十傷即杖八十他物不傷杖八十傷即
杖一百之類若毆至死者各依凡人法
[021-28a]
問曰律稱流外官以下毆議貴徒二年若奴
婢部曲毆議貴者爲共凡人罪同爲依本法
加罪以否
答曰依下條部曲毆傷良人加凡人一等奴
婢又加一等此是良人與奴婢部曲凡闘之
罪其部曲奴婢毆凡人尚各加罪况於貴族
及官品貴者理依加法唯據本條加至死者
始合處死假如有部曲毆良人折二支加凡
闘一等註云加者加入於死既於凡闘流三
[021-28b]
千里上加一等合至絞刑别條雖加不入於
死設有部曲故毆良人九品以上一支折凡
闘折一支徒三年九品以上加凡闘二等流
二千五百里故毆又加一等流三千里部曲
毆又加一等即不合入死亦止流三千里此
名餘條不加入死之𩔖
故唐律䟽議卷第二十一
[021-29a]
[021-3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