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49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清-智素 (master)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八〔龍譏〕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008-0689a]


【△次傍論十因初四緣依處立因初標徵。】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云何此依十五處立。」


【合響 十因出地持經。廣釋如瑜伽。


△次正釋初十因依十五處立初隨說因依
語依處立初正釋義。】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此即能說為所說因。」


【合響 宗鏡第七十二卷云。一語依處者。即以法
名想三為語因。所言法者。即一切法。為有此所詮
諸法故。便能令諸有情。內心起想。想像此等所詮
諸法巳。次方安立其名。內心安立名後。方能發語。
即法名想三。為先是能起。方起得所起之語。即語
依處。立隨說因。顯揚論釋曰。由於欲界繫法。色
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建立名為先故想轉。想為
先故起語。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是故依
語依處。建立隨說因。


△次會集論。】


「有論說此是名想見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合響 集論第三卷云。隨說能作。謂名想見。謂
說此隨說因。是名想見。名字即名。取相即想。執著
即見。由隨名字。取相執著。然後隨起言說。此以名
想執著。為隨說因。即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觀待因依領受依處立。】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合響 宗鏡云。二領受依處者。領謂領納。受通五
[008-0689b]
受。五受皆以納領為性。即領受依處。立觀待因。觀
者對義。待者藉義。即能所相對藉。以立其因


補遺 瑜伽第三十八卷云。觀待此故。此為因故。
於彼彼事。若求若取。此名彼觀待因。如觀手故。手
為因故。有執持義。觀待足故。足為因故。有往來業。
觀待節故。節為因故。有屈伸業。觀待饑渴故。饑渴
為因故。於諸飲食。若求若取。隨如是等無量道理。
應當了知觀待因相。


△三牽引因依習氣依處立。】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謂能牽引遠自果故。」


【合響 宗鏡云。三習氣依處者。所謂內外一切種
子。未成熟位。未經被潤巳前。此名習氣依處。即依
此未潤種上。立為牽引因。且內種者。如第八識中
有無量種子。若有漏種子。未被愛取水潤巳前。雖
未便生現行。然此種上。且有能牽引生。當起現行
果之功能。即依此種子。名牽引因。


補遺 瑜伽論第五卷云。依習氣依處。施設牽引
因。所以者何。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
愛趣中。牽引愛不愛自體。復即由此增上力故。外
物盛衰。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施設牽
引因


△四生起因依有潤種子依處立。】


「四有潤種子依處謂能生起近自果故。」


【音義 顯揚釋曰。欲繫諸法。及色無色繫諸法。各
[008-0689c]
從自種而得生起。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
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今得生起。如經言。
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
建立生起因。瑜伽云。即諸種子。望初自果。名生起
因。


合響 宗鏡云。四有潤依處。為前習氣依處。種子
若曾被潤巳去。雖未便生現行。然且潤了。即此有
潤種子。能與後近現行果為依處。前習氣依處。約
內外種。未被潤者。今有潤依處。即約內外種。曾被
潤巳去說。即有潤依處。立生起因


△五攝受因依六處立。】


「五無間滅依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


【音義 五六七三處。如文。第八即士農商賈書筭
占卜等。所有作具作用。第九即士農等。能作之人。
所作業者。即士農等。所作諸事業也。第十即無漏
見。皆除種者。以種即前第三四處之所攝故。總依
此六。立攝受因。何者。攝受前五。能辦世間有漏法
故。具攝受六。能辦出世無漏法故。顯揚論云。由欲
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
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如欲繫法。如是
色無色繫諸行亦爾。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諸行
轉。是故依此六義。建立攝受因。瑜伽曰。除種子外。
所餘諸緣。名攝受因。


合響 宗鏡云。五無間滅依處者。即心心所法。等
[008-0690a]
無間緣。謂前滅心心所。為緣緣者。是開闢導引功
能。即前滅為緣。能與後念一聚心心所為依處。其
後念心心所。依他前念為緣處生。故名無間滅依
處。即無間滅依處。立攝受因。此一因寬。自下六種
依處。皆是攝受因攝。六境界依處者。即是一切所
緣緣境。為此一切所緣緣境。能與一切能緣心心
所。為依憑起處故。以心不孤起。託境方生。亦立攝
受因。七根依處者。即內六處。謂五色根。及意根成
六。即此六根。是八識心心所。所依之處。前無間滅
依處。即取八識前念功能為依處。引後念令生。今
此根依處。即取現在五色根。及第七意。名根依處。
亦立攝受因。八作用依處者。問何名作用依處。答
此通作業。并作具之作用。且作業者。即有情工巧
智。能造殿堂。或造立種種器具等物是。作具者。即
世間種種作具。如斤斧車船等。所受用之具是。但
知一切疎助現緣。能辦種種事業者。皆是此作用
依處。即除郤識中種子。及外法種子。及種子生現
行。現行熏種子。種子引種子。及親助現緣。非作用
依處。此處亦立攝受因。九士用依處者。即於前作
用依處中。唯取作者士夫之用。此處亦立攝受因。
十真實見依處者。謂一切無漏見不虗妄故。名真
實。能與餘一切無漏有為法。及無為法。而為所依。
名依處。此處亦立攝受因。此前立攝受因者。攝受
即是因果相關涉義。但除郤親因緣外。取餘一切
[008-0690b]
疎助成因緣者。名為攝受因。故對法論云。如日水
糞。望穀麥芽等。雖有自種所生。然增彼力。名攝受


△六引發因依隨順依處立。】


「十一隨順依處及能引得無為法故。」


【音義 義引顯揚釋云。由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
勝善法。亦能引起色無色繫諸勝善法。隨順彼故。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亦爾。如色無繫法如是。
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無為作證
之法。又不善法。能引勝不善法。謂如欲貪。能引瞋
癡慢見疑。及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如欲貪如是。
瞋等亦爾。如不善法如是。無記之法。能引善不善
無記法。又無記法。能引同類勝無記法等。廣如彼
說。瑜伽云。即初種子所生起果。望後種子所牽引
果。名引發因。


△七定異因依差別功能依處立。】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及各能得自界果故。」


【音義 差別功能。即色心等。各別種子。此種有能
起能證差別勢力。望所生果。不相雜亂。故言定異。
各能生自界果者。謂如欲界色心功能。而生欲界
色心等現果故。顯揚論曰。由欲繫法自體功能。有
差別故。能生種種現差別法。如欲繫法如是。色無
色繫。及不繫法亦爾。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建立
定別因。瑜伽云。種種異類。各別因緣。名定別因。
[008-0690c]


合響 宗鏡云。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者。謂一切法。
不簡自性他性。各各自有因果相稱。名為差別功
能。如五八戒善業。定引人天第八。非引三塗第八。
以不相稱故。若十不善業。定引三塗第八。非引人
天第八。性不相稱為因故。若自界法。即與自界為
因。如是等三界一切有漏法。各各自有差別功能
為因也。若淨因者。即自三乘種子。各望自三乘有
為無為果為因。此處立定異因。定者。是因果自相
稱義。不共他故名異。如僧人以持齋戒相稱名定。
不共他俗人四業因故名異。即一切諸法。各各相
望。皆有定異因


△八同事因依和合依處立。】


「十三和合依處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音義 顯揚論釋曰。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
法生。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
如生和合如是。得和合。成立和合。成辦作用和合
亦爾。是故依和合依處。建立同事因。瑜伽云。若觀
待因。乃至定別因。如是諸因。總攝為一。名同事因。


合響 宗鏡云。十三和合依處者。立同事因。從前
第二領受依處。乃至第十二差別功能依處。即總
攝前六因十一依。為此和合處體。謂前十一依。各
各於自所獲生住成得果中。皆有和合力故。名和
合依處。即依此處。立同事因。謂觀待乃至定異。如
是六因。各共成一事。故說六因為同事。略舉一法
[008-0691a]
以辯者。且如眼識生時。待空明等緣。立此為觀待
因。由有新本二類種故。如其次第。得有牽引。及生
起因。次取等無間緣。及根境等。立為攝受因。望前
引於後。是引發因。由名言種故。有定異因。餘法亦


△九相違因依障礙依處立。】


「十四障礙依處謂彼能違生等事故。」


【音義 顯揚釋曰。若欲繫法將生時。若有障礙現
前。便不得起。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法。及不繫法
亦爾。如為欲生如是。為欲得。為欲成立。為欲成辦。
為欲作用亦爾。是故依障礙依處。建立相違因。瑜
伽云。於所生法。能障礙因。名相違因。當知相違略
有六種。一語言相違。謂有一類。或諸沙門。或婆羅
門所造諸論。前後相相違。二道理相違。謂為成立
諸所。成立諸所知義。建立比量。而與證成道理相
違。三生起相違。謂所生法。能生緣闕。障生緣會。四
同處相違。謂明闇貪瞋苦樂等法。五怨敵相違。謂
毒蛇鼠狼猫狸鼷鼠。互為怨敵。惡知識等。六障治
相違。謂修不淨與諸貪欲。修慈與瞋。修悲與害。修
七覺支八聖道支。與三界繫一切煩惱。於六義中。
正義唯取生起相違。


合響 宗鏡云。十四障礙依處。立相違因者。惑能
障智。明能障闇等。即明為因。闇立為果。即依此處。
立相違因。
[008-0691b]


△十不相違因依不障礙依處立。】


「十五不障礙依處謂彼不違生等事故。」


【音義 顯揚論云。若欲繫法將生時。若無障礙現
前。便得生起。如欲繫法如是。色無繫法。及不繫亦
爾。如生如是。得成立成辦作用亦爾。是故依無障
礙依處。建立不相違因。瑜伽云。此障礙因。若闕若
離。名不相違因。


△次以二因攝上十因初標。】


「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


【△次釋初通攝初菩薩地初引文。】


「菩薩地說牽引種子所餘諸因方便因攝。」


【音義 菩薩地者。瑜伽十七地中。一地之名。文在
第三十八卷。


△次釋義初正明相攝初能生因攝六因中
是因緣初通攝六因中因緣種。】


「此說牽引生起引發皆攝在此二位中故。」


【音義 謂彼論菩薩地說。牽引生起名能生因者。
此言牽引等。六因中諸因緣種。有生熟之別。皆攝
在此牽引生起二位中故。此二位種。名能生因。


△次別簡四因中現熏種。】


「雖有現起是能生因如說現行糓麥等種。」


【音義 初簡別。謂有問曰。現行生種。亦能生因。即
如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之四因中。生自種者。何
不言耶。釋曰。彼四因中。現起熏種多間斷故。略不
[008-0691c]
說之。或親下。收取云。或四因中現起。親辦種果。雖
是現行。亦立種名。如糓麥等。雖是現行。亦得名種
子故。據此釋者。則前六因中種子。及此四因中現
起。皆得能生之名。即三類親因緣也。


△次方便因攝十因中非因緣。】


「所餘因謂初二五九故總說為方便因攝。」


【音義 所餘諸因方便因攝者。所餘謂隨說觀待
攝受相違及牽引等。六因中非因緣法。是二種之
餘。即增上緣。及等無間緣。所緣緣。總為方便因攝。


△次簡示攝意。】


「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


【合響 問菩薩地說。能生攝二因。方便攝餘八。云
何此中能生攝六。方便攝十。釋曰。非此二種。唯屬
牽引。及生起因。餘引發等四因中。亦有因緣種故。
非但彼八名所餘因。牽引生起二因之中。亦有非
因緣種故。


△次有尋等地初引文。】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


【音義 言等者。等於無尋唯伺。及無尋無伺二地
也。


△次釋義初正明相攝。】


「此文意說六因中現種此所餘因皆方便攝。」


【音義 謂彼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者。意
顯牽引等六因中。若現若種。餘緣不攝。是因緣攝
[008-0692a]
者。皆名生起因。以能親生若種若現自類果故。即
此生起。名能生因。此所餘因皆方便攝者。此文影
略。若具應如前云。所餘四。謂初二五九等。


△次簡示攝意。】


「非此生起唯屬彼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


【△次局攝初菩薩地。】


「或菩薩地所說牽引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


【音義 謂菩薩地或說二種。即彼二因。所餘諸因。
即彼餘八。非不兼通。從顯勝說。


△次有尋等地。】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餘方便攝准上應知。」


【音義 謂有尋等地。或說生起。即彼生起。所餘應
知。即彼餘九非不互具。然望於果。近親顯故。偏說
能生。遠疎隱故。不說方便。准上。


△次四緣依處攝因初徵。】


「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


【△次答初答四緣依立義初引文。】


「論說因緣依種子立所緣依所餘立增上。」


【音義 論即瑜伽第三十八。顯揚亦云。依種子依
處建立因緣。依無間滅依處建立等無間緣。依境
界依處建立所緣緣。依所餘依處建立增上緣。


△次釋義初因緣所攝依處初通攝初正
攝六依處中因緣種。】


「此中種子即是三四六依處中因緣種攝。」
[008-0692b]


【音義 謂彼論言因緣依種子者。此說習氣等六
依處中。因緣種者。立為因緣。


△次別簡四依處中現熏種。】


「雖現四處亦有因緣如外麥等亦立種名。」


【合響 初簡。問曰。既六處中種子。有能生義。立為
因緣。則十一等四依處中現行熏種。亦是因緣。何
故不說。釋曰。雖有現起。亦名因緣。間故不說。或彼
下收。義見前菩薩地文中。


△次局攝。】


「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疎隱顯取捨如前。」


【合響 親疎等者。謂雖有潤種子依處。有非因緣。
而去果親。顯故取之。雖習氣依處中。亦有因緣種。
而去疎隱故捨之。


△次二緣所攝依處初通攝。】


「言無間滅境界處者亦有中間二緣義故。」


【音義 又彼論言。無間滅依處境界依處者。應知
總顯等無間所緣緣依處。不唯五六二種依處。定
屬二緣。餘依處中。亦有二緣義故。


△次局攝。】


「或唯五六餘處雖有而少隱故略不說之。」


【△次答四緣攝十因二因。】


「論說因緣能生因攝初能生攝進退如前。」


【音義 先引文。雖方便下釋義。謂有問曰。方便因
中。具後三緣。何唯增上。餘九因中。亦有中間二緣。
[008-0692c]
豈但攝受。答意准知。初能生攝。進退如前者。謂論
初云。因緣即能生因。攝義取捨。如前有尋地說。


補遺 進退如前者。問曰。能生因中。亦有非因緣。
何故通取。釋曰。因緣顯且勝。進而取之。又問。方便
攝受中。亦有因緣。何故簡捨。釋曰。二因雖有因緣。
隱而且少。故退捨之。


△三因緣依處得果初問。】


「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何處得。」


【音義 此問有三。初問因緣得果。次問果數有幾。
後問果之依處此中因緣。通十因四緣說


△次答初答果數唯五。】


「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合響 宗鏡第七十一卷云。一者異熟果。謂有漏
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釋云。有漏
善者。簡無漏善。自相續者。簡他身及非情。若但言
異熟。即六識中報。非真異熟攝。今為總攝彼。故言
異熟生。然本識亦名異熟生。是無記故。此位稍長。
至金剛心。頓通三乘無學。一真異熟。即第八識。二
異熟生。即前六識成本識。亦名異熟生故。從自異
熟種子而生起故。若前六識。從真異熟識生起故。
亦名異熟生。是一分心心所。緣境昧劣不明利。不
熏解心種故。是無記性。異熟四義。如前第二卷
中引。二等流果者。等謂平等。流謂流類。等流不同
有二。一真等流。為善不善無記三性為因。所引同
[008-0693a]
類果。故名等流果。如第八識中。三性種子。各生三
性現行果。果與因性同故。即心種子生心現行。色
種子生色現行。有漏種生有漏現行。無漏種生無
漏現行。名等。流者。是流類義。二假等流者。前生令
他命短。今生自身亦命短。是先殺業同類果故。依
所招總報第八識有短長。名假等流。理實是增上
果。但取殺他。令他命短。今生自命亦短。有相似義
故。假名等流。實是善惡感無記果。二離繫果者開蒙
云。謂無漏□斷障所證善無為法。問離繫名。答由離障染繫縛之法。證得此果。唯聖人證。

非凡夫得。若本智與真如合時。是離繫果攝。若後
得緣真如時。是士用果攝。四士用果者。謂諸作者
餘諸器等。成辦種種事業。名土用果。瑜伽論云。一
類於現法中依止隨一切工巧業處。起士夫用。所
謂士農商賈書算占卜等事。由此士夫之用。成辦
諸稼穡財利等果。名士用果。五增上果者。增勝殊
上。但除四果外。餘一切所得果者。皆是此增上緣
果收。此增上果最廣。如四緣中增上緣。五見中邪
見。不簡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但有所得果。於前四
果中所不攝。皆是增上果中收。此有二種。一與力
增上果。如外器能受用順益義故。二不與力增上
果。如他人金帛妻子等。復有二種。一順。如眼識得
明緣。二違。如遇暗相等。


△次答依處得果初引文。】


「瑜伽等說習氣依處所餘依處得增上果。」
[008-0693b]


【△次釋義初約通釋。】


「習氣處言顯諸依處不爾便應太寬太狹。」


【音義 謂瑜伽說。習氣依處得異熟果。乃至所餘
依處得增上果等者。此顯十五依處之中。能感異
熟一切功能。乃至能得增上果一切功能。故說習
氣依處。乃至所餘處言。不如是釋。則有四果太狹。
增上太寬之過失也。


補遺 謂彼習氣依處。得異熟果。此顯十五依處
中。三。四。十二。十三。十五。共五依處。能感異熟果一
切功能。隨順依處。得等流果。此顯十五依處中。三
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共十二依
處。能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見依處。得離繫果。此
顯十五依處中。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
五。共十依處。能證離繫果一切功能。士用依處。得
士用果。此顯十五中。伹除初依處。第十四依處。共
有十三依處。能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餘處言。總
顯十五依處中。得增上果一切功能。若不如此四
釋。則有四果太狹。增上太寬之過失也。


△次約局釋。】


「或習氣者唯屬第三餘巳顯餘故此偏說。」


【音義 或瑜伽說。習氣處言。唯屬第三。乃至所餘
處言。屬餘十一。非不互具。然從顯說勝耳。


△三答因緣得果。】


「如是即說此五果中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008-0693c]


【音義 謂五果中。異熟果者。以因言之。牽引乃至
不相違。此五因得。以緣言之。增上緣得。若等流果。
以七因得。因緣增上緣得。若離繫果。以五因得。增
上緣得。若士用果。二解。一云四因。增上緣得。一云
八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此二師解。然依古釋。諸
心心所。通具四果。佛無異熟。凡除離繫。則眼識等
士用果。豈不由種生。故亦應有牽引生起引發定
異四因方得。因既如是。緣亦應爾。故二解中。後義
為正。若增上果。攝義最寬。前四果中所不攝者。皆
此所攝。是故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合響 宗鏡第七十一卷。問且八識中。於一一識。
如何各具四果。答古釋云。且如眼識。從種生現。是
等流果。眼根為所依。是增上果。眼識作意警心。為
士用果。或眼識能緣實色等。亦士用果。眼根是第
八親相分。是異熟果。耳等四識。亦皆例此。若第六
識種生現。是等流果。前念意根為能引。或能引前
五識。是增上果。又能緣三世內外境等用。名士用
果。能造當來總別報。名異熟果。約與異熟為因。亦
名異熟果。若第七識種生現。等流果。前念第七。與
後念為所依。即增上果。能內緣第八見分為我。即
士用果。能與真異熟識為所依。名異熟果。若第八
識種生現。名等流果。與第七為所依。是增上果。能
緣三境。及持種受熏。名士用果。當體是真異熟故

[008-0694a]


△三正示緣生初結前起後。】


「傍論巳了應辯正論。」


【△次釋緣生相初種生現分別初明前半頌
種生分別初明染種生染分別。】


「本識中種容作三緣或不障礙是增上緣。」


【音義 先標三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者。以等無
間。唯前後現識相望立為緣故。謂各下別釋。謂八
箇識。各有親種。是彼八現識因緣種。第八親緣種
子。種子是第八相分。故云為所緣。緣於能緣者。能
緣即指第八。若此識種。望彼現識。有能助力。或不
障礙。是增上緣。


△次例淨種生淨分別。】


「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音義 生淨現行三緣亦爾。


△次明後半頌現起分別初明染現展轉生染
分別初標。】


「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緣無因緣故。」


【音義 現起分別作三緣者。謂如現起眼識。望餘
耳等現識。或不障礙。有能助力。是增上緣。耳等望
餘。其義亦爾。若現意識。得緣餘識。第七現識。得緣
第八。是所緣緣義。前八現起。望後八現。各於自類。
有開導力。是等無間緣。除因緣者。此唯約現非種
生故。


△次釋初有情自他展轉為緣。】
[008-0694b]


「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作二緣除等無間。」


【音義 自他有情。彼此相望。有所緣緣義。即彼於
此有能助力。或不障礙。即增上緣義。非因緣等無
間緣者。義可思准。


△二自八識聚展轉為緣。】


「自八識聚展轉相望五識唯託第八相故。」


【合響 八現識聚。彼此相望。皆不障礙。有能助力。
故曰定有增上。必無等無間者。此不約自類前後
相望故。所緣緣義或有或無者。標也。八於七有下
釋成。宗鏡第七十卷云。諸識互緣者。第八識與前
七為所緣緣。即第八相分。與五識為所緣緣。第六
識。緣第八四分。為所緣緣。第七即唯託第八見分。
為所緣緣。即第八識四分本質。即前七識見分變
相分緣。即第八與前七。為所緣義。故八於七有也。
即第八與前七。為疎所緣緣。七於八無者。即前七
不與第八為所緣緣。以第八不緣前七故。不託前
七生故。唯緣自三境。為所緣緣。第七於六五無
一有者。五識唯緣外五性境。故說五無第六。徧緣
一切心故。故言一有餘六。於彼等者。六識於第七
識。無所緣義。何者。以第七識唯緣第八見分。不緣
前六識故。第六於五無者。五識唯託第八相故。餘
五於彼有者。第六亦緣前五識故。


△三自類前後展轉為緣。】


「自類前後第六容三能熏成彼相見種故。」
[008-0694c]


【音義 八識自類。前後相望。若第六識。容有三緣。
唯除因緣。謂第六現。能緣三世。即以前念意識。得
緣後念。後念意識。亦得緣前。是所緣緣。前後相望。
或不障礙。有能助力。是增上緣。等無間緣。其義易
知。餘除所緣者。謂餘七識自類前後。具增上無間
二緣。并除所緣。以餘七識。取現在境。不緣過未故。
於前後無所緣義。若許五七後念見分。得緣前念
五七相分者。則前五第七。亦具三緣。唯除因緣。前
七於八下。釋第八亦具三緣。謂雖第八不緣前七。
而第八所緣自類相見種子。皆是前七熏成。謂前
五熏八相分種。第七熏八見分種。第六雙熏八相
見種故。前七於八所緣。容有此意。非顯第八能緣
前七。正顯前念第八相分。於後念第八見分。有所
緣義。以此科唯約自類前後。論三緣故。文中言前
七者。以第八相見種子。是前七所熏成故。葢推功
歸本。非第八以前七為所緣也。


合響 許五後見緣前相者。宗鏡第六十一卷云。
或相分名色。見分名識。此雙取識境二法為體。以
見相同種故。此許前念相分。為後念識所緣緣義。
謂前念識之相分。為後念識之境。即本識中。生似
自果功能令起。即前念識相。為後念識之所緣。謂
因前念所緣故。還熏得種。由種故生今念。歷轉推
功歸本。乃是前念所緣。為今識緣。自果者。相分現
行也。功能者種子也。謂由前念識相分。為能熏故。
[008-0695a]
熏引得生自種子。在本識中。能生後念識相分色
等。與後念識為境。由前念相熏種。生後念境相。說
前念相分。為後識所緣緣也。問前相種。如何生今
識。答由見相同種故。問既爾。何不即說種為緣。答
種是因緣。非所緣緣


△四同聚異體展轉為緣。】


「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勿相分境不同質故。」


【音義 心與心所和合似一。名為同聚。相用各別。
故稱異體。謂同聚心所。展轉相望。不相障礙。有能
助力。唯有增上。而無所緣。何者。諸相應法。雖所仗
質。同是一境。而無相緣義故。此依諸心所見分說。
若依諸心所相分。有相緣義。謂諸下。釋有相緣。謂
心王相分。為所本質。其同聚諸心所相分。既皆仗
此心王相分。為本質起。有更互義。故言互為。如識
中下。舉一例諸。謂如本識所持種子。為觸等五似
種相分之質。此即諸心所相分。互以心王相分。為
本質起也。不爾下反顯。謂若識種。不為觸等相質。
生無色界。既無身器。彼觸等五。應無所緣境故。設
許無色變定果色。然觸等五。亦定緣種。變自種相。
勿相分境不同質故。故諸相分。容互為質。有相緣
義。


△五同體四分展轉為緣。】


「同體相分為見二緣但說現起互為緣故。」


【音義 諸心心所。雖有四分。唯一識變。故名同體。
[008-0695b]
於四分中。相分於見能為二緣。謂增上所緣。見分
於相但有增上。相分理無能緣用故。見於自證。容
作二緣。自證於見。但有增上。見通非量。不內緣故。
餘二展轉。俱作二緣。自證證自互相緣故。此中相
分。但說現起。能互為緣。不作種相分說。


△次例淨現展轉生淨分別。】


「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相分理無能緣用故。」


【音義 謂淨八識現起分別。若自若他。自類前後。
異體同體。展轉相望。皆有所緣。佛果位中。諸心心
所。皆能徧緣一切法故。唯除相分。無能緣義。無間
增上。准思可得。


△次現種生種子初問。】


「既現分別緣種現生現種於種能作幾緣。」


【音義 初句能例。次句所例。後一句正問幾緣。


補遺 既現行分別。由種現四緣而生。種子理應
亦緣現行種子而起。現種於種能作幾緣。


△次答。】


「種必不由中二緣起於非親種亦但增上。」


【音義 先簡種非中間二緣。必得現起心及心所。
立彼中二種緣故。次明種唯初後二緣。先以現望
種。次以種望種。竝可思之。


補遺 親種謂因緣種非親種謂增上緣種。


△次結斥指廣初結斥。】


「依斯內識互為緣起況違理教何固執為。」
[008-0695c]


【音義 前問曰。若唯內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
種分別。此結斥云。內識為緣起分別等。即頌所謂
一切種識。及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也。


△次指廣。】


「雖分別言總顯三界如餘論中具廣分別。」


【音義 或說二者。謂真識現識。或說三者。謂業轉
現三識。或說四者。加以智識。或說五者。加相續識。
或廣分別。具如攝大乘等論。及宗鏡五十六卷中
說。


△三釋生死難初外人申難。】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次舉本頌答。】


「頌曰由諸業習氣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初師業取相續
正釋頌文初釋前二句初釋習氣初諸業
習氣。】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此顯當果勝增上緣。」


【音義 先釋諸業。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
趣受善業。非福業者。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受
不善業。不動業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
色界。受禪定業。對欲界散動。得不動名。此三種業。
皆以思為體性。餘觸想受等心所。是業之眷屬。同
招異熟。俱名為業。真異熟果。酬牽引業。異熟生者。
唯酬滿業。此雖下。次釋習氣。謂有問曰。業生即滅。
[008-0696a]
何能感果。釋曰。業雖即滅。無招果義。然熏本識。起
自功能。說名習氣。何謂習氣。是業氣分。熏所成故。
簡曾現業者。由習所成。故非曾業。是業氣分。故非
現業。為簡過現二業。立習氣名。如是下。顯業習氣。
是感當果增上勝緣。非因緣故。


合響 福等三業者。開蒙。問福業。答即有漏善思
為體。疏解。福者殊勝之義。自體及果。俱可愛樂。相
殊勝故。名為福業。問非福業。答自體及果。俱不可
愛樂。相鄙劣故。名非福業。問不動業。答不可改轉
義。其業多少。住一境性。不移動故。名不動業。即上
二界定地之業。問不動名。答以定能令住一境故。
問既上二界。應是福業。何名不動。答約前殊勝。立
不動名。思業等者。清涼鈔第十七卷之一云。思
有二義。一約體。則扶心王。同為業具。二約用。與王
相應。同作業故。宗鏡第七十三卷云。此雖纔起。
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者。雖現用無。有過
去體。能招當來真異熟果。而現行之業。當造之時。
熏於本識。起自業之功能。功能即習氣。習氣展轉
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


△次二取習氣。】


「相見名色心及心所及彼相應諸因緣種。」


【合響 宗鏡第七十三卷。釋云。相見名色心及心
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者。一者相見。謂即取彼實
能取實所取。名二取。二者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
[008-0696b]
四蘊。即是執取五蘊為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為。
以為本質故。今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
法故。又變無為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
三者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四者
本末。謂取親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又總
執品名本。餘識等異熟別報品名末。即取一異熟
也。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此諸取皆是二取所
攝。即是現行之取也。清涼云。四種二取。皆能熏
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習氣。即此習
氣。是當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緣種。


△次釋俱義。】


「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業招生顯故頌先說。」


【音義 謂業種是增上緣。名疎相助。二取種是因
緣。故得親名。業種雖疎。招報實顯。故頌先說。


△次釋後二句。】


「前異熟者謂前前生復別能生餘異熟果。」


【合響 先釋前餘二字。前前生業異熟果者。謂若
是前過去一生業感之果。名為前生。若二生乃至
百千生業所感者。是前之前。具斯二義。故云前前
生業異熟果。後後反是。雖二取下。釋頌既盡之義。
宗鏡云。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
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者。二取
種子。受果無窮。攝論說。業習氣有盡。所以者何。由
異熟果。一者性別。與業性殊。不多相順。二者難招。
[008-0696c]
業雖招得。謂必異世。果方熟故。業習氣有盡。如沉
麝穢草。有萎歇故。其等流果。及增上果。一者性同。
體性相順。二者易感。同時生故。此念熏巳。即能生
果。故二取種易感果也。何者為等流。何者為增上。
增上寬。但等流必增上。等流者。謂種子與現行及
自種。為俱生同類因故也。增上處無別體。即等流
性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又種
望現行。是增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望彼現及
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由感下。釋頌復生之義。
宗鏡釋云。前異熟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果。
意由感當來餘生業等。種子熟故。於今身中。前異
熟果。受用盡時。即是此身臨終之位。彼有熟業。復
別能生彼餘果起。即先業盡時。後果種熟時。其異
熟果而復得生。所以生死不斷絕也


△二結示非外。】


「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相續。」


【合響 宗鏡云。由此業果無斷。生死相續。輪轉無
窮。何假藉心外之緣。方得生死相續。此相續識。無
有斷時。若未觸途成觀。諦了自心。皆對境生疑。執
有前法。一切生死。盡是疑情。伹了唯心。自然無咎


△三總申頌意。】


「此頌意說由業二取心心所法為彼性故。」


【音義 業以思為體。二取即心心所。由二習氣。故
[008-0697a]
有輪迴。故言生死皆不離識。


△二師習氣相續初總標。】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六卷。問生死相續。由諸習氣。
有幾習氣。能成輪轉。答古釋習氣自體。總有三義。
習氣者。與種子名異體同。習氣即約熏習時而論。
種子即對現行立號。都有三義。一種子名習氣。氣
者氣分。習謂熏習。由彼現行熏習。得此氣分故。二
現行亦名習氣。謂都由種子。能生現行。是種子家
之氣分。三習氣名習氣。如褁香紙。而有氣分


△次別釋初名言習氣。】


「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作有為法各別因緣。」


【音義 清涼引古疏釋曰。各別親種者。三性種異
故。能詮義聲者。簡無詮聲。彼非名故。名是聲上屈
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然因名起種。名
名言種。顯境名言。即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相
分心者。不能顯境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說
名顯所詮義。此心心所法。能顯所了境。如似彼名
能詮義故。隨二名言。皆熏成種。


合響 宗鏡釋云。表義名言者。唯第六識能緣其
名。能發其名。餘皆不緣。亦不能發。即唯詮義音聲
之差別。簡非詮表聲。彼非名言故。名唯無記。然名
是聲上屈曲差別。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
然因名故。心隨其名。變似五蘊三性法等。而熏成
[008-0697b]
等種。因名起故。號名言種。一切熏種。皆由心心所。
心心所種。有因外緣。有不依外者。不依外者。名顯
境名言。若依外者。名表義名言。分二別。然名自體。
不能熏種。顯境名言者。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
一切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不能顯境故


△次我執有支初分釋二習氣初我執習氣。】


「二我執習氣謂虗妄執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音義 俱生我執。通六七識。分別我執。唯第六識。
此二種子。即名言熏習。令自他差別。故別立之。


合響 開蒙。問我執習氣。答謂虗妄執我我所種。
問我是徧計。何得種也。答因執蘊等為我之時。熏
蘊等種。名我執習氣。問何義別立我執習氣。答由
我執種。能令自他有差別。故別立之也


△次有支習氣。】


「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令異熟果善惡趣別。」


【音義 有支者。即十二有支中。行有二支。即業有
也。可愛謂人天善趣之果。非愛謂三途惡趣之果。


合響 開蒙。問有支習氣。答謂招三界異熟業種。
問有支名。答隨善惡有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
趣別。名有支習氣


△次通結增上緣。】


「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


【合響 開蒙。問此三習氣。於四緣中。是何緣也。答
名言習氣。是親因緣。我執有支。是增上緣。問有支
[008-0697c]
業所招。可是增上緣。我執相分種。親生本識見。應
是親因緣。云何亦增上。答令自他別。故成增上。問
泛說散布名言。及業種子。其猶何也。答名言如散
土。業種若泥團。問法喻之理。答水和散土。而作泥
團。業招名言。而為業種。問法喻之驗。答泥團不散
之際。水力能焉。異熟未萎巳來。業力如是


△三屬頌初結屬。】


「此頌所言業習氣者而熏成故皆說名取。」


【合響 開蒙。問三種業當何習氣。答有支習氣。問
頌言二取習氣。三中當何。答我執名言二習氣也。
問何名二取。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
說名取。問取者何義。答取謂著義


△次指同。】


「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三師障支相續初正約三障釋初三障習
氣。】


「復次生死相續由惑業苦惑業苦種皆名習氣。」


【音義 發業即無明。潤生即貪愛。然餘瞋等。非不
發潤。且舉其尤者言之耳。


補遺 宗鏡云。六俱生煩惱中。貪一法正潤生。餘
五亦能助潤。發業煩惱。即無明支。潤生煩惱。即愛
取二支。感後有業。即行有二支。所引眾苦。即識名
色等七支。


△次判屬二緣。】
[008-0698a]


「前二習氣與生死苦能作因緣親生苦故。」


【△三結屬頌文初結屬。】


「頌三習氣如應當知取是著義業不得名。」


【△次指同。】


「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次以障攝有支初標列指廣。】


「此惑業苦應知總攝乃至老死如論廣釋。」


【音義 言有支者。此支助有。故名有支。


合響 會玄記第六卷云。十二因緣者。謂一無明。
即根本煩惱內。癡一法為體。二行者。造作為義。以
身語意三業思為體。三識者。了別義。然唯種子。約
當生現行位。言有了別。次下四支。義準於此。即取
第八識親因緣種子為體。四名色者。四蘊心心所
種子為名。色蘊種子為色。五六處者。即內六根。是
六識生滅之處故。六觸者。以能觸對前境故。取第
八識相應觸。及前六識一分異熟無記觸種子為
體。七受者。謂緣境時。有領納義。亦取第八相應受。
前六一分異熟無記受種子為體。八愛者。躭染於
境。名之為愛。唯取貪一法為體。此通取現行能所
生種子也。九取者。執著追欲義也。即全界煩惱為
體。十有者。即識等五現行果法事。是三界所有名
有。十一生者。起義。即有支種子。生起現行故。十二
老死者。壞滅義。將死正死。故名老死


△次別釋有支初正釋支體初標。】
[008-0698b]


「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次釋初能引支。】


「一能引支謂無明行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音義 謂十二有支中。無明與行。名能引支。能引
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果種故。此中下簡定。謂此
能引。唯取能發。正感當果善惡業者。名為無明。即
彼所發正感後世善惡諸業。乃名為行。由斯義故。
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以此二業。唯感別
報故。別助者。謂滿業也。


合響 此中無明等者。清涼疏第三十七卷之一
云。若約二世。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
力增。故名無明。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等者。清涼
云。辯行體相。以三業相應思。造三行故。謂由迷異
熟義愚。違正信解。起感三途惡業。及人天別報苦
業。皆名罪行。然別必兼總。唯感別報。非行支故。由
迷真實義愚。不知三界皆苦。妄謂為樂。起欲界善
業。名福行。八禪淨業。名不動行。又鈔釋疏云。謂
由下。顯三業相。然愚略有二。一迷異熟義愚。二迷
真實義愚。初愚謂迷當報。不知善惡感當苦樂。故
於現在恣情造惡。謂殺生等有三品故。成三途因。
如二地說。及人天者。五戒及下品十善。是人總報
之業。前曾損他。感諸根闕等。即是別報。曾決罰他。
亦招此報。故名苦業。然別下。釋感別報非屬行支
義。唯識亦云。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
[008-0698c]
行支。以無明支。於發業中。有能通發總別報者。有
能伹發總報之者。亦有但發別報之者。唯取初二。
為無明支之所發起。行支所攝。第三非是行支所
攝。故疏揀云。唯感別報非行支故。由迷真實者。即
第二愚。三界苦果業感是集。即道理勝義。故名真
實。今謂苦為樂。迷業是集。故起福行。八禪淨業。亦
是此愚。


補遺 宗鏡第七十四卷中云。此中無明。唯取能
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分別全。俱生一分。若分
別發人天業。即俱生助發。以人天難發。要假俱生
助。若發三途業。不假俱生助發。以分別猛利故。不
要助發。開蒙云。唯順現業。是其別報。餘皆總報。問
順現者。何非總報。答唯現身上。增損福壽。不改趣
類。故是別報。


△二所引支初正釋五支。】


「二所引支謂本識內是前二支所引發故。」


【音義 謂本識內識等五種。親能生起當來世中。
異熟果攝識等五法。是無明行所引發故。名所引
支。


合響 華嚴經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子。清涼疏第
三十七卷之一釋云。謂既發行巳。由行熏心。令此
本識。能招當來生老死故。名之為種。若無行熏。終
不成種。故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子。即是所引識等
五種。於一剎那為行所集。無有前後。約為異熟。六
[008-0699a]
根之種。名六處支。為異熟觸受種。名觸受支。除本
識種。為識支體。及此三種。諸餘異熟蘊種。皆名色
支。故無前後


△二簡種相攝。】


「此中識種謂本識因六處與識總別亦然。」


【音義 謂此五支中識種。即本識之親因。識中種
子。唯除六入觸受三因。其餘色心因種。皆是名色
種攝。後三因者。即六入觸受三種自性。或以名色
種。總攝識中五因。於五因中。隨其勝者。立餘四種。
隨勝者。謂以名中所攝勝者。則立識受觸之三種。
色中所攝勝者。立為六入種。六處與識總別亦然
者。例上名色。復有二重總別。應云。或六入種。總攝
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識種總別。義亦如之。


補遺 六入種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者。
謂於意入種勝者。別立識與名及觸受。若於眼等
五入勝者。別立色種。識種總別義亦如之者。謂於
心種勝者。別立名及意入觸受。若於色種勝者。別
立色支種。及眼等五入種。


△三會通經論。】


「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音義 問曰。集論第二卷云。能引支者。謂無明行
識。據此則不唯無明行是能引。識支亦是能引。其
義何也。答曰。彼以識中所持業種。名為識支。異熟
識種。名色種攝。以業種言。則屬行支。故曰亦是能
[008-0699b]
引。又問。緣起經說。五中識支。通能所引。義復云何。
答曰。經以業種識種。俱名識支。業種屬能。識種屬
所。識是名色所依。非名色攝。不同集論以識種是
名色攝。分為能所耳。


合響 清涼鈔云。會通集論。欲顯不同。故舉集論
識為能引。是彼所立。正取業種。是出所以。以行熏
心招當果識。故為識支。若爾識種何收。故云名色。
名色寬故。業種識種下。二正辯所立。由業熏識。招
於當識。故以二種名為識支。業種能引。識種所引
共為識支。識是下。三出彼難意。結彈集論言。但是
所依。非名色體。依根本識。方說餘識。有羯剌藍故。
為果既爾。為因亦然


△四五支次第初聖教假說前後。】


「識等五種由業熏發故諸聖教假說前後。」


【音義 或問識等五種。由業熏發俱時而有。云何
而分前後次第。釋曰。由業熏發。雖實同時。依四義
故。諸聖教中。說有前後。一者主伴義。識支為主。餘
四為伴。主先伴後。識居第一。二者總別義。名色為
總。餘三為別。總先別後。餘三次之。三者勝劣義。六
入為勝。後二為劣。勝先劣後。是故六入。居受觸前。
四者因果義。六觸是因。六受是果。因先果後。次第
應知。


補遺 清涼云。約為異熟六根之種。名六處支。為
異熟觸受種。名觸受支。除本識種。為識支體。及此
[008-0699c]
三種。諸餘異熟蘊種。皆名色支。故無前後。云何而
分前後次第耶。


△次依當果明前後初正釋。】


「或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


【音義 或因位難知。依當果生起次第。說有前後。


△次會異。】


「由斯識等亦說現行潤未潤時必不俱故。」


【音義 由當來現起義故。說識等五。亦名現行。因
時定無現行義故。復由當來現起果位。所生所引。
得說同時。種生現果。必定俱故。若依識等初熏發
位。則不可說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俱故。清涼
云。種未潤時。但名所引。愛取潤竟。故名能潤。故潤
未潤時。生引必不俱故。


△三能生支初總釋。】


「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音義 謂愛取有三支。近生當果生老死支。故名
能生。


△次別釋初正釋義。】


「謂緣迷內異熟果愚俱能近有後有果故。」


【音義 謂緣迷內等至五果種巳者。此指前七支
也。異熟果愚。謂迷理無明。愚於我相。昧無我理故。
亦即發業無明。在於行前。由愚內異熟果故。於後
生苦。不如實知。發正能招後有諸業。即是行支。諸
業為緣。引發當來五果親種。即識等五支也。增上
[008-0700a]
果愚。謂迷事無明。謂復依於外增上果。覆業無明。
以境界受為緣。發起貪愛。即是愛支。愛為緣故。復
生欲等四取。即是取支。由此愛取和合資潤。能引
業種。及所引因。即五果種。轉名有支。何者。俱能近
有後有果故。四取者。一者欲取。二者見取。三者戒
取。四者我語取。會玄第九卷。引古疏云。欲取謂取
五玅欲境故。瑜伽第十卷云。欲取謂於諸欲所有
貪欲。見取謂除薩迦耶見。於所餘見。所有貪欲。戒
禁取。謂於邪願所有貪欲。我語取。謂於薩迦耶見。
所有貪欲。又云。欲取唯生欲界苦果。餘三通生三
界苦果。清涼鈔云。有人釋云。戒謂惡戒。禁謂牛
狗等戒。我語謂內識依之說我故。有餘師說。我見
我慢。名為我語。云何此二。獨名我語。由此二種說
有我故。我非有故。說名我語。如契經說。苾蒭當知。
愚昧無聞異生之類。隨假言說。起於我執。於中無
我及與我所云云文


補遺 清涼云。迷內異熟果愚。即發業無明。在於
行前。謂迷當報。不知善惡感當苦樂。故於現在恣
情造惡等。即發正能招後有諸業。諸業為緣。引發
當來五果親種巳。即指前七支。迷外增上果愚。即
覆業無明。此在行後識前。謂不了所造業。是正感
當來增上果。復依此愚。緣境界受。發起潤業貪愛。
即是愛支。愛為緣故。復生欲等四取。即是取支。由
此愛取。合潤業種。及五果種。轉名有支。俱能近有
[008-0700b]
後有果故。一者能有彼果。二者當有。今能有彼因。
從果稱。故業名有。


△次會瑜伽。】


「有處唯說業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音義 初即第十。意云。因是善惡。果是無記。名異
熟果。識等五種。雖正為因能生。無力正生果故。不
得名有。次說即三十八。意取因緣。揀去業種增上
緣故。


合響 業種名有者。清涼鈔云。若言有當果者。此
伹是有無之義。若言當有之果。則有是三有。有二
義。一者能有彼果。二者當有。今能有彼因。從果稱
故。業名有


△四所生支初總釋。】


「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愛取有近所生故。」


【△次別釋。】


「謂從中有至本有中身壞命終乃名為死。」


【音義 謂從中有自求父母。至本有中未衰變位。
如是時間。皆生支攝。衰變為老。命故名死。立老死
何共。答如下料簡。


合響 清涼鈔三十七之一云。然能所引。皆名因
中能生所生。因果對說故。唯識第八。明十五依處。
建立十因中。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即
依此處。立牽引因。謂能牽引遠自果故。今取起種。
但名能引。其能所生。即彼論云。四有潤種子依處。
[008-0700c]
謂內外種巳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
起近自果故。愛取有三。是巳潤故


△次料簡支義初簡老附死支。】


「老非定有附死立支。」


【合響 清涼鈔云。應有問言。老位極長。何不別立。
答意云。謂有夭逝。不至老故


△二簡病非有支。】


「病何非支不徧定故將終皆有衰朽行故。」


【音義 問病何非支。意云。生老病死四相遷流。生
等三相。既以立支。病何不立支耶。答不徧定故。意
云。病相不徧界趣。亦不定有。故不立支。如薄拘羅
尊者。不識頭痛。即其事也。問老亦不定。


現見世間。亦有夭病死者故。答老雖不定。徧故立
支。何者。三界五趣四生之中。除中夭者。將命終位。
皆有衰朽行故。


△三簡色徧不徧初問。】


「名色不徧何故立支。」


【音義 問曰。三界中無色界。四生中化生。名色必
無。云何亦立支耶。


合響 清涼鈔云。謂色界全。欲界化生。六處頓起。
何有名色


△次答。】


「定故立支胎卵濕生者一切一分上二界有。」


【音義 謂名色支。雖不徧趣生。以決定有。故立支
[008-0701a]
也。胎卵下。釋定有義。謂名色支在六處前。六處未
滿。皆名色攝故。又名色下。釋亦是徧。先明有色。二
界化生。有名色支。未名六處者。顯是名色攝故。初
生下。次釋無色化生。亦有名支。未明意處者。顯是
名攝故。由斯下引證。清涼云。意欲界則全。色界六
處不具。無色界唯名。故云一切支中一分上二界
有。若名色支。不徧界趣。論何得說上二界有一切
一分。


△四簡愛支徧非徧初問。】


「愛非徧有寧別立支生惡趣者不愛彼故。」


【音義 謂若徧故乃立支者。愛亦非徧。寧別立支。
如有經說。生惡趣者。於彼苦果。不生愛故。


△次答。】


「定故別立不求無有經說非有非彼全無。」


【音義 愛雖不徧。定故立支。不求下。釋定有義。不
求無有者。謂惡趣眾生唯無求。則無有愛。若有求
者。亦有愛故。如經言。極熱地獄受苦眾生。作如是
言。何處有清涼。使我得安樂。是有愛也。不還下。謂
有難曰。阿那含人。於潤生位。對治力強。愛必不起。
寧得善趣定有愛耶。釋曰。於潤生位。雖無有愛。然
彼取支。決定有種。愛亦如取。定有種故。由有種故。
言定有也。又愛下。釋亦是徧。於現我境亦有愛者
現行我境。即第八見分。謂第七識。隨所生所繫。與
四惑常俱。四中我貪。即愛支攝。故云惡趣有愛。如
[008-0701b]
前文云。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即斯意也。依無下
通妨。


△五簡所生所引不同初問。】


「何緣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別立識等五支。」


【音義 問意云。所生即果。所引即因。因種果現。性
相無殊。何故所生。立生老死。所引立識等五支耶。


△次答初約因果難易釋。】


「因位難知差別相故總立二支以顯三苦。」


【音義 謂所引支。因位微隱。難知差別。由難知故。
依當果位。別立五支。令易曉耳。謂續下。出當果。相
續生時者。謂中有身末。於父母邊。結生相續時也。
謂當來異熟果攝。色心等生起。從初結生。直至於
受。自生至死。不離此五。故云爾時乃名受果究竟。
三苦者。清涼鈔云。謂生顯行苦。老顯壞苦。死顯苦


△次約生厭了知釋。】


「然所生果若在未來分位相生說識等五。」


【△六簡發業潤業不同初問。】


「何緣發業總立無明潤業位中別立愛取。」


【音義 清涼鈔云。問意有二。一問立名不同。一種
是惑。前立無明。後立愛取等。二問廣略有異故問。
總立無明。別立愛取。


△次答初約勝劣門答立名不同。】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說愛如水能沃潤故。」
[008-0701c]


【音義 以無明與愛。發業潤業。力偏勝故。餘惑不
然。故不立之。十一殊勝事者。緣起經說。一所緣殊
勝。徧緣染淨故。二行相殊勝。隱真顯妄故。三因緣
殊勝。惑業生本故。四等起殊勝。等能發起能引能
生所生緣起法故。五轉異殊勝。隨眠纏縛。相應不
共。相轉異故。六邪行殊勝。依諦而起增益損減行
故。七相狀殊勝。微細自相。徧愛非愛。共相轉故。八
作業殊勝。作流轉所依事。作寂止能障事故。九障
礙殊勝。障礙勝法故。十隨轉殊勝。乃至有頂。猶有
轉故。十一對治殊勝。二種玅智所對治故。


合響 宗鏡第七十四卷。問無明發業。有幾種無
明。答有四種。一隨眠。二纏無明。三相應。四不共。外
法異生具四。內法異生除不共無明。入信位第七
心。及加行位中。是內法。十信第七心前有退故。及
資糧位中名外法。若內法異生。頓悟即造業。漸悟
不造。頓悟中悲增造。智增不造。十地位中。八地巳
去。定不發業。惑體無故。七地巳前。或云聖人。以無
漏明為緣。而不發業。設有俱生。伹助願潤生而巳。
又云。七地巳前。俱生起故。亦造別報善業。問聖人
因何不造總報業。答無分別煩惱故。以無漏明為
緣故。違生死故。但以俱生潤舊總報業。受分段生
死。居人中。除北洲人。修無我觀無分別。不能造業。
此中除極愚昧者。天上唯除無想天。以無心故。不
造業。四種無明。總能發業。隨眠是種子。餘三即現
[008-0702a]


△次約熏不熏出廣略所以。】


「要數溉灌方生有芽無重發義立二無明。」


【音義 謂且以愛為初。取為後。其實非無多現行
潤。故潤業位廣也。一發則巳。無重發義。故發業位
略也。


合響 宗鏡。問貪愛潤生者。於煩惱中。幾法能潤。
答古釋云。即識等五支種子。要假貪等煩惱。資潤
溉灌。方得出生行種及識等五種。要貪愛煩惱。數熏習故。方能生現。若俱生
惑業者。即六俱生。十分別。及二十隨煩惱是。於此
三十六煩惱中。貪一法。正中正潤清涼云。愛支初起。即是現行當
念。即能熏識成種。依此愛種。而生於取。取即現行。故同一貪。初心名愛。轉盛成取。餘五俱

生。即正中助潤。若十分別。即助中助潤。又四句料
簡。一有是貪愛而能潤生。即第六識愛也。前五識
不強盛故。伹是兼支攝。正唯第六。二有是貪愛不
能潤生。即第七識。雖有貪愛。以內緣故。及所知障
中者。三有是生支。而貪愛潤。即一切凡夫身中生
支也。四有是生支非貪愛潤。謂最後身菩薩。大乘
說是化現故。或變易身中生支文 開蒙。問生支體。答識等五現


△三別釋愛增妨。】


「雖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說是愛增。」


【音義 問取支有四。通攝諸惑。何緣於潤業位。說
是愛力偏增。故云雖取支中云云


△七簡發潤所依緣地。】
[008-0702b]


「諸緣起支皆依自地若現若種於理無違。」


【音義 問曰。諸支相緣。為復唯在自地。亦復與他
地互為緣耶。釋曰。諸支緣起。皆唯自地。於諸支中。
或有所發行支。亦依他地無明。如下地無明。能發
上地行故。若不爾者。初伏下染所起上定。非下無
明發。應非行支。何者。上地無明。由未起故。得彼定
巳。方現前故。又問。從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緣何地
境界受支。而能令彼貪愛現前。釋曰。若從上地生
下地者。即緣當生下地受。而起愛支。緣上反是。當
生地受。或種或現。俱能起愛。皆不違理。


△八簡因果及世異同。】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或應過此便致無窮。」


【音義 或問諸緣起支。同世異世。釋曰。前十現在。
後二未來。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與愛等
三。或異或同。謂生報定同。後報便異故。生老死二。
愛取有三。并因中前七。各定同世。又問。有說有支
兩重因果。而歷三世。此何唯一。釋云。如是十二。一
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從因感果。迷果行因。
因感果生。相續無盡。施設兩重。功不增勝。便致無
窮者。古師釋曰。若愚前際。說過二因。更有愚於前
前際者。二因猶少。應更多說。若謂愚於後際。說二
果者。亦有愚於後後際者。二果猶少。應更多說。故
云便致無窮。


合響 會玄記第十三卷云。此中十二支十因二
[008-0702c]
果。定不同世。彼疏云。以異熟因。非造業身。即受果
故。約身生死為同世。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
七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者。若順生受業。愛初生時。
其世必同。第二生巳去。乃至後報業等。世不同也。
今身造業。後二世將受果時。方起愛取。若二三七
各定同世者。生老死二。愛取有三。無明等七。各定
同世。由癡發業。熏發報種。即識等五。故前七支。必
定同世。起愛取水。潤先行識等六種。轉名為有。亦
非異時。生及老死。同世可知。


△三諸門分別十七初假實分別門。】


「此十二支義門別者三相位別名生等故。」


【音義 謂前九是實。後三是假。釋意可知。


補遺 初句總標。次句分假實。巳潤下。釋明三假。
清涼云。業種為一。識等為五。則所潤有六。是有支
體。愛取合潤。如水滋芽。能所合說。故言有八。合八
為有。有無別體。故言假有。


△二一非一事門。】


「五是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


【音義 一事者。猶言一種事也。餘非一事者。行通
善惡故。名色是二故。六處有六故。取有四取故。有
該六法故。生老死。即識等五故。


△三染與不染門。】


「三唯是染煩惱性故假說通二餘通二種。」


【音義 無明愛取三。唯是染。識等五支及生老死
[008-0703a]
二。唯不染。以是異熟淨無記故。若此七支。於現起
分位中。容起染故。瑜伽第十。假說通二。行有二支。
通染不染。


△四獨雜分別門。】


「無明愛取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


【音義 獨者純也。三是獨相。九是雜相。巳潤六支。
合為有故。即識等五。名生等故。


△五色非色攝門。】


「六唯非色謂無明識觸受愛取餘通二種。」


【音義 無明等六。唯是心法。故云非色。行等六支。
義兼色心。故云通二。


合響 行支通二者。清涼鈔三十七之一云。大乘
三業。皆思為體。動身之思。名為身業。發語之思。名
為語業。思之當體。即是意業。三行皆通三業。則通
色非色位


△六有漏無漏及第七有為無為門。】


「皆是有漏唯有為攝無漏無為非有支故。」


【音義 此中有二。若以漏無漏言。此唯有漏。以為
無為言。此唯有為。


△八三性分別門。】


「無明愛取唯通不善七分位中亦起善染。」


【音義 七分位中亦起善染者。亦即瑜伽假說通
二義也。餘並可思。


△九三界分別門。】
[008-0703b]


「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


【音義 而有分全者。欲界則全。上二界一切一分。
無想唯有有色半支。無色唯名半支。及六入支中。
唯有意處一分故。


△十能治所治門。】


「上地行支能伏下地有求上生而起彼故。」


【音義 有求上生而起彼故者。謂如有一厭下地
色心。是苦粗障。欣上地色心。是勝妙離。修彼六行
觀。而求上生。此即上地行支。能伏下地惑也。


合響 六種行相者。法數釋云。一苦。謂身中所起
心數。緣於貪欲。不能出離。是為因苦。欲界報身。饑
渴寒熱。病痛刀杖等。種種所逼。是為果苦。二粗。謂
欲界五塵。能起眾惡。是為因粗。此身為三十六物。
屎尿臭穢之所成就。是為果粗三障。為煩惱障覆
真性。不能顯發。是為因障。此身質礙。不得自在。是
為果障。四勝亦曰淨。謂既厭欲界下劣貪欲之苦。即
欣初禪上勝禪定之樂。是為因勝。復厭欲界饑渴
等苦。即欣初禪禪味之樂。是為果勝。五妙。謂既厭
欲界貪欲五塵之樂。心亂馳動為粗。即欣初禪禪
定之樂。心定不動。是為因妙。復厭欲界臭穢之身
為麤。即欣受得初禪之身。如鏡中像。雖有形色。無
有質礙。是為果妙。六出亦曰離。謂既厭欲界煩惱葢
障。即欣初禪心得出離。是為因出。復厭欲界之身
質礙。不得自在。即欣初禪獲得五通之身。自在無
[008-0703c]
礙。是為果出


△十一學等分別門。】


「一切皆唯非學無學生淨居等於理無違。」


【音義 諸支皆非學無學攝。何者。謂初果等有漏
善。不屬有支。以智慧明。而為緣故。聖必不造後有
業故。當來苦果。不迷求故。雜修下釋妨。謂有問曰。
若爾雜修五淨居業。應非行支。若是行支。聖便造
業。若非行支。如何生彼感總報耶。故論答云。雜修
靜慮資等云云。意云。不還果等。以有漏無漏。前後
雜修。第四靜慮。資無雲等三天故業。生淨居等。於
理無違。此總報業。及名言種。凡時巳造生第四禪
下三天業。一地繫故。後由無漏資生故業。生淨居
天。非是聖者新造業也。


合響 雜修等者。四教儀紀要。引俱舍頌云。上流
若雜修。能往色究竟。又引彼論釋雜修云。漏無漏
雜修靜慮。生五淨居天。雜修靜慮。為二種緣故。三
緣者。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惱退
。若利根者。為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為遮防起煩

惱退云云。何緣能生。以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
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云云。初品三心現前。初謂
無漏。次起有漏。復起無漏二品六心。乃至五品十
五心。如其次第。感五淨居云云


△十二二斷分別門初師通二斷有通局。】


「有義無明唯見所斷餘九皆通見修所斷。」
[008-0704a]


【音義 此師謂無明支。唯見所斷。不通修斷。要迷
諦理。能發行故者。意顯迷諦理。惑見所斷故。聖必
不造。後有業者。謂諸聖者。定無能發煩惱惑故。以
此二義。顯唯見斷。愛取二支。唯修所斷。不通見斷。
貪求當有而潤生者。謂有學聖者。如須陀洹。七生
二果上下二生。不還上界一生。貪求當有。皆以愛
取。而潤生故。九種命終心者。雜集第五卷云。謂從
欲界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
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以色無色界自
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如是。從色無色界沒。
若即生彼。若生餘處。有六種心。如其所應。盡當知
此。即亦以二義。顯唯修斷。餘九通二義。如前釋。


△次師一切皆通二斷初標。】


「有義一切皆通二斷。」


【△次釋初難前師。】


「論說預流果巳斷一切三支亦通見修所斷。」


【音義 先引論。若無明下。約論意以難。皆斷一分
者。則無明支。非唯見斷。猶有一分無明在故。愛取
二支。非唯修斷。入見道時。斷一分故。又說下復引
論義。以破全界者。全一界也。如於欲界結生相續
時。則全欲界一切煩惱。結生上二界。例知。謂彼論
說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不言潤生煩惱。唯修
所斷。豈愛取支。唯修斷耶。又說往惡趣行。唯分別
起煩惱能發。不謂一切招後有行。皆見所斷煩惱
[008-0704b]
所發。豈無明支。唯見斷耶。由此三支。皆通二斷。


△次申正義初正申初別對前師申三支正
義。】


「然無明支正發行者唯修所斷助者不定。」


【合響 發業正助者。宗鏡第七十四卷云。若分別
煩惱。正發業俱生無明助發業。發者動作義。業者
招感義。俱生能潤生分別能造業招生過重。俱生
能潤生過輕。若分別發人天業。即俱生助發以人
天業難發。要假俱生助。若分別發三途業。不假俱
生助發以分別猛利故。不要助發。潤生正助者。
如前發業潤業。不同科中引。


△次通申十二支斷義不同初明是染污者自
性應斷。】


「又染污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


【音義 染污法。謂無明愛取三支及行。有一分性。
是煩惱染污法故。故曰應斷。能對治法。謂出世道。
障治相違。故曰永斷。


△次明非染污者非性應斷初正明非性應斷。】


「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應斷不違道故。」


【音義 一切有漏者。謂行有一分。即有漏善也。不
染污法。謂識等五種。及生老死二果體唯異熟。此
等皆不違道品。故云非性應斷也。


△次有二義故說斷。】


「然有二義說之為斷無想定等唯見所斷。」
[008-0704c]


【音義 問曰有漏善。及不染污法。不違道故。既非
性應斷者。云何言皆通二斷耶。釋云。有二義故。說
通二斷。一者離縛義。謂離緣雜煩惱縛故。緣彼煩
惱。謂前七識中。俱生我貪等。此能緣彼異熟果故。
雜彼煩惱。即第七識中。我見慢等。由我見故。令六
識中所起施等。不能忘相故名雜。彼依斷此二煩
惱義故。說行有二支中。一分有漏善。及識等五。與
生老死異熟因果。合有九支。通修所斷。二者不生
義。分別煩惱為依。彼等生起。斷此煩惱。彼永不生。
依不生義。說八難果法。唯見所斷開蒙云。八難果法入見道。後永
不生故。謂八難之因。依無明邪見等起故。見道時。斷彼所依。令彼八難。永不生起。依此斷故。說諸惡趣等。
唯見所斷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六卷云。又有三種斷。一自性
斷。如燈破闇。智慧起時。煩惱闇障。自性應斷。二不
生斷。謂得初地法空之時。能令三塗惡道苦果。永
更不生人中。無根二形北洲無想天等種子。不生
後果。名不生斷也。三緣縛斷者。但斷心中之惑。於
外塵境。不起貪瞋。於境雖緣。而不染著。名緣縛斷
也。於三斷之中自性。不生此二。任運能斷。皆由緣
縛一斷。能令三界因果不生


△次結示。】


「說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


【音義 無明愛取。依正助說。通見修斷。所餘諸支。
依二義故。所以亦屬見修斷也。
[008-0705a]


△十三三受相應門。】


「一樂捨俱受不與受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音義 十支樂捨二受相應。除受老死。十一支。與
苦相應。唯除受支。


△十四三苦分別門。】


「十一少分壞苦所攝隨彼相增所說不定。」


【音義 此十二支。配三苦者。十一少分壞苦所攝。
唯除老死。以老死位多分無樂。依樂立壞。所以言
無十二少分苦苦所攝。十二支中。各容苦俱故。以
依苦受立苦苦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法。
剎那性故。若依行苦。對捨受者。十一少分行苦所
攝。老死位中。無容捨故。依捨立行。故不言之。二苦
皆言少分。行苦言全分者。以十二支。具三苦性。若
是二苦。必是行苦。故言全分。有是行苦。而非二苦。
又此二苦。各不相攝。故云少分。實義下結。顯此中
所明。乃依實義。若隨彼相增盛。而言諸聖教中。所
說不定。


補遺 所說不定者。清涼云。從相增說。以配三苦。
前五遷流相顯。名為行苦。觸受二支。觸對生苦故。
云苦苦。餘但壞樂。故名壞苦。


△十五四諦所攝門。】


「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集諦攝業煩惱性故。」


【音義 以四諦言之。此十二支。皆苦諦攝。何者是
五取蘊性故。無明愛取行有五支。亦集諦攝。是惑
[008-0705b]
業性故。


△十六四緣分別門初總顯具闕。】


「諸支相望增上定有契經依定唯說有一。」


【音義 增上體寬故。皆定有餘三緣局故。有無不
定。緣起經。依定義故說。唯有增上緣。


△次別明有無初明有因緣初正明實義。】


「愛望於取有望於生餘支相望無因緣義。」


【音義 愛望於取有因緣義者。以愛增名取。則愛
是取種。能生現取故為因緣。有望於生有因緣義
者。識增為有。以有無別體。由愛取潤五種成有有
即識等五種生支。即識等現行。現從種生故。有得
是生家因緣。若說下。會集論意。若以識種為識支。
行非識親因。若以業種名識支者。行得為識之因
緣。此則現行為種。因緣業熏之種。即識種故。餘支
相望無因緣者。餘支復有八位。謂無明望行。識望
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觸。觸望於受。受望愛支。
取望有支。生望老死支。此八位所以無因緣者。以
無明等。非親辦自果故。


合響 華嚴鈔三十七之一云。愛支初起。即是現
行當念。即能熏識成種。依此愛種。而生於取。取即
現行。是故經云。愛增為取。又云。愛望於取。有因緣
者。以愛種子。增成於取取。即愛種子現行故。故同
一貪初心為愛。轉盛名取。即此愛種。便是取種。是
故二支皆通種現。此中且依愛。是取種義邊故。
[008-0705c]
愛望取。有因緣義。


△次會通他論初會集論。】


「而集論說無明望行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音義 初句先標彼有依。無明下。顯其有義明是
假說。謂依無明俱時之思業之習氣。與無明俱。假
說業種。以為無明。實是行種生行現行耳。


△次會瑜伽。】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


【音義 恐有難曰。瑜伽第十。諸支相望說。有三緣。
無因緣義。此中何故說愛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
緣耶。釋中先牒彼文。依現愛取者。會愛望於取。有
因緣義。此以愛增為取。種生現故。得為因緣。彼以
現行之愛。望現行取。非從自種。安得因緣。唯業有
說者。會前有望。於生得為因緣。前以識種起生現
行。得為因緣。彼以業種為有。而起於生。業非識體。
但為增上。安有因緣。故瑜伽云。何故相望。皆無因
緣。答因緣者。自體種子因所顯故。今現行愛取。非
是種子。以業望生非自體故。


△次辯餘二緣。】


「無明望行愛望於取餘支相望二俱非有。」


【音義 無明望行至有餘二緣者。準清涼釋云。自
有三義。初三位具二緣。並以現行相望明有二緣
等無間緣。要是現行心心所法。前念謝滅。引生後
念故。無明心心所滅引行思心愛心所滅引起取
[008-0706a]
心。此中愛支。亦約現行生及老死。但是識與名色。
增長衰變。增長心滅。引生衰變故。此三位有等無
間。行思等所。唯在意識。可得反緣前無明支故。無
明支。即是行家所緣緣也。取亦心所得緣前愛。愛
是取家所緣緣也。老死位中。諸心心所。可緣生位
色心生。即老死所緣緣也。此約後支緣前。明所緣
緣。次二位相望。但具一緣。有望於生受。望於愛有
所緣緣。無等無間者。以等無間。要是前後現行心
心所法。相引生故。今有是種子生。是現行安得有
之。受亦種子。愛是現行故。非無間有所緣緣義者。
生是現行。能緣有種。愛是現行。能緣受種故。有及
愛。為所緣緣。餘支下。三明全無二也。餘支更有六
位。謂行望識。識望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觸。觸
望受支。取望有支。所以無等無間者。其果皆非現
心心所。相引生故。謂識等至受。皆是種子。有亦種
子。行為識因。取為有因。雖是現行所生。識有即是
種故。非等無間。所以非所緣緣者。既非現行心心
所法。何有緣慮。


△三結例無方。】


「此中且依隣近順次諸聰慧者如理應思。」


【音義 此有四重。一依隣近。則異隔越。或唯越一
越二越多。二依順次。則異逆次。唯將無明作行之
緣。不以行為無明緣等。三依不相雜亂。異於雜亂。
若集論說。無明望行。乃取無明。其中行種。而為無
[008-0706b]
明。故是雜亂。四依實緣起說者。異於假說。如向無
明俱時業之習氣。實是行種。假說無明。異此相望
者。即異上四義也。上來四緣分別一門。皆準華嚴
鈔釋。


合響 異此相望者。華嚴疏云。以其逆順。各有次
第。及超間故。且約第一隔越者。如無明與識等五。
及有但一增上。唯能生起彼種子故。無明與愛取
老死為二緣。謂所緣緣。增上緣。餘一切緣。準此可
知。二約逆次者亦有隣次隔越。今合說之。老死與
生愛取行無明為二緣。謂所緣增上。餘但增上。三
若相雜亂有二。一順。二逆。順中有隣次隔越。如對
法。前無明望行是隔越。與前實緣不殊。亦約識等
五種而說。若約當生。隨其所應。逆次之中。有隣有
間。此應思準上約緣起說。此約增上說。然有遠近。
乃至諸支。一一應作如。此中識等五。依當起位。諸
支隔越。逆次超間。相雜為緣。為一一思準


△十七惑苦相攝門。】


「惑業苦三攝十二者唯苦諦攝為生厭故。」


【音義 無明愛取三支。是惑道攝。行支及有支一
分。是業所攝即有支中業種一分也。識等五。與生老死二。此
七支及有支中一分。是苦道攝即有支中識等五種也。有處
下。次會通他論。謂有論說業全攝有應知彼依業。
有說不依種有。有說識支是業攝者。彼依業種名
識支說不依識種名識支故。問十二有支。應皆是
[008-0706c]
苦。何得獨言。惑業所招。識等七支。唯苦攝耶。釋曰。
唯苦諦攝。不通集故。為令有情。生厭離故。是故識
等。唯苦道攝。


△三結屬頌義。】


「由惑業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續。」


【△四師染淨相續初正明染淨相續初總明。】


「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助感生死故說為緣。」


【音義 二業為因二障為緣者。此二二者。緣但增
上業。招生顯故。復名因。此中不約親疎。但約正助
名因緣。不同四緣中因緣也。


△次徵標。】


「所以者何生死有二。」


【△三別釋初正釋初分段。】


「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音義 善不善業。為感生因。發潤煩惱為助。生緣
三界異熟。為所感果。隨因緣力。所感身命短長。有
定劑限。不能前後改轉。故名分段。


△次變易初正釋。】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音義 無漏有為諸業為因。由所知障助力為緣。
殊勝異熟。為所感果。無漏資感。悲願改移。妙用難
測。無定齊限。名不思議變易生死。古有問曰。若所
依身。隨地有別。可說短長。而命如燈𦦨。念念生滅。
非如分段。一期等事。憑何說彼無定劑限。答奘師
[008-0707a]
解云。理實命根。無別分限。隨所依身。假說分限耳。


合響 開蒙云。改粗身為細質。易短壽作長年。問
既改粗為細易短為長。何名生死。答覺知勢盡名
為死。入定還資謂之生。會玄第九卷云。即以無
漏業。所知障。欲色二界。異熟五蘊。而為體性。謂諸
聖者。以悲智修心有悲故。欲下化眾生有智故。擬
上求佛果。念斯分段。短促無堪。不能長時。遠征大
劫。修其勝行。遂以所知障為緣。無漏業為因。冥資
故業故。業被資。便能熏。識等五支種子。既被感。巳
生現功能。而復殊勝功能。既勝所生現行身之與
命而有改轉。由是改麤身為細質易。短壽為長年。
然後方能廣修勝行趣無上覺。是故得有變易生
死也


△次會異初會意成身。】


「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生三種意成身。」


【音義 先釋名隨意願成者。謂隨大悲意願之所
成故。如契經下引證。即勝鬘經。先舉能例。如是下
次所例。無明習地。謂所知障也。宗鏡云。說業為因。
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疎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
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有阿羅漢等者。經意謂。三
乘無學。皆得三種意成身也。意成身者。亦名意生。
一三昧樂正受意生身。二覺法自性。意生身三種
類。俱生無作行意生身。


合響 清涼疏。引楞伽第四云。云何三昧樂正受。
[008-0707b]
謂入於三昧。離種種心。寂然不動。心海不起轉識
波浪。了境心現。皆無所有。云何覺法自性。謂了法
如幻。皆無有相心轉。所依依如幻。定及餘三昧。能
現無量自在神通。如華開敷速疾。如意如幻。如夢。
如影。如像。非四大造。與造相似。一切色相。具足莊
嚴。普入佛剎。了諸法性故。云何種類俱生無作行。
謂了達諸佛自證法相。釋曰。初身從所依定為名。
次身從所依智立稱。三自證法相義。兼定慧及法
性相。故名種類。由此功能。隨眾生類。種種一時。現
在任運而成。云無作行。若依地位。初即五地前。次
即八地。前後即八地。後鈔釋云。若無上依經第一
不配地位。但約三人得。謂聲聞緣覺大地菩薩。若
勝鬘經云。無明習地為緣。無漏業為因。有阿羅漢。
緣覺。自在菩薩三種意生身。西域自有二解勝鬘。
一依楞伽。二依無上。依前中復有三說。羅漢。緣覺。
回心至十信。仍本名故。名為二乘。至十迴向。終名
自在菩薩。即初地巳上。對前二位。故名自在。初地
巳上。即有三種。如前楞伽一云。羅漢。緣覺。俱迴心。
俱至十迴向終。方名羅漢。緣覺直往菩薩初地巳
上。名自在菩薩。菩薩亦有三種意生身。一云。聲聞
緣覺同。第二釋。從二乘有學迴心。至迴向終。名自
在菩薩。對未發心。得名自在。三身得同前二解。二
據無上依。隨三乘人。即為三身。前二迴心。至等覺
位。名聲聞。緣覺意生身。後一初地至等覺。名菩薩
[008-0707c]
意生身。釋曰。後釋似非得意。經意但明三乘人。皆
得三意生身耳


△次會變化身。】


「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非業報身故不違理。」


【音義 先釋名轉令異本者。意明但轉變本時之
身。似如變化會玄云。粗淺分段。被無漏定。願資成改轉異本。如變化故。非新生
故。如有下引證。先問謂。諸聲聞證無學果。則我生
巳。盡永不復受分段之身。何能出生入死。行菩薩
道。化度有情。乃至究竟。成於無上菩提果耶。依變
化下。彼論答也。義可思准。


合響 清涼鈔云。一名不思議變易身。二名變化
身。三名意成身。若出體者。總有三說。一云。悲願為
體。二云定願為性。三云無明住地惑。無漏有分別
業為性


△三料簡初簡所知感生死初問。】


「若所知障助無漏業應不永入無餘涅槃。」


【音義 謂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變易生死。二
乘既有所知障在。則常感生死。不入涅槃。清涼釋
曰。小乘問也。


△次答。】


「如諸異生拘煩惱故。」


【合響 清涼鈔釋曰。異生有煩惱。不趣涅槃。彼趣
寂者。心樂趣寂。為此心抱。馳流無相。不起無上正
等菩提。如諸異生。為煩惱拘故
[008-0708a]


△二簡道諦實感苦初問。】


「如何道諦實能感苦。」


【音義 謂集能感苦道。唯趣滅無漏。有分別業。即
道諦攝。如何實能感生死苦。


△次答。】


「誰言實感不爾如何無能發業潤生用故。」


【音義 誰言實感者。直答不爾。如何者重徵也。無
漏下。清涼釋曰。謂第四禪無漏勝定資色無色巳
感異熟。諸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增長。無漏資勝。
假說能感。非無漏業。實能感苦。又此能感。由所知
障助故。所知障不感苦者。不同煩惱障有發潤故


△三簡資感有二益初問。】


「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音義 意云。生死是苦逼迫法。應速令盡。有何勝
益。翻資感耶。


△次答。】


「自證菩提利樂他故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音義 答意謂所知障。資感生死者。為有自他二
勝利故。此總標也。謂不下釋。意謂有一類不定性
二乘。及八地巳上菩薩。於煩惱障巳斷。巳伏則不
發潤。當分段身。恐廢長時。於生死中。修菩薩行。遂
以無漏定。願如世間延壽法。資現有身。轉令異本。
以此為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資助。乃至具
[008-0708b]
諸相好。證得無上菩提。


合響 宗鏡第七十三卷云。得自在大願菩薩巳
永斷伏煩惱障者。謂八地巳去菩薩。雖藉煩惱。生
死受生。不同凡夫及二乘。說現及種潤。由起煩惱
利益。有情業勢。方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
盡故。須法執助願受生故。巳永斷伏。無容復受。當
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漢延
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今身業。令業長
時。與果不絕


△四簡資感須所知初問。】


「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音義 問者意云。既以無漏定。願資現身因。是則
無漏定。願足可資感。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於身住
耶。


△次答初正明須所知所以。】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故於身住有大助力。」


【音義 此中答義有三。一有不定性等。既在因位。
未能圓滿實證佛地。所有無求中求。無度中度。無
相大悲。若不假此所知障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
則無因由發起猛利之悲願故。二云所知能障菩
提。實難卒斷。為永斷除。成無上覺。留身久住。三云
所知為有漏法所依。既變易身性是有漏。此障若
無。彼何所依。非離所依有能依故。故於下結示。有
[008-0708c]
此三義故。所知障於身住者。非無助益。


合響 宗鏡云。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
等之解。若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
有因。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
求可度執為先。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因。以
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疎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業。
但緣義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
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
斷緣故。又此所知障。能為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
障。俱諸行法。不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
依有漏決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為
緣故。說此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


△次簡判所留身不同初正判所留由資助異。】


「若所留身有漏定願變易身攝非彼境故。」


【音義 先有問曰。凡所留身。皆變易耶。變易身非
三界攝耶。故釋曰。所留之身是諸世間有漏定願
所資助者。則屬分段二乘異生所知境故。非不思
譏微妙用故。若所留身。是諸聖者。出世無漏定願
所資助者。則屬變易。非諸凡小所知境故。微妙勝
用。難測量故。


△次別判變易是二果攝。】


「由此應知變易生死出三界者隨助因說。」


【音義 由是而知。變易生死。異熟果攝。是有漏業
正所感故。亦增上攝。是無漏業所資助故。亦三界
[008-0709a]
攝。唯有漏故。有聖下會通他論。有說。變易生死。名
為無漏出三界者。隨無漏業資助因說。


△次屬頌初結屬。】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二障種子俱執著故。」


【音義 二業即有漏無漏。二障即煩惱所知。取是
著義。由此二障。俱執著故。故是二取。


△次指同。】


「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三釋疑初釋變易無前盡復生疑。】


「變易生死雖無分段亦有前盡餘復生義。」


【音義 有疑問曰。分段生死。捨生趣生。可言異熟。
前盡後續。變易生死。既無趣捨之義。寧得前盡餘
復生耶。答曰變易。雖無分段別盡別生之義。而無
漏業數數資助。令後身命展轉勝前。亦有前盡餘
復生義。


△次釋不說生死亦由現疑。】


「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轉識間斷非異熟故。」


【音義 疑問曰。亦容有現業。及現二取故。能令生
死相續無窮。云何但言由二習氣。答曰雖亦由現
生死相續。而種定有現行。不然以故。頌中偏言習
氣。或為顯示真異熟因。果皆不離本識。因是本識
所執持故。果即本識自果位故。若現異熟因。果在
未來。不即與故。古疏云。以現異熟因。非造業身。即
受果故。酬前滿業。無記轉識。多間斷故。是異熟生。
[008-0709b]
非真異熟。是則現異熟因。及異熟生果。皆非不離
本識。所以頌中偏言習氣。不說現耳。


△二例明純淨相讀。】


「前中後際生死輪迴起諸妙用相續無窮。」


【音義 先結前總標。謂無下釋義。


合響 宗鏡第七十四卷云。生死輪迴。不待外緣。
既由內識。此即有漏異生。生死相續。諸佛菩薩淨
法相續。為復亦由內識。為復別有淨體。答淨法相
續。應知亦然。又釋云。由法爾種。新所熏發。由本願
力。即佛世尊。利他無盡。清淨種識。皆通現種。皆唯
第八識。能持種故


△次總結。】


「由此應知唯有內識。」


【合響 宗鏡云。由此上來所說染淨。道理應知。諸
法相續。唯有內識也


△四釋三性難初正釋三性皆不離唯識
外人申難。】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


【△次論主答釋初略答徵起。】


「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由彼彼徧計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別釋頌文
初釋徧計性初略釋。】
[008-0709c]


「論曰周徧計度故名徧計理教推徵不可得故。」


【音義 先解初句。計度者。籌慮忖量也。計度之心。
品類不一。故言彼彼徧計。此即虗妄分別能計之
心。即由下。牒上句釋次句。謂即由此能徧計心。徧
計種種所徧計物。其物是何。即所妄執蘊處界等。
若法若我。自性差別。我自性。謂橫計主宰。我差別。
謂有情命等。或二十句六十五等。法自性。謂橫計
軌持。法差別。謂實德業等。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
所下。第三四句。即所徧計蘊等法上。所有妄執。若
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徧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
若以教理推徵。多不可得。云無所有也。


合響 宗鏡第五十九卷云。徧計所執性者。謂愚
夫周徧計度。所執蘊等實我實法。名為徧計性。有
二。一自性。總執諸法實有自性。二差別。別執取常
無常等。實有自體。或依名徧計義。如未識牛。聞牛
名。便推度。因何道理名之為牛。或依義徧計名。或
見物體。不知真名。便妄推度。此物名何。如未識牛。
共推度云。為鬼耶。為獸耶。此諸徧計。約體不出人
法二體。約執不出名義二種


△次廣釋初總科分。】


「或初句顯能徧計識巳廣顯彼不可得故。」


【△次別解釋初能徧計初標徵。】


「初能徧計自性云何。」


【△次釋相初安慧八識王所皆能徧計。】
[008-0710a]


「有義八識及諸心所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


【音義 此釋謂八種識。及相應心所。若有漏攝者。
皆為能徧計心。所以者何。八識相應。皆以虗妄分
別。為自性故。皆似能取所取現故。似能所取。謂能
所緣。即相見二分。此二因通證八識。皆為能計心
也。說阿賴下。別證第八妄執種者。謂能徧計心種
子。即我執習氣。意明。聖教既云賴耶。以徧計種。而
為所緣。故知第八亦能徧計。


△次護法唯六七心品能徧計初正釋。】


「有義第六第七心品曾無有執非能熏故。」


【音義 謂唯六七二識。及能執我法。染慧心所。即
能徧計。非第八前五及餘心所也。唯說下出意。初
三句。證唯六七。是能徧計。兼簡前五無計度故。不
能徧計。第四五句。揀定我法二執。必別境慧與無
明俱。亦遮第八無慧癡故。非能徧計。第六句。明二
執不通善性。唯是染故。第七句。釋二執不與善心
所俱。亦斥前師。謂諸心所。皆能徧計。第八句。揀唯
染慧。若善慧者。導空智故。非有執故。第九句。舉斷
常二見不竝。例上有執非空智也。意謂。執有執無。
尚不容俱起。而況有執能導空智耶。第十句。亦證
能徧計。唯六七二識。亦遮前五無執。八非能熏故。
非能徧計心。兼簡前六異熟生。無記心心所。不能
徧計。亦非能熏。


合響 宗鏡云。一有徧非計。如無漏諸心。有漏善
[008-0710b]
識。能徧廣緣。而非計執。無漏諸心。即諸聖人無漏
智慧。了諸法空。無法不徧。都無計執。名為非計。唯
後得智有漏善識。即地前菩薩。雖有漏心中。能作
無我觀故。亦能觀一切。皆無有我。亦是徧而非計。
二有計非徧。如有漏第七識。恒緣第八見分。起我
法二執。從第六識。入生空觀時。第七識中。猶尚緣
第八見分。起於法執。故知計而非徧。三亦徧亦計。
即眾生染心。四非徧非計。即有漏五識。及第八賴
耶。各了自分境界不徧。無計度隨念分別。故非計
也賴耶唯緣種子根身器世間三種境故。尚不能
緣前七現行。故非徧非計。有漏種子。能持能緣。無
漏種子。即持而不緣。況餘境耶。


補遺 會玄云。能執我法。即得徧計。若不能執我
法者。即不能徧計。八識之中。前五第八。不能執我
法。不能徧計。六七二識俱執我法。皆能徧計


△次斥前。】


「有漏心等不證實故而不說唯故非誠證。」


【音義 謂若有漏諸心心所。未證實理。皆名虗妄
分別。豈未證實之心。皆能徧計所攝。而遂言八識
王所。皆能徧計耶。又諸心等。雖有似能所取相現。
乃是相見二分。豈凡是能所取。皆徧計耶。若謂似
能所取。便言徧計攝者。勿如來後得無漏智心。有
似能所取義。亦能徧計攝耶。故須甄明無通漫失。
經說下引經釋。後得智。有似能所取義。鏡等喻如
[008-0710c]
來能緣智影像喻現身土等。若無能所緣用。何名
佛智所現身土。雖說下。通前引教。


△三結示。】


「由斯理趣唯於第六徧計不同故言彼彼。」


【音義 先正結。識品下通妨。恐有問曰。若唯六七
二識心品。名能徧計。何得頌中名為彼彼。釋意云。
識品雖即二種。或於二法三法乃至十法上。起徧
計者。則有眾多。故言彼彼。


補遺 玄談卷第五云。其能徧計正義。唯六七識
所計有多。故云彼彼。二。謂一名。二義。三。謂一分別
戲論所依緣。二見我慢。三貪瞋癡。四。謂一自相。二
差別相。三所取相。四能取相。五。謂一依名徧計義。
二依義徧計名。三依名徧計名。四依義徧計義。五
依二徧計二。六。謂一自性。二別。三覺悟。四隨眠。五
加行。六名。七者。即前第六名徧計中所攝。一有為。
二無為。三常。四無常。五善。六不善。七無記。八者。一
自性。二差別。三總持。四我。五我所。六愛。七不愛。八
愛不愛。九者。亦前第六名徧計中所攝。一此為何
物。二云何此物。三此是何物。四此物云何。五或為
色蘊。六或為受蘊。七或為想蘊。八或為行蘊。九或
為識體。十者。即前五加行徧計中。復有五種。一貪
愛。二瞋恚。三合會。四別種。五隨捨。通為十也。


△次所徧計初標徵。】


「次所徧計自性云何。」
[008-0711a]


【△次釋相。】


「攝大乘說是依他起而非所緣緣故非所徧計。」


【音義 謂攝大乘論說。依他起法。名所徧計。謂即
徧計心等所緣緣故。問圓成實性。寧得非彼徧計
心境。答圓成唯真。非徧計心妄執境故。依展轉說
者。謂徧計由依他故有。依他實性。即是圓成。故云
依展轉義。亦所徧計。問徧計所執。既是徧計心等
之境。云何不名所徧計耶。釋曰。雖是彼境。無所緣
緣義。故非所徧計。應知所緣緣義。須用實緣起法。
今徧計所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但是空華。
無別實性。無實性故。非所緣緣。非所緣緣故。非所
徧計。


合響 玄談第五卷云。其所徧計。正唯依他為親
所緣。依展轉說。亦通圓成。為疎所緣故。此非凡境。
故非親緣。宗鏡引慈恩云。三性之中。是依他起。
言所緣必是有法。徧計心等。以此為緣。親相分者。
必依他故。不以圓成而為境也。謂不相似故。依
展轉說亦所徧計者。會玄記第十卷云。以圓成與
依他為所依故。親緣依他時。亦疎緣圓成也


△三對依他明徧計所執初徵。】


「徧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他起復有何別。」


【△次釋初安慧立自證為依他相見為徧計所
執。】


「有義三界心及心所二取名為徧計所執。」
[008-0711b]


【音義 此師釋意。謂三界攝有漏心及心所。相見
二分。是為徧計所執。相見所依自證分體。名依他
起。云何下。引證如文。


合響 會玄記云。安慧立意。以一切有漏心王心
所。各唯一自證分。是依他起。由無始熏習故。各似
見分相分生起。但隨妄情而有。道理實無。皆徧計
所執。雖各體一者。王所非一。故曰各各。唯立一自
證分為依他。故曰體一也


△次護法立王所四分皆依他二四句為徧計所
初正釋初雙釋依徧。】


「有義一切心及心所此二方名徧計所執。」


【音義 正義中。先答依他。謂不簡有漏無漏。若染
不染。世出世間。所有一切心及心所。若所依體。若
相見分。由熏習力。從緣生故。皆依他起。徧計下。次
答徧計所執。謂徧計心等。依斯緣生相見分等。妄
執定實我法有無一異等。方名徧計所執。


合響 徧計依斯等者。會玄記云。依此見相二分。
虗妄堅執。決定真實。是有是無。亦有亦無。非有非
無。是一是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此二種四句。方
名徧計所執。


補遺 密嚴經云。名為徧計性。相是依他起。名相
二俱遣。是為第一義。


△次別證依他初引教證。】


「諸聖教說唯量唯二皆說為依他起攝故。」
[008-0711c]


【音義 唯量者。梁攝論釋云。唯有識量。外塵無所
有故。唯二者。謂相及見。識所攝故。種種者。即諸識
種種見相等分。相等四法者。等於後三分。十一識
者。梁攝論云。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
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
生死識。此中身等九識。從名言熏習種子生。自他
差別識者。從我見熏習種子生。後一是有支習氣
種子生。彼論釋云。身識。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謂染
污意。受者識。謂意界。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正受
識。謂六識界。世識。謂生生相續不斷。數識。謂筭計
一乃至無量。處識。謂器世間。言說識。謂見聞覺知
四種言說。自他差別識。謂依身差別。善惡兩道生
死識。謂生死趣無量種。如是諸識。論皆說為虗妄
分別所攝。名依他起。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八卷。問內外唯識。心境皆空。
云何教中又立外相。答因了相空。方談唯識。若執
有相。唯識義不成。若執無相。真空理不顯。以無相
即相。方達真空。相即無相。始明唯識。所以攝大乘
論云。唯識道理。須明三相。一通達唯量外塵實無
所有故。二通達唯二相及見唯識故。三通達種種
色生。但有種種相貌。而無體故


△次立理證。】


「不爾無漏後得智品不許應知有漏亦爾。」


【音義 若言相見二分。非依他起。定屬徧計所執
[008-0712a]
者。是則無漏智品。所有相見二分。亦應名為徧計
所執。許是所執。應非聖智所緣。以聖智非徧計心
故。緣彼智品。應是集諦。非道諦故。不許無漏二分。
是徧計所執。應知有漏二分。亦非徧計。


合響 量云。無漏智品是有法。應非道諦宗。因云。
許緣徧計所執故。喻如有漏心品。不許下。量云。有
漏心品二分。非徧計所執。是依他起故。如無漏智
品。


△次斥前。】


「又若二分是徧計所執例亦應然無異因故。」


【音義 先舉喻破。又應下。以不熏種義破。若謂二
分是徧計執。應不熏種。前既無種。後現識生應無
二分。又諸習氣。即第八識相分所攝。是有體法。若
為徧計所執。則同無法。不能作有為法因緣。故云
豈非有法能作相見等因緣耶。若緣下。復舉所依
例破。無異因者。謂相見與自證。俱是分別緣所生。
若緣所生之相見。非依他起。則二分所依自證分
體。亦非依他起。以相見自證。俱是分別緣所生。無
異因故。因安慧唯以自證分。是依他起。故將二分
例破之也。


△次釋依他起初出依他體。】


「由斯理趣眾緣所生依他眾緣而得起故。」


【合響 宗鏡第五十九卷云。依他起性者。依他眾
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名依他性。開蒙。問幾法
[008-0712b]
是依他性。答除六無為。餘九十四。藉因托緣。皆依
他攝。問九十四法。通其假實。何皆依他。答非無體
假。故皆依他。問非無體假。是何假也。答分位假


補遺 由斯理趣者。會玄云。由破前之理趣也。


△次簡釋緣生。】


「頌言分別緣所生者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音義 此中二釋。初解唯染心等。名分別緣生。非
諸淨法。或諸下。次釋通二。以後得智中。亦有分別
故。能緣慮故。


合響 會玄記云。頌言分別下。彼疏云。雜染諸法。
名為分別。依他因緣之所生故。或染依他。為分別
緣之所生故。唯雜染故。名染分依他。無漏諸法。名
淨分依他。亦名圓成實性。屬無分別智。不可言分
別緣所生也。故知唯約染分為言。或諸染淨下。彼
疏云。或諸漏無漏心心所法。俱能緣慮故。皆名分
別。若爾染淨色不相應。則非此中依他起攝。不能
緣慮。非分別故。答不離心故。唯識門故。若爾論文
何故置能緣言。答能緣心。徧諸染淨。皆名分別。竝
能慮故。非緣慮者。揀除色等。不離心故。亦此門攝


△三釋圓成實初正釋圓成實體性初釋圓
成實三字。】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然今頌中說初非後。」


【音義 玄談第五卷釋曰。徧釋圓滿。常釋成就。體
[008-0712c]
非虗謬釋實性義。此一體言。貫通三處。徧揀自相。
常揀共相。非虗謬言揀於空我。若爾淨分依他體
非常徧。如何亦是圓成實耶。故釋云。無漏有為等。
此中離倒名實。究竟為成。勝用周徧。以釋圓義。是
則圓成。有其二種。一約理說。二約果德。故論簡云。
今此頌中。說初非後。以約二性通一切故。


合響 會玄釋云。一體周徧故圓滿。揀自相。色心
等一切諸法自相局法體。不通於餘。故不圓徧。二
體常住故成就。揀共相。共相苦空無常等雖徧。而
非常住成就也。三體無虗謬。故云實性。非虗非謬
故。揀妄我。以小乘執虗空。外道執實我。亦體是常
是徧。等字等取自性冥諦等也。亦皆計為常徧。今
以實字揀之。言此一體言貫通三處者。謂一體徧。
二體常。三體無虗謬。如上可知。若爾下。揀別前淨
分依他也。先假難徵起。意云。若依上三義。釋圓成
實。則淨分依他。無上三義。何以前云淨分依他。亦
圓成實耶。彼疏云。淨分亦具三義。一離倒。體非染
故。謂離虗妄顛倒故名實。二能斷諸惑染。是究竟
故為成。三殊勝作用周徧名圓


△次釋於彼等七字。】


「此即於彼依他起上真如離有離無性故。」


【音義 先總釋七字。說於下分釋。謂頌言於彼二
字。義顯二性體非即離。若相即者。不合言彼。若相
離者。不合言於彼。常遠下釋常遠離三字。前言下
[008-0713a]
釋前一字。性顯下釋性一字。真如離有無者。會玄
釋云。遠離前言巳空徧計。故是離有。而言性者。自
屬真如。故能離無。是故結云真如離有離無性故。


合響 會玄引古疏云。於彼者。顯此與依他不即
不離。依他是所於。真如是能於。顯如與依他體非
即故。若是即者。真如應有滅。依他應不生。不離者。
即於依他上。有真如故。非不依彼。不可言離。若全
離者。如應非彼依他之性。應離依他。別有如性。云
何言於彼。故於彼言顯不即離。理非恒有者。謂虗
妄徧計所執。實為能取所取。於道理中。恒非是有。
故言常遠離也。性顯二空非圓成實者。彼疏云。此
圓成實。依他起上無。徧計所執二我既空。依此空
門所顯真如。為其自性。梵音瞬若。此說為空。云瞬
若多此名空性。如名空性。不名為空。故依空門而
顯此性。即圓成實是空所顯。意言。真如是空之性。
非即是空。真如離有離無。豈以空義為真如耶。但
以空為能顯。如為所顯。故此云性字也。


△次對依他明非一異初法。】


「由前理故此圓成實則本後智用應無別。」


【音義 彼此俱應淨非淨境則本後智用應無別
者。謂圓成唯根本淨智境。依他是後得智境。亦通
非淨。若不異者。彼此應通二境。二智照用亦應無
別。


△次例。】
[008-0713b]


「云何二性非異非一不異此應非彼共相。」


【音義 初句牒前徵起。如無下舉頌標。無常下釋。
謂如無常等性。與諸行生滅之法。非異非一。若言
異者。諸行不應皆屬無常。如不異者。則此無常性。
應非彼法之共相。


△三合。】


「由斯喻顯此圓成實勝義世俗相待有故。」


【音義 法謂依他。即世俗諦法。性謂圓成。即勝義
諦。二諦相待而有。故非一異。


△三明證此能了依他初正釋。】


「非不證見此圓成實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音義 先消文。未達下出所以。先反顯。無分下順
釋。文竝易知。


△次釋妨。】


「雖無始來心心所法變化所成非有似有。」


【音義 難曰。一切異生。無始巳來。諸心心所。各能
緣自相見分等。那言非不證見圓成。則不實知依
他有耶。故釋曰雖無始等。


合響 無性攝論第五卷云。論曰。復次何緣。如經
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
除他虗妄疑故。他復云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虗妄
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云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
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云何無義。心心法轉。為
除此疑。說陽𦦨喻。云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
[008-0713c]
為除此疑。說所夢喻。云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
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云何無義。種種
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云何無義。種種戲論言
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響喻。云何無義。而有實取
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云何無
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
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


△三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


【音義 此中引頌證前正釋。文雖似斷。義實連綴。
當作一句讀之。理自顯也。


△次總申頌意。】


「此中意說三種自性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音義 先總標三性不離心等。此中意說者。謂前
三頌中所說之意也。謂心心所下。別解三性。先依
他。愚夫下次徧計。依他起上下次圓成。是故下次
結示。竝如文知。


補遺 誑惑愚夫者。清涼云。由不達緣成不堅。妄
生徧計。故云誑惑愚夫。實則愚夫自誑。如獼猴捉
月。


△次義類相攝初正明相攝二十初與六無為相
初問。】


「虗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


【音義 等者。等餘三無為也。
[008-0714a]


△次答。】


「三皆容攝心等無顛倒故圓成實攝。」


【音義 隨心生者。如前第二卷中云。謂曾聞說虗
空等名。隨分別有虗空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
似虗空等無為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
易。假說為常。是則虗空等六。唯心所變。故屬依他。
若執是實。則名徧計若於真如等者。義亦如前第
二卷中。次云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虗空等相。故屬
圓成。有漏心下。約漏無漏釋。謂若有漏心等所變
現者。屬染依他。若無漏心等所變現者。容通二性。
從淨緣生故。屬淨依他。離顛倒故。屬圓成性。如前
文云。無漏有為。離倒究竟。亦得此名故。


△二與七真如相攝初問。】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


【△次答初列名體。】


「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音義 此七真如。出深密經。初一依有為法立。次
一依二空立。次一依染淨立。後四依四諦立。安立
者。謂欲等三界。以能安立三有眾生故。或昇或沉。
備受輪轉。故謂之苦。雖歷輪迴。而真如體凝然不
變。故曰實性。餘竝可思。


合響 解深密經云。流轉真如作意者。謂巳見諦
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
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巳。離無因見。
[008-0714b]
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者。謂如前說。乃
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
性。既思惟巳。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
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者。謂如前法。乃至於染
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巳。如實了
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
如作意者。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
既思惟巳。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欲令斷故。
為有情說。邪行者。謂貪瞋二煩惱。迷境界及見。起
邪行。慢迷有情及見。起邪行。薩迦耶見邊執見邪
見。迷所知境。起邪行。見取戒禁取。迷諸見起邪行。
疑迷對治。起邪行。無明迷一切。起邪行。又十煩惱。
皆迷苦集。起諸邪行。是彼因緣所依處故。又十煩
惱。皆迷滅道。起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六清
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
諦。既思惟巳。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
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巳。
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次明相攝。】


「此七實性圓成實攝餘四皆是圓成實攝。」


【音義 此七真如。以實性言。皆屬圓成。隨相而言。
流轉苦集。此三真如。屬前二性。餘四真如。屬圓成
性。
[008-0714c]


△三與六法相攝初問。】


「三性六法相攝云何。」


【△次答。】


「彼六法中皆具三性皆有妄執緣生理故。」


【音義 皆有妄執等者。謂如色中計有實我。或計
實法。即徧計性。色從緣生。即依他起。色性自空。即
圓成實。如色蘊如是。受等四蘊。其義亦爾。無為義
見前文。


△四與五事相攝初問。】


「三性五事相攝云何。」


【合響 瑜伽第七十二卷云。云何五事。一相。二名。
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何等為相。謂若略說所有
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名。謂即於相所有增語。何
等為分別。謂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為真如。
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非一切言談安足處事。
何等為正智。謂略有二種。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
間出世間正智。何等名為唯出世間正智。謂由此
故。聲聞獨覺諸菩薩等。通達真如。又由此故。彼諸
菩薩。於五明處。善修方便。多住如是一切徧行真
如智故。速證圓滿所知障淨。何等名為世出世間
正智。謂聲聞獨覺。以初正智。通達真如巳。由此後所
得世間出世間正智。於諸安立諦中。令心厭怖三
界過患。愛味三界寂靜。又由多分安住此故。速證
圓滿煩惱障淨。又即此智未曾得義。名出世間。緣
[008-0715a]
言說相。為境界義。亦名世間。是故說為世出世間


△次答初總標。】


「諸聖教說相攝不定。」


【△次別釋初二性攝五。】


「謂或有處說依他起四從緣生皆依他攝。」


【音義 先引文。彼說下出意。初顯染依他攝前三
事。變似所詮。謂所說之義。變似能詮。謂種種語言。
無漏下明淨依他。總明正智。故總結云四從緣生
皆依他攝。徧計不攝五事者。如空華故。無實體故。
顯揚論云。徧計所執自相是無。五事所不攝故。


△二三性攝五。】


「或復有處說依他起二無倒故圓成實攝。」


【音義 先引文。彼說下出意。


補遺 徧計所執。唯攝彼名。顯揚論云。若徧計所
執相。無有自體。云何能起徧計執耶。答由名於義
轉故。謂隨彼假名。於義流轉。世間愚夫執有名義
決定相稱真實自性。問云何應知此是邪執。答以
二更互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於義非稱體故。說
之為客。義亦如名。無所有故。說之為客。頌曰。非五
事所攝。此外更無有。由名於義轉。二更互為客。


△三三性攝五。】


「或有處說依他起性隨情立為名相二事。」


【音義 先引文。彼說下出意。


△四二性攝二。】
[008-0715b]


「復有處說名屬依他體實非有假立義名。」


【音義 先引文。彼說下出意。顯依他起。攝彼能詮
之名。徧計所執。攝彼所詮之義。義即相故。


△三結示。】


「諸聖教中所說五事如瑜伽論廣說應知。」


【音義 謂前所引四節聖教所說五事。文雖有異。
義實無違。故皆當理。然於初說尤為盡善。如瑜伽
者。彼論問曰。初自性五法中幾所攝。答都非所攝。
第二自性幾所攝。答四所攝。第三自性幾所攝。答
一所攝。廣如彼論七十二三四卷中說。


△五與五相相攝初問。】


「又聖教中說有五相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音義 五相者。一所詮相。二能詮相。三此二相屬
相。四執著相。五不執著相。義如顯揚論說。


△次答。】


「所詮能詮各具三性無漏智等為自性故。」


【音義 先明能詮所詮二相。初句標。謂妄下釋通
三性。謂若妄執實有能所詮相。屬徧計攝。相名分
別。此三隨應所立能所詮相屬依他攝。真如為所詮。
正智為能詮。故曰隨其所應。如智二種。隨應所立
能所詮相。屬圓成攝。問正智真如。離心緣名字。何
得有能詮之名耶。釋曰。雖正智如如。離於名字。然
後智為他說法。則施設如智之名。故有能詮也。二
相屬下。次明第三相唯屬初性。以妄所執能所詮
[008-0715c]
相。決定互相繫屬之故。被執著下。明第四相。被執
著者。即心心所等。被徧計心所執。成所徧計故。唯
依他起攝。不執著下。明第五相。不執著者。即心心
所。離徧計執。成無漏智等故。但屬於圓成攝耳。


△六與四真實相攝初問。】


「又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音義 四真實者。顯揚論曰。一世間真實。二道理
真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所知障淨智所
行真實。世間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
所得悟入知見共施設世俗性。如於地謂唯是地
非火等。如是水火風色香味觸等。自昔傳來名言
決定。自他分別。共為真實。非邪思搆觀察所取。是
名世間真實。道理真實者。謂諸正智者。有道理義
諸聰慧者。具自辯才處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
證比至教三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以
如實因緣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實。煩
惱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一切聲聞獨覺。無漏方
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智等。所行境界。
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
實者。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為入法無我。及巳入極
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說自性。無分別智所行境
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廣如彼說。


△次答。】


「世間道理所成真實後二真實唯屬第三。」
[008-0716a]


【音義 初二真實。依他起攝。相名分別三事攝故。
後二真實。圓成實攝。正智如如二事攝故。辯中下。
引中邊論所攝不同之義。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
者。有執雜染義。通徧計依他。無執清淨。屬圓成故。


△七與四諦相攝初問。】


「三性四諦相攝云何。」


【△次答初總標。】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


【△次別釋初苦諦三性。】


「且苦諦中無常等四無我所顯為自相故。」


【音義 初句標列。無常下。別明四觀各三。先無常
三者。一觀我法無常性故。二觀緣起有生滅故。三
觀垢時無淨。淨時無垢。隨其位之所轉變故。苦有
下。次苦觀三者。一觀所取五蘊是苦。是我法執所
依取故。二觀緣起事相是苦。以是三苦之事相故。
三觀和合是苦。謂真實法與苦合故。空有下。次空
觀三者。一觀無性空。徧計所執性非有故。二觀異
性空。謂緣起法。與徧計所執自性異故。三觀自性
空。謂圓成實。以二空所顯真如。為自性故。無我下。
次無我觀三者。一觀無相無我。謂徧計所執我相
本無故。二觀緣起異相無我。謂與徧計所執我相
異故。三觀自相無我。謂圓成實以無我所顯為自
性故。由此無常等四觀。治彼常等四種顛倒。學者
應知。
[008-0716b]


△二集諦三性。】


「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未離障真如。」


【合響 徧計所執自性執習氣者。謂我法一異俱
不俱等。名徧計所執自性。執彼我法之見名執。執
彼習氣假立彼名者。彼我法等。雖無實體。而能徧
計心。執五蘊等為我為法時。熏成執種。名執彼習
氣。是則所執雖無。而依能計之心假立。心得境名。
故名彼習氣也。故前釋我執習氣云。問我是徧計。
何得種也。答因執蘊等為我之時。熏蘊等種。名我
執習氣。業與煩惱名等起者。謂由煩惱發業。由業
故煩惱增長。此二相因。而有同感苦報。故名等起。
未離障者。在纏真如也。


△三滅諦三性。】


「滅諦三者一自性滅三本性滅謂真如故。」


【音義 一自性滅者。謂徧計自性不生故。二二取
滅者。謂與擇滅智。令能所取二不生故。三本性滅
者。謂真如之體。本寂滅故。


△四道諦三性。】


「道諦三者一徧知道然徧知道亦通後二。」


【音義 徧知道亦通後二者。顯揚論曰。應知此中。
於徧計所執。唯有徧知。於依他起。有徧知及永斷。
於圓成實。有徧知及證得。是故此一。亦通後二。


△三結配。】


「七三三性如次配釋或假或實如理應知。」
[008-0716c]


【音義 七三者。謂苦下有四三。集滅道各有三故。
合有七三。如次配釋者。如初一三。以無性無常。攝
屬徧計。起盡無常。攝屬依他。垢盡無常。圓成實攝。
餘六三者。准例可知。或假或實者。七三之中。唯集
諦三。實配三性。餘但約義。假配通三。故云如理應
知。


△八與三解脫相攝初問。】


「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合響 清涼疏卷第三十七之二云。三解脫門。亦
名三三昧。三昧即當體受名。解脫即依他受稱。此
三能通涅槃解脫。故名為門。瑜伽第四十五卷
云。云何菩薩空三摩地。謂諸菩薩觀一切事。遠離
一切言說自性。唯有諸法離言自性。心正安住。是
名菩薩空三摩地。云何菩薩無願三摩地。謂諸菩
薩。即等隨觀離言自性。所有諸事。由邪分別所起
煩惱。及以眾苦所攝受故。皆為無量過失所污。於
當來世。不願為先。心正安住。是名菩薩無願三摩
地。云何菩薩無相三摩地。謂諸菩薩。即正思惟離
言自性所有諸事。一切分別戲論眾相。永滅寂靜。
如實了知。心正安住。是名菩薩無相三摩地。問何
故唯立三三摩地。無過無增。答法有二種。謂有非
有。有為無為。名之為有。我及我所名為非有。於有
為中。有無願故。可厭逆故。當知依此建立無相三
摩地。於無為中。願涅槃故。正樂攝故。當知依此建
[008-0717a]
立無相三摩地。於非有事。菩薩不願。亦無無願。然
於非有。菩薩如實見為非有。依此見故。當知建立
空三摩地


△次答。】


「理實皆通隨相各一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合響 理實而言。三解脫門。各通三性。然隨事相
且各對一。瑜伽第七十四卷云。復次三種解脫門。
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徧計所執自性故。立
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立無願解脫門。由圓
成實自性故。立無相解脫門。問如經中說。無生法
忍。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徧計所
執自性故。立本性無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立自
然無生忍。由圓成實自性故。立煩惱苦垢無生忍。
當知此忍無有退轉。如次此三是彼境者。此三
種性。如其次第。是三忍所緣境故。


△九與二諦相攝初問。】


「此三云何攝彼二諦。」


【合響 顯揚論第二卷云。世俗諦者。謂名句文身。
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義。又曾得
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勝義諦者。謂聖智
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次答。】


「應知世俗具此三種故皆攝在圓成實性。」


【合響 先總標。世俗有三下別釋。假世俗者。即假
[008-0717b]
名無實諦。謂軍林瓶車等。二行世俗者。即隨事差
別諦。謂蘊處界等。三顯了世俗者。即方便安立諦。
謂苦集等及法。假名非安立諦。謂二空真理。如次
下配屬。初一世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徧計為體。
故初性攝。第二世俗。心所變事。依他為體。故次性
攝。後一世俗。心所變理。施設差別。故第三性攝。此
准會玄第十卷中釋。勝義有三等者。應知義有二
義。一者義境。二者義理。此中真如名義勝義者。謂
真如乃勝智之境。義勝之義故。依主釋也。涅槃名
為得勝義者。廣百論釋第九卷云。如是涅槃非無
非有。妙智所證。名為勝義。又諸義中。最為勝故。過
此更無所求義故。名為勝也。勝即義故。持業釋也。
聖道名為行勝義者。謂聖位所有本後智等。以勝
法而為所緣義故。會玄第十卷云。其無漏真智。隨
在何諦。亦以勝為義。真如為境故。勝為義故。有
財釋也。前二約理。後一約智。即是無為圓成。離倒
圓成。隨應攝第三性。


△十聖凡智境初問。】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次答。】


「徧計所執都非智所行圓成實性唯聖智境。」


【合響 瑜伽第七十四卷。問徧計所執自性。何等
智所行。為凡智耶。為聖智耶。都非所行。以無相故。
問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
[008-0717c]
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所行。答唯
聖智所行


△十一假實分別初問。】


「此三性中幾假幾實。」


【△次答。】


「徧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
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假有
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八



音釋



自標切。音苗

鄰溪切。音離

弦雞切。音奚

賞呂切。音暑

居亞切。音


山色切。音色

烏胃切。音穢

吉器切。音既灌也

同劑

莫還切音


斤於切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