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49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清-智素 (master)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龍譏〕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二善位心所初結前問後。】


「巳說徧行別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善謂信慚愧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總標。】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
[006-0637a]


【△次別釋初釋信等初釋信初明正義
初正釋初略明。】


「云何為信於實德能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音義 實德能者。即信依處。深忍樂欲。即信因果。
能令心淨。即信自性。此舉因果自性。而為自體。不
信。即所治煩惱。樂善。即所求順益之法。此舉所治
所求。而為信用。


△次轉釋。】


「然信差別略有三種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音義 先明於實起忍。諸法實事。謂世俗諦。諸法
實理。謂勝義諦。良以諸佛出世說教。雖無量門。要
而言之。無出斯二。故應深信實有。隨順忍可。無所
違逆。二信有下。次明於德起樂。三寶真淨德者。佛
真淨德。謂離妄染常樂我淨。及四智力無畏等。法
真淨德。謂無為寂滅法性真如等。僧真淨德。謂戒
定嚴身。六和自備等。此之三寶。是一切有情。所欣
依處。故應深信喜樂崇尚。而無厭足。三信有下。後
明於能起欲。言世出世善者。世善謂五戒十善。四
禪八定等。出世善謂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等。
能得能成者。清凉云。信巳及他。今得後成。謂能得
樂果。能成聖道。故應深信有力。而起希望。期必得
耳。由斯下。次釋信業。不信彼心者。謂於實等不忍
樂欲。穢染之心。此能對治。愛樂證修世出世善者。
亦兼治彼惰依之業。
[006-0637b]


△次料簡初簡自相初問。】


「忍謂勝解此即信因確陳此信自相是何。」


【音義 謂深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自性云
何。


△次答。】


「豈不適言心淨為性。」


【△次簡心淨初問。】


「此猶未了彼心淨言心俱淨法為難亦然。」


【補遺 此猶未明彼心淨言。所以者何。若淨即是
心王心非心所。則此信不應名心所。此以持業釋
難。若能令心淨。與慚愧何別。此以依主釋難。若謂
是與心俱淨之法。與慚等何別。乃是心王俱時法
故。此隣近釋難。


△次答。】


「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信正翻彼故淨為相。」


【音義 答中。唯准依主次問。意兼後問。謂信體自
澄清。亦能淨餘心心所法。今但從勝立名。故言心
宗鏡云。唯信是能淨。餘善等皆是所淨。故以心王為主。但言心淨。不言心所。如水下
喻。慚等下。通前慚等何別之失。謂慚等法順益義
通。然各別有體。非淨為相。此淨為相故。與慚等。無
相濫失。又諸下。復舉所治。顯此唯淨為相。


△次斥異解。】


「有說信者愛樂相應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音義 愛樂為相者。清涼云。是小乘上座部之計。
[006-0637c]
應通下。斥云。信若愛樂為相。應非唯善。愛樂即是
別境。欲應通三性。又苦集諦。是信所緣之實事。既
非可愛樂法。應不緣此而起信故。有執隨順為相
者。清凉釋。是大乘異師之執。應通下。斥云。應非唯
善。隨順即勝解欲故。若印持決定。而隨順者。即勝
解故。若愛樂希望。而隨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法
無順相故。由此下結示。


△二釋慚愧初正釋初慚。】


「云何為慚依自法力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依下次轉解。清凉云。自法
者。自謂自身。於自身生尊重增上。法謂教法。於法
生貴重增上。由斯二種力故。崇尚賢能。敬重善者。
羞恥過惡。而不敢為。別對無慚。通則息諸惡行。


△次愧。】


「云何為慚依世間力對治無愧息諸惡業。」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依下次轉解。清凉云。依世
間者。謂依世間他人譏毀。及自羞惡法。而不作等。
名依世間。訶厭增上。有惡者名暴。染法體名惡。於
彼二法。輕惡者而不親。拒惡業而不作。由此增上。
對治無愧。息諸惡行。


△次科簡初標會顯揚。】


「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


【音義 謂慚愧二法。各有通別二相。然皆云羞恥
過惡者。乃是通相。非彼別相故。諸聖教下。會顯揚
[006-0638a]
論。宗鏡云。謂彼論說羞恥過惡為二相者。是通相
耳。從通假說為體。實是崇拒等。是彼別相。


△次正簡通別初難破外宗執通為別。】


「若執羞恥為二別相復違論說十徧善心。」


【音義 謂若執羞恥過惡。為二別相。則此二法。皆
用羞恥為體。應慚與愧。體無差別。由斯二法。應不
俱生。復舉例云。非受想等。有此義故。應知。受想等
五。各別有體。徧一切法。起則俱起。無有前後不相
應義。以例慚愧。俱徧善心。非不相應。故不應執通
相。而為別體。若待下。外救云。羞恥過惡。雖是通相。
然慚待自法。愧待世間。今依自法世間。自他力異。
可立二別。故牒破云。有待而成。體應非實。與教相
違。復恐救云。體雖實有。但各別起。故破云。復違論
說。以論云。十一善法。唯除輕安。餘十俱徧一切善
心。故非別起。


△次反難內宗別相同通初難別相同通
難。】


「崇重輕拒若二別相二失既同何乃偏責。」


【音義 難意云。論家既云。崇重輕拒是彼二別相
者。然則崇重。是觀善境。輕拒是觀惡境。所緣善惡
境既有殊。則此二法。應不俱生。不俱別起二失。既
同何乃偏執別起為非。


△次釋。】


「誰言二法所緣有異但徧善心所緣無別。」
[006-0638b]


【音義 初句直答。次句重徵。善心下釋義。


△次救通有別義初救。】


「豈不我說亦有此義。」


【音義 救者意云。上言善心起時。乃至所緣無別
者。豈不我說羞恥過惡。為二別相。亦有此等義耶。


△次破。】


「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


【音義 自相既同者。執慚與愧。皆以羞恥。而為體
故。前所設難者。指上應慚與愧。體無差別。至違論
說十徧善心等文。


△三復通聖教。】


「然聖教說顧自他者於巳損益名自他故。」


【音義 外宗問云。若非待自他立二別者。如何聖
教說此顧自他有。故牒釋云。聖教自他。不同汝執。
彼以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崇重賢善。於巳有
益名自。輕拒暴惡。於巳有損名他。汝所執者。唯一
羞恥。觀待自他。而立二別。豈非假有。聖教所云崇
重輕拒二性不同。即指此二。有益有損。名為自他。
或以所依自法世間。名為自他。寧同汝執非實有
乎。


△三釋無貪等初總明。】


「無貪等者等無瞋癡三不善根近對治故。」


【音義 根者能生義。此名三根。能生善法。最為勝
故。能近對治貪瞋癡三不善故。
[006-0638c]


△次別釋初釋前二初別釋初無貪。】


「云何無貪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音義 清凉云。有謂後有三有。異熟之果有具。謂
彼惑業中。有及器世間。於此二中。不生貪著。即無
貪性。別對治貪。通作眾善。是彼業用。


△次無瞋。】


「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


【音義 清凉云。苦謂三苦。苦具謂一切有漏無漏。
但能生苦者。謂邪見等。謗無漏故。亦能生苦。於此
二中。不生瞋恚。即無瞋性。別對治瞋。通作眾善。是
其業用。


△次通簡。】


「善心起時隨緣何境故此二種俱徧善心。」


【音義 謂有疑曰。此二善根所緣有異。應不俱起。
非徧善心。釋曰。善心起時。隨緣何境。於有等苦等
皆無著無恚。觀於有等。立無貪瞋。非要緣彼而為
境故。如前慚愧。觀善惡立。非緣善惡。故此二種。俱
徧善心。


△次釋無癡初正釋。】


「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音義 於諸諦理。及諸實事。明解了知。而為自性。
別對治癡。通作諸善。而為業用。


△次料簡初師即慧。】


「有義無癡即慧為性如煩惱見故復別說。」
[006-0639a]


【音義 此師簡意謂。無癡即慧為性。無別有體。何
者。以集論說。此無癡報。教證智決擇而為體故。報
等三智。如次即是生得聞思修三慧故有云生得言報。教之
一字釋二慧。謂聞教而思。證謂修證。即修慧。此雖下。謂有難曰。此若即

慧。別境已有。如何重說。釋云。此雖即慧。為顯善品
有勝功能。無癡唯善。慧通善染。如煩惱見。雖是慧
攝。以唯染故。別開為二。此亦應爾。


△次師非慧初正明有體。】


「有義無癡非即是慧無瞋癡攝非根攝故。」


【音義 無癡非慧。別有自性。正對愚癡。例如無貪
無瞋善根攝故。各別有體。此亦應然。瑜伽論說。諸
佛大悲。無瞋癡攝。不言悲是慧根攝故。無癡能攝
大悲。豈即是慧。文見五十七卷中。


△三斥前解非。】


「若彼無癡以慧為性三世俗有餘皆是實。」


【音義 謂若無癡即慧。是則無癡無體。大悲應如
十力四無畏等。亦是慧等根攝。非無瞋癡之所攝
故。又若無癡無體。應非實物。便違論說。十一善法。
唯不害行捨不放逸三。是世俗。餘八皆是實有。


△三通前引論。】


「然集論說慧為體者表信自體理必應爾。」


【音義 舉彼因果等者。謂聞思所生慧。即無癡因。
修所生慧。即無癡果。然集論言。慧為體者。是舉彼
三慧。即無癡因果。顯此無癡明解之自性耳。如以
[006-0639b]
下例明。意可思凖。


△四釋成有體。】


「以貪瞋癡六識相應由此無癡不應別有。」


【音義 謂貪等三不善根。起惡勝故。治有通別。通
即別境善慧。別即三種善根。若謂無癡即慧。不應
別對愚癡。由斯無癡。亦如前二有別自性。正對無
明。


△四釋勤初略明。】


「勤謂精進於善惡品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音義 善品應修。惡品應斷。於此修斷二事之中。
勇悍不怯。而為自性。能治懈怠。成滿善事。而為業
用。


合響 開蒙。問勤與精進。為是一耶異耶。答異。勤
通三性。精進唯善。問既異。何云勤謂精進屬目為
一耶。答謂屬一分是善性者。問善惡修斷。答於善
品修。惡品斷。問勇悍義。答勇曰外進。悍者堅牢。勇
而無怯。悍而無懼。問滿善義。答圓了善事。名為滿
善。是故三根。名為作善。此名滿善。能滿彼故。問百
法信後便精進。此三根後。方說精進。其意何也。答
百法因依次第。唯識立依次第。故不同也。問因依
者何。答信為欲依。欲為勤依。是故信後。便說勤也。
問立依次第。答根依精進立。捨等三所依四法。理
須合說。故三根後。方說精進文。


△次轉釋初總表唯善。】
[006-0639c]


「勇表勝進簡諸染法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音義 勇謂勇猛。以表勝進。即簡不善。有覆無起。
無勝堪能。淨凉云。勇明念念高勝。非如染法。設使
增長。望諸善品。皆名為退。不得名進。悍謂強悍。以
表精純。即簡無覆無記。易合間雜。雖淨而不精純
故。既簡一性。顯唯善攝。


△次別明差別。】


「此相差別略有五種無間解脫勝進別故。」


【音義 被甲精進乃至無足精進。即論顯差別之
別名也。即經下。會經別名。被甲者。從喻得名。如人
入陣。先須被甲。以防弓失。今求菩提。必先誓願。以
防退失。即經所謂有勢精進是也。加行者。謂雖發
心。以願隄防。故無失退。然隨所意樂。必須加行勤
修。即經所謂有勤精進是也。無下等者。謂隨意樂
所作善事。乃至安坐妙菩提座。修不放捨。於自疲
苦。心不退屈。是名無下。於他逼惱。心不移動。是名
無退。乃至菩提。於其中間進修善品。常無懈廢。是
名無足。如是三句。如次即經所說有勇等三種精
進也。以上疏釋。立攝論意。此五別下。重會別意。總
有四別。初約行明五。一初發心行。二自分下。品行。
三自分中品行。四自分上品行。五勝進行。如次對
上五種精進。或初下。二約修明五。一初發心修。二
長時修。三無間修。四殷重修。五無餘修。如次應知。
或資下。三約位明五。一資糧位。二加行位。三通達
[006-0640a]
位。四修習位。五究竟位。亦如次知。恐有問曰。前之
四位。精進可知。極果究竟。何得亦用精進耶。釋曰。
二乘究竟。欣大菩提。諸佛究竟。為利有情。故此位
有無足精進。或二下。四約道明五。一資糧位加行
道。二加行位加行道。三無間道。四解脫道。五勝進
道。亦如次知。上來四重。若一一釋之。恐妨正義。故
但配屬略明而巳。哲者詳焉。


△五釋輕安。】


「安謂輕安遠離麤重令所依止轉安適故。」


【合響 開蒙云。名輕安者。離重名輕。調暢名安。堪
任者。有所堪可。有所任受。轉依者。令所依身心去
麤重。得安隱故。謂此下轉釋。能障定法即惛沉。
所依止者即身心。


△六釋不放逸初正釋初略明。】


「不放逸者精進三根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音義 無貪瞋癡。及勤精進。於所斷惡。防令不生。
於所修善。修令增長。即不放逸自性。能治放逸。成
滿善法。是此業用。


△次轉釋。】


「謂即四法於斷修事離四功能無別用故。」


【音義 謂即精進等四法。能防修者。名不放逸。非
別有體。無異相者。明無體也。無別用者。顯無用也。


△三釋妨。】


「雖信慚等亦有此能非根徧䇿故非此依。」
[006-0640b]


【音義 妨云。信慚愧等。皆能防修。何不依彼立不
放逸。釋云。雖信慚等。亦有此能。比於四法。勢用微
劣。非善根故。非徧䇿故。故非不放逸之所依也。


△次科簡初明防修非此相用初難。】


「豈不防修是此相用。」


【音義 難意云。既有防修之名。豈不防修。即是不
放逸之相用。何謂無體用耶。


△次釋。】


「防修何異精進三根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


【音義 釋曰。防修不異精進三根。若謂彼四。要待
不放逸。方有作用。此應待餘。有無窮過。


△次明四法有防修用初難。】


「勤唯徧䇿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


【音義 謂勤唯徧䇿一切善法。根但普為諸善法
依持。如何說彼四法。有防修用。意顯防修定屬不
放逸之體用也。


△次釋。】


「汝防修用其相云何故不放逸定無別體。」


【音義 初句反詰。若普下。以理推破。如是下。結無
別體。意明。自普依持至令不忘失。竝非不放逸之
用。是知防修定無別體。即四法故。


△七釋行捨初正釋初略明。】


「云何行捨精進三根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音義 行捨者。謂此善法。即行蘊中捨。簡非受蘊
[006-0640c]
所攝之捨。故名行捨。心平等者。不隨惛掉故。心正
直者。離私曲故。無功用住者。住於安隱故。


△次轉釋。】


「謂即四法令心遠離初中後位辯捨差別。」


【合響 開蒙。問令心等義。答由捨令心離沉掉時。
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後無功用。


△次簡異。】


「由不放逸先除雜染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音義 問不放逸與行捨。既皆以四法為體。云何
而知此二別耶。釋云。由不放逸。先除雜染。捨復令
心寂靜而住。意明。除雜染者。屬不放逸。令心寂靜。
即是行捨。是二別義。此無下釋別體。如不放逸。即
四法故。


合響 開蒙。問既即四法故。何須別立。答若不別
立隱此能故。


△八釋不害初明正義初略明。】


「云何不害於諸有情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音義 即彼無瞋。於諸有情。不為侵損逼惱。為此
不害自性。能對治害。悲傷隣愍。而為業用。


△次轉釋。】


「謂即無瞋於有情所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音義 先明不害。體即無瞋。然但依彼假立名耳。
無瞋下。次顯差別。無瞋翻瞋。不害翻害。無瞋即慈。
不害即悲。是二差別。無瞋有體。不害假立。別立者
[006-0641a]
何。為顯慈悲二相別故。顯彼者何。利樂有情。彼二
勝故。


△次斥異解初敘。】


「有說不害非即無瞋此相云何謂不損惱。」


【音義 異解者曰。不害非即無瞋為體。賢善性者。
不害體也。復重徵云。此賢善性。其相云何。異解云。
謂不損惱。


△次破。】


「無瞋亦爾寧別有性慈悲賢善是無瞋故。」


【音義 斥意云。無嗔於物不為損惱。寧得離此有
不害性。


△次釋及字初正釋所顯欣等初正明及義。】


「及顯十一義別心所而體無異故不別立。」


【音義 頌中及言。為顯十一善法之外。餘善心所。
謂根隨煩惱。合有二十六種。信等善法。巳翻十一。
餘十五種。不別翻者。今以及言顯之。恐有問曰。餘
善心所。義既有別。云何頌中。不別立耶。釋曰。欣等
善所。雖名義別。而體無異。故略不言。


△次別釋欣等初欣等五。】


「欣謂欲俱無瞋一分隨應正翻瞋一分故。」


【音義 欣者欣悅。謂與善欲俱起。於可欣事。而無
憎恚。此以無瞋一分為體。不忿不恨。不惱不嫉。亦
以無瞋一分為體。隨應正翻瞋一分為體之忿恨
惱嫉四小隨故。
[006-0641b]


△二厭等三。】


「厭謂慧俱無貪一分隨應正翻貪一分故。」


【音義 厭者厭離。謂與善慧俱起。於可厭事。不生
染著。以無貪一分為體。不慳不憍。亦以無貪一分
為體。隨應正翻貪一分為體之慳憍二小隨故。


補遺 中二隨正翻為慚愧。十小隨。唯害翻為不
害。餘九不翻故。今一一翻示。


△三不覆等三。】


「不覆誑諂無貪癡一分無處說覆亦貪一分故。」


【音義 不覆不誑不諂。此三竝以無貪無癡一分
為體。隨應正翻貪癡一分為體之覆誑諂三小隨
故。次釋可知。然覆亦通貪一分攝。


△四不慢。】


「有義不慢信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


【音義 不慢之體。三釋俱當。隨應正翻根本慢故。


△五不疑。】


「有義不疑即信所攝以正見者無猶豫故。」


【音義 不疑三釋。亦當於理。隨應正翻根本疑故。


補遺 根本慢疑。皆各有體。翻惑成善。何無自體。
下文所謂悟解理通。說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
多也。


△六不散亂等四。】


「不散亂體即正定攝不忘念者即是正念。」


【補遺 不散亂以正定為體。隨應正翻大隨中散
[006-0641c]
亂。正見翻根本我見。正知翻大隨中不正知。此二
俱以善慧為體。不忘念者。正念為體。隨應正翻大
隨中失念。上來六小科文。自欣至不忘念。合有十
七善法。唯欣厭二無別翻對。餘所翻者。如疏可知。
斯即本頌中。及字所攝之義。


△次簡示悔等不翻。】


「悔眠尋伺通染不染如觸欲等無別翻對。」


【音義 不定四法。如徧行別境。義通三性。故無別
染即不善。及有覆無記。不染即善。及無覆無記


△次料簡別立初約立不立義簡初問。】


「何緣諸染所翻善中有別建立有不爾者。」


【音義 問意云。諸染所翻善法。應有二十六種中。
唯立信等十一。餘十五不立者。其意云何。


△次答初約相用答。】


「相用別者便別立之餘善不然故不應責。」


【音義 答意云。信等十一。相用各別。便別立之。餘
不別者。便不爾也。故不應以此二竝責。


△次約徧勝答初正釋。】


「又諸染法徧六識者慢等忿等唯意識俱。」


【音義 染法徧六識者。謂二中隨。及八大隨。并根
本中貪瞋癡。此等徧前六識。作用勝故。翻立善法。
若根本中慢疑見三。及忿等小隨九種。唯在意識。
故不別立。


△次釋妨。】
[006-0642a]


「害雖亦然而數現起翻入別境善中不說。」


【音義 妨云。害亦唯意俱。何別立不害。故釋云。害
雖亦然。數損惱故。障大悲故。為知彼過。翻立不害。
失念下。又問曰。論云徧六識者。勝故翻過。失念散
亂及不正知。既徧六識。何不翻彼別立善法。釋曰。
此三翻入別境。即正定等。所以善中不說。


△次約染多淨少簡初問。】


「染淨相翻淨寧少染。」


【△次答。】


「淨勝染劣少歒多故故於染淨不應齊責。」


【音義 謂淨法殊勝染法微劣。少能敵多。奚必相
等。又淨法悟解理通。說多同體。故不廣立。染法迷
情事局。隨相差別。是以分多。故於染淨不應齊責。


△三諸門分別初假實門。】


「此十一法三是假有餘八實有相用別故。」


【合響 瑜伽云。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建
立不放逸。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二徧不徧門初師立四徧七不定徧初正立。】


「有義十一四徧善心悲愍有情時乃有不害故。」


【音義 此師謂。精進三根。徧諸善心。餘七不定。推
尋下。釋成七不定義。依處各別者。意謂。慚依自法。
愧依世間。所依既殊。故起一時。不起第二。即不定
義。餘五可知。
[006-0642b]


△次引證。】


「論說十一六位中起攝眾生時有不害故。」


【△次師立十徧輕安不徧初斥前非。】


「有義彼說未為應理違能損法有不害故。」


【音義 初句總斥。推尋下別明。量云。推尋事理未
決定心。應非是善。無淨信故。如染心等。若許是善。
寧得無信。慚愧類異者。謂崇拒不同故。依別者。謂
依自法及世間故。境同者。謂隨緣何境。皆有崇拒
義故。若謂世間道。斷煩惱時。得有輕安。出世道無。
則此輕安覺支。非無漏攝故。若言無漏道時。有捨
不放逸。世間道無。則此二法。應非寂靜防修。又應
不伏掉舉放逸。何名世間道故。有漏下。復立比量
明有。量云。有漏善心。應有捨不放逸二法。具四法
故。如出世道。若執悲愍有情時。方有不害。殊不知
善心起時。皆不損物。應有不害。違能損法。豈非徧
故。


△次通論意。】


「論說六位起十一者故彼所說定非應理。」


【音義 依彼彼增者。謂決定位信增。乃至攝眾生
時不害增。故作此此說者。謂決定位有信。乃至攝
眾生時。有不害故。故彼下結責。


△三申正義初總釋十一。】


「應說信等十一法中定地心中增輕安故。」


【音義 先正明十徧善心。輕安不徧。決擇下。引論
[006-0642c]
證成。定地謂色無色界三昧心中。不定謂欲界散
心位。


△次別簡輕安初師。】


「有義定加行亦得定地名信等十一通一切地。」


【音義 此釋意。謂決擇分說定地增輕安者。不必
根本。定前加行。亦得定地之名。何者。彼亦微有調
暢義故。由斯欲界。亦有輕安。若不爾者。便違論說。


△次師。】


「有義輕安唯在定有通有尋伺等三地皆有故。」


【音義 初正釋輕安。唯定地有。不通欲界。說一切
下。次通論意。謂彼本地分言。信等十一通一切地
者。彼說有尋伺等三地皆有。非九地之一切地也。
有尋有伺地。即欲界及與初禪梵眾梵輔二天。無
尋唯伺地。即大梵天。二禪巳上乃至有頂。皆名無
尋無伺地。


合響 瑜伽第四卷云。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靜慮。
除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有尋有伺地。即靜慮中
間。若定若生。名無尋唯伺地。隨一有情。由修此故。
得為大梵。從第二靜慮。餘有色界。及無色界。全名
無尋無伺地。


△三諸識相應門。】


「此十一種前巳具說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


【音義 此十一善。未轉依位。七八俱無。巳轉依位。
二識皆有。第六意識。定位皆具定位皆具者。有漏定善。無漏定善。皆
[006-0643a]
具十一。有漏散善。無輕安。非定位中。唯闕輕安。五識俱者。釋有

二師。有義唯十。有義皆具。後義為當。


△四諸受相應門。】


「此善十一何受相應有逼迫受無調暢故。」


【音義 十善五受。相應輕安。唯除憂苦二受。


△五別境相應門。】


「此與別境皆得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


【△六三性相攝門。】


「十一唯善。」


【△七三界繫屬門。】


「輕安非欲餘通三界。」


【△八學等相攝門。】


「皆學等三。」


【音義 此十一善。於學無學非二。此三位中。皆具
有故。


補遺 皆有學所攝者。謂初二三果。及菩薩十地
中之十一善也。皆無學所攝者。謂四果支佛如來
之十一法也。皆非學非無學所攝者。謂一切凡夫
之十一法也。


△九三斷相攝門。】


「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根唯修所斷非見所斷。」


【音義 非見所斷者。意明通修所斷。及非所斷攝。
瑜伽下。引證修斷。六根謂信進念定慧。及未知當
知根。信則如名。進則精勤。此二既爾。餘九亦然。故
[006-0643b]
通修斷。


補遺 此十一善。不與分別煩惱相應。故非見道
所斷。若有漏善。及無漏加行善。即屬修道所斷。若
正無漏善。即屬非所斷攝。信等五根。通漏無漏。若
無漏者。即攝入三無漏根。此中五根。且指有漏言
之。加行位中。所有無漏九根。名未知當知根。九根
者。謂信等五。及意喜樂捨四根也。有學位中無漏
九根。名巳知根。無學位中無漏九根。名具知根。雖
由未知當知根。得入見道。既見道巳。無所未知。可
當知故。見道一剎那後。便屬修道位攝。是故修道
位中。即斷未知當知根。及有漏五根也。


△十結例餘門。】


「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三根本煩惱初結前問後。】


「如是巳說善位心所煩惱心所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略釋通名。】


「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


【合響 會玄第十七卷云。根本者。能生隨惑。名為
根本餘隨煩惱。或此等流。或此分位如枝葉故。煩者擾也。惱者亂也。擾
亂有情恒處生死。名為煩惱。根本即煩惱。煩即是
惱。俱持業釋。


△次廣釋別相初釋貪。】
[006-0643c]


「云何為貪於有有具謂由愛力取蘊生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有有具者。義見善位。謂由下。
轉釋生苦。謂由貪愛之力。後五取蘊。復得生故。


合響 集論第一卷云。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
為取蘊。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
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
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大鈔第十八卷。引瑜
伽云。貪有五種。一於內身欲欲欲貪。二於外身淫
欲淫貪。三境欲境貪。四色欲色貪。五薩迦耶欲薩
迦耶貪。釋曰。慈恩解。初貪有二。一云。於自內身。初
起欲界微少之欲。故名欲欲。次起重貪。故名欲貪。
二云。內身是自所欲之法。所以言於內身欲。於內
身欲上起欲故。即能欲心。此名欲貪。則初一欲字
是所欲。第二是能欲。第三欲字是結名


△二釋瞋。】


「云何為瞋於苦苦具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苦苦具。釋義如前。謂瞋下。轉
解上句。身心熱惱。釋不安隱性。起諸惡業。釋惡行
所依。此唯是惡。不通有覆無記。故云不善性。


△三釋癡。】


「云何為癡於諸理事能招後生雜染法故。」


【音義 清涼云。獨頭無明。多迷諦理。相應無明。亦
迷事相。謂於諦等生猶豫故。一切雜染者。要而言
之。不出有三。所謂煩惱業生也。謂由下轉解。謂由
[006-0644a]
無明力故。引起疑及邪見。貪等根本煩惱。忿等隨
煩惱。斯即煩惱雜染。因之而起。由煩惱故。造作有
漏善不善等諸業。由業習氣。能招後生五趣善不
善果。此即業生。二種雜染。依之而生。故云一切雜
染所依。


△四釋慢初正釋體用。】


「云何為慢恃巳於他輪轉無窮受諸苦故。」


【音義 恃巳所有學問伎術等能。或族姓色力富
勢等。勝於他有情。令心高舉。而為自性。能障不慢
善品。生一切苦。而為業用。謂若下。轉解生苦。於德
有德心不謙下者。謂於三寶真淨德中。及於勝巳
師友有德之人。心不謙卑。競生人我。由斯輪轉生
死無窮。受諸苦故。


△次別顯差別。】


「此慢差別有七九種慢類由斯起亦無失。」


【音義 七九種者。謂七種慢九種類也。七種慢者。
准瑜伽釋曰。於他下劣。謂巳為勝。或復於等謂巳
為等。令心高舉。故名為慢。於等為勝。於勝為等。令
心高舉。故名過慢。於勝為勝。令心高舉。名慢過慢。
妄觀諸行。為我我所。令心高舉。故名我慢。於其殊
勝所證法中。未得謂得。令心高舉。名增上慢。於多
勝中。謂巳少劣。令心高舉。名卑劣慢。實無其德。謂
巳有德。令心高舉。故名邪慢。雜集釋意。大同於此。
九種類者。雜集先標列云。一我勝慢類。二我等慢
[006-0644b]
類。三我劣慢類。四有勝我慢類。五有等我慢類。六
有劣我慢類。七無勝我慢類。八無等我慢類。九無
劣我慢類。次釋曰。此九種類。從前七慢中三種中
生。從三者。一慢。二過慢。三卑慢。此中初三慢類。依
止見起。如次即是過慢慢卑慢也。次三慢類。初二
即慢。後一即過慢也。後三慢類。亦如次即慢過慢
卑慢也。廣如彼說。三品我德處生者。謂依六事而
生慢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即是三品。
四內取蘊。五巳得未得顛倒。六妄謂功德顛倒。七
中慢者。依劣等二品有情事生。過慢者。依等勝二
品有情事生。慢過慢卑慢者。此二依勝品有情事
生。邪及增上二慢。依顛倒起。即德處生。我慢者。妄
計取蘊。為我我所。即我處生也。一切下。次明斷攝。
依見起者。名見所斷。緣事生者。名修所斷。聖位下。
釋成修斷。謂聖位中。俱生我慢。既得現行。例餘六
種。并及慢類。起亦無失。


△五釋疑初正釋體用。】


「云何為疑於諸諦理謂猶豫者善不生故。」


【音義 謂於諸諦理。為有為無。猶豫不決。而為自
性能障不疑及諸善品。而為業用。云何障善。謂猶
豫者。善不生故。


△次別簡體性初師以慧為體。】


「有義此疑以慧為體末底般若義無異故。」


【音義 此師釋意。謂疑以染慧為體。無別有性。猶
[006-0644c]
豫下出意。謂慧以簡擇為體。於所觀境。猶豫簡擇
者。說是疑故。毗者比義。助者輔助。末底是梵語。或
云摩提。此翻云慧。般若義同。意明。比益輔助於慧
者。即是疑義。助慧之法。應是慧故。故知此疑以慧
而為體。


△次師別有自體。】


「有義此疑別有自體是故此疑非慧為體。」


【音義 先正明有體。顯非即慧。瑜伽下。引證是實。
毗助下。舉例斥前。若南。此云智也。謂若疑助慧故。
執慧為疑。是則識助智故。智亦應為識耶。非由下。
結示有體。


△六釋惡見初正釋體用。】


「云何惡見於諸諦理謂惡見者多受苦故。」


【音義 顛倒推求。即是染慧。謂計以淨為穢。以有
為無。以苦為樂等。招苦為業者。謂惡見者。以苦捨
苦。恒於此世他世。多受苦故。


△次別示行相初標。】


「此見行相差別有五。」


【音義 唯一染慧。別開五者。由彼業用各不同故。


△次釋初正釋五見初身見。】


「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六十五等分別起攝。」


【合響 華嚴鈔卷十七之二。引古疏云。薩迦耶見。
具足梵云薩迦耶達利瑟致。經部師云。薩是偽義。
迦耶是身。達利瑟致是見。身是聚義。即聚集假。應
[006-0645a]
言緣聚身起見。名為身見。薩婆多云。薩是有義。迦
耶等如前。雖是聚身。而是實有。身者即是自體異
名。應言自體見。大乘法師解云。僧喫爛底薩。便成
移轉。以心上所變之法。故言移轉。身見依五蘊起
此我見。此為依故。諸見得生。故言見趣所依為業。
趣者況也。或所歸處。二十句者。對法第一云。謂如
計色是我。我有色。色屬我。我在色中。一蘊有四。五
蘊合有二十句。五為我見。餘皆我所。謂相應我所
即我有色。隨逐我所即色屬我。不離我所即我在色中。故有十五
我所。此即分別行緣蘊。不分別所起處。若歷三世。
便有六十。加身即我。為六十一。我復異身。為六十
二。又計常無常等。為六十二。如十藏品。論云六十
五者。婆沙論云。謂如以色為我。於餘四蘊。各三我
所。謂是我瓔珞。我僮僕。我器。即有十二。色為一我。
即總有十三。五蘊總有六十我所見。有五我見。為
六十五。此即分別行緣蘊。亦分別所起處。此等皆
是分別我見


△二邊見。】


「二邊執見謂即於彼七斷滅論等分別起攝。」


【音義 謂即於彼薩迦耶見所執之我。心執增益。
計我斷常。即是邊見。能障中道出離解脫之行。令
墮偏僻繫縛為業。此通俱生分別二攝。此見下。明
差別。


合響 華嚴鈔云。論中約迷前際後際為次。今依
[006-0645b]
唯識。約所見分之。謂於前際。計四徧常。四一分常。
及依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共四
十種。常見差別。有計後際七斷滅論。此四十七。共
因我見。而起邊見。有計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論。
四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故六十二。此六
十二。以邪見邊見二為自體。以餘二見。而為眷屬。
依於身見。以為根本。此亦舉大數。次依瑜伽以釋
相者。初四徧常者。謂我及世間一切皆常。但有隱
顯。依上中靜慮等。起宿住通。隨念生四常論。一由
能憶二十成壞劫。二能憶四十劫。三能憶八十劫。
四依天眼所見。現在世。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諸蘊
相續。彼便執我世間俱常。四一分常者。謂四皆一
分。一者從梵天沒。來生此間。得宿住通。作如是等
執。梵王是常。我等無常。故名一分。二聞梵王有如
是見。大種是常。心是無常。或復翻此。三有先從戲
忘天沒。來生此間。得通起執。不生此者常。我生此
者是無常。四有先從意憤天沒。一分同前。此天住
處。住玅高層級。或三十三天。釋曰。若依瑜伽。此中
即說二無因。以同計前際故。唯識。此後即明有想
十六等。十六者。有四四句。一我有色。死後有想。執
色為我。名我有色。取諸法說。名為有想。即欲界全。
色界一分。除無想天。二我無色。死後有想。執無色
蘊為我。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唯除非想。三我
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執五蘊為我。四我非有
[006-0645c]
色非無色。死後有想。遮第三也。依尋伺等至。皆容
得起。第二四句云。一執我有邊。死後有想。執色為
我。體有分限。如指節等。二執我無邊。死後有想。執
非色為我。徧一切處故。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
後有想。執我隨身卷舒等。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
死後有想。遮第三也。或依尋伺等至皆起。第三四
句者。一我有一想。二我有種種想。三我有少想。四
我有無量想。一一想者。在前三無色。二種種想者。
在欲界色界。除無想天。三執少色。或執無色為我
想。為我所。我與彼合。名為少想。在欲色界。除無想
天。四無量想者。執無量色。或執無量想色為我想。
我與彼合。第四四句者。一我純有樂。死後有想。在
前三靜慮。二我純有苦。死後有想。在地獄中。三我
純有苦有樂。死後有想。在人欲天畜生界。四我純
無苦無樂。死後有想。在第四禪巳上。尋伺等至。皆
容得起。無想俱非各八論者。無想八論者。有二四
句。初四句者。一我有色。死後無想。執色為我。得無
想定。見他有人得定生彼。作如是計。二我無色。死
後無想。執命根為我。得無想定。三執我亦有色亦
無色。死後無想。雙執色命根為我。於此二中。起一
我想。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無想。遮第三句。
等至尋伺。皆容起故。第二四句者。一執我有邊。死
後無想。執色為我。其量狹小等。得無想定。二執我
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為我。徧一切處。三執我亦有
[006-0646a]
邊亦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為我。隨身有卷舒故。第
四句者。遮第三句。更無別義。等至尋伺。皆容得起。
後俱非八論者。有二四句。一云。執我有色。死後非
有想非無想。執色為我。見諸有情。入非想非非想
定。想不明利。作如是執。唯尋伺執。非得定也。二執
我無色。死後如前。執無色蘊為我等。入非想非非
想定。想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三執我亦有色亦無
色。死後如前。執色無色為我。見有情等同前。以上
皆依尋伺起。非由等至。其第四句。遮第三句。更無
別義。第二四句云。一執我有邊。死後非有想非無
想。乃至第四句。其文易知。如是一切。皆執四無色
為我。以得非想非非想。容有此執。一由彼定時分
促故。別以一一蘊。而為所緣。執我有邊。二由彼定
時分長故。總以四蘊。為所緣故。執我無邊。三由彼
定。或一一蘊。或總為所緣故。成第三句。第四句遮
第三。更無別義。七斷滅論者。一執我有色。麤四大
種所造為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見身死後有而
無故。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三我色界天。死後斷
滅。四我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皆云死後斷滅。後
之四執。彼執彼地。為生死頂故。前四十見為常。後
七見為斷。此皆見斷。名分別起


△三邪見。】


「三邪見謂謗因果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音義 謗因果作用實事者。無施無受。亦無祠祀。
[006-0646b]
是名謗因。無有玅行惡行諸業果及異熟。是名謗
果。無有玅行。亦無惡行。名謗作用。無父無母。無化
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等。如是一切。名壞實
事。廣釋如瑜伽第七空見文中。及非四見諸邪執
者。謂非前後四見所攝。或謗三寶。謗方等經等。諸
餘邪執。皆此邪見所攝。如增上緣。名義徧故。餘緣
所不攝者。皆此緣攝。此見下。明差別。


合響 華嚴鈔云。言有計前際二無因論等者。皆
因邪見起。見不正故。名之為邪。二無因者。一從無
想天沒。來生此間。無宿住通。不能憶彼出心巳前。
所有諸位。便執諸法本無而起。如我亦應本無而
起。便起執言。我及世間。無因而起。二因尋伺不憶
前身。作如是執。無因而起。如是二見。由無想天。及
虗妄尋伺二事而起。四有邊者。一由一向能憶。下
至無間地獄。上至第四靜慮。執我於中悉皆充滿。
便作是念。過此有我。我應能見。故知有邊。二由一
向能憶。傍無有邊。執我徧滿。故執無邊。三由能憶
上下及傍故。雙執有邊無邊。四由能憶壞劫斷位。
便生非有邊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四不
死矯亂者。先總釋名。準婆沙意。外道計天常住。名
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今佛呵云。汝言秘密
等。即是矯亂。四種者。一恐無知。念我不知善不善
等。有餘問我。不得定答。我若定答。恐他鑒我無知。
因即輕笑於我。彼天秘密義。不應皆說等。二行諂
[006-0646c]
曲者。作是思惟。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
自所證。及清淨道故。三懷恐怖。而無記別。恐我昧
劣。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得解脫。以此為室。而自
安處。懷恐怖故。四有愚戇。專修止行。而無所知。若
有問我。我當反詰。一切隨言無減。而印順之。五現
涅槃者。一見現在受若天若人諸五欲樂。便謂涅
槃。二雖厭五欲。現住初定。以為涅槃。引在身中。名
為得樂。見他現在住定亦爾。下皆準此。三厭尋伺
故。現得第二定。以為涅槃。四厭諸尋伺喜故。現住
第三定。以為涅槃。五厭喜樂。乃至出入息。現住第
四定。以為涅槃。待過去故。名為後際。又此計我。現
既有樂。後亦有樂。故後際攝。以現樂為先。而執後
樂。總名現法。此不依我見起。故邪見攝。或見自
在世主等者。義見初卷。或有橫計諸邪解脫者。非
果計果也。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者。非因計因也。諸
如是等。皆邪見攝。


△四見取。】


「四見取謂於諸見一切鬬諍所依為業。」


【音義 謂即於邊邪等諸見之中。隨執一見。及所
依蘊。執為最極殊勝之因。能得清淨解脫之果。名
為見取。一切鬬諍。依之而起。是為業用。鬬諍者。謂
彼諸見。各各互違。執取一者。餘悉非故。


△五戒禁取。】


「五戒禁取謂於隨順無利勤苦所依為業。」
[006-0647a]


【音義 諸見戒禁者。謂牛狗等戒。及自拔髮眠鍼
臥棘等戒。謂即於隨順諸見所持禁戒。及禁戒所
依之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名戒禁取。無利勤苦。
是彼業用。無利者。謂不能獲出苦義故。


△次通二取妨。】


「然有處說執為最勝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音義 難曰。有餘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
得淨。名為戒取。義復云何。釋曰。是影略說。或隨轉
門。不爾下。釋是影略。謂若定執餘處非影略者。如
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諸論皆言是邪見攝。非二
取攝。意明。單計因果。屬於邪見。因果雙計。是為二
取。故知餘處。是影略耳。


△次諸門分別十一初俱生分別門初通判十惑。】


「如是總別十煩惱中自審思察方得生故。」


【音義 總別者。前五稱總。不別分故。後五為別。開
差別故。六通者。謂貪瞋癡慢身見邊見。此六皆通
俱生分別二攝。任運生者。釋通俱生。思察生者。釋
分別也。疑及邪見二取。此四唯分別起。釋義可
知。


△次別判邊見初標。】


「邊執見中通俱生者。」


【△次釋初師俱生唯斷。】


「有義唯斷常見相麤皆恐我斷而起驚怖。」


【音義 謂邊見通俱生者。唯斷非常。何者。常見相
[006-0647b]
麤。惡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下。引證唯斷。何邊執
見是俱生耶者。徵也。答曰謂斷見攝。云何知然。謂
見道前學現觀者。巳伏分別現起諸惑。而於心中
猶起斷怖。謂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此俱生見。寧非
是斷。故禽下。復引禽獸。俱生恐怖。亦唯斷也。


△次師常亦俱生。】


「有義彼論依麤相說或是俱生或分別起。」


【音義 彼論謂俱生唯斷見者。依麤相說。若委細
言。亦通常見。謂禽下。釋通常見。造集長時資具者。
謂獸搆穴。鵲成巢等。故顯揚下。證意可知。


△二自類相應門初徵。】


「此十煩惱誰幾相應。」


【△次釋初以貪為首對餘八。】


「貪與瞋疑定不俱起貪於五見相應無失。」


【音義 初句先對瞋疑定不俱起。愛憎境不同者。
釋貪瞋不並義。於境不決無染著者。釋貪疑不俱
義。貪與慢見下。對餘六言。或者不定之辭。意顯亦
有不相應義。所愛謂所貪。所陵謂所慢。此二所緣。
或非一故。說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者。謂如
有一於自盛事深生染著。即恃此事。高舉於他。故
云境同得相應也。貪俱五見。其義可知。


△二以瞋為首對餘七。】


「瞋與慢疑或得俱起如次說瞋或無或有。」


【音義 先對慢疑。所瞋下釋。瞋與慢有俱不俱二
[006-0647c]
義。初猶豫下。釋瞋與疑。亦具二義。疑順違者。謂若
於順事。初猶豫時。及於違事。久思不決。則無瞋起。
說不相應。若於順事。久思不決。及於違事。初猶豫
時。有瞋俱起。說得相應。瞋與下。次對二取。無相應
義。此與下。對身邊邪三見。於有下。釋瞋與身邊二
見。有俱不俱義。斷見翻此說。瞋有無者。翻上苦蘊
樂蘊。亦有俱不俱義。邪見下。釋瞋與邪見。俱不俱
義。謂邪見誹謗。撥無所有五逆等惡事無瞋。說不
俱起。誹撥所有施戒等好事。說得相應。


△三以慢為首對餘六。】


「慢於境定疑則不然與身邪見一分亦爾。」


【音義 初以慢對疑。無相應義。慢與下。次對五見。
俱起無失。然與下。重對邊見不俱。與身邪見一分
亦爾者。謂身見執苦劣蘊。及邪見誹撥所有好事。
無陵恃故。亦不相應。


△四以疑為首對五見。】


「疑不審決與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


【△五五見自類不相應。】


「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


【音義 非一心中有多慧者。五見皆以慧為體故。


△六以癡為首對餘九。】


「癡與九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音義 九種定相應者。諸煩惱起。皆由迷闇諦理。
方得生故。
[006-0648a]


△三諸識相應門。】


「此十煩惱何識相應由稱量等起慢等故。」


【音義 無分別者。五識唯有自性分別。無隨念計
度二種分別。稱量等者。等於猶豫推求。起慢等者。
等於疑及五見。謂慢由稱量彼此。勝等劣起。疑由
猶豫簡擇而起。五見由推求而起。五識中。無此等
行相。故慢等非五識俱。


補遺 古釋云。五識但三。以無分別。故無慢等。慢
等必由有隨念計度分別生故。


△四諸受相應門初徵。】


「此十煩惱何受相應。」


【△次釋初依實義釋初貪瞋癡。】


「貪瞋癡三俱生分別瞋遇順境喜樂俱故。」


【音義 謂貪瞋癡不簡俱生分別。一切皆與五受
相應。貪會下。恐有問曰。貪境適情。那通憂苦。瞋境
逆心。何有喜樂。釋意可思。


△二慢初初師。】


「有義俱生分別起慢恃苦劣蘊憂相應故。」


【音義 俱生分別。四受除苦。問曰。慢唯高舉。何得
有憂。釋義如文。


△次次師。】


「有義俱生亦苦俱起要分別起能發彼故。」


【音義 先釋俱生。謂俱生慢。不唯四俱。亦通苦受。
何者。純苦趣中。意地有苦。前巳說故。分別下。次明
[006-0648b]
分別。何分別慢非苦俱耶。謂分別慢。純苦趣無。彼
無邪師邪教。及邪思察。引生分別慢故。然彼不造
惡趣業者。由無分別慢等。能發起故。


合響 宗鏡第七十四卷中。問三塗之內。還具分
別俱生不。答護法云。三塗內總無分別。而不發業。
如猿猴之類。所有煩惱。皆是強盛。俱生而非分別。
設造業者。但是別報。若有分別。造總報者。即永無
出期。問既有分別種子。何不造總報。答闕主伴故。
現行是主。種子助發是伴。問若說三塗不造業者。
如何大力鬼。打舍利弗頭。便入地獄。鸚鵡鳥聞四
諦法。而得生天。答此等造別報。此業有力。能助昔
日總報。總報被助巳。便能隨業勢。墜地昇天。又古
德問。人天趣中。定總發業不。答人中北洲。不造總
別二報業。以無分別相。餘三洲即發業。并此洲癡
人不發業。問前言三塗無分別。如何知父母等。如
茲鳥反哺。猫狗識人。知人瞋喜。答此不是分別煩
惱。彼任運分別。非煩惱分別


△三疑後三見。】


「疑後三見容四受俱爾時得與憂相應故。」


【音義 疑後三見。四俱除苦。問疑何容喜。釋曰。欲
界繫疑。猶豫未來無苦等事。亦與喜相應故。問二
取何憂。釋曰。二取若緣憂俱見戒。及所依蘊。如投
灰拔髮等事。得與憂相應故。邪見喜憂受俱。其義
易知。故不釋也。
[006-0648c]


△四身邊二見初初師。】


「有義俱生身邊二見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


【音義 先釋俱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三受俱。
何非苦俱。以此二見。不與五識相應故。何非憂俱。
俱生二見。唯屬有覆無記性故。論說憂根。非無記
故。次明分別二見。四俱除苦。云何有憂。釋曰。執苦
俱蘊。為我我所。常樂俱蘊。為我我所斷。爾時得與
憂相應故。


△次次師。】


「有義二見苦俱生者廣說如前餘如前說。」


【音義 先正釋。謂俱生身邊二見。非唯喜樂捨俱。
亦通苦受。何者。純受苦處。苦相應故。論說下。次證
成。廣說如前者。指前第五卷釋三受中文。餘如前
說者。謂分別二見相應受者。准前初解。


△次隨麤相釋初惑受對論。】


「此依實義隨麤相者邪見及疑四俱除苦。」


【音義 初句結前。隨麤下正明。隨麤相者。是一往
明其梗槩之意。亦即隨轉理門。如文可思。


△次兼界地論。】


「貪癡俱樂通下四地餘受俱起如理應知。」


【音義 謂貪癡相應樂受。於九地中。通下四地。即
欲界乃至第三禪也。不通上者。以上五地。唯捨俱
故。餘七俱樂。除欲界。通初二三禪。除欲界者。以此
餘七。唯在意地。意地之樂。非欲界故。不言瞋者。若
[006-0649a]
在欲界。瞋非樂故。上二界不行瞋故。疑與獨行癡。
欲界唯憂捨。色無色界。及餘惑餘受俱起。所通界
地。准思可得。


補遺 餘七俱樂者。餘七除貪瞋癡三。餘慢疑及
五見七種。但與意識相應。欲界無意地樂故除之。
疑及獨行無明。亦唯意相應故。欲界無苦樂受。前
云欲疑無苦。亦喜受俱。今不言者。前約細相說。今
隨麤相。疑惑未決。安得有喜。餘上二界。餘七煩惱。
與餘喜苦。如理應知。


△五別境相應門。】


「此與別境幾互相應見非慧俱不異慧故。」


【音義 初句總徵。貪瞋下。釋貪瞋癡慢。容與別境
五俱。問此四行相麤動。何容與定俱耶。釋曰。如戲
忘天。專注一境。起貪瞋癡。得有定故。疑及五見。各
容四俱。疑除勝解五見。不與慧俱。疑不審決。見即
慧故。


△六三性相攝門。】


「此十煩惱何性所攝雖數現起不障善故。」


【音義 先徵。瞋唯下次釋。十中瞋唯不善性攝。餘
九通不善有覆無記二性。上二下。釋通二性。謂上
二界所繫餘九。若俱生。若分別。恒為定力之所伏
故。唯是有覆無記性攝。若欲界繫餘九。分別起者。
唯不善攝。以能發起惡趣行故。若是俱生。通二性
攝。發惡行者。亦不善攝。不發惡者。唯無記攝。當知
[006-0649b]
下別釋。俱生二見。唯無記攝。不通不善。以定不發
業故。起不障善故。


△七界繫現緣門初徵。】


「此十煩惱何界繫耶。」


【△次釋初三界繫屬。】


「瞋唯在欲餘通三界。」


【△次三界現起初明下不起上惑。】


「生在下地未離下染俱生諸惑皆容現前。」


【音義 生在下地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在前
者。謂未離下染。上染不現。如生欲界。未離欲界煩
惱。初禪煩惱。必不現前。乃至未離無所有處煩惱。
非非想處煩惱。必不現前。要離下染。得彼初禪。乃
至非非想地根本定者。彼地煩煩。容現前故。諸有
漏下。釋離下染起上惑義。諸有漏道。謂凡外所修
世間味禪也。即四禪八定。以無二空觀智故。不能
伏分別起惑。及第七識中俱生細惑。由有厭下苦
麤障等。六行心故。而能伏除六識中俱生麤惑也。
漸次證得根本定者。謂如伏除欲界俱生麤惑。即
得初禪上根本定。伏初禪乃至無所有處麤惑。即
得非想上根本定。故云漸次。彼但迷事者。此六識
中。俱生麤惑。任運起故。不障理故。依外門轉者。緣
外五塵。而生起故。散亂麤動。正障彼定故。伏此下
地俱生麤惑。得彼上地定巳。然後彼上地分別。及
細俱生。皆容現前。
[006-0649c]


△次明上能起下惑初正釋。】


「生在上地下地諸惑起下潤生俱生愛故。」


【音義 生在上地。下地諸惑。皆容現起。生第四下。
釋成起下。第四定者。謂第四禪中。無想天也。中有
中者。謂有外道。於欲界中。修得無想定。有謂得阿
羅漢果後。生彼天。果報既滿。將生下時。見中有身
起。便誹謗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由謗此故。墮無
間獄。如經云。無聞比丘。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即此
便是生上起下分別之實事。身在下。釋起俱生。其
義准思。


補遺 潤生愛者。於後有處。任運染著。如入胎時。
於父母邊。起顛倒愛之類是也。


△次通妨。】


「而言生上不起下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


【音義 有處言生上不起下者。但依多分。非無少
分。不起下故。


△三三界相緣初下惑緣上初正釋。】


「下地煩惱亦緣上地餘五緣上其理極成。」


【音義 初句總標。下惑緣上。瑜伽下引證。貪緣上
地。既說下例推。瞋亦緣上。離欲地者。謂上二界也。
總緣下。次明身邊慢三。得緣上地。總緣諸行等者。
謂有外道。總緣三界色心諸行。執為我及我所。計
我斷常。高舉於他。故身邊慢。亦得緣上。餘五下。例
餘五惑。謂貪等五。既得緣上。餘癡等五。得緣上地。
[006-0650a]
其理極成餘癡等五。謂癡疑見取戒取邪見


△次通妨。】


「而有處言貪瞋慢等邊見必依身見起故。」


【音義 或依別緣者。謂約唯緣自地。故說貪等不
緣上地。不見世間執他地法。為我我所。故說身見
不緣上地。又邊執見。依身見起。不見世間執他地
我。而起斷常。故說邊見不緣上地。作此釋者。皆依
麤相。一往而說。理實貪等得緣上地。義見前文。


△次上惑緣下初正釋。】


「上地煩惱亦緣下地疑後三見如理應思。」


【音義 初句總標。上惑緣下。說生下引證。慢緣下
地。總緣下釋。身邊貪三。得緣下地。總緣諸行等者。
前約欲界。此言上界。謂有外道生上界者。總緣諸
行。執為我及我所。而起斷常。深生染著。是故此三
亦得緣下。疑後下。例餘四種。不言瞋癡者。上界不
行瞋故。癡徧染故。


△次通妨。】


「而說上惑不緣下者彼亦多分或別緣說。」


【△八學等相攝門。】


「此十煩惱學等何攝非學無學彼唯善故。」


【音義 先徵。次釋。非學位攝。亦非無學位攝。何者。
彼二位中。唯善俱故。唯是非二所攝。以十唯染故。


△九三斷相攝門初徵。】


「此十煩惱何所斷耶。」
[006-0650b]


【△次釋初簡非所斷。】


「非非所斷彼非染故。」


【△次明見修斷初總明。】


「分別起者唯見所斷唯修所斷細難斷故。」


【△次別釋初約麤相釋唯見所斷初明十皆
頓斷。】


「見所斷十實俱頓斷以真見道總緣諦故。」


【補遺 以真見道。總緣三界四諦。諦既頓明。迷諦
之惑亦應頓斷。此以所迷對顯能迷。


△次廣明迷諦相初標。】


「然迷諦相有總有別。」


【△次釋初總迷。】


「總謂十種皆迷四諦滅道是彼怖畏處故。」


【音義 苦集是彼因依處者。集謂煩惱種現。即是
彼因。苦謂果報身心。即彼依處。滅道是彼怖畏處
者。滅即斷果。道即道品。障治相違。故言是彼怖畏
處。由斯十惑迷四諦理。故令有情不能知苦斷集。
慕滅修道。


△次別迷初總明。】


「別謂別迷四諦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


【音義 二唯迷苦者。集滅道三。不起身邊二見故。
二見但迷苦諦。八通迷四者。餘八皆迷四諦理故。


△次別釋初二唯迷苦。】


「身邊二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苦諦故。」
[006-0650c]


【音義 謂前云。二唯迷苦者。即是身邊二見。此二
唯果處起。苦是世間果報五蘊。二見唯迷此果起
故。云何知之。別空非我屬苦諦故。謂真見道位中。
別修空觀。及無我觀。對治身見。及邊執見。此二觀
者。唯觀苦諦境故。


△次八通迷四初明十總迷苦。】


「謂疑三見親迷苦理不共無明親迷諦理。」


【音義 此釋苦諦。合兼身邊。故有十也。文中先明
親迷有四。謂疑與身見邊見邪見。准瑜伽第五十
八卷中釋云。云何迷苦有十隨眠。略五取蘊。總名
為苦。愚夫於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迦耶見。五
句見我。餘見我所。是名迷苦薩迦耶見。即用如是
薩迦耶。以為依止。於五取蘊。見我斷常。故邊執見
亦迷於苦。又諸邪見。謂無施等。乃至妙行惡行業
果。及與異熟等。如是名為迷苦邪見。若有外道。於
此諸見。不定信受。亦不一向。誹謗如來所立苦諦。
但於苦諦。心懷猶豫。此及所餘。於苦猶豫。是迷苦疑。
二取下。次明疎迷有五。謂見取。戒取。及貪恚慢。論
云。若有見取。妄取迷苦所有諸見。以為第一。謂能
清淨解脫出離。如是名為迷苦見取。若有妄取隨
順此見。此見隨法所受禁戒。以為第一。能得清淨
解脫出離。此戒禁取。是迷苦諦。若於如是自所起
見。寶愛堅著。如此見貪。是迷苦貪。若於異分他所
起見。心懷違損。是迷苦恚。若恃此見。心生高舉。是
[006-0651a]
迷苦慢。相應下。次明無明具親疎二義。論云。若有
無智。與此諸見及疑貪等煩惱相應。若唯於苦獨
行無智。如是竝名迷苦無明。此十煩惱。皆迷苦諦。
苦見所斷。


補遺 貪自見。恚他見。慢彼眷屬相應無明。與九
同迷者。謂同疑三見四。親迷苦理。同二取貪恚慢
五。疎迷苦理。


△次明八通迷三。】


「疑及邪見親迷集等由怖畏彼生憎嫉故。」


【音義 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
謂見取戒取。及貪恚慢。亦疎迷集滅道三諦。如前苦諦不異。論云。云何迷集。
有八隨眠。謂諸沙門。若婆羅門。謗因邪見。或計自
在等是一切物生者。化者及與作者。此惡因論。所
有邪見等。是迷集諦所起邪見。若有見取。取彼諸
見。以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迷集諦所起
見取。若於隨順此見諸法所受戒禁。以為第一能
得清淨。廣說如前。是迷集諦戒禁取。餘疑貪等。如
前應知。如是八種身邊二見。如前迷苦起。此中迷集滅道。故唯八種。煩惱
隨眠。迷於集諦見集所斷。云何迷滅有八隨眠。謂
諸沙門。若婆羅門。計邊無邊。不死矯亂。諸見一分。
乃至撥無世間真阿羅漢。所有斷德。誹謗滅諦等。
如是諸見。是迷滅諦所起邪見。若有見取。取彼諸
見。以為第一。廣說如前。是迷滅諦所起見取。若於
隨順彼見諸法所受戒禁。取為第一。廣說如前。是
[006-0651b]
迷滅諦戒禁取。所餘貪等。如前應知。如是八種煩
惱隨眠。迷於滅諦。見滅所斷。云何迷道有八隨眠。
謂撥無世間真阿羅漢。乃至廣說。此中所有誹謗
一切智為首。有為無漏。當知此見。是迷道諦所起
邪見。又諸外道謗道邪見。彼謂沙門喬答摩種。為
諸弟子。說出離道。實非出離。由此不能盡出離故。
佛所施設無我之見。及所受持禁戒隨法。是惡邪
道。非正妙道。如是亦名迷道邪見。又彼外道作如
是計。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能盡能出一
切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見。若有見取。取彼邪見。
以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如是名為迷道見
取。若於隨順彼見諸法所受禁戒。取為第一。能得
清淨解脫出離。是名迷道戒禁取。所餘貪等。迷道
煩惱。如迷滅諦。道理應知。如是八種煩惱隨眠。迷
於道諦。見道所斷。然瞋下。重解瞋亦親迷滅道。論
云。謂於滅諦。起怖畏心。起損害心。起恚惱心。如是
瞋恚。迷於滅諦。迷道准知。上來總別迷諦。若約總
迷而言。欲界四諦。有四十品。上二界。每諦除瞋。合
有七十二品。則二界都有一百十二品煩惱隨眠。
若依別迷而言。欲界四諦。有三十四品以集滅道三諦。不起
身邊二見故。上二界合有六十品。則三界共有九十四

品煩惱隨眠。即經所謂八十八使見所斷者。是也。


△三結。】


「迷諦親疎麤相如是。」
[006-0651c]


【補遺 上約分別惑說。故云麤相。


△次依委細釋通修所斷初標後指前。】


「委細說者貪瞋慢三見疑俱生隨應如彼。」


【音義 此中俱生。是相應義。謂分別起貪瞋慢三。
見疑相應起者。隨應如彼見道所斷。見字指五見。
謂邪見二取。并身邊二見。疑相應者。


補遺 委細說者四字。下俱生章標文。貪瞋至隨
應如彼。又復指前見道所斷之惑。謂前分別者。巳
如彼也。下文俱生二見。至故修所斷文字。正是委
細說者。


△次釋成修斷初五別迷苦諦。】


「俱生二見及彼相應細難斷故修道方斷。」


【合響 謂若俱生身邊二見俱生二見。謂一分任運所起身。邊二見
及此二見相應。愛慢無明。此五雖迷苦諦。細故難
斷。修道方斷。不言瞋者。以修道位中。不與二見俱
起故。


△次四通迷四諦。】


「瞋餘愛等迷別事生不違諦觀故修所斷。」


【合響 瑜伽云。云何修道所斷諸漏。謂欲界瞋恚。
三界三種貪慢無明。由彼長時修習正道。方能得
斷。是故應為修道所斷。餘者對上與二見相應
之愛等說。謂此四惑。但別迷事起。與諦理觀智不
相違故。亦修所斷。巳上修道所斷。俱生細惑。欲界
有六。即上所說二見愛慢無明。及迷事瞋。上二界
[006-0652a]
除瞋。三界合有十六品隨眠。即八十一品思惑。


△十隨境立名門初有事無事煩惱。】


「雖諸煩惱皆有相分名緣有事無事煩惱。」


【音義 諸煩惱皆有相分者。如初卷云。自心內蘊。
一切皆有而所仗質。或有或無者。如前云。自心外
蘊。或有或無。謂諸煩惱。若緣現有實境。則所仗質
或有。名緣有事煩惱。若緣獨影無質。如過未及空
華等境。則所仗質或無。名緣無事煩惱。


△次有漏無漏煩惱。】


「彼親所緣雖皆有漏名緣有漏無漏煩惱。」


【音義 彼親所緣皆有漏者。能變之心。唯煩惱故。
而所仗質通無漏者。緣苦集。名緣有漏煩惱。道滅
屬無漏故。


△三事境名境煩惱。】


「緣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緣分別所起名境。」


【音義 緣自地境相質相似。皆有體故。名為事境。
緣道滅諦。與他地境。曾未修證。及見聞故。目為名
境。意顯但有名字。而無質故。境有二十。文具顯揚。
此但有六。


△十一結例餘門。】


「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四諸隨煩惱初結前問後。】


「巳說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惱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006-0652b]


「頌曰隨煩惱謂忿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略釋通名
初正釋名。】


「論曰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


【合響 開蒙。問名。答隨其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
故。名隨煩惱。問分位差別者。謂忿等十。及失念不
正知放逸。此十三法清涼云。此十三法假染心所。是貪等分位差別。是根
本家差別分位。問等流性者。答謂無慚。無愧。掉舉。
惛沉。散亂。不信。懈怠。此之七法。雖別有體。是根本
家等流性故。問此七法。既別有體。何名等流。答根
本為因。此得生故。名為等流


補遺 分位差別。指無自體者言。等流性。指有自
體者言。


△次分類別。】


「此二十種類別有三徧染心故名大隨煩惱。」


【合響 開蒙。問此隨復有差別義否。答其類有三。
謂大中小。問誰為小等。答謂忿等前十。名為小隨。
無慚無愧二為中隨。掉等後八為大隨。問約何名
小中大。答約其三義。無者名小。具一名中。三義名
大。問三義者何。答一自類俱起。二徧染二性。三徧
諸染心。問請總示法自類俱等。答忿等十法。各別
起故。自類不俱。闕初義。唯是不善。闕第二義。徧染
二性。染二性者。不善有覆。既闕有覆。故知不徧一
切染心。闕第三義。此之十法三義。皆無名小。問中
[006-0652c]
隨者。答無慚愧二。自類俱起。具初義。既唯不善。如
小隨十。亦闕後二。前云具一。名中隨也。問大者。答
掉等八法。自類俱起。具初義。通不善及有覆性。具
第二義。既具二性。通染二性。便具第三徧諸染心
既具三義。名之為大。結成頌曰。自類俱二性。徧一
切染心。小無中有初。大隨具三義


補遺 古疏云。然忿等十。自類相望。各別而起。非
不共他。中大隨惑。俱行位局故。名之為小。無慚愧
二。自類得俱。行通忿等。唯徧不善。位局後八。但得
名中。掉舉等八。自得俱生。但染皆徧。得俱生故。不
可名小。染皆徧故。不得名中。二義既殊。故八名大。


△次廣釋別相初小隨初釋忿。】


「云何為忿依對現前離瞋無分忿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懷下轉解。身表業者。即執
持器仗。與彼鬬諍。不善業也。瑜伽論曰。若瞋恚纏。
能令面貌慘裂奮發。說名為忿。若煩惱纏。能令發
起執持刀杖。鬬訟違諍。故名憤發。瞋一分攝。


△二釋恨。】


「云何為恨由忿為先離瞋無別恨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結下轉解。謂結恨者。不能
容耐。恒熱惱故。亦瞋一分攝。


△三釋覆初釋體用。】


「云何為覆於自作罪後必悔惱不安隱故。」


【音義 為於自所作罪。恐失利養名譽。瞞眛隱藏。
[006-0653a]
是為覆體。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時必
定追悔憂惱。不安隱故。


△次明分位初師唯癡攝。】


「有義此覆癡一分攝不懼當苦覆自罪故。」


【音義 初釋唯癡分攝。何者。論唯說覆癡一分故。
不懼當苦覆自罪者。由迷闇故。


△次師貪癡攝。】


「有義此覆貪癡一分不可執為唯是貪分。」


【音義 次釋貪癡各一分攝。何者。恐失利養覆自
罪者。是貪義故。論據下通論意。謂論說覆唯癡分
者。據麤顯說。非委細言。例如說掉是貪分攝。亦據
麤顯。若委細言。徧諸染心。非但貪分。此亦應爾。


△四釋惱。】


「云何為惱忿恨為先離瞋無別惱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忿恨為先者。謂忿觸不饒益
境。恨懷不捨。而為先導。狠戾者。謂凶狠乖戾。謂追
下轉解。蛆螫者。蟲行毒也。凶鄙麤言。傷害他人。如
蜂蝎之行毒。故瞋一分攝。


補遺 忿恨惱。皆瞋為體。然忿緣現在。恨緣過去。
惱追過去而解現在。忿發身業。恨專意業。惱發口
業。是三種差別之相。


△五釋嫉。】


「云何為嫉殉自名利離瞋無別嫉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殉者以身循物也。謂嫉下轉
[006-0653b]
解。瞋一分攝。


△六釋慳。】


「云何為慳躭著財法離貪無別慳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慳下轉解。貪一分攝。


△七釋誑。】


「云何為誑為獲利譽離二無別誑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矯下轉解。邪命事不出五
種。一詐現奇特。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聲
現儀。五為他說法。此五為利。皆稱邪命。此即下明
分位。貪癡一分為體者。為獲利譽故。昧於諦理。矯
有德故。


△八釋諂。】


「云何為諂為罔他故離二無別諂相用故。」


【音義 先正釋體用。謂諂下轉解。此亦下明分位。
貪癡分攝。


△九釋害。】


「云何為害於諸有情瞋害別相准善應說。」


【音義 體用分位。義竝如文。瞋害別相准善應說
者。瞋斷物命。害損惱他。瞋障大慈。害障大悲。瞋是
全體。害是少分。瞋是自體。害是他體。是二別相。


△十釋憍。】


「云何為憍於自盛事離貪無別憍相應故。」


【音義 於自盛事者。瑜伽論說。憍有七種。一無病。
二少年。三長壽。四族姓。五色力。六富貴。七多聞。醉
[006-0653c]
傲者。於諸尊重及以福田。心不謙敬。貪一分為體
者。染著盛事。即貪義故。


△次中隨初正釋初無慚。】


「云何無慚不顧自法障慚生長諸惡行故。」


【音義 俱舍云。不重賢善。名為無慚。謂於諸功德。
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
慚。對法釋曰。功德謂戒定慧。有德人者。有戒定慧
人。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


△次無愧。】


「云何無愧不顧世間障愧生長諸惡行故。」


【音義 翻前善愧。義可思準。


△次通簡初會通顯揚。】


「不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


【△次正簡通別初斥外家執通為別。】


「若執不恥為二別相復違論說俱徧惡心。」


【△次示別相皆徧染心。】


「不善心時隨緣何境所緣不異無別起失。」


【△三復會聖教。】


「然諸聖教說不顧自他者是彼等流非即彼性。」


【音義 巳上釋義。竝翻善位慚愧中說。


△三大隨初掉舉初釋體用。】


「云何掉舉令心於境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音義 能障行捨等者。行捨令心於境靜住。此令
心等於境不寂。是故能障。奢摩他。此云止息妄體
[006-0654a]
真心不易解。即是止義。此令心等。不寂靜故。息妄
義無。故亦障之。


△次明等流初師貪分攝。】


「有義掉舉貪一分攝此由憶昔樂事生故。」


【音義 初釋掉舉。唯貪分位。無別有體。何者以論
說。為貪分攝故。追憶往昔所貪樂事。得有此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掉舉非唯貪攝而貪位增說為貪分。」


【音義 先斥前解。非唯貪攝以論說此徧染心故。
謂彼論說掉徧染心。若執唯貪。則不徧瞋癡等。寧
不違論。又掉下次申巳釋是共相攝意。謂掉舉以
不寂靜為體。不寂靜者。是諸煩惱共相以諸煩惱。
皆有不寂靜義故。掉舉離此不寂靜。無別相故。故
知掉舉是諸煩惱。共相攝耳。雖依下次通妨難云。
既共相攝論何說此而為貪分。釋意可知。


△三師等流性初正立有性。】


「有義掉舉別有自性徧諸染心如不信等。」


【音義 量云。掉舉是有法。別有自性宗。因云徧染
心故如不信等。


△二斥初師非。】


「非說他分體便非實勿不信等亦假有故。」


【音義 由初解云。論說貪分故無別體。此斥云。非
說他分等。


△三釋世俗妨。】
[006-0654b]


「而論說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隨他相說。」


【音義 妨云。論說掉舉是世俗有。今言有性。豈符
彼論。釋云。論說世俗有者。是隨他貪相說。例如睡
眠。雖實有體。隨他無明相說。而論亦言世俗有故。
此亦應爾。故不相違。


△四正立別相。】


「掉舉別相謂即囂動令俱生法不寂靜故。」


【音義 謂囂浮躁動是掉舉相。由囂動故。能令俱
生心等法。不寂靜故。稱掉舉。


△五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別此相故不寂靜非此別相。」


【音義 斥意云。既別障止。必有別相。不應以共。而
為此別。


△二惛沉初釋體用。】


「云何惛沉令心於境能障輕安毗鉢舍那為業。」


【音義 令心於境無堪任者。謂若惛沉現在前時。
心無所堪。不能明了色等境故。能障輕安等者。輕
安令心遠離麤重有勝堪能此則反是。故能障之。
毗鉢舍那此云觀。於諸境相。明了緣生。即是觀義。
此令心等無堪任故。明了義無。


△次明等流初師癡分攝。】


「有義惛沉癡一分攝惛昧沉重是癡相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惛沉非但癡攝而癡相增但說癡分。」
[006-0654c]


【音義 初句斥前非但癡攝。謂無下次申巳釋。是
共相攝。雖依下次通妨。


△三師等流性初正立有性。】


「有義惛沉別有自性如不信等非即癡攝。」


【音義 雖名癡分而是等流者。謂論雖云是癡分
攝。然是癡之等流。非彼分位。故別有體。比量可知。


△二通世俗妨。】


「隨他相說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實有性。」


【音義 而論說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隨他相說
他相即癡


△三正立別相。】


「惛沉別相謂即懵重令俱生法無堪任故。」


【音義 懵目不明也。由懵重不明故。令俱生心等
法無堪任。故名惛沉。


△四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別惛沉故無堪任非此別相。」


【音義 斥云既別障觀。必有別體。不應以共。而為
此別。


△五與癡辯異。】


「此與癡相有差別者正障輕安而非迷闇。」


【音義 癡相迷闇。正障無癡。惛沉懵重。正障輕安。
是二別相。


△三不信初釋體用。】


「云何不信於實德能謂不信者多懈怠故。」
[006-0655a]


【△次明等流初翻信顯相。】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


【音義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者。謂於實事理中。不
深忍真淨德中。不深樂世出世善。不希望。


△次正立別相。】


「然諸染法各有別相是故說此心穢為性。」


【△三簡不忍等。】


「由不信故於實德能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音義 謂由心穢故。於實等不忍樂欲。非謂不忍
樂欲。別有自性。此簡不忍樂欲。非不信體也。若於
餘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此簡邪欲勝
解。非不信體。


△四懈怠初正明。】


「云何懈怠於善惡品謂懈怠者增長染故。」


【音義 謂善法不勤修。惡法不勤斷。是懈怠性能
障善品精進。增長染法。是為業用。


△次簡異。】


「於諸染事而䇿勤者非淨非染無信不信。」


【音義 無記事有四種。謂威儀路。工巧處。變化。及
異熟。謂於此等無記事中。䇿錄勤行。是欲勝解所
攝。無別有性。如於無記。忍可樂欲。是欲勝解。非淨
故無信。非染故無不信。此亦例爾。


△五放逸初釋體用。】


「云何放逸於染淨品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006-0655b]


【音義 染品不能防淨品不能修肆縱流蕩。是放
逸。性障不放逸。增長惡行。損減善法。所依為用。


△次明分位初正立。】


「謂由懈怠及貪瞋癡總名放逸非別有體。」


【音義 謂放逸依四法立。無別有體。


△次釋妨。】


「雖慢疑等亦有此能障三善根徧䇿法故。」


【音義 妨云慢疑等法。皆不防修。何不依彼。而立
放逸。


△三指同不放逸。】


「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音義 翻前善品不放逸中。豈不防修。是此相用
等文。


△六失念初釋體用。】


「云何失念於諸所緣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次明分位。】


「有義失念念一分攝故論復說此徧染心故。」


【音義 明分位中。釋有三師。初解念攝。次解癡攝。
後解念癡俱一分攝。由前下。出二俱所以。論復說
此徧染心故者。若唯念一分為體者。則不徧諸染
心。非一切煩惱。皆緣曾習境故。若唯癡一分為體
者。是癡不徧癡。又與癡俱煩惱。亦不徧故。須具二
分。方乃徧諸染心。


△七散亂初釋體用。】
[006-0655c]


「云何散亂於諸所緣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次明分位初師癡分攝。】


「有義散亂癡一分攝瑜伽說此癡一分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散亂貪瞋癡攝勝餘法故說為散亂。」


【音義 先立義明貪等三。俱一分攝。說癡下通妨。
謂貪下釋成。


△三師等流性初正立有體。】


「有義散亂別有自體隨他相說名世俗有。」


【△二正立別相。】


「散亂別相謂即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


【音義 躁擾。謂不寧靜。即散亂體。能令俱生心等
法。皆流蕩故。稱散亂。


△三斥前師非。】


「若離彼三無別自體不應別說障三摩地。」


【音義 三摩地。謂正定既別障定非三共相。


△四對掉舉簡初約作用簡初問。】


「掉舉散亂二用何別。」


【音義 問者意謂。掉以囂動為相。散以躁擾為相。
其二作用。復有何別。


△次答。】


「彼令易解此令易緣而於相續有易義故。」


【音義 易解者。易其能知之心。易緣者。更其所緣
之境。謂掉令心念念轉易。散令所緣剎那不專。是
[006-0656a]
謂此二別用。問一剎那心。當生即滅。無容從此轉
至餘方。寧有易解易緣之義耶。釋意可思。


△次約徧染簡初問。】


「染污心時由掉亂力常令念念易解易緣。」


【音義 問意云。染污心時。由此二力。今解緣易。是
則染心。常應念念易緣。方顯此二徧。諸染心。或有
染心。不易之時。此應不徧。


△次答。】


「或由念等力所制伏故掉與亂俱徧染心。」


【音義 答意云。染心起時。由此二故。理實常應念
念易解易緣。或由念等力。伏者暫住義故。俱偏染
念等者等於定也。


△八不正知初釋體用。】


「云何不正知於所境觀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次明分位。】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論復說此徧染心故。」


【音義 釋有三師。初唯慧攝。次唯癡攝。後解俱攝。
前影略故。徧染心故。


△三釋與并及言初顯隨煩惱非唯二十。】


「與并及言顯隨煩惱但名隨煩惱非煩惱攝故。」


【音義 雜事等說者。瑜伽第五十八卷云。云何名
隨煩惱。略由四相差別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
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於各別不善心起。四善不
善無記心起。非一切處。非一切時。謂無慚無愧。名
[006-0656b]
通一切不善心起。隨煩惱放逸掉舉惛沉不信懈
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此十隨煩惱。通
一切染污心。起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此十隨
煩惱各別。不善心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尋伺惡
作睡眠。此四隨煩惱。通善不善無記心起。非一切
處。非一切時。若有極久尋求伺察。便令身疲念失。
心亦勞損。是故尋伺。名隨煩惱。若雜事中。世尊所
說。諸隨煩惱。廣說乃至愁嘆憂苦隨煩惱等。及攝
事分。廣所分別。如是一切諸隨煩惱皆是。此中四
相差別。隨其所應相攝應知。此即多種隨煩惱
也。隨煩惱名亦攝煩惱。以隨煩惱。是前根本等流
性故。故等流名通。分位名局。煩惱同類餘染污法
但可名隨。不名根本。以餘染法。非前根本攝故。有
多種故。攝根本故。攝餘染故。非唯二十。華嚴鈔第
十三卷之四。引雜集論云。隨煩惱者。謂所有諸煩
惱。皆是隨煩惱。有隨煩惱。非是煩惱。釋曰。非煩惱
者。所謂忿等但隨大惑名隨煩惱。而非根本。名非
煩惱。而貪瞋癡名隨煩惱者。心法由此隨煩惱故。
隨煩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
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為貪瞋癡。隨所惱亂。心
恒染污。釋曰。論意云。一切煩惱根本隨惑隨逐眾
生令心心所。隨順染污。故皆名隨。是以疏云。隨他
生故。他即眾生。由惑隨生。故生惑隨正是經意。謂
諸行人心隨貪等。是諸煩惱名局。隨煩惱名通。
[006-0656c]
故非唯二十也。


△次簡頌所說唯有二十。】


「唯說二十隨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麤故。」


【音義 非煩惱者。簡去隨煩惱中。根本煩惱。即貪
等唯染。簡去通三性隨煩惱。即尋伺等唯麤。簡去
通細隨煩惱。即愁嘆等。頌中唯取染麤之隨煩惱。
故唯二十。


△三結示餘染皆此所攝。】


「此餘染法或此分位隨其類別如理應知。」


【合響 謂此二十隨煩惱之餘染法。或是此分位。
或是此等流。皆此隨煩惱所攝。其餘染法中。或分
位性。或等流性。應隨其類之差別。以理準知。


△次諸門分別十二初假實門。】


「如是二十隨煩惱中所引理教如前應知。」


【音義 忿等小十。及大隨中。放逸失念不正知。定
是假有。唯瞋貪等分位立故。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此四定實。前引教理。巳極成故。掉等三種。有義是
假。有義是實。如前應知。


△二俱生分別門。】


「二十皆通俱生分別隨二煩惱勢力起故。」


【音義 隨二。謂俱生分別。


△三自類相應門初小隨。】


「此二十中小十展轉行相麤猛各為主故。」


【音義 謂二十之中小十自類定不俱起。以各為
[006-0657a]
主。相麤猛故。


△次中隨。】


「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隨應皆得小大俱起。」


【音義 無慚無愧。唯於一切不善心。俱與小大隨
皆得俱起。不徧有覆。故言隨應。以大八一分。通不
善性者。中二與之俱起故。


△三大隨初正釋。】


「論說大八徧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


【音義 不信等八。若不善心。俱小七中二。若不善
有覆二性。俱誑諂憍小三。皆容俱起。論說八大徧
染心故。


△次通妨。】


「有處說六徧染心者以惛掉等違唯善故。」


【音義 瑜伽論說。六徧染者。彼論意云。惛掉增盛
時。互不容俱故。於八中。除惛掉二也。集論但說五
徧染者。彼論意云。惛掉等五解通二性。違唯善法
故。於八中。除失念散亂不正知也。


補遺 失念不正知二法若癡一分攝者。徧染心
念慧一分攝者。不徧染心散亂一法。雖通不善。及
有覆無記。然有時被制伏故。所以亦說不徧也。


△四諸識相應門。】


「此唯染故非第八俱中大相通五識容有。」


【音義 藏識無覆故。全無末那。唯有大八。第六全
具。五識唯大中。
[006-0657b]


補遺 取捨差別。如上應知者。如上說五徧六徧
不同。


△五諸受相應門初依實義釋。】


「由斯中大五受相應如煩惱說實義如是。」


【音義 由斯者。承上第六前五中大俱義顯此二
隨五受容俱小十俱受有二解。初解謂。忿等七。唯
喜憂捨三受相應諂誑憍三四俱除苦。次解謂。忿
等七四俱除樂諂誑憍三五受俱起。此受俱下。舉
前例釋。由前云。貪瞋癡三。俱生分別。一切容與五
受相應。此忿等七。即前瞋等分位故。亦應與苦俱。
是知二十。多通五受據文云中。大五受相應諂誑憍五受俱起忿等七四俱除
苦。是則二十中。十三煩惱。五受相應故。註云多通者多分通五受也故復例前以顯

初家釋義。猶未盡也。


△次隨麤相釋。】


「若隨麤相忿恨惱嫉中大隨麤亦如實義。」


【音義 謂忿等五小憂捨二受。俱覆慳二小。喜捨
二受。俱諂誑憍三樂喜捨俱中大。俱受如前實義。
得與五受相應。


△六別境相應門。】


「如是二十與別境五故亂與定相應無失。」


【音義 先總明二十。與別境五。皆容俱起。忿等欲
等不相違故。染念下。從難別。釋染念謂失念。染慧
謂不正知。且有問曰。忿等二十。既皆容與別境五
俱。然二十中。有失念不正知。此二亦念慧一分攝。
[006-0657c]
豈有念慧。復與念慧俱耶。釋曰。此二癡分攝者。得
與念慧俱故。復有問曰。念緣曾習。忿緣現前。寧得
亦俱故。釋曰。念亦緣現等。類境者。謂有現境。類似
曾習境故。復又問曰。定亂相違。何容俱起故。釋云
染定等云云


△七根本相應門。】


「中二大八十煩惱俱行相無違貪癡分故。」


【音義 中二大八十。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俱起
此十麤動。彼見疑二種。審且細故。忿恨惱嫉。害此
五容慢癡俱。是瞋分故。所蔑所憎境可同故。癡徧
染故。非貪恚竝者。愛憎二境。必不同故。瞋更不與
瞋俱起故。慳與癡慢容俱起者。是貪分故。癡徧染
故。所染所恃境可同故非貪瞋。竝者貪非貪俱愛
憎境別故。憍唯癡俱非貪恚慢。是貪分故。非貪瞋。
竝與慢解別故。不與慢俱言解別者。謂憍於自盛
事。染著醉傲為性。慢恃巳於他高舉為性。是知憍
唯在自慢。對他說。故云。解別覆誑諂三貪癡慢。俱
是貪癡分故。意謂。此三貪分攝者。不與癡違。癡分
攝者。不與貪慢違耳。


△八三性相攝門。】


「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


【音義 忿等七。小及中隨二。唯不善性。諂誑憍三。
與八大隨。解通二性諂誑憍。若與中二俱名為惡若未至於不顧自他。猶名有
覆無記。大八若與十不善中隨一俱起。則名為惡若與其餘任運煩惱相應。亦但名有覆無記也

[006-0658a]


△九界攝現緣門初三界繫屬。】


「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誑諂欲色餘通三界。」


【音義 小七中二。唯欲界有。諂誑。通欲界色界初
禪。憍及大八。竝通三界。


△次三界現起。】


「身在下地容起上十非正潤生及謗滅故。」


【音義 先明下起上惑。有十一種。謂諂誑憍及大
八隨躭定。於他起憍誑諂者。如生喜樂地等異生
得初靜慮等。自謂淨妙深生耽著故。於上地有情
而起憍等。此即下地起上。小三大八徧染義可知。
若生下。次明上起下惑。後十謂中大隨也。邪見俱
者。謂生第四定中。有身謗解脫者。容與後十。而俱
起故。愛俱者。身在上地。將生下時。起下潤生。俱生
愛者。容與後八相應起故。小十生上。無由起下者。
此非正潤生。及正謗滅故。正潤謂俱生愛。謗滅謂
邪見。


△三三界相緣。】


「中二大八下亦緣上憍不緣下非所恃故。」


【音義 先明中大下惑緣上上緣貪者。如前云。求
上地生味。上定者。即上緣貪大八徧染容與此貪
相應起故。言等者。等於瞋等。前云。既說瞋恚憎嫉
滅道亦應憎嫉。離欲地者。即上緣瞋中。大二隨容。
與此瞋相應起故。小十二解。一云下不緣上一云
嫉等亦得緣上於上地法生憎嫉。故大八下次明
[006-0658b]
上地緣下。謂大八及諂誑。生在上者。得緣下地下
緣慢等。相應起者。如前云。說生上者。於下有情。恃
巳勝德。而陵彼者。得與大八相應起故。梵於釋子
起謟誑者。成實論云。經說梵王捉一比丘手。牽令
出眾。謂言。比丘我亦不知四大。何處無餘盡滅。即
是梵王以謟曲。心。誑釋子也。憍不緣下者。彼下地
法。非上地有情所恃。自盛事故。


△十學等相攝門。】


「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


【音義 皆非學無學攝者。意顯唯通非二位故。此
但下釋意可知。


△十一三斷相攝門初判後十。】


「後十唯通見修所斷親疎等皆如煩惱說。」


【音義 先明後十。謂中大二隨。唯通見修二斷。非
非所斷。見所斷下。釋通見斷。後十迷諦。親疎總別
之義。謂見所斷後十。若與總迷四諦。煩惱相應起
者則總迷四諦。與別迷四諦煩惱。或親或疎相應
起者。則別親疎。迷於四諦。故曰隨應。如煩惱說四
部者四諦部分也。


△次判前十。】


「前十有義唯修所斷於滅道等生嫉等故。」


【音義 次明小十。有二解一。云唯修所斷。一云通
見修斷。依二煩惱勢力起者。釋通二斷。緣他見等
生忿等者。釋通見斷。見所斷下。謂見斷。前十隨所
[006-0658c]
應。緣貪瞋癡慢。總別惑說故。皆通四諦部分。釋總
別迷諦義。如後十隨煩惱說。此中下。釋迷諦親疎
有二解。一云唯疎。一云嫉等亦親。


△十二隨境立名門。】


「然忿等十但緣有事緣有漏等准上應知。」


【音義 謂忿等十但名緣有事。定有本質。方得起
故。若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隨其所應。如煩惱說。】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



音釋



乞約切音却

侯幹切音翰

都黎切音低

徒吊切音弔

直降切音


諸深切音斟

蒲故切。音步。食在口也

吉了。切。驕上聲。又詐也

胡貴
切。音惠。怒恨也


呼昆切。音婚心不明也

都含。切音丹。耳大而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