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16 成唯識論-唐-護法菩薩 (master)




《成唯識論》卷第八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為十因。
云何此依十五處立。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所
起語性。即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
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即能說為所說因。
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
隨起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
處立觀待因。謂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
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三習氣依處。謂
內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
能牽引遠自果故。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
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
起近自果故。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
間緣。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緣。七根依
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八作用依處。謂於所
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餘助現緣。九士
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
[008-0041c]
餘作現緣。十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
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六立攝受
因。謂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
漏故。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
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發
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為法
故。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有為法各於自果
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異因
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
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此
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
等一事業故。十四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
事中能障礙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
能違生等事故。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
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
違因。謂彼不違生等事故。如是十因二因
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
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此說
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
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
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
故。離有現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
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說。或親辦果亦
立種名。如說現行穀麥等種。所餘因謂初
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
種餘故總說為方便因攝。非此二種唯屬
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非唯彼八
名所餘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有尋
[008-0042a]
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此文意
說六因中現種是因緣者皆名生起因。能親
生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非此
生起唯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緣故。非唯
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
或菩薩地所說牽引生起種子。即彼二因。所
餘諸因即彼餘八。雖二因內有非能生因
而因緣種勝顯故偏說。雖餘因內有非方便
因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有尋等地說生起
因是能生因餘方便者。生起即是彼生起因
餘因應知即彼餘九。雖生起中有非因緣
種而去果近親顯故偏說。雖牽引中亦有
因緣種而去果遠親隱故不說。餘方便攝
准上應知。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
十因二因。論說因緣依種子立。依無間滅
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緣。依所餘立增
上。此中種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
六依處中因緣種攝。雖現四處亦有因緣而
多間斷。此略不說。或彼亦能親辦自果如
外麥等亦立種名。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
疎隱顯取捨如前。言無間滅境界處者應
知總顯二緣依處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
有中間二緣義故。或唯五六餘處雖有而
少隱故略不說之。論說因緣能生因攝。增上
緣性即方便因。中間二緣攝受因攝。雖方便
內具後三緣而增上多故此偏說。餘因亦有
中間二緣然攝受中顯故偏說。初能生攝進
退如前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
何處得。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
[008-0042b]
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謂
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
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為法。四者
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五者
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瑜伽等說習氣
依處得異熟果。隨順依處得等流果。真見依
處得離繫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餘依處
得增上果。習氣處言顯諸依處感異熟果
一切功能。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
一切功能。真見處言顯諸依處證離繫果
一切功能。士用處言顯諸依處招士用果
一切功能。所餘處言顯諸依處得增上果
一切功能。不爾便應太寬太狹。或習氣者
唯屬第三。雖異熟因餘處亦有此處亦有
非異熟因而異熟因去果相遠。習氣亦爾
故此偏說。隨順唯屬第十一處。雖等流果餘
處亦得此處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勝行
相顯。隨順亦爾故偏說之。真見處言唯詮
第十。雖證離繫餘處亦能此處亦能得非
離繫而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士用處言唯
詮第九。雖士用果餘處亦招此處亦能招增
上等而名相顯是故偏說。所餘唯屬餘十
一處。雖十一處亦得餘果招增上果餘處
亦能而此十一多招增上。餘已顯餘故此偏
說。如是即說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起
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等流果牽
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初後緣
得。若離繫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
增上緣得。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
[008-0042c]
相違因增上緣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
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緣緣餘三緣
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傍論已了
應辯正論。


本識中種容作三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
謂各親種是彼因緣為所緣緣於能緣者。
若種於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增上緣。
生淨現行應知亦爾。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
作三緣無因緣故。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
作二緣除等無間。自八識聚展轉相望定
有增上緣必無等無間。所緣緣義或無或
有。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非八所仗
質故。第七於六五無一有。餘六於彼一切
皆無。第六於五無。餘五於彼有。五識唯託
第八相故。自類前後第六容三餘除所緣
取現境故。許五後見緣前相者五七前後
亦有三緣。前七於八所緣容有能熏成彼
相見種故。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唯有增上諸
相應法所仗質同不相緣故。或依見分說
不相緣。依相分說有相緣義謂諸相分互
為質起如識中種為觸等相質。不爾無色
彼應無境故。設許變色亦定緣種勿見分
境不同質故。同體相分為見二緣見分於
彼但有增上。見與自證相望亦爾。餘二展
轉俱作二緣。此中不依種相分說但說現
起互為緣故。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緣
能遍緣故。唯除見分非相所緣相分理無
能緣用故。既現分別緣種現生。種亦理應
緣現種起。現種於種能作幾緣。種必不由
[008-0043a]
中二緣起待心心所立彼二故。現於親
種具作二緣與非親種但為增上。種望親
種亦具二緣於非親種亦但增上。依斯內
識互為緣起分別因果理教皆成。所執外緣
設有無用況違理教何固執為。雖分別言
總顯三界心及心所而隨勝者諸聖教中多
門顯示。或說為二三四五等如餘論中具廣
分別。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
相續。頌曰。


「* 19
 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復生餘異熟」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
業。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
故。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
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為習氣。
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
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
此顯當果勝增上緣。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
末。彼取皆二取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
上功能名二取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
彼相應諸因緣種。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是疎
親緣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頌先說。前異熟
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
業異熟果。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
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
性同易感。由感餘生業等種熟。前異熟果
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果。由斯生死輪
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相續。此頌意說由
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離識心心所法為
[008-0043b]
彼性故。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
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
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
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
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
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
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
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
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
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
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
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
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此頌所言
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二取習氣。應
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
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俱等餘文義
如前釋。


復次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發業潤生煩惱名
惑。能感後有諸業名業。業所引生眾苦名
苦。惑業苦種皆名習氣。前二習氣與生死
苦為增上緣助生苦故。第三習氣望生死
苦能作因緣親生苦故。頌三習氣如應當
知。惑苦名取能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
得名。俱等餘文義如前釋。此惑業苦應知
總攝十二有支。謂從無明乃至老死如論
廣釋。然十二支略攝為四。一能引支。謂無明
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
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
[008-0043c]
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
支。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
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此中識種
謂本識因。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
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色種總攝
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
亦然。


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
熟識種名色攝故。經說識支通能所引業種
識種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
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前後。或
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由
斯識等亦說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復
由此說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俱故。三
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
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為
緣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
依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緣
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
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
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
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四所
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
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
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老非
定有附死立支。病何非支。不遍定故。老
雖不定遍故立支。諸界趣生除中夭者將
終皆有衰朽行故。名色不遍何故立支。定
[008-0044a]
故立支。胎卵濕生者六處未滿定有名色
故。又名色支亦是遍有。有色化生初受生
位雖具五根而未有用爾時未名六處支
故。初生無色雖定有意根而不明了未
名意處故。由斯論說十二有支一切一分
上二界有。愛非遍有寧別立支。生惡趣者
不愛彼故。定故別立。不求無有生善趣
者定有愛故。不還潤生愛雖不起然如彼
取定有種故。又愛亦遍。生惡趣者於現我
境亦有愛故。依無希求惡趣身愛經說
非有。非彼全無。何緣所生立生老死所引
別立識等五支。因位難知差別相故依當
果位別立五支。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
滿名色相增。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
觸因觸起受。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依此
果位立因為五。果位易了差別相故總
立二支以顯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為
生厭故說生老死。若至現在為令了知
分位相生說識等五。何緣發業總立無明
潤業位中別立愛取。雖諸煩惱皆能發潤
而發業位無明力增。以具十一殊勝事故。
謂所緣等廣如經說。於潤業位愛力偏增。
說愛如水能沃潤故。要數溉灌方生有芽
且依初後分愛取二。無重發義立一無明。
雖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說是愛
增。諸緣起支皆依自地有所發行依他無
明如下無明發上地行。不爾初伏下地染
者所起上定應非行支。彼地無明猶未起
故。從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緣何受而起
[008-0044b]
愛支。彼愛亦緣當生地受若現若種於理無
違。此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
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
是十二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施
設兩重實為無用。或應過此便致無窮。此
十二支義門別者九實三假。已潤六支合為
有故。即識等五三相位別名生等故。五是
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三唯是
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七分位中
容起染故假說通二餘通二種。無明愛取
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
六唯非色。謂無明識觸受愛取餘通二種。皆
是有漏唯有為攝。無漏無為非有支故。無明
愛取唯通不善有覆無記。行唯善惡。有通善
惡無覆無記。餘七唯是無覆無記。七分位中
亦起善染。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上地
行支能伏下地。即麁苦等六種行相有求
上生而起彼故。一切皆唯非學無學聖者
所起。有漏善業明為緣故違有支故非有
支攝。由此應知聖必不造感後有業於
後苦果不迷求故。雜修靜慮資下故業
生淨居等於理無違。有義無明唯見所斷。
要迷諦理能發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
愛取二支唯修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九
種命終心俱生愛俱故。餘九皆通見修所斷。
有義一切皆通二斷。論說預流果已斷一切
一分有支無全斷者故。若無明支唯見所
斷。寧說預流無全斷者。若愛取支唯修所
斷。寧說彼已斷一切支一分。又說全界一
[008-0044c]
切煩惱皆能結生。往惡趣行唯分別起煩惱
能發。不言潤生唯修所斷諸感後有行皆
見所斷發由此故知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
修所斷。然無明支正發行者唯見所斷。助者
不定。愛取二支正潤生者唯修所斷。助者不
定。又染污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
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應斷。不違道故。然
有二義說之為斷。一離縛故。謂斷緣彼雜
彼煩惱。二不生故。謂斷彼依令永不起。
依離縛斷說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
依不生斷說諸惡趣無想定等唯見所斷。
說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
十樂捨俱。受不與受共相應故。老死位中
多分無樂及容捨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
樂立壞故不說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
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
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少分。除
老死支如壞苦說。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
彼相增所說不定。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
集諦攝業煩惱性故。諸支相望增上定有餘
之三緣有無不定。契經依定唯說有一。愛
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緣義。若說識支是
業種者行望於識亦作因緣。餘支相望無
因緣義。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依
無明時業習氣說。無明俱故假說無明實是
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
唯業有說。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望老死
[008-0045a]
有餘二緣。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
有所緣緣。餘支相望二俱非有。此中且依
隣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說。異此相望
為緣不定。諸聰慧者如理應思。惑業苦三
攝十二者無明愛取是惑所攝。行有一分是
業所攝。七有一分是苦所攝。有處說業全
攝有者應知彼依業有說故。有處說識業
所攝者彼說業種為識支故。惑業所招獨
名苦者唯苦諦攝為生厭故。由惑業苦即
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續。


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
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為
因。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為
緣。所以者何。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
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
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
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
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
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
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
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
說。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
有。如是無明習地為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
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三種意成身。亦名變
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如有
論說。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無上菩
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
理。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
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如諸異生拘煩
[008-0045b]
惱故。如何道諦實能感苦。誰言實感。不爾
如何。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
長時展轉增勝假說名感。如是感時由所
知障為緣助力非獨能感。然所知障不障
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
死苦為。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不定性
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
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
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
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所
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
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
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為
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
大助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
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
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
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
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說。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說二業種子。二
取習氣即前所說二障種子。俱執著故。俱等
餘文義如前釋。變易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
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
餘復生義。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而種定有。
頌偏說之。或為顯示真異熟因果皆不離
本識故不說現。現異熟因不即與果。轉識
間斷非異熟故。前中後際生死輪迴不待
外緣既由內識。淨法相續應知亦然。謂無
[008-0045c]
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
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
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
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
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內識。若唯有
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
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


「* 20
 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 21
 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 22
 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論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說為彼
彼。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
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
若法若我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
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
教推徵不可得故。或初句顯能遍計識。第
二句示所遍計境。後半方申遍計所執若我
若法自性非有。已廣顯彼不可得故。初能
遍計自性云何。有義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
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
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
執種為所緣故。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
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意及
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執我
法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無明俱故。不說
無明有善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不見
[008-0046a]
有執導空智故。執有執無不俱起故。曾
無有執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
切皆名虛妄分別。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
非一切能遍計攝。勿無漏心亦有執故。如來
後得應有執故。經說佛智現身土等種種
影像如鏡等故。若無緣用應非智等。雖
說藏識緣遍計種。而不說唯故非誠證。
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計。識
品雖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
不同故言彼彼。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
說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緣緣故。圓成實性
寧非彼境。真非妄執所緣境故依展轉說
亦所遍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緣
緣故非所遍計。遍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
他起復有何別。有義三界心及心所由無
始來虛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
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
為遍計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
無名依他起。虛妄分別緣所生故。云何知
然。諸聖教說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
為遍計所執。有義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
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
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
遍計所執。諸聖教說唯量唯二唯種種。皆
名依他起故。又相等四法十一識等論皆說
為依他起攝故。不爾無漏後得智品二分應
名遍計所執。許應聖智不緣彼生。緣彼智
品應非道諦。不許應知有漏亦爾。又若二
分是遍計所執。應如兔角等非所緣緣。遍
[008-0046b]
計所執體非有故。又應二分不熏成種後
識等生應無二分。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
有法能作因緣。若緣所生內相見分非依他
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由斯理
趣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
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
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
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
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
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
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
今頌中說初非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
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
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
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
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
離有離無性故。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與彼
依他起非異非不異。異應真如非彼實性。
不異此性應是無常。彼此俱應淨非淨境。
則本後智用應無別。云何二性非異非一。
如彼無常無我等性。無常等性與行等法
異應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共相。
由斯喻顯此圓成實與彼依他非一非異。
法與法性理必應然。勝義世俗相待有故。
非不證見此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
未達遍計所執性空不如實知依他有故。
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
他起性如幻事等。雖無始來心心所法已能
[008-0046c]
緣自相見分等。而我法執恒俱行故不如實
知眾緣所引自心心所虛妄變現。猶如幻
事陽焰夢境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所成
非有似有。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 非不見真如
 而能了諸行
 皆如幻事等
 雖有而非真」



此中意說。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
謂心心所及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事等非
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
夫於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
花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
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
名圓成實。是故此三不離心等。虛空擇滅
非擇滅等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
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
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真如
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定
屬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眾緣生故攝
屬依他。無顛倒故圓成實攝。如是三性與
七真如云何相攝。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
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
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
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
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
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
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
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三性六法相攝
云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無
為皆有妄執緣生理故。三性五事相攝云
[008-0047a]
何。諸聖教說相攝不定。謂或有處說依他
起攝彼相名分別正智圓成實性攝彼真如
遍計所執不攝五事。彼說有漏心心所法變
似所詮說名為相。似能詮現施設為名。能
變心等立為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
總名正智不說能所詮。四從緣生皆依他
攝。或復有處說依他起攝相分別遍計所執
唯攝彼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漏心
及心所相分名相餘名分別。遍計所執都無
體故為顯非有假說為名。二無倒故圓成
實攝。或有處說依他起性唯攝分別遍計所
執攝彼相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
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
為自性故遍計所執能詮所詮隨情立為
名相二事。復有處說名屬依他起性義屬
遍計所執。彼說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
由名勢力成所遍計故說為名。遍計所執
隨名橫計體實非有假立義名。諸聖教中所
說五事文雖有異而義無違。然初所說不
相雜亂。如瑜伽論廣說應知。又聖教中說
有五相此與三性相攝云何。所詮能詮各
具三性。謂妄所計屬初性攝。相名分別隨
其所應所詮能詮屬依他起。真如正智隨其
所應所詮能詮屬圓成實。後得變似能詮相
故。二相屬相唯初性攝妄執義名定相屬故。
彼執著相唯依他起虛妄分別為自性故。
不執著相唯圓成實無漏智等為自性故。又
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三性相攝云何。世
間道理所成真實依他起攝三事攝故。二障
[008-0047b]
淨智所行真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辯中邊
論說初真實唯初性攝共所執故。第二真實
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故。後二
真實唯屬第三。三性四諦相攝云何。四中一
一皆具三性。且苦諦中無常等四各有三性。
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性常無故。二起盡無
常。有生滅故。三垢淨無常。位轉變故。苦有
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執所依取故。二事相
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
者。一無性。空性非有故。二異性空。與妄所
執自性異故。三自性空。二空所顯為自性
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
無我。與妄所執我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
我所顯為自相故。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
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執彼習氣假立彼名。
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
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自性不生故。二
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三本性滅。謂真
如故。道諦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計所執
故。二永斷道。能斷依他起故。三作證道。能
證圓成實故。然遍知道亦通後二。七三三
性如次配釋。今於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實
如理應知。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
相攝云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願相如
次應知。緣此復生三無生忍。一本性無生
忍。二自然無生忍。三惑苦無生忍。如次此
三是彼境故。此三云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
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
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
[008-0047c]
知即此三性。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真如
勝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三行
勝義。謂聖道勝為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
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遍計所執都非智所行。以無自體非所
緣緣故。愚夫執有聖者達無亦得說為凡
聖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圓成實性唯聖
智境。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
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
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
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若無
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
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此三
為異為不異耶。應說俱非無別體故妄執
緣起真義別故。如是三性義類無邊。恐厭
繁文略示綱要。
《成唯識論》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