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16 成唯識論-唐-護法菩薩 (master)




《成唯識論》卷第三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
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
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
故。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
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
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
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
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
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
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
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
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
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
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
[003-0011c]
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
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
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隣近引發勝
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
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
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
定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
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
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
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
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
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
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
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捨
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
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
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想
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
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謂
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
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
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
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
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
[003-0012a]
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
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
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
住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
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
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
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
故此但與捨受相應。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
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
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如
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
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
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
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
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
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
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
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
斷故定非異熟。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
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污者。
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
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
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
故此唯是無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
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
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
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003-0012b]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
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
性故。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
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
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
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
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
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
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又若觸等亦能受
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
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
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
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
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剎
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誰言觸等亦能受
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
種。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
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
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
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
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
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
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
頌有重言失。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咸相例者定
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
等相應。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
謂一切。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
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
[003-0012c]
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
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
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
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
果法爾。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
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
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瀑流
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
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又如瀑流
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
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如是法喻
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
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
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
恒轉如流。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
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過去未來
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
緣起正理。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若不摧邪
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
方成非斷。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
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
離斷常。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
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
離斷常。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
預我宗。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
本有故。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
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
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
[003-0013a]
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
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
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
順修學。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
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
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
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
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
難誰有智者捨此信餘。彼有虛言都無實
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
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
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
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
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
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
同依一體理必不成。經部師等因果相續
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阿
羅漢位方究竟捨。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
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麁重永遠離
故說之為捨。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
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
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云何知
然。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
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
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
故。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
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
[003-0013b]
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
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
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
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
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又不動地已上菩
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
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剎那剎那轉增進
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
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
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捨阿賴耶名。
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有義初地已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
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
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
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
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
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
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
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
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
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
阿羅漢。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
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
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
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
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
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
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
[003-0013c]
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
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
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然阿羅漢斷此識
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
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
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
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
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
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
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
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
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攝藏
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
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
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
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
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
無記法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
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
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
八識故如契經說。


「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
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
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然第
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
[003-0014a]
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二無漏
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
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恒相應故。常樂
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恒印持故。於
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
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
污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
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
遍緣一切法故。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有大乘阿毘達磨
契經中說。


「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
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
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
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
是緣義。即執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
依止故名為緣。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
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
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
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眼
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
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
等識依俱有根。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
七為俱有依。是謂此識為因緣用。由此有
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謂由
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
[003-0014b]
有情流轉生死。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
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
亦得趣名。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
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
涅槃證得。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
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此中但說
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或此但說
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涅
槃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
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
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能所斷證皆依此
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又此頌中初句顯
示此識自性無始恒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
二法總別為所依止。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
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
能證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
識等理不成故。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
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謂依他
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今此頌中
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
復作是說。


「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
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
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
說此識名阿賴耶。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
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
[003-0014c]
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
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
轉依。故亦為說。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
密經亦作是說。


「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
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
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
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
唯第八識有如是相。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 如海遇風緣
 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
 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
 境等風所擊
 恒起諸識浪
 現前作用轉」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
知別有第八識性。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
說有此第八識。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
取趣。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讚佛法僧毀諸
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
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壹等至教
量攝。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
說。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
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
事先預記別。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
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三非餘境故。大乘
[003-0015a]
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
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
經非非佛說。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
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
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
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
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
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六
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
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
是佛所說。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
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
語。是故大乘真是佛說。如莊嚴論頌此義
言。


「 先不記俱行
 非餘所行境
 極成有無有
 對治異文故」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
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
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
眼等識有如是義。上坐部經分別論者俱密
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
此恒遍為三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
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
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餘心等滅。
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
唯此識名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增壹經中
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
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
[003-0015b]
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為真自內
我。乃至未斷恒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
愛著處。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
受處者於餘五取蘊不生愛著。彼恒厭
逆餘五取蘊念我何時當捨此命此眾同分
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五欲亦非
真愛著處。謂離欲者於五妙欲雖不貪著
而愛我故。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謂離第三
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身見亦非
真愛著處。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於身見
不生貪著而於內我猶生愛故。轉識等亦
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
轉識等而愛我故。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
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不相應行離
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異
生有學起我愛時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
於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由
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
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
彼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
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
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
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恒無間
斷如苣蕂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
義。


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
理。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
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
[003-0015c]
種。應同外道執自然生。色不相應非心性
故。如聲光等理非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
種。


又彼離識無實自性寧可執為內種依止。
轉識相應諸心所法。如識間斷易脫起故。不
自在故。非心性故。不能持種亦不受熏。
故持種心理應別有。有說六識無始時來
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而類無別。
是所熏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果皆成。
何要執有第八識性。彼言無義。所以者何。
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無勝用
應不能持內法實種。又執識類何性所攝。
若是善惡應不受熏。許有記故。猶如擇
滅。若是無記善惡心時無無記心此類應斷。
非事善惡類可無記。別類必同別事性故。
又無心位此類定無。既有間斷性非堅住。
如何可執持種受熏。又阿羅漢或異生心
識類同故應為諸染無漏法熏。許便有失。
又眼等根或所餘法與眼等識根法類同應
互相熏。然汝不許。故不應執識類受熏。
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
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執
唯六識俱時轉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
彼亦無能持種義。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
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彼
執非理無熏習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
何可執前為後種。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
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亦
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
[003-0016a]
所熏習前已說故。有說三世諸法皆有。因果
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
說心為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彼說
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花等。非實
有故。又無作用不可執為因緣性故。若
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有
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
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
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
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
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
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
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
識。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
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
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
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
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
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
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
諸轉識等非恒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
復依何法恒立有情。又在定中或不在
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
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
損。若不恒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
受。非佛起餘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
[003-0016b]
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是恒有真
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
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實有。恒遍無雜。
彼法可立正實趣生。非異熟法趣生雜亂
住此起餘趣生法故。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
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諸
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
無雜亂而不恒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
不可立正實趣生。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
恒遍無雜。是正實趣生。此心若無生無色
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
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
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唯異熟法是
正實趣生。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
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捨
苦集諦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正實趣生既
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
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
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
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
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
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此言意顯眼
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
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
無執受故。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
故作是說。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
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滅。異熟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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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
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
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
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
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
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
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
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
煖識。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
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雖說三法更互
依持而許唯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
間轉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
三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
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
轉識。舉緩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
極成。又三法中壽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
識如壽與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
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由此故知有異熟
識一類恒遍能持壽煖。彼識即是此第八
識。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謂生死時身心惽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
了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
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
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
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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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一期相續。恒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
心。不違正理。有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
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
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若爾有
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
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
無由起故。若謂彼定由串習力後時率爾
能現在前。彼初生時寧不現起。又欲色界初
受生時串習意識亦應現起。若由惛昧初
未現前此即前因。何勞別說。有餘部執。生
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
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


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又將死時由善惡業
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
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
或不行故。


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
恒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
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
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
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
第八識。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
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此識
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
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
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恒俱時轉不相
捨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
為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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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有間
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寧說恒與名色
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第三